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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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在建高层建筑火灾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

【关键词】高层建筑;诱发火灾因素;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灭火救援实战演练

1 在建高层建筑火灾案例

据媒体报导,近年来,在建高层建筑火灾事故频发,已成为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和建设工程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各房地产开发商们共

同关注的首要问题。

1.1 案例1

2006年11月10日夜11:10,江苏无锡市某在建高层商住楼(地上24层、地下2层,建筑总高度98m,建筑面积2.4万m2)发生火灾,无锡市消防支队立即调集5个中队、28辆消防车、165名消防官兵赶赴现场扑救,经过1小时紧张扑救,将大火扑灭。事后调查得知起火部位是建筑物东南角13~16层处,由电焊火花引燃建筑外脚手架上的防护网及竹脚手架板引发火灾,所幸因报警迅速、扑救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

1.2 案例2

2010年9月9日上午7:40许,长春市某在建高层住宅小区意外发生火灾。该小区共有6栋新建高层住宅楼,框架主体结构均已完成,楼体外被绿色安全网围护着,大火最先是在小区西侧的一栋在建楼房燃起的,大火将楼体外的安全网点燃,随后大火又将邻近另一栋楼房的安全网引燃,造成2栋楼先后着火,增加了扑救的难度。由于报警迅速、扑救及时、水源充足,2小时后终将大火扑灭,也

未造成人员伤亡。

1.3 案例3

2011年3月11日下午3时许,郑州市某在建高层住宅楼发生火灾,当消防队官兵赶到现场时,烟雾迷漫,能见度不足5m;为抢救住在楼内近百名民工,消防官兵迅速组织攻坚小组,佩戴呼吸器冲进各楼层搜救,成功救出96名被烟火围困的民工。据事后调查得知,起火点位于2楼,因民工用火不当点燃了塑胶海绵装饰材料所致。

2 在建高层建筑火灾特点

在建高层建筑一旦着火,由于楼内无防火、防烟分隔带,电梯井、管道井未封堵,火灾发生后烟火极易蔓延,飞火从高处散落,引燃安全网和地面上的易燃建材,更易形成立体火灾,使消防人员难以扑救。

2.1 楼内情况复杂,施工人员疏散难度大

有的在建高层楼梯未设扶手、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等设施;现场又堆放着各种易燃建筑材料、脚手架板和防护材料,一旦发生火灾,容易造成二次火灾,无论是对施工人员还是消防人员,疏散和搜救的难度都很大,极易造成人员群死群伤。

2.2 消防人员灭火难度大

在建高层一旦着火,浓烟四起、情况复杂,消防人员难以掌握内部情况,不能及时到达着火部位,再加上施工现场通道狭窄,各临时建筑之间和建材堆放区域之间缺乏必要的防火间距,消防车难以

接近起火点实施有效扑救。

2.3 消防水源很难保证

由于在建高层内部尚未建成自动灭火设施,现场又无消防专用消火栓,消防用水匮乏,即使有水源,水压、水量也无法满足向高层灭火需要。

3 在建高层建筑诱发火灾因素分析

3.1 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管理混乱

不少施工现场既没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又没有制订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应的灭火、疏散应急预案,更谈不上定期组织施工人员进行灭火实战演练;有的工地电焊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缺乏专业培训,无证上岗人员较多,电焊和氧气切割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电焊时违章操作、火花四溅,极易引发火灾事故;有的工地把在建高层某几层当作工人宿舍,又没有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个别工人甚至在楼层内烧火做饭、乱扔烟头、引火取暖,更易酿成火灾事故。

3.2 施工现场和在建大楼内可燃物多

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大多为由彩钢板搭建的板房,易燃;建筑物外脚手架架板及防护安全网等大多采用易燃竹笆、木板和塑料等制成;施工现场和在建大楼内随处堆放的模板、碎木料、油漆、装饰材料等易燃物品又都是引发火灾的隐患。

3.3 施工现场和在建大楼内消防设施尚未建立

由于在建高层建筑本身的消防设施尚未建立,内部既无自动报

警、自动喷水装置,施工现场又未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消火栓,使初期火情不易被发现,或不能及时控制火势蔓延。有的施工现场虽然也有专用消防水源,但水压和水量不足,无法用来扑救10层以上楼层发生的火灾。

3.4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混乱,所设消防通道狭窄,又常被建材、模板等挤占,一旦发生火灾,消防车无法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实施扑救,极易使小火酿成大火。

4 在建高层建筑火灾预防措施

4.1 严把消防设计审核和施工现场消防安全设施监督管理两道

在高层建筑施工前,各地公安消防部门应严格按照《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相关规范的规定,审核其消防设计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否则严禁施工;审核通过后,公安消防部门应严格按照《消防法》及建设工程消防监督法规,与建设主管部门密切配合,建立协作机制,加强对高层建筑参建各方实施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在对建设单位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应审核施工现场是否具备如下消防安全条件:(1)施工现场应设置符合规定的消防通道,材料堆放要整齐有序,不得挤占消防通道,以确保消防车通行、停靠和实施扑救。(2)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消防水源和消火栓系统,并保持其充足的管网水压和流量;还应按照施工进度,同步安装楼层消火栓,配备水枪、水带,满足楼内火灾扑救时供水需求。(3)在建高层建筑施工现场的重点部位和楼内各楼层均应配置消防器材,以随时扑

灭初起火苗。(4)施工现场的临时办公区、生活区与拟建工程施工作业区务必分开设置,并采取防火隔离措施;严禁在尚未竣工验收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宿舍或办公室,更不得在楼内动火取暖或烹制食物。对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核发施工许可证。通过审查、核发施工许可证后,公安消防部门应会同建设主管部门加强对参建各方执行上述4项消防安全要求情况实施不定期监督检查,以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

4.2 强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消防救援能力

施工单位应在开工前邀请公安消防部门对施工人员开展消防安

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加大对消防安全法规、火灾预防及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知识的宣讲和培训力度,培训现场施工人员牢固掌握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用途和使用方法以及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的主要内容等,通过教育和培训使现场施工人员具有相应的消防常识和逃生自救、互救能力。

4.3 加强对建设全过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针对在建高层建筑火灾风险高的特点,公安消防部门、建设主管部门和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全过程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火灾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比如: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情况和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还应对建筑电焊、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严格要求其持证上岗;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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