增值税作业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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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作业:

一、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17%,5月份发生有关生产经

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甲产品给某大商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另

外,开具普通发票,取得销售甲产品的送货运输费收入5.85万元。

(2)销售乙产品,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29.25万元。

(3)将试制的一批应税新产品用于本企业基建工程,成本价为20万元,成本利润率

为10%,该新产品无同类产品市场销售价格。

(4)销售使用过的进口摩托车5辆,开具普通发票,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1.04万元;

该摩托车原值每辆0.9万元。

(5)购进货物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的货款60万元、进项税额10.2万元;

另外支付购货的运输费用6万元,取得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

(6)向农业生产者购进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收购价30万元,支付给运输单位的运

费5万元,取得相关的合法票据。本月下旬将购进的农产品的20%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以上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的规定)。

要求:计算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

答案

(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80×17%+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29.25÷(1+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20×(1+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1.04÷(1+4%)×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6×7%=10.62(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30×13%+5×7%)×(1-20%)=3.4(万元)(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14.45+4.25+3.74+0.1-10.62-3.4=8.52(万元)

二、某商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1年8月份有关业务如下:

(1)购进货物,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20000元,税额3400元,另支付运费500 元,货已入库。

(2)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列明金额10300元,货已入库。

(3)从农民手中收购农产品,收购凭证上金额30000元,另支付运费1000元,货已入库。

(4)进口货物,到岸价10000美元,汇率1:7.0,关税10%,取得了完税凭证,货已入库。

(5)收回委托加工货物一批,支付加工费50000元,提货时支付增值税8500元,取得了专用发票。

(6)销售货物,开出专用发票,列明价款100000元,税额17000元,款项存入银行。另以现金支付给运输单位应由本单位负担的运费1000元。

(7)向个人销售货物,开出普通发票,金额23400元。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价外收取运费117元,款项存入银行。

(8)以物易物销售,用产品换材料,双方分别开出专用发票,价款200000元,税额34000元。

(9)将一批货物用于职工福利,该批货物原不含税进价20000元,不含税售价30000元,适用税率17%。

(10)本月共收取销售白酒的包装物押金1170元,没收到期未退还白酒包装物的押金500元。

(11)购入办公用固定资产,取得专用发票,列明价款70000元,税额11900元,另支付运费500元。

(12)本月销售固定资产二项:出售办公设备A,新售价50000元,账面原值70000元,已折旧10000元,购入日期2008年5月;出售办公设备B,新售价20000元,账面原值30000元,已折旧5000元,购入日期2009年2月。

假设上述票据都在规定时限内通过认证,根据以上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期进项税额和当期销项税额。

答案:

1.购货取得了专用发票,,税额3400元允许抵扣。运费按7%抵扣,500×7% = 35(元)。

2.普通发票不能作为抵扣依据。

3.收购农产品抵扣13%,30000×13% = 3900(元),运费抵扣7%,1000×7% = 70(元)。

4.进口货物是为了销售,在进口环节缴纳的增值税允许抵扣。组成计税价格=10000×7.0×(1+10%)=77000(元),进口环节缴纳增值税=77000×17% =13090(元)。

5.收回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销售,提货时支付增值税8500元取得了专用发票,故允许抵扣。

6.销售货物的销项税额17000元。对销货支付的运费应计算进项税额,1000×7% = 70(元)。

7.销货,应将普通发票上含税价换算成不含税价,再计算销项税额。23400÷1.17×17% =3400(元),价外收取运费属于价外费用,应计算销项税额,117÷1.17×17% =17元。

8.用产品换材料,换出产品计算销项税额34000元,换入材料因取得了专用发票,计算进项税额34000元。

9.将原用于销售的货物用于职工福利,属于改变用途,应将原已入账的进项税额转出20000×17% = 3400(元)。

10.销售白酒的押金,收取时纳税,没收时不再纳税。销项税额=1170÷1.17×17% =170(元)。

11.购入办公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11900+500×7% = 11935(元)

12.出售办公设备A,因购入日期为2008年5月,故按新售价全额和4%的征收率计算应纳增值税,并减半征收。应纳增值税=50000÷1.04×4%×50% =961.54(元)。此税额961.54元,既不是进项税额,也不是销项税额,而是应向税务机关缴纳的应缴税额。

出售办公设备B,因购入日期为2009年2月,故按照新售价全额和原购进抵扣时税率17%,计税增值税销项税额。销项税额=20000×17% = 3400(元)

综上分析,该企业增值税的申报情况如下:

当期进项税额=3435 +3970 +13090 +8500 +70 +34000 —3400+ 11935=71600(元)当期销项税额=17000 +3417 +34000 +170 +3400=57987(元)

应纳税额=57987 —71600 +961.54=-12651.46(元)

该企业当期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应纳税额为-12651.46元,应留下期抵扣。

消费税

某市烟草集团公司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持有烟草批发许可证,2010年3月购进已税烟丝800万元(不含增值税),委托M企业加工甲类卷烟500箱(250条/箱,200支/条),M企业每箱0.1万元收取加工费(不含税),当月M企业按正常进度投料加工生产卷烟200箱交由集团公司收回,集团公司将其中20箱销售给烟草批发商N企业,取得含税销售收入86.58万元;80箱销售给烟草零售商Y专卖店,取得不含税销售收入320万元;100箱作为股本与F企业合资成立一家烟草零售经销商Z公司。

(说明:烟丝消费税率为30%,甲类卷烟生产环节消费税为56%加0.003元/支。)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按以下顺序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M企业当月应当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集团公司向N企业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集团公司向Y专卖店销售卷烟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集团公司向Z公司投资应缴纳的消费税。

答:

(1)代收代缴的消费税=(800/500×200+0.1×200+200×250×200×0.003/10000)/(1-0.56)×0.56+200×250×200×0.003÷10000=439.55(万元)

(2)应纳消费税为零

(3)应纳消费税=320×5%=16(万元)

(4)应纳消费税=100×320÷80×5%=20(万元)

某企业主要从事化妆品生产业务,兼营化妆品批发零售业务,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0%,3月份该企业发生下列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A类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0元,已缴纳关税230000元;(2)委托某工厂加工B类化妆品,提供原材料价格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经收回(受托方没有B类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3)销售本企业生产的C类化妆品,取得销售额580000元(不含税);(4)“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本企业生产的一批C类化妆品,该批化妆品的市场零售价为8000元(不含税)要求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 (1)该企业进口A类化妆品应缴纳的增值税额为()

A 255000

B 139400

(2)A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A 246000 B450000

(3)B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A 30000

B 21000

(4)该企业C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A 174000

B 176400

B A B

(1)(820000+230000)/(1-30%)*17%=255000

(2)(820000+230000)/(1-30%)*30%=450000

(3)(68000+2000)/(1-30%)*30%=30000

(4)(580000+8000)*30%=176400

某企业2007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从国外进口一批A类化妆品,关税完税价格为820000元,已缴纳关税230000元。

(2)委托某工厂加工B类化妆品,提供原材料价值68000元,支付加工费2000元。该批加工产品已收回(受托方没有B类化妆品同类货物价格。

(3)销售本企业生产的C类护肤品,取得销售额580000元(不含增值税)。

(4)“三八”妇女节,向全体女职工发放C类护肤品,计税价格8000元(不含增值税)。其他

相关资料,A类、B类化妆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C类护肤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8%。要求:

(1)计算A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2)计算B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C类化妆品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1)进口A类化妆品应交纳消费税=(820000+230000)/(1-30%)×30%=450000(元) (2)委托加工B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68000+2000)/(1-30%)×30%=30000(元) (3)C类护肤品应缴纳消费税=(580000+8000)×8% =47040(元) (4)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消费税=450000+30000+46400+640 =527040(元)

(1)进口A类化妆品应交纳消费税=(820000+230000)/(1-30%)×30%=450000(元) (2)委托加工B类化妆品应缴纳消费税=(68000+2000)/(1-30%)×30%=30000(元) (3)C类护肤品应缴纳消费税=(580000+8000)×8% =47040(元) (4)该企业、3月份应缴纳消费税=450000+30000+46400+640 =527040(元)

甲企业为高尔夫球及球具生产厂家,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发生以下业务:(1)购进一批Pu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0万元、增值税税款l.7万元,委托乙企业将其加工成l00个高尔夫球包,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税款0.34刀兀;乙企业当月销售同类球包不含税销售价格为0.25万元/个。

(2)将委托加工收回的球包批发给代理商,收到不含税价款28万元。

(3)购进~批碳素材料、钛合金,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l50万元、增值税税款25?5万元,委托丙企业将其加工成高尔夫球杆,支付加工费用30万元、增值税税款5.1万元。(4)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杆的80%当月已经销售,收到不含税价款300万元,尚有20%留存仓库。

(5)主管税务机关在11月初对甲企业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乙企业已经履行了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丙企业未履行代收代缴消费税义务。(其他相关资料:高尔夫球及球具消费税税率为l0%,以上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均已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序号回答下列问题,如有计算,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乙企业应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2)计算甲企业批发球包应缴纳的消费税。

(3)计算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4)计算甲企业留存仓库的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

(5)计算甲企业当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6)主管税务机关对丙企业未代收代缴消费税的行为应如何处理?

【答案及解析】

(1)乙企业代收代缴消费税=0.25×100×10%=2.5(万元)

(2)甲企业批发球包不缴纳消费税,纳税人将委托加工收回的高尔夫球已经在委托加工环节缴纳了消费税,收回后直接销售的不用再缴纳消费税。

(3)甲企业销售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300×10%=30(万元)

(4)甲企业留存仓库的高尔夫球杆应缴纳的消费税=(150+30)÷(1-10%)×10%×20%=4(万元)

(5)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1.7+0.34+25.5+5.1=32.64(万元)

销项税额=28×17%+300×17%=55.76(万元)

应缴纳的增值税=55.76-32.64=23.12(万元)

(6)在对委托方进行税务检查中,如果发现其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受托方没有代收代缴税款,委托方要补缴税款(对受托方不再重复补税了,但要按《征管法》的规定,处以应代收代缴税款50%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江南汽车制造厂为一般纳税人,生产制造和销售小汽车。2009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委托某加工厂加工汽车轮胎20件,委托合同注明成本为每件200元,取得的税控防伪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支付加工费3000元,税款510元(专用发票通过税务机关的认证);(2)收回汽车轮胎后,有12件对外销售,每件不含税价格为300元,其余8件用于本企业小汽车的装配;

(3)本月制造普通小汽车150辆,其中20辆用于赠送给某偏远山区,其余全部销售;

(4)本月还特制5辆小汽车用于奖励对企业作出特殊贡献的技术人才。

(普通小汽车不含税销售价格为每辆12万元,特制小汽车生产成本为每辆7万元,小汽车的成本利润率为8%,小汽车的适用消费税税率为3%,汽车轮胎消费税税率为3%。)

要求:分别计算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和江南汽车制造厂应缴纳的消费税。

正确答案:

答案:

(l)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200×20+3000)÷(1-3%)]×3%=216.49(元)

(2)应纳消费税额的计算:销售普通小汽车应纳消费税=150×120000×3%=540000(元)

特制汽车应纳消费税=[70000×5×(1+8%)÷(1-3%)]×3%=11690.72(元)

本月应缴消费税=540000+1l690.72=551690.72(元)

某卷烟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9月生产经营情况如下:

(1)月初库存外购已税烟丝80万元,当月外购已税烟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支付货款金额1200万元、进项税额204万元,烟丝全部验收入库。

(2)本月用自产的烟丝委托某加工厂加工卷烟,成本为100万元,加工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加工费为5万元,加工完成后收回20箱(每标准箱250条。每条200支),当月未销售。

(3)本月生产领用外购已税烟丝400万元。

(4)自产卷烟1500箱,全部对外销售,取得含税销售额4563万元。支付销货运输费用60万元,取得运输单位开具的普通发票。

(5)销售外购已税烟丝50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6)外购机器设备一套,从供货方取得的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为2.2万元,货款已付并验收入库。

已知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消费税定额税率为每支0.003元,比例税率为56%。

要求:

(1)计算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

(2)计算加工厂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3)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4)计算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

(5)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不含委托加工环节代收代缴部分)。

(1)卷烟厂9月准予扣除的进项税额=204+60*7%=208.2(万元)

(2)计算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销项税额=4563/(1-17%)*17%+50/(1+17%)*17%=670.26(万元)

(3)应纳税额=670.26-208.2=462.06(万元)

(4)卷烟厂9月生产领用烟丝应扣除的消费税额=400*30%=120(万元)

(5)卷烟厂9月应缴纳的消费税=4563/(1+17%)*45%+1500*0.015-120

2009年)某白酒生产企业(以下简称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1)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00万元,另收取品牌使用费50万元、包装物租金20万元; (2)提供1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乙企业加工散装药酒1000公斤,收回时向乙企业支付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1万元,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委托加工收回后将其中900公斤散装药酒继续加工成瓶装药酒1800瓶,以每瓶不含税售

价100元通过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完毕;将剩余l00公斤散装药酒作为福利分给职工.同类药酒的不含税销售价为每公斤1 50元。 (说明: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序号计算回答问题,每问需计算出合计数。 (1)计算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 (2)计算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3)计算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4)计算本月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

1)品牌使用费和包装物租金均作为价外费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后并人销售额中征税。本月甲企业向专卖店销售白酒应缴纳消费税=(200+50+20)÷1.17×20%+20×2000×0.5÷10000=48.15(万元)

(2)乙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10+1)÷(1-10%)×10%=1.22(万元)

(3)本月甲企业销售瓶装药酒应缴纳消费税=1800×100÷10000×10%=1.8(万元)

(4)甲企业分给职工散装药酒,由于在委托加工收回时已经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所以该业务不缴纳消费税。

【提示】按现行政策,委托加工收回销售(包括视同销售)。加价销售,需要缴纳消费税,并可以扣除委托加工环节已经缴纳的消费税。

增值税练习题及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 一、单项选择题 1、下列支付的运费中不允许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是()。 A、购进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的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B、外购自用的机器设备支付的运输费用 C、外购自用小汽车支付的运输费用 D、收购免税农产品支付的运输费用 2、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2年6月外购原材料取得防伪税控机开具的增值 税专用发票,注明进项税额137.7万元并通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当月内销货物取得不含税 销售额150万元,外销货物取得收入人民币920万元,该企业适用增值税税率17%,出口退 税率为13%。该企业6月应退的增值税为()万元。 A、75.4 B、100.9 C、119.6 D、137.7 3、下列出口货物,可享受增值税“免税并退税”政策的是()。 A、属于小规模纳税人的生产性企业自营出口的自产货物 B、对外承接修理修配业务的企业用于对外修理修配的货物 C、加工企业来料加工复出口的货物 D、出口的古旧图书 4、某外贸进出口公司进口一批大客车,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1200万元,含境外负担 的税金13500美元,当月的外汇中间价为1美元=6.8元人民币,我国关税税额为700万元,则该公司应纳进口增值税为()。 A、323万元

B、350万元 C、395.79万元 D、340万元 5、下列各项中,属于增值税混合销售行为缴纳增值税的是()。 A、建材商店在向甲销售建材,同时为乙提供装饰服务 B、宾馆为顾客提供住宿服务的同时销售高档毛巾 C、塑钢门窗商店销售产品并负责为客户提供安装服务 D、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的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的电话机 6、下列属于兼营增值税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是()。 A、某农机制造厂既生产销售农机,同时也承担农机修理业务 B、销售软件产品并随同销售一并收取的软件安装费 C、零售商店销售家具并实行有偿送货上门 D、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并销售香烟、酒水 7、某企业2012年1月进口童装一批,取得海关开具的海关完税凭证,注明代征进口环节 增值税30.6万元,支付国内运输企业的运输费用2万元(有税控货运发票并认证相符)。本月售出80%,取得含税销售额270万元。该企业本月缴纳的增值税为()万元。 A、8.49 B、8.62 C、8.69 D、8.23 8、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2012年9月购进货物取得普通发票,共计支 付金额120000元;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农产品,取得普通发票上注明价款10000元;经主管 税务机关核准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普通发票,支付金额5850元;本月内销售货物取得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的价内税、价外税区别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大流转税的价内税、价外税区别: 1. 价外税是独立于价格以外的附加税,不包括在商品的价格之中,故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不能从收入总额中扣除增值税税额。从计税原理来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和流通中各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进行征税。由于新增价值或商品附加值难以计算和把握,因此现行增值税采用了间接计算的办法,即按销售额计算税款,然后再扣除上一环节已缴纳的增值税,其余额即为纳税人应缴的增值税款。因此,增值税是在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之外缴纳的税款,即通常所称的价外税。增值税为价外税,应交税款 = 销售额* 税率,销售取得的价款= 销售额+ 税款。日常生活中所说的“销售额”其实是销售取得的价款(即含税价款),并非上述公式中的销售额(即不含税价款)。销售者税后销售收入即为销售额。 增值税(以一般纳税人为例) 购买---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原材料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出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以销项大于进项为例,应交税费=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销项小于进项留抵下期)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实际交纳时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由此可见: 1).增值税不影响企业的收入、成本,不需纳税人承担税负,体现了价外税的特点。不在损益表中体现,只在资产负债表中体现。 2).企业作为购货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销售方支付了增值税(例中的进项税额);作为销售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向购货方收取了全额增值税(例中的销项税额)。两者相抵,企业实际支付(注意:不是负担)了收付增值税之间的差额,即补足未税的税款。由于全额增值税是向购货方收取的,也就是购货方承担了全额增值税。如果购货方为最终消费者时,其不可能再向其他人转售,全额增值税即由其最终承担了。 2.消费税为价内税,应交税款= 销售额* 税率。这里,销售额为扣除上述增值税税款后的销售额。销售者税后销售收入为销售额减去税款后的余额。 销售时(不考虑增值税) 借:银行存款等科目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 计提税金 借: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交纳税金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增值税作业及答案

增值税作业1. 某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份有关业务资料如下:(1)购进生产用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160 000元,增值税款27 200元;发生运输费用1 500元,其中:运费及建设基金1 300元,装卸费和保险费2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2)购进辅助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0 000元,增值税6 800元。 (3)购进建筑材料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注明的价款20 000元,增值税款3 400元;该批材料已运抵企业,并用于厂房修建工程;货款已转账付讫。 (4)购进生产用设备1台,并取得对方开具的普通发票,发票中注明的金额为585 000元;发生运输费用3 400元,其中:运费及建设基金3 000元,装卸费和保险费400元,已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运输发票。 (5)向A公司销售自制产品一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280 000元。代垫运杂费2 340元,其中:运费及建设基金2 100元,装卸费和保险费240元,已取得由运输部门开具给该企业的运输发票;该企业另开普通发票(金额2 340元)向A公司收取该笔代垫运费。上述款项已办妥托收手续,月末尚未收回。 (6)因管理不善,致使库存生产用材料丢失,实际成本50 000元。该厂在购进该批材料时已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其进项税额已在购进月份申报抵扣。 其他资料:该企业上月无留抵税额,各类货物增值税税率均为17%。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2. 某大型仓储超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7月发生如下业务: (1)购进家电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税款34万元,支 付运输单位的运输费用7万元。 (2)当月购进一辆小轿车,归管理部门使用,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200 000元,税款3 4000元;购进一辆小货车,用于运送超市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价款70 000元,税款11 900元。 (3)向某粮食加工企业购进面粉3 000袋,大米4 000袋,货款已全部支付,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货款(不含税)为48万元。 (4)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洗衣机200台,旧洗衣机收购价200元/台,新洗衣机出售实际收款1 800元/台。 (5)销售冰箱50台,每台不含税售价3 500元,并实行“买一赠一”,赠送的小家电价值为100元/件(不含税)。 (6)购进10台收款机以提高工作效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80 000元,税款13 600元。另支付运费1 000元,取得合法的货运发票。 (7)受托代销一批服装,双方约定每套售价400元(不含税),另按10%提取手续费。在销售中超市将价格自行提高到每套450元(不含税),当月售出100套,仍与委托方按每套400元结算,并已取得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8)分期收款方式批发文体用品一批,合同约定总销售额(不含税)为40万元,分四个月平均收取。当月收到销售额(不含税)为10万元。 (9)当月购进的面粉因管理不善毁损了2万元。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超市当月应纳的增值税额。 3. 某城市电脑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09年12月份经营业务如下: (1)销售电脑9 000台,每台出厂价(不含税)5 000元。 (2)1 000台电脑按9折折价销售,折扣价在同一张发票上开具。 %。2日内一次性付款,给予销售折扣10台电脑因在800)销售3(

第二章 增值税作业答案

第二章作业答案 某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在国内市场购进化工原料购销合同上注明货款250万元(含税),货到入库,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到税务机关认证。 (2)进口化工原料海关审定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率10%),进口设备海关审定完税价格60万元(关税率15%)。 (3)销售货物签订合同上注明的金额500万元,分两期收款,本期收款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万元,已办妥银行结算的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到。 (4)受托为某企业加工产品,委托方拨付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8 400元,委托方支付了加工费34 500元(开具普通发票),本企业该品种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65 000元。 要求:计算化工厂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销项税额=300×17%+3.45÷(1+17%)×17%=51.50(万元) 进项税额=(100+100×10%)×17%+(60+60×15%)×17%=18.7+11.73 =30.43万(元) 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51.50-30.43=21.07(万元) 2.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玉石首饰一批,旧玉石首饰作价78万元,实际收取新旧首饰差价款共计90万元;釆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原价为3500元的金项链200件,每件收取差价款1500元。 (2)销售1500件电子出版物给某单位,不含税价500元/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现部分电子出版物存在质量问题,经协商支付给该单位折让5万元(含税),按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接受当地甲运输企业的货运服务,取得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15万元,接受乙运输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货运服务,取得货运发票注明运费10万元。 (4)接受当地某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咨询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接受当地一家广告公司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万元。 (5)因仓库保管不善,上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一批速冻食品霉烂变质,该批速冻食品账面价30万元,其中运费成本4万元,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月发生的5项业务各自的销项税、进项税或进项税转出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答案】 业务(1):销项税=(78+90+200×1500÷10000)÷(1+17%)×17%=28.77(万元) 业务(2):因货物质量原因而给予对方的销售折让可以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从销售额中减除。电子出版物适用13%的低税率。 销项税=[1500×500÷10000-5÷(1+13%)]×13%=9.18(万元) 业务(3):进项税=15×11%=1.65(万元) 业务(4):税务咨询和广告服务均属于“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进项税=(20+8)×6%=1.68(万元) 业务(5):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霉烂变质,进项税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作进项税转出处理。进项税转出额=(30-4)×17%+4×11%=4.86(万元) 当月增值税销项税合计=28.77+9.18=37.95(万元)

最新版税法教材习题答案第2章增值税

第二章增值税法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C 2A 3C 4C 5B 6D 7D 8A 9D 10C 二、多项选择题 1、AC 2、ABCD 3、AD 4、ABD 5、AC 6、CD 7、ABC 8、ABCD 9、ACD 10、ABCD 三、判断题 1、× 2、× 3、× 4、× 5、× 6、× 7、× 8、√ 9、√ 10、× 四、简答题(略) 五、计算题 1、当商品零售环节不能向消费者开具专用发票,故零售收入额是含税价款 (1)当月进项税=80(万) (2)当月销项税额=200×17%+[(100+400)/(1+17%)]×17%=106.65(万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106.65-80=26.65(万元) 2、(1)当月购货进项税额=200×17%=34(万元) (2)当月购货销项税额=500×17%+[(80+6)/(1+17%)]×17%=85+12.5=97.5(万元)(3)加工礼品进项税额=8×17%=1.36(万元) (4)赠送礼品视同销售,其销项税额=8×17%=1.36(万元) (5)应纳税额=97.5+1.36-34-1.36=98.86-35.36=63.50(万元) 3、(1)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700×(1+10%)×17%=130.9(万元) (2)当月销项税额=1800×17%=306(万元) (3)当月应纳增值税额=306-103.9=175.1(万元) 4、(1)销售甲产品的销项税额: 80×17%+5.85÷(1+17%)×17%=14.45(万元) (2)销售乙产品的销项税额: 29.25÷(1+17%)×17%=4.25(万元) (3)自用新产品的销项税额: 20×(1+10%)×17%=3.74(万元) (4)销售使用过的摩托车应纳税额: 1.04÷(1+3%)×4%×50%×5=0.1(万元) (5)外购货物应抵扣的进项税额:10.2 (万元) (6)外购免税农产品应抵扣的进项税额: (30×13%+5×7%)×(1-20%) =3.4(万元) (7)该企业5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 14.45+4.25+3.74+0.1-lO.2-3.4=8.94(万元) 5、(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200×(17%-13%)=8(万元) (2)当期应纳税额=100×17%- (3+34-8)= -12 (万元) (3)当期免抵退税额=200×13%=26(万元) (4)计算退税额和免抵税额 当期退税额=12(万元) 当期免抵税额=26-12=14(万元)

中国18个税种及分类等知识(非常实用)

中国税种 税法的构成要素:一般包括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我国共有18个税种,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车船税、印花税、契税、烟叶税、关税、船舶吨税等,其中前16个税种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而关税和船舶吨税由海关征收,进口货物的增值税、消费税由海关部门代征。 备注: 1、税法课本书中有16个税种,未包含烟叶税和船舶吨税。 2、烟叶税:2004 年6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关于取消除烟叶外的农业特产农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120号),规定从2004年起,除对烟叶暂保留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外,取消对其它农业特产品征收的农业特产农业税。2005年12月29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农业税条例》自2006年1月1日起废止。至此,对烟叶征收农业特产农业税失去了法律依据。2006年4月28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烟叶税其实是2006年开征的新税种,就是应对农业特产税取消而设立的一个税种。 纳税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一般意 1

指从烟农那里收购烟叶的烟草公司。 纳税对象:烟叶税的纳税对象是指晾晒烟叶和烤烟叶。 计算方法:烟叶税的计税依据是烟叶收购金额(收购金额=收购价款× (1+10%),税率为20%;计征方法是应纳税额=烟叶收购金额×税率。10%为支付价外补贴。 烟叶税和消费税属于两种不同的税。消费税税目中:烟是指以烟叶为原料加工生产的产品,不论使用何种辅料,均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烟叶和烟的区别。 3、船舶吨税:是海关代表国家交通管理部门在设关口岸对进出中国国境的船舶征收的用于航道设施建设的一种使用税。 船舶吨税是一国船舶使用了另一国家的助航设施而向该国缴纳的一种税费,专项用于海上航标的维护、建设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船舶吨税暂行办法》和《船舶吨税征收管理作业规程》,船舶吨税由海关代交通部征收,海关征收后就地上缴中央国库。 船舶吨税由船舶使用人(船长)或其委托的外轮代理公司为纳税人。 船舶吨税以船舶注册净吨位为计税依据,净吨位尾数不足0.5吨的不计,达到或超过0.5吨的按1吨计。 2

2015增值税练习题_附答案

增值税 一、判断题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律适用17%的税率。 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包括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因该货物购买时已缴增值税,因此,赠送他人时可不再计入销售额征税。 6、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应将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7、企业在销售货物中,为了鼓励购物方尽早偿还货款,按付款时间给予购货方一定比例的货款折扣,可以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基建项目时,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9、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买一赠一,在这项活动中售货取得销售额10万元,赠送的商品价值5000元,因未取得收入,所以企业按10万元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10、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般货物时,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不允许扣除。 11、凡出口货物,均适用零税率。 12、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与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的本质是相同的。 13、不在同一县(市)的关联企业之间的货物移送,应于货物移送时,按视同销售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 14、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以前购进的货物以原进价销售,由于没有产生增值额,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15、某服装厂接受一饭店委托,为其员工量体裁衣制作工作装,饭店指定了工作装面料质地、颜色和价格,则服装厂此项业务为提供增值税加工劳务的行为。 16、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属于折扣销售的一种形式,折扣的实物款额只要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可从销售额中扣除。 17、甲纳税人未按规定向乙付货款,乙纳税人按合同规定向甲收取违约金。由于违约金是在销售实现后收取的,因而不应该征增值税。 18、所有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其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成本利润率均为10%。 19.进口货物不用缴纳增值税。 20.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又涉及增值税非应税劳务。 21.混合销售行为是指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在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而且从事非应税劳务与其从事应税货物销售或提供应税劳务并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 22.混合销售行为是指一项销售活动在确认征税时只涉及一个税种的征税事项;而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涉及两个税种的征税事项,要求分别核算,分别征税。 23.小规模纳税义务人实行简易征税办法,不会用到增值税专用发票。 24.个人(除个体经营者以外的其他个人)不得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5.总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应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请认定。 26.对于被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义务人的企业,由于其可以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实行税款抵扣制度,故无需对其进行税务检查。 27. 小规模纳税人的进项税额一定不可以抵扣。 28. 自来水公司销售自来水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征收增值税,不能抵扣其购进自来水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款。 29.销售折让,是指销货方在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后为了鼓励购买方及早偿还货款,而协议许诺给予购货方的一种折扣优惠。 30.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31. 现金折扣,是指货物销售后由于其品种、质量等原因购货方未予退货,但销货方需给

第二章增值税作业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作业答案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was revised on the afternoon of December 13, 2020

第二章作业答案 某化工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7月发生以下业务: (1)在国内市场购进化工原料购销合同上注明货款250万元(含税),货到入库,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到税务机关认证。 (2)进口化工原料海关审定完税价格100万元(关税率10%),进口设备海关审定完税价格60万元(关税率15%)。 (3)销售货物签订合同上注明的金额500万元,分两期收款,本期收款开具的专用发票上注明销售额300万元,已办妥银行结算的托收手续,货款尚未收到。 (4)受托为某企业加工产品,委托方拨付原材料实际成本为208 400元,委托方支付了加工费34 500元(开具普通发票),本企业该品种产品的不含税销售额为265 000元。 要求:计算化工厂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 答案: 销项税额=300×17%+÷(1+17%)×17%=(万元) 进项税额=(100+100×10%)×17%+(60+60×15%)×17%=+ =万(元) 本月应缴纳的增值税=万元) 2.某商业零售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15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玉石首饰一批,旧玉石首饰作价78万元,实际收取新旧首饰差价款共计90万元;釆取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原价为3500元的金项链200件,每件收取差价款1500元。

(2)销售1500件电子出版物给某单位,不含税价500元/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现部分电子出版物存在质量问题,经协商支付给该单位折让5万元(含税),按规定开具了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3)接受当地甲运输企业的货运服务,取得的货运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运费15万元,接受乙运输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货运服务,取得货运发票注明运费10万元。 (4)接受当地某税务师事务所的税务咨询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0万元;接受当地一家广告公司提供广告服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8万元。 (5)因仓库保管不善,上月从一般纳税人企业购进的一批速冻食品霉烂变质,该批速冻食品账面价30万元,其中运费成本4万元,进项税额均已于上月抵扣。 要求: (1)计算该企业当月发生的5项业务各自的销项税、进项税或进项税转出额。 (2)计算该企业当月应纳增值税额。 【答案】 业务(1):销项税=(78+90+200×1500÷10000)÷(1+17%)×17%=(万元) 业务(2):因货物质量原因而给予对方的销售折让可以通过开具红字专用发票从销售额中减除。电子出版物适用13%的低税率。 销项税=[1500×500÷10000-5÷(1+13%)]×13%=(万元) 业务(3):进项税=15×11%=(万元) 业务(4):税务咨询和广告服务均属于“现代服务业”,适用6%的税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进项税=(20+8)×6%=(万元) 业务(5):外购货物因管理不善霉烂变质,进项税不得抵扣,已抵扣的进项税作进项税转出处理。进项税转出额=(30-4)×17%+4×11%=(万元)

价内税和价外税有什么区别

价内税和价外税有什么区别? 根据税收征收原理: 1、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包含在销售款中并从中扣除。由此得出: 货款(含税款)=销售款(含税款)→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 2、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即货款=销售款+税款。由于税款=销售款×税率,而这里的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货款-销售款=货款-税款&pide;税率通过上面的等式进行演算,得出税款的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所以,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内税: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我国目前的流转税中,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消费税与营业税采用价内税模式。要注意,对于同一个业务,如果既要交纳消费税,也要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相同的——都是销售款。 通俗的说,流转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的,因此购买方支付的金额中包括两部分,一为归销货方的销售款,二为归国家的税款。 在许多西方国家中,购买方在购物时需要同时支付税款,即是这一原理的实际应用。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外税。这种情况下,如某物品标价100元,该货物税率25%,这样,购买方需要支付100+100×25%=125元的款项,才能取得该物品。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所谓的货款中包括了税款在内,购买方无需另外支付税款。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内税。这种情况下,如果物品的标价为125元,货物税率为20%的话,购买方只需支付125元的款项,而销货方需要扣除125×20%=25元的税款后,即125-25=100元才是真正归其所有的销售款。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发现,两种计税模式下的销货方销售款与税款是一样的,分别为100元和25元,购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都为125元,而区别仅在于税率的不同,一个为25%,一个为20%.这就是说,两种计税模式只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对国民收入的分配(税金)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增值税的三大类型

增值税的三大类型 增值税的三大类型 现代意义的增值税是1954年法国首先实行的,之后在西欧和北欧各国迅速推广,现在已经成为许多国家广泛采用的一个国际性税种。我国从1994年开始全面实施增值税。 增值税是以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种。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增值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但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我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具体如下。 公式表示为: 增值税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其中:销项税额=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规定税率 进项税额=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 以法定扣除项目为标准来划分,可将增值税划分为三大类型,即生产型增值税、收入型增值税、消费型增值税。 三种类型增值税的根本区别在于课征增值税时,对企业当年购入的固定资产价值如何进行税务处理。三种对固定资产价值扣除的不同处理方法,使三种不同类型增值税税基所包括的范围大不一样,生产型增值税税基最大,收入型增值税次之,消费型增值税最小。 一般来说,消费型增值税较为有利于企业的生产发展,而生产型增值税则对政府的财政收入更为有利。就增值税的实施情况来看,在世界上采用增值税的130多个国家中,采用消费型的约占90%以上,

采用收入型的有匈牙利、海地、土耳其等几个国家,而采用生产型的国家更少,只有中国、印度尼西亚和巴基斯坦等国家。 从征收角度来看,消费型增值税与其它两种类型的增值税相比,在计算征收方面要简便得多,最适合凭发票扣税,也利于纳税人操作,方便税务机关管理。而收入型增值税采用的是税款凭票抵扣法。其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是以计提折旧的方式分期转入产品价值的,转入部分没有合法的外购凭证,所以税款不能抵扣,再加之收入型增值税计算复杂,征管难度大,从而在实际税务管理工作中受到了限制而无法广泛使用。

第二章增值税作业及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法 一、单选题 1、下列项目中,属于视同提供应税服务得就是( )。 A、向希望工程小学无偿提供电影播映服务 B、向甲企业无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C、向举办减灾募捐活动得单位无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D、向红十字会无偿提供交通运输服务 【答案】B 2、下列项目中,属于有形动产租赁行为得就是( )。 A、房屋出租得业务 B、远洋运输得程租业务 C、远洋运输得光租业务 D、航空运输得湿租业务 【答案】C 3、德国某公司,在中国境内没有设立机构场所。2015年1月其将1台精密仪器出租给中国境内得甲企业使用。甲企业支付其租赁费20万元、作为扣缴义务人得甲企业应该扣缴增值税为( )。 A、1、98万元 B、1、13万元 C、2、91万元 D、0、58万元 【答案】C 4、甲直销企业(一般纳税人),2015年1月5日将一批货物销售给直销员,取得不含税价款12万元;该直销员以17、55万元(含增值税)得价格销售给消费者。2015年1月10日,该直销企业通过直销员向消费者销售货物,取得含增值税得价款23、4万元。假设上述货物适用得增值税税率为17%,则甲直销企业2015年1月应纳增值税(销项税额)为( )。 A、5、95万元 B、7、99万元 C、5、44万元 D、3、91万元 【答案】C 5、甲企业(一般纳税人)2015年3月发生了混业经营行为,其销售货物(增值税税率13%)取得销售额20万元;提供加工劳务取得加工费2、5万元;销售2010年购置得设备1台,取得销售收入1、04万元;销售2015年1月购置得小汽车1辆,取得销售额10万元。上述货物与劳务销售除了设备以外,均为不含增值税价格,且上述收入均未分别核算、属于混业经营,则上述业务计算增值税得适用税率(或征收率)为( )。 A、13% B、4% C、17% D、2% 【答案】D 6、下列项目中,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得就是( )。

如何理解价内税和价外税

价内税与价外税的区别 一、价内税和价外税的含义 1.价内税就是税金包含在价格之中,作为价格的组成部分的税种。 在以产品销售收入额作为计税依据从价定率征收的情况下,价内税的计税依据是含税价格,它等于成本+利润+税金。如现行消费税和1994年税制改革前的产品税属于价内税。价内税的采用,主要是在计划经济条件下,运用计划价格的产物。 价内税的优点在于:流转税包含在价格之内,由于价格已定,国家可以通过调整价格内税收的比例来调控经济。 价内税的缺点在于:在实行自由价格的条件下,由于价格要灵活,而税收则在一定时期内应保持稳定,把相对固定的流转税含在价格内,会使价格税收产生相互牵制的作用,双方难以灵活调节。所以实行自由价格的国家一般不选择价内税的模式,而选择价外税模式。 2.价外税是指税金不包含在价格之中,价税分列的税种。 价外税不像价内税那样可以通过变动税收来直接“挤利”或“让利”,从而调节生产,但可以用税收变动来影响消费,间接地配合价格发挥调节作用。价外税,有利于全面推行增值税,简化计征手续,计税时只要依据购货发票上注明的已纳税额,按照规定的扣除项目扣除已征税额就行了。价外税也使企业核算成本大大简化,企业只管计算成本和应得利润,税收另在价外考虑。 二、价内税和价外税计算的理解 根据税收征收原理: 1.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包含在销售款中并从中扣除。由此得出: 货款(含税款)=销售款(含税款)→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 2.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即货款=销售款+税款。由于税款=销售款×税率,而这里的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 税款=货款-销售款=货款-税款÷税率 通过上面的等式进行演算,得出税款的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价内税和价外税

根据税收征收原理: 1.价内税是由销售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就是其销售款,而税款包含在销售款中并从中扣除。由此得出: 货款(含税款)=销售款(含税款)→税款=货款(销售款)× 税率 2.价外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税款,销售方取得的货款包括销售款和税款两部分,即货款=销售款+税款。由于税款=销售款×税率,而这里的货款(即含税价格)减去税款,即不含税价格,因此,税款=货款-销售款=货款-税款÷税率,通过上面的等式进行演算,得出税款的计算公式为: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 所以,价内税与价外税的最直接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应用公式的区别: 价内税:税款=货款(销售款)×税率=含税价格×税率 价外税:税款=[货款/(1+税率)]×税率=不含税价格×税率 我国目前的流转税中,增值税采用价外税模式,消费税与营业税采用价内税模式。要注意,对于同一个业务,如果既要交纳消费税,也要交纳增值税,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相同的——都是销售款,这一点要特别注意。 换个通俗的方式来说: 流转税是由购买方承担的,因此购买方支付的金额中包括两部分,一为归销货方的销售款,二为归国家的税款。

在许多西方国家中,购买方在购物时需要同时支付税款,即是这一原理的实际应用。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外税。这种情况下,如某物品标价100元,该货物税率25%,这样,购买方需要支付100+100× 25%=125元的款项,才能取得该物品。 在我国,由于历史的原因,所谓的货款中包括了税款在内,购买方无需另外支付税款。这里的税款即为价内税。这种情况下,如果物品的标价为125元,货物税率为20%的话,购买方只需支付125元的款项,而销货方需要扣除125×20%=25元的税款后,即125-25=100元才是真正归其所有的销售款。 从上述例子中可以发现,两种计税模式下的销货方销售款与税款是一样的,分别为100元和25元,购买方支付的全部款项都为125元,而区别仅在于税率的不同,一个为25%,一个为20%.这就是说,两种计税模式只是两种不同的表现形式而已,对国民收入的分配(税金)没有实质性的区别。 对于这个疑点,没有比较合适的单独的例题来说明,所以这里我就不再详细举例了,相信大家看了上面的两种角度的解释,多少会有所领悟吧! 【要点】 ①价内税和价外税的区别在于计算税款的公式不同。 ②消费税和增值税的计税基数是销售款。 ③价内税和价外税对于销售方来说,销售款和税款都是一样的;对于购买方来说,支付的款项都是一样的。

4月1日起增值税税率13%正式执行

关增值税新税率执行时间,今天总理正式通知!增值税税率16%降13%,10%降9%,6%扩抵。4月1日起正式开始执行! 通知!新增值税,4月1日执行 2019年3月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北京开幕。总理在做《政府工作报告》时明确指出,深化增值税改革,今年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保持6%一档的税率不变,但通过采取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税收抵扣等配套措施,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现在明确实施时间,也就是说下个月的增值税税率就要变了! 增值税大降!哪些企业受益? 一、制造业和小微企业是重点减负对象 2019年,减税将延续普惠性和结构性并举,重点受益的企业是制造业和小微企业! 二、制造业等行业税率由16%降至13% 增值税改革将进一步深化,会上明确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由当前的16%减至13%! 三、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由10%降至9% 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将降低1个百分点,即从原来的10%降至9%! 四、生产、生活性服务业扩抵

6%一档保持不变,但是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加一些税收抵扣的配套措施,进行侧面减税! 五、税率将三档并两档 在增值税改革中,三档并两档将是必然,相信不远的未来就能实现!同时,税制将在2019年会进一步简化,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1月1日实施的小微企业减税政策也会逐步落实。 新增值税确定,以后开发票注意 一、增值税税率13%、9%会在4月1日开始执行,以后怎么开专票? 1、2019年4月1日前后,开票税率的适用的基本原则还是取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无论是哪一种应税销售行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的,按照原税率开票。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的,按照新税率开票。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绝不等于当事人合同的签订日期,有的同学说了,合同在2019年3月31日(含)之前签订的,按照原税率开票。合同在2019年4月1日(含)之后签订的,按照新税率开票。这个只要仔细看看增值税中关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就知道是站不住脚的。 涉及销售货物和劳务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去判断;涉及销售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照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四十五条等去判断。 2、2019年4月1日以后,增值税新系统是否还可以开具出原税率16%和10%的发票? 笔者认为系统仍然可以开出16%和10%的发票。比如对于2019年3月31日之前已经确定纳税义务时间的事项,因故在2019年4月1日以后开票,系统应当可以开出原税率的发票。一般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增值税发票税控开票软件税率栏次默认显示调整后税率,一般纳税人发生上述行为可以手工选择原适用税率开具增值税发票。但是如果推迟开票且前期并未申报纳税,有暴露自己推迟申报的风险。这个问题需要提前解决。3、新系统是否会允许存续纳税人在2019年3月31日24点之前开具税率为13%和9%的新税率的发票? 我们理解,新税率的发票不会允许提前开具,在目前系统开票状态下,系统应该会对新税率的开票节点做出限制,企图浑水摸鱼的企业不要把税务机关当傻子。 4、2019年4月1日前,存量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是否需要向税务机关申请在系统中追加新税率? 我们理解,适用新税率是一个法定事项,不属于税收优惠事项或者特别处理事项,税务机关不会要求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授权,没有这种必要也没有这种可能。税务机关会主动升级系统后台,置入新税率。除非纳税人根本无法接通互联网。 二、增值税政策执行后,提前清查合同发票,关注6个问题! 1、如果企业存货很大,购进时税率是16%,销售时税率是13%,对企业是有利的吗? 如:2018年12月购进水泥一批,不含税价100万元,进项税额16万元; (一)如果是以含税价签的合同:约定售价为200+200*16%=232万元,原毛利为100万元,应纳增值税为32-16=16万元;税率调整后毛利为205.3-100=105.3万元,应纳增值税为销项税额26.69-16=10.69万元。

增值税练习题 附答案

增值税练习题附答案 一、判断题 1、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货物,及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一律适用17%的税率。 2、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 3、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初级农产品,不属于免征增值税项目。 4、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应当向购买方,包括消费者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纳税人将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因该货物购买时已缴增值税,因此,赠送他人时可不再计入销售额征税。 6、已抵扣进项税额的购进货物,如果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应将该货物的进项税额从当期发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 7、企业在销售货物中,为了鼓励购物方尽早偿还货款,按付款时间给予购货方一定比例的货款折扣,可以从货物销售额中减除。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基建项目时,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 9、某商店开展促销活动,买一赠一,在这项活动中售货取得销售额10万元,赠送的商品价值5000元,因未取得收入,所以企业按10万元的销售额计算销项税额。 10、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一般货物时,应按新货物的同期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旧货物的收购价格不允许扣除。 11、凡出口货物,均适用零税率。 12、出口货物实行零税率与在出口环节免征增值税的本质是相同的。 13、不在同一县(市)的关联企业之间的货物移送,应于货物移送时,按视同销售行为计算缴纳增值税。 14、如果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以前购进的货物以原进价销售,由于没有产生增值额,不需要计算增值税。 15、某服装厂接受一饭店委托,为其员工量体裁衣制作工作装,饭店指定了工作装面料质地、颜色和价格,则服装厂此项业务为提供增值税加工劳务的行为。 16、纳税人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用于实物折扣,属于折扣销售的一种形式,折扣的实物款额只要与销售额同开在一张发票上,可从销售额中扣除。 17、甲纳税人未按规定向乙付货款,乙纳税人按合同规定向甲收取违约金。由于违约金是在销售实现后收取的,因而不应该征增值税。 18、所有缴纳增值税的货物,其计算缴纳增值税的组成计税价格中,成本利润率均为10%。 19.进口货物不用缴纳增值税。 20.兼营非应税劳务的行为是指一项销售行为既涉及增值税应税货物销售,又涉及增值

增值税知识点归纳

第一单元增值税的会计核算 一、征税范围 (一)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增值税征税范围包括货物的生产、批发、零售和进口四个环节。此外,加工和修理修配劳务也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1)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次月起,(新开业纳税人自认定机关认定为一般纳税人的当月起),按税法规定计税并按规定领购、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 (2)除国家税务总局另有规定外,纳税人一经认定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2.其他按照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的优惠规定 (一)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1.按照3%的征收率计税,不得抵扣进项税 2.减按2%征收率征收 计税公式: 销售额= 含税销售额/ (1+3%) 应纳税额=销售额×2% 适用情况: (1)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2)小规模纳税人销售旧货 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 (二)一般纳税人适用 1.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 计税公式: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4%) 应纳税额=销售额×4%/2 适用情况: (1)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 (2)一般纳税人销售旧货 【注意】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四、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掌握) 计算公式及涉及项目见下图(重点) 应纳税额 = 当期销项税额 - 当期进项税额

第二章增值税习题答案

第二章:增值税 计算题 甲为电子设备生产企业与乙为商贸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0年10月份有关经营业务如下: (1)甲企业从乙公司购进生产用原材料和零部件,取得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200万元、增值税34万元,货物已验收入库,货款和税款未付。 (2)乙公司从甲企业购电脑300台,每台不含税单价0.45万元,取得甲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货款135万元、增值税22.95万元。 (3)甲企业为乙公司制作大型电子显示屏,开具了普通发票,取得含税销售额12万元、调试费收入1.34万元。甲企业在制造显示屏过程中,委托C公司进行部分专业加工,支付加工费2万元,增值税0.34万元,取得C公司增值税专用发票。 (4)乙公司从农民手中购进免税农产品,收购凭证上注明支付收购货款30万元,支付运输公司的运输费3万元,取得普通发票。入库后,将收购的农产品30%作为职工福利消费,70%零售给消费者并取得含税收入45.03万元。 (5)乙公司向消费者销售电脑取得含税销售额300万元,均开具普通发票。

要求:计算甲企业和乙公司2010年10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 A企业:■当期进项税额=34+0.34=34.34(万元);■当期销项税额=22.95+(12+1.34)/(1+17%)×17%=24.89(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24.89-34.34=-9.45(万元) B公司:■当期进项税额=22.95+(30×13%+3×7%)×70%=25.83(万元);■当期销项税额=34+45.03/(1+13%)×13%+300/(1+17%)×17%=34+5.18+43.59=82.77(万元)■当期应纳增值税额=82.77-25.83=56.94(万元) 1.某一般纳税人企业收购免税农产品一批,支付购买价款300万元,另发生保险费10万元,装卸费10万元,途中发生10%的合理损耗,按照税法规定,购入的该批农产品按照买价的13%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该批农产品的入账价值为()万元。2011中级会计实务基础练习题 A.281 B.290 C.261 D.210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一般纳税人企业购入免税农产品,其买价的13%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因此其入账价值为:300×(1-13%)+10+10=281(万元)。 5. 某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购进农产品一批,支付买价12 000元,装卸费1 000元,入库前挑选整理费400元。按照税法规定,该购进农产品适用增值税抵扣税率为13%。该批农产品的采购成本为(w)元。 A.12 000 B.12 200 C.13 000 D.11 840 [答案]:D2011年注册税务师财务与会计考试 [解析]:农产品的采购成本=12 000×(1-13%)+1 000+400=11 840(元)。 2、A外贸公司具有进出口经营权,2010年3月经批准从境外进口小轿车28辆,每辆小轿车货款30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6万元、保险费用1.38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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