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批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_21824

第三批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_2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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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名单

海淀区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海淀区科普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06-2010-2020年)》(以下简称《全民科学素质纲要》)以及国家、北京市推动科普基础设施发展的有关规定,鼓励社会各方面参与、支持科普工作的积极性,挖掘和综合利用区域科普教育资源,为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普示范基地主要是指依托教学、科研、生产和服务等机构,面向社会和公众开放,具有特定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功能的场馆、设施或场所。主要包括: (一)科技、文化、教育类场馆,如科技馆、文化馆、青少年宫等。 (二)具有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所,如动植物园、海洋公园、地质公园、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 (三)科研机构和大学面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陈列室或科研中心、天文台、气象台、野外观测站等。 (四)企业、农村、社区等面向公众开放的生产设施(或流程)、展览馆(厅)等。 (五)其他向公众开放的具备科普展教功能的机构、场所或设施等。 第三条科普示范基地享有开展科普活动的权利,享受国家、北京市、海淀区给予公益性科普事业的相关优惠政策。

第二章条件 第四条海淀区科普示范基地的基本条件。 (一)重视科普工作,具备开展科普工作的制度保障,将科普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计划,纳入年度工作目标。 (二)具备一定规模的专门用于科学技术教育、传播与普及的固定场所。 (三)拥有主题内容明确、形式多样的科普展教资源。 (四)具备开展科普活动的专兼职队伍。 (五)能够保障开展经常性科普活动所需的经费。 第五条海淀区科普示范基地是为公众提供科普服务的重要台,是科普工作的重要载体,能够充分发挥公益性科普基础设施的作用,结合自身条件,按照海淀区科协及本系统本单位的部署,将贯彻《全民科学素质纲要》的有关任务落实到基层。制定开展科普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充分发挥科普教育示范作用,利用自身优势创造条件,面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保证开放时间和受众人数。 第六条海淀区科普示范基地应不断提高科普服务的质量与水平。注重与所在地的街道镇、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合作开展社会化科普活动;注重科普活动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有特色、有实效;注重科普资源的共建共享,积极吸纳和使用社会各方面的优秀科普资源,自主开发具有特色的科普展教资源。 第七条海淀区科普示范基地应加强科普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开展专、兼职科普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积极发展科普志愿者队伍。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申请书

附件3.1: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请书 (国际创新园类) 基地名称: 基地负责人: 依托单位名称: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地址: 填报日期:

2015年制表

一、简表 国合基地 名称认定年份组织推荐部门 国合基地负责人姓名出生日期民族 职称学科专长电话 职务最高学位 A.博士 B.硕士 C.学士 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人员专职人员职务联系电话专职人员职务联系电话专职人员职务联系电话 依托单位 名称主管部门 性质 A. 科技园区B.科研院所C.高等院校D.企业E.科技中介机构F.其他详细地址 代表性成果 序号成果名称成果类型是否保密第1项 第2项 第3项 第4项 区域或领域研发和产业创新力量集聚能力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 (签署合作协议与会 议情况) 技术转移 与产业化 队伍建设 和人才培养 日常运 行管理 国际合作国 际 合 作 国 家 级 研 吸 引 企 业 吸 引 投 资 国 外 机 构 外资 或外 国企 业 组织中 外洽谈 及国际 会议 技 术 转 移 技 术 转 科 技 成 创 新 园 引 进 海 引 进 海 培 养 及 园 区 实 依 托 单

总经费任 务 总 经 费 发 任 务 或 机 构 落 户 和 政 府 资 助 数 量 占 企 业 总 数 数 量 参 与 人 数 项 目 移 项 目 金 额 果 转 化 效 益 相 关 产 业 规 模 外 专 家 外 创 新 团 队 引 进 国 内 人 才 体 面 积 位 经 费 投 入 万元万 元 万 元 家 数 万 元 家 数 总 数 % 总 数 总 人 次 个 数 万 元 万 元 亿 元 人 数 个 数 人 数 亩 万 元

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评审与管理办法

附件6: 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评审与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分开发和利用社会科普资源,培养、建立一批符合现代农业发展要求、具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农村科普示范基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对“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的服务和管理,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在提高农民科学素质、带领农民科技致富和推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是由有关部门和团体、实体性法人举办或联办的,直接联系农户,体现为农民服务、为农村经济服务的公益性质,在农村开展农业科技的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科技示范和培训、种苗供应和技术指导服务的实体性场所,并由河北省科协命名的“河北省农村科普示范基地”。 第三条农村科普示范基地是省科协开展和推动农村科普工作的重要抓手,是农民学习农业技术、提高科技素质,依靠科技致富的重要途径和载体,也是农村科普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内容。河北省科协将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等方面给予其重点支持,充分发挥科普示范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 第二章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申报省级科普示范基地应符合以下标准: 1、接受省、市、县科协的工作指导,定期向当地科协和上级科协汇报工作。建有科普工作机构和组织,积极参加

科协组织的科普活动,科普活动档案健全。获得过县级以上科普工作奖励。 2、基地创办时间在3年以上,直接联系和服务周边农户达到1000户以上。有一定的试验示范和生产规模。其中:(1)种植类基地核心示范园区在500亩以上,辐射带动面积不少于5000亩。 (2)畜类基地:大牲畜存栏300头以上,小牲畜存栏2000头以上。商品畜类:大牲畜年出栏1000头以上,小牲畜出栏1万头以上。 (3)禽类基地存栏2万只以上,商品禽类年出栏10万只以上。特种和珍稀养殖规模可适当降低。 (4)食用菌基地要达到年生产原种10万袋、生产种100万袋以上的能力。 (5)水产类基地繁殖场规模要达到10亩以上,商品水产养殖规模要达到100亩以上。 3、基地具有开展各种科普活动的固定场所和人员、设备。有明确的科普工作规划和任务目标,每年培训人员不少于5000人次。在基地的显著位置有固定的科普工作标志和标识,建有科普宣传栏。 4、基地与大学和科研单位建立有多种形式的联系。有自主创新项目或每年承担县级以上有关部门研究、实验和示范、推广项目。每年向农民推广新技术(新品种)不少于4项(个)。 5、基地受到地方党委、政府的重视,是当地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动农业产业化的龙头或支柱。 6、基地所联系和服务农户的平均收入高于当地农民平均收入的20%以上。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

科技部关于印发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的通知 国科发外…2014?77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管理,规范基地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科技部制定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科技部 2014年3月25日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的管理,规范国合基地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开展评估工作是国合基地管理的重要环节,主要目的是检查国合基地的整体运行状况,引导国合基地的定位和发展方向,促进国合基地建设与发展,并为国家相关管理部门的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条科技部对已认定的国合基地进行定期评估。原则上每3至5年为一个评估周期,国合基地认定2年后开始第一次评估。每年选择若干个领域或地域的国合基地开展评估。 第二章评估指标及职责

第四条各类国合基地评估的主要指标为: (一)国际创新园评估指标为领域或区域研发和产业创新力量集聚能力与贡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技术转移与产业化、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日常运行与管理; (二)国际联合研究中心评估指标为研发能力与贡献、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日常运行与管理; (三)国际技术转移中心评估指标为技术转移与产业化、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日常运行与管理; (四)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指标为合作能力、成果及示范作用、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队伍建设与人才培养、日常运行与管理。 各类基地的评估指标体系及说明见评估实施细则。 第五条具体评估工作由科技部委托评估机构实施。评估机构的主要职责是:根据评估办法和细则拟定评估方案,组织专家现场评估,提交评估报告,建立评估工作档案并定期向科技部移交。 第六条国合基地的组织推荐部门的主要职责是:组织本部门的国合基地依托单位做好接受评估的准备工作,审核和汇总评估申请材料。 第七条国合基地依托单位的主要职责是:提交评估申请材料并确保其真实性和准确性,为评估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八条所有国合基地原则上都应参加评估。各类参评国合基地应认真准备和接受评估,准确真实地提供相关材料。 第九条评估专家由本领域专业水平高、公道正派、熟悉各类国合基地工作的一线科学家、产业专家和科研管理专家组成。评估专家中,属地外专家应占一定的比例。 第三章评估程序 第十条每年科技部确定次年计划开展评估的各类国合基地名单和各评估机构的任务分工,并通知国合基地组织推荐部门及评估机构。 第十一条各类国合基地的组织推荐部门在国合基地评估名单下达后3个月内,组织国合基地依托单位统一向评估机构提交经审核的《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申请书》和评估工作所需材料。

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科普示范基地建设项目 一、立项背景 (一)项目建设地点简介 (二)产业发展概况 二、立项目的与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党的重大历史任务,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全局,如何确保农村经济持续增长,农业增加值,农民人均收入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条件明显改善,成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所面临的主要问题,农业科普基地的建设成为了解决这一问题的主要突破口。建设科普基地,将可在基地内开展试验、示范活动,开展科技培训工作,实现科普工作的虚实互动与供求结合,使广大农民看有实物、学有目的、干有方向,大大提高了科普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从而推动现代农业走规模化种植、高效化生产、多样化经营之路,是建设现代农业的必然要求。随着农业科普基地的建成,将为深入开展农村科普工作打造了新的服务平台,对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科技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带来积极作用。 三、项目建设内容 立足xx现有特色优势水果产业,推广无公害水果生产管理技术,建成xx精品水果科普示范基地1000亩。以科技为手段,以市场为导向,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的,把基地建成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产业化、效益化,集观光采摘、科普教育、休闲旅游度假为一体的科普示范基地。建设期限为2年,项目总投资500万,培养高素质的新型农民1000人次,带动周边地区发展无公害水果1万余亩,全面提升项目内无公害水果生产管理技术水平,促进果农增收致富。具体建设内容: 1、建成xx精品水果科普示范基地1000亩,进一步完善示范基地生产所需的水利配套和路网建设工程,建立无公害防治设施10处和安装太阳能路灯150盏和防治害虫,确保果品无农药残留。 2、在基地中心区建设50米长的科普画廊,设置科普展示栏50个。重点介绍有关果树管理和新品种培育方面的技术,以及绿色安全食品的生产过程等 3、建设一个50平方米的果品展示厅,以图文和实物的形式向村民、游客展示果园的新品种及优质果品。另有多媒体设备展示果树的管理、新品种的培育、病虫害的防治等,使村民进一步提高科技管理水平,使游客感受丰硕成果和绿色田园景象。 4、加强科学管理,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提高果树产量,增加经济效益。 ⑴果树地下管理、培肥地力技术。 ⑵果树修剪技术。 ⑶果树嫁接技术。 ⑷病虫害防治技术。 ⑸果树灌溉技术。 ⑹果树新品种培育技术、幼苗栽植技术。 四、现有工作基础 一是自然条件优越。科普示范基地建设地点xx县xx乡望城村紧邻xx云台山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境内无工业污染源,植被丰富,优越的环境基础符合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生产。二是果树资源丰富。二是果树资源丰富。多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和支持下,以建成以xx县xx乡望城村为核心的精品示范示范带5000余亩,尤其以项目地最为突出,项目区内现有果树品种18种,其中澳李王李子、红心猕猴桃、黑珍珠葡萄等优势品种已经在xx县周边地区形成了一定的品牌效益,现在xx县境内种植面积已达到3000亩,年产量200万斤,实现收入320万元。2013年,该基地本列为黔东南州“6个20”建设工程项目着力建设成为全州的典型产业,同期被黔东南州科学技术协会评为“黔东南州优秀农村科普示范基地。三是技术成熟。目前,基地生产的葡萄已经省农委审核为无公害农产品,无公害农产品生产技术成熟。四是科普工作基础扎实。多年来,xx县浦发经济果林专业合作社致力于开展果树种植技术推广工作,果树种植技术科普工作经验丰富,合作社内拥有果树种植专家18名,专业种植技术人才50余名,为科普工作提供了人力保障。 五、项目主要技术考核指标 (一)科普示范园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指标 1、建成精品水果科普示范基地1000亩; 2、建成科普画廊50米; 3、建设一个50平方米的果品展示厅。 (二)科普基地管理技术指标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书复习过程

重庆市国际科技合作计划项目 申报书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签章) 项目负责人: 合作国别: 项目组织(推荐)部门: 申报日期: 重庆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零一零年制

填报说明 1、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明确。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 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2、申报人不用填封面中“项目序号”项。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研究项目的内 容和目标,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合作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根据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3、项目合作协议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 议。 4、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含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创新园和国际科技合作基 地。 5、“任务目标”项,用一句话概述项目的主要任务目标,限30字以内,例: “合作解决太阳风离子探测关键技术”,“合作解决攻克制约我国月球探测的关键技术”,“研制甲型H1N1流感疫苗、有效应对全球甲型H1N1流感疫情”,“解决杂交水稻基因研究重大技术问题、共同应对粮食安全问题”等。 6、“成果导向”项,用一句话概述项目的成果应用及对经济、社会发展和国 家安全的作用,限50字以内,例:“解决威胁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瓦斯和煤层爆炸技术难题”,“为开发新一代商用快堆等新一代核能提供技术支撑和设计制造能力”,“提升我高参数超超临界机组等高效发电技术与装备技术水平”,“加快解决目前封闭式组合电器的供需矛盾、确保国家电网改造及时完成”等。 7、项目预算表要求同时编制经费来源预算和支出预算,平衡公式为:经费支出 预算合计=经费来源预算合计。要结合项目申请书中有关研究内容、研究目标、参加人员、实施方案等内容认真编制预算,与项目有关的前期研究(包括阶段性成果)支出的各项经费不得列入预算。单位自筹或从其它渠道获得的经费资助,应在预算说明中列示。 8、申报项目必须注册登陆重庆市科技计划网上申报系统进入“项目申报”(网 址为:https://www.360docs.net/doc/6b483818.html,/),按规定的格式要求认真填写,进行网上填报并上传。专业领域、学科、方向请根据网上管理系统提供的选择项

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文件精神,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和《云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推进社科普及工作的社会化、群众化、经常化。云南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以下简称“省社科联”)决定设立“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社科普及示范基地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托文化事业场馆、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建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绩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 第三条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普及社科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为宗旨,坚持“三贴近”原则,创新载体,培育品牌,长效运作,服务公众,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强的精神文化需要,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人文社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省社科联是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统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办法。省社科联科普部具体负责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评审、表彰以及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章申报和条件 第五条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的申报对象: 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托文化事业场馆、街道社区、企事业单位建

立并自主运作的以社会科学普及为主要任务,在社会科学普及教育的内容、载体、方式创新上绩效显著,对社科普及工作具有较强示范、带动、辐射作用的实体机构,是开展公益性、群众性社会科学普及活动的重要场所。主要包括: 、文化事业场馆(包括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群艺馆,全国、全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 、历史、文化景区; 、其他有条件向公众开展社会科学普及宣传、教育的企事业单位和机构。 第六条申报社科普及示范基地须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法人资格或受法人正式委托,独立开展社科普及教育活动的实体性机构; .有成文的管理制度,有社科普及的重大项目、实施载体和切实可行的年度工作计划; .有社科普及所需的文字及声像资料,有相对固定且不小于平方米的科普活动场所; .有名以上社科普及的专家队伍,组织和聘任有相应的社科普及专业人员; .能组织社科普及活动或咨询次以上,开展社科普及工作有成效; .开展社科普及工作经费纳入本地区、本单位财政预算,经费落实到位并逐年增加; .接受云南省社科联的工作指导和交办的工作任务,接受命名单位组织的对社科普及示范基地科普工作的参观考察。 .各类别基地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分别在社科普及研究、活动和咨询等方面具有突出的优势和潜能。 第七条申报社科普及示范基地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云南省社会科学普及示范基地申报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报单位的独立法人资格证明复印件; (三)拟用作基地的场地设施、设备等相关证明;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实施细则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国合基地)的管理,规范国合基地评估工作,根据《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评估办法》(试行),制定本评估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估工作本着鼓励科技创新、以评促建、引导国合基地更好发展的原则,采取定性评价和定量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采取分类评估的办法,突出对国合基地的定位与运行管理、研发创新能力、人才队伍建设、国际合作与交流能力和技术成果产业化能力的评估。 第三条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以下简称合作司)负责国合基地评估总体工作,国合基地中的国际技术转移中心的评估工作由合作司会同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以下简称火炬中心)共同负责。 第二章部门职责 第四条合作司委托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交流中心)实施评估工作的过程管理。交流中心根据科技部关于基地评估工作部署,提出次年国合基地评估工作总体方案并上报合作司。 第五条评估机构包括交流中心、国合基地的属地科技管理部门或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三类。具体评估工作由合作司委托其中一家实施。 第六条合作司于每年年底前下达次年参评的国合基地清单。其中国际技术转移中心清单由合作司和火炬中心共同提出。 第七条评估机构在国合基地评估名单下达1个月内,将详细的评估工作方案报送合作司。评估工作方案包括各国合基地分组名单、各专家组成员名单、评估程序和日程安排等。 第八条评估机构负责遴选评估专家并参与组织评估。评估专家应为本学科领域学术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公道正派、熟悉国合基地工作的科学家、产业专家和科研管理专家。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应当聘请部分技术转移专家。 第九条参评国合基地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国合基地评估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并签署意见,于国合基地评估清单下达之日后的3个月内,向评估机构正式提交。 第三章现场评估 第十条评估机构负责审查《申请书》,参评单位于规定日期内将《申请书》及评估工作所需各种文件、表格一并送达评估机构。现场评估一般安排在每年4月-6月进行。

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2018)

北京市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2018年9月更新) 1.北京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3.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北京市自来水集团 5.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6.北京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7.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8.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9.首钢集团 10.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1.北京汽车集团有限公司 12.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3.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4.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5.北京时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6.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7.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9.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0.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1.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 22.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 25.北京北辰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6.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7.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28.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30.北京城市副中心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31.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32.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3.北京外企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4.北京首农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35.北京城乡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6.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37.北京国有资本经营管理中心 38.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 39.北京水务投资中心 40.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41.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科普基地工作总结

汇美园艺高效农业科普示范基地工作总结 大连汇美园艺高效农科普示范基地位于城市近郊的旅顺口区水营街道三里桥,具有交通、信息、能源、科技、人才等优势,有土地500亩,温室、大棚30栋(40亩),是一个集生产,试验,销售为一体的民营科技企业。具有三十多年引进,试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的历史,先后同全国二十多个大专院校,农科院所合作,引进试验成功并大面推广了多个新品种,100多项新技术,可为农民增收5亿多元。其中引进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德国吉塞拉系列大樱桃矮化砧木,育苗技术被列为国家星火计划项目;引进的具有世界领先水平的生物保鲜技术制成的花卉、蔬菜、水果、昆虫鱼类等标本和各种旅游纪念品,获昆明世界园艺博览会金奖,连续四届获国家级金奖,2007年又获得国际林业博览会金奖,从国外引进的蓝莓品种,从台湾引进四季果桑都种植成功,增加了我区特色水果的花样品种;引进的辣椒、番茄嫁接砧木,使辣椒、番茄嫁接成功。解决了辣椒疫病,番茄青枯病等土传病害,产量成倍增加,该项技术在大连地区是首创;引进的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PBO在果树、蔬菜、大田、油料等作物上应用,使作物早熟高产,改善品质,抗逆性增强,很受农民欢迎;引进国内先进生物工程组培技术每年可为社会培育大樱桃种苗10万余株,甘薯种苗30万余株,马铃薯原种3万多斤,出口辣椒苗20余万株,蝴蝶兰种苗300万株;繁育的矮牵牛、三色堇、石竹等花卉种子还出了国门,2009年还承担了旅顺口区科技风险示范园项目。除了引

进、试验新品种,新技术外,最近几年,该基地还按照十七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积极发展现代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的要求。又借鉴国外发达国家发展都市现代农业的做法,结合本基地的实际,搞了集休闲观光,科普教育展示,生态环保,科技创新服务,生活体验与影视旅游于一体的都市现代农业生产模式,辐射和带动周边的农业生产。建了五个基地。 1、建立以蝴蝶兰为主打品种的花卉生产基地。 该基地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前按照政府的要求,坚持以种菜为主,曾为菜篮子工程做出了突出贡献。创新发展的设施栽培经验,曾在全国推广,吸引了各地的参观者。进入九十年代,随着政策的放开,他们以市场为导向,把种菜温室改造成种花温室引进了100多种花卉,除满足本地部队、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工厂、学校节日点化装饰外,还为花农提供花种、花苗和种花技术。去年又同台湾客商合作,引进了十多种蝴蝶兰优良品种,用国际先进的生物组培技术,繁育了300多万株种苗,春节前各种颜色的蝴蝶兰竞相开放,吸引了很多前来赏花、购花的顾客。虽然去年遇见了30年少见的寒冬,不少联栋温室都遇到温度达不到要求的现象。这里采用改进型日光温室、配合高科技生产技术生产的蝴蝶兰却长势良好,花色艳丽,花朵排列整齐,花期特别长。而且生产设施和加温的成本都能节约一半以上,具有更强的市场竞争力。花市反映:这里用日光温室生产的蝴蝶兰比联栋温室生产的蝴蝶兰花瓣又大又厚,叶色深绿有光泽,很受消费者的欢迎,更深得农民的关注,很

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的经验和启示解读

● 工作研究《财政研究》 2009年第 3期 改革开放以来 , 广东省高度重视国际科技合作和交流 , 以世界眼光谋划广东的发展 , 积极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广视角的国际科技合作工作 , 探索出一条以政府为引导 , 以企业为主体 , 以示范基地为载体 , 以大学和科研机构为先导 , 以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为抓手 , 以技术输出为突破口 , 以民间科技社团为纽带 , 市场化运作的国际科技合作模式。 一、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的经验 1. 以政府为引导。广东省政府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政策 , 引导和鼓励国际科技合作的发展。例如 ,《广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 (2006— 2020年》和《广 东省“ 十一五” 科技发展计划》明确提出 , 国 际科技合作要以提高广东自主创新能力为 中心 , 利用国际和国内两种科技资源 , 坚持 “ 引进来” 和“ 走出去” 的道路 , 实现“ 项目— 人才—基地” 相结合 , 在拓展合作领域、创 新合作方式、提高合作成效方面实现重大 突破 , 使国际科技合作成为区域自主创新 体系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加强政 府在国际科技合作中的战略决策能力和宏 观调控能力 , 广东省专门建立了“ 世界高新 技术及产业发展信息跟踪系统”, 研究与广

东省高新技术产业相关联的国外发展状况、跨国公司的研发方向和产业布局 , 开展 国别、产业和关键技术等领域的追踪研究 , 为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和信息 支持。 1994年广东省在全国率先设立了国 际科技合作计划。十多年来 , 项目数量和配 套资金不断增加 , 并与重点科技攻关计划、 高新技术产业化计划等有机结合。近年来 , 广东省级财政安排于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 投入每年在 1000万元左右 , 有关地市也相 应安排了国际合作计划项目的配套资金。广东省也利用政府组团赴海外访问机会 , 广泛参与发展与世界各国之间的政府间关 系 , 确立合作柜架 , 从政府层面推进国际科 技合作 , 从而为广东高新技术企业以及科 研机构提供更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 2. 以企业为主体。广泛开展国际技术 合作逐渐成为广东企业的自觉行为。在近 10年里 , 广东企业探索出多种行之有效的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验收意见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验收日期:年月日 组织(推荐)部门: 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司编印

附: 关于项目验收意见书的说明 第一部分:封面 第二部分:验收专家名单 第三部分:验收评议意见(7位专家,每位专家一页) 第四部分:验收专家组意见表(要求简明扼要,无需依照模板逐条进行评议) 第五部分:验收结论表(签字,红章) 项目验收意见书一式三份,均盖红章,待审核批复后,科技部国际合作司一份,项目承担单位一份,项目组织(推荐)部门一份。

验收专家名单 姓名单位职称职务专家签字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验收评议意见项目名称: 评议指标评议指标说明评议等级 项目执行与完成情况1.完成项目任务合同书确定的各项合作内容; 2.达到预期目标; □ A □ B □ C 技术突破与技术创新情况3.取得重要技术突破、技术创新,解决了我国重点领域、行业关键科技瓶颈、 难点,推动了该领域、行业跨越式发展,提高了我国科技竞争力; 4.提高了研究起点,缩短研究周期,实现赶超或跨越发展; 5.对国家科技计划/重大专项的实施有重要支撑作用; □ A □ B □ C 合作成果、知识产权获取、分享与保护情况6.是否获得了对经济、社会发展和环境保护等有重要支撑作用,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重要创新性成果、核心技术或重大战略产品; 7.合作成果、知识产权等权益的分享、使用及保护是否合理并有明确约定,充 分体现我国利益,有效维护国家安全; □ A □ B □ C 国际合作对项目实施所起的作用8.合作外方对项目实施、技术突破起到不可或缺的关键作用; 9.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包括智力资源、技术资源和自然资源等),引进了关 键技术、人才,获得了有价值的科技资料、关键技术、设备、样品、资源和 最新科技信息; 10.突破了国外对我的技术封锁,有效服务于国家战略需求; □ A □ B □ C 社会、经济、环境效益及实质性 贡献11.促进了我国科技产品、服务走向国际市场,促进相关产业发展; 12.有助于解决节能减排、环境保护、新能源开发利用、安全生产、民生改善等 国家热点、难点问题,提高公共服务能力,促进社会可持续发展; 13.提高了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促进高新技术的产业化和企业的国际化,引领和 带动新兴产业,促进产业改造与升级,提升我国相关产业核心竞争力; □ A □ B □ C 促进国际合作及支撑、服务国家外交工作情况14.拓宽了合作渠道,推动我国科技活动国际化,提高我国国际科技声望; 15.建立了能充分利用国际科技资源的广泛、稳定、长效、双赢的合作机制,形 成了良好的国际合作与交流环境和基地; 16.落实了政府间科技合作协议,有效服务于国家外交工作; □ A □ B □ C 组织管理情况17.在合作渠道、技术支持、应用推广、投资融资及产业化等方面进行了优化组 合,实现了联合研发或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产学研联合; 18.建立了完备的数据、技术档案、资料、成果、知识产权的管理、共享机制。 □ A □ B □ C 综合评议意见:(如专家个人有不同于专家组验收评议结论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专家组验收评议意见未提到的意见和建议,请予以补充说明) 综合评议结果: 1、通过验收□ A (优秀)□ B (合格) 2、不通过验收□ C (不合格) 验收专家签字:年月日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认定和管理办法

附件1: 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认定和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提出的目标和任务,规范和加强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参照《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国科发外〔2011〕316号),结合湖北国际科技合作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湖北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省国合基地”)是指经由湖北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按程序认定,在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促进湖北国际科技合作水平提升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在开放创新中具有引导示范作用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创新服务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园区)等机构载体。 第三条省国合基地认定与管理工作遵循突出合作重点、鼓励科技创新、择优认定扶持、实施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省科技厅是省国合基地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组织省国合基地的申报、评审、认定、验收、绩效评估与监督检查等工作; (二)制定省国合作基地建设管理制度和发展政策,指导省

国合基地的建设和运行; (三)建立全省国合基地统筹与协调机制,加强省国合基地建设与科技计划相结合。 第五条地方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省直相关厅局等科技管理部门作为省国合基地的管理协调单位,协助省科技厅实施国合基地的认定与管理工作,推进省国合基地的建设与发展。 第六条申报省国合基地应具备的条件: (一)依法在湖北省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企业、创新服务机构、产业技术研究院(园区)等机构,具有较为稳定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长效合作机制和资金来源,具有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发展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二)在政府间双边、多边科技合作协定的框架下开展合作,合作内容符合国家和我省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国际科技合作实施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方向,对地区、领域或行业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具有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 (三)依托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的省国合基地应在前沿技术、竞争前技术和基础研究领域具有一定的研发条件、实力和经验,与境外科研院所、知名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已建立起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双方科研人员长期或短期交流互访累积已达到10人次以上,已经开展了实质性的联合研发工作并取得了有影响的国际科技合作成果。在所申报领域近三年发表SCI或EI论文20篇(含)以上,其中中外联合发表论文不少于5篇,并在该领域知名国际学术会议作大会主题报告。 (四)依托企业建立的省国合基地年度销售额应在1亿元以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加强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以下简称“国合专项”)管理的科学性和规范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开放创新、支撑发展、平等合作、互利共赢”的指导思想,国合专项的目标任务定位于:推进开放环境下的自主创新,围绕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总体目标,以全球视野推进国家创新能力建设,面向国家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通过国际合作有效利用全球科技资源,促进我国科技进步和国家竞争力的提高;服务对外开放和外交工作大局,在更大范围、更广领域、更高层次参与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有效发挥科技合作在对外开放中的先导和带动作用。 第三条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会同财政部制定国合专项管理办法。科技部负责国合专项的组织实施。 第四条按照“解放思想,创新管理”的工作思路,国合专项的组织管理原则是: ——以我为主,突出合作;——创新机制,特色鲜明; ——专家咨询,政府决策;——分级问责,管理规范。 —1—

第五条国合专项重点支持符合以下条件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一)通过政府间双边和多边科技合作协定或者协议框架确定,并对我国科技、经济、社会发展和总体外交工作有重要支撑作用的政府间科技合作项目。 (二)立足国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符合国家对外科技合作政策目标,着力解决制约我国经济、科技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具有高层次、高水平、紧迫性特点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三)与国外一流科研机构、著名大学、企业开展实质性合作研发,能够吸引海外杰出科技人才或者优秀创新团队来华从事短期或者长期工作,有利于推动我国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有利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实现“项目-人才-基地”相结合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第六条国合专项由中央财政通过“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拨款支持,按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专项经费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经费管理办法”)和国家科技计划体系经费管理的相关要求进行经费管理。 第二章管理机制 第七条国合专项突出国际科技合作特点,强化顶层设计,加强统筹协调,紧扣战略目标和技术需求,在项目形成、合作机制、—2—

_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_试行_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广东省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相关任务和目标,大力加强我省“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工作,有效利用国内外科技和智力资源,加快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积极促进和扩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以下简称“合作基地”,是以在国际科技合作中已建立良好的合作基础,取得较好经济和社会效益,具有进一步发展潜力和显著示范作用的省内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为主体的,承担国际科技合作任务的机构或区域。 依据国际科技合作具体活动,将合作基地分为研发产业化类、中介服务类、示范区域类及粤港澳创新平台类。 第三条合作基地的主要任务 (一)完善我省国际科技合作体系,建成开放性、多形式和具有长效可持续发展的国际科技合作支撑平台。 (二)通过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促进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提高。 (三)培养我省重点行业、重要领域所需的高层次人才和国际科技合作管理人才等。 (四)鼓励粤港澳在经济关联较大的产业和技术领域建立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创新平台。 (五)提升我省科技成果输出的力度与成效。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 第四条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统筹领导和协调合作基地的各项工作,包括研究和制定合作基地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合作基地专家指导委员会,参与合作基地的申报、评选、认定及检查验收等工作;负责合作基地日常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地级市、省直科技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引导和推荐本地区合作基地的申报;对合作基地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提供配套的服务和年度专项资金支持;指导合作基地建设工作,帮助解决国际科技合作中的困难。 第六条依托单位是合作基地建设、运行管理的具体负责单位,负责合作基地建设的各项具体工作。包括设立专职开展国际科技合作的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确立国际科技合作建设目标和发展规划,在现有基础上不断拓展国际科技合作模式,深化合作内涵。 第三章申报认定和支持方式 第七条申报合作基地的单位应同时满足以下条 【链接】 《广东省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管理办法》 (试行) 15 广东科技2011.2.第3期

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自治区科普能力建设,推动科普事业发展,提高全区公民科学文化素质,充分发挥科普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支撑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2016—202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普及条例》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蒙古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是指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 具有较为完善的科普基础设施条件,在某一科学技术领域内科普主题鲜明,科普宣传内容丰富, 面向社会公众开放,提供科普服务的场所。对全区科普工作具有示范、带动和辐射作用。 第三条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行政部门负责科普示范基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向自治区科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盟(市)科技局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治区科技厅做好相关服务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科普活动。 第二章分类和条件 第四条自治区科普示范基地分为场馆类、非场馆类、传播媒体类、研发创作类等。

(一)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活动的场馆。包括科技馆、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 (二)非场馆类科普基地,是指依托各类特色资源建立的向公众开放开展科普活动的场地、设施等。主要包括: 1、具有较强科普展教功能的自然、历史、旅游等社会公共场地。包括动物园、植物园、地质公园、矿山公园、地质遗迹、自然遗产、文化保护地、旅游景点、人文景观等。 2、将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的场地、设施。包括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企业及其他组织有条件向公众开放的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天文台(馆、站)、气象台(馆、站)、地震站(馆)、农业园区、科技种植养殖示范场所等。 (三)传播媒体类科普基地,是指电台、电视台设有的科技类频道、常设的科技栏目,科技类网站、出版社、报刊等利用传播资源,面向公众开展科普教育宣传的媒体。 (四)创作类科普基地,是指专门从事用于科普产品(展品、教具、展项)研发设计、科普作品创作、科普创意策划等的组织或机构。 第五条科普示范基地申报的基本条件: (一)具有常年向公众开放和开展科普宣传活动的较完善的

北京国资委下属企业名单

城建企业: 北京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共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热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轨道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北京金隅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住总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政路桥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北辰实业集团公司 北京市首都公路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经中实业开发总公司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首都开发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房地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新奥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经中实业开发总公司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国有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工业企业 首钢总公司 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汽车工业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医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一轻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隆达轻工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纺织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京仪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电子进出口北京公司 中国北京同仁堂(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工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商贸、外经贸企业

北京首都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一商集团公司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粮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西单友谊集团 北京王府井东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王府井百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对外经贸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外企业服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事业单位 北京经济管理职业学院 北京市机械设备成套局 北京技术交流培训中心 北京市工业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建筑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 北京市勘察设计研究院 北京市供销合作总社 农业企业 北京市郊区旅游实业开发公司 北京首都农业集团有限公司 双管单位

基地科普工作概况

基地科普工作概况 基地概况:湟中菜篮子发展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3月,位于西宁市湟中县多巴镇玉拉村。蔬菜种植科普示范基地设立在智能育苗棚内。该基地辖3个村,3600多人,耕地面积5400亩,人均耕地面积亩。近年来,基地按照“科技兴农、科普惠农”的发展思路,以“推广科技、开发人才、科技兴农、科技富民”为宗旨,致力于引导群众改变农业产业结构,农民逐渐走上绿色农业发展之路。2015年基地进行无土栽培种植绿色果蔬菜,2016年6月份在育苗棚内种植了2066平方米无土、无公害西红柿及辣椒等,基地大面积推广无土栽培技术的特色蔬菜种植面积,经过基地科普领导小组的共同努力,以“推广新技术、引进新品种”为依托,使果蔬及蔬菜在种植、销售等方面逐步走向一体化。无土果蔬种植年总产量45吨,年总产值万元,成为全市最大的无土栽培科普基地。。 一、健全科普组织,加大科普投入 无土栽培建于2015年,蔬菜站直接参与,并健全组织,组建了科普活动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尤良山兼任。基地共有科普工作人员4人,形成了工作网络。每年拿出余万元经费用于开展科普活动,保证了创建工作和科普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有力的促进了本地结构调整。 二、以科普培训为服务宗旨,多方面为群众服务 1、抓培训,提高农民素质。

发挥技术优势,通过邀请技术人员举办讲座、现场指导等方式,及时向群众传授实用技术、信息和知识,引进、推广新品种,提高种植技术水平,增加生产效益。以“湟中县村级信息服务点”为平台,先后4次邀请专家教授就新品种和新理论进现场授课,参加人员70多人次,并组织4余人次到外地参观学习无土栽培新技术、好经验。日前,以青海农科院、湟中蔬菜站、在内的多家农业主体,这些示范(实践)对基地的人员进行技术指导,不仅是农村科普阵地,也为基地的农技培训搭建了实践平台,弥补了“农培”中重理论轻实践的短板。“过去,技能培训多以课堂理论培训为主,培训模式单一。现在以基地为依托,充实了实践交流这一环节,理论和实践相结合,丰富、完善了培训模式。”通过这样的新模式,可以让广大种植户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感受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 根据基地今年的农技培训计划,将把每一个培训班的实践活动安排到对应产业的实践基地,让学员们实地参观、交流。基地研究试验无土栽培新技术和新品种,进行科学生产示范,让实践基地成为农民看得见、摸得着的科普阵地。 在完善培训模式的同时,“湟中县村级信息服务点”农技培训的供需关系日益平衡。近年来,基地坚持以农民、市场、产业发展的需求为导向,合理设置培训内容与课程,相继开设电子商务、温室种养结合培训班以及标准化示范基地和现代农业综合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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