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对策

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矛盾和对策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首要责任。
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中存在的一系列矛盾,加大了安全生产的压力,使安全生产面临严峻挑战,给安全监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
采取有效措施化解和消除矛盾,为安全监管工作的有效开展创造公平、公正的社会环境,是安全生产工作中亟需解决的问题。
一、当前安监工作面临的矛盾(一)全社会对安全生产的期望值与当前生产力发展水平之间的矛盾。
实践证明,安全生产水平不仅是安全状况的直接反映,而且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综合体现。
生产力发展水平决定安全生产水平,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必然要求包括工程质量、科技装备、管理方式、职工素质以及发展理念等要素的全面提升。
近年来,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人民生活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全社会对生命的珍视、工作环境、安全保障程度、生活质量等方面的关注程度逐步增加,期望值越来越高。
但迄今我国仍然是一个生产力水平较低的发展中国家,工业化水平不高,技术比较落后,经济结构和生产布局仍有许多不够合理的地方。
为数不少的高危企业生产手段落后,有的甚至不具备基本的安全生产条件;社会公共安全基础比较薄弱,防范和应对重特大事故灾害的能力还不强。
安全生产现实水平与人民群众的期望值形成的巨大反差,是当前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主要矛盾。
(二)经济快速发展与安全保障能力滞后的矛盾。
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导致能源原材料需求旺盛,生产企业在安全保障能力不足的情况下扩大规模、增加产量的冲动强烈。
机动车辆的快速增长与公路的发展不协调,农村居民出行和农副产品交易必须依靠道路运输,但很大比重的农村公路达不到通行标准,摩托车、农用车等非法运营查处难度大。
在经济增长上,不少地方还是靠拼设备、增加劳动强度、粗放经营来支撑。
(三)安全监管任务与监管力量之间的矛盾。
由于监管力量的有限和监管任务繁重之间的矛盾突出,致使在隐患的发现上存在盲区。
关于药品质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关于药品质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关于药品质安全监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引言:药品质安全是保证人民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的重要基石,而药品质安全监管工作则是维护公众利益的重要保障。
然而,在当前的药品质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一系列问题,如不完善的法律体系、监管力度不到位、监管措施滞后等。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同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推动我国药品质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发展。
一、问题评估1. 制度不完善的问题:目前,我国药品质安全监管工作的法律法规体系相对滞后,制度监管力度不够强有力。
现行的相关法律规定虽然存在,但是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不够严厉,执法难度大,导致一些违规行为得不到有效的惩罚。
2. 监管力度不到位的问题:尽管我国已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药品监管系统,但在实际执行中,监管力度不够到位。
有些监管部门在人力、物力等方面存在短缺,导致监管工作无法全面覆盖,监管漏洞较多。
3. 监管手段滞后的问题: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新的药品安全风险层出不穷,但是我国的药品监管手段相对滞后。
传统的监管手段已无法满足新形势下的药品监管需求,亟需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以提升监管的准确性和实时性。
二、对策建议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为了解决制度不完善的问题,应加强对药品质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修订与完善。
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药品行为。
2. 加强监管力度:为了解决监管力度不到位的问题,应加大对药品质安全监管工作的投入,增加监管部门的人力与物力配备。
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的培养与建设,提升监管部门的执行力和执法水平。
3. 引入现代科技手段:为了解决监管手段滞后的问题,应积极引入现代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加强对药品质安全的监测和风险评估。
利用大数据对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环节进行全程监管,并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实现监管部门间的数据互通。
4. 强化行业自律机制:除了加强政府监管,还应鼓励药品企业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加强自我监督和自律。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总结

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存在问题的总结
一.领导不够重视。
安全工作经费不到位,通讯、交通设备不够齐全。
二.镇上对各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监管工作考核不到位,基本没有明确的考核。
三.镇上对各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监管排查不到位,多数单位只是流于形式。
1.农村道路交通监管排查力度不够,对辖区内机动车辆底子不清,没有建立好台账。
对政府在各村设立的警示牌保护不够好,多数村都有人为破坏的现象。
2.对食品安全监管几乎为空白。
去年一年来基本没有单位按照规定给镇安办报送举办酒会宴席的基本情况。
3.对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排查只流于形式,没有做到对农村空、闲房的认真排查。
4.对108线茶叶市场和中、小学上学放学时段的摊点、交通管理不够,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四.各村(居)民委员会安全监管机制不健全,人员配合不齐。
在上级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围绕安全生产方针、质量标准化、紧密联系自己的职责、权利与义务等方面开展工作,我深知作为一名驻矿安检员,他的一言一行都体现着保障职工在生产,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安检员的工作好坏,对安全生产起着决定性作用
1。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摘要:本文针对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可以提高公众和企业的安全意识和管理水平,从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与此同时,建立专门的技术团队,定期对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并提供改进建议和技术指导,可以帮助企业解决安全隐患,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关键词:基层安全生产;存在问题;对策一、引言1. 背景介绍: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是保障企业和员工安全的重要环节。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企业不断涌现,但在安全生产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例如,一些基层监管单位对安全法律法规的认识不足,导致缺乏有效管理和监督;部分企业存在违规操作和安全隐患未能及时发现等问题。
因此,加强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 目的和意义:本论文旨在研究分析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对策,以提升监管效率和保护企业和员工的安全[1]。
通过深入研究和解决这些问题,可以提高基层监管单位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推动整个社会的安全生产水平的提高,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 研究方法:该论文采用文献调研、实地调研、访谈等方法进行研究。
通过收集、分析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基层监管单位的工作报告和数据报表,获取全面准确的信息。
同时,通过与基层监管人员和企业代表进行访谈,了解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为后续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提供参考。
二、基层安全生产监管存在的问题1. 缺乏法律法规的完善a. 司法解释和执法标准不明确:在基层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司法解释和执法标准不明确的问题。
缺乏统一的解释和标准,容易导致执法过程中的主观判断和随意性,影响了监管的公正性和有效性[2]。
b. 制度设计不完善:基层安全生产监管缺乏完善的制度设计,如监督责任、问责机制等方面存在不足。
缺乏科学、严格的制度,容易造成工作推诿、监管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一篇: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全监管行政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安全监管行政执法是法律赋予安监部门的重要职责,执法水平和质量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法律的尊严、政府的权威和安监部门的形象。
近年来,我国高度重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建设,依法治“安”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
但基层的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同程度存在一些问题。
一、存在的问题1.乡镇执法都是上级部门委托执法,已经颁布的行政法律、法规、规章,许多实施主体均为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乡镇政府事实上不具有执法主体资格。
2.执法人员大多不是法律专业出身,缺乏对行政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在行政执法工作中凭经验机械片面地理解适用法律法规的条款,对有些违法行为的定性把握不准,在行政执法过程中难免出现误差。
3.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还不够规范,立案、备案、听证、复议、结案等程序不到位,甚至有一定的随意性。
4.对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力度不够。
5.个别群众只要权利不要义务,只顾个人利益,没有全局观念,给我们基层工作造成了很多被动,镇上除了大量做工作外,没有具体处理的法律依据。
二、工作建议针对以上问题提出以下建议:1.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要积极主动更新法律知识结构,对法律法规的掌握要全面系统,除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外,更应学习和掌握《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法》、《国家赔偿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立法法》等基本知识。
2.建议上级相关部门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不断提升乡镇安全监管委托执法水平和能力。
同时,派出执法人员和乡镇执法人员一起开展联合执法,在执法过程中对乡镇执法人员进行业务指导,迅速提升乡镇安办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不断充实基层安监力量,夯实乡镇安全监管基础。
3.安监部门要加强行政执法制度建设,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责任制、廉政制度,使行政执法立案、备案、行政复议、应诉、结案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和程序规定。
安监工作中的优点与不足反思总结

安监工作中的优点与不足反思总结2023年,安全监管工作仍是国家各个领域中的重要任务之一。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安全的要求更高了。
政府对安全的要求也更高,特别是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也更高了,因此安全监管工作不可或缺。
在这篇文章中,我将总结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优点和不足,并提出反思和建议。
一、优点(一)安全责任意识不断增强现在,国家对安全的要求越来越高,各个行业也都对自身的安全要求越来越高。
在这种背景下,企业和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不断提高,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也逐渐加深。
各个企业和单位都注重安全监管工作,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规和规章制度,绝大多数企业和单位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得到了提高。
(二)安全监管技术不断提升随着科技水平的发展,安全监管技术也不断提升。
现在,很多企业和单位都使用安全监测仪器对各种安全指标进行实时监测,保障了工作场所内的各个方面的安全。
同时,很多企业和单位还针对自身的情况,研发了一些安全监管技术,或者引进了成熟的安全监管技术,有效提高了安全量化管理的水平。
(三)安全监管工作更为便捷在过去,安全监管工作普遍采用人工巡查的方式,监管效率低,易出现疏漏情况。
但现在,随着技术的发展,安全监管工作更加便捷。
许多企业和单位使用智能化的设备进行监测,如人脸识别系统、红外线检测系统等,帮助监管人员及时发现问题,从根源保障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四)加强制定完善的安全制度为了更好的保障人民安全,国家加强了安全制度建设。
各个行业也都制定了更为严格、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于企业和单位乃至个人要求提高了。
各种安全制度和规范引导企业和单位按照标准的程序执行安全工作,为从源头上提高了安全管理水平打下了基础。
二、不足(一)安全工作尚有盲点虽然现在安全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是仍有很多盲点,安全工作尚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些非法经营场所和黑工厂还存在,安全隐患严重,影响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加强安全监管和整顿。
浅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对策安全生产

浅析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对策1、当前安全生产监管存在哪些问题,谈谈如何加强综合监管能力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责任重于泰山,事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大局,安全生产工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组成部分,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主要内容,安全生产工作者肩负着重大政治责任和光荣历史使命。
胡锦涛主席在党十七大报告中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管理和监督,有效遏制重大事故,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这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安全生产的高度重视,已经把安全生产作为在未来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要求和目标。
孝义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作为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综合部门,如何充分认识当前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积极采取相应的解决措施,真正将“安全为了发展、发展必须安全”的理念落实到安全生产的各个环节、各项部署、各项工作中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一、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的现状2005年我国的安全监管总局开始进行组建,我国的每一个省和市、自治区,都相继成立了安全监管机构,并且在实践工作中不断得到加强,这也说明我国的安全生产工作已经从中央到地方构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管理体系。
我国的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体系的网络初步形成以后,对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有着重要的意义,它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我国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一步去明确了每一个部门的监管责任,更好的去落实了组织的保障,在安全生产中不断强化了监管的作用,并且从实际情况来看也确实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
最近几年随着监督的不断加强,孝义市的安全生产状况基本上处于一个相对稳定的状态,而且还在向更好的方向去发展,事故发生的次数和死亡人数等安全生产的指标近些年来一直在下降。
这些成绩是值得我们去肯定,但是我们也需要清醒地认识到目前还存在的一些问题,如果我们严格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去深层次的分析当前孝义市安全生产工作,不难发展当前孝义市在体制上,安全监管的措施以及关于责任落实等很多问题上还远远没有完全达到对于科学性的目标和要求。
当前安全监管监察的难点问题与措施

当前安全监管的难点与对策当前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在机构建立、人员配备、制度建设、法规健全等方面取得长足进步,监管监察的广度、深度不断延伸,成绩与效益日益为社会认同。
但也存在一些制约安全监管水平和有效性的难题。
难题一、综合监管职责的内涵不清,手段不明,缺乏操作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依照本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应当遵守本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管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8〕91号)的规定,加强对安全生产的全面监督、管理、指导和协调,强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责任,是责任调整的主要内容。
但综合监管职责的具体内容,如何履行等等,仍然没有明确的界定。
安监部门实施综合监管缺乏必要的监管手段,综合监管的职责很难运作,综合监督管理和指导协调很难发挥应有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二、联合检查过于原则,机制不立,难以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六十条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应当互相配合,实行联合检查;确需分别进行检查的,应当互通情况,发现存在的安全问题应由其他相关部门处理,应当及时移送其他有关部门并形成记录备查,接受移送的部门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本条例确立了安全生产执法和监督的基本原则,联合检查。
除非特殊情况,自行组织也要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形成合力,发挥联合查处的优势。
但是在实际执法过程中,联合检查的这一原则由于缺乏必要的牵头部门,安监部门的综合协调职责缺乏必要的手段,又与其他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同级,甚至有些安全监管部门属于垂直管理,因此联合检查很难实现。
各自进行安全监督检查的,检查的信息共享机制也未形成,各自为战,造成执法资源的浪费,加重了企业的负担,影响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和消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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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安全监管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对企业的监管执法方面1.监管执法的精细化程度不够。
主要表现:局部检查多,全面监督少;表面检查多,深入分析少;查细小问题多,查大系统、大隐患少;查静态问题多,查动态问题少(生产过程中的违章指挥、操作,颁发许可证后的安全条件监管)。
主要原因:一是监管人员少,力量分散,专业不齐全,二是监管目的不明确,监管方案不具体,不详细,甚至没有监管方案,三是监管时间短,有时难免走马观花,应提倡分级监管。
2.行政处罚裁量随意性较大。
主要表现:一是同一违法事实,运用法律不一致。
二是同一处罚条款,不同县市区局、不同科室,不同承办人之间处罚尺度把握不一致。
主要原因:一是对法律法规选择和适用的基本原则把握不准,对上位法与下位法、新法于旧法、特别法与普通法的从属关系理解不准;二是公正、公平执法的意识不强;三是有执人情法、关系法的现象;四是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相互矛盾、冲突,存在“打架”问题。
3.执法程序不合法、不完善、不闭合。
主要表现:一是该复查未复查或没有及时复查(特别是不复查会留下很大隐患);二是处罚告知后未留足够的陈述、申辩或听证时间即做出处罚决定;三是只有处罚告知没有处罚决定;四是对事故的处罚案卷中没有调查取证文书,直接下达处罚告知。
主要原因:一是对程序合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程序不合法,执法行为不合法);二是监管人员自我保护意识不强;三是对法律、法规规定执法程序把握不准;四是缺乏内部监督约束机制。
4.执法文书的制作存在漏洞,案卷管理不严。
主要表现:一是文书制作不注重细节,填写不规范,漏填、随意省略。
特别是一些县市区局,此类情况不少,如检查路线、许可证号、违法事实的描述;二是法律条款引用不具体,没有确切表述到条、款、项;三是违法事实的描述与法律、法规条款不能准确吻合(如未持证上岗与无证上岗概念不一致);四是未使用重大处罚集体讨论文书;五是执法文书不按时整理归档,统一管理。
原因在于: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认为小问题无关大局;二是嫌麻烦图省事;三是档案管理制度执行不严,四是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专业知识欠缺。
5.部分行政处罚(罚款)执行难。
主要表现:一是罚款收缴率低;二是处罚案件因执行不到位而长期不能结案;三是财务已列入收账款的则成了呆坏账。
原因在于:一是执法力度不够,不敢于碰硬,怕得罪人,不愿意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二是罚款数额大,企业确有困难,不能按时上缴罚款;三是企业被关闭,法人代表或实际控制人被判刑或逃匿,找人没人要钱没钱,处罚无法落实。
6.监管执法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存在诸多弊端。
主要表现:一是市局计划受省局、国家总局临时性工作冲击大,调整较大;二是有的计划变更没有报批,影响计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甚至可能在事故调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时,对未批准的计划不予认可;三是部分计划在执行时与县市区局计划衔接不好,如有的专项监管时间不能提前确定,也影响了县市区局月度计划的制定和执行;四是制订计划的限制条件太多,太复杂,操作性差,如以工作日计算工作量,限定监管人数比例,监管工作日数比例,覆盖面,高危企业监管次数等。
主要原因:一是省委省政府和省局根据安全形势及时调整对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市局要认真贯彻执行,有时工作难以按照既定计划执行;二是市局个别部门执行计划时主动沟通、统筹协调不够;三是有的县市区局执行计划审批制度不严格;四是上级有关部门制定监管计划的有关规定不尽科学、合理。
(二)对市属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方面1.检查指导的方式方法单一。
主要表现:一是仅仅向政府通报检查情况或送达加强安全监管建议书,对政府是否监督企业整改存在的问题,并对同类问题做到举一反三等情况没有跟踪监管;二是对政府企业安全监管部门的执法情况、监督管理工作缺乏有效的检查指导。
主要原因:一是监管体制没有理顺,监管职责界定不清,相互关系不明确;二是监管执法人员思想有顾虑,认为自己职务低、部门级别低,对政府检查指导底气不足,还怕影响同政府的关系。
2.检查指导不能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
主要表现:一是没有定期检查、定期通报情况制度;二是没有建立定期参加政府安全工作会议,安全办公会议等制度,不能知己知彼,三是各县市区局检查指导工作不平衡。
主要原因:一是缺乏有力的政策引导;二是缺乏上级部门有效的工作示范。
3.检查指导的效果不很显著。
主要表现:一是检查指导的带动作用和放大作用没能很好体现;二是个别县市区政府对检查指导不理解、不配合,甚至抵触的情况也有发生;三是安全事故总量仍然很大,重特大事故时有发生。
主要原因:一是对国家监管职责宣传不够;二是检查指导缺少抓手;三是查出的问题没有典型性、代表性,引不起震动和高度重视。
对策和建议(一)认清形势,理性看待执法环境问题今年以来,全国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恶性事件接连发生,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尤其是我省今年西山煤电集团屯兰煤矿发生的重特大瓦斯爆炸事故,在全国造成较大影响,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一直保持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的高压态势,煤矿安全监管机构和人员也感到了空前的压力。
但是从近几年安全监管人员受到责任追究的情况看,并没有走进“不去是失职,去了是渎职”的怪圈,只要按执法计划执行,不去并不失职,去了只是有渎职的可能。
所以每个监管人员只有把思想压力、危机感、风险意识转化为从严、从细、从实做好执法工作的动力,防止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才能保证自身的“本质安全”。
另外,只要执法到位,尽职尽责,不留死角,不留漏洞,即使发生事故,也能有效避免追究的风险。
(二)加强学习交流,提高执法水平1.认真学习研究法律法规规章。
学习实体法与学习程序法并重,不但学习安全专门法律法规,还要学习公共行政法律,学习刑法及其修正案。
通过学习弥补安全监管执法人员专业技术强、执法能力相对较弱的不足。
2.开展多种形式执法培训。
一是聘请法律专家开办讲座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开阔视野,丰富法律知识;二是邀请司法、纪检监察部门领导和专家进行案例教学,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三是组织监管执法人员开展研讨式培训,每个监管执法人员都带着问题参加讨论座谈,研究解决执法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
3.多走出去学习交流。
一是各县局之间相互派出监管人员参与对方的执法监管,事故调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取人之长,补己之短;二是到其他地市局考察,学习他们安全监管执法典型经验和好的做法;三是到系统外执法部门,如国土、环保、技术监督部门取经。
总之,必须克服保守封闭意识,走出去海阔天空。
(三)继续解放思想,创新监管方式方法1.切实履行国家监管职责,加强对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监管工作的检查指导。
一是日常检查情况及时向各县市区政府通报,对普遍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向各县市区政府提出加强安全监管建议书;二是定期对各县市区政府安全监管工作进行集中检查指导;三是按照执法计划确定的“示范检查指导”企业,邀请各县市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相关企业负责人共同参与检查指导。
2.积极推广解剖式(精品式)监管。
突出监管重点,明确监管目的,制定监管方案,细化监管内容,集中监管力量,甚至可以抽调专家和其他县市区局监管力量,对重点企业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大检查。
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查出的问题,做出现场处理决定,对限期整改问题按时复查,由各县市区监管部门复查的要监督复查工作的落实。
该处罚的下达处罚告知书、决定书,对不按期缴纳罚款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逐步完善执法计划的制定、执行标准。
一是执法计划要突出重点监管;二是专项监管以市局为主,各县市区局配合;三是取消监管覆盖率、监管次数、工作日数等限制,实现从求数量到保质量的转变;四是执法计划要突出对各县市区政府的检查指导工作,要详细具体操作性强。
4.以国家局积极推进安全工程为契机,逐步实现执法文书电子化,行政许可、执法监督网络化,提高执法工作效率和效果。
(四)强化执法监督,提高执法效能1.树立广义执法监督的理念。
执法监督不单是执法机构的职责,应形成领导全面抓,部门系统抓,执法机构具体抓,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执法监督新格局。
执法监督主体要多元化,上级下级之间要相互监督,部门之间要相互监督,企业、社会群众、新闻媒体也要对监管执法工作进行监督。
2.正确认识执法和执法监督的关系。
从工作性质看,二者是相互独立相互排斥的一对矛盾(执法监督要查问题、找毛病);从工作目标看,二者处在服务安全生产的统一体中,是一致的和谐的;从工作关系看,二者是相互配合、相互促进,共同提高。
3.把执法监督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各县市区局要明确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执法监督工作;二是各县市区局每月召开执法分析会;三是市局每年组织2次以上的执法监督检查,并不定期抽查,执法案卷评查每年不少于1次;四是认真执行执法计划审批制度和重大处罚报备案制度;五是深入企业现场跟踪监督,积极开展效能检查;六是认真做好行政复议工作,保证行政相对人法律救济渠道的畅通;七是加强行政执法考核,县市区局可组织月度、季度、年度考核,市局组织年度执法情况综合考核,并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度;八是市、县两级安监局公布执法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1.大力宣传国家安全监管人员的职责,宣传国家监管、地方监管、企业负责的安全工作体制,重点宣传国家监管对地方政府安全监管的检查指导作用,维护国家监管的严肃性和权威。
2.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监管先进集体,个人的典型事迹,充分展示企业安全监管队伍良好的素质,扎实的作风,优异的成绩,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
3.大力宣传企业安全监管工作新动态,工作新思路、新成效,曝光违法生产行为,剖析事故案例,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