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保险退保业务处理规则及操作规范
保险退费管理制度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保险退费管理,保障保险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保险市场的公平、公正和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保险公司及其分支机构办理的各类保险产品的退费业务。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建立健全保险退费管理制度,明确退费流程、责任主体和监督机制,确保退费工作规范、高效、透明。
第四条保险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办理退费业务:(一)合法合规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保险监管部门的规定,确保退费业务合法合规。
(二)公平公正原则:对退费申请进行公平、公正的审查,确保退费政策的公平性和一致性。
(三)便捷高效原则:简化退费流程,提高退费效率,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退费服务。
(四)风险可控原则:加强退费业务的风险管理,确保退费业务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第二章退费范围第五条下列情况,保险公司应当予以退费:(一)保险合同成立前,因投保人误报、漏报、隐瞒重要事实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效的,保险公司应退还已收取的保险费。
(二)保险合同成立后,因保险公司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保险公司应退还剩余保险费。
(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届满,保险合同自然终止的,保险公司应退还剩余保险费。
(四)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原因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应退还剩余保险费。
(五)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保险公司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保险公司应退还剩余保险费。
(六)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保险标的灭失、无法履行保险责任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保险公司应退还剩余保险费。
(七)法律法规或保险公司合同约定的其他退费情形。
第六条下列情况,保险公司不予退费:(一)保险合同成立后,因投保人原因解除合同的,保险公司不予退费。
(二)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违反保险合同约定的义务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保险公司不予退费。
(三)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因保险标的灭失、无法履行保险责任等原因导致合同解除的,保险公司不予退费。
保险退保规定

保险退保规定保险退保是指保险合同的一方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向保险公司提出解除合同,终止保险合同的行为。
保险退保规定是指保险合同中规定了退保条件、退保期限、退保手续等相关事项的一系列规定。
首先,保险退保需要符合退保条件。
不同类型的保险产品可能有不同的退保条件,一般包括保险合同生效后的退保期限、保费支付情况以及保险事故发生情况等方面的规定。
例如,在人寿保险中,一般规定保险合同生效后的一定期限内可以申请退保,超过该期限则不能退保;在车辆保险中,如果发生了保险事故,通常不能退保。
其次,保险退保需要按照退保程序进行。
保险公司通常会要求投保人填写退保申请书,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明、保险单、缴费凭证等。
有些保险公司还要求投保人现场办理退保手续,确认退还保费的金额。
此外,保险公司还可能要求投保人承担一定的退保手续费用。
再次,保险退保还需要遵守退保期限。
保险合同一般规定了退保的期限,投保人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退保申请,超过期限则不能办理退保手续。
退保期限可以是合同生效后的一段时间,也可以是保险合同续保后的一段时间,在不同的保险产品中会有所不同。
最后,保险退保还需要考虑退还保费的金额。
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保险公司可能会扣除一定的手续费用后退还保费给投保人。
退还保费的金额一般根据保险合同的具体情况、保险期限、已缴纳的保费金额等因素来确定。
总之,保险退保是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法律规定来进行的,需要符合退保条件、按照退保程序办理、在退保期限内提出申请,并且需要注意退还保费的金额。
投保人在考虑退保时,应该详细了解合同中的退保规定,提前做好相关准备,避免因为不符合退保条件或者超过退保期限而无法办理退保手续。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号]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号]](https://img.taocdn.com/s3/m/1a8a191fc5da50e2524d7fd8.png)
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保监发〔2006〕70号)各保监局,各银监局,各保险公司,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国家邮政局邮政储汇局,各省级信用联社:近年来,保险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不断加强,在拓宽保险服务领域、提供综合金融服务、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但在双方合作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利益,也影响了各自业务的健康发展。
为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防止商业贿赂,防范金融风险,促进银行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现将进一步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加强代理机构资格管理(一)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其一级分行应当取得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二)保险公司不得委托没有取得兼业代理资格的商业银行开展代理保险业务。
(三)每个兼业代理机构可以与多家保险公司建立代理关系。
兼业代理机构应当根据自身业务发展情况和风险管控能力确定合作的保险公司数量。
二、加强代理业务内部管理(一)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完整规范的银行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登记簿,成立专门的管理部门负责管理银行保险业务,加强内部管理及相关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
(二)从事代理保险业务的商业银行应由专门部门或专人负责保险代理业务,加强相关内控制度建设,定期开展对制度执行情况的内部监督检查。
(三)各保险公司、商业银行均应按照兼业代理保险业务的有关规定,建立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档案,逐笔记录有关要素和信息。
(四)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应加大电子化建设力度,完善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电子化操作系统和账务系统,减少手工操作。
三、规范手续费管理(一)保险公司和商业银行开展银行代理保险业务,应当在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着眼长远的基础上签订合作协议,明确代理手续费支付标准。
(二)保险公司应当按照财务制度据实列支向商业银行支付的代理手续费。
保险公司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向代理机构、网点或经办人员支付合作协议规定的手续费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
保险合同犹豫期

篇一: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计算退保金犹豫期内解除保险合同如何计算退保金通常情况下,长期人身保险产品都设有犹豫期。
犹豫期又叫“冷静期”是指从投保人收到保单并书面签收之日起10日内的一段时期。
在这段时间内,投保人可以仔细考虑所购买的产品是否合适。
如果所投保的产品与需求不符,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保险公司会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退还已交保险费。
投保人在犹豫期解除合同的,按照合同约定,保险公司对在犹豫期内发生的事故将不承担保险责任。
经典案例:王女士说,2010年7月份,一家保险公司的宣传人员给了她一份宣传材料,说保险合同签完之后,顾客可以获得上海世博会的一套纪念金币。
“因为当时带孩子去的,见孩子想要,我便草率同意了,并且业务人员留下了我的联系方式。
”王女士说,当时业务人员承诺,保单签完后,还有10天犹豫期,如果在10天犹豫期之内撤掉保险的话,自己不会有任何损失。
后来自己按照规定的10天犹豫期内退保了,却莫名其妙少了2万块钱。
2010年8月份,王女士决定为自己订购一份2万元的保险外加一份600元的住院险。
元旦期间,保险公司推出了“老客户翻倍”的优惠措施,相当于王女士原本10年保险费用支付期变为5年,每年改为支付4万元,当然分红获利也会随之加倍。
王女士当时认为还可以,2011年1月2日就去保险公司签下保单。
回家考虑了一下,觉得每年拿出4万元有些不合适,1月3日就想改变主意撤掉2万元保险,只保留600元住院险。
“当时觉得是在10天犹豫期内做出的决定不会有什么损失,就退险了。
不曾想,自己2月底去查工商银行的账单,存折上显示2011年1月27日保险公司划掉保险金2万元。
”王女士感觉这事儿很让人费解,后来才知道,当时给业务人员留下了自己的联系方式、身份证复印件、工商银行的账号,保险合同签订之后,10天犹豫期一过,保单提交,保险公司就会通过银行自动划掉保险费用。
这份合同到底是咋生效的,而且显示在2011年1月27日投保。
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的退保规定和手续

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的退保规定和手续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是现代社会中受到越来越多人关注和选择的投资方式,作为一种保障个人养老资金的途径,其退保规定和手续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就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的退保规定和手续进行详细介绍,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和应对退保相关事宜。
首先,我们需要明确一点,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的退保和传统意义上的退保略有不同。
传统意义上的退保是指保险合同的提前解除,退还保险费用和可能的现金价值。
而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的退保是指参保人根据自身需要或特殊情况,主动放弃继续缴纳保费,暂停养老金计划,并选择提前领取或延迟领取已积累的养老金。
针对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的退保规定和手续,下面将分别从退保条件、退保申请程序和退保后的处理方式进行阐述。
一、退保条件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的退保条件根据具体保险公司和产品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但一般情况下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达到退保年龄:根据不同产品的规定,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一般设定了一定的退保年龄。
只有在参保人达到退保年龄后,才可以申请退保。
2. 缴费期限满: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通常会设定一定的缴费期限,只有在缴费期限满后,才具备退保的条件。
3. 满足特殊情况:特殊情况下,比如参保人遭受重大疾病、残疾或其他无法继续缴费的情况,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通常有明确的退保规定。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保险公司和产品都有不同的退保条件,请参保人在选购保险计划前,务必详细了解所购买产品的退保规定。
二、退保申请程序个人商业养老年金保险计划的退保申请程序一般如下:1. 填写申请表格:参保人需要向保险公司提出退保申请,申请表格通常可以在保险公司的网站上下载或者到保险公司营业厅索取。
2. 提供必要资料:退保申请表格通常需要参保人提供一些必要的个人资料,包括身份证明、保单复印件、银行账户信息等。
3. 保险公司的审查和核定:提交退保申请后,保险公司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和核定,核定通过后,保险公司会将剩余的养老金金额按约定的方式返还给参保人。
保险公司退保管理制度规定

保险公司退保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保险公司的退保管理工作,做到公平、公正、规范,保护保险公司和客户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保险公司的退保管理工作,包括退保规定、退保流程、退保申请、退保审核等。
第三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合规经营,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好退保风险管理和客户服务工作。
第四条退保管理应当加强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提高客户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确保客户的知情权。
第五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退保管理制度,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确保退保工作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由保险监管部门和保险公司共同监督执行,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第二章退保规定第八条保险公司应当遵循保险合同的约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客户的退保手续。
第九条保险公司应当尊重客户的意愿,客户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可以随时提出退保申请。
第十条退保应当在保险合同生效期间内进行,保险公司不得擅自拒绝客户的合法退保申请。
第十一条保险公司应当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退还客户已支付的保险费用,并在法定期限内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二条保险公司应当在客户提出退保申请后及时受理,核实客户身份和保险合同信息,确保退保手续的真实有效。
第十三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专门的退保管理部门,明确工作流程和责任分工,加强对退保业务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保险公司应当定期查看和评估退保管理工作的实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退保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五条保险公司应当依法保护客户的信息安全和隐私,不得泄露客户的个人信息和保险保密资料。
第十六条保险公司应当加强内部员工的退保培训和管理,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提升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第十七条保险公司应当建立合理的退保审核机制,确保审核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公正合理,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本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保险公司所有,如有疑义或争议,应当及时与保险监管部门沟通协商解决。
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号
![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号](https://img.taocdn.com/s3/m/8d2de5cb81eb6294dd88d0d233d4b14e85243e09.png)
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正文:---------------------------------------------------------------------------------------------------------------------------------------------------- 中国保监会、中国银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的通知(保监发〔2014〕3号)各保监局、各银监局、各保险公司、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为了规范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销售行为,保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商业银行代理保险业务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商业银行应当对投保人进行需求分析与风险承受能力测评,根据评估结果推荐保险产品,把合适的产品销售给有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客户。
(一)投保人存在以下情况的,向其销售的保险产品原则上应为保单利益确定的保险产品,且保险合同不得通过系统自动核保现场出单,应将保单材料转至保险公司,经核保人员核保后,由保险公司出单:1.投保人填写的年收入低于当地省级统计部门公布的最近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2.投保人年龄超过65周岁或期交产品投保人年龄超过60周岁。
保险公司核保时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产品不适合、信息不真实、客户无继续投保意愿等问题的不得承保。
(二)销售保单利益不确定的保险产品,包括分红型、万能型、投资连结型、变额型等人身保险产品和财产保险公司非预定收益型投资保险产品等,存在以下情况的,应在取得投保人签名确认的投保声明后方可承保:1.趸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4倍;2.年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年收入的20%,或月期交保费超过投保人家庭月收入的20%;3.保费交费年限与投保人年龄数字之和达到或超过60;4.保费额度大于或等于投保人保费预算的150%。
中国人保退保流程

中国人保退保流程中国人保退保流程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保险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无论是车险、健康险还是财产险,人们在购买保险的同时也需要了解保险退保的相关流程。
本文将介绍中国人保的退保流程。
中国人保是中国最大的保险公司之一,也是人们较为信赖的保险品牌之一。
退保是指保险合同双方在合同有效期内,保险人或被保险人根据合同条款规定的情况下解除合同关系的行为。
以下是中国人保的退保流程:首先,被保险人可以选择退保或续保。
如果被保险人希望退保,需要向保险公司递交退保申请书。
退保申请书需要填写以下内容:保险合同号码、投保人姓名、被保险人姓名、联系电话、退保原因等等。
退保原因可以是保额过高,保障范围与实际需求不符,或者已经购买其他保险等等。
在递交退保申请书后,保险公司会对申请进行审核。
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会在收到退保申请书的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如果审核通过,保险公司会在7个工作日内将退保款项返还给被保险人。
如果审核不通过,保险公司会向被保险人说明原因,并给予相应的处理意见。
需要注意的是,退保流程中可能会涉及到某些费用。
例如,如果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未到期前退保,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手续费。
同时,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保险公司还有权在退还退保款项时扣除一定的手续费。
此外,被保险人在退保前还需要了解保险合同的约定,包括退保期限和金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规定,保险合同的退保期限一般为30天至60天,退保金额一般不低于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综上所述,中国人保退保流程相对简洁明了。
被保险人只需填写退保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递交,经过审核后即可返还退保款项。
需要注意的是,退保时可能会有一定的手续费,并且退保期限和金额需要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来执行。
希望本文对大家了解中国人保的退保流程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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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保险退保业务处理规则及流程
一、名词释义
1、犹豫期退保:投保人在收到公司签发的保险合同之日起的10日内,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
2、退保:投保人在犹豫期结束后,提出解除合同的申请。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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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1
2、
3、投保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以投保人为账户所有人的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及复印件;
5、如为委托代办件,须提供受托人的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同时需填写申请书上的授权信息栏;
6、如为犹豫期退保,须投保人提供保险费收据或发票。
六、作业规则
1、如在犹豫期内对整个保险合同申请退保,须在扣除10元工本费后余额退还至投保人;
2、犹豫期后退保,公司根据条款约定退还保险合同的现金价值;
3、客户填写申请书时,应写明犹豫期退保原因;
4、退费方式须为银行转账,且须退回原缴费账号。
如因特殊情况无法转至原账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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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保人的关系证明、投保人死亡证明、销户证明和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笔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七、投保人至银行网点申请退保的业务流程
1、投保人本人可备齐我公司在退保业务规则中规定的文件或单证,至购买保险合同的银行网点申请办理退保业务;
2、银行柜员须严格审核投保人所提交的各类申请文件。
对于投保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以及存折或银行卡原件,须留存复印件,同时在复印件中标注“证件已与本人核对无误,此件与原件一致”并签字确认;
3、银行柜员须在变更申请书中签名并填写受理日期,申请书业务联与保单正本、投保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投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复印件作为保全申请资料留存,申请书客户联与投保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投保人银行存折或银行卡原件由客户留
存;
4
5
请;
6
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