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

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分类 > 法律法规 > 地方法规 > 江西省 > 九江市

【法规名称】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颁布部门】九江市人民政府【法规文号】九府发〔2006〕25号

【颁布日期】2006-08-25 【实施日期】2006-08-25

【是否有效】有效【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

【批准部门】【批准日期】

【失效日期】

【全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府发〔2006〕2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保护修河水资源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五日

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保护修河水资源环境,促进全市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全市及沿修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江西省修河源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执行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坚持原生态追求,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围绕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的目标,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和实施各项生态工程,促进修河流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保护和利用好修河水资源、水环境,实现区域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

二、总体目标

通过实施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方案,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实施生态保护工程,

基本解决流域内人为造成的新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和水质污染等生态问题,源头区域森林植被逐步得到恢复,沿河三县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资源质量、城市绿化覆盖率均有较大提高,水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利用,各类生态功能区充分发挥生态效益,社会经济发展步入生态良性循环的轨道。

(一)水环境目标

至2010年,修河流域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即源头水达Ⅱ类标准,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达Ⅱ类标准,其它达到Ⅲ类水标准。至2020年,修河流域水质符合功能区要求,源头水力争达到Ⅰ类标准,全流域水量充足,水资源得到合理保护和利用。

(二)林业建设目标

至2010年,三县森林覆盖率平均达到65%以上,林业建设实现以木材生产为主向以生态建设为主转变;至2020年,修河流域森林覆盖率达到70%以上,其中,修河源头区域森林覆盖率达到75%以上,修河源生态保护区核心区森林覆盖率达到90%以上,全流域森林林份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三)水土保持目标

至2010年,修河沿岸三县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2万亩;至2020年,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万亩。

(四)矿山生态保护目标

至2010年,修河沿岸三县矿山生态环境状况得到基本改善,矿山"三废"排放必须稳定控制在国家和省、市规定的标准之内,开采回采率提高5%以上,选矿回收率提高3%以上。矿山土地复垦率达50%以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率达50%以上。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和市级矿山公园。

至2020年,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转向集约型。建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生态环境保护相互协调的运行机制,实现矿产资源科学有序开发,矿山生态环境得

到有效保护,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与保护全面纳入规范化、法制化、信息化的轨道。

(五)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农村生态环境不断改善,努力创造优美舒适的宜居环境。至2020年,沿修河流域的各项农村环境指标必须达到: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95;

—农用化肥施用强度≤280(公斤/公顷,折纯);

—主要农产品农药残留合格率(%)≥85;

—规模化畜禽养场粪便综合利用率(%)≥90,规模化畜禽养场污水排放达标率(%)≥75。

(六)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至2010年,沿修河流域三县均建设完成集中式生活污水处理厂和无害化垃圾处理场。至2020年,沿修河流域三县污水集中处理率≥70%,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0%。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广泛宣传

修河是鄱阳湖流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九江市境内最大河流,属于江西省五大水系之一,是长江中下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和沿河130余万居民的生产、生活用水取水地。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保持修河的优良水质和充足的水量,对于促进修河沿岸各县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居民饮用水安全以及保护和改善鄱阳湖水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修河流域各级政府要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修河流域区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重要意义,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实行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制度,凡是对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重大事项,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论证和咨询;

加强中小学生的环境教育,大力营造保护水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社会氛围,并通过各种形式,多层次、全方位、生动活泼地宣传水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的迫切性,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全力推进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确保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1、成立领导协调机构

为确保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各项措施与生态保护工程的顺利实施,成立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组织《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的实施方案》的实施,沿河三县人民政府和柘林湖管委会也应成立相应机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和组成单位如下:

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组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

副组长:市环保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贸委、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国土局、市农业局、市监察局、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水产局、市旅游局、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修水县人民政府、武宁县人民政府、永修县人民政府。

2、建立修河流域生态环境评估制度

对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任期目标管理制,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责,把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列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建立修河流域生态环境评估制度,每三年对修河流域水环境状况、森林资源状况、水土保持状况、动植物资源状况进行一次评估,及时掌握全流域生态环境动态变化趋势,调整策略和方法环保、发展计划、林业、水利、国土、农业、水产等部门和修河沿线各级政府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各负其责,共同努力做好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

(三)加强修河流域环境保护工作

1、建立党委政府领导、人大政协监督、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公众积极参与的环保工作新机制,为修河流域的环境保护与水污染防治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严格落实市政府制定的《九江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责任制实施办法》,沿修河三县人民政府和柘林湖管理委员会必须对本辖区出水水质负责。

2、加强和完善沿修河流域地方政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建设和完善监测网络体系,开通12369环保投诉热线电话。至2008年,沿修河三县均具备一定的水质监测能力和应急监测能力;至2010年,修河沿线各出水段面均建设完成一座水质自动监测站。

3、加强修河流域饮用水源保护工作。2006年,各县均须完成饮用水源保护区的划定、申报和保护区内排污口整治工作。严禁向水体倾倒弃土、废渣、有毒有害物质和垃圾等,严禁工业废水、城镇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和不达标排放;规范河道采砂管理,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坚决打击河道无序开采、乱占乱建等违法行为。

4、加强建设项目环境管理工作。沿修河流域三县和云居山—柘林湖管委会新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保"三同时"制度,通过科学规划、严格审批,切实实行建设项目环保前置审批和一票否决制,有效控制新污染源的产生。工业园区建设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在进园项目的环境管理上,严格把关,杜绝破坏生态环境和危及人民健康的项目入园。

5、根据国内进程逐步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2006年首先开展重点污染源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工作,至2008年逐步完成所有污染源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证核发工作。制定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规划,加强建设项目和老污染源环境管理,坚持以新带老和增产不增污的原则,保证新、扩、改项目全面达标排放。

6、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生态农业工程,积极推广平衡配方施肥技术、秸杆还

田及综合利用技术,提倡施用生物有机肥,不断提高土壤自身保肥、保水、净污能力;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与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强化农村面源污染综合防治。对畜禽养殖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对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工作,对未办环保审批手续的要补办环评手续;未治理的,要监督其限期治理。建立农产品质量与检测机构,发展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对水产养殖业进行科学规划布局和管理,控制水域网箱养殖数量不超过水域面积的2%,推广无公害健康养殖技术,严格监控养殖水域的水质。

7、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工作

加强矿产开发的监管力度,把好新建矿山准入关。凡新设立的矿山企业必须具有与矿山开发相适应的人才、技术设备、资金保障和管理措施,必须要有经批准的矿山生态环境保护方案。对现有在规划禁采区内的矿山一律予以关闭,坚决不予审批对生态环境有破坏性影响的采矿权申请。同时,根据国家和江西省的矿山环境规划及有关政策,逐步建立完善的矿山生态环境恢复保证金制度,从根本上解决矿山环境问题。

(四)加强修河流域林业建设工作

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和培育力度。以保护生态公益林为重点,封山育林,改善林分结构,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森林质量;实施退耕还林和防护林建设工程,有计划地进行生态移民,减少源区生产性破坏活动,恢复生态植被;加大林业执法力度,强化林政管理,有针对性地开展林业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破坏修河流域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区域生物多样性,严禁捕猎受保护野生动物和捕食受保护水生动物,维护生态平衡。

(五)加强修河流域水土保持工作

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实施水保治理工程,按照山、水、田、林、路、草统一规划,综合防治的原则,水保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实现生态、经济、社会效益三统一;修河流域内的矿山开采、果业开发、工业园区建设及基础设施建设必须坚持先落实水土保持措施的制度,正确处理好建设与保护的关系,防止新的水土流失的产生;加大流域水土保持预防监督力度和做好开发建设项目的人为水土流失的监督监测工作;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开发性治理。

(六)大力发展生态产业

修河流域地方政府应围绕建设美而富、和而强的社会主义新九江的目标和全市"3+1"发展战略,积极创建节约型社会,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生态农业、生态旅游业、生态型工业等生态产业,培育生态品牌,确立生态优势,推进经济增长方式由"高消耗、高污染、低效益"向"低消耗、低污染、高效益"转变,促进县域产业结构升级,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修水、武宁两县可侧重于发展生态农业、生态林业和生态旅游业等产业;永修县可以星火工业园为基础,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与生态型工业针对三县现有的一些老污染源,可以结合县域经济产业结构调整,通过关停、并、转、迁手段解决敏感区的工业企业污染问题。对可以进行治理的企业,建议改进生产工艺和设施,积极开展污染治理,实现产业升级,以达到削减或消除污染的目的;对有些污染大、效益差、治理无望的企业,则积极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和企业转型,从而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排污持续下降、生态持续改善的目标。

四、生态保护工程

实施8项重点生态工程,切实保护水资源和生态环境。

(一)以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和修河防护林为重点的生态林建设工程

1、主要建设内容

(1)在修河两岸实施全面保护森林资源工程。即对修河河岸外第一层主山脊内所有林木全部实行封育,确需更新采伐的,要严格按程序报批。林业主管部门要严格监督指导采伐全过程,严禁其他任何形式和类型的林木采伐。

(2)在修河流域及其主要支流源头实施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加强现有保护区的基础设

施建设,同时,加快新保护区的规划建设,提高保护能力和级别。积极加强阔叶林为主的水土涵养林建设,有计划、有步骤地调整林种、树种结构,提高林分质量,合理规划和营造水源涵养林,使全修河流域各主要源头均能得到有效保护。

(3)在修河流域等重要区位全面实施生态公益林建设项目。除已实施国家和省级公益林的区位,在一些生态脆弱区、风景名胜区、水保功能区等着手建立市、县两级生态公益林。市级先期启动20-40万亩,并参照国家标准予以补偿,补偿资金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各县(市、区)政府也要参照国家标准,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建立县级生态公益林。同时,根据"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建立生态效益补偿机制。

(4)在修河两岸和鄱阳湖区域实施野生动植物保护工程。在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资源分布状况摸底调查的基础上,通过建立植物园、濒危动植物保护库等,对修河及鄱阳湖流域的珍稀野生动植物进行有效保护。依法制止和严肃查处破坏和威胁修河和鄱阳湖流域生态安全的违规采砂、盲目造林、私自筑坝围堤、酷渔滥捕偷猎或毒杀候鸟、食用野生保护动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完善野保队伍和监测体系建设。

(5)全面开展木材加工企业清理整顿工作。对工艺落后、利用率低、污染严重或无证经营加工企业要坚决取缔。在清理整顿基础上,各县(市、区)政府要出台区域内木材加工企业总数和加工总量的控制性文件。不得再上马消耗天然阔叶树的木材加工项目,对现有企业原料来源要严格监管并逐步引导其转产。

2、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主的水土保持工程

1、治理措施

在修河流域的水土保持工程中,积极推进流域上游(修水县)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以永修、武宁为重点的坡改梯治理。实行全流域(重点为修河两岸)封禁治理,大力推进生态自然修复。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进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科学运用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2、主要建设内容

(1)至2010年,修河流域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2万亩,其中:坡改梯0.2万亩,水保林5万亩,经果林0.6万亩,水保种草0.2万亩,封禁治理15万亩,保土耕作1万亩。修河流域35条10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综合治理面积达到40%。

(2)至2020年,修河流域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45万亩,其中:坡改梯0.5万亩,水保林11万亩,经果林1万亩,水保种草0.5万亩,封禁治理30万亩,保土耕作2万亩。修河流域35条100平方公里以上支流综合治理面积达到70%。

3、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永修、武宁、修水县人民政府。

(三)以矿山退役和尾矿治理为主的矿山生态恢复工程

1、原则与目标。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必须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加强全市矿山生态环境现状调查评价,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矿山规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和矿山生态环境综合监测体系。组织全市闭坑矿山调查,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提供依据。

2、重点治理工程

(1)修水县724铀矿治理工程。主要完成退役尾砂库治理及选矿厂废液处理,解决修河上游的污染问题。

(2)修水县古市金矿治理工程。该矿处于大片农田保护区内,重点完成复垦复耕及河道恢复与岸坡治理。

3、责任单位:市国土局,修水县人民政府。

(四)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和能源替代为主的生态农业工程

1、推广农村沼气,改善农村能源结构。利用国债项目资金和地方项目资金大力发展农村户用沼气,至2010年,永修、武宁、修水三县农村户用沼气保有量达到8万户,沼气普及率达到28%;至2020年,三县农村户用沼气保有量达16万户,沼气普及率达56%。

2、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积极推广“猪-沼-果、鱼、菜”等生态农业种养模式,促进农业经济良性发展。至2010年,修河流域三县生态示范农户达到3万户,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30个;至2020年,三县生态示范农户达8万户,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达65个。

3、推广以测土配方施肥为手段的科学施肥技术。至2010年,在修河流域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技术350万亩;至2020年,达到400万亩。

4、加强畜禽规模养殖的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改散养为圈养,改农户个人养殖为小区养殖。对规模化养殖场,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强环境管理和污染防治,对畜禽干粪进行堆沤处理;污水进行净化处理或建大型沼气池进行厌氧发酵,排入好氧塘用于水面养殖。

5、责任单位:市农业局,永修、武宁、修水县人民政府。

(五)以病险水库和河道堤岸除险加固为主的水利建设工程

1、工程建设目标

至2010年,完成修河流域主要病险水利工程的除病险加固保护工程;至2020年,完成修河流域90%以上水利工程的除险加固工程和其他保护措施。

2、责任单位:市水利局,永修、武宁、修水县人民政府。

(六)以城市污水和生活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为主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1、主要建设内容

(1)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工程

至2010年,修水、武宁、永修三县县城均建设完成城市污水处理厂,其中修水县规模为5万吨/日,武宁县规模为4万吨/日,永修县规模为4万吨/日。在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三县县城、集镇、居民小区可采用无动力污水处理、人工湿地法等技术对生活污水进行分散治理。

(2)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工程

修水、武宁、永修三县工业园区于2007年前应分别配套建设一座工业废水集中处理厂。对于国家特别规定的行业,污水必须经过预处理,方可进入污水集中处理厂,确保园区工业废水达标排放。

(3)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工程

修水、武宁、永修三县至2010年均建设完成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其中处理规模为永修县60-80吨/日,修水县80-100吨/日,武宁县60-80吨/日。

2、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修水、武宁、永修县人民政府。

(七)生态旅游工程

1、原则和目标:坚持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开发、分期建设的原则;坚持生态效益、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相结合的原则。以人与自然和谐和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合理开发利用资源、维护大自然本色和生态环境为宗旨。

2、主要建设内容:重点发展柘林湖生态旅游,永修县与武宁县的水上运动,修水县的黄龙山景区,永修县鄱阳湖候鸟观光等项目;建设旅游休闲度假、国际会议中心及生态农业观光旅游。突出生态环境优势,积极有序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交融合一的生态旅游。

3、责任单位:市旅游局,修水、武宁、永修县人民政府,云居山—柘林湖管委会。

(八)生态移民工程

主要在修水县境内修河源头区域实施生态移民工程。

1、原则和目标:坚持生态移民与生态建设相结合的原则。生态移民要与退耕还草、天

然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重点治理工程等各项措施相结合,努力实现减少贫困人口和生态环境治理的双重目标。

2、主要建设内容:一是移民安置工作,做好移民新迁入区的基础设施的配套建设,妥善安排移民生产、生活问题;二是移民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对移民迁出地区全部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实行封山育林,充分发挥自然生态修复功能,增加林草植被,改善生态环境,加快源区水土流失治理。

3、生态移民计划安排:计划至2010年,将修水县修河源头区域在海拔500米以上、耕地少、交通闭塞的地方的人口全部迁出到修水县城或东部乡镇。据测算,移民总数为33534人,约需资金10000万元。移民分布情况具体见表4-1。

表4—1修河源头区域生态移民计划安排

迁出乡镇人均耕地(亩/人)迁出人口(人)

黄龙0.93976

白岭0.826118

全丰0.669453

路口0.773549

古市0.6413438

合计0.7733534

4、责任单位:修水县人民政府

五、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2006-2008年)

1、加大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重要意义的宣传,积极开展普法教育,努力普及和提高全社会的水资源忧患意识、水环境保护意识、节水意识,增强公民对《水法》、《水污染防治法》、《水土保持法》等法律法规的了解和守法意识,使各级干部和广大群众自觉地珍惜水资源,自发地监督和参与保护水环境、优化水资源的行动。

2、成立领导与工作机构,建立评估制度,贯彻落实各项措施。

3、编制修河流域各项生态工程建设规划;采取措施,有效遏制人为造成的新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和水质污染等生态破坏趋势;启动重点生态保护工程,基本控制和解决水质恶化、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生态环境中的突出问题。

(二)第二阶段(2009-2015年)

1、对第一阶段工作成效进行科学评估和总结。

2、全面实施完成八项重点生态保护工程。

3、定期开展修河流域生态环境状况评估。

(三)第三阶段(2016-2020年)

1、继续规范和强化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巩固重点生态工程的成果。

2、通过实施重点生态工程,加快生态建设步伐,把修河流域建设成为全国生态环境与生态功能保护示范区、生态旅游胜地和生态农业示范基地,基本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各类生态功能区充分发挥生态效益,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社会经济发展步入生态良性循环的轨道。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