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相关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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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银行借钱法律规定(3篇)

去银行借钱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个人和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往往需要通过借款来满足资金需求。

银行作为最主要的借款渠道之一,其相关法律规定和注意事项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出发,详细阐述去银行借钱的相关规定及注意事项。

一、银行借款的基本法律规定1.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调整借款合同关系的基本法律。

根据合同法,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本金并支付利息的协议。

借款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

2. 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法》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审慎经营原则,依法开展业务,保障存款人和其他客户的合法权益。

银行借款业务作为银行的一项重要业务,必须遵守银行法的相关规定。

3. 信贷管理暂行办法《信贷管理暂行办法》是银保监会制定的关于银行信贷管理的基本规章,对银行借款业务进行了详细规定。

主要包括借款人资格、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二、银行借款的程序规定1. 借款申请借款人应当向银行提出借款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银行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查,包括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情况等。

2. 贷款审批银行对借款申请进行审批,包括审批贷款额度、利率、期限、还款方式等。

审批通过后,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

3. 贷款发放银行根据借款合同约定,将贷款资金划拨至借款人账户。

4. 贷款回收借款人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三、银行借款的法律责任1. 借款人责任(1)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按时偿还本金和利息。

(2)不得非法使用借款资金。

(3)如因借款人原因导致贷款违约,借款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2. 银行责任(1)按照借款合同约定,及时发放贷款。

(2)对借款人的个人信息和贷款情况保密。

(3)如因银行原因导致贷款违约,银行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去银行借钱的法律注意事项1. 诚信原则借款人在申请借款过程中,应遵循诚信原则,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和财务状况,不得隐瞒或伪造。

民法典借款合同

民法典借款合同

民法典借款合同民法典借款合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借款合同是指借款人按照约定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将借款提供给借款人的合同。

第二条借款合同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

第三条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借款利率和还款方式,但不得超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利率上限。

第四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借款合同的书面形式可以是书信、电报、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

第五条借款人与出借人订立的借款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借款的期限、利率、偿还方式、以及还款期限等基本条款。

第二章合同成立和履行第六条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书面形式订立的借款合同,自双方签订合同时起即行成立。

第七条借款人和出借人可以约定借款合同生效的条件,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借款人在申请借款合同生效前,应当如实向出借人提供与借款有关的资料和信息。

第九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期限和方式偿还借款本金和利息,不得延迟还款。

第十条出借人有权在借款利息支付期内要求借款人提供证明文件,以核实借款人还款能力。

第三章违约和解除第十一条借款人未按照约定期限和方式还款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并按照约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十二条出借人有权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物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担保,并可以在违约时以担保物进行抵押、扣押、变卖等。

第十三条若借款人违约未能履行合同义务,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及利息。

第十四条当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时,借款合同自行失效。

第十五条借款人在合同成立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出借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借款人支付违约金及利息。

第四章争议解决第十六条借款合同产生的争议,可以通过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七条借款人和出借人通过协商解决争议的,应当签订书面协议,并按照协议执行。

第十八条出借人和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中约定了解决争议的仲裁条款的,可以通过仲裁解决争议。

借款合同的知识要点7篇

借款合同的知识要点7篇

借款合同的知识要点7篇篇1一、概述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债务人)与贷款人(债权人)之间达成的约定,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并按照约定的期限、利率等条件归还借款的协议。

本借款合同知识要点旨在帮助双方明确借款合同的各项内容,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二、合同主体1. 借款人: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等基本信息。

2. 贷款人:公司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地址等基本信息。

三、借款金额及用途1. 借款金额:明确借款人民币的具体数额。

2. 借款用途:借款人需明确借款的具体用途,并承诺按照约定使用借款。

四、借款期限1. 借款期限:明确借款的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2. 还款期限:借款人应在约定的期限内归还借款。

五、利率及还款方式1. 利率:借款利率按照双方约定执行,可以是固定利率或浮动利率。

2. 还款方式:借款人可以选择等额本息、等额本金等还款方式,并按月/季/年等周期进行还款。

六、保证与担保1. 保证:借款人需提供有效的保证,如质押、抵押或第三方保证等。

2. 担保物:担保物的权属、价值及处置方式等需明确约定。

七、违约责任1. 借款人未按约定还款的,需承担违约责任,包括罚息、滞纳金等。

2. 贷款人未按约定提供借款的,也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 合同变更: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的相关内容。

2. 合同解除:在约定的条件下,双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解决1. 双方因执行本合同产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在争议解决期间,双方应继续履行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十、其他条款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一份。

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以下为贷款人填写)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 附件:1. 借款人身份证复印件2. 贷款人营业执照复印件3.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注意事项:一、双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确保在双方充分理解的基础上签订合同。

2024版民法典中有关借款合同的规定

2024版民法典中有关借款合同的规定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2024版民法典中有关借款合同的规定本合同目录一览第一条:借款合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定义1.2 适用范围第二条: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2.1 资格要求2.2 条件规定第三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3.1 权利3.2 义务第四条:借款金额、期限和利率4.1 借款金额4.2 借款期限4.3 贷款利率第五条:借款的用途和还款方式5.1 借款用途5.2 还款方式第六条:担保措施6.1 担保方式6.2 担保物权第七条:违约责任7.1 借款人违约7.2 贷款人违约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8.1 协商解决8.2 调解解决8.3 仲裁解决8.4 法律途径第九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9.1 变更条件9.2 解除条件第十条:合同的生效、终止和延续10.1 生效条件10.2 终止条件10.3 延续条件第十一条:合同的履行期限和地点11.1 履行期限11.2 履行地点第十二条:合同的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第十三条:合同的继承和转让13.1 继承规定13.2 转让规定第十四条:其他条款14.1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14.2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借款合同的定义及适用范围1.1 定义本合同是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就借款人向贷款人借入资金,并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的协议。

1.2 适用范围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借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因借款行为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条:借款人的资格和条件2.1 资格要求借款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还款能力和信誉,并同意接受贷款人的审查。

2.2 条件规定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真实、完整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资料,并接受贷款人的调查和审查。

第三条:贷款人的权利和义务3.1 权利贷款人有权依据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提供贷款,并要求借款人按期归还本金和支付利息。

3.2 义务贷款人应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提供贷款,并依法保护借款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款合同条例(共)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借款合同条例(共)

借款合同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借款合同当事人的行为,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境内的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之间订立的借款合同。

第三条借款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四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合同进行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

第五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履行债务,维护合同安全。

第二章合同当事人第六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包括借款人和出借人。

第七条借款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具有合法的借款用途。

第八条出借人应当具备合法的资金来源,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第九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应当如实告知对方与合同有关的重要事项,不得隐瞒或者提供虚假信息。

第十条借款合同当事人有权了解合同履行情况,要求对方提供相关资料和说明。

第三章合同内容(一)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二)借款金额、币种、用途;(三)借款利率、计息方式、还款期限;(四)还款方式、还款计划;(五)担保方式、范围、期限;(六)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九)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二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需要约定利息、费用、保证金等事项。

第十三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担保方式,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

第十四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还款方式,包括一次性还款、分期还款等。

第十五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合同解除、终止的条件和程序。

第十六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违约责任,包括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第四章合同履行第十七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金额、方式还款。

第十八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第十九条出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方式提供借款。

第二十条借款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纳税,办理相关手续。

借款合同 法考 考点

借款合同 法考 考点

借款合同法考考点《借款合同:法考中的“常客”》在法考的“江湖”里,借款合同那可是个必须要重视的考点,就像打游戏里经常出现的小BOSS,虽然单个看起来没那么恐怖,但你要小瞧它,保准吃大亏。

借款合同首先的一个考点就是它的成立与生效。

一般来说,咱们想到借款合同,就觉得一方给钱,一方收钱,合同就成了呗。

嘿,这里面可大有文章。

像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要是没有约定利息的,那就视为无息借款,这就像是朋友之间“帮个忙,借你点钱应急”,哪里还好意思要利息呢?而且呀,这类借款合同可讲究了,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才生效,没给钱之前,光有个借条可不能说合同就已经生效得死死的了。

这就像是你答应卖给别人宝贝,但宝贝还在自己口袋没给人家呢,交易就不能算彻底完成。

再说说借款利息吧,这也是个考点陷阱满满之地。

法律对利息有限制哦,那利率可不是随随便便就可以定得很高很高的。

要是过高,就变成所谓的“高利贷”了,而高于法定上限的利息部分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这感觉就像是有人想在合同里玩“小把戏”多捞点钱,但法律这个“严师”可不会允许呢。

借款合同中的违约条款,也是法考很好出题的地方。

借了钱不还怎么办?逾期利息怎么算?这些问题啊,就像是一场借贷拉锯战中的“规则书”。

有些借款人就像牛皮糖一样,还钱的时候拖拖拉拉,这时候贷款人就可以依据违约条款维护自己的权益。

而且在法考里,借款合同和其他知识点还有牵连呢。

比如说担保制度,很多时候借款会伴随着担保一同出现,什么抵押啦、质押啦,保证啦。

这就好比借款这个“主角”带着一群“小跟班”出场。

借款合同是原因关系,担保则为这个主要的债权债务保驾护航。

说不定一道大题里就把借款合同和担保融合在一起考,就像一道“混合菜系”的大餐,你得一一区分明白每个菜系的特色(考点)。

对于备考法考的我们来说,借款合同这个考点别看它好像日常常见,觉得特别容易理解,但是在考试里的坑就像地上小小的陷阱被草遮着一样,稍不注意就掉进去了。

所以必须把每个知识点细节,像什么合同形式、还款方式、特殊主体间的借款,都要拿捏明白。

借款的法律规定和约束

借款的法律规定和约束

借款的法律规定和约束借款是人们生活中常见的金融活动之一,但在进行借款时,需要遵守一系列法律规定和约束。

本文将就借款的法律规定和约束进行探讨,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知识。

首先,就借款的法律规定而言,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七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贷人支付一定金额的资金给借款人,借款人收受资金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相应的款额的合同”。

这一法律规定明确了借款合同的基本内容和要求,双方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内容进行约定和履行。

其次,借款还需遵守一些特定的约束。

比如,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应当明确列明借款金额、利率、还款期限等重要内容,并签订书面合同,保留双方的权益。

另外,在借款合同中,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履行合同义务,不得私自修改合同内容或违规操作,以确保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

此外,在借款中,还需注意几点法律规定。

首先是逾期利息问题,贷款人应当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履行还款义务,逾期未还款的,需要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相应责任。

其次是提前还款问题,借款人可提前还款,但需支付提前还款违约金,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最后是债权转让问题,借款人不得擅自将债权转让给第三方,否则贷款人可要求提前还清债务或解除合同。

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和贷款人应当严格遵守以上法律规定和约束,确保双方合法权益。

同时,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慎重考虑各项内容,并妥善保管合同文件,以免发生纠纷。

借款是一项金融活动,需要双方慎重对待,遵守法律规定,保障自身权益,共同维护金融市场秩序,促进经济发展。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对读者有所帮助,谨此提醒。

借款合同知识汇总2024年版7篇

借款合同知识汇总2024年版7篇

借款合同知识汇总2024年版7篇篇1一、前言随着经济的发展和金融市场的繁荣,借款合同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为了更好地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公众的合同管理意识,本文旨在为读者提供一份关于借款合同的全面知识汇总。

以下内容为对借款合同相关知识的详细解读,包括合同的定义、要素、签订流程、履行要点以及常见风险与应对措施等。

二、借款合同的定义与要素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借款,出借人同意并据此达成的书面协议。

其主要要素包括:1. 当事人信息:借款人、出借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

2. 借款金额及货币种类:明确借款的具体数额以及使用的货币种类。

3. 借款期限:包括借款的起止日期和还款的具体时间。

4. 利息及利率:约定借款是否计息及利率标准。

5. 还款方式:约定还款的具体方式,如等额本息还款等。

6. 违约责任:约定违反合同约定的责任及处理方式。

三、借款合同的签订流程1. 双方协商合同条款;2. 起草借款合同;3. 双方签署合同;4. 合同备案(如有需要);5. 履行合同义务。

四、借款合同的履行要点1. 借款人应按时还款,遵循约定的还款方式;2. 借款人应支付约定的利息;3. 出借人有权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4. 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应协商解决。

五、借款合同的风险及应对措施1. 风险:合同条款不明确。

应对措施: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约定各项条款,确保无歧义。

2. 风险:非法借贷。

应对措施:确保借款用途合法,利率不超过法定标准。

3. 风险:借款人违约。

应对措施:约定明确的违约责任,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

4. 风险:合同诈骗。

应对措施:谨慎选择借款人,核实借款人信息,必要时可要求提供担保。

六、法律知识普及1. 借款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成立的借款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遵守。

2.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合同内容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

3. 合同的诉讼时效:如发生纠纷,应在法定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

4. 合同的公证与见证:根据需要,借款合同可以选择公证或见证,以增加合同的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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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一、借款合同概念和法律特征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提供借款的一方,称为贷款人,也可以称为出借人。

借款合同的标的物仅限于货币,因此借款合同只是借贷合同的一种。

借贷合同是指出借人将一定数量货币或者实物借给借用人处分,借用人依照约定返还同种货币、实物的合同。

也就是说,借贷合同的标的物除了货币以外,还包括实物。

借用人返还的货币或者实物,已经不是原物了,而是同种物。

这是借贷合同区别于借用合同、租用合同的标志。

1、借款合同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借款合同转移标的物所有权还是处分权?实际上,借款是一种消费借贷,出借人并不是依据所有权要求返还货币和利息,而是依据债权要求返还货币和利息。

借款合同只能是转移所有权的合同。

2、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在借、贷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时合同成立、生效。

由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经常具有互助性质,多为无息借贷。

所以《合同法》第210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也就是说,贷款人与借款人就借贷达成合意后合同成立,自提供借款时合同生效。

这里的提供借款,不是合同的成立要件,而是合同的生效要件。

3、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

借款合同分为有偿合同(有息)和无偿合同(无息)。

这一般没有争论。

但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还是单务合同?在这个问题上,理论上的理解稍显得混乱。

有的专家认为借款合同是单务合同(这是从台湾传来的观点),因此不能适用履行抗辩的规则。

对于一个有偿的借款合同来说,贷款方要支付交付款项,转移标的物(货币)的所有权,这是义务。

借款人除了还款是义务以外,支付利息,转移利息(货币)的所有权更是应当毫无疑问的义务,因为支付利息是贷款人的对价。

双方的义务成对价关系是典型的双务合同(参见第一章合同的分类)。

对于无息借款合同来说,一方要提供货币,另一方要归还货币。

这还是双务合同。

但是,借款人归还贷款的义务,不是对价,因此,无息借款合同是不真正双务合同(不典型双务合同)。

借款合同也可以适用履行抗辩的规则。

比如银行在信用贷款(无担保贷款)中,发现借款人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或者丧失了信用,可以行使《合同法》第68条规定的不安抗辩权。

二、借款合同的分类第206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借款合同按照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和以非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

1、金融机构的借款合同。

以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又称为信贷合同。

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

法律、法规对信贷合同要求比较严格。

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有偿合同、诺成合同,并且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197条规定:"借款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借款利率不能自由确定。

对利率的确定,《合同法》第204条规定:"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

"2、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

我国目前禁止非金融企业之间的借贷。

因这类借款纠纷诉至法院的,法院均认定合同无效,判令借款人返还本金,对利息不予保护。

三、借款合同内容(一)贷款人的义务和权利1、足额、按期提供贷款。

(1)足额的要求。

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

应当注意:贷款人预先扣除利息,等于没有按约定的数额提供借款,因此借款人可追究贷款人的违约责任。

(2)按期的要求。

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造成借款人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保密的义务。

贷款人有机会了解到借款人的商业秘密。

如在合同订立时,贷款人要了解借款人的资力。

这就很可能涉及借款人的商业秘密。

再如,《合同法》第202条规定:"贷款人按照约定可以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这种检查、监督也很难回避借款人的商业秘密,贷款人自应保密。

否则构成侵权责任,也可构成违约责任。

3、解除权。

这是在借款人不按用途使用时的救济手段。

是否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关系到借款的安全,借款用途不同,借款人的偿付能力会受到影响。

《合同法》第203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第三条借款方愿遵守贷款方的有关贷款办法规定,并按合同规定用途使用。

否则,贷款方有权停止发放贷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发放的贷款。

对违约部份,按规定加收________%利息。

(二)借款人的义务1、借款人在订立合同时的告知义务。

《合同法》第199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2、按照约定提供担保。

《合同法》第198条规定:"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

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商业银行法》第36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借款人应当提供担保。

商业银行应当对保证人的偿还能力,抵押物、质物的权属和价值以及实现抵押权、质权的可行性进行严格审查。

经商业银行审查、评估,确认借款人资信良好,确能偿还贷款的,可以不提供担保。

"不提供担保的贷款,称为信用贷款。

商业银行不得向关系人发放信用贷款。

关系人是指:①商业银行的董事、监事、管理人员、信贷业务人员及其近亲属;②以上所述人员投资或者担任高级管理职务的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四)借款方有义务接受贷款方的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计划执行、经营管理、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

3、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的义务。

一般地说,是否按用途使用,涉及交易安全。

如将流动资金贷款用于倒卖股票,就会危及贷款人的利益。

当前,出现了无用途借款。

亦即在签订借款合同时,不规定特定的借款用途,这适用于小额借款,不宜用于大额借款。

以非金融机构为贷款人的借款合同,也可以不约定借款用途。

4、按期、足额支付利息。

《合同法》第205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关于利息的支付期限,有几个递进的层次:第一,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

第二,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61条予以确定,这种确定,可以是当事人的协商一致补充,如果当事人未能协商一致,或者不愿进行协商,由法院或者仲裁机关确定。

第三,按照《合同法》第61条不能确定的,以1年作为计算支付利息的时间段。

比如,借款期限是6个月,则在借款到期时返还本金并同时支付利息;借款时间是1年零6个月,则在届满1年时候支付一次利息,在1年零6个月返还本金的同时再支付一次利息。

5、返还本金借款到期后,借款人应当返还本金。

《合同法》第207条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如果当事人未约定借款期限,贷款人可以随时要求返还,但是应当给借款人以必要的准备时间。

6、提前还款时利息的计算本合同首期还款日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还款金额为____________元,剩余款项分____________月偿还(具体还款日期及金额详见还款计划表)《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提前偿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根据《合同法》第71条第1款规定:"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据此,对于有利息的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因为提前偿还,就意味着少收利息。

拒绝提前履行是一项权利,当事人也可以放弃行使这种权利。

实践中有的金融机构与借款人约定,提前还款要支付违约金,这种约定是有效的。

交叉违约条款:凡乙方对除本贷款之外的其他债务有违约行为,或其他债务已经(或可以)加速到期,或乙方经司法程序宣告破产或乙方承认无力清偿已到期债务,或将其财产让与给其他债权人,则均被视为对本合同同时违约,本贷款亦须同时(以同等比例)加速到期受偿或同时(以同等比例)分配乙方的让与及清偿财产。

四、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指当事人都是自然人,这种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的性质,因此《合同法》第211条第1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正是因为自然人之间的借款的互助性质,当事人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无须经过《合同法》第61条规定的补缺程序,直接确定为不支付利息。

在通常情况下,往往需要经过补缺程序。

《合同法》第211条第2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1981年8月发布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包括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五、借款合同的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之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

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注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若干问题的解释》,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履行期限作了变动,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为原合同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期间。

也就是说,借款合同的展期,虽未经保证人同意,但保证人并不必然免责。

展期的期间过长,超过了保证期间,保证人自然免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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