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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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精神科)课件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精神科)课件

二)次要诊断:6、诊断多于一个时按主次排例
诊断举例
入院诊断一:1、未分化型精神分裂症
2、高血压病3级 高位组
3、上呼吸道感染 入院诊断二:1、偏执型精神分裂症
2、冠心病
3、颈椎病 入院诊断三:1、双相情感障碍,目前为轻躁狂发作 2、2型糖尿病 3、慢性支气管炎
4、慢性胃炎
小 结
病历/病案是医疗文书也是法律文书
阶段小结 常规会 诊记录 30天以上 48小时
急诊会 诊 10分钟
疑难重 病会诊 24小时
病历规 档 24小时
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频率时间 2次 /周
科主任医师查房记录 2 天/ 次
病情上传卫生局 72小时
诊断名称书写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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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诊断名称书写规定
一、初步诊断:指经治医师根据患者入院时情况,综合分析所作出的诊断。如初
情感障碍患者主诉示范
举例:情感障碍 1)首次患病住院: 兴奋话多,易激惹与情绪低落,早醒交替发作2年。 2)多次患病住院: 复发兴奋话多、易激惹、睡眠少1月,总病程2年。 或发作性情绪高涨或低落2年,兴奋话多、易激惹1月。 3)情绪低落、兴趣丧失、少语少动1年余。
现病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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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录中记录修正诊断或补充诊断的内容,并在患者出院时据实填写病案首页上 的确诊时间、入院诊断、出院诊断等。
入院记录上不再要求有“修正诊断”、“补充诊断”、“最后诊断”
五、诊断名称书写规定
四、诊断名称书写基本要求:
疾病诊断、手术、各种治疗操作的名称书写和编码应符合《国际疾病分类》
(ICD-10、ICD-9-CM-3)的规范要求。 诊断合理、全面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2011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2011

心房纤颤
心功能Ⅳ级 最后诊断:
10.凡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的过去史中 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红笔标识。 11.检查报告分常规、生化、技诊检查等 分类粘贴,按日期顺序贴齐。 12.各种表格内容、纪录纸楣栏填写齐全。
13.住院医师应在24小时内完成入院纪录:

入院不足24小时出院的病人(包括死亡者),可不 写入院记录,要写24小时内入出院(死亡)纪录(24 小时内完成)。

与本次疾病虽无紧密关系,但仍需治疗的其他疾病情况, 可在现病史后另起一段记录。
现病史常见问题

所描述时间与主诉不符合 时间先后次序混乱、颠来倒去、前后矛盾(层次不清) 主要症状特点描写不详细(大量呕血相关描写深度不够) 没有对可能伴随的一些症状作进一步描述




无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阴性或阳性症状
⑶有分析判断、计划、总结
内容: ⑴病人自觉症状、心理活动、情绪变化、睡眠、饮食、 大小便情况 ⑵病情的演变:新症状的出现及体征的改变,检查结果 及分析、评价 ⑶诊疗操作记录 ⑷补充或修改诊断 ⑸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三级查房)
(6)治疗情况:用药理由及反应、医嘱更改及理由
(7)各科会诊意见(漏写)
(8)医患沟通情况(告知病重谈话)



患者就诊的主要原因,包括症状(或体征)及持续时间 要求: 1.主诉要简明扼要,不超过20字。 如:发热、转移性右下腹痛2天 2.有明确的意向性:可指向何系统的疾病。 如:咳嗽、咳痰3月,咯血2天 3. 不用诊断用语,不能用病名代症状 4. 能反应疾病起病方式 5. 要用医学术语,不照搬患者的言词 6. 能导出第一诊断
(9)阶段小结(>1月)
(10)疑难病例讨论、危重病例抢救记录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ppt教学课件ppt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ppt教学课件ppt
制定符合实际的病历书写规范 ,明确病历书写的内容、格式 和标准,确保医务人员按照规
范进行书写。
加强病历书写培训
针对医务人员开展病历书写培 训,提高其对病历书写规范的
认识和掌握程度。
实施奖惩制度
建立病历质量奖惩制度,对优 秀的病历进行表彰和奖励,对 存在问题的病历进行批评和处
罚。
提高医务人员的病历书写意识和能力
详细描述
医生需要能够清晰地阅读病历中的每一项信息,包括患者的症状、病史、诊断结果等。如果字迹潦草 不清,可能会导致医生对信息的误判或遗漏,从而影响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健康状况。
病历内容不完整的问题
总结词
内容不完整的病历可能导致医生无法全面 了解患者的病情。
详细描述
一份完整的病历应该包括患者的个人信息 、病史、家族史、体检结果、诊断结果、 治疗方案等。如果某一项信息缺失,可能 会导致医生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偏差或延误 。
其他改进建议
要点一
引入电子病历系统
采用电子病历系统,实现病历信息的电子化存储和传输 ,提高病历书写的效率和准确性。
要点二
建立多学科协作机制
建立跨学科的协作机制,使不同专业的医务人员能够更 好地协同工作,提高病历书写的质量和效率。
THANKS
感谢观看
使用黑色签字笔填 写,字迹清晰,易 于阅读。
签名和盖章的基本规范
签名应当清晰易辨认,使用全 名,不得使用简称或缩写。
签名应当在病历的相应位置, 不得随意涂改或添加。
盖章应当清晰易辨认,盖章应 当在病历的相应位置。
04
病历书写常见问题及解决 办法
病历字迹潦草不清的问题
总结词
字迹潦草不清会影响医生对病历信息的准确理解和判断。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十四、病历书写与医学教育
14.1医疗机构应将病历书写纳入医学教育体系,通过临床教学提升医学生的病历书写能力。
14.2医学教育中应强调病历书写的重要性,培养医务人员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职业素养。
14.3医疗机构应组织病历书写竞赛、研讨会等活动,激发医务人员的学习兴趣,提高病历书写水平。
十五、病历书写与பைடு நூலகம்律法规的遵守
12.7对外宣传和沟通中,医疗机构应注重普及病历知识,提升公众对病历重要性的认识。
十三、病历书写与医疗质量改进
13.1医疗机构应将病历书写与医疗质量改进相结合,通过病历分析发现医疗过程中的问题,推动医疗质量提升。
13.2鼓励医务人员开展病历质量改进项目,定期总结经验,推广有效的改进措施。
13.3医疗机构应利用病历数据开展医疗质量监测,建立医疗质量指标体系,为持续改进提供数据支持。
1.5病历应采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记录,确保信息安全、可追溯。
二、病历书写具体要求
2.1病历封面
病历封面应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就诊卡号、病历号、入院时间、出院时间、住院天数、入院诊断、出院诊断、手术名称、主管医师、责任护士等信息。
2.2患者基本信息
患者基本信息应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出生地、现住址、联系电话、工作单位、联系人及关系等。
十八、病历书写与国际接轨
18.1医疗机构应关注国际病历书写的发展动态,借鉴先进的管理经验和书写规范。
18.2鼓励医疗机构参与国际交流与合作,引进国际先进的病历书写理念和技术。
18.3医疗机构应按照国际标准,提升病历书写质量,为国际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十九、病历书写的资源保障
19.1医疗机构应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包括人员、设备、培训等,确保病历书写工作的顺利进行。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引言病历是医务人员记录患者病情和诊疗过程的重要文档,对于医疗质量的提升和医疗事故的预防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规范广东省的病历书写,提高病历的质量和可读性,本文将介绍广东省病历书写的规范要求和注意事项。

规范要求1. 病历信息病历的第一页应包含以下基本信息:•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门诊号•入院日期/就诊日期•主诉这些信息应该明确、准确地填写,以便医务人员快速了解患者的基本情况。

2. 病史采集在病史采集部分,应该包括以下内容:•现病史:患者目前的病情描述,包括症状、体征等。

•既往史:患者过去的疾病史、手术史、外伤史等。

•个人史:患者的生活习惯、吸烟饮酒情况等。

•家族史:患者家族中与当前病情有关的疾病史。

病史采集应该详尽、准确,对于有重要影响的细节应该着重记录。

3. 体格检查在体格检查部分,应该按照系统全面检查的原则进行记录。

具体记录的内容包括:•生命体征:记录患者的体温、呼吸、脉搏、血压等指标。

•皮肤、头颈、胸部、心脏、肺部、腹部、四肢等系统的检查:记录相关的异常或正常情况。

•特殊检查:如神经系统检查、深部反射检查等,如有必要应做相应的记录。

体格检查的记录应该详细、准确,对于异常或重要的检查结果特别要注明。

4. 诊断和治疗病历中的诊断和治疗部分应该精确、清晰地记录医生的诊断和治疗方案,包括:•初步诊断:在明确患者病情后,应提供初步的诊断结果。

•辅助检查和化验结果:应将相关的辅助检查和化验结果记录在病历中。

•治疗方案:需明确治疗措施、药物、剂量等信息。

诊断和治疗部分的记录应该规范、完整,使他人能够清楚地了解患者的疾病情况和医生的治疗方案。

5. 病程记录病程记录是病历中对患者就诊过程的详细描述。

每一次的就诊都应该做相应的病程记录,包括:•主诉和病史回顾:记录患者当次就诊的主诉和相关的病史。

•体格检查:记录当次就诊时的体格检查结果。

•医学诊断和治疗:记录医生对患者进行的诊断和治疗措施。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广东省病历书写规范

交、接班记录 交班前完成和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扣2分/次) 转出、转入记录 转出前完成和接班后24小时内完成 (无转出、转入记录为乙级病历) 阶 段 小 结 住院时间超过一个月及时记录(无为乙级病历) 死亡讨论记录 患者死亡一周内(无为乙级病历) 疑难、危重病人病情讨论记录 及时记录(未记录或及时记录扣3分)
三、主诉 要求:A、简洁明了,一般不超过20字。 B、完整:症状加部位加时间。 C、能导致第一诊断。 扣分:1.主诉有重要遗漏造成诊断错误 或影响治疗、抢救。(乙级病历) 2.主诉与现病史不符(扣3分) 3.描述有缺陷(扣1分) 4.以诊断代替主诉(扣1分)
四、现病史
要求: 其主要内容包括:起病诱因;发病情况、 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伴随症状; 发病后诊治经过及结果;睡眠、饮食等一般 情况的变化及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 资料。现病史应与主诉一致,能反映主要疾 病的发展变化过程,重点突出、层次清楚、 概念明确。
未按规定时间书写病程记录每次扣2分
首次病程记录 应在8小时内完成(扣5分)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应在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扣3分) 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危患者每天、病重患者2天内、病情稳定 患者5天内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疑难 危重病人必须有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人员 的查房记录。(规定时间内无上级医师查房 记录每次扣2分)。 抢救记录 及时完成,特殊情况6小时内补记(无为乙级病历)
交接班记录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交班或接班日期、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及治疗情 况、交班注意事项或交班诊疗计划、医 师签名。(无交接班记录每次扣2分)
转科记录
内容包括入院日期、转出或转入日期、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主诉、入院情况、 入院诊断、诊治经过、目前诊断及治疗情 况、转科目的及注意事项或或转入诊疗 计划、医师签名。应有主治医师或以上 人员审核签名。 (无转科记录为乙级病历)

广东省病例书写规范文档【共37张PPT】

广东省病例书写规范文档【共37张PPT】
D型病例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应在入院后12小时内完成。
未持执业证医务人员书写的门诊病历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名。 体格检查:(主要记录阳性体征变化和新的阳性体征发现) 按主要诊断、次要诊断排列 9、手术记录:手术完成后24小时内,应有手术者审查,签名。 病历中隐私泄露要付出法律代价
辅助检查
记录患者就诊前在其它医疗机构或本医疗机构已行的检查,记 录应包括医院名称、检查时间、项目、检查编号(如CT、病 理检查)、结果、有无报告单等。
参考格式
1、年、月、日、时、分 2、病情变化具体情况(原因、诱因、症状、体征等)
3、抢救时间,具体抢救措施,抢救详细经过,
治疗效果。
4、履行告知程序等,反复救治应如实记录。 5、参加抢救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称。
医师签名:XXX
16项医疗核心制度
• 首诊负责制度 • 会诊制度 • 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 查对制度 • 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 手术分级管理制度 • 术前讨论制度 • 危重病人抢救制度
首诊负责制度
在具有随机性、 变化的医疗环境 中,明确医疗责 任主体的制度。
目的——
消除拒推患者的不良作风,杜绝
“踢皮球”现象 适用范围——
一般适用门、急诊患者的诊疗过程
处理
详细记录处理意见(包括必要的辅助检查等);
药物治疗(药名、剂型、剂量、用法);
对患者拒绝的检查或治疗应予以说明,必要时可要求患者签名。
处理后注意事项等;
签名
全名;
字体清楚,易辨认; 未持执业证医务人员书写的门诊病历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名。
门诊病历
初诊格式(参考) XX科 X年X月X日 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简要记录与本次发病有关的病史) 体格检查:(主要记录阳性体征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 辅助检查结果:

概述广东省病例书写规范.ppt

概述广东省病例书写规范.ppt

刮、粘、涂等方式掩盖或去除原来的字迹)
◆各级医师书写、修改、补充、审阅病历均应签全名,并记录时间
◆诊断符合ICD标准《国际疾病分类》(ICD-10、ICD-9-CM-3),患有
多种疾病的,按主次排列书写。
◆所有打印病历按相关规定由相应医务人员手写签名,已完成录入打印
并签名的病历不得修精改选 。
10
门急诊病历的重点要求
精选
18
处理
详细记录处理意见(包括必要的辅助检查等); 药物治疗(药名、剂型、剂量、用法); 对患者拒绝的检查或治疗应予以说明,必要时可要求患者
签名。 处理后注意事项等;
精选
19
签名
全名; 字体清楚,易辨认; 未持执业证医务人员书写的门诊病历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名。
精选
20
门诊病历
初诊格式(参考) XX科 X年X月X日 主诉: 现病史: 既往史、个人史、家族史等(简要记录与本次发病有关的病史) 体格检查:(主要记录阳性体征及有意义的阴性体征) 辅助检查结果:
精选
14
现病史
简明扼要记录发病情况 发病时间要与主诉时间相符 主要症状的描述包括病变的起因、性质、持续的时间、缓
解的方法; 伴发症状; 诊治过程和疗效;
精选
15
体格检查
详尽记录病变的阳性体征(包括部位、大小、性质、形状、 边缘、与周围组织的关系、活动度等)
与本病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
小时内完成。
精选
7
二.时限
6、阶段小结:对住院较长者,经治医师应每月作病情及诊疗情况小结;
交(转)班记录,转科记录可代替阶段小结。
7、有创诊疗操作记录、介入诊疗记录由操作医师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 8、会诊记录:常规会诊、疑难重病会诊、急诊救治会诊,会诊医师均 应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9、手术记录:手术完成后24小时内,应有手术者审查,签名。 10、抢救记录:对危重患者采取抢救措施时作的记录,应具体到分钟。 因抢救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有关医务人员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据 实补记,并加以说明。 11、出院记录、死亡记录应在患者出院或死亡24小时内由经治医师完成。 记录死亡的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12、死亡病例讨论记录应在患者死亡1周内,由科主任或具有副主任医 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医师主持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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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急诊病历,包括门诊病历首页、病 历记录、化验单、影像检查资料等
• 门诊病历封面应包括病人姓名、性别、 年龄(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 职业、工作单位或住址、药物过敏史等
1、初诊病历内容及要求
– – – – – 首诊日期:年、月、日,急诊要注明时、分 就诊科别 主 诉:主要症状及持续时间 病 史:注意询问有关过去史 体 检: ①选择性测T、P、R、BP ②阳性体征及有助于鉴别 的阴性体征 ③辅助检查结果
单位、时间
• 度量衡一律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如cm (厘米),mg(毫克), ml(毫升)等
• 各项记录必须有完整日期,按“年、月、 日”方式书写,急诊、抢救要写时间,时 间以24小时表示。
例:2006-07-25-17:30
修改、改错
• 修改时一律用红笔
• 修改者应注明修改日期并签署全名,各 项记录每页修改达五处以上者应重抄
– 诊断:己明确者可不写,否则要明确诊断或修正 诊断 – 处理意见:同初诊病历 – 医师签名:同初诊病历
3、急诊病历内容及要求
• 基本要求同门诊病历
• 重点突出本病情变化和处理时间、专科疾 病阳性体征和阴性体征 • 抢救危重患者时,病历中应有抢救记录(6小 时以内补记)
4、观察室病历内容及要求
• 基本要求同急诊病历
1、初诊病历内容及要求
– 诊 断:诊断或初步诊断 – 处理意见:
①药品名称及使用方法 ②辅助检查
③会诊、抢救、特殊治疗、手术及操作、转科、 转院记录 ④传染病、疫情报告时间、给假时间
– 医师签名:经治医师签全名
2、复诊病历内容及要求
– 日期:同初诊病历 – 病史:上次诊疗后的病情变化和治疗反应
– 体检:重点记录原来阳性体征的变化和新发现的 阳性体征 – 辅助检查:补充的检查结果
患者一般情况
包括:
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职 业、出生地(籍贯)、民族、入院日 期、记录日期、病史陈述者、可靠程 度
主 诉
– 简洁明了,一般不超过20字 –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整:症状+部位+时间 – 能导致第一诊断
现 病 史
– 应与主诉一致。 – 五要素: • 起病诱因; • 发病情况,主要症状特点及发展变化、伴随症状; • 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 • 与鉴别诊断有关的阳性或阴性资料; • 一般情况。 – 如同时患有其它疾病,与本次疾病无关但仍需治疗, 可在现病史中另起一行予以记录。 – 再次或多次住院者,先对历次住院经过进行 小结,再写本次现病史
书写、文字
• 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 完整。
• 文字工整、字迹清楚、表述准确、语句 通顺、标点正确。 • 使用规范汉字,简体字、异体字按《新 华字典》为准,杜绝错别字。
• 词句中数字可使用汉字,双位数以上则 一律使用阿拉伯数字。
用笔、用语
• 住院病历的书写应使用蓝黑墨水、碳素墨水, 门(急)诊病历和需要复写的资料可使用蓝 色或黑色油水的园珠笔。 • 病历的书写应当使用中文和医学术语,通用 的外文缩写和无正式中文译名的 症状、体征、疾病名称可以用外文。 • 药名一律用中文或英文书写,不能用代替性 符号或缩写,一种药名不能中英文混写。
• 改错:同色墨水双划线,不得刮、粘、 涂。 • 保持原记录清楚可辨
病历书写权限
• 住院志及首次病程必须是由具有注册医师资 格的医师完成。 • 大病历及一般病程可以让实习同学、进修医 师及本院医师书写。但必须经本单位上级医 师审阅、修改并签名。
病历书写权限
• 麻醉记录由实施麻醉的麻醉医师书写
• 手术记录由实施手术的医师书写,特殊情况 下可由第一助手书写,但术者必须签名。 • 医嘱由医师书写,执行护士书写 执行时间。 • 各项护理记录由护理人员按有关要求书写。
体 检
要求按系统循序进行书写

一般项目齐全。
各系统检查有序、齐全。 阳性体征及与诊断有关的阴性体征详细 记录。 有专科或重点检查。



辅 助 检 查
– 指入院前所做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 检查结果
– 应标明检查日期 – 如在其它医疗机构所做的辅助检查,应 标明其它医疗机构名称。
诊 断
–诊 断:可以明确的
• 每次诊查应有日期、病情记录、医嘱、 执行时间及签名
• 急危病人病情变化、抢救记录、上级医 师的指导意见 • 病重、急危患者应记录病情告知情况及 患方签名
(一) 住院病案首页(略)
(二) 住 院 志
住院志的形式及完成时间
– 入院记录 – 再次或多次入院记录 应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 – 24小时内入出院记录 – 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 应在患者出院(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
1、首次病程记录
– 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书写 • 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 首行:居中注明“首次病程记录” • 次行:日期、时间(顶格书写) – 一、病例特点: • 一般情况 • 现病史摘要 • 阳性体征和有鉴别意义的阴性体征 • 辅助检查结果
1、首次病程记录
– 二、诊断及鉴别诊断 • 诊断(应与住院志的初步诊断一致) • 诊断依据 • 鉴别诊断 – 三、诊疗计划 • 检查计划 • 治疗原则(拟行的主要治疗、手术方案及主 要药物) • 必要时书写注意事项 – 四、主治医师审核签名
既 往 史
– 一般健康状况 – 一般疾病史 – 传染病史 – 预防接种史 – 手术外伤史 – 输血史 – 药物过敏史(用红笔书写)
• 个人史及婚育史:出生地及居留地,生活 情况与习惯(烟酒嗜好程度,有无特殊嗜 好),劳动职业必要时说明工作环境与条 件;婚否,配偶健康情况,死亡原因 • 月经及生育史:女性患者 • 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子女的健康情 况,死亡原因 (注意:遗传性、免疫性、 精神性疾病史)
– 初步诊断:尚不能确诊的,要求一周内 确诊
– 修正诊断:必须有上级医师签名并记录 时间
– 补充诊断:经治医师补充、签名并记录 时间
(三) 病 程 记 录
病程记录的内容
– 患者病情变化情况。 – 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其临床意义。 – 上级医师查房意见、会诊意见、医师分析 讨论意见。 – 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及效果。 – 重要医嘱的更改及理由。 – 向患者及其近亲属告知的重要事项 – 补充、修改诊断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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