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工会劳模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劳模管理办法
公司工会劳模管理办法

CTH/QEO/JL-GH-17

四川天华股份有限公司

先模管理办法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先模在公司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投身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公司先模的评选、表彰和市级及其以上先模的管理工作按本办法执行;全国、全省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1.3 本办法适用于天华公司所属各单位。代管单位可参照执行。

2 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2.1 公司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公室是公司党委、行政和工会领导下的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机构(以下简称评选办公室),由工会、劳动人事部等部门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2.1.1 审定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公司劳动模范总体工作方案;

2.1.2 审核授予或者取消公司劳动模范称号的对象有关情况;

2.1.3 审核全国、省、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有关情况;

2.1.4 研究制定公司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

2.2 公司先模评选设办公室为其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地点设在公司工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2.2.1 负责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的具体组织工作;

2.2.2 指导、协调和处理公司劳动模范日常管理工作;

2.2.3 完成评选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

3.1 公司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与每年召开的职工代表大会同期进行。如遇特殊情况,经评选办公室研究并报公司党委、行政决定,可适当提前或推迟。

3.2 劳动模范推荐评选的原则:

3.2.1 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经营和管理工作;

3.2.2 按照民主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自下而上推荐;

3.2.3 管理与生产相结合,以生产一线为主,兼顾各工种。

3.3 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的程序。

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原则上在公司劳动模范中产生,具体推荐评选程序按上级规定执行。

3.3.1 公司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程序:

3.3.1.1 基层单位推荐人选,须经各班组和党支部、分工会讨论通过。

3.3.1.2 公司评委会办公室汇总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上报公司评委会。

3.3.1.3 公司评委会审定公司劳动模范表彰名单,公示后报党委批准,并由党委、行政、工会命名表彰。

3.4 公司劳动模范每年评选3~6名,公司先进集体每年评选3~5个,公司先进班组、先进工作者按百分比下名额。

3.5 公司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的经费,由行政拨款奖励。

4 奖励与待遇

4.1 对劳动模范的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

全国、省劳动模范的奖励按照上级规定执行。公司劳动模范由党政工颁发荣誉证书。公司劳动模范命名表彰大会表彰的公司劳动模范,由公司行政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5 取消荣誉称号

5.1 劳动模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荣誉称号:

5.1.1 用虚假事迹骗取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

5.1.2 因触犯刑律,受到刑事处罚的;

5.1.3 因犯严重错误,受到行政开除留用、开除公职或留党察看、开除党籍处分的。

5.2 取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程序。

取消全国、省、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按照上级规定的程序办理。

取消公司级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程序为:由所在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比照推荐评选程序逐级上报,经公司评选办公室审查,公司评委会审核,报党政工批准。

5.3 被取消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由公司评选办公室收回其荣誉证书,并终止其享受的劳动模范一切有关待遇。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文档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文档 Labor union work management measures document

工会工作管理办法文档 小泰温馨提示:规章制度是指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 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本文档根据规则制度书写要求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修改调 整修改及打印。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工作,更好的维 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职工与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实现工会工作的民主化、制度化,围绕公司的中心任务,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理论和“三个代表”重 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工会的社会职能,表达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团结和动员员工努力工作,促进企业的稳步发展。 第三条工会的基本任务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对职工进行民主管理和宣传教育, 加强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职工的主人翁精神,为企业发展做出更大的奉献。 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劳动竞赛活动,总结推广生产经验。

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了解职工的政治工作及思想动态,及时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密切联系职工,为职工办好事、办实事,解决职工的后顾之忧。 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协助公司做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障工作。 组织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建立健全民主制度,积极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工作。 关注职工业务特长的发挥,协助公司开展职工教育培训、劳动保护、技术创新、企业文化建设等工作。 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以人为本,开展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 第四条工会组织建设 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协调劳资关系,完善管理制度,推动企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做到“用得合理,群众满意”,更好地为职工群众服务,为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会计制度改革的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1.坚持经费独立管理原则。要独立建立银行帐户,实行单位核算。根据审定的预算,工会经费开支,由工会主管财务主席“一枝笔”审批。 2.坚持遵纪守法原则。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规定和开支范围、标准,认真执行工会财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3.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基层工会经费应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 4.坚持预算管理原则。一切费用均应纳入预算,并按上级工会要求,认真编报和执行。 5.坚持勤俭节约原则。要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节约开支,依靠职工用好经费,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6.坚持民主管理原则。要定期公布帐目,接受会员监督和经审会审查。 7.坚持为职工服务原则。工会经费不得用于非工会活动的开支;

不得支付社会摊派或变相摊派的费用;不得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二、工会经费开支范围 1.会员活动费。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集体活动及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如会员活动日、郊游活动、联欢会、参观、电影、舞会、游园以及其他集体活动的费用等。 2.职工活动费。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娱、体育、宣传活动以及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 职工教育方面。用于工会举办的职工教育、业余文化、技术、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职工教育所需资料、教师酬金;优秀教师、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工会为职工举办政治、科技、业务、再就业等各种知识培训等。 文体活动方面。用于工会举办职工业余文艺活动、节日联欢、文艺创作、美术、书法、摄影、展览;文体活动所需设备、器材、用品购置费与维修;文体汇演、比赛奖励;以及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误餐费、夜餐费等。 宣传活动方面。用于工会组织政治、时事、政策、科技讲座、报告会的酬金;工会组织技术交流、职工读书活动以及举办展览、黑板报等所消耗的用品;重大节日工会组织活动的宣传费;工会举办图书馆、阅览室、读报组所需图书、报刊以及工会广播站的消耗用品费等。 其他活动方面。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会开展的其他活动的费用。如: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补助等。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尊重劳模、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树立劳动最光荣、劳动最崇高、劳动最伟大、劳动最美丽的观念,发扬工人阶级的伟大品格,用先进思想、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职工,规范劳动模范的培养、选树、表彰和管理程序,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劳动模范是企业的栋梁、职工的楷模,是促进企业创新发展的领跑者和持续发展的实践者,是各项工作的骨干力量。 第三条劳动模范的培养、评比、表彰、管理,坚持基层推荐、民主评选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突出实绩的原则;坚持精神激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工会作为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做好劳模培养、管理和劳模事迹的宣传工作,组织好劳模的评比、表彰工作。 第五条推荐工办、省部级劳模和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全国劳模时,原则上在公司劳模中产生。 第二章劳模条件 第六条模范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按公司的各项制度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成为遵章守纪的模范。 第七条积极参与企业各项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全面履行了承担的工作职责,创造性地完成了承担的本职工作任务和关、重、急、险任务,在提升企业战略地位和市场地位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第八条立足本职、勤奋敬业、乐于奉献、勇于创新、敢挑重担,以主人翁的工作姿态和忘我的进取精神,在双增双节、提高质量、确保安全等工作中做出了显著业绩,质量、产量、成本、消耗等重要考核指标在企业处于领先地位;在降低成本、占领市场、开发新产品、应用新技术、创造新经验、推广先进操作法等方面,有突破性进展和重大成果。 第九条在企业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中做出重大业绩者。 第十条考核期内无质量、安全、机损事故,无违规违纪现象。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十一条依照劳模条件,各单位原则上在采用公开竞争的基础上,按照民主程序,由职工充分讨论,反复酝酿,推荐劳模候选人。严禁包办代替或弄虚作假。 第十二条劳模候选人确定后,要统一填写劳动模范推荐表,向公司劳动竞赛办公室推荐,由竞赛办进行汇总、审核。 第十三条竞赛办提出年度劳模表彰名额,根据各单位推荐意见和劳模候选人的事迹材料,在充分听取职工意见、核实上报材料的基础上,依照凭实绩、重贡献的要求,提出劳模人选。 第十四条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听取竞赛办的评比推荐情况工作汇报,各位委员在充分发表意见和讨论的基础上审定,最后报请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第四章表彰奖励 第十五条对被评选为劳模的职工,由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授予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会经费是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取得的,它的来源的合法性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涉。下面是收集的关于工会经费管理的相关办法,供大家查阅!行政事业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一、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勤俭节约的有关规定和全国总工会《关于加强工会经费财务管理和审计监督切实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的通知》精神,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切实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合理有效地使用资金。 要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工作和职工群众服务的方向,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群众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基层工会的经费收支管理,要贯彻以下原则: (一)遵纪守法原则。 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二)依法获取原则。

基层工会的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三)经费独立原则。 基层工会要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四)预算管理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各项支出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五)服务职工原则。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六)勤俭节约原则。 基层工会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七)民主管理原则。 要依靠职工和工会会员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职工和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基层工会的各项经费收入,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得。

某矿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信息工作的意见【可编辑版】

某矿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信息工作的意见 某矿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信息工作的意见 某矿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信息工作的意见某矿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会信息工作的意见各井工会、各车间工会: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期工会信息工作,提高工会信息工作的时效性、针对性和指导性,推进工会信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架起职工群众与党政、工会领导机关沟通的桥梁,更好地为各级领导获悉实情、制定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信息员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工会信息网络 (一)各基层单位工会要建立信息工作站,选配热爱工会信息工作同志做为工会信息员,车间工会主席负责。 (二)矿工会信息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收集、综合、分析、编辑加工、传递、反馈、储存本级工会信息,为本级工会领导服务;按要求及时向同级党政领导机关和上级工会报送信息;组织、监督、指导下属工会的信息工作,并向下属工会通报有关信息。 (三)矿工会办公室建立信息报送平台,电子邮箱是: 二、严格规范工会信息管理工作,确保信息渠道畅通 (一)各车间工会要高度重视工会信息工作,统筹安排,纳入目标管理,落实到人,为搞好工会信息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二)各车间工会信息员应按上级工会信息需求和自己的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收集信息,坚持实事求是,既报喜,又报忧,对重要

的信息资料,必须进行调查核实,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注意信息的时效性、完整性。必须报送的工会信息内容包括: 1、各级党政重大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和职工群众的反映,各单位贯彻党政决策的重大举措和职工群众的呼声。 2、上级工会领导检查本单位工会工作时发表的重要讲话,对工会工作的重要指示,本单位党政领导围绕中心工作,对工会工作发表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3、上级工会重要会议精神、决定、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遇到的问题及对策建议,各基层工会主要工作部署和进展情况;各级工会结合自身实际在探索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新路子过程中遇到的新问题、提出的新思路、创造的新经验、运用的新举措、取得的新成效。 4、在推进创业发展过程中,企业改革的进展情况,涉及职工利益的改革措施和政策的实施情况及职工的反映;职工群体的思想动态,一个时期内职工群众在就业、分配、社会保障、职业安全卫生等方面反映较为强烈的突出问题;职工队伍稳定工作中存在的值得重视的某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5、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重要举措、重要情况;在贯彻实施《劳动法》、《工会法》、《省实施工会法条例》以及协调劳动关系、推进工会各项重点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总结的新经验;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突出事例及处理结果。 6、集体上访、请愿、游行、罢工、械斗等职工突发性事件和重大恶性事故、重大自然灾害、严重疫情及非法组织活动等。 7、其它重要的社会动态和社情民意。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完整资料).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3工会经费的来源 3.1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3.2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10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4.1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4.2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5.1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5.2人力资源部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5.3工会财务审批与作业; 5.4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6经费使用范围 6.1结婚、生育礼金 6.2住院慰问金 6.3丧亡慰问金 6.4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6.5员工困难补助费 6.6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集团公司劳模先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QEO-J-GH-2012-1 集团公司劳模先进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和规范**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劳动模范、先进集体、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劳模先进在集团公司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中的带头、骨干和桥梁作用,进一步激发全体员工投身服务保障和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创造性,根据国家、省、民航局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所称劳模先进包括各级劳动模范和各级各类先进荣誉获得者。其中,劳动模范是指在集团公司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经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评选推荐的,以国务院、山西省委、省政府等名义命名表彰的先进个人和先进单位(集体)。 1.3 集团公司劳模先进的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按本办法执行;全国、全省劳模先进的推荐、评选、表彰工作,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1.4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大单位、各分(子)公司、机关各部(室)。 2 工作机构及主要职责 2.1 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是集团公司党委、行政和工会领导下的劳模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工作机构,原则上由集团机关各部室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 2.1.1 审定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集团公司劳模先进总体工作方案; 2.1.2 审核授予或者取消集团公司劳模先进称号的对象有关情况; 2.1.3 审核全国、省劳模先进推荐人选有关情况; 2.1.4 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劳模先进评选表彰管理工作的有关政策,指导和协调有关工作。 2.2 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办公室为其日常工作机构,办公地点设在集团公司工会办公室。其主要职责是: 2.2.1 负责劳模先进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的具体组织工作; 2.2.2 指导、协调和处理集团公司劳模先进日常管理工作; 2.2.3 完成集团公司劳动竞赛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3 推荐评选和命名表彰

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最新)

办公【2016】第072号 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1、目的 为加强对公司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明确工会经费的开支范围、开支标准、审批程序和批准权限,管好、用好工会经费,使工会财务工作适应工会工作全面开展,更好地面向基层,为员工群众服务,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会成员(实习、试用职工除外)。 3、工会经费的来源 公司拔交经费:公司按照国家工会有关规定额度,按照全部职工上月工资总额的2% 向工会拨缴经费,其中40%上缴上级工会,60%留存公司工会使用,每月将经费直接划转入公司工会银行帐户。 工会会员交纳的会费:结合工会法及公司职工工会情况,工会会员(职工)按照规定每月缴交会费统一为3元/人(实习、试用期员工除外),此款项将直接从工会会员每月的工资中扣除。 4、工会经费的使用与管理 工会开设银行帐户,由工会财务统一建立工会帐务和管理,包括工会经费现金管理、工会日常报销帐务。 工会经费使用需要经过一定的审批程序和符合规定范围内才能使用。 5、职责 员工提报申请或由工会干事统一办理;

办公室审核确认是否在职员工,且其申报事宜是否符合发放规定; 工会财务审核; 工会主席审批,超出工会经费使用范畴的,报请总经理审批。 6、经费使用范围 结婚、生育礼金(国家规定的合法范围内) 住院慰问金 丧亡慰问金 员工活动经费:工会组织会员开展各种集体活动,丰富员工精神文化生活,如文体活动。 员工困难补助费 工会其他开支:报刊、书籍、工会会员培训教育活动费用,工会活动和工会会员关怀所产生的交通费。 7、经费标准

不在此表中的其它如活动经费、困难补助等,标准由工会主席召集工会主要负责人,在经费范围内给予标准的核定,并由工会干事负责按流程审批。 备注:直系亲属包括员工的配偶、父母及子女。 8、申请流程 结婚礼金及生病、丧亡慰问金由员工本人或其它同事知会工会干事,工会干事获悉相关事件后,统一办理礼金或慰问金申领手续。 工会干事按上述各类礼金、慰问金及其它经费的标准,填写相应的《工会经费申请审批表》,提交工会主席、公司办公室及工会财务进行审批。 工会经费审批通过后,由工会干事负责向出纳领取相应的慰问金或礼金。如需购买礼品、慰问品的,事后向工会财务人员提供相应的票据充帐。 对于每次的经费使用情况,由工会干事负责在《工会经费使用登记表》中进行明细的登记及备案。

首钢总公司工会信息工作实施细则

首钢总公司工会信息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工会信息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第一章信息网络 第一条总公司工会系统建立信息网,总公司工会各部门、各子公司、直属单位、厂矿工会,均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上报信息。办公室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类上报各有关门市部、上级工会和总公司党委办公室。(各重组企业参照本细则,以下同)第二条总公司工会对基层信息工作是业务指导关系,下级有义务为上级捉供信息服务,上级有责任对下级加强业务指导,并有责任向同级党政部门报送信息。 第二章信息员 第三条工会信息员应具备:热爱信息工作,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思想敏锐,敢于坚持原则;有一定的政策水平、综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上级信息部门应保护基层信息员的切身利益。 第四条信息员的职责 (1)准确深刻地理解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落实总公司党委、董事会的各项指示,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和业务素质; (2)广泛联系群众,及时反映企业改制、重组、重大改革事项和工会工作的经验与问题,及时反映职工群众的呼声,意见和要求; (3)积极向上级工会报送信息,按期完成本级或上级工会信息部门委托的调研任务,做到及时沟通。

(4)严守保密制度,组织观念,党性要强。杜绝知而不报、瞒报等行为。 第五条信息员的权利 (1)参加工会的有关会议,阅读发至本级工会的有关文件,把握党的工作中心和上级精神; (2)在赋予的职权范围内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3)因反馈信息而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有权进行申辩,要求本级或上级工会予以解决。 第三章工作程序 第六条信息收集: 1、在信息收集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全面性、真实性、指导性、针对性、连续性、及时性; 2、收集信息要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的作用,要与调查研究工作紧密结合,加强信息的情况综合。 第七条信息处理 l、及时鉴别出适用对路的信息、分类处理; 2、对适用、准确、时效性强的信息,从速编辑处理; 3、对领导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的初级信息要在进一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的综合性信息; 4、重要信息要求快速、准确、保密; 5、对有领导批转的信息,按批示要求,迅速传达到有关部门,并对其跟踪报告处理结果;

基层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XXXX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会经费管理,充分发挥工会经费服务工会工作和服务职工会员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以及上级工会相关规定和院财务制度等,结合本单位工会实际,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工会经费是指《工会法》及有关政策规定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按收入来源分主要有:会员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行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等。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级工会及所属各分会。 第二章遵循原则 第四条工会经费使用应遵循“遵纪守法、依法获取、经费独立、预算管理、服务职工、勤俭节约、民主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中央规定、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依法获取原则。各项收入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规定,依法获取。 3、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单独开设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各项开支由分管财务主席一支笔审批。 4、预算管理原则。各项收支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按照全国总工会《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优化支出结构, 集中财力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要贯彻中央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要求,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 7、民主管理原则。定期公布账目,实行民主管理,接受工会会员监督以及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三章开支范围 第五条开支是工会为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所发生的资金费用支出。主要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其他支出等。 职工活动支出,是工会为会员和其他职工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发生的费用支出,主要是开展以上活动所需的教材、教学、消耗用品费用,课酬费、优秀学员奖励费、设备器材和用品购置维修费、文体活动奖励费等。会员交纳的会费应全部用于会员活动支出。 维权支出,是工会直接用于维护职工权益所产生的支出费用,主要包括开展职工劳动及职业安全保护费用、困难职工帮扶费用、节日送温暖费及参与企业民主管理费用支出等。 业务支出,是工会培训工会干部、职工代表、工会积极分子,加强自身建设及开展业务工作发生的支出,主要包括培训费、会议费、表彰奖励费、劳动竞赛费用、合理化建议费用、办公差旅费等支出。 资本性支出,是工会从事建设工程、购买设备工具、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发生的费用支出,根据全总有关规定,大型开支原则上由行政支付。 其他支出。除上述支出外,由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产生的费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1 评选条件和管理原则 1.1 评选条件 1.1.1 劳动模范评选条件。劳动模范应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热爱企业、爱岗敬业、勇于奉献、遵纪守法、廉洁奉公、品德高尚。在生产经营、改革发展、构建和谐中堪称楷模,在“创先争优”活动中业绩突出;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劳动模范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1.1.1 在深化企业改革、推进体制和管理创新、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3 在扭亏脱困、加强管理、降本增效、节能减排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1.1.1.4 在推进技术进步,实现发明创造、应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组织科研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5 在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6 在苦、脏、累、险等艰苦岗位上勤奋工作并做出显著成绩。 1.1.1.7 在促进安全生产、防止重大事故、保卫国家和人民利益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1.8 在其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1.1.2 先进集体评选条件。先进集体应模范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解放思想、勇于创新、完善制度、严格管理、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在推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建设和“创建学习型组织”活动中成绩显著;曾获得下属单位级先进集体或其他相当荣誉,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1. 2.1 领导班子团结,凝聚力强,作风民主,联系群众,清正廉洁。 1.1. 2.2 在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研项目、开拓海内外市场工作中出色完成任务,具有较强市场竞争能力、科技开发能力、抵御风险能力,经济效益显著提高。 1.1. 2.3 在加强职工思想作风、廉政建设,提高职工学习能力、竞争能力和发展能力等方面成效显著。 1.1. 2.4 职工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意识和行为规范,有过硬的技术本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集体有较强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在增强企业的竞争活力方面成绩突出。 1.1. 2.5 出色完成任务事迹突出。 1.2 评选表彰劳动模范和先进集体坚持以下原则: 1.2.1 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群众监督。 1.2.2 面向基层、面向生产经营科研一线,突出物质财富、经济效益的直接创造者和集体。 1.2.3 坚持标准、严格程序、保证质量。 1.2.4 坚持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以精神奖励为主。

公司工会工作制度

公司工会工作制度 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下面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一篇关于公司工会的工作制度,欢迎大家查看! 一、指导思想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是: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公开办事制度,深化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为主要内容,促进企业的改革、发展和稳定为目的,坚持内容和形式的统一,认真组织职工参与改革和管理,让职工知情、夯实当家作主的基础,听职工议事、疏通当家作主的渠道,请职工监督、尊重当家作主的权利,靠职工发展、发挥当家作主的作用。 二、基本原则 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应坚持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突出重点、分开层次、方便群众、循序渐进、持之以恒、推进企业发展等八项原则。 1、实事求是的原则。公开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准确可信,符合企业实际,注重实际效果。

2、依法办事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法等要符合党的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党的根本指导方针,职工是企业的主人,除法律、法规规定应保密的事项外,凡需发动和依靠职工群众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事项必须公开。 3、方便群众的原则。厂务公开的各类方法、措施应简便、易行、方便群众,为多数职工群众所接受。 4、循序渐进的原则。按照先易后难,先简后繁,循序渐进的思路,逐步健全完善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工作体系。 5、持之以恒的原则。把厂务公开、民主管理作为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每年工作有部署、有检查、有考核、有总结。 6、推动改革和发展的原则。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是一种手段,其目的是为了让职工知处情、议处事、参处政,推动公司发展。 三、公开的内容 1、生产经营管理方面: ⑴发展规划目标和重大生产经营决策。 ⑵改革与管理方案。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下面是带来的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各局工会,各集团、公司工会,各高等院校工会,各直属基层工会,市总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按照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市委十五条实施意见及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经与有关部门沟通,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服务职工 基层工会要把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依法维权、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继续大力推进服务型工会建设,集中力量解决职工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问题。 (二)廉洁办会 基层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廉洁办会工作的实施方案》,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率,严格遵守《通知》中明确的“八不准”。

(三)程序规范 基层工会要在工会经费收支上完善制度,明确标准,规范流程,完备手续,严格执行预算管理。预算须经本级委员会和经费审查委员会通过后,报上级工会批准。 (四)办事公开 基层工会的工会经费年度预算及执行情况要在委员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范围内予以公开。 二、关于奖励 根据《通知》规定,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等活动,为调动职工的积极性可以设立奖励,奖励仅限于: (一)优秀学员(包括自学)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职工教育费”核算。 (二)文体活动的比赛奖励,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三)评选表彰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奖励,在“业务支出—专项业务费”核算。 三、关于补助 (一)文体活动中按规定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夜餐费,不得超过工作餐标准。在“职工活动支出—文体活动费”核算。 (二)会员个人和家庭困难补助,在“维权支出—送温暖费”核算。 (三)对工作业绩突出的非公企业兼职工会干部和工会社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中华全国总工会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 2009年10月28日 为规范和加强基层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充分发挥基层工会为职工服务、为 发展工运事业服务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原则 1、遵纪守法原则。各项经费收支,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所在地方政府和中华全国总工会的有关规定,认真执行工会财务会计制度,遵守财务纪律。 2、经费独立原则。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基层工会,应单独开设银 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3、预算管理原则。工会经费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

理,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执行。 4、依法收缴原则。基层工会应依法收缴工会经费,并按规定留成上缴。 5、服务职工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突出重点,保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 6、勤俭节约原则。工会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经费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职工管好、用好经费,定期公布账目, 实行民主管理,接受会员监督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二、工会经费收入范围 工会经费收入包括: 1、会费收入。指工会会员依照规定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费。 2、拨缴经费收入。指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依照规定向基层工会拨缴的经费,或上级工会委托税务代收后按规定比例转拔基层工会的经费。 3、上级补助收入。指基层工会收到上级工会补助的款项。 4、行政补助收入。指所在单位行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和国家的有关规定给予工会的补助款项。

5、事业收入。指工会附属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事业收入。 6、投资收益。指基层工会对外投资发生的损益,如购买国债或企业债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银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赠收入等。 三、工会经费支出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其他有关文件精神, 应当由各级财政和企业、事业、机关等单位行政方面承担的费用, 不得由工会经费开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基层工会 要按照所在省级工会确定的经费分成比例,及时足额上解经费。留成经费支出包括: 1、职工活动支出。指工会为会员及其他职工开展教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工会慰问职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工会慰问、帮困职工工作,体现公司工会对职工的关心和爱护,不断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创建一个和谐、友爱、进取的职工队伍。根据全国总工会关于开展职工送温暖活动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慰问原则 (一)以人为本原则。工会慰问职工时以精神安慰为主,以适当的慰问品或慰问金为辅。 (二)及时慰问原则。工会对突然遭遇大病大灾、突发事件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的职工给予及时酌情慰问。对职工退休时,按照原有贯例,购买并赠送慰问品等。 (三)定期慰问原则。工会在重大节日集中开展慰问活动,对女职工节日表示祝贺,对全体职工辛勤工作表示节日问候,对特别困难的职工进行帮扶慰问。 第二条慰问职工的范围 公司工会会员(含本单位离退休人员) 第三条慰问职工的条件和标准 (一)职工本人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职工直系家属(父母、配偶、 子女)患重大疾病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1000元。

(二)职工身故,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5000元;职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三)职工因工身亡或因工致五级(含五级)以上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其家庭,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因工致五级以下伤残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根据伤残等级,每年春节前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元至1000元。 (四)职工本人及职工家庭发生意外事故造成重大损 失的,由工会或职工所在部门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2000元。 (五)职工计划内生育、患病住院或须在家病养休息一月以上的,由工会组织慰问看望,一次性发给慰问金600元。 (六)职工过生日,工会每月统一安排一次集体生日,购买人均不超过150元的蛋糕予以庆贺。 (七)职工退休或反聘职工不再聘用的,由工会发放价值300元纪念品1份。 (八)重大节日对职工发放慰问品,慰问标准参照全国总工会及上级工会相关要求执行。 第四条重点帮困的主要对象及补助标准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 第一章工会经费使用管理原则 第一条遵纪守法原则。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的有关规定,依法组织各项收入,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上级工会有关制度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严格工会经费使用,加强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第二条经费独立原则。应依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工会法人登记管理的有关规定取得工会法人资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并根据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设立工会经费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核算。 第三条预算管理原则。应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要求,将工会经费各项收支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工会经费年度收支预算(含调整预算)需经同级工会委员会和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同意,并报上级主管工会批准。 第四条服务职工原则。应坚持工会经费正确的使用方向,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将更多的工会经费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增强工会组织服务职工的能力。 第五条勤俭节约原则。应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奢侈浪费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工会经费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经费使用要精打细算,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提高工会经费使用效益。 第六条民主管理原则。要依靠会员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年度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定期向会员报告,建立经费收支信息公开制度,主动接受会员监督,同时接受上级工会监督,依法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 第二章工会经费管理职责 第七条工会经费收支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经常性收支由工会主席审批。工会重大决策、重大经费开支事项,由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批。

第八条工会设置会计、出纳、稽核各一人,相关人员须具有岗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不能由同一人担任。 第九条办理银行结算的工会社团法人代表印鉴、工会财务专用章及支票分开,由专人保管。 第三章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办法包括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和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应按照《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广东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细则》《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编制《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具体要求如下: (一)预算编制要根据上级工会的要求,结合本年度工会工作的计划,以本年度预计收入为基础,根据“统筹兼顾,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的原则编制。 (二)预算要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三)拨缴经费收入预算,要在预算编制说明中,列明职工人数、年度工资总额、应缴工会经费数、地税代收返还本级工会经费比例及返还的经费数额。 (四)预算支出的编制,要坚持勤俭节约,体现工会工作特点,要优化经费支出结构,把资金使用的重点安排在组织职工活动、维护职工权益和为职工服务方面。“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四项金额合计,原则上不低于本年度支出总额的80%。 (五)对上级工会给予的各专项补助,必须专款专用,在规定时间内使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规章制度发布通知 (2014版第210号)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已于2014年11月14日通过公司制度建设领导组审批,现予发布,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签发人:郭守国 2014年11月14日

规章制度控制表 制度 名称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版本起草人部门 主任 制度建设 办公室 分管领 导审核 制度建设 领导小组 签发人 是否 修订 签发 日期 下次评 审日期 2014 何枫王悦刚全体成员王超全体成员郭守国- 2014.11 2015.11 此 次 修 订 的 主 要 内 容 解释 部门 政工部(工会办)

实施 及完 工团管理善执 行人

石家庄东方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 表彰管理办法(试行) (政工【2014】第34号) 1 目的 按照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工作方针,充分调动公司系统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进一步规范公司系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全面加强职工队伍建设,促进公司系统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政治文明协调发展。 2 适用范围 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位。 3 职责 3.1 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审委员会 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评选表彰管理工作在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由评审委员会(简称“评审委”)负责,对公司本部及所属各单

位推荐对象进行审核。主任由公司工会主席担任,成员由公司本部各部门负责人担任。 3.2 政工部(工会办) 评审委办公室设在公司政工部(工会办),负责公司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表彰管理工作。 3.3 各单位 3.3.1 根据公司要求,推荐申报公司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工作。 3.3.2 结合本单位需要,开展本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 3.3.3 注重从基层和生产经营管理一线培养、选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3.3.4 通过地方政府或行业申报获得的市级及以上集体和个人荣誉,报公司工会备案。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法

行政单位工会经费管理办 法 篇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试行) 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办法 (试行) 为加强我局工会经费使用管理,根据全国总工会、省市总工会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会实际,现就局机关工会经费使用范围管理的相关事宜,制定本办法。 一、政策依据。《工会法》、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总工办发〔2014〕23号)、全总财务部《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工财发〔2014〕69号)、江西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若干意见》(赣工办发〔2015〕8号)、贵溪市总工会转发省总相关文件(贵工字〔2015〕7号)。 二、开支原则。坚持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工作和职工服务的方向,工会经费应当全部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确保工会经费取之于职工用之于职工,把更多工会经费用在职工身上,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让工会经

费真正惠及职工和工会会员,活跃职工文娱生活,凝聚正能量。 三、主要开支。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以下几方面的支出: (一)逢年过节发放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在法定节日可以发放原则上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干部职工必需的一些生活用品等节日慰问品,每位会员年均总额控制在1200元以内。节日慰问品只可从工会经费中开支,不得以现金方式发放。 (二)发放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向会员送生日蛋糕等慰问品,也可发放不超过200元的指定蛋糕店的生日蛋糕券。 (三)职工文体活动经费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工会经费举办文艺汇演、体育比赛及奖励费,文体活动可以以单位名义租用场地;参加体育比赛,如有需要可购买运动服装(人均不超过500元),可对获奖人员予以适当奖励(人均不超过500元)。 (四)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活动相关费用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组织春游秋游活动,应严格控制在单位所在城市,并做到当日往返。确需在外用餐的,可安排工作餐。 (五)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的开支。机关工会可以使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等集体活动,用会费组织看电影时,应

(完整版)工会工作制度汇编

工会工作制度汇编 目录 工会组织管理框架 (1) 工会委员会岗位责任制 (1)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5) 平等协商制度 (5) 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6) 员工意见箱管理制度 (7) 工会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制度 (8) 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8) 厂务公开管理制度 (9)

工会组织管理框架 依据工会章程,经组织研究决定,中铁九局大连分公司资产中心工会共7名成员,分别为工会主席、工会副主席、组织宣传委员、生活委员、财务委员、文体委员、劳动争议调解委员(由工会主席兼任)和女工工作管理委员。 工会委员会岗位责任制 1、工会主席职责 1)工会主席是工会的代表,组织和指导工会所属组织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制定工作计划和发展规划;处理各项重大问题的审议、决定以及决定的贯彻落实。对工会所属组织和成员负有领导、指导、监督、教育的责任。 2)学习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协调工会联合会与各企业工会以及其它组织的关系。 3)代表和维护教会员企业和员工利益,组织企业工会参加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指导工会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 4)组织对任职工会兼职干部和工会会员进行培训。 5)建立健全工会组织机构、组织制度和工作制度。 6)处理与工会有关的各种外部活动和民事关系,维护工会的合法权益。 7)主管工会财务工作,根据财务制度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并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委员会及会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会经费收支使用情况。8)全面履行工会组织的各项任务。 9)完成上级工会组织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工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工会工作,抓好工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组织工会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有关文件,充分发挥工会作为企业与员工、政府与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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