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

总则

1.0.4与本规程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有:《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另外,有关部颁规章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和《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国统字(2006)60号)。

2 术语

2.0.1~2.0.2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故根据需要本规程对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概念进行了说明。

2.0.3规划范围:是本规程专门规定并使用的一个术语,是指对应于人口规模统计的一个基本空间范围;是因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具有不同的规划空间范围,而规程表达中又需要一个统一的说法而设;曾想用规划区,但又唯恐造成与城市规划区概念的混淆,故而采用了规划范围这个概念。

2.0.5关于流动人口,目前我国规划界和人口学界有不同的理解,区别在于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之间是否有包容关系。为了统一概念,这里采用的是人口学的定义,即流动人口中包含了暂住人口;或者说暂住人口是流动人口的一部分。

在公安人口统计上,暂住人口通常按照不同的暂住时限进行统计,如有一年以上、半年以上、三个月以上、一个月以上等不同的暂住人口。2.0.6关于常住人口,目前规划界和人口界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关键也在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之间关系的认识不同。规划界一直把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作为三个并列概念,认为三者之间是没有交叉和重叠关系的,而在人口学研究以及现实的人口统计上并不是这样。这里采用的基本上是人口统计上的概念;但结合城市规划的需要,在居住时限上做出了“半年以上”的具体要求。

在我国的《城市规划法》中,采用的是“非农人口”的概念,目前我国一

些地区已经取消了关于非农人口的划分及其统计;因此,非农人口已经不能适应于我国城市规划人口规模预测工作的需要,认为应以常住人口替代。

在建设部1999年颁发的《城市总体规划审查工作规则》和《市区非农业人口50万以下设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建设用地和人口规模核定工作规则》中,采用的是实际居住人口的概念,由于此概念在定义及内涵上存在着与现实人口统计不一致的问题,认为也应以常住人口替代之。

2.0.7主要用于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中的总人口规模计算和预测。

2.0.8城市人口规模在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中都需要计算和预测。城市人口规模的确定与城镇地区的界定直接相关。人口统计数据主要来源于统计部门;因此,城镇地区应按照《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国统字(2006)60号)进行划定。

2.0.9人口规模预测: 泛指市(县)域总人口规模预测和城市人口规模预测。

2.0.10年度统计数据的公布都有一定的滞后性,所以一般预测基准年都不会是预测工作开展时的年份,通常要上溯一年、甚至两年。预测基准数不一定就是预测基准年的现状数据,有时要经过一些校正,或选取近期连续几年的平均值作为预测基准值。

2.0.14人口年增长率是反映人口年度变化情况的指标,按下式计算:

人口年增长率=(年度城市人口净增量/年初城市人口总量)×1000(‰)

3.基础数据

3.1 数据收集与口径

3.1.1数据来源:现状人口数据来源较多,由此产生了基准年人口确定以及人口现状分析的依据性问题。原则上,应以统计公布的人口数据为准,尤其应以人口普查数据为准;不过,由于人口普查每十年才开展一次,数据的现实性往往较差。

3.1.2 人口统计口径:现状人口统计数据有户籍、常住、暂住、流动等不同分类,其中的常住人口和暂住人口也各有不同的统计口径,不同统计类型和统计口径下的人口规模不同;我国历次人口普查的统计口径都不一样,如第四次人口普查采用的是户籍人口加上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流动人口,第五次人口普查对象是户籍人口加上居住满半年以上的流动人口。这样就产生了对人口基础数据统计分类与口径的规范性要求。经分析研究,认为基于我国现实情况,人口规模预测应该针对常住人口,而常住人口宜采用本规程所定义的居住满半年以上口径。在城镇体系规划中,既需要市域总人口数据,又需要市域城市人口数据;在中心城区规划中,主要是对城市人口展开分析和预测。

3.1.3 城镇地区:本规程中的城市人口是指规划范围内城镇地区的人口。所谓城镇地区包括城区和镇区,按照《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国统字[2006]60号文),城区是指在市辖区和不设区的市中符合以下规定的区域:(1)街道办事处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城市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其他居民委员会地域和村民委员会地域;镇区是指在城区以外的镇和其他区域中符合以下规定的区域:(1)镇所辖的居民委员会地域;(2)镇的公共设施、居住设施等连接到的村民委员会地域;(3)常住人口在3000人以上独立的工矿区、开发区、科研单位、大专院校、农场、林场等特殊区域。

3.2 数据采用及处理

3.2.1基准年确定:基准年应尽量接近现状,但由于统计数据公布的滞后性,基准年一般会从目前上溯一年或两年。

3.2.2 口径校核:收集到的现状与历史系列数据,很可能与本规程定义的“常住人口”口径不一致,应进行口径校核。

3.2.3 数据插补:历史系列数据可能存在不连续、或某些年份数据缺失的情况,为了获得连续的系列数据以展开必要的分析,可以利用统计方法进行数据插补,一般有比例法和数据内插法等。

3.2.4 平滑处理:因受偶然因素影响,一些历史系列数据存在周期波动问题,这可根据历史过程图来做出判断;为了消除周期性波动影响,进而使长远变化趋势更为明显,可对历史系列数据进行平滑处理,包括移动平均数法、指数平滑法等,具体方法如下:

指数平滑法的关键是α的选值,α值愈大,时间相近的数据所占的比重就愈大,较远值所占比重就愈小;一般序列数据越不稳定,周期变动越明显,α值要越小。

3.2.5 范围核准:范围核准是为了保证历史系列各数据所指

的空间范围是一致的。α

3.3 数据分析与表达

3.3.2现状分析:现状是预测的基础,也是预测结果比较的直接和主要对象。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人口及其分布的现状特征是社会分析的核心内容,需要有人口研究专题作支撑,在规划文本和说明书中也都要有一定的反映。为了提高预测的可追溯性和规范性,本规程对于现状人口数据分析以及在规划文件中的表达提出了基本要求,即应简明扼要地反映人口的主要现状特征,为预测、包括分类预测提供必要的信息支撑,做到使预测结果可追溯。

3.3.3 历程分析:假设过去的变化趋势仍会持续,常遭到现实的否定,依此进行预测也常受到质疑;但是,历史发展的轨迹是未来发展的重要参照。因此,在规划文件中,应对不短于规划期限的历史人口系列数据进行简要的分析和反映,包括计算人口年均增长率,绘制人口历史变化图、分析有关的结构演变特征等,以使与预测相关的必要历程信息得到反映;历程分析图表可结合预测结果一起反映和表达。

4 预测方法

4.1 增长率法

4.1.1综合增长率法:是通过对未来人口年增长率的推断去预测将来的人口规模。该预测方法中仅有一个自变量——年均增长率r;r值的确定,涉及到对历史数据的分析和对未来变化趋势的影响分析及判断,诸如对城市未来社会经济发展趋势、城市自身的资源、环境支撑条件的必要分析等。该预测方法在城市规划中运用较多,而在人口学研究中应用较少;关键区别在于城市规划中的人口系统是一个更为开放的系统,其增长变化规律更难把握。

4.1.2 指数增长模型:综合增长率法和指数增长模型在理论上是等价的,都来源于马尔萨斯(Malthus)的人口增长理论。两种模型的应用方向稍有不同:当数据较少时,通常采用综合增长率法估计;当数据足够多时,通常采用指数模型进行回归分析。因此,指数增长模型比较适合于短期预测;同时,该方法也不太适合于比较成熟和人口基数比较大的城市。

4.1.3 逻辑斯蒂曲线(Logistic)模型:逻辑斯蒂曲线模型又叫阻滞人口增长模型,是考虑到人口的增长不可能无限制,所以在马尔萨斯模型的基础上进一步考虑了人口的极限规模、即人口容量P m的影响,使得人口增长率随着人口总数的增长而逐渐下降。人口容量P m一般需结合规划范围内资源承载力、生态环境容量、经济发展潜力等来确定;然而,人口极限规模还是较难确定的,或者说有一定的不确定性,这也给该方法的应用带来了一定的困难。4.2 相关分析法

4.2.1经济相关分析:相关分析可采用的函数关系有多种,方便常用的是线性相关;由于人口与GDP之间不太可能是线性关系,故从方法上先对GDP取自然对数,然后再建立人口与GDP自然对数值之间的线性相关关系;这样除了要对历年的GDP值先求自然对数之外,其余的与线性相关预测并没有多大差别,包括参数值a、b及R2的计算,均可按照线性相关统计方法或利用统计软件计算得出。该模型相对比较简单,实际应用的也比较多,因而作为推荐模型。不过,相关关系也可以选择其它函数形式,只要能通过有效性检验即可(参见

5.4)。

4.2.2 劳动力需求预测法:本方法是根据有关的经济发展规模预测、结合对未来单位劳动力年均GDP的估算,分别针对不同产业类型预测未来各产业劳动力需求,求和得出劳动力总需求后,再按照劳动力占人口的比例换算为人口规模;一般分别按照一、二、三产业预测劳动力需求,但在预测城市中心区人口规模时,若第一产业从业人口少到可以忽略,则i值的选取是从1到2、而不是3;同样,产业分类不止是三大产业划

分,对于其它分类也同样可以套用该方法,只是i值要随之变化;另在某些特殊情况下,i值也可以仅取为1,例如,某地计划上马一个大型工业项目,由此将增加不少从业职工,也可应用此方法单独预测该项目带来的劳动力需求以及相应的人口规模增长,然后再与其它人口的数量相加。

4.3 资源环境承载力预测法

4.3.1~4.3.5资源环境承载力法是依据城市赖以存在和发展的土地、水、生态环境、电力、经济实力等资源环境条件,分别按照某种适宜的人均占用水平或标准,对规划范围内可以承载的人口规模进行推算,得出的是城市资源环境(或加上人为约束)能够承载人口的最大容量或者极限规模。

4.3.1a 土地承载力法:按照该方法,土地的人口承载力取决于两个变量,一是预测年末的城市建设用地规模,这个规模可能来自土地开发潜力的绝对约束,也可能是受土地开发控制等人为制约的结果;二是预测年末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该指标应结合现状、根据土地开发潜力、按照国家有关标准、或参考其他城市的相应指标来确定。

4.3.2a 水资源承载力法:按所列公式,测算水资源的人口承载力有两个基本变量,一是预测年末的水资源总量,二是预测年末的人均用水量。关于水资源总量,首先,水资源是一个开放系统,不像土地,不仅包括本地水资源,还应包括可供利用的外地引入水;其次,水资源概念有两种理解,一种是资源总量、一种是由供水设施能力所决定的总供水量;测算水资源承载力,应把包括外地可引水在内和最大投资保障下的可供水能力作为水资源总量。关于人均用水量也有不同的概念,一种是人均生活用水量,一种是人均综合用水量,即包括了城市各类生产及公共用水在内;公式所指的应是人均综合用水量;不过,值得注意的是人均综合用水量随着城市产业结构的变化可能会有较大的不同。

4.3.3a 环境容量法:生态环境容量虽然是一种绝对容量,

但是由于生态环境系统的开放性,加上城市规模和规划范围的不尽一致,还很难确定或成为城市人口规模的绝对约束;因此,本方法所依据的仍是一种相对标准,或者说是对生态环境质量的一种选择;目前也还缺乏通用的城市生态用地比例或人均标准;但其作为一种方法仍不失其价值。对于一个城市,在规划期末或者最终该保持多大比例的非建设用地或生态用地,该选择什么样的人均生态用地标准,都是规划应该研究和回答的问题。不同类型和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城市,选择的比例和标准可能有很大的不同;可以根据城市现状、参考国内外可比城市的标准来确定。

5 预测方法应用

5.1 方法选取

5.1.1 预测是有条件的假设,为了提高预测的综合性与科学性,宜采用多种方法和进行多方案预测;应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选取不同的方法和方案分别进行预测;最后,通过综合各方法或方案得到的多种预测方案值,分析得出最有可能发生的预测值区间。

5.1.2 在我国当前的城市化发展阶段,城市人口系统是一个非常开放的系统,城市人口规模及其变化除了受生死因素的影响,更取决于城市与其外部之间的人口流动;而要准确地预测人口流动,目前在人口学研究中也很难做到;因此,尽管增长率法和相关分析法并不为人口学研究所十分看重,但在现实的城市人口规模预测中应用的较多,也是一种比较简单、具有一定逻辑与可追溯性的方法;服务于多方案预测的要求,将增长率法和相关分析法规定为必选方法。

5.1.3 随着我国经济和城市的快速发展,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日益尖锐,尤其是在大城市,缺水、缺电、用地紧张、环境污染等问题时常可见;因此,在预测城市人口规模时,有必要考虑资源和环境对人口的承载能力。但是,在具体的预测方法运用时,应充分结合城市发展所处的阶段和面临的资源环境问题,在目前以及未来一定时期内尚不构成限制性影响的资源环境条件,在人口规模预测时原则上可不予考虑。

5.1.4 除了列出的四类13种方法,人口规模预测的方法还有很多,其它方法也都可用于城市规划中的人口规模预测。之所以列出这13种,一是参考分析了我国城市总体规划编制中常用的一些方法;二是考虑到我国城市人口增长变化的现状特点,突出强调了方法的简单实用;三是考虑到要纳入有关部门的人口规模预测结果,并作为不同的预测方案,故对如人口部门常用的一些较为复杂的人口学预测方法,便没列入其中。

5.2 分类预测

5.2.1尽管分类预测比总体预测更难把握,因为从系统学的角度,部分往往比整体更不稳定、也更难预料;但是,当城市人口存在着较大的结构差异时,尤其是可能会对未来的人口变化产生不同影响的情况下,还是应进行分类预测,然后再逐类求和计算总体人口规模。

5.2.2~5.2.4不同的城市人口结构特征,应选取不同的人口分类预测;一般说来,分类预测可以分别针对不同人群、不同地域、不同时段来展开。

5.2.4a 增长率一般会随基数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当预测年限较长时,建议分阶段采用不同的人口年均增长率进行人口规模预测。

5.3 参数与自变量赋值

5.3 1 预测模型或公式中各种参数与自变量的取值非常重要,直接影响到人口规模预测的结果;然而,与预测本身的问题一样,对参数或自变量的取值也较难做出准确与否的判断;因此,基于预测是有条件的假设,可将参数和自变量的不同取值作为关于未来可能的不同假设,用于多方案预测。

5.3.2 增长率(r)的确定:增长率法是必选方法,由其确定的未来人口规模几乎完全取决于增长率r的取值;而r值的确定又是综合性的,包括了对多方面因素的综合考虑;因此,对r值的确定进行了规定。

1.如前面关于历程分析的说明中谈到的,过去的变化趋势,并不一定在将来能够持续,但却可作为分析未来人口变化的基础。所以,认为有必要把城市人口在过去n年的平均年增长率作为r的一个必选预测方案值。

2.影响城市人口变化的因素很多,在过去年均增长率的基础上,判定未来的r值的增减及其幅度大小,是一个综合分析研究过程,通常要

分析的方面包括:

1)城市化趋势:参考依据上层次规划或更大区域的城市化发展趋

势研究,分析其对本城市或规划范围未来人口变化带来的可能影响。

2)经济发展趋势:城市经济发展是影响其人口变化的重要因素,

未来城市经济发展的趋势、目标、战略等,都可作为判断未来人口规模变化的依据。

3)资源环境状况:分析资源环境条件是否已经或将要成为影响城

市发展的制约,并会否影响到未来的城市人口变化。

4)人口政策:国家或城市人口政策也会对城市人口变化产生直接

影响,分析人口政策的可能变化,说明其对城市人口规模的可能影响。

5)城市类比:选择具有可比性的城市,参考其相应历史发展阶段

的人口变化历程及人口增长率,比较推断该城市未来可能的人口增长率。

5.3.3 其它自变量的赋值:除了人口年均增长率r,其它自变量,如逻辑斯蒂模型(4.1.3)中的规划区最大人口容量P m,劳动力需求预测法(4.2.2)中的GDP总量、劳均GDP和劳动力就业比例,资源环境承载力(4.3)各方法中的资源总量及人均指标等,对这些自变量的赋值,原则上以引用为主,但同时并不排斥自行研究得出的合理性结论。

5.4 有效性检验

5.4 1~5.4.3利用统计模型进行人口预测,应按照统计分析要求对模型进行有效性检验;通过检验后,运用模型得出的预测结果才为有效;这不仅适用于本规程所列的预测方法,也适用于未列出的其它统计预测方法。不过,有些预测方法可能难以利用历史数据进行有效性检验,比如综合增长率法;所以,有效性检验并不适用于所有的方法,检验须在必要与可行的情况下进行。

5.5 表达及说明

5.5.1关于人口规模预测方法和过程的表述,在不同的规划文件中的要求应该是不同的,人口专题报告中的论证应该详细、全面、深入,使预测有据可依,满足预测过程可追溯的规划成果审核要求;规划文本及说明书中的表达可适当简洁,但要清晰、明确,并应具有一定的可追溯性。规程中要求的是最基本的。

6 预测结果确定

6.1 引入有关预测方案

6.1.1~6.1.2 基于预测是有条件的假设,只要是针对相同对象、范围和年份所作的预测,均可认为是一种假设方案,未来均有发生的可能;无论是他人的预测、还是自己做的预测,都被认为是同等的不同预测方案。因此,本规程大力提倡尽可能多地吸纳他人的有关预测结论,尤其是人口管理部门所做的预测。不过,在引用其它预测结论时,除了注意统计口径和预测年份的一致性以外,还需要特别注意规划范围是否一致,必要时应进行适当的校核,尤其是针对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预测。

6.2 预测结果确定

6.2.1针对重点预测目标年份,即近、中、远规划期末年份,要求把通过各种方式得到和得出的不同预测方案值进行汇总,但对其它年份的预测方案值不作汇总要求。

6.2.2 多方案预测方案值的汇总,特别是其统计特征值与离散分布情况,是确定预测结果值(区间)的必要基础;如多种预测方案值的分布越离散,最后选取的置信区间的可信度可能会越低,但认为最低不宜低

于50%。

6.2.3 在提倡多方案预测的前提下,如果最终的预测结果仅仅是一个值,恐怕并不能反映出预测的全貌,因而选择一个合理的区间值更为妥当;但是区间值在应用上有其局限性,故认为还有必要在区间值的基础上再进一步计算出预测代表值,可以选择算术平均值或中值作为预测代表值。

6.3 预测结果表达

6.5.1~6.5.2关于人口规模预测结果在规划文件中的表达,除了简洁、清晰的必要文字说明,还应充分利用图、表形式对预测结果有个更全面、更直观的反映;宜用表格汇总表达多方案预测结果及其统计特征值;宜用增长曲线图直观反映一定历史过程及未来的人口增长变化趋势,最好利用历史数据与预测年份的预测代表值绘制趋势图;但为了简便,也可直接以某一典型模型(比较接近综合预测结果)的预测方案值为代表反映人口的未来变化趋势。

城市规模扩张预测方法评价

预测方法评价: 单要素预测: (1)一元回归预测法:该方法具有应用简便、快捷的特点,但是建设用地需求变化量较少呈典型直线或曲线回归函数关系,在实际应用中受到局限 (2)定额指标法:该方法是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类建设用地定额指标,测算未来某一时期用地规模,该方法简单、易操作,但是调整幅度小、灵活性不强 (3)趋势预测法:该方法是根据过去的数据预测未来发展趋势,但是要求指标是连续性渐进变化的,因而当遇到指标值某一年发生较大变化,结果往往会有较大偏差 趋势预测由于将现在的发展趋势向未来做延伸,而对于目前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的地区而言,未来建设用地需求量增长速度要高于当前的建设用地需求量增长速度,所以趋势预测法所得的结果可能偏低,应将其预测结果作为最低参考方案。 (4)马尔科夫预测法:该方法是利用某一变量的现在状态和动向去预测该变量未来的状态及其动向的一种分析手段,但由于理论较为抽象,数据处理较烦琐,测算应借助计算机软件,难度较大。 (5)灰色系统模型:精度较高,在长期预测中与实际情况非常吻合。该方法适用样本数量较少、时序较短、波动较大的数列,能够解决无经验又缺少数据的不确定性问题,但难以反映建设用地需求量在各个发展时期的特征和波动趋势。 双因素预测法: 该方法相对单要素模型能科学和准确的预测未来,但是由于影响建设用地需求的因素有 很多,所以仍然存在一定的片面性。 多要素预测: 多元回归分析法:确定预测值与影响因子之间的函数关系,该模型的前提是各种要素的规模报酬不变,在现实经济运行很难实现。该方法是一个因变量与多个自变量在数量关系上存在的线性关系,具有一定的科学性预测的精度较高,但是操作过程比较复杂。 人工神经网络预测模型:人工神经网络具有高度的非线性映射,特别适用于需要同时考虑多因素或条件不精确的非线性信息处理问题,较适合研究建设用地需求量预测。

数学建模 人口模型 人口预测

关于计划生育政策调整对人口数量、结构及其影响的研究 【摘要】 本文着重于讨论两个问题:1、从目前中国人口现状出发,对于中国未来人口数量进行预测。2、针对深圳市讨论单独二胎政策对未来人口数量、结构及其对教育、劳动力供给与就业、养老等方面的影响。 对于问题1从中国的实际情况和人口增长的特点出发,针对中国未来人口的老龄化、出生人口性别比以及乡村人口城镇化等,提出了 Logistic 、灰色预测、等方法进行建模预测。 首先,本文建立了 Logistic 阻滞增长模型,在最简单的假设下,依照中国人口的历 史数据,运用线形最小二乘法对其进行拟合, 对 2014 至 2040 年的人口数目进行了预测, 得出在 2040 年时,中国人口有 14.32 亿。在此模型中,由于并没有考虑人口的年龄、 出生人数男女比例等因素,只是粗略的进行了预测,所以只对中短期人口做了预测,理 论上很好,实用性不强,有一定的局限性。 然后, 为了减少人口的出生和死亡这些随机事件对预测的影响, 本文建立了 GM(1,1) 灰色预测模型,对 2014 至 2040 年的人口数目进行了预测,同时还用 2002 至 2013 年的 人口数据对模型进行了误差检验,结果表明,此模型的精度较高,适合中长期的预测, 得出 2040 年时,中国人口有 14.22 亿。与阻滞增长模型相同,本模型也没有考虑年龄 一类的因素,只是做出了人口总数的预测,没有进一步深入。 对于问题2针对深圳市人口结构中非户籍人口比重大,流动人口多这一特点,我们采用了灰色GM(1,1)模型,通过matlab 对深圳市自2001至2010年的数据进行拟合,发现其人口变化近似呈线性增长,线性相关系数高达0.99,我们就此认定其为线性相关并给出线性方程。同理,针对其非户籍人口,我们进行matlab 拟合发现,其为非线性相关,并得出相关函数。并做出了拟合函数 0.0419775(1)17255.816531.2t X t e ?+=?-。 对于新政策的实施,我们做出了两个假设。在假设只有出生率改变的情况,人口呈现一次函数线性增加。并拟合出一次函数0.032735617965.017372.5t Y e ?=?-;在假设人口增长率增长20%时,做出了预测如果单独二胎政策实施,到2021年,深圳市常住人口数将会到达1137.98千万人。 关键词:GM(1,1)灰色模型 Logistic 阻滞增长模型 线性拟合 非线性拟合

2017年注册规划师4门全过注规法规笔记

第一章行政法学基础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法律广义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指法律,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的外部特征:(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人们的行为规则在法学上统称为规范,规范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社会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团体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3)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的(4)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规范,违反法律,就要受到国家的制裁,这是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的重大区别, 3.完整的法律规范3 个要素:假定(适用条件)、处理(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和制裁(主体违反承担责任) 4.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利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利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用:行政法保障了行政政权的有效行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主与法制的发展/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调整对象: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法的渊源形式: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学说和法理/有权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行政法的作用: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监督行为法;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一般行政法(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特别行政法(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民政行政法);行政规范的性质:实体法(地位、资格、权能)和程序法(权利和义务)

5.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构成行政主体的要件:依法成立的组织;具有法定的机构编制、职权与职责,同时必须在法律上拥有独立的行政职权与职责;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实施行政行为;能依法独立承担法律后果/行政法律关系主体具有恒定性,行政法律关系具有法定性/行政法律关系的内容特征:行政法律关系内容设定单方面性;行政法律关系内容的法定性;行政主体权利处分的有限性/法律事件天灾和法律行为人祸/行政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以相应的法律规范的存在为前提条件,以一定的法律事实的出现为直接原因 6.行政法的原则:政治原则和宪法原则:它规定行政法的发展方向、道路和根本性质;一般的行政法原则:即基本原则,位于政治原则和宪法原则之下,产生于行政法并指导所有的行政法律规范;行政法的特别原则:这类原则位于基本原则之下,产生于行政法并指导局部行政规范/行政法的基本原则是行政法治原则,对行政主体的要求依法行政(核心:行政执法),依法治国由依法立法、依法行政、依法司法和依法监督组成,依法行政是实现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也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和关键;行政法的作用:①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制定、修改、废止工作②行政法治原则有助于人们对行政法的学习、研究及解释③行政法治原则可以指导行政法的实施,发挥执法者的主观能动性,防止发生执法误差或执法偏差④行政法治原则可以弥补行政法规范的漏洞,直接作为行政法适用, 7.行政合法性原则是以法制、民主和人权原则为基础的/内容:行政主体合法:行政主体合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也是依法行政必不可少的条件;行政权限合法;行政行为合法;行政程序合法:程序合法是实体合法、公正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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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规划师门全过注规 法规笔记 Document serial number【NL89WT-NY98YT-NC8CB-NNUUT-NUT108】

第一章行政法学基础 1.法是由国家制定和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实施的反映着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系统;法律广义指国家机关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称,狭义指法律,专指国家立法机关制定的具有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法律的外部特征:(1)法律是一种行为规则,人们的行为规则在法学上统称为规范,规范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操作规程)和社会规范(法律规范、道德规范,社会团体规范)(2)法律是国家制定和认可的,制定和认可是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3)法律是通过规定社会关系参加者的权利和义务来确认、保护和发展一定社会关系的(4)法律是通过国家强制力来保障的规范,违反法律,就要受到国家的制裁,这是法律规范与其他社会规范和技术规范的重大区别, 3.完整的法律规范3个要素:假定(适用条件)、处理(规定主体的权利和义务))和制裁(主体违反承担责任) 4.行政法是关于行政权利的授予、行使以及对行政权利进行监督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作用:行政法保障了行政政权的有效行使;保障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了民主与法制的发展/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是行政关系,调整对象:行政管理关系;行政法制监督关系;行政救济关系;内部行政关系/法的渊源形式:制定法、判例法、习惯法、学说和法理/有权法律解释包括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行政解释/行政法的作用:行政组织法、行政行为法、监督行为法;行政法调整对象的范围:一般行政法(行政组织法、公务员法、行政处罚法)、特别行政法(经济行政法、军事行政法、教育行政法、民政行政法);行政规范的性质:实体法(地位、资格、权能)和程序法(权利和义务) 5.行政法律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结果,行政关系是行政法调整的对象/构成行政主体的要件:依法成立的组织;具有法定的机构编制、职权与职责,同时必须在法律上拥有独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

可编辑 UDC CJ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P CJXXXXX—XX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 Code for urban population forecasting (讨论稿) 200X-XX-XX 发布200X-XX-XX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 Code for urban population forecasting CJXXXXX—XX 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X年X月X日 中国×××出版社 200×年北京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被确定为《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的主编单位,并会同哈尔滨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在深入总结国内城市规划中有关人口预测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城市总体规划阶段进行城市人口规模预测所涉及到的基本概念、人口统计标准,预测方法的选取、使用和表达、成果的校验和表达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交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4楼东,邮政编码:518034)。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北京大学 中山大学

城市规划中人口规模预测规范措施分析

城市规划中人口规模预测规范措施分析 城市规划中人口规模预测的规范措施分析摘要: 城市人口预测是城市总体规划的首要工作,合理的预测城市人口对于城市合理的规划以及可持续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本文对我国城市规划人口规模预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了城市规划人口规模预测中应进行规范的问题。 关键词:城市规划;人口规模;预测; 人口预测是指以人口现状为基础,对未来人口的发展趋势提出合理的控制要求和假定条件——即参数条件,从而获得对未来人口数据提出预报的技术。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物质精神生活同步提高,人口不断的向城市集聚,致使城市人口不断增长。因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与城市人口规模密切相关,城市建设用地规模主要是根据城市人口规模来确定的,因此,人口规模预测成为城市规划的核心问题。 人口规模预测中存在的问题 我国城市人口规模预测中存在的最大的问题就是预测的不准确性。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有很多,目前人口规模预测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做法,对其中人口规模预测的相关的内容进行分析、评定以后主要概括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基本概念不统一 一般来说,提到城市人口规模,往往会涉及到两种概念:人口概念以及空间概念。从现有的城市总体规划的案例来看,两种概念的 运用出现不规范、不统一的现象。就人口概念来说,就有总人口、常住城市人口以及非农人口实际居住人口、暂住人口、户籍人口、农业人口、非农业人口等概念。就城市空间范围的概念来说,就有规划区、市区、主城区、建成区、中心城区、市域等多个概念。那么将人口概念与空间概念相结合以后,组合起来的概念就更加复杂,而就目前的城市规划而言,“城市人口”的概念非常的笼统、模糊,在人口规模统计中常常会出现很多的分歧,由于运用的不一致,与统计部门的数据结果缺乏相应的统一。统计口径不一致,基础数据误差较大除了运用的概念过多、过于复杂、不统一所导致的概念的混乱之外,还存在统计口径不一致的情况,导致同一城市的不同部门统计出不同的数据。其中出现的主要问题有:第一,现行的统计口径的设置主要是以行政区范围为主要标准,但是行政区范围常常将非农业人口包括在内,这样的话就与城市建成区人口统计有分歧;第二,农业人口以及非农业人口的统计问题上也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如果只将非农业人

人口数量及结构预测模型

基于Leslie矩阵的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探讨 摘要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着我国发展的关键问题,已成为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对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有着越来越大的影响,人口问题也是我国的根本 问题,可是我国目前人口的发展却出现老龄化严重,男女性别比例失调等不良现象。 在本文中,我们首先针对近几年的人口数据做出了一些简要的分析,特别是自从2002年计划生育政策实施至今,我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出现一定的降低,为了考虑其以后的人口发展情况,我们在实行计划生育政策的情况下对未来人口数量和结构进行一定的预测,并评价其合理性。 从种群的方面出发,在种群的Leslie模型的基础上,我们将整个中国的年龄按阶段分成20组,通过Leslie矩阵建立起他们的相关关系,我们以最近中国第六次人口普查所得的数据进行研究,通过控制5年内总生育率的倍数来控制每个夫妇所生孩子的个数,通过多次迭代求解,最终可得到:若我国严格采用现行的计划生育政策,即每个夫妇仅生一个孩子,则50年后我国的人口将为5亿左右,可见人口老龄化现象的严重。 为了提出新的政策,我们通过改变其倍数关系来改变其人口的结构,我们发现当生育率为原总和生育率的倍数为1.8左右,也即每个夫妇大约生2个孩子时,从人口数量来看,50年后我国的人数将在10亿左右;而从人口的结构来看,男女比例也接近于1,老少比也比较合适。所以,这应该是一个我们比较容易接受的结果。关于放宽二胎政策的时间,我们通过探索两个不同总和生育率的相关人口变化情况下,发现在2015年对计划生育进行改变,其改变的内容为:在控制人口数量为10亿情况下,在最近50年里,可以对二胎政策给予一定的放宽。 在模型的检验中,在现行总和生育率与原总和生育率的倍数为1.8时,我们通过增大或减小其值时,其效果都不是往老龄化方向发展就是往人口数量急剧上升的方向发展,所以,

控制性详细规划指标计算方式参考

参考依据:《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 (2002 年版)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讨论稿) 第一步,确定人口容量 可行性较强的方法有如下几种: 1人口容量=建设用地面积/人均建设用地指标值 2人口容量=规划范围内的居住用地总面积/人均居住用地面积 3人口容量=规划范围内的居住建筑总面积/人均居住建筑面积 4土地承载力法 根据建设用地潜力和有关人均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 t t t l L P /= (4.3.1) 式中:P t ——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 L t ——根据土地开发潜力确定的预测目标年末城市建设用地规模; l t ——预测目标年宜采用的人均建设用地标准。 5环境容量法 根据规划期末城市生态用地总面积,选取适宜的人均生态用地标准预测人口规模,按下式计算: t t t s S P /= (4.3.3) 式中:P t ——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 S t ——预测目标年生态用地面积; s t ——预测目标年人均生态用地面积。

第二步,根据人口容量确定所需的配套公建,配套绿地查《居住区设计规范》,有千人指标控制的计算方式。 第三步,依据国家规范和地方标准核算各项指标。 表 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表3.0.3 人均居住区用地控制指标 (m2/人)

现有城市的规划人均建设用地指标

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千人) 表6.0.3 注: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 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 ③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 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 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浅议城市中心区合理人口规模估算讲解

浅议城市中心区合理人口规模的估算 ——以锦州老城区更新规划为例 王向坤 Wang Xiangkun 【摘要】通常情况下,城市合理人口规模估算所采用的数学模型均为增长型模型,较适于大范围的人口总量估算,此类推算方法虽然保证了较强的实用性,但不能通 过合理人口规模来指导规划对城市用地功能结构的调整,是基于居住用地现状 的一种妥协方案。而对于城市中心区等过密疏解型人口规模测算,则较缺乏相 应的理论模型支撑,本次规划将尝试通过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约束、生态环境约 束以及近几年对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的最新研究成果综合分析,来预估锦州中心 城区的人口规模,以求较明确的锦州市中心城区人口发展目标。 【关键词】城市中心区人口规模疏解估算 1)背景综述 辽宁省“五点一线”构想的提出,给锦州市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滨海新区的发展建设如火如荼,而中心城区作为锦州市的核心功能区,因人口密度过大及历史发展所形成的大量城市问题,使其已无法适应未来城市的快速发展。2005年3月16日,辽宁省专门出台了《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将辽宁省棚户区改造推向了高潮。面对全新的历史机遇,如何巩固和强化辽西五市传统中心城市优势,锦州市中心城区的更新发展尤为重要。 2)研究方法 针对锦州市中心城区人口发展现状,基于多种单因子约束分析,估算适宜人口规模,并通过

多种方法及指标校核,最终判定锦州市中心城区合理人口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寻找适宜的人口疏解及调配方案。 3)两种疏解型人口规模估算方法:空间用地瓶颈约束法;环境品质瓶颈约束法。 4)两种人口规模校核方法:社区规模校核法;就业岗位校核法。 5)人口现状 a)人口构成 锦州中心城区共含两大区12个街道。两区为凌河区和古塔区,凌河区下辖5个街道,分别为凌安街道、龙江街道、菊园街道、榴花街道、锦铁街道,人口约22.5万人;古塔区下辖7个街道,分别为站前街道、保安街道、天安街道、饶阳街道、北街街道、南街街道和士英街道,人口约17.5万人。两区总面积约12.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范围面积约10.16平方公里,规划区内总人口约39.03万人,18岁以下人口约5.2万人,18-35岁人口约9.2万人,35-60岁人口约18.1万人,60岁以上人口约6.6万人。 b)人口分布 规划区内实际人口密度为3.84万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最高的为古塔区天安街道,达到7.04万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最低的为凌河区菊园街道,但也达到了1.7万人/平方公里。规划区内人口密度超过4万人/平方公里的共有8个街道,人口密度在4万人/平方公里以下的有四个街道。(表1、图1)

城镇总体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预测实例演示教学

城镇总体规划人口及用地规模预测实例 一、人口与城镇化现状分析 (一)镇域现状人口 1、户籍人口数 截至2012年底,XX镇户籍人口总数共31059人,其中户籍农业人口28761人,户籍非农业人口2298人,户籍户数共8321户,户均人口3.73人。 2、登记暂住人口 截至2012年底,全镇登记外来暂住人口共154人。 3、镇域人口总数 截至2012年底,XX镇域总人口共31213人,其中户籍人口31059人,全镇登记外来暂住人口数共154人。 XX镇历年人口变动情况一览表(单位:人)

资料来源:XX派出所(二)镇区现状人口 至2012年底,XX规划镇区范围内共有人口约0.6万人。其中: 1、XX居委人口2298人。 2、登记外来暂住人口154人。 3、镇区周边与镇区呈连片发展、联系紧密的部分自然村人口(包括XX村、^),约3500人。 二、镇域人口规模预测 (一)镇域户籍人口增长预测 XX镇户籍人口数据具有较好连续性,假定户籍迁入迁出制度以及计划生育政策等影响户籍人口增长外部环境不发生较大变化,我们采用多种数学方法对2003-2012年的户籍人口数据进行建模分析,并将结果进行比较,综合确定户籍人口预测结果。 1、线性回归模型 P t = a + bt 式中 P t:第t年末的人口 t:年份 将2003-2012年的户籍人口资料输入EXCEL软件,通过软件的趋势分析功能,建立人口与时间变化之关的线性回归公式:P t = 321.43t -614695.73

根据线性回归公式,预测XX镇户籍人口2020年为3.46万人,2030年为3.78万人。 2、对数回归模型 P t = a*Ln(t) + b 式中 P t:第t年末的人口 t:年份将2003-2012年的户籍人口资料输入EXCEL软件,通过软件的趋势分析功能,建立人口与时间变化之关的对数回归公式: 4876743.35 P t = 645305.51*Ln(t)– 3、指数回归模型 P t = a*e bt式中 P t:第t年末的人口 t:年份 将2003-2012年的户籍人口资料输入EXCEL软件,通过软件的趋势分析功能,建立人口与时间变化之关的指数回归公式:

城市人口预测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目次 1 总则 22 2 术语 23 3.基础数据 26 3.1 数据收集与口径 26 3.2 数据采用及处理 27 3.3 数据分析与表达 28 4 预测方法 30 4.1 增长率法 30 4.2 相关分析法 30 4.3 资源环境承载力预测法 31 4.4 基础设施承载力预测法 33 5 预测方法应用 34 5.1方法选取 34 5.2分类预测 35 5.3参数与自变量赋值 35 5.4有效性检验 37 5.5表达及说明 37 6 预测结果确定 38 6.1 引入有关预测方案 38 6.2 预测结果确定 38 6.3 预测结果表达 39 1 总则 1.0.4与本规程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有:《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另外,有关部颁规章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和《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国统字(2006)60号)。 2 术语 2.0.1~2.0.2 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 划和中心城区规划,故根据需要本规程对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概念进行了说明。 2.0.3 规划范围:是本规程专门规定并使用的一个术语,是指对应于人口规模统计的一个基本空间范围;是因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具有不同的规划空间范围,而规程表达中又需要一个统一的说法而设;曾想用规划区,但又唯恐造成与城市规划区概念的混淆,故而采用了规划范围这个概念。 2.0.5 关于流动人口,目前我国规划界和人口学界有不同的理解,区别在于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之间 是否有包容关系。为了统一概念,这里采用的是人口学的定义,即流动人口中包含了暂住人口;或者说暂住人口是流动人口的一部分。 在公安人口统计上,暂住人口通常按照不同的暂住时限进行统计,如有一年以上、半年以上、三个月以上、一个月以上等不同的暂住人口。 2.0.6 关于常住人口,目前规划界和人口界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关键也在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流 动人口之间关系的认识不同。规划界一直把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作为三个并列概念,认为三者之间是没有交叉和重叠关系的,而在人口学研究以及现实的人口统计上并不是这样。这里采用的基本上是人口统计上的概念;但结合城市规划的需要,在居住时限上做出了“半年以上”的具体要求。

城市人口预测的方法 (2)

城市人口预测的方法 方法名称适用条件计算公式 综合增长率法人口增长率相对稳定的城市 P t=P0(1+r)n P t—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P0—预测基准人口规模r—人口综合年均增长率n—预测年限(t n-t0) 时间序列法1、城市人口有长时间的统计 2、人口数据起伏不大 3、未来发展趋势不会有较大变化 P t=a+bY t P t—预测目标年末人口规模 Y t—预测目标年份 a、b—参数 增长曲线法较为成熟的城市的人口预测 P t=P m/1+aP m b n P m—城市最大人口容量n—预测年限(n=t-t0,为预测基准年份,t为预测目标年 份) 劳动平衡法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以及相互平衡 的原则基础上 职工带眷系数法 1、新建工矿城镇 2、根据建设的企业规模推算建成 后的城镇人口 规划总人口数=带眷职工人 数×(1+带眷系数)+单身职 工 姓名:王婷婷 学号:20130514008 专业:城乡规划

题目:预测重庆市綦江县2020年的人口规模。 綦江县2005年-2014年的人口数据如下表: 年份城市人口(万人)年份城市人口(万人)200583.32201084.31 200683.53201180.01 200770.962012107.59 200883.282013107.87 200983.92014109.15 方法一:(综合增长率法) 解:由方程式83.32(x+1)^5=83.9 和84.31(y+1)^5=109.15 可解得x=13.88‰,y=53‰,则可得綦江县2005-2009年和2010-2014年的人口年平均增长率分别为13.88‰和53‰. 中方案:按照10年的平均年综合增长率形成人口预测的中方案: r中=(13.88‰+53‰)/2=33.44‰。 因此根据综合增长率法预测2020年城市人口规模如下: 城市人口规模=109.15×(1+33.44‰)^6=132.96万人。 方法二(时间序列法) 由綦江县2005-2014年的人口数据分析得到如下时间序列模型拟合图: 由时间序列拟合图得出R2=0.60863,则可以进行预测,拟合出方程 y=3.4945x-6932.9,由此可得出a=-6932.9,b=3.4945. 则:綦江县2020年的人口规模=3.4945×2020-6932.9=125.99(万人)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工程建设标准体系 (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部分) 1 标准体系的表述 为准确、详细地描述每部分体系所含各专业的标准分体系,用专业综述、专业的标准分体系框图(附图 1)、专业标准体系表(见本附件附表)和项目说明四部分来表述。 1)各专业的综述部分重点论述了国内外的技术发展、国内外技术标准的现状与发展趋势、现行标准的立项等问题以及新制订专业标准体系的特点。 2)城乡规划、城镇建设和房屋建筑三部分体系所对应包含的专业,按表1划分分为17个专业。在每个专业内尚可按学科或流程分为若干门类。目前,在专业分类中暂未包含工业建筑和建筑防火。 3)每部分中各专业标准体系表(见本附件附表)的栏目包括:标准的体系编码、标准名称、与该标准相关的现行标准编号和备注4栏。体系编码为四位编码,分别代表专业号(与部分号并列组合)、层次号、同一层次中的门类号、同一层次同一门类中的标准序号(附图2)。 4)体系对应城乡规划、城镇建设、房屋建筑三个部分的强制性条文分篇,按表1分为17 个专业。在每个专业内尚可按学科或流程分为若干门类。目前,在专业分类中暂不包含工业建筑和建筑防火。 5)各标准项目说明中重点说明了各项标准的适用范围、主要内容及与相关标准的关系。

附图 1 ** 专业的标准分体系框图示意[*]*. *. *. * * 部专层门标 分业次类准 号号号号序号 附图 2 体系编码示意图

表 1 专业分类表 专业号专业名称专业号专业名称 [1]1 城乡规划[2]9 城市与工程防灾 [2]1 城乡工程勘察测量[3]1 建筑设计 [2]2 城镇公共交通[3]2 建筑地基基础 [2]3 城镇道路桥梁[3]3 建筑结构 [2]4 城镇给水排水[3]4 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 [2]5 城镇燃气[3]5 建筑维护加固与房地产 [2]6 城镇供热[3]6 建筑室内环境 [2]7 城镇市容环境卫生[4]1 信息技术应用 [2]8 风景园林 注:①专业编号中, [1]为城乡规划部分,[2]为城镇建设部分,[3]为房屋建筑部分; [4]为信息技术应用,为[1]、[2]、[3]内容部分共有。 ②村镇建设的内容包含在各有关专业中。 ③建筑材料应用、产品检测的内容包含在“建筑施工质量与安全”专业中。 2 各专业标准体系附表 1)城乡规划技术标准体系 [1]1表 [1]1.1基础标准 体系编码标准名称现行标准备注 [1]1.1.1 [1]1.1.1.1 术语标准 城乡规划术语标准 GB/T50280-98 [1]1.1.2 [1]1.1.2.1 图形标准 城乡规划制图标准 在编 [1]1.1.3分类标准 [1]1.1.3.1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 [1]1.1.3.2 城市用地分类代码CJJ46-91 [1]1.1.3.3 城市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程与分类代码 [1]1.1.3.4 村镇规划基础资料搜集规程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

总则 1.0.4与本规程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和规范有:《城市规划基本术语标准》(GB/T 50280—98)、《村镇规划标准》(GB 50188—93)。另外,有关部颁规章有《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和《关于统计上划分城乡的暂行规定》(国统字(2006)60号)。 2 术语 2.0.1~2.0.2根据《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设部令第146号),城市总体规划包括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故根据需要本规程对市域和中心城区两个概念进行了说明。 2.0.3规划范围:是本规程专门规定并使用的一个术语,是指对应于人口规模统计的一个基本空间范围;是因城镇体系规划和中心城区规划具有不同的规划空间范围,而规程表达中又需要一个统一的说法而设;曾想用规划区,但又唯恐造成与城市规划区概念的混淆,故而采用了规划范围这个概念。 2.0.5关于流动人口,目前我国规划界和人口学界有不同的理解,区别在于流动人口与暂住人口之间是否有包容关系。为了统一概念,这里采用的是人口学的定义,即流动人口中包含了暂住人口;或者说暂住人口是流动人口的一部分。 在公安人口统计上,暂住人口通常按照不同的暂住时限进行统计,如有一年以上、半年以上、三个月以上、一个月以上等不同的暂住人口。2.0.6关于常住人口,目前规划界和人口界的理解也是不同的,关键也在对常住人口、暂住人口及流动人口之间关系的认识不同。规划界一直把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作为三个并列概念,认为三者之间是没有交叉和重叠关系的,而在人口学研究以及现实的人口统计上并不是这样。这里采用的基本上是人口统计上的概念;但结合城市规划的需要,在居住时限上做出了“半年以上”的具体要求。 在我国的《城市规划法》中,采用的是“非农人口”的概念,目前我国一

人口预测与分析的方法

城镇规划中人口规模分析与预测 王炜1, 纪江海1, 冯洪海1, 王广和1, 陈会云2 (11河北农业大学城建学院,河北保定071000;21河北省迁安市迁安镇畜牧站,河北迁安063000) 摘要:结合我国当前形势,对城镇规划中的人口规模进行了分析与预测。指出了人口规模的预测决定了城镇用地规模和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合理的人口规模能促进城镇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由此可见城镇人口规模预测是极其重要的,同时分析了我国现状城镇人口规模预测存在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城镇人口规模预测的几个实用方法:平均增长法、带眷系数法、剩余劳动力转化法和劳动平衡法。这些方法简明,易于使用,在实践工作中,常以几种方法同时应用,并互相校核,对于工业污染比较严重的城镇,还应以城镇环境容量进行校核,最后方可确定合理的城镇人口规模。关键词:人口规模;分析;预测中图分类号:TU981 文献标识码:A Theanalysisandforecastinthescopeofpopulationontownplanning WANGWei1,JIJiang2hai1,FENGHong2hai1,WANGGuang2he1,CHENHui2yun2 (11CollegeofUrbanandRuralConstruction,AgriculturalUniversityofHebei,Baoding071001,China; 21AnimalDepartmentofQiananTownofHebeiProvince,Qianan063000,China) Abstract:Thisarticleanalysedandforecastedthescopeofpopulationontownplanning,combiningwitht hecurrentsituationofourcountry1Itpointedoutthatthescopeofpopulationdecidesthescopeoflandan din2frastructure1Thereasonablepopulation’sscopecanpromoteeconomy,societyandenvironmentoftowncoordi2nately,whichshowedthatthesc opeofpopulationisveryimportant1Thisarticleanalysedtheproblemincur2rentscopeofpopulationan dputforwardseveralpracticalmethodsofforecastingthescopeofpopulation.Thosemethodsareconcis e,practicalandcanbeappliedandcheckedseveralmethodsatsametime,soastodefinereasonablescope ofpopulation1 Keywords:thescopeofpopulation;analyse;forecast 人口规模的分析和预测是城镇规划中影响全局的关键问题。进行城镇规划之前,必需在搜集基础资料 的基础上,比较准确合理地预测出城镇的人口规模,才能做出切实可行的规划方案。目前,我国正处于城镇的快速发展阶段,许多外地人口到城镇中定居或暂居,使城镇的人口规模迅速扩大,但外来暂住人口是很难掌握的因素,在预测中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增大了科学预测城镇人口规模的难度。因此,探索新形势下城镇人口规模预测的简便方法,成了我们当前急需研究的课题。 1 城镇人口规模预测的重要性 城镇人口规模决定了城镇用地规模,也直接影响着城镇基础设施的建设规模,如果城镇人口规模把握不准,预测规模偏低,就会造成城镇用地紧张,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欠账,影响城镇正常有序地发展。但如果城镇人口规模预测值偏高,片面追求人口多、楼层高、贪大求洋的倾向,就会浪费宝贵的土地资源,使部分基础设施闲置或利用率很低,造成极大的浪费。此外,城镇人口规模预测还关系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的发挥。在社会效益方面城镇人口规模与公共绿地的面积、道路铺设率的程度、电话普及率、自来水普及率、燃气使用率的状况以及小学、托幼、文化站、福利院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水平和城市化的水平有着密切的关系。在经济效益方面,目前城镇中主要存在乡镇工业布局分散、规模小、粗放经营、产值较低,第三产业虽然发展迅速,但尚不完善,对国民经济贡献率还比较低等问题。中央最近提出发展经济要变粗放型为效益型,经济总量的增长不能单靠增加人力、物力的投入,而要靠增加技术含量和提高效益。这要求我们在预测城镇人口规模时要注意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即在研究城镇人口量的同时,还要研究人口的质,考虑人均产出问题[1]。人口规模预测与环境也有极大关系,城镇人口的过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讲解

前言 根据建设部《关于印发<2005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函[2005]84号)的要求,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被确定为《城市人口规模预测规程》的主编单位,并会同哈尔滨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北京大学、中山大学共同编制完成。 在本规范的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在深入总结国内城市规划中有关人口预测的实践经验和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对城市总体规划阶段进行城市人口规模预测所涉及到的基本概念、人口统计标准,预测方法的选取、使用和表达、成果的校验和表达等方面做出了规定,并广泛征求了全国有关单位的意见,最后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本规范由建设部负责管理,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希望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注意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交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深圳市红荔西路8009号规划大厦4楼东,邮政编码:518034)。 本规程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 主编单位:深圳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参编单位:哈尔滨市城市规划设计院 北京大学 中山大学 主要起草人: 1 总则 1.0.1 为规范我国城市规划编制过程中的人口规模预测,提高城市人口规模预测的科学性与规范性,促进城市规划人均指标的规范化与合理化,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主要适用于我国城市规划编制体系中总体规划阶段的人口规模预测。 1.0.3 城市人口规模预测应坚持科学和合理的原则,充分研究城市人口发展特征和存在问题,深入分析未来人口变化的影响要素与发展趋势,在基础数据收集和分析、方法选取和使用、结果确定和表达上做到规范和有据可依。 1.0.4 在城市人口规模的预测过程中,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 2 术语 2.0.1市(县)域 City (County) Administrative Area

规划管理与法规考试题

一、填空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于 2008 年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分别为总则、城乡规划的制定、城乡规划的实施、城乡规划的修改、监督检查、法律责任、附则。 2.行政许可的一般程序:申请与受理、审查、决定。 3.编制城市规划,应当坚持政府组织、专家领衔、部门合作、公众参与、科学决策的原则。 4.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成果包括规划文本、图件和附件。 5.村镇规划的编制一般分为总体规划和建设规划两个阶段。 6.城市用地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分类,分为10 大类、 46 中类、 73 小类,其中M代表工业用地、S代表道路广场用地、T代表对外交通用地。7.城市建设用地应包括除水域和其他(E)类外的其他九大类用地。 8.在居住区内公共活动中心,应设置为残疾人通行的无障碍通道。通行轮椅车的坡道宽度不应小于 2.5m ,纵坡不应大于 2.5%。 9.大于20万小于50万人的中等城市,防洪标准为大于等于 50~100 年。10.我国城乡规划法规体系组成:《城乡规划法》、城乡规划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 11.居住区规划总用地,应包括居住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 12.“十一五”时期,国家重点发展普通商品住房。自2006 年6月1日起,凡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住房建设,套型建筑面积90m2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13.城市规划管理控制的主要途径是审核城市规划图纸、文本和各类建设工程图纸。 14.居住区内公共绿地的总指标,应根据居住人口规模分别达到:组团不少于 0.5 m2/人,小区(含组团)不少于 1.0 m2/人,居住区(含小区与组团)不少于 1.5 m2/人,并应根据居住区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旧区改建可酌情降低,但不得低于相应指标的 70 %。 二、名词解释 城乡规划:《城乡规划法》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规划区:《城乡规划法》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城市黄线:指对城市发展全局有影响的、城市规划中确定的、必须控制的城市基础设施用地的控制界线。 建筑密度:居住区用地内,各类建筑的基底总面积与居住区用地面积的比率(%)。自然保护区:指对有代表性的自然生态系统/珍稀濒危野生动植物种的倘若集中分布区、有特殊意义的自然遗迹等保护对象所在的陆地、陆地水体或者海域,依法划出一定面积予以特殊保护和管理的区域。 城市紫线:指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内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范围界线,以及历史文化街区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保护的历史建筑的保护范围界线。 基本农田: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

浅议城市中心区合理人口规模的估算

浅议城市中心区合理人口规模的估算 以锦州老城区更新规划为例 ——以锦州老城区更新规划为例 —— 王向坤 德国佩西规划建筑设计事务所(上海) 摘要:通常情况下,城市合理人口规模估算所采用的数学模型均为增长型模型,较适于大范围的人口总量估算,此类推算方法虽然保证了较强的实用性,但不能通过合理人口规模来指导规划对城市用地功能结构的调整,是基于居住用地现状的一种妥协方案。而对于城市中心区等过密疏解型人口规模测算,则较缺乏相应的理论模型支撑,本次规划将尝试通过中心城区用地空间约束、生态环境约束以及近几年对中心城区人口规模的最新研究成果综合分析,来预估锦州中心城区的人口规模,以求较明确的锦州市中心城区人口发展目标。 关键词:城市中心区人口规模疏解估算 1背景综述 辽宁省“五点一线”构想的提出,给锦州市带来了全新的发展机遇,滨海新区的发展建设如火如荼,而中心城区作为锦州市的核心功能区,因人口密度过大及历史发展所形成的大量城市问题,使其已无法适应未来城市的快速发展。2005年3月16日,辽宁省专门出台了《全省城市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实施方案》,将辽宁省棚户区改造推向了高潮。面对全新的历史机遇,如何巩固和强化辽西五市传统中心城市优势,锦州市中心城区的更新发展尤为重要。 2研究方法 针对锦州市中心城区人口发展现状,基于多种单因子约束分析,估算适宜人口规模,并通过多种方法及指标校核,最终判定锦州市中心城区合理人口规模,并在此基础上,寻找适宜的人口疏解及调配方案。 1)两种疏解型人口规模估算方法:空间用地瓶颈约束法;环境品质瓶颈约

束法。 2)两种人口规模校核方法:社区规模校核法;就业岗位校核法。 3人口现状 3.1人口构成 锦州中心城区共含两大区12个街道。两区为凌河区和古塔区,凌河区下辖5个街道,分别为凌安街道、龙江街道、菊园街道、榴花街道、锦铁街道,人口约22.5万人;古塔区下辖7个街道,分别为站前街道、保安街道、天安街道、饶阳街道、北街街道、南街街道和士英街道,人口约17.5万人。两区总面积约12.7平方公里,其中规划范围面积约10.16平方公里,规划区内总人口约39.03万人,18岁以下人口约5.2万人,18-35岁人口约9.2万人,35-60岁人口约18.1万人,60岁以上人口约6.6万人。 3.2人口分布 规划区内实际人口密度为3.84万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最高的为古塔区天安街道,达到7.04万人/平方公里,人口密度最低的为凌河区菊园街道,但也达到了1.7万人/平方公里。规划区内人口密度超过4万人/平方公里的共有8个街道,人口密度在4万人/平方公里以下的有四个街道。(表1、图1) 表1中心城区各街道人口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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