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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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规范计算机网络使用行为,维护信息安全,根据机关职能和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机关内部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坚持服务中心工作,负责保障机关计算机网络的正常运行和信息安全。

第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主管单位应建立健全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责任部门和管理人员。

第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的负责人应按规定使用计算机网络,对计算机网络存在的问题负有监督管理责任。

第六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应当遵循公正、公开、公平、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计算机网络的维护和安全管理第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应当制定必要的维护和安全管理措施,确保计算机网络的稳定运行。

第八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计算机网络的硬件和软件设备,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第九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和完善计算机网络的安全防护措施,做好信息安全的保护工作。

第十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加密网络传输的敏感信息,不得泄露国家机密和个人隐私。

第十一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人员应当制定数据备份和恢复措施,防范数据丢失和破坏。

第三章计算机网络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权限和职责合理使用机关计算机网络。

第十三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遵守计算机网络使用规程,不得违反职责范围进行无关操作。

第十四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不得故意破坏计算机网络的秩序和稳定,不得利用机关计算机网络传播非法信息。

第十五条机关计算机网络使用人员应当保护计算机网络的安全,妥善保管密码和账户,确保账户的合法使用。

第十六条对于机关计算机网络违法行为,机关计算机网络负责人有权采取必要手段进行制止,并按照规定给予相应处罚。

第四章附则第十七条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则由机关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总结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的制定是为了规范机关计算机网络的使用行为,保障信息安全和网络稳定运行。

机关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

机关单位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保障机关单位的网络安全,保护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资源,防备信息泄露、数据丢失和非法使用,确保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运行,订立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单位的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资源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安全管理要求网络安全管理是机关单位信息化建设的紧要构成部分,要求全体员工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共同维护网络安全。

第二章组织架构与权限分工第四条安全管理组织机关单位应建立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由重要领导担负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委员,负责网络安全管理的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责任分工1.重要领导:负责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的召开和网络安全管理的总体决策;2.网络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订立和审批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3.信息技术部门:负责计算机系统和网络资源的配置、安装、运维和维护工作;4.安全保密部门:负责网络安全事件的处理和漏洞的评估,供应安全咨询和宣传教育。

第六条权限掌控机关单位应依据岗位的需要,实行权限分级制度,确保各部门和个人拥有适当的权限,防止滥用权限导致的安全风险。

第三章网络设备与系统管理第七条网络设备管理1.机关单位应与正规供应商合作,采购合法授权的网络设备,确保设备的合规和可靠。

2.网络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及时更新软件和固件,修复安全漏洞,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八条系统和应用管理1.机关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系统架构,对各类系统和应用进行分类管理。

2.系统和应用的安装和配置应符合相关安全规范和最佳实践,确保系统的安全可靠。

3.对于涉密信息系统和应用,应严格审批和监控,设置安全访问掌控和审计机制。

第九条系统维护与更新1.机关单位应建立系统维护和更新制度,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漏洞和更新补丁。

2.更新过程中应订立认真的操作流程,确保操作正确并备份紧要数据。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

机关计算机网络管理办法大东区委组织部机关电脑网络管理办法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电脑网络管理办法和我部实际~为了保障部机关电脑网络系统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加强网络的管理~合理使用设备~合法利用网络~推进办公自动化进程~促进信息交流和对外宣传~全面提高办事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电脑及网络~包括内网和外网以及网络上联接的全部硬件设施、安装的软件系统。

第二条:电脑与网络联接必须实行内、外硬隔离~同一台电脑联接内网、外网要安装专用隔离卡、各自安装独立硬盘和操作系统。

第三条:内网是全市组织系统专网的组成部分,是办公、学习、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设施~除正常需要外~部内人员工作时间应保持在内网状态。

第四条: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电脑管理员负责电脑和网络的规划、建设、管理和维护等工作~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各科室对科室内的软硬件设施自行管理和维护~部里组织必要的技术培训和网络管理教育。

第五条:实行病毒检测和网络安全漏洞检测、病毒预警机制、上传信息审查等工作制度。

通过建立健全使用、管理、安全保密制度和病毒防范措施~确保网络安全~根据实际所需~由电脑管理员负责安装防火墙和杀毒软件.第六条:部机关工作人员可通过外网进行业务联系~查阅和下载必要的工作资料和信息~禁止与工作无关的信息查阅和下载~禁止非工作状态下进行浏览网页、聊天、观看视频、玩游戏等娱乐活动。

第七条:保密资料不得进行国际互联网传输或存储~包括:党和国家以及地方党委和政府的秘密文件、资料,中央和地方党政领导人未公开发表的讲话~各种内部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信息等。

第八条:作为全市组织系统内网采取与国际互联网完全隔离的保密技术措施~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及全部工作资料必须在内网硬盘上撰写、修改、存储,使用光盘、U盘等储存介质~在内外网转换时要与电脑隔离~并作杀毒处理。

各科室及工作人员要从管好秘密、维护国家和单位的利益出发~切实落实保密防范措施.第九条:不得利用国际互联网制作、复制、发布、查阅和传播涉及以下内容的信息:2(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五(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第十条:不得从事下列危害电脑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一)未经允许~对电脑信息网络功能、数据和程序进行删改,(二)制作、传播电脑病毒等破坏性程序,(三)其他危害电脑信息网络安全的行为。

机关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机关网络安全日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机关信息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部门、工作人员及使用的信息系统。

第三条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可靠、高效便捷”的原则。

第二章网络安全责任第四条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网络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六条各工作人员对本岗位网络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三章网络安全措施第七条网络安全设施建设1. 机关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基础设施,包括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防病毒系统等。

2. 网络安全设施应定期检查、更新和升级,确保其安全性能。

第八条网络安全管理制度1. 机关应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责任、操作规范、应急响应等。

2. 各部门、工作人员应遵守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网络安全。

第九条网络安全操作规范1. 机关工作人员应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网络设备和软件。

2. 机关工作人员应定期更换密码,并确保密码复杂度。

3.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将个人设备接入机关网络。

4. 机关工作人员不得使用机关网络进行非法活动。

第十条网络安全培训1. 机关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意识。

2. 新入职工作人员应参加网络安全培训,了解网络安全知识和技能。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一条机关应建立健全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包括:1. 网络安全事件报告流程。

2. 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流程。

3. 网络安全事件善后处理流程。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事件报告1. 机关工作人员发现网络安全事件,应立即报告相关部门。

2. 相关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报告。

第十三条网络安全事件应急处理1. 机关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采取必要措施控制网络安全事件。

2. 机关应与上级、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共同应对网络安全事件。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四条机关应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包括:1. 网络安全设施检查。

规章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

规章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护网络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组织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科学、激励、监管相结合的原则,并综合运用技术手段、管理手段和教育手段,维护网络安全。

第二章网络安全责任第四条各级组织应当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网络安全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第五条组织应当明确网络安全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条组织应当建立网络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培养和职业技能提升。

第三章网络安全保护第七条组织应当建立网络安全防护体系,采取技术措施,防范网络攻击、恶意代码和信息泄露等安全威胁。

第八条组织应当制定网络安全事件应急预案,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减少损失。

第九条组织应当加强对重要网络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采取访问控制、数据加密和安全审计等措施,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恶意操作。

第四章网络安全监管第十条组织应当建立网络安全检测与监测体系,监测网络安全事件和漏洞,及时采取措施修复漏洞,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第十一条组织应当配备网络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二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员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组织应当建立网络安全违法违规举报机制,接收和处理网络安全举报,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国家对推动网络安全工作给予支持,鼓励研究和开发网络安全技术。

第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规章制度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保护网络信息的完整性、保密性和可用性,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组织的网络安全管理工作,并要求各级组织建立网络安全责任制度,明确相关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工作要求。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机关网络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自动化系统、内部网站、数据库、移动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2. 安全责任明确、分工协作的原则;3. 技术保障与安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4. 实施与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机关网络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第五条设立网络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网络安全管理,包括:1. 负责网络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2. 监督网络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3. 组织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4. 收集、分析网络安全信息;5. 定期对网络安全工作进行评估。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应明确网络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第三章网络安全设施与管理第七条本机关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配置网络安全设施,包括但不限于:1. 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系统等;2. 数据加密、身份认证、访问控制等安全机制;3. 网络安全监控、审计、备份等保障措施。

第八条网络安全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升级,确保其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九条严禁非法连接、非法接入、非法使用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

第十条严禁利用网络设备、信息系统进行非法侵入、攻击、窃取、篡改、破坏等违法行为。

第四章网络安全事件处理第十一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应急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二条网络安全事件发生后,应及时报告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处置。

第十三条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组织调查、分析、评估网络安全事件,提出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第五章网络安全培训与宣传第十四条机关网络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机关网络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网络安全管理,保障机关网络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机关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内部所有涉及网络安全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设备、网络系统、网络数据、网络安全事件等。

第三条机关网络安全责任制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强化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机关网络安全。

第二章网络安全责任第四条机关网络安全责任分为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个人责任。

第五条领导责任:1. 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网络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网络安全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2. 机关主要负责人定期听取网络安全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网络安全重大问题。

3. 机关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网络安全事件负有首要责任,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部门责任:1.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网络安全政策、制度,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体系。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网络安全事件负有直接责任,对网络安全事件的发生、发展和处理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3. 各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安全检测、安全培训等工作。

第七条个人责任:1. 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网络安全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网络安全责任。

2. 机关工作人员应按照规定使用网络设备、网络系统,不得擅自修改、删除、复制、泄露网络数据和信息。

3. 机关工作人员发现网络安全问题,应及时报告相关部门,配合做好网络安全事件处理。

第三章网络安全措施第八条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责任,加强网络安全管理。

第九条加强网络安全防护,采取物理隔离、网络隔离、访问控制、数据加密等措施,防止网络攻击、病毒感染、信息泄露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十条定期开展网络安全检查,发现网络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加强网络安全培训,提高机关工作人员网络安全意识和技能。

机关上网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上网安全管理,保障机关网络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所有上网设备、网络系统和上网行为。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机关上网行为,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确保机关信息安全。

第二章组织与管理第四条成立机关上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第五条设立机关上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本制度,包括以下职责:(一)制定上网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二)负责上网设备、网络系统的安全检查和维护;(三)负责上网行为的监督和管理工作;(四)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培训和宣传教育;(五)处理网络安全事件。

第三章上网设备与网络系统管理第六条上网设备、网络系统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确保安全可靠。

第七条上网设备、网络系统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及时修复漏洞和故障。

第八条上网设备、网络系统应安装安全防护软件,如防火墙、杀毒软件等,并定期更新。

第九条严禁使用未经批准的上网设备、网络系统,严禁私自连接外部网络。

第四章上网行为管理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应遵守国家网络安全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法上网行为。

第十一条上网行为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上网行为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二)安全可靠:上网行为不得危害网络安全,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三)文明上网:上网行为不得传播淫秽、色情、赌博、暴力等不良信息;(四)合理使用:上网行为不得滥用网络资源,不得占用网络带宽、影响他人正常上网。

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上网行为应遵守以下规定:(一)不得利用机关网络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二)不得私自建立、使用未经批准的网站、论坛等;(三)不得利用机关网络从事非法活动;(四)不得将机关网络账号、密码等信息泄露给他人;(五)不得利用机关网络进行网络攻击、网络诈骗等违法活动。

第五章应急处置第十三条发生网络安全事件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以下措施:(一)立即隔离受影响的网络设备、网络系统;(二)迅速查找原因,采取措施修复漏洞、故障;(三)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做好信息发布和舆论引导;(四)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保障机关信息安全和网络安全,防止网络攻击、病毒感染等安全事件的发生,确保机关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与职责1. 成立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制定、修订和监督实施本制度,统筹协调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

2. 设立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日常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监测、安全防护、安全培训等。

3. 各部门、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的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责任制。

三、安全管理制度1. 网络接入管理(1)机关内部网络接入实行统一管理,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接入互联网。

(2)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防火墙、防病毒软件等安全防护设备,并定期更新。

2. 信息安全(1)加强机关内部信息安全管理,严禁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商业秘密。

(2)对重要信息进行分类分级,明确信息访问权限,确保信息安全。

3. 网络行为规范(1)严禁利用互联网从事违法活动,如传播淫秽、暴力、恐怖等不良信息。

(2)严禁在机关内部网络发布虚假信息、诽谤他人、恶意攻击他人等行为。

4. 网络安全防护(1)定期对机关内部网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2)加强对重要信息系统、数据存储设备的安全防护,确保信息系统和数据安全。

5. 安全培训与教育(1)定期组织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互联网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加强对新入职员工的网络安全教育,使其了解并遵守本制度。

四、安全事件处理1. 发现网络安全事件,立即向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办公室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2. 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对网络安全事件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 本制度由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3. 各部门、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部门互联网安全管理制度,并报机关互联网安全管理办公室备案。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定

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一、概述网络安全是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核心要素之一,是机关单位工作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为了加强网络安全管理,确保机关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可靠性和安全性,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机关单位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外部访问其网络环境的人员。

三、机关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1.确保机关网络环境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机关网络系统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2.防范和打击网络犯罪行为,保护机关单位的信息安全;3.履行法定网络安全要求,确保机关信息系统合法、合规运行。

四、网络安全管理基本原则1.安全第一。

网络安全工作应该始终把人员、组织和技术因素都考虑在内,确保机关业务的合法、安全有效运行;2.预防为主。

采取先防控、后处理的原则,预防网络安全风险、消除安全隐患、杜绝各种网络安全威胁;3.综合治理。

采取全面、综合、持续的网络安全技术、组织和管理手段,协调解决网络安全问题;4.分级管理。

按照保密要求、安全级别和重要性等级别分级管理网络设备和信息系统,确保网络资源和技术的合理配置和使用。

五、网络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1.网络安全保密制度1.严格限制权限。

拥有网络安全权限人员应该按照职责、权限细化管理,不得有超出权限范围的行为;2.加强密码管理。

采取强度高、难度大、更新频繁的密码策略,实现对密码的设置、修改、管理、备份和恢复;3.加强安全认证。

采用双重认证、智能卡等安全认证方式,确保用户身份的合法性和安全性;4.做好安全审计工作。

建立安全审计制度和技术手段,对网络安全事件和用户行为进行跟踪、分析和处置。

2.网络安全技术措施1.网络设备安全管理要求。

明确网络设备防范措施,防止网络攻击,加强网络设备安全运行管理;2.网络应用程序安全管理要求。

采用防病毒、反网站入侵、防火墙等技术手段,保障网络应用程序的运行安全;3.数据加密和数字签名要求。

对重要数据进行加密,确保数据在传输和存储过程中的安全性;4.安全备份和恢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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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机关单位
网络安全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单位网络安全使用的管理,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依据国家对网络系统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接入本大厦网络的相关单位。

第三条内网是指使用私网IP地址为xx.xx.xx.xx的整个B类地址范围内的机器设备。

外网是指使用公网IP地址为xx.xx.xx.xx的整个C类地址范围内的机器设备。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条安全工作委员会是网络安全使用的管理机构。

安全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办公室)、下属单位办公室和接入本大厦网络的相关单位办公室协同负责网络安全使用管理。

第五条办公室负责网络IP地址和无线路由器使用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召集下属单位办公室主任会,及时传达国家互联网管理要求。

第六条保卫处负责主干网络设备的运营与维护,负责各单位网管员登记备案和技术培训,并依据办公室下发的IP地址登记备案表对IP地址进行分配管理和上网行为监控。

第七条各单位办公室要指定网管员负责本单位的IP地址分配、登记及本单位网络设备的维护管理, 并负责相应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下属单位办公室作为责任部门向办公室负责;办公室向安全工作委员会及上级管理部门负责。

第三章内网IP地址的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要严格管理现在使用的互联网内网IP地址,要做到内网IP地址与MAC地址及人员一一对应;互联网内网IP地址应由各单位指定网管员负责分配,统一管理,并进行备案。

备案表要上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

发生内网IP地址的增减应及时更改备案表,并及时通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进行备案表的更改,内网IP地址备案后方可使用。

(见附表1)第十条办公室分配给各单位的VLAN 地址使用及管理权在单位办公室;各单位要加强管理,杜绝违反国家互联网管理条例的事件发生。

第十一条各单位使用无线网络设备必须向办公室申请,经办公室批准及备案后方可使用;无线网络设备每月要定期更改密码,对使用无线网络人员要有备案;禁止员工私自架设无线网络设备。

(见附表2)
第四章外网IP地址的管理
第十二条各单位如需设立网站、邮件服务器等公网服务器,必须将服务器统一安置到主机房,并按照保卫处网管人员安排放置入指定机柜中,各单位应当保持服务器清洁、干净,对放置于机柜的服务器必须做好公司标识。

第十三条各单位使用公网IP地址必须向办提出申请,经办同意后,由保卫处网管人员统一分配。

IP地址一经分配后,单位要指定网管员负责管理,及时填好备案表,并上报办公室备案管理人。

IP地址不用时应当及时上报撤销。

第五章上网行为管理
第十四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互联网相关规定规范员工的上网行为,对违反国家互联网规定的行为必须严格禁止,一经发现将按国家互联网相关规定及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违反法律规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上班时间禁止玩网络游戏,禁止使用多线程下
载工具,禁止在网络上做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网络行为。

管理系统将对所有网络用户进行实时监控,并保留用户的上网行为日志,以备日后查询。

第十六条科研测试系统如需接入大厦网络,须经保卫处审查同意后,报办公室审批。

第十七条所有网络用户不得制作、复制、发布、传播含有下列内容的信息: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二)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三)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五)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六)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七)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八)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九)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的。

第六章主机房管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网管员要严格管理机房门禁密码,禁止将机房门密码透露给其它人员,禁止带领与工作无关的人员进
入机房。

第十九条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要进行登记。

(附表3:机房出入登记单)。

进入机房后,在指定的工作区作业,禁止操作非本单位的设备、设施。

机房视频监控系统对机房内所有活动进行24小时监控,以备日后查询。

第二十条各单位网管员必须严格遵守著作权法,禁止使用盗版软件、非法软件、淫秽软件,并负有对网络用户的监督职责。

一经发现上述违法行为,立即销毁软件、并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禁止在服务器上进行试验性质的软件调试,禁止在服务器上随意安装软件。

需要对服务器进行配置的,必须在其它可进行试验的机器上调试通过并确认可行后,才能在服务器上实施。

第七章汇聚层机房管理
第二十二条机房由所在层网管人员负责管理和维护,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机房。

第二十三条机房内交换机和通信配线柜是大厦网络通信系统的关键设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或挪动。

第二十四条保持场地清洁、卫生,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杜绝安全隐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凡违反网络管理办法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整改;对情节特别严重的或造成经济损失的,将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禁止接入网络;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IP地址备案表
单位名称: 责任人: 联系电话:
制表人(网管员):年
无线网络备案表
单位名称: 责任人: 联系电话:
机房出入登记单
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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