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医院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医院临床用血管理,保障患者生命安全,规范临床医师输血行为,提高临床用血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临床医师输血权限的准入与培训1. 临床医师获得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方可申请获得输血处方权限。
2. 临床医师获得输血处方权限前,须参加医院组织的临床输血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申请。
3. 获得输血处方权限的医师,每年至少参加一次临床输血知识培训,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三、临床医师输血分级管理1.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2.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以下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3.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批准,方可备血。
四、临床合理输血管理1. 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积极推广成分输血,严禁输安慰血、搭配血、人情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 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
3. 临床医生在给患者进行输血治疗前,应根据病情,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认真做好临床输血治疗前的全面评估,记录在病历中。
4. 患者需要输血时,临床医生应向患者及其家属解释输血治疗的利弊,征得患者及其家属同意后,与患者共同签署《输血治疗同意书》,方可输血治疗。
五、临床输血申请与审批1. 病人输血前应做血型、输血九项(ALT、HBsAg、HBsAb、HBeAg、HBeAb、HBcAb、anti-HCV、anti-HIV、RPR)等检查,报告单贴在病历上。
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导言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临床输血管理在医疗工作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输血是一项复杂而关键的过程,直接涉及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治疗效果。
为了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不断提高输血管理水平和规范化程度势在必行。
本文将对2024年临床输血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以期加强我国临床输血管理工作,提高我国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一、输血适应症的规定1. 严格控制血液临床使用指征,临床医生必须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和需求,给予合理的血液治疗。
2. 制定血液适应症指南,规范使用不同血液成分的适应症,避免过度输血或不必要的输血。
3. 推动临床用血指南的制定和实施,对临床医生进行培训和指导,提高用血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二、血液安全管理的规定1. 加强血液检测技术和方法的研究,确保输血前的血液质量安全。
2. 完善临床输血质量控制体系,建立血液质量档案,追溯血液的来源和处理过程。
3. 制定严格的血袋和血液组分存储管理规定,确保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性,避免交叉感染的风险。
4. 加强供血者病史调查和献血者筛选,排除潜在感染风险的供血者。
三、输血操作和监护的规范1. 输血过程必须由专业人员操作,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
2. 完善输血操作规程,规范输血过程中的每一个步骤,避免人为失误。
3. 加强输血监护工作,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和输血反应,及时采取相应的救治措施。
四、输血风险管理的规定1. 加强输血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输血中的风险因素。
2. 建立血液事故报告制度,对输血事故进行调查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
3. 制定输血事故应急预案,确保输血事故的及时处理和救治。
五、建立血液管理信息系统1. 建立全国性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跨区域和跨医疗机构的信息共享和同步更新。
2. 加强血液管理信息的采集和分析,提供科学依据和决策支持。
3. 优化血液管理信息系统的界面和功能,提高信息的可靠性和可操作性。
临床输血法律和法规

•
注:输注后血小板计数为输注后一小时测定值。CCI
>10者为输注有效。
附件四 内科输血指南
• 新鲜冰冻血浆: • 用于多种原因(先天性、后天取得性、
输入大量陈旧库血等)引起旳多种凝血因 子Ⅱ、Ⅴ、Ⅶ、Ⅸ、Ⅹ、Ⅺ或抗凝血酶Ⅲ 缺乏,并伴有出血体现时输注。一般需输 入10~15ml/kg体重新鲜冰冻血浆。
• 血小板,未掌握血小板输注旳适应证和相对禁
忌证
存在旳问题 医生
• 未严格按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申请用血,未严格 掌握输血适应证。
• 申请单填写不全,内容不规范。 • 未推行申报手续,主治医生未核准署名; • 部分输血前未做“输血前检测” • 未按要求及时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单。要求有无
反应都要填写并入病历。
第十九条 医务人员应该仔细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严格掌握临床输血适应证,根据患者病情 和试验室检测指标,对输血指证进行综合 评估,制定输血治疗方案。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方法
第二十条 医疗机构应该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旳,由具有中级以上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旳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 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旳,由具有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旳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 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到达或超出1600毫升旳,由具有中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旳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 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同意,方可备血。 以上第二款、第三款和第四款要求不合用于急救用血。
•
4. 紧急对抗华法令旳抗凝血作用(FFP:
5~8ml/kg)。
附件三 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第三十七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 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 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 静脉通路;
2、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血库)值班人 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
录。
第三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 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 护静脉通路,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6、凡稀有血型(RhD阴性)、不规则抗体阳性或特殊 治疗输血应于3天前向输血科提出申请、预约
7、输血科应认真执行核对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取回得血液应尽快输用,各科室不得自行储血
9、当患者出现输血不良反应时,医务人员应严格执 行“临床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登记报告制度”,并 按照输血反应及输血后感染处理办法对患者进行诊
第十二条、受血者配血试验得血标本必须就是输血 前3 天之内得。
第十三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 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 血型(正、 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 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
配血。 第十四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 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
交叉配血RhD阳性血液发放
医院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 管理制度
4、主管院长、医务处、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
定期对紧急抢救输血记录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得问 题与缺陷追踪评价,督促输血科不断改进和完善
开始
结束
离开冰箱后30分钟以内 4小时以内
血小板制品、冷 沉淀
新鲜冰冻血浆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临床输血工作,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院临床用血的采集、储存、制备、供应、输血技术操作和输血后管理等环节。
第三条医院临床输血工作应当坚持以患者为中心,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充分保护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效果,降低输血相关风险。
第四条医院应当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医院临床输血工作。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护理部、感染管理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临床用血管理第五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用血需求和血液资源状况,制定临床用血计划,合理使用血液资源。
临床用血计划应当包括用血总量、品种、供应方式等内容。
第六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申请制度。
临床用血申请应当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经上级医师审核签字,科室负责人审批后,方可备血。
第七条医院应当建立临床用血评估制度。
临床用血前,医师应当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包括病情、输血指征、输血风险等。
评估结果应当记录在病历中。
第八条医院应当推广成分输血和自身输血等技术,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
成分输血包括红细胞、血小板、新鲜冰冻血浆等。
自身输血包括术前自体备血、术中血液回收等。
第三章输血操作管理第九条医院应当建立输血操作规范。
输血操作规范包括输血前准备、输血过程管理、输血后观察等内容。
第十条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并签署临床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
紧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应当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并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一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发现输血不良反应应当立即停止输血,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二条医院应当建立血液制品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及流程

输血管理制度及流程一、输血管理制度1.临床血库管理制度:包括血液采集、储存、保鲜和配血等环节的规范操作和管理规定。
2.输血安全管理制度:强调血液安全,包括输血前的准备工作、血型鉴定、抗体筛查、交叉配血等。
3.输血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输血质量,包括血液采集、储存、运输和使用等环节的监督和管理。
4.输血记录管理制度:记录患者的输血情况,包括接收血液单位的信息、患者的血型信息、输血反应的记录等。
二、输血管理流程1.临床血库管理流程a.血液采集:确定血液采集者的合格与否,并对血液采集器具进行消毒处理。
b.血液储存:将采集到的血液进行分类储存,确保血液的保存时限和质量,并做好血液的保鲜工作。
c.血液配血:根据患者的血型和需求进行合适的血液配血,确保输血的安全和有效性。
2.输血安全管理流程a.输血准备工作:与患者确认输血的指征和目的,确定输血相关信息,如输血量、输血速度等。
b.血型鉴定:通过血型试验或基因鉴定等方法确定患者的血型,以确保血液的匹配性。
c.抗体筛查:对患者进行抗体筛查,排除可能存在的产生不良反应的抗体。
d.交叉配血:通过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输血的安全性,排除患者对输血血型的免疫反应。
e.输血前的评估:评估患者的输血风险,包括血容量、心脏功能、呼吸功能等。
f.输血反应观察:在输血过程中,密切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和症状,及时发现输血反应。
3.输血质量管理流程a.血液采集:采用无菌技术进行血液采集,防止交叉感染的发生。
b.血液储存和运输:采用适当的温度和湿度储存血液,确保血液的质量和安全。
c.血液使用:根据患者的具体需要和输血指征,严格控制输血的质量和规范。
4.输血记录管理流程a.输血前记录: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输血血型、输血目的等。
b.输血时记录:记录输血的时间、输血量、输血速度和输血反应等。
c.输血后记录:包括输血结束的时间、输血后的观察情况和输血效果。
d.输血反应记录:详细记录输血过程中的任何不良反应和并发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11篇)临床用血管理制度 11、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协调,建立血液库存动态预警,血液库存量应达到医院3天以上用血量,且有应急用血库存,保证临床用血安全。
2、临床科室履行输血前告知和临床输血审批制,按要求准确、完整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申请800-1600毫升的`,由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申请量超过1600毫升的,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科批准(急救用血除外)。
输血申请应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至输血科备血。
3、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成分输血,科学合理用血。
输血前临床医师能够结合患者临床症状和实验结果评估输血指征;按要求检测乙肝两对半、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ALT、ABO、RhD血型、血常规,不规则抗体筛选检查;输血后及时评价患者实验指标的变化。
4、严格执行血液输注前双人核查核对制度,在规定时限内输注,不得自行贮血,输注过程血液中不得加入任何药物。
5、临床医护人员应密切监测输血过程临床症状和生命体征变化;输血过程中先慢后快;能正确识别、处理输血不良应;能及时回报输血不良应调查处理表交输血科保存。
6、输血后24小时内应详实、准确记录输血病程记录,内容至少包括:输血指征、输血目的,输血方式,异体输血品种、ABO、RhD血型和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观察,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输血疗效评估;术中输血的`麻醉记录、手术记录、术后病程记录中出血量及输血量一致,输血量与发血量一致;输血护理记录至少包括异体输血的献血码、品种、ABO、RhD血型、剂量,自体输血量,输血起止时间,输注过程及有无输血应,输血应处理与转归等。
输血完毕,及时保存交叉配血报告单、输血记录单等于病历中。
7、不断提高医疗技术,实施血液保护措施,对符合自体输血适应症患者,经治医师应积极动员患者自体输血。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临床输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临床科室开展的患者输血治疗和血液制品使用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输血技术规范,确保患者输血安全。
第四条医院设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输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感染管理科、护理部门、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完善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第六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临床输血相关的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临床医护人员对输血安全知识的认识和技能水平。
第七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和评估临床输血工作,对临床输血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八条输血科是医院临床输血工作的技术部门,负责血液制品的采购、储存、分发和质量控制等工作。
第三章临床输血管理第九条临床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病情和实验室检测结果,合理选择输血治疗方案,并遵循输血适应症和禁忌症。
第十条临床医生在开具输血医嘱时,应当注明输血种类、剂量、输血速度和输血时间等,并告知患者及家属输血风险。
第十一条临床护士应当严格执行输血医嘱,确保输血安全。
输血前,应当认真核对患者身份和血液制品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输血。
第十二条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输血反应。
第十三条临床科室应当定期对输血治疗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调整输血治疗方案。
第四章血液制品管理第十四条输血科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血液制品供应情况,合理采购和储备血液制品。
第十五条输血科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输血技术规范,对血液制品进行储存、分发和质量控制。
第十六条临床科室应当合理使用血液制品,避免浪费和滥用。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委员会及职责、会议记录一、临床输血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我院临床输血管理,提高临床输血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临床输血管理原则1.1 科学、合理、安全、有效使用血液制品。
1.2 优先使用自体输血、成分输血,严格控制异体输血。
1.3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第二条临床输血管理组织2.1 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输血管理工作。
2.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院长担任主任委员,成员包括医务科、护理部、检验科、输血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
2.3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临床输血管理职责3.1 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监督实施。
3.2 监测、分析临床用血情况,推进临床用血科学化、规范化。
3.3 组织临床输血培训,提高医务人员临床输血知识水平。
3.4 审核临床输血申请,确保输血适应症准确。
3.5 监督临床输血操作,保障输血安全。
3.6 处理临床输血不良事件,及时上报。
3.7 开展临床输血研究,提高临床输血水平。
第四条临床输血管理程序4.1 临床输血申请:由临床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填写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签字同意后,报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审核。
4.2 输血科配血:输血科收到输血申请单后,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试验,确保血液安全。
4.3 输血前检查:输血前,对患者进行输血前检查,包括血常规、凝血功能、感染筛查等,确保患者适合输血。
4.4 输血过程:医护人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输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确保输血安全。
4.5 输血后评估:输血后,对患者进行病情评估,记录输血效果及不良反应,及时处理。
第五条临床输血管理考核与奖惩5.1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考核,对违反输血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5.2 对在临床输血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2024版】
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为规范临床输血工作,确保临床用血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组织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临床输血管理制度、组织输血相关培训和考核、监督输血工作的实施等。
2.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门、输血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感染性疾病科等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3. 医疗机构应当设立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血液储存和配血等工作。
第三条输血指征和原则1. 临床医师应当掌握输血指征,合理应用血液制品。
2. 输血治疗前,应当充分评估患者病情,权衡利弊,征得患者或其家属同意。
3. 输血应当遵循同种异体血输注原则,优先选择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
第四条输血前检查1. 受血者在接受输血治疗前,应当进行血型鉴定、抗体筛查等检查。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受血者血型档案,定期更新,确保输血安全。
3. 输血前,应当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血型等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第五条输血申请和审批1. 临床医师应当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一并提交输血科。
2. 输血科应当根据临床输血申请单和相关检查结果,进行配血和交叉配血。
3. 输血科应当将配血结果和交叉配血报告单及时反馈给临床医师。
4. 申请输血量超过2000毫升的,应当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经医务部门批准。
第六条输血过程管理1. 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共同核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等信息,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
2. 输血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当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3. 输血结束后,医护人员应当核对输血量,确保准确无误。
第七条输血后管理1. 输血后,医护人员应当对患者进行跟踪观察,及时发现并处理可能出现的输血并发症。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输血不良反应报告制度,及时报告输血不良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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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规定
为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做到合理、科学用血,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输血相关的管理规定,下面店铺给大家介绍关于临床输血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临床输血管理规定如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
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
申请血量超过2000毫升者,填写大量输血申请表,报医务处批准;超过3000毫升者,需经主管医疗的院长批准,并通过医务处上报市卫生局。
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
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4项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检查(血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
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
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
输血申请单联号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血液采集后,由门、急诊病区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
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
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四章交叉配血
第十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输注血小板患者每次输注都要采集血样。
第十一条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配血操作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手术备血、有输血史、妊辰史、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收到患者血标本后,及时作抗体筛查。
第五章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第十三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科室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到输血科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第十四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房(门急症)、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第十五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十六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十七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六章输血(输血管理)
第十八条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十九条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二十条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二十一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二十二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
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或记入病历。
如无反应,将输血器材存放24小时后毁型消毒处理。
第二十四条开展自身输血。
对于择期手术患者,如果患者体质符合标准,要动员患者进行自身输血,手术患者如果符合稀释性自身输血标准,要实施稀释性自身输血;出血量较大患者,要采取回收式自身输血,真正落实好血液保护措施。
第二十五条积极宣传和动员开展择期手术患者和家庭储血及互助储血工作。
病房经主治医师宣传动员自己主管的并需要输血的平诊患者家属亲友为其术前献血。
第七章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第二十六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第二十七条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八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实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实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
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实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二十九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
第八章成分输血
第三十条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
第三十一条成分输血的目的:
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
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
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
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第三十二条成分输血的原则: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患者对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安慰血;
2.适合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9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
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
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治疗标准剂量,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