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定)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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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事故案例及心得体会

煤矿事故案例及心得体会

近年来六盘水市煤矿事故频发,给我们煤矿工作者敲起了一次次警钟。

记得有一句写的很简单却很深刻的话:人一生的财富=1(生命)0(金钱)0(知识)0(权位)0(容貌)…..,如果没有了前面的1,后面即使拥有再多,其结果也等于0。

可见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最重要的,因此我们这些从事煤矿行业的人员时时刻刻要把安全两字牢记心中。

通过这一段时间的煤矿事故案例学习,我深刻的认识到提高自身安全意识的重要性,学习自保自救常识的必要性。

事故的发生具有偶然性,同时又带有一定的必然性。

麻痹大意,消极对待是很多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是诱导事故产生的重要因素。

本次学习的多起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即是由于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外加责任心缺失,没有做好瓦斯治理工作,倘若他们其中一人,具有较高的安全意识,督促作业人员规范标准化作业,发现突出预兆及时汇报并撤人,就可以避免事故的发生。

件件惨痛教训告诉我们,煤矿众多事故原因都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所以提高个人安全意识至关重要,其也是减少煤矿事故的重要途径之一。

煤矿工作一直是被社会公认的高危行业,井下环境复杂,危险因素众多,种种突发情况令人防不胜防,因此我们不仅要具有足够强的安全意识,还得懂得一些自保自救常识,譬如避灾路线一定要牢记在心,自救器的使用要熟练自如,熟悉求救方式、汇报灾情方式等等。

同时加强井下安全知识的学习,才能在紧急情况下从容应对,及时求救,安全撤离,妥善避灾,保障好自身的生命安全。

开二队:张进本次事煤矿事故案例安全警示教育让我明白了,煤炭行业是一个来不得半点马虎的行业,一定要时时刻刻牢记煤炭行业的危险性。

一个个血淋淋的事故教训,这些惨痛的案例,无不折射出现今煤矿生产中的很多弊端。

我清醒的认识到大部分事故的发生与自我安全意识薄弱,违反操作规程、互联保工作不落实等人为因素有关,既然是人为因素这些事故就应该可以避免,所以说人是最主要的因素。

一次次的事故,正是因为参与工作的人员存在麻痹大意的思想,以为事故不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与自己无关,总是存在着侥幸的心理,这种思想是要不得的。

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定)

贵州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2”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定)

⑶ 矿井未配备总工程师和分 管安全的副矿长,未按规定成立 专门的防突机构,只有一名防突 员,不能有效开展安全管理和防 突工作。
⑷ 矿井防突管理工作未按管 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 责任制,只是由矿井技术负责人临 时指挥,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 大隐患未及时发现和解决。
⑸ 地方安监部门要求矿井停 止建设后,在排查隐患中避重就 轻,未对通风系统不完善、区域 防突措施未落实等重大隐患查出 和治理。
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3月12日20时07分,马场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反映井下多处地点瓦斯传 感器显示瓦斯严重超限,矿值班领导判 断井下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立即 通知井下撤人、停电,同时立即指令矿 救护小队下井抢险,并通知格目底矿业 公司救护中队到矿抢险。通过救护队井 下侦查,发现13302底板瓦斯巷掘进工作 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矿井当班下 井80人,经过搜索抢险,升井55人,事 故造成25人死亡、22人受伤。
⑷ 格目底公司安全、生产、
技术均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 只有2人,公司安全、生产、技术 均由1名领导分管。管理人员严重 不足,未按规定要求对所属矿井 进行安全检查,对所属矿井重大 技术方案和措施未进行审批。
⑸ 格目底公司对地方安全监
管部门查出矿井的安全隐患批复整 改方案后,未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 整改,对矿井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 除、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的情况 下擅自恢复施工的违规行为也未及 时发现制止。
⑹ 建设矿井技术管理力量相 对较弱,技术管理人员防突技术 水平不高、责任不落实,以技术 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未建 立完善,导致防突技术管理工作 不到位。
⑺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等多个 掘进工作面未实现专用回风,通风系 统存在较大缺陷,通风系统不具备抗 灾能力。突出后的高浓度瓦斯流切断 了另一掘进工作面13301底板瓦斯专 用巷的安全出口,造成13301底板瓦 斯专用巷大量人员伤亡。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

煤矿事故案例分析1.3甘肃肃南煤矿透水事故透水事故2021年1月3日凌晨4时许,甘肃肃南裕固族自治县日前发生一起煤矿透水瞒报事故,造成4亡5伤。

1月12日,涉嫌瞒报的该煤矿工程部经理、矿长、副矿长、当日井下作业班长4人予以刑事拘留;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目前,金源煤矿透水瞒报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初步核查经初步核查,2021年1月3日凌晨4时许,肃南县金源煤矿9名工人分别在主井进行维修作业时,矿井突发透水事故,4人未及时逃生,经抢救无效丧生。

5名伤者被送往永昌县医院救治,经治疗后返回原籍,目前无生命危险。

处理决定肃南县委宣传部称,1月11日,肃南县对金源煤矿透水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涉嫌瞒报的金源煤矿工程部经理路某,企业法人、矿长李某,副矿长、平安生产负责人武某,平安员、当日井下作业班长刘某4人予以刑事拘留,对事故中负有监管责任的该县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2名驻矿安监员停职。

根据相关调查结果,甘肃煤监局兰州分局作出对张掖市大河煤矿行政经济处分250万元、矿井负责人处分2万元的决定,并建议追究煤矿投资人、煤矿负责人、煤矿井下负责人、煤矿事故当班班长的刑事责任。

近年事故近年来,甘肃张掖连续发生煤矿平安事故并屡次瞒报。

2021年7月2日,张掖市山丹县金湾煤矿发生事故,致5人死亡,事故单位隐瞒事故情况,私自与死亡人员家属进行协议赔偿。

2021年8月8日,张掖市大河煤矿发生瓦斯中毒事故,死亡3人,伤1人。

事故问责甘肃煤矿平安监察局日前对肃南县金源煤矿“1?3〞较大水害瞒报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做出批复,根据调查结果及相关法律法规,涉及该起事故的33名处理责任人受到追究刑事责任、行政处分、政纪、党纪等处理。

1月3日凌晨,甘肃省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金源煤矿发生透水事故,造成4人死亡5人受伤。

为逃避责任,金源煤矿对该起事故进行了瞒报。

1月9日,举报人拨打甘肃省金昌市“12350〞事故举报对该起事故进行了举报,金昌市安监局将举报情况通过?案件移送书?交由张掖市安监局按程序接报处理。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

煤矿安全隐患整改方案为认真吸取水城矿业集团马场煤矿“3·13”煤与瓦斯突出事故教训,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煤矿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文化煤矿“一通三防”工作落实到位,防治水工作更好地开展、顶板管理、机电运输等相关工作正常开展,经矿委会研究决定,成立文化煤矿隐患排查治理管理机构,明确相关工作职责,望矿属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一、成立隐患整改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调度室,xxx兼办公室主任,值班电话:1508534xx57井下调度电话:8007/8000二、领导小组职责:1、组长职责:负责全矿整改、验收的全面监督管理工作,包括资金、材料、人员到位。

2、副组长:配合组长工作,负责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整改整改期间控制入井人数不得超过规定,监督检查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快速完成。

3、成员:主要是加强现场管理及巡查,并负责每一项工程在整改期间确保安全及工程质量达到整改要求,并在施工现场督查落实工作的到位情况。

三、存在问题及隐患(附:上级监管部门隐患落实台帐)(一)安全生产管理:整改负责人:王伟李德凡黄福乾1、特种作业人员配备不足,监控员3人,无瓦斯抽放工和探放水工。

2、未严格执行矿领导入井带班制度规定,2月21日煤矿复工以来矿长王伟入井带班1次,工程师未带班。

3、矿井未做煤与瓦斯突出危险性鉴定,按突出矿井进行管理,未落实区域防突措施。

(二)监测监控:整改负责人:杨湘君涂兴海1、安全监测监控系统针对井下水仓、泵房、变电所等地点设置的瓦斯报警值(0.79)、断点值(0.8)均布符合要求。

2、副斜井挡车栏和防跑车装置不完善。

(三)防突及瓦斯治理整改负责人:李德凡杨湘君王瑞田梁德高袁明生杜瑜1、1xx5运输石门掘进工作面、1270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瓦斯抽放管路未安设到工作面迎头。

2、12xx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已揭穿M9煤层,该石门从12xx车场处施工本煤层瓦斯抽放钻孔,未控制石门揭煤整个断面及范围正迎头未采取先抽后掘。

贵州玉马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场煤矿“3·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

贵州玉马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场煤矿“3·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

贵州玉马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场煤矿“3·12”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调查2013年3月12日20时7分,贵州玉马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马场煤矿(以下简称马场煤矿)13302底板瓦斯抽放进风巷(以下简称底抽巷)发生特大型煤与瓦斯突出,造成25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2909万元。

一、事故单位基本情况马场煤矿隶属于贵州水城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矿股份)控股的格目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生产能力45万t/a,手续齐全的建设矿井,按突出矿井进行设计和管理。

二、事故原因及性质(一)直接原因13302底抽巷处于地质构造带,在已揭露煤层有突出预兆的情况下,未采取防突措施,破碎顶板冒落导致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二)间接原因1、马场煤矿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

拒不执行监管指令,违章指挥、冒险作业;矿井通风系统不完善、不可靠,未实现专用回风,导致事故发生后人员伤亡扩大;瓦斯治理、防突工作不到位,13302底抽巷掘进工作面在揭穿不明煤层、且出现喷孔等预兆后,未采取防突措施冒险作业;矿井违反建设施工顺序,在一、二期建设工程未完成,通风、排水等系统未建成,就实施三期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机构不健全,未成立防突机构,未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入井制度;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工作流于形式。

2、格目底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

机构不健全,人员配备严重不足;未按要求对所属矿井进行监管;对所属矿井重大技术方案和措施未进行审批;对马场煤矿存在的重大隐患督促落实不到位。

3、水矿股份管理层级不清,监管工作不力。

水矿股份对马场煤矿的管理职责定位不清,对格目底公司和马场煤矿矿级班子配备不符合国家有关要求;部室之间的责权不清、职责不明;复工验收流于形式,相关人员在未到马场煤矿检查的情况下,填写了验收合格意见;重大隐患整改工作制度不健全、督促落实不到位;对《煤矿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贯彻落实不力。

4、水城县安监局在对马场煤矿的检查中虽查出重大隐患,但在对格目底公司督促马场煤矿隐患整改工作上力度不够。

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某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较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
6时30分,工人陆续到达各自作业点。采煤班在准备工作完成后,开始从 67号支架向下割煤;掘进一区7人在310702回风巷距采面上出口约89米处钻场出渣,9人在310702回风巷距采面上出口约1200米处施工钻场;巷修工区3人在回风巷运送喷浆用料,4人在310702综采面为上隅角隔离墙做喷浆准备工作,抽采工区1人在采面回风巷接机尾电机冷却水管。
事故发生时,井下布置有310702综采面,南采区总回风上山(+1330米~+1470米)、312西翼中煤组运输下山、312西瓦斯巷、313回风石门(停掘)、313轨道石门回风联络巷等5个掘进工作面。事故发生在310702综采面。
(三)事故区域及事故点简况。
1、事故地点整体概况。
310702综采面布置于7号煤层,该煤层原始瓦斯含量8.56立方米/吨,原始瓦斯压力0.24兆帕,煤层透气性系数0.6166;采面平均走向长度1750米,平均斜长147米,倾角27度,煤厚2米,可采储量74.16万吨;采面绝对瓦斯涌出量35.56立方米/分钟,
三、事故原因及性质
(一)直接原因。
310702综采面刮板输送机机尾电机内腔爆炸,产生冲击波和明火;冲击波破坏310702回风巷上出口往外121米至129米处两趟瓦斯抽放管,管内瓦斯溢出达到爆炸浓度,电机内腔爆炸产生的明火引起局部瓦斯爆炸。
(二)间接原因。
1.大河边煤矿。
(1)机电管理混乱。310702综采面机尾电机未按照“低速启动、高速运行”的使用规定,长期在低速功率状态下运行;事故电机过流保护整定值的计算依据未按照电动机实际运行功率整定,整定值过大,过流保护失效;事故电机无升井检修记录、无入库记录,设备入井前检查及现场检查流于形式。
该刮板输送机在运转过程中,经常发生频繁启动,输送机负荷过大、链条卡住不能移动等情况;也发生过机头堆链、飘链、掉链及控制按钮故障不能及时停机等情况。

木冲沟矿”9·27”案例分析

木冲沟矿”9·27”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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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原因
重大责任事 故
拆卸矿灯火花, 引起爆炸!

新鲜风不够四台局部风机用, 产生循环风,高浓度瓦斯回流。 41114运输巷
瓦斯积聚 41116回风巷
41116回风巷探 巷因更换局扇停 电停风,积存 大量瓦斯,正 排 放 瓦 斯。
爆炸发生区域巷道示意图
积水,回风不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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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概况
1、该矿通风方式为 抽出式,总排风 量为5078m3/min, 最大风量流程为 8040m。井田采用 平硐开拓,单水 平上、下山开采。 2、采区内沿11号煤 层布置皮带、行 人和轨道三条下 山。皮带下山和 行人下山进风, 轨道下山回风。 3、有2个工作面生产, 1个工作面正在安 装;6个掘进工作 面在施工。
装备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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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处理

1、该矿通风工区技术员王先杰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责任; 2、主管通风工作的副总工程师冯平,主管机电管理工作的副矿长 徐世松,矿长卢栋梁,给予行政开除,开除党籍,移交司法机关追 究刑事责任; 3、机电工区区长徐德胜,通风工区党支部书记董启堂,通风工区 区长卢晓勇,调度室副主任喻祥,水城矿务局驻木冲沟煤矿安全监 察站站长王海燕,矿总工程师王崇飞,副矿长金世成,矿党委书记 李学敏,水城矿务局通风处长邓联枝,机电处长张圣泽,安监局长 龙世昌,矿务局总工程师常华秋,水城矿务局副局长张仕和,矿务 局党委书记魏永柱,矿务局局长赵安国,贵州省煤炭工业局副通讯 员罗秀华局长何刚,省煤炭工业局长张显荣等21人,在事故中负 有不同责任,因此分别受到不同的法律、政纪处理或处分。 4、此外,责成贵州省主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省长刘长贵向国务院 写出检查。

煤尘爆炸条件: 1、煤尘本身具有爆炸性。挥发含量大于10%。 2、煤尘浓度在爆炸极限范围内。40~2000g/m3。 3、高温热源。610~1050℃。 4、氧气浓度不低于18%。

2013年中国重大安全事故一览

2013年中国重大安全事故一览

2013年中国重大安全事故一览2000年以来10大悲剧:1、2000-12-27 300人河南火灾12月27日,河南洛阳市东都商厦特大火灾。

2、2008-09-08 281人山西煤矿9月8日8时0分, 山西省临汾市襄汾县新塔矿业有限公司尾矿库溃坝事故。

3、2003-12-23 243人重庆天然气12月23日22时15分, 重庆开县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川东北气矿罗家16H井发生天然气井喷事故,造成天然气中硫化氢中毒。

4、2005-02-14 214人辽宁煤矿2月14日15时左右,辽宁省阜新矿业(集团)公司海州立井的特大瓦斯爆炸事故。

5、2005-11-27 171人黑龙江煤矿2005年11月27日21时40分,黑龙江省龙煤集团七台河分公司东风煤矿皮带井爆炸事故。

6、2004-11-28 166人陕西煤矿11月28日7时10分, 陕西铜川矿务局陈家山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当时井下有293人作业。

7、2004-10-20 148 河南煤矿10月20日22时47分, 河南郑州矿务局大平矿,井下发生瓦斯爆炸事故,当班下井工人446人。

8、2002-04-15 128人国航/釜山航空2002年4月15日北京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一架波音767由北京——韩国釜山CA129航班,在釜山机场准备降落时,由于大雾弥漫、低能见度,并且下着雨,在金海机场附近失事。

机上有乘客155人,机组3人,乘务员8人。

9、2002-06-20 124人黑龙江煤矿6月20日9时45分, 黑龙江鸡西矿务局城子河煤矿西二采区瓦斯爆炸事故。

10 2005-08-07 121人广东煤矿8月7日13时30分,广东省梅州市兴宁市王槐镇大兴煤矿-420掘进工作面透水事故。

事故等级:特别重大事故:30人及以上;重大事故:10-29人较大事故:3- 9人一般事故: 1- 2人2013年事故清单:29、2013-08-31 15人/上海8月31日10时50分左右,上海市宝山区丰翔路1258号上海翁牌冷藏实业有限公司发生液氨泄漏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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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矿井及事故工作面概况
贵州格目底矿业公司马场煤矿位于六 盘水市水城县,井田面积3.46km2,矿井可 采储量2947万吨,设计生产能力45万吨/年, 采用斜井开拓。矿井于2010年3月开工建设。 事故前矿井一期工程建设已施工结束,进 入二期工程建设施工阶段,已形成全风压 通风系统,瓦斯抽采系统、安全监控系统、 双回路供电系统已构建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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⑻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掘 进工作面见煤后,未按规定建筑 防突反向风门,发生突出后大量 瓦斯逆流,导致事故伤亡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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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管理方面原因
⑴ 矿井各级管理人员安全思想、 安全意识薄弱,在安全工作特别是 防突管理工作上未按程序进行管理, 侥幸心理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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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矿井制定的防突管理制度 依据为已作废的《防突细则》进 行编制,防突管理制度违反《防 治突出规定》,且无针对性和具 体可操作性。
(二)事故主要原因 1.技术方面原因
⑴ 矿井副井车场、回风石门 掘进过程中均发现有重大地质构 造变化,未认真分析论证重大地 质构造变化可能导致煤层重大错 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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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设 计为全岩掘进,只进行过1次先 探后掘,以后未执行先探后掘措 施,未提前探测发现前方地质构 造发生重大变化,也未制定防止 误穿煤层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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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13302底板瓦斯专用巷掘进工 作面曾经于3月9日出现炮后瓦斯超限, 特别是3月10日还出现打探眼时喷孔 的突出预兆,未引起矿井各级管理人 员的重视,未停止掘进并采取有效防 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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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矿井的12回风石门掘进工作面 揭33号煤层过程中,曾经于2012年10 月5日放炮后发生煤与瓦斯突出,突出 煤量35吨、瓦斯量8500m3,因未造成 人员伤亡,未向上级公司汇报,矿井 内部也未进行分析处理,也未制定落 实防范措施。
马场煤矿“3.12” 煤与瓦斯突出事故分析
贵州水城矿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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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简介
2013年3月12日20时07分,水城 矿业集团贵州格目底矿业公司马场煤 矿13302底板专用瓦斯抽采巷掘进工 作面发生一起重大煤与瓦斯突出事故, 突出煤矸堆积井巷长度178m,突出煤 矸量2051吨、突出瓦斯量40.42万m3。 事故导致25人死亡、22人受伤,直接 经济损失2909万元。
全指令不重视,对下达的整改指 令未认真执行,在隐患未彻底消 除、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的情 况下擅自恢复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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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格目底公司安全、生产、
技术均由安全生产管理部负责、 只有2人,公司安全、生产、技术 均由1名领导分管。管理人员严重 不足,未按规定要求对所属矿井 进行安全检查,对所属矿井重大 技术方案和措施未进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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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工作面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设计 长度500米。该巷道设计为全岩巷,巷道顶 板距35b煤层法线距离约24米,距33号煤层 法线距离约38米。截止2013年3月12日早班 已掘进68m,巷道施工至53米处因遇地质构 造带岩层发生变化,导致岩性变软,巷道坡 度由7‰调整到+15°向前掘进,支护方式由 锚网喷改为29U型钢支架。2013年3月12日中 班安排该工作面主要作业为出矸和喷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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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格目底公司对地方安全监
管部门查出矿井的安全隐患批复整 改方案后,未跟踪督促安全隐患的 整改,对矿井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 除、未经安全监管部门验收的情况 下擅自恢复施工的违规行为也未及 时发现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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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事故发生经过
2013年3月12日20时07分,马场煤矿 安全监控系统反映井下多处地点瓦斯传 感器显示瓦斯严重超限,矿值班领导判 断井下发生了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立即 通知井下撤人、停电,同时立即指令矿 救护小队下井抢险,并通知格目底矿业 公司救护中队到矿抢险。通过救护队井 下侦查,发现13302底板瓦斯巷掘进工作 面发生煤与瓦斯突出事故。矿井当班下 井80人,经过搜索抢险,升井55人,事 故造成25人死亡、22人受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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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监督方面原因
⑴ 矿井无防突工作控制的具 体制度和办法,防突工作的过程、 环节无制度和办法进行控制,导 致防突工作失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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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矿井安全管理部门对防突
工作未进行有效监督,未认真检 查防突工作是否符合国家及集团 公司规定,防突工作存在重大隐 患也未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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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矿井对地方安监管部门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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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矿井未配备总工程师和分 管安全的副矿长,未按规定成立 专门的防突机构,只有一名防突 员,不能有效开展安全管理和防 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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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矿井防突管理工作未按管 理部门、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落实 责任制,只是由矿井技术负责人临 时指挥,防突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 大隐患未及时发现和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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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地方安监部门要求矿井停 止建设后,在排查隐患中避重就 轻,未对通风系统不完善、区域 防突措施未落实等重大隐患查出 和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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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事故直接原因
马场煤矿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 掘进过程中遇地质构造并出现无名煤 层,未采取区域防突措施,仅采取了 打排放钻孔的局部措施且未进行措施 效果检验,在煤层未消除突出危险的 情况下,因工作面迎头巷道顶板破碎, 支护不牢固顶板垮落诱发煤与瓦斯突 出导致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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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掘 进见煤且地质构造发生重大变 化后,未停止掘进,也未采取 进一步探清地质构造变化及煤 层赋存的安全技术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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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 掘进见煤后,未停止掘进,也 未编制防突设计和区域防突措 施,未对煤层瓦斯进行预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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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掘 进见煤后,仅采取了打排放钻孔 的局部措施,排放措施钻孔无设 计,排放钻孔深度只有5m,不符 合局部防突措施最小控制距离的 规定,且未进行措施效果检验, 煤层存在突出危险未发现。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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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建设矿井技术管理力量相 对较弱,技术管理人员防突技术 水平不高、责任不落实,以技术 负责人为首的技术管理体系未建 立完善,导致防突技术管理工作 不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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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13302底板专用瓦斯巷等多个 掘进工作面未实现专用回风,通风系 统存在较大缺陷,通风系统不具备抗 灾能力。突出后的高浓度瓦斯流切断 了另一掘进工作面13301底板瓦斯专 用巷的安全出口,造成13301底板瓦 斯专用巷大量人员伤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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