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验室废液(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化验室废液(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化验室废液(弃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统一化验室验室废液(弃物)的处理程序,确保废弃物合理、规范、恰当处理,防止废液(弃物)处理不当对环境产生污染。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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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化验室废液(弃物)处理

1、一般低浓度废液(浓度小于5%),有机溶剂、样品、标准曲线及样品分析残

液、失效的贮藏液和洗液、大量洗涤水等废液,低浓度可直接排放下水道。2、较高浓度酸、碱、盐类物质的废液处理,经技术人员同意后由检测人员处理:测定煤中氮;煤中氯、砷;煤灰成分项目的化学废液集中收集于塑料桶中,用pH试纸

(或pH计)检验,如果呈酸性,加入过量的碳酸钠或氢氧化钙的水溶液或用废碱液中和,如果呈碱性,加入废酸中和,使废液的pH约等于7。用大量水冲稀排放。

3、化验室产生的废气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中间产物、泄漏和排

空的标准气和载气等,采取通风厨或专门抽风装置,经空气稀释后排入外界。

4、一般化学试剂的容器,在试剂使用完全后,用自来水冲洗,继续使用或当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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