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凤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

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海南农垦设计院三亚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一、 区位、基地特点二、 规划原则、规划指导思想、经济发展方向三、 镇区建设规划四、 村镇体系规划、旅游规划五、 主要设计人员区位:凤凰镇位于三亚市中部,地理坐标为北纬18°18′,东经109°26′。
东邻田独镇,西与天涯镇接壤,南临大海,北靠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
基地特点(二)、交通条件凤凰镇东邻三亚市区,镇区中心至三亚市区10公里,至海口市283公里。
三亚凤凰国际机场在凤凰镇域内,至镇区仅3公里,地理位置及交通条件十分优越。
(三)、自然资源1、土地资源凤凰镇土地面积595平方公里,土地规模为三亚市第二大镇。
其中:村镇土地面积487平方公里,辖区范围内的南岛农场土地面积107平方公里。
2、水资源镇域范围内有主要河流三条,即宁远河、六罗水、水蛟溪。
以及福万水库、水源池水库、汤他水库。
3、矿产资源凤凰镇境内分布有铁矿、大理石矿、水晶矿、金银矿、石英砂矿、花岗岩等。
矿产储量与品位不明规划原则:1、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分期分片、有序开发建设。
2、城镇建设与经济发展相协调,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并举,重视城镇的景观和环境效果。
3、立足规划超前性与可操作性相结合,重视规划结构的弹性。
4、坚持以人为本,创建良好的人居环境的原则。
同时重视城镇历史文脉的延续。
规划指导思想1、以“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通过实施三亚经济发展战略,不断完善与深化凤凰镇的职能与地位。
2、保护生态环境,保护自然景观,确保自然、生态环境良性发展。
提高城镇建设的品位和水平,创造一流的城镇环境景观。
经济发展方向凤凰镇社会经济发展方向总体思路为立足本地区资源,围绕旅游发展城镇经济,现三次产业合理、协调发展。
1、第一产业:发展热作、瓜菜为重点的城郊型农业。
2、第二产业:发挥凤凰镇的区位优势,发展旅游产品的加工。
3、第三产业:形成三亚中部旅游服务基地。
发展旅游商贸、信息等产业。
三亚天涯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亚市天涯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功能定位和规模 (3)第三章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 (3)第四章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4)第五章居住用地规划控制 (6)第六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控制 (7)第七章地下空间规划控制 (8)第八章建筑规划控制 (9)第九章道路与交通设施规划控制 (10)第十章绿地景观规划控制 (12)第十一章河流水系规划控制 (13)第十二章历史文化保护控制 (14)第十三章城市设计引导控制 (14)第十四章场地竖向控制 (16)第十五章市政公用设施控制 (17)第十六章环保控制 (19)第十七章防灾控制 (19)第十八章附则 (20)附录 (21)12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规划目的为指导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镇区的建设,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为天涯镇的开发建设提供立法依据,特编制《三亚市天涯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二条. 规划原则 1. 可持续发展原则随着海南省国际旅游岛战略和大三亚湾发展战略的推进,天涯镇的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的规划文件进行指导。
本规划将承载上位规划可持续发展的思路,将新的发展要求带到天涯镇的实际建设中。
2. 特色精品原则基于上位规划定位和发挥天涯镇区位条件和资源条件的优越性,认识规划区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优势,弘扬大美天涯文化、打造特色街区、发展综合旅游、塑造城镇特色。
3. 法制科学原则本规划通过建立完善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体系,解决天涯镇在城市建设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力图建立科学的、合法的条文法规,严肃而又科学的规划管理体系,以指导今后天涯镇的城市建设。
4. 以人为本原则本规划立足于天涯镇居民的实际需求,对原规划中与现实需求相矛盾的规划内容、建设项目、空间布局等进行调整,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从而实现规划设计与近期建设、远期目标和城市生活紧密相关。
第三条. 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 (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 (3)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2002) (4)《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5)《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2010)(6)《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总体规划》 (7)《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 (8)《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9)《三亚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10)《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11)《三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版》(2011.3) (12)《海南省小城镇规划编制技术导则(试行)》(2011.11) (13)《三亚市现代有轨电车线网方案》(2012.10)(14)《三亚市中心城区与滨海地区停车专项规划》(2012.10)(15)国家、海南省、三亚市城乡规划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划和技术规范第四条. 规划范围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天涯镇总体规划(2012-2020)》确定的天涯镇镇区范围,规划范围东至天涯海角风景区,南至红塘湾旅游度假区和南海,北至西线铁路,规划总用地规模约238.84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228.59公顷。
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公示稿)

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公示稿)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公示稿)三亚市人民政府2011年01月目录1.总则 (2)2.发展目标与策略 (3)3.市域城乡统筹规划 (3)4.滨海地区规划 (8)5. 中心城区规划 (11)6.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17)1.总则1.1编制背景国际旅游岛建设:2009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准《关于推进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发展的若干意见》,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要求三亚在国际旅游岛建设中必须承担先锋的角色与义务。
海南省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城乡一体化发展:根据省委省政府相关文件和相关省域规划要求,在海南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战略部署中,三亚要发挥带头作用,作为推进城乡统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示范区,并进一步强化南部中心城市的职能。
农垦体制改革:2008年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关于推进海南农垦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农垦体制融入地方、管理融入社会、经济融入市场的原则,三亚垦区将纳入三亚市统一规划和管理。
现行城市总体规划2010年即将到期。
1.2指导思想深刻认识三亚区位及资源的独特性和唯一性,认识生态环境是发展的根本,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生态优先、可持续发展。
贯彻国际旅游岛建设思路和精神,按照国际旅游城市建设要求,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旅游及相关产业,明确城乡整体空间结构,合理有序发展。
以人为本,统筹考虑游客等外来人口和本地常住人口需求,改善人居环境,完善公共设施,保障城市发展惠及广大民众。
充分发挥政府职能,强调政府在战略性资源管控、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引导和调控作用,促进城市健康有序发展。
1.3规划期限2008年-- 2020年。
近期为2008年--2015年;远期为2016年--2020年;2020年以后为远景。
1.4规划范围本次总体规划分为市域、滨海地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层次。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湾海坡二线(第六期)40.0608公顷集体土地的通告

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湾海坡二线(第六期)40.0608公顷集体土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亚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6.04•【字号】三府〔2016〕153号•【施行日期】2016.06.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其他规定正文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征收三亚湾海坡二线(第六期)40.0608公顷集体土地的通告三府〔2016〕153号经海南省人民政府同意,海南省国土资源厅(原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以“琼土环资函〔2006〕925 号”文件批准同意征收天涯区(原凤凰镇)桶井村委会凤凰一、二、三等村民小组 40.0608公顷集体土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46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5条和《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以及《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市县征地信息公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琼土环资耕字〔2014〕14号),现将经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被征收土地规划项目:三亚湾新城区开发建设用地。
二、被征收土地四至范围:位于三亚湾海坡二线(第六期)部分地块内(具体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权属单位及面积:天涯区(原凤凰镇)桶井村委会凤凰一、二、三等村民小组集体用地,面积40.0608公顷。
四、征收补偿标准:按照《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关于三亚湾海坡二线(第六期)土地征收及农用地转用手续的复函》(琼土环资函〔2006〕925号)批准的补偿标准对天涯区(原凤凰镇)桶井村委会凤凰一、二、三等村民小组40.0608公顷集体土地进行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青苗补偿标准:按《三亚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亚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规定〉的通知》(三府〔2011〕181号)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五、农业人员安置:(一)根据三亚市人民政府有关征地补偿标准规定,一次性拨付土地安置补助费。
三亚市凤凰温泉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亚市凤凰温泉旅游度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方案简介一、规划范围凤凰温泉旅游度假区位于三亚市的中北部,南面紧邻绕城高速公路,距离南面的凤凰国际机场约三公里,距离市区不到15分钟车程,是市区往南岛农场的必进之路。
整个规划面积320.12公顷。
现状区域内北部有德山水库,中部有一个50米的山峰,东面规划区范围外有一处河流,南面有一处已建成的温泉旅游用地。
其它区域现状为林地、草地,地势较平坦二、定位和功能1.总体定位:依托凤凰温泉和自然山水特色,以温泉旅游服务为先导,打造具有海南民族特色,生态型田园温泉旅游区。
2.核心功能:(1)温泉度假功能——温泉SPA、温泉疗养、温泉会所、温泉文化、度假别墅。
(2)商务会议功能——五星酒店、商务酒店、旅游接待、公共服务、商业街。
(3)民俗文化功能——民俗风情街、特色餐饮、凤凰公园。
(4)田园风光功能——田园农家乐、田园风光、特色农业。
(5)运动休闲功能——体育公园、9D高尔夫、极限运动、汽车营地。
三、规划布局1.规划结构“一山一水一林地、两脉双区共发展”一山、一水、一林地:“一山”指基地中部的自然山体,把基地自然的分成两部分。
“一水”指基地北部的德山水库,是基地重要的景观资源。
“一林地”指基地南面的林地,以展现田园风光为主要特征,是体现基地田园风格最重要的标志性景观。
两脉、双区、共发展:“双脉”指基地的两条水系,一条位于中部区域贯穿整个基地,成为基地内部重要的景观水系,另一条位于基地的东北部,是体现基地滨水性重要的景观水系。
“双区”分别指南片以温泉为主题发展的度假休闲区和北片以温泉的水体景观为主题发展的度假休闲区。
“共发展”指基地结合自然的景观资源,形成以温泉疗养、健康保健、休闲度假为依托;商务会议、民俗文化、田园观光、健康运动为特色;可持续发展和生态保护为目标的生态型田园温泉旅游区,并在此基础之上协调区域功能,合理组织交通,提高城市运作效率,美化城市形象,使之成为三亚市旅游接待的新窗口2.功能分区根据旅游区的总体功能结构,形成十四个功能片区。
三亚凤凰水城控制性详细规划

三亚凤凰水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文本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展目标、定位与规模 (3)第三章土地使用分类与控制 (3)第四章地块划分及编码 (5)第五章建筑规划管理控制 (5)第六章道路交通设施控制 (8)第七章公共服务设施控制 (12)第八章城市设计导引 (13)第九章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规划 (15)第十章名词解释 (18)附表 (23)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加强三亚市凤凰水城发展建设的规划管理工作,落实上层次有关规划的要求,提出规划管理及相关的控制标准,促进凤凰水城合理地开发与建设,特编制该文本。
第2条、《三亚市凤凰水城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由文本、图件、说明书三部分构成,文本和图件是三亚市城市规划管理的法定性指导文件,凡在规划范围内进行的各项规划及建设活动,均应遵照本规划执行,下一层次规划也应遵循本规划的原则和具体要求进行编制。
第3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90)2.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年4月1日);3.《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以及相关的规范法规等。
5.《海南省经济特区城市规划条例》;6.《三亚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7.《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1995—2010年);8.《三亚市水务部门对三亚河道要求》(2005);9.《海南省改善城镇环境建设、严格控制建筑密度和容积率的若干规定》琼府[2001]19号文;10.《三亚市城市管理办法》三亚市人民政府1992年;11.《三亚市各类建设项目自备停车位和建筑后退道路红线距离控制指标暂行规定》三亚市人民政府1992年;12.《三亚市山边、河边、海边景观控制管理规定》;13.《三亚凤凰国际水城概念规划方案整合》;14.海南省建设厅文件(琼建规函[2006]51号);15.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文件(琼土环资函[2006]195号);16.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文件(环评告知书[2006]132号);17.三亚市规划局文件(三规函字[2006]85号);18.《三亚西河河道整治规划》;第4条、本规划经三亚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由三亚市规划局负责组织实施,解释权属三亚市规划局。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城乡医 疗卫生
七个一 体化
公共交 通
教育事 业
公共文 化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1 背景研究
1.2规划背景——《三亚市温泉度假旅游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9种功能分区
• 田园观光区 • 商业民俗文化综合服务区 • 拆迁安置区 • 温泉疗养保健区 • 酒店服务区 • 户外休闲健康运动区 • 度假休闲区 • 滨水休闲区 • 市政功能区
新型城镇化,是以城乡统筹、城 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 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的城镇化,
是大中小城市、小城镇、新型 农村社区协调发展、互促共进 的城镇化。
大中小 城市
新型农 村社区
新型城 镇化
小城镇
新型城镇化要保护农民的农村土地权益,让农民以更公平的方式分享 土地开发的收益;城镇化不是城市的蔓延,而要让城市服务于人民,用高效的城
改造任务:构建以温泉洗浴休闲为核心,绿色骑行的自行车道为纽带,形成蔬菜瓜果 采摘区、特色商业服务区、田园风光游览区、公园广场活动区四大功能区。
序号 1 2 3 4 5 6 7
名称 规划总用地面积 规划改造建筑面积
绿化改造道路 公园
配套商业 果菜采摘园 农业观光园
经济技术指标
计量单位
数值
备注
平方米
2107905.7
市来促进增长。
三亚凤凰岭城边村改造m 三亚凤凰岭水蛟村委会上下乙村城边村综合改造研究报告
1 背景研究
1.1政策背景——海南省层面
海南省提出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应重点发展绿色旅游服务业,同时充分
推进三大产业和谐发展,调整大中小城市(镇)发展模式,谋求新的融资机制从而加 快城镇与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土地流转制度和户籍制度,鼓励城乡居民双 向流动,健全地方政府监督和问责机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建设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调查有关事项的通知
【法规类别】土地使用权出让与转让抵押
【发文字号】三府办[2013]212号
【发布部门】三亚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7.11
【实施日期】2013.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三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土地调查
有关事项的通知
(三府办〔2013〕212号)
河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
根据三亚市城市规划和建设需要,经市政府同意,拟征收河东区临春村部分集体土地,及拟收回河东区辖区内部分国有土地作为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为了做好该项土地调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凤凰路至凤凰岭公园大门段道路工程项目起点与凤凰路和新风路交叉点相接,终点至凤凰岭公园大门。
具体的征地范围四至及坐标详见用地勘测定界图。
用地面积约27998.67平方米(合约41.9980亩)。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款“国家为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给予补偿”和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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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组成
凤凰镇镇区的功能主要包括生活宜居、旅游配套、特色旅游、公共服务、购物餐饮、现代农业等六大功能。
规模控制
规划区总用地面积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附表)
规划范围内建筑总量控制在万平方米以内,其中镇区建筑量为万平方米,村庄建设用地建筑量为万平方米。(附表)
本规划依据现状高压走廊情况,对凤凰镇区高压走廊黑线进行界定,规划将绕城高速公路以南的现状高压走廊实行改线,统一沿绕城高速公路两侧生态绿地布局。
规划高压走廊黑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高压走廊黑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在高压走廊黑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应当限期迁出。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其中,行政办公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图书展览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文化活动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中小学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科研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体育场馆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宗教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
地块编号
根据《三亚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技术规定(暂行)》,规划区内地块按区块、街坊、地块三级编号。区块以规划区功能片区划分,将整个规划区分为三个区块,各区块分别为、、区。地块编码原则上按一个独立用地性质的地块为编码单位,即每一个用地编码只代表一个地块,一种用地性质。用地性质代表地块土地使用的主导性质。地块编码采用三级编码办法,即“区块代码街区代码+地块编号”组成。如—-即表示规划凤凰镇区块第街区第号地块。
()双心
双心为镇区服务核心区和旅游服务中心。在镇区组团,以羊栏社区公园、体育中心、文化服务中心、商业服务和清真寺等共同构成镇区服务核心区;在凤凰路与海虹路交叉口处,以京润珍珠博物馆、酒店、餐饮等形成凤凰镇旅游服务中心。
()四组团
“四组团“分别为:镇区综合组团、机场配套组团、物流组团、水蛟产业组团。
镇区综合组团位于羊栏大排沟以南,南侧紧邻三亚湾海坡片区,是由凤凰老镇区发展扩大形成,是凤凰镇未来的城镇中心,规划利用区位和交通优势,紧密协调周边机场和南部海坡片区,推进凤凰镇镇区规划与等级提升,推进城乡一体化建设,完善城镇配套水平。
()物流仓储用地
物流仓储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全部为一类物流仓储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
其中,城市道路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交通枢纽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社会停车场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
规划区内各地块开发强度见附表。
土地使用兼容性控制
为了使规划适应今后镇区发展的要求和各种开发要素的变化,使规划在实施操作过程中具有灵活性和应变性,确保土地用途在保证环境标准的条件下具有合理的调整可能,规划确定各类用地的兼容范围,分为兼容、不兼容和有条件兼容三类。(附表)规划区范围内在下述情况下,不宜改变地块使用性质。
第十三章 场地竖向控制
第十四章 市政公用设施控制
第十五章 环保控制
第十六章 防灾控制
第十七章 附则
附 录
第一章
规划目的
为指导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镇区的建设,统筹安排规划范围内的土地使用和各项建设,加强城市规划管理,为凤凰镇的开发建设提供立法依据,特编制《三亚市凤凰镇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规划原则
.可持续发展原则
随着海南省国际旅游岛战略和大三亚湾发展战略的推进,凤凰镇的发展需要具有前瞻性的规划文件进行指导。本规划将承载上位规划新的发展思路,将新的发展要求带到凤凰镇的实际建设中去。
.特色精品原则
基于上位规划定位和发挥凤凰镇区位条件和资源条件的优越性,认识规划区生态环境和人文资源优势,坚持生态优先,塑造特色回辉文化旅游镇区。
本规划依据总体规划和现状建设,对规划区的道路红线予以界定。具体控制参见附表。道路红线内的道路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道路红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
()绿地绿线的控制
绿地绿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边界控制线。划定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生态风景林地等的控制线。本规划依据现状地形地貌、山体水系特征,对规划区各类绿地绿线进行界定。
河道保护兰线是指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水域边界控制线。划定较大面积的水域、水系、湿地及其岸线一定范围陆域地区作为保护区的控制线。
本规划依据现状水库、水系特征,对规划区河道保护兰线进行界定,主要包括羊栏大排沟和规划河两条水系的河道保护兰线界定。
规划河道保护兰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在河道保护兰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
机场配套组团位于羊栏大排沟以北,高峰路以西,西侧紧邻凤凰国际机场,机场大道东西向贯穿其中,规划利用其区位优势,把该组团打造成为机场服务的配套组团。
物流组团位于西线铁路以北,绕城高速以南地区,结合区位交通优势,发展铁路、公路货运站场和仓储物流业,形成集中的物流基地。
水蛟产业组团位于绕城高速北部,结合其绕城高速出入口交通区位优势发展,大力发展物流产业,打造成为凤凰镇乃至机场服务的物流基地;根据现状的林业科学研究所,扩大规模,打造林业科学研究基地。
用地布局
规划用地总面积约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公顷。
()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其中,二类住宅面积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服务设施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居住用地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面积的。
规划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在绿线范围内,不符合规划要求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必须限期迁出;对于违反城市绿线管理制度的行为,必须严格按照《城市绿线管理办法》中的要求进行执行。
()河道保护兰线的控制
()轨道交通橙线的控制
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划定轨道交通规划控制区和安全保护区,提出有关控制要求,确定在海虹路与机场大道路面中央设立米宽的有轨电车橙线范围。
()文物保护紫线控制
根据国家文物保护相关法规,落实“文物保护紫线”控制,划定市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边界线,明确相关控制要求。
凤凰镇镇区内涉及的文物古迹用地为回辉清真寺,规划宗教用地约为公顷。规划文物保护紫线范围内不得进行其他建设工程及与文物保护相冲突的其他行为。文物保护单位周边应划定建设控制地带,其中不得建设危及文物安全的设施,不得修建形式、高度、体量、色调等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环境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或者构筑物。
规划范围内规划人口容量为万人。其中,规划镇区人口为万人,村庄人口万人,度假购房人口万人。
规划结构和用地布局
规划结构
在充分研究规划区现状及发展要素,并与周边地区相互协调的基础上,确定规划区未来空间发展和功能布局结构,规划形成:“双轴、双心、四组团”的规划结构。
()双轴
“双轴“是指东西向的凤凰路城市发展轴和南北向的高峰路城市发展轴。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
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
其中,零售商业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发市场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餐饮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旅馆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加油加气站用地面积公顷,占规划区城市建设用地的。
规划范围
根据《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凤凰镇镇区范围,本规划规划范围南至海榆西线,北至凤凰温泉旅游度假区,西接凤凰国际机场,东接热带观光农业区,规划总用地面积公顷,其中城市建设用地公顷。
规划期限
本规划期限为年,与《海南省三亚市凤凰镇总体规划()》一致。
规划效力
本规划是三亚市凤凰镇镇区内土地使用和各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适用于凤凰镇镇区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的规划管理工作,是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做出规划行政许可、实施规划管理的依据。
规划强制性内容
本规划以下划线(加粗)的形式将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明确和落实。
功能定位和规模
规划定位
综合凤凰镇的现状条件及周边环境分析,依据上位规划对凤凰镇的规划定位要求,以及凤凰镇在各项条件下的功能要素补充,凤凰镇区承担着周边风景区、旅游区的旅游公共服务职能;作为凤凰镇的公共服务中心,承担着一般的城市公共服务职能;同时,兼具凤凰镇自身的历史和文化积淀所应体现的职能,因此,规划将凤凰镇区定位为:
规划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年月日)
()建设部《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年月日)
()建设部《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暂行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
()《城市、镇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审批办法》()
()《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总体规划》
()《三亚市城市总体规划()》
()《三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规划范围内各类建设用地构成见附表。
土地使用规划控制
“六线”控制
结合国内先进城市的规划管理体系,三亚市建立“控制线”管理体系,通过“六线”控制,保证城市公共服务职能的有效确定和实施。三亚市“六线”指道路红线、绿地绿线、河道保护兰线、高压走廊黑线、轨道交通橙线、文物保护紫线。
()道路红线的控制
道路红线是指依法红线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边界控制线。界定城市道路广场用地、对外交通用地(管道运输用地除外)和交通设施用地的控制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