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 doc
关于防排烟的一些设计问题

防烟系统有关建筑专业常用的要求(民用建筑)1、防火规范8.5.1条摘选:防烟楼梯间及前室,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应设置防烟设施。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具体要求见防排烟规范3.1.2、3.1.3条,可以看图示帮助理解)2、防排烟规范3.1.3-2条摘选:当独立前室、共用前室及合用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反之,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3、防排烟规范3.1.4条摘选: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设置要求防排烟规范3.1.5条)。
4、防排烟规范3.1.6条摘选:封闭楼梯间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不能满足自然通风条件的封闭楼梯间,应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当地下、半地下的封闭楼梯间不与地上楼梯间共用且地下仅为一层时,可不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但首层应设置有效面积不小于1.2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直通室外的疏散门。
5、防排烟规范3.2.1条:采用自然通风方式的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应在最高部位设置面积不小于1.0 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当建筑高度大于10m时,尚应在楼梯间的外墙上每5层内设置总面积不小于2.0m²的可开启外窗或开口,且布置间隔不大于3层。
6、防排烟规范3.2.2条:前室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时,独立前室、消防电梯前室可开启外窗或开口的面积不应小于2.0 m²,共用前室、合用前室不应小于3.0 m²。
7、防排烟规范3.2.4条:可开启外窗应方便直接开启,设置在高处不便于直接开启的应在距地面高度1.3m~1.5m的位置设置手动可开启装置。
楼梯间及合用前室加压送风计算案例

实际速度 符合
防烟楼梯间采用自垂百叶送风口,平时常开,火灾时均开启
管道采用土建混凝土风道,风道尺寸为:950×600=0.57m²,风速v=15m/s.校核混凝土风道的风速:
风管实际风速 符合
同理每隔2层设置一个送风口,共设置15个(1,3,5,7,9,11,13,15,17,19,21,23,25,27,29)错的
(《民用暖通技术措施p71》20层及20层以上,每隔3层设置一个,20层以下每隔2层设置一个
2)合用前室加压送风口的截面积。
层层设置正压送风口,共需要设置30个风口
送风口风速取7m/s时,火灾时开启3个风口,则风口的截面积为
,选择600x600mm规格风口
实际速度 符合
合用前室采用常闭型正压送风口,平时常闭,火灾时开启着火层和着火层上下两层
机械加压送风计算案例
(1)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前室不送风情况。
例:某商务大厦办公防烟楼梯间13层、高48.1 ,每层楼梯间1个双扇门 。楼梯间送风口均为敞开风口;前室也是1个双扇门1.6mx2m
楼梯间的机械加压送风量
1)着火层疏散门开启时为保证门洞处风速所需的送风量 确定:
开启门的截面积 ;
门洞断面风速取 ;
门洞断面风速取 ;
常开风口,开启门的数量 ;(高度大于24 )
取门缝宽度为0.004 ,每层疏散门的有效漏风面积
;
门开启时的压力差取 ;
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因此设计风量不应小于
合用前室机械加压送风量计算:
当楼梯间至合用前室的门和合用前室至走道的门同时开启时,机械加压送风量为:
设计风量不应小于计算风量的1.2倍,因此设计风量不应小于
防排烟系统设计规范

一.建筑防排烟的一般规定1.1建筑中的防烟可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或机械加压送风方式;排烟可采用自然排烟方式或机械排烟方式。
1.2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高层建筑的避难层(间);4人民防空工程避难走道的前室;1.3民用建筑下列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高层建筑面积超过100m2、非高层公共建筑中建筑面积大于30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总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 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下、半地下建筑或地下室、半地下室;3多层建筑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200 m2或设置在四层及四层以上或地下、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高层建筑内设置在首层或二、三层以及设置在地下一层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4长度超过20m的疏散走道;多层建筑中的公寓、通廊式居住建筑长度大于40m的地上疏散走道;5中庭;6非高层民用建筑及高度大于24m的单层公共建筑中,建筑占地面积大于1000 m2的地上丙类仓库;7汽车库。
1.4防烟与排烟系统中的管道、风口及阀门等必须采用不燃材料制作,且风道不宜采用土建风道;当防排烟系统采用金属管道时,其钢板厚度按《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3-2002)》高压系统选用。
1.5机械加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和补风系统的风速应符合下列规定:1采用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20m/s;2采用内表面光滑的混凝土等非金属管道时,不宜大于15m/s;3机械加压送风口不宜大于7m/s;排烟口不宜大于10m/s;机械补风口不宜大于10m/s,公共聚集场所不宜大于5m/s;自然补风口不宜大于3m/s。
1.6加压送风机、排烟风机和用于排烟补风的送风机宜设置在通风机房或室外屋面上。
风机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隔墙和1.5h的楼板及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隔开。
若确有困难时,可设置在吊顶等专用空间内,空间四周的围护结构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1.0h的不燃烧体,风机周围应有大于600mm的操作空间。
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和合用前室的防烟设计

防 烟 楼 梯 间 及 前 室 和 合 用 前 室 的 防 烟 设 计
武 小媛 高 强 武 晓飞
( 晋中市建筑 勘察设计 院, 山西 晋 中 0 3 0 6 0 0)
摘
要: 对建筑 内防烟楼梯 问、 消防 电梯前室及合用前室防烟系统设计 中遇 到的一些 问题进行 了论述 , 依据相 关规范 , 提 出 了对应
火灾现场人员逃生难 , 救援人员救灾难的两难现象 。
时应开启着火层及其上层共计 2层 的加压送风 风, 发生火灾 时 , 应 开启着 火层 近些年来 , 随着高层建 筑设 计 的高速发 展 , 高 层建 筑 的防火 的地下楼层 , 及其上层共计 2层的加压送风风 口。 设计 已成为建筑 设计 中不可 缺失 的一项 重要 内容 。在 建筑 设计
因此进行风量计算 时 , 地上 、 地下楼层 部分应分 ̄ J l l t - t 算( 地上 中, 不仅需要 妥善考虑 防火 方面 的种种 问题 , 而且 必须 慎重 研究 >2 0层 时 应 注 意 ) , 现以地上 、 地 下 共 用 楼 梯 间 的加 压 送 风 系 和 处 理 防排 烟 问题 , 一 旦发 生火 灾 , 逃 生 通 道 内必 须 阻 止 烟 气 进 楼 层 t 统设计 为例做出相应说明解释 : 入, 使 得建 筑中的人员 能沿 着安 全通道顺 利 的 向安 全地 带疏 散。 高层建筑 中在防烟 楼梯 间及其 相应前 室设 置加压 送风 系统 的 目 由于《 高层 民用建筑设计 防火 规范》 6 . 2 . 8条 规定 , 在 层 地
地 下 2个 , 系统 全 开 时 : 其 前室 、 消防电梯 间前室 或合用 前室 应设 防烟设 施。《 高层 民用 风 口 9个 ,
建 筑设计 防火规范》 8 . 3 . 1 . 2中规定 , 采用 自然排烟措施 的防烟楼 梯间, 其不具备 自然 排烟条件 的前 室应 设防烟设 施。
建筑防烟计算(楼梯间加压送风)

楼梯间高度及形式楼梯间24m以下加压送风形式楼梯间门截面面积Ak(㎡)门洞断面风速v(m/s)楼层数量N1楼梯间送风量L1(m³/s) 3.1512 6.3前室送风量L1(m³/s)独立前室不送风楼梯间疏散门的总面积A1(㎡)Ag为前室疏散门的总面积(㎡)v3.15 3.15 1.2N1:设计疏散门开启的楼层数量公式:楼梯间各层疏散门形式双扇门疏散门数量1疏散门高(m) 2.1疏散门宽(m)1.5每个疏散门的有效漏风面积A(㎡)计算漏风量的平均压力差△P(pa)指数n0.0372122漏风疏散门的数量N2漏风总量L2(m³/s)20.266427519加压楼梯间的总门数(层数)N1楼层数上的总门数N2422单个送风阀门的面积Af(㎡)漏风阀门的数量N3漏风总量L3(m³/s)独立前室不送风1独立前室不送风楼层数4对楼梯间L1(m³/s或m³/h)对前室L1(m³/s或m³/h)L2(m³/s或m³/h)L3(m³/s或m³/h)6.3独立前室不送风0.266427519独立前室不送风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量Lj(公式计算)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Ls(公式计算)23639.13907独立前室不送风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量Lj(规范限定)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Ls(规范限定)楼梯间负责系统高度(m)前室负责系统高度(m)按计算按计算15.315.3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量Lj(计算)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Ls(计算)23639.13907独立前室不送风楼梯间机械加压送风量Lj(设计)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Ls(设计)28366.96688独立前室不送风公式:L3: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m³/s)L2:门开启时,规定风速值下,其他门缝漏风总量(m³/s)A:每个疏散门的有效漏风面积,注:疏散门的门缝宽度取0.002-0.004m△P:当开起门洞风速为0.7m/s时,取值6pa△P:当开起门洞风速为1m/s时,取值12pa△P:当开起门洞风速为1.2m/s时,取值17paN2:楼梯间采用常开风口,取值为计算公式为下:公式:未开启的常闭送风阀的漏风总量L3N3:漏风阀门的数量,前室采用常闭风口取值如下:公式:楼梯间或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量L1: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m³/s)门开启时,规定风速值下其他门缝漏风总量L2楼梯间及前室机械加压送风系统风量计算(地上楼梯间)门开启时,达到规定风速值所需的送风量L1Ak:一层内开启门的截面面积(㎡),对于住宅楼梯前室,可按一个门的面积取值。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防排烟要求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防排烟要求防烟楼梯间和前室是建筑物中必备的安全设施,它们在火灾发生时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人员疏散的安全和防止烟雾蔓延,防烟楼梯间和前室需要满足一定的防排烟要求。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设计应符合相关建筑设计规范。
建筑设计师在设计过程中应考虑到烟气的产生和传播规律,合理设置烟雾排放口和通风设备,并确保其位置和数量能够满足疏散人员的需求。
同时,在设计过程中还应充分考虑消防通道的大小和高度,确保人员能够顺利疏散。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通风系统要能够快速有效地排除烟雾。
通风系统应具备足够的风量和风速,能够快速将烟雾排放至室外,以减少烟雾对人员疏散的影响。
通风系统的运行还应具备自动控制功能,一旦火灾发生,系统能够自动启动,并及时调整通风量和风速,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烟雾对人员疏散的影响。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通风系统还应具备一定的过滤功能,以减少烟雾中的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的损害。
通风系统应配备过滤设备,能够有效去除烟雾中的颗粒物和有毒气体,确保排放至室外的烟雾对周围环境和人员的影响最小化。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通风系统还应具备一定的灭火功能。
在火灾发生时,通风系统可以通过引入大量新鲜空气,有效增加氧气含量,从而加速燃烧物质的燃烧速度,使火势得到控制。
通风系统还应能够自动检测火灾烟雾,并通过灭火装置进行灭火,以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的危害。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通风系统还应具备一定的监控和报警功能。
通风系统应配备烟雾和火灾探测器,能够实时监测火灾烟雾和火源,一旦发现异常情况,系统应能及时向消防部门发送报警信号。
同时,系统还应具备远程监控功能,消防人员可以通过监控设备实时了解火灾的情况,以便做出合理的应对措施。
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防排烟要求包括合理的设计、快速有效的排烟、过滤和灭火功能以及监控和报警功能。
只有满足这些要求,防烟楼梯间和前室才能在火灾发生时起到应有的作用,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
因此,在设计和建造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确保防烟楼梯间和前室的功能和性能达到预期效果。
防排烟规范

防烟系统设计一般规定3.1.1 建筑防烟系统的设计应根据建筑高度、使用性质等因素,采用自然通风系统或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2 建筑高度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大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3 建筑高度小于等于50m的公共建筑、工业建筑和建筑高度小于等于100m的住宅建筑,其防烟楼梯间、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共用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应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不能设置自然通风系统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防烟系统的选择,尚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当独立前室或合用前室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采用敞开的阳台或凹廊;2)设有两个及以上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独立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2.0m2,合用前室两个外窗面积分别不小于3.0m2。
二、当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仅有一道门连通走道时,且其机械加压送风口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可采用自然通风系统;当机械加压送风口未设置在前室的顶部或正对前室入口的墙面时,楼梯间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三、当防烟楼梯间在裙房高度以上部分采用自然通风时,不具备自然通风条件的裙房的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且独立前室、合用前室及共用前室送风口的设置方式应符合本条第2款的要求。
3.1.4 建筑地下部分的防烟楼梯间前室及消防电梯前室,当无自然通风条件或自然通风不符合要求时,应采用机械加压送风系统。
3.1.5 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的设置尚应符合下列要求:1 、当采用独立前室且其仅有一个门与走道或房间相通时,可仅在楼梯间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当独立前室有多个门时,楼梯间、独立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2 、当采用合用前室时,楼梯间、合用前室应分别独立设置机械加压送风系统;3 、当采用剪刀楼梯时,其两个楼梯间及其前室的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应分别独立设置。
排烟窗的相关规范

排烟窗的相关规范GB50016-201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8.5防烟和排烟设施8.5.1设置防烟设施部位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防烟设施:1、防烟楼梯间及其前室;2、消防电梯间前室或合用前室;3、避难走道的前室、避难层(间)。
建筑高度不大于50m的公共建筑、厂房、仓库和建筑高度不小于100m的住宅建筑,当其防烟楼梯间的前室或合用前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楼梯间可不设置防烟系统:1、前室或合用前室采用敞开的阳台和凹廊2、前室或合用前室具有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且可开启外窗的面积满足自然排烟口的面积要求。
8.5.2厂房、仓库排烟厂房或仓库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设施:1、人员或可燃物较多的丙类场所,丙类厂房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2、建筑面积大于500m2的丁类生产车间;3、占地面积大于1000m2的丙类仓库;4、高度大于32m的高层厂(库)房内长度大于20m的疏散通道,其他厂(库)房内长度大于40m的疏散通道。
8.5.3 民用建筑排烟民用建筑的下列场所或部位应设置排烟措施:1 设置在一、、二、三层且房间建筑面积大于100m2 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和设置在四层及以上楼层、地下或半地下的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2 中庭;3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100m2 且经常有人停留的地上房间;4 公共建筑内建筑面积大于300m2 且可燃物较多的地上房间;5 建筑内长度大于20m 的疏散走道。
8.5.4 地下建筑排烟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室))、地上建筑内的无窗房间,当总建筑面积大于200m2或一个房间建筑面积大于50m2 ,且经常有人停留或可燃物较多时,应设置排烟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