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参考答案(20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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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完整版)

2012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完整版)

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答:1、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2、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3、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试从代位权与撤销权的概念、法律特征、法律后果人手、分析两者的区别。

答: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放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代位权主要针对的是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消极行为。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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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记分作业‎合同法作业1一‎、单项选择题1.A‎2.B 3‎.A 4.B 5‎.C 6.B ‎7.C 8.B ‎9.A10.‎A二、多项选择题‎1.ABDE 2‎.ABCDE 3‎.ABC 4.AB‎D E 5.ACDE‎ 6.ABCDE‎7.ABCD ‎8.ABDE 9‎.ABDE 1‎0.ABCDE三、‎名词解释题1.见教‎材第2页2.见教材‎第59页3.见教材‎第87页4.见教材‎等97页5.见教材‎等120页四、简答‎题1.见教材21页‎2.见教材88--‎-90页五、论述题‎见教材129---‎130页六、案例分‎析题答:1.该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属于‎无效合同。

因为该合同‎符合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本案甲乙两公司所定合‎同内容违法,损害国家‎利益,应属无效合同。

‎2.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可以是返还财产;‎赔偿损失;收归国有或‎返还集体、第三人。

结‎合本案,由于是双方恶‎意串通,秘密从境外买‎卖免税香烟并运送至国‎内销售,损害了国家利‎益,本案应追缴双方取‎得的财产收归国家,构‎成犯罪的,还应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合同法作业2一、单‎项选择题1.C ‎2.C3.C ‎4.B5.B ‎6.D7.B‎8.A9.‎B10.C二‎、多项选择题1.C‎D2.AB ‎3.ABCCDE ‎4.BCE5.‎A CD6.AB‎C DE7.AB‎C DE8.ABC‎E9.ABCDE‎10.ABD‎三、名词解释题1‎.见教材第148页‎2.见教材第159页‎3.见教材第188‎页4.见教材等20‎1页5.见教材等2‎02页四、简答题‎1.见教材145--‎-146页2.见教‎材160---162‎页五、论述题见教‎材192---193‎页六、案例分析题‎答:1.合同成立。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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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作业一一、填空:1.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2.诺成合同,实践合同3.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代理人4.公平,免除,限制5.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以后6.无效,被撤销7.不能返还,没有必要返还二、选择题:1、BCD;2、A;3、ABC;4、B;5、BC;6、BD;7、ABCD三、名词解释:1、合同法基本原则:是指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2、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爱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好生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3、强制缔约: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4、表见代理: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民事行为。

5、可撤销合同:指已经生效但因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没有表现其真实意志,违反自愿原则而可由一方当事人请求撤销的合同。

四、简答题:1、我国合同法的特点:答:我国合同法主要表现出如下几个显着的特点:⑴从实际出发,总结和借签相结合;⑵充分体现鼓励交易与意思自治的理念;⑶表现了合同法制定和初稿的时代特色;⑷经济效率与社会公正、交易便捷与交易安全的价值取向相互兼顾;⑸普遍化的合同制度与类型得到了全面规制;⑹新的法制框架科学严谨,各种新制度构筑完备;⑺立法技术不断提高,立法语言日趋规范。

2、简述自愿原则的具体内容。

答:⑴缔结合同的自由;⑵选择相对人的自由;⑶决定合同内容的自由;⑷变更解除合同的自由;⑸决定合同方式的自由。

3、简述要约的撤销与撤回的区别。

答:⑴撤回发生在要约生效之前,而撤销则发生在要约已经到达受要约人并且生效以后,但受要约人尚未作出承诺的期限内。

⑵由于要约的撤销发生在要约已经生效之后,因此对要约的撤销有严格限定。

4、缔约过失责任类型。

答:⑴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⑵故意隐瞒与订阅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⑶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⑷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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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第一部分课堂讨论案例分析请就下列问题进行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提示:注意学习合同解释的规则(P203),特别是按照交易习惯解释和按照合同目的解释。

)答:1、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所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指向的对象,即合同的法律关系客体,其是任何合同中必不可缺的主要内容。

2、本案的合同标的是指新鲜蔬菜6000公斤且单价1元。

根据合同法概念及其法律特征、基本原则等规定,首先认定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为有效合同;其次判定甲乙双方是否做到了全面履行:乙方做到而甲方未做到,因此说明本合同生效并在现实中得到履行;第三,根据《合同法》中的合同解释规则中“按交易习惯‘解释的相关规定,甲公司应接受乙公司的货物,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3、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但是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好像不太符合,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同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的理由。

但是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的争议。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义解释,不能适用合同的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时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的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第三部分记分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 A,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标的的让渡,应该以文字形式来确定,以便于合同的履行以及一旦产生争议,解决争议有明确的依据,对此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此类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3试题及答案

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3试题及答案

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3试题及答案_(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3试题及答案(精华版)国家开放大学电大本科《合同法》形考任务3试题及答案盗传必究形考任务三一、多项选择题题目1 合同是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

合同必须包含的要素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必须相互作出意思表示正确答案:必须有两个以上的当事人正确答案:各个意思表示是一致的题目2 丰起商场给张某无偿保管一辆自行车;张某借给李某500元钱不要利息;李某把2万元柑桔交给铁路部门运输;铁路部找木器加工厂加工制作100条长椅,关于以上四种合同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第二个合同是实践合同正确答案:第一个合同是实践合同题目3 下面言辞属于要约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某建筑公司发传真给某水泥厂说请速运20吨150型号水泥来我司正确答案:赵某一直想购买郭某的一幅字画,一日二人饮醉,赵某再次提出要求,郭某便说好,你拿30万来,这副画就归你题目4 合同的履行原则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经济合理原则正确答案:全面履行原则正确答案:协助履行原则题目5 根据合同订立的方式不同,可以将买卖合同分为()。

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竞争性买卖合同正确答案:非竞争性买卖合同题目6 因租赁合同承租方维修保养不当造成租用财产损坏、灭失的,适用的民事责任承担方式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支付违约金正确答案:停止侵害正确答案:赔偿损失正确答案:恢复原状题目7 甲方与乙方签订买卖合同,丙方为乙方提供保证担保。

对此,下列各选项中说法正确的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连带责任保证中,主债务不履行时保证人不享有先诉抗辩权正确答案: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题目8 明示预期违约的构成必须具备的要件有()。

选择一项或多项:正确答案:当事人明确、肯定的作出将不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正确答案:必须发生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约定的履行期届满前这段时间内正确答案:当事人表示的不履行必须是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正确答案:须不履行无正当事由题目9 构成欺诈应当符合的构成要件有()。

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年电大《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答案

第2次任务1.学生可以根据对教材第一章至第八章的内容所感兴趣的问题自选题目,同时可以为毕业论文奠定基础。

考核形式:撰写一篇不少于1500字左右的论文。

要求学生用WORD修改功能,保持原始修改记录。

提示:答题框内不能输入超过2000个字符。

如果超过2000字符,请使用附件上传功能。

[摘要]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对合同法立法、执法、司法及其研究都有重要意义。

如此,将什么原则确立为合同法基本原则本身即成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以及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来看,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应是我国合同法的基本原则,该三原则构成一个有机的整体。

[关键词]合同法基本原则合同自由诚实信用鼓励交易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一)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概念及内涵法律原则指包括立法、司法、执法和守法在内的整个法制活动的总的指导思想和根本法律准则。

它是储存于法律规定中的价值准则,不是法律规定本身,不直接涵摄案件事实,须被法律规定或法条承载。

但这种承载并非明白无误地直接宣示。

直接宣示只是部份法律原则的确定方式,但多数法律原则必须从法律规定中借助整体类推或回归立法理由的办法推求出来。

那些贯穿于某一类法中的最高层次的共同性价值准则,可称为该类法律的基本原则。

具体到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指贯穿于整个合同法制度和规范中的价值准则,是合同法的主旨和基本精神的集中体现,是制定、解释、执行和研究合同法的出发点。

(二)合同法基本原则的确立合同法基本原则既然是合同法的最高层次的价值准则,就应该能与整个合同法的内容和功能结合起来,既要适用于整个合同法规范,又能体现出合同法的基本价值;既不能将其他法律、特别是其上位法民法的基本原则当作合同法的基本原则,那样便体现不出其特殊性,同时,也不能将适用于某一合同制度的具体法律原则作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如此便丧失了其价值。

为此,我认为,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应为合同自由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和鼓励交易原则。

三、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一)合同自由是前提合同既是当事人意思一致的结果,这种意思的表示就必须是自由的,不受非法干涉与强制的,才能体现主体的真实意思,才符合正义的要求。

《合同法》第三次形考参考答案.doc

《合同法》第三次形考参考答案.doc

一、单项选择题(共20 道试题,共40 分。

)1.张某与租赁公司签订小汽车借用合同,合同约定了租金和归还的期限。

根据借用合同的特点,合同法理论上称其为(B )。

A. 双务合同B. 单务合同C. 双边条约D. 单边条约2.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 D )关系的协议。

A. 行政权利义务B. 经济权利义务C. 刑事权利义务D. 民事权利义务3.在大陆法系中常被称为是债法中的“帝王规则”的合同法的基本原则是(C )。

A. 公序良俗原则B. 公平原则C. 诚实信用原则D. 公正原则4.下列各选项中,阐述正确的是(A )。

A. 逾期承诺原则上不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新承诺B. 逾期承诺原则上发生承诺的效力,为承诺C. 逾期承诺为要约邀请D. 逾期承诺原则上为效力待定的承诺5.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书面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邮寄给乙公司签字盖章。

则该合同成立时间为( D )。

A. 甲乙公司达成合意时B. 甲公司签字盖章时C. 乙公司收到甲公司签字盖章的合同时D. 乙公司签字盖章时6. 下列情形中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的是( A )。

A. 10周岁的少年出售劳力士金表给40岁的李某B. 5周岁的儿童因发明创造而接受奖金C. 成年人甲误将本为复制品的油画当成真品购买D. 出租车司机借抢救重病人急需租车之机将车价提高10倍7.刘某为某农工商公司的采购员,刘某持该公司出具的采购农副产品的介绍信,与某供销社签订了一份购买100吨大米的购销合同。

某供销社按照合同规定的日期发货后,被某农工商公司拒收,理由是只让刘某出外购买水产品,没让其采购大米。

依照法律规定,刘某的行为(B)。

A. 超越代理权限,合同无效B. 代理行为有效,公司不得违约C. 擅自作主,个人应承担责任,公司不承担责任D. 刘某和公司负连带责任8. 现代合同法中,合同法律制度的核心以及合同法律约束力最集中的体现是(D )。

A. 合同订立B. 合同成立C. 合同效力D. 合同履行9.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事后未达成协议的,则(A )。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作业册答案第一部分课堂讨论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合同的标的的概念:合同的标的是指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所指向的目标。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1参加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发言提纲: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的,协商解决订立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条款的意思或订立合同的目的解释。

在此不能适用合同文字含解释,不能适用合同条款原则解释,也不能适用合同上下文的意思解释。

只能适用交易习惯原则解释,按照交易习惯原则,甲公司与乙公司经常有提供蔬菜的合作关系,平常如何供应蔬菜的,在本合同争议中也应当参照平时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标的。

其他人发言摘要:(1)蒋凯:本合同双方当事人的争议在于合同的标的不能达成一致意见。

应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对此做出解释。

甲公司的主张也缺少法律依据和合法依据,只是强调自己的炊事员少并不能成为自己单方面指定合同标的理由。

(2)李更华:乙公司对合同做出的解释有点过于按照自己的意思解释合同,严格按照合同的条款看其也无大的过错。

但是乙公司的行为与合同法中规定的诚实信用原则不太符合。

(3)张春霞:按照诚实信用原则的精神,当事人对合同条款不清楚之处应当本着协商的精神履行合同,而不应该自己单方面解释合同,给对方造成被动。

(4)贾新刚:根据甲公司与乙公司长期合作的事实,乙公司应当考虑到甲公司的具体情况,在提供蔬菜前征求甲公司的意见。

如果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就按照合同法规定的解释原则解决双方争议。

课堂思考题讨论记录表2参加讨论人员:毛美霞贾新刚李更华张春霞蒋凯发言提纲:代位权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尚未完全履行之前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者的到期债权,可以以自己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的权利。

撤销权指债权人在债务放弃对第三人到期债权实施无偿处分财产,财产或以非正常低价处分财产的行为而妨害其债权实现时,依法享有的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所实施的上述行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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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 第一部分参考甲公司与乙公司订立一份合同,约定由乙公司在十天内,向甲公司提供新鲜蔬菜6000公斤,每公斤蔬菜的单价1元。

乙公司在规定的期间内,向甲公司提供了小白菜6000公斤,甲公司拒绝接受这批小白菜,认为是为职工食堂订购所需求的蔬菜,食堂不可能有那么多人力用于洗小白菜,小白菜不是合同所要的蔬菜。

双方为此发生争议,争议的焦点不在价格,也不涉及合同的其他条款,唯有对合同的标的双方各执一词,甲公司认为自己的食堂从来没有买过小白菜,与乙公司是长期合作关系,经常向其购买蔬菜,每次买的不是大白菜就是萝卜等容易清洗的蔬菜,乙公司应该知道这种情况,但是其仍然送来了我公司不需要的小白菜,这是曲解了合同标的。

乙公司称合同的标的是蔬菜,小白菜也是蔬菜,甲公司并没有说清楚要什么样的蔬菜,合同的标的规定是新鲜蔬菜,而小白菜最新鲜,所以我公司就送了小白菜过去,这没有违反合同的规定,甲公司称蔬菜就是大白菜或萝卜的说法太过牵强附会,既没有合同依据也没有法律依据,不足为凭。

请就下面问题进行讨论:7V#L:d-L+c i*Z#a&i2F 1.什么是合同的标的?,s ~-L/]7K(a2e 2.你如何解释该合同的标的? 3.请用合同法学原理、合同解释的知识和有关法律规定分析和处理本案。

答:1.合同的标的,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本案中的合同标的就是双方约定的新鲜蔬菜。

/|4g7l4y!p.{.E 2.本案属于双方当事人对于合同的标的约定不明确的情况。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对于约定不明确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首先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协商。

1G%y*d8R&w2T&Q 如果双方协商不能达成协议,则按照当地或行业交易习惯来确定标的。

《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S&T&~;v3E6g!A$w6|$C8V 《合同法》第62条规定: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61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W0t+_&[&~ (一)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

2m$t,f.L q;c%x:Y9z (三)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四)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T3v6@%o9r8g)S1N (五)履行方式不明确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s;w,a&o;e8M*s$T-{5i (六)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

3.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和第62条的规定,本案只能按照第61条的规定来解决。

如果按照第61条的规定来合理解决本案,则根据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当地的小白菜价格来确定,如果该种蔬菜的价格与合同中的价格相符或高于此价格,则说明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适当履行了自己的合同义务;若当地市场上的小白菜价格显著低于合同中的价格,且大白菜、萝卜等蔬菜的价格都要高于小白菜,则乙公司就没有适应履行合同义务。

《合同法》形成性考核册答案(第三部分)一、单选题1、A,技术转让合同涉及到比较复杂的标的的让渡,应该以文字形式来确定,以便于合同的履行以及一旦产生争议,解决争议有明确的依据,对此法律作了明确的规定此类合同须以书面形式订立。

2、 B,第34条 承诺生效的地点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3、 A,有效成立4、B,第55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5、C,合同法第八十条: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6、D,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出卖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地点交付标的物。

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二)标的物不需要运输,出卖人和买受人订立合同时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出卖人应当在该地点交付标的物;不知道标的物在某一地点的,应当在出卖人订立合同时的营业地交付标的物。

7、 B,◎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义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或者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8、 A,9、B,◎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租赁物不符合约定或者不符合使用目的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但承租人依赖出租人的技能确定租赁物或者出租人干预选择租赁物的除外。

10、C,寄存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保管费以及其他费用,保管人对保管物有留置权,将保管物拍卖后所得的价款扣除保管费用与其他费用的剩余部分应返还寄存人。

二、多选题1、A,B,我国合同法规定要约可以撤回。

要约撤回的条件是撤回的通知应当在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者与要约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2、ABCDE3、ABCE4、ABD,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占有,并在租赁期间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因占有、使用租赁物获得的收益,归承租人所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租人并不具有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当然无权处分租赁物,转让是处分的一种,自然不被允许。

5、ABCDE,从我国《合同法》第424条的规定可知居间合同的特征。

三、填空:1、表意、事实;2、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3、给付、附随;4、1、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5、投标、开标和验标;6、标的物;7、辅助;8、委托、合作;9、自己、委托人四、名词解释1、合同法基本原则:是贯穿于合同法规范的指导思想和根本准则。

主要有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合法原则。

2、拍定(自己看书)3、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4、借款合同的保证担保:保证是指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保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一般保证,即只有在就借款人财产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才承担保证责任。

二是连带保证,即贷款人和保证人约定,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担保法》的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作为保证人。

国家机关一般不能作为保证人,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5、运输合同:是承运人将旅客或者货物从起运地点运输到约定地点,旅客、托运人或者收货人支付票款或者运输费用的合同。

五、简答题1、讲述合同法基本原则的法律意义答:(1)凝固和体现了立法的根本精神;(2)是合同法具体规范的总的指导思想:(3)提供了最高的行为尊则,确立了一般性的行为模式;(4)是实施法律的根本依据。

2、简要回答强制缔约的特点有哪些?答:强制缔约的特点如下: (1)强制缔约依然要采取要约和承诺的程序来进行,只是一方当事人负有必须承诺的法定义务。

(2)在强制缔约中,合同的内容,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即依该标准来确定。

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按合理的标准确定。

(3)在强制缔约时,负有强制缔约义务的人对要约的沉默,通常即理解为默示承诺。

3、简述合同权利让与的构成要件答:(1)须当事人之间达成合意。

(2)出让人须有有效的合同权利存在。

(3)让与合同权利须个有可让与性。

(4)债权人须通知债务人。

4、简述借款合同的概念和法律特征答: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法律特征: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借款合同可以是有偿合同,也可以为无偿合同。

六、论述题:试述全面履行原则答:(即除经债权人同意外,债务人必须在债的标的物以及其数量、质量、格、债的履行期限、履行地点、方法等各方面严格按照债的内容,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全面履行原则的具体内容表现为:(1)按照合同约定的主体履行。

合同是特定当事人间的一种民事法律关系。

因此,合同的履行只能是作为该合同当事人的债务人向作为该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债权人履行自己的义务。

由他人代替自己履行,即债务承担,应经合同债权人同意,否则,债权人可拒绝接受履行。

(2)按照合同约定的标的履行。

合同的标的是合同当事人之所从订立合同的根本原因,是合同的核心。

没有明确确定的合同标的,就没有合同的存在。

(3)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

合同的全面履行,意味着必须精确地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

不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履行,不可能准确而完整地履行合同,有时甚至会使合同变得毫无意义。

(4)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款或者报酬履行。

价款或报酬是合同的重要内容,它是交付的商品、完成的工作或提供的服务的对价。

若不按合同约定的价款或报酬履行,则构成严重的违约。

(5)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履行。

只有在履行地点履行,才可以产生合同债务消灭的法律效果。

(6)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履行。

履行期限是指债务人履行债务和债权人接受履行的时间,履行期限一般都有明确规定,债的主体应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债务和接受履行。

任何一方都不应无故迟延履行或迟延接受履行。

(7)按照合同约定的履行方式履行。

履行方式是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方法。

七、案例分析:某中学与某服装厂在1999年11月签订了一份服装加工合同。

合同规定:由服装厂为某中学加工校服500套,平均每套支付加工费30元,共计15000元;某中学负责提供布料、服装型号和规格;某中学在接到服装厂取货通知后2天内付款,服装厂接到货款后3天内将校服送达某中学。

服装厂在规定的时间里完成了服装加工任务并收到货款,依约在第3天将校服送达某中学,可由于该校领导班子正处于调整之中,无人负责接收该批校服。

连续一周仍无人出面接受校服。

因此服装厂只好将该校服提存。

在提存之后,服装厂认为既然某中学领导班子未定,待领导班子确定后再通知某中学来领校服。

15天后服装厂才通知某中学领取提存物,某中学在领取提存物时被要求交付15天的保管费用,某中学拒交,认为服装厂未能及时通知学校去取校服,导致校服提存15天,应由服装厂支付提存费用。

试分析:(1)某中学拒绝支付提存费用的理由有法律依据吗?请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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