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暂行办法(含相关评选申报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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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比表彰管理办法 精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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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先进集体评比表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南航集团级以上(含)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班组)的评比、表彰和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的榜样作用,进一步激发南航全体职工投身企业改革和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使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国家、民航总局和地方有关政策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劳动模范包括全国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省部级劳动模范和南航集团劳动模范。

本办法所称先进集体(班组)包括全国先进集体(班组)、“五一”劳动奖状获得单位、省部级先进集体(班组)和南航集团先进集体(班组)。

第三条南航集团成立劳动竞赛委员会,负责南航集团级以上(含)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的推荐、评比和审定工作。

第四条省、部级(含)以上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的推荐、评比、命名、表彰工作按照国家和所在地的有关规定执行。

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的推荐、评比、命名、表彰按本办法执行。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南航集团属下各企业,合资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命名表彰第六条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由南航集团统一命名表彰,命名表彰每两年举行一次。

第七条建立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评选工作会议制度。

全国、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推荐人选、单位,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先进集体(班组)获奖人选、单位,由南航集团劳动竞赛委员会审议,并报集团公司党组审批。

集团公司工会办公室负责评选表彰的具体工作。

第三章评选表彰条件和名额第八条南航集团劳动模范必须是推荐单位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一)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把爱祖国、爱社会主义的行动见诸于爱南航、爱本职的实践中;(二)热心本职工作,在企业发展生产,深化改革,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方面有重大贡献的;(三)在保证飞行安全,争取飞行正常,提高服务质量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四)在超额或提前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增产节约,增收节支方面有重大贡献的;(五)在技术革新、发明创造或提合理化建议中,对提高经济效益有重大贡献的;(六)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对改变单位或部门面貌、打开新局面,有重大贡献的。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管理工作办法一、总则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是对我们劳动者的一种表彰和鼓励,旨在激励广大员工在工作岗位上发挥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做出杰出贡献。

为了规范评选工作,制定本办法。

二、评选的对象和范围评选的对象为企事业单位及其员工。

范围包括生产一线员工、管理人员、科研人员等各个岗位的劳动者。

三、评选的条件和标准1. 评选的条件:(1)必须具备为企事业单位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工作者;(2)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无违纪、违法行为。

2. 评选的标准:(1)在工作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实现了较大工作目标;(2)具备卓越的技术或专业能力,在自己的岗位上取得了显著成绩;(3)在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配合同事共同完成任务;(4)在工作中遵守企业的规章制度,积极履行岗位职责。

四、评选的程序和组织1. 提名阶段:(1)企事业单位根据工作表现提出被提名人名单,并填写提名表;(2)提名表需说明被提名人的工作业绩和贡献,并经过被提名人所在部门或项目组的同事确认。

2. 审查阶段:(1)评选委员会对提名表进行审查,确保提名人符合评选条件;(2)经过初步审查通过的提名表将进入评选阶段。

3. 评选阶段:(1)评选委员会将组织评审专家对被提名人进行现场考察和材料审核;(2)评审专家将根据评选标准对被提名人进行打分,评选出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

4. 公示和表彰:(1)评选结果将在企事业单位内部公示,接受大家的监督和评议;(2)在表彰大会上对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进行颁奖,并为他们颁发荣誉证书、奖金等。

五、保障和激励措施1. 给予获奖者一定额度的奖金;2. 提供优先晋升和职称评定的机会;3. 对获奖者进行宣传,树立典型。

六、评选结果的处理1. 对于评选结果存在质疑的,可以提出复议,由评选委员会重新审查核实;2. 如发现评选过程中有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获奖资格。

七、办法的修订和补充根据实践需要,本管理办法可以进行修订和补充,但修改后的办法必须经过企事业单位领导的批准,并重新公示。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一、宗旨
为激励员工认真遵守公司制度,努力创造劳动绩效,共同实现公司目标及建设公司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特制定《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及奖励办法》。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1、品德良好,堪为员工之表率;
2、认真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及行为规范,堪称员工中之楷模。

3、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出色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绩效突出,并有具体事迹为证。

三、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评选和审批命名程序
1、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每年评选一次。

参加劳动模范评选必须连续两年以上
被授予并保持先进(工作)者的荣誉称号。

2、每年年终由各部门组织员工进行评比。

评选出的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由部
门出具先进事迹报告书,呈报行政办。

报告书内容所列事迹具体,有说服力、实事求是,并充分征求员工意见,不得弄虚作假。

3、公司行政办对报告书进行调查、评议,做出评议结论,呈报公司。

4、公司经办公会讨论、评审,总经理批准作出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
称号的决定。

四、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奖励办法及荣誉保持
1、被公司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500-800元。

2、被公司授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员工,一次性奖励800-1000元。

3、员工在被授予先进生产(工作)者、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后,如果受到公司警告及以上
处分的,公司可酌情取消其荣誉称号。

4、本办法和发布之日起施行。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1 评选条件和管理原则1.1 评选条件1.1.1 劳动模范评选条件。

劳动模范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企业、爱岗敬业、勇于奉献、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德高尚。

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构建和谐中堪称楷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业绩突出;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劳动模范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1.1 在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和管理创新、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3 在扭亏脱困、加强管理、降本增效、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4 在推进技术进步,实现发明创造、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5 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6 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

1.1.1.7 在促进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8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2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先进集体应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中成绩显著;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先进集体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2.1 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作风民主,联系群众,清正廉洁。

1.1.2.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科技开发能力、抵御风险能力,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1.1.2.3 在加强职工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提高职工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评选表彰2022年度“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知亲爱的全体员工:根据公司的年度评选计划,2022年度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已经开始。

评选活动旨在表彰在过去一年中为公司发展做出杰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并激励全体员工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大的力量。

1. 评选内容:今年度评选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个人和集体进行综合考评:先进集体的评选将从协作精神、工作创新、业绩突出等方面综合考量,力求选出在团队合作、工作效能和业务成果等方面表现突出的集体;先进个人的评选将从工作态度、自我提升、业绩突出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注重个人在工作中的作用、创新能力和影响力。

2. 评选程序:(1)任职档案审核:申报者需提交个人档案以及上级的推荐函,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人力资源部,进行初步审核。

(2)评委评审:企业领导团队将组成评委会,对申报者进行综合考评,最终确定获奖者。

(3)公示及表彰:获奖名单将通过公司内网和公示栏进行公示,并将通知相关获奖人员参加表彰大会。

3. 申报要求:(1)先进集体申报要求:a. 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b. 参与申报的团队成员需协作紧密,实现共同目标;c. 具备杰出的工作成绩和突出的贡献。

(2)先进个人申报要求:a. 需符合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b. 具备杰出的个人工作成绩,能够彰显个人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素质;c. 具备卓越的创新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时间安排:评选活动将按照以下时间安排进行:申报时间:2022年10月1日-2022年11月1日评委评审时间:2022年11月2日-2022年11月15日获奖名单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日表彰大会时间:2022年11月30日对于那些成功获奖的个人和集体,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以鼓励他们的优秀表现和为公司做出的贡献。

让我们共同努力,展现个人和团队的优秀,为公司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祝所有员工工作愉快,取得好成绩!公司人力资源部日期:2022年9月30日亲爱的全体员工:根据公司的年度评选计划,2022年度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已经开始。

企业年度评先评优完整方案(附评分表)

企业年度评先评优完整方案(附评分表)

公司年度评先评优方案一、目的为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树立典型,表彰先进,激励公司员工敬业奉献的工作热情,培养广大员工的集体荣誉感和使命感,不断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同时培养优秀人才,提高工作效率,激励广大员工进一步开拓进取的工作积极性,特制订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公司年度部门及员工的评选过程,适用于本方案。

三、评选原则(一)公平、公开广泛收集意见,评选出名副其实的优秀个人和团队,保证整个过程的公平性和公开化。

(二)客观、公正、宁缺毋滥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候选人资格,以量化评估为主,并对候选人进行多角度评价,宁缺毋滥且个人不能同时获得一个以上的荣誉。

四、评先评优工作机构及职责(一)机构:公司成立评先评优小组,负责评选结果的审核、审批。

常设机构为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甑选及结果报送、公示工作。

评先评优小组构成如下:组长:总经理副组长:副总经理成员:各部门负责人(二)职责1.人力资源部:负责评选材料的汇总、奖励的实施及负责修订和完善评优评先管理办法等工作。

2.各部门:负责组织符合相关要求的团体和个人等相关材料的准备及申报工作。

五、荣誉奖项设置评优评先体系分为团队类和个人类,重点面向基层、中层人员。

其中团队类为优秀团队奖,个人类为管理精英奖、优秀员工奖、最佳新人奖、价值观之星、特别贡献奖、总经理提名奖。

六、荣誉入选条件(一)团体类1.部门员工无违纪行为,部门内部团结协作精神强,员工工作敬业,职业化程度高,部门工作绩效结果优异;2.积极配合其他部门的工作,无人投诉该部门推诿、扯皮等不合作现象;3.该部门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在公司决策决议的传达,部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等方面均能起到模范作用;4.本年度无重大安全、质量等责任事故。

(二)个人类1.评选期内月度绩效平均成绩高于部门平均绩效成绩;2.遵守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全年事假次数少于10天(含),全年病假天数不超过15天(最佳新人奖评选期内事假次数少于3天);3.热爱本职工作,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业务技能;4.工作能力强,职业化程度高,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强,岗位匹配度高;5.服从组织分配,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6.名额分配:5人以下部门推荐一名候选人,5人以上部门推荐两名候选人,以此类推。

企业单位劳动模范推荐选评与表彰管理制度

企业单位劳动模范推荐选评与表彰管理制度

劳动模范选评与表彰管理办法1 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劳动模范等荣誉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调动企业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中的骨干带头作用,制定本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获得者的推荐、评选和管理工作过程的控制。

3 术语和定义3.1 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本规定所称的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是指国务院授予的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团中央授予的“中国青年五四奖”,全国妇联表彰的“全国三八红旗手”,国务院国资委表彰的劳动模范,各省、市、自治区表彰的劳动模范,集团公司表彰的劳动模范、特等劳动模范、铁人奖章,公司劳动模范以及按有关规定享受全国劳动模范或省部级劳动模范待遇的其他荣誉称号。

3.2 三会本规定所称的三会是指公司工作会议暨党委(扩大)会议、职工代表大会。

4 职责4.1 公司工会4.1.1 负责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宣传等管理工作;4.1.2 负责制定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方案,评选表彰的具体组织工作;4.1.3 负责劳动模范管理工作的调查研究,拟订有关规定并检查落实情况;4.1.4 负责指导和协调劳动模范日常管理工作。

4.2 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4.2.1 负责制订劳动模范评审表彰工作方案;4.2.2 负责审核公司劳动模范,审定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人选;4.2.3 负责筹备和召开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命名表彰大会;4.2.4 负责研究解决劳动模范日常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4.3 所属各单位工会负责本单位劳动模范的推荐资料汇总整理工作。

5 管理内容5.1 劳动模范的日常管理和评选、表彰原则5.1.1 劳动模范管理工作在公司党委领导下,由公司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评审。

5.1.2 公司劳动模范评审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工会。

5.1.3 劳动模范的管理,坚持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日常管理以劳动模范所在单位为主,由工会组织具体负责。

关于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的通知

关于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的通知各部室、单位: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弘扬敬业奉献精神,培育广大职工责任感和使命感,增强企业向心力和凝聚力,经公司研究决定,组织评选2023年度先进集体、先进生产(工作)者,具体如下:一、表彰范围公司所辖部门(单位),在册中层及以下员工。

二、奖项设置及名额(一)先进集体评选公司级先进集体3个。

先进集体由各部门自荐推荐,结合各部门(单位)年度工作绩效研究确定。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评选公司级2023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25名,其中一般员工22名,中层管理人员3名。

一般员工先进由部门(单位)推荐,中层管理人员先进综合年度干部考核评价成绩在前三名中推荐产生。

一般员工先进分配详见《2023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一般员工名额分配表》(附件2)。

(三)集团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在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当中,择优推荐集团先进科室1个、先进班组1个、劳动模范1名、优秀科长1名、优秀班组- 1 -长1名、先进工作者6名。

三、推荐原则(一)效率优先和兼顾公平原则;(二)集体研究和民主决策原则;(三)优中选优和宁缺毋滥原则;(四)倾斜一线和相对均衡原则;(五)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结合原则。

四、评选、推荐条件(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1.能够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年度工作任务,工作业绩突出。

2.职工队伍建设有成效,团队凝聚力、战斗力和向心力较强。

(二)先进生产(工作)者推荐条件1.工作态度(1)忠于职守,工作勤劳,作风优良,对工作认真负责,出勤率好。

(2)工作积极主动、细致认真,上进心强,能自动自发地开展工作。

(3)工作心态端正,爱岗敬业,热爱本职工作,富有激情和热情。

(4)工作雷厉风行,执行力强,能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

(5)有较强的责任感,勇于担当,敢于负责。

2.工作能力- 2 -(1)专业技能精通,业务熟练,能胜任本职工作。

(2)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触类旁通,方法灵活多样。

(3)工作效率高,及时准确,且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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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中国*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弘扬劳动伟大、劳动光荣精神,引导系统各级组织和广大员工辛勤劳动、诚实劳动、创造性劳动,推动公司改革发展。

根据《中国*股份有限公司荣誉体系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是践行公司价值理念,做出突出贡献,取得一流业绩的标杆,是公司党委授予的最高荣誉称号。

第三条评选表彰公司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坚持党委统一领导、群众广泛参与;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坚持向基层一线倾斜等基本原则。

第四条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劳动模范评选表彰工作,由公司荣誉体系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工会负责承办,每年开展1次。

第二章公司先进集体评选范围和条件
第五条评选范围:总公司内设部门、处室、项目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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