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法课件》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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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课件(完整)

03 04
法国1791《表演权法》,1793《作者 权法》,使著作权法离开了“印刷”, “出版”的基点,成为名副其实的保护
作者权的法律
1709年英国议会通过了世界上首部 著作权法:《为鼓励知识创作而授 予作者及购买者就其已印刷成册的 图书在一定时期内之权利法》,即 《安娜法》
05
第一章 著作权法
1910年清政府颁布的《大清著作权律》 是我国历部著作权法。
作品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
一
力创造成果。单纯的思想或情感本身不能成为著作权客体。 保护条件为独
创性+有形形式复制;
类别:1、文字作品;2、口述作品;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
作品;4、美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和以类似制作电影的方法创
二
作的作品;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
目录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二章 专利权 第三章 商标权 第四章 其他知识产权 第五章 知识产权国际公约
第一章 著作权
第一章 著作权——课程框架(体系、思维导图)
1、原始主体 2、继受主体 3、特术作品 3、计算机软件
客体
1、人身权: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性; 2、财产权:复制权、发行权、展览权、 广播权等 3、著作权保护期限
美术作品
指作者隐去姓名,其中包括不具名或不写明其真实姓名的作品(作者身份不明)。 该类作品由作品原件的合法持有人行使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作者身份确定 后,由作者或其继承人行使著作权。如匿名作品是公民所作,作者死亡后,其 继承人或受遗赠人有权保护其署名权、修改权和维护作品完整权。
匿名作品
第一章 著作权
第22章 专利权的主体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22.3.1合法继受人 22.3.2外国人 22.3.3外国人获得专利的权利
22.3.1合法继受人
就发明创造获得专利的权利是一种财产权,所以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职务发明创造所属的单位都可 以把他们这种权利转让于他人。这种权利也可以依 据法律由继承人继承
在非职务发明创造中,由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死亡,根据 法定继承程序或者遗嘱继承或遗赠程序,由继承人或受 遗赠人取得死亡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专利申请权
第22章 专利权的主体
22.1发明人或设计人 22.2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主体 22.3专利权的合法继受人和外国人
22.1发明人或设计人
22.1.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2.1.2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22.1.3委托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2.1.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有申请专利和获 得专利权的权利,这是世界各国专利法的一条基本 原则
将申请专利的权利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归属于各方共有
22.1.3委托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获得专利的权利归属于委托方 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双方共有 获得专利的权利归于受托方,同时给予委托
方以不缴纳使用费的实施权
22.2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主体
22.2.1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及其专利申请权 的归属
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双边协议办理 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 依互惠原则办理
22.3.3外国人获得专利的权利
在我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的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和在我国有营业所的外资企业,享有与 中国公民或组织同等的申请并取得专利的权利,享 有国民待遇
在我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和不在我国境内 的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 按中国专利法第18条规定处理
22.3.1合法继受人
就发明创造获得专利的权利是一种财产权,所以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和职务发明创造所属的单位都可 以把他们这种权利转让于他人。这种权利也可以依 据法律由继承人继承
在非职务发明创造中,由于发明人或设计人死亡,根据 法定继承程序或者遗嘱继承或遗赠程序,由继承人或受 遗赠人取得死亡的发明人或设计人的专利申请权
第22章 专利权的主体
22.1发明人或设计人 22.2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主体 22.3专利权的合法继受人和外国人
22.1发明人或设计人
22.1.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2.1.2共同发明人或者共同设计人 22.1.3委托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22.1.1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对其发明创造有申请专利和获 得专利权的权利,这是世界各国专利法的一条基本 原则
将申请专利的权利和其他科技成果权归属于各方共有
22.1.3委托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获得专利的权利归属于委托方 获得专利的权利属于双方共有 获得专利的权利归于受托方,同时给予委托
方以不缴纳使用费的实施权
22.2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主体
22.2.1职务发明创造的概念及其专利申请权 的归属
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双边协议办理 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办理 依互惠原则办理
22.3.3外国人获得专利的权利
在我国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在我国境内的中外合 资经营企业和在我国有营业所的外资企业,享有与 中国公民或组织同等的申请并取得专利的权利,享 有国民待遇
在我国境内没有经常居所的外国人和不在我国境内 的外国企业或外国其他组织,在中国申请专利的, 按中国专利法第18条规定处理
第26章 专利权的保护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 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是指国务院有关主 管部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放城 市、计划单列市和经济特区人民政府设立 的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
26.3.2向人民法院起诉
• 当专利权受到非法侵犯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 处理决定后,对其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公布权 • 实质审查请求权 • 使用费请求权
26.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26.2.1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 专利实施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 必须有对专利权的不法侵害行为 – 侵害人必须有过错的
• 26.2.2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 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 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 停止侵权 • 赔偿损失 • 消除影响
• 26.2.3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 26.2.4侵犯专利权的3受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机关
• 26.3.1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 26.3.2向人民法院起诉
26.3.1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6.1.2专利权保护范围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 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效力所及的范围。我 国专利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 利权明确规定了不同的保护范围
•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6.1.3专利法临时法律保护
• 专利的临时法律保护,是指法律给予某项 专利自申请之日起至授予专利权期间内的 临时性权利并予以保护的制度。根据我国 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的临时法律保护主要 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26章 专利权的保护
• 26.1专利权保护的概念和范围 • 26.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26.3受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机关
26.3.2向人民法院起诉
• 当专利权受到非法侵犯时,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 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在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作出 处理决定后,对其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诉
• 公布权 • 实质审查请求权 • 使用费请求权
26.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26.2.1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概念及其构成条件
– 专利实施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 – 必须有对专利权的不法侵害行为 – 侵害人必须有过错的
• 26.2.2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行政责任和民事责任
– 侵犯专利权行为的行政责任 – 侵犯专利权行为的民事责任
• 停止侵权 • 赔偿损失 • 消除影响
• 26.2.3专利侵权诉讼中的举证责任 • 26.2.4侵犯专利权的3受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机关
• 26.3.1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 26.3.2向人民法院起诉
26.3.1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6.1.2专利权保护范围
• 专利权的保护范围,是指发明、实用新型 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效力所及的范围。我 国专利法对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 利权明确规定了不同的保护范围
•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 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26.1.3专利法临时法律保护
• 专利的临时法律保护,是指法律给予某项 专利自申请之日起至授予专利权期间内的 临时性权利并予以保护的制度。根据我国 专利法的规定,专利的临时法律保护主要 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26章 专利权的保护
• 26.1专利权保护的概念和范围 • 26.2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及其法律责任 • 26.3受理专利侵权案件的机关
第1章 知识产权基础知识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知识产权”包括的权利
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表演艺术家的表演以及唱片和广播节目 人类一切活动领域内的发明 科学发现 工业品外观设计 商标、服务标记以及商号和标记 制止不正当竞争 在工业、科学、文学艺术领域内基于智力活动而产生
的一切其他权利
1.1.3 知识产权的特征
知识产权空间效力的有限性 知识产权保护期的有限性 知识产权的独占性 知识产权产生的法定性
《伯尔尼公约》所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作品,包括 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的一切作品,不论其表现形 式和表达方式如何。
1.1.5 知识产权(续)
改进分类
创造性知识产权 标记性知识产权 经验性知识产权
1.2 知识产权法及其调整对象
1.2.1 知识产权法 1.2.2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1.2.3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1.2.2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因智慧创作物的归属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因知识产权的取得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因知识产权的归属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因知识产权的保护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1.2.3 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知识产权法是私法,同时包涵有某些公法 的内容
知识产权法是国内法,同时包涵有涉外法 的内容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法是实体法,同时包涵有程序法 的内容
1.3 知识产权法的演进史程
1.3.1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史程 1.3.2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史程
1.3.1 知识产权
萌芽阶段(大约在13—14世纪) 初创时期(大约在15—17世纪) 发展时期(大约在18—19世纪) 国际化时期(大约在19世纪末—20世纪90
1967年7月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签订的 《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以及根 据这个公约成立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 缩写为“WIPO”)是“知识产权”概念得 到国际社会承认的正式标记。在我国,最 早使用“知识产权”概念的法律,是1987 年1月1日生效的《民法通则》。该法第五 章第三节即为“知识产权”,与“财产所 有权以及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权利”、 “债权”和“人身权”并列为民事权利。
第21章 专利权的客体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第21章 专利权的客体
21.1发明 21.2实用新型 21.3外观设计 21.4专利法的排除对象
21.1发明
21.1.1发明的概念和特征 21.1.2发明的分类
21.1.1发明的概念和特征
最方便的作法是在专利法中对发明规定一个明确的定义。如日 本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高水平的技 术创造”
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 或者其组织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 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 案的结合的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是适合于工业上应用的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产生美感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实用新型与发明,是技术方案或技术思想,而外观 设计则是一种美学设计
实用新型涉及产品的形状或者构造,都必须具有功 能作用,而且既可以涉及产品的外形和外部构造, 也可以涉及产品的内部构造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方案体现于产品本身,与产品本 身的性能、制造设计的技术有关
实用新型的产品必须以固定的产体形态存在,而外 观设计所针对的产品则可以是平面状的
21.4专利法的排除对象
21.2.2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较发明低 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较发明窄 实用新型申请专利的手段简便 实用新型保护期短 申请专利文件要求不同
21.3外观设计
1806年法国颁布了比较完整的外观设计法 883年3月20日签订的《巴黎公约》把外观设计列
入了工业产权保护范围 我国原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
21.1.2发明的分类
我国专利法从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规定 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有两种,即产品发明和方法 发明
21.1发明 21.2实用新型 21.3外观设计 21.4专利法的排除对象
21.1发明
21.1.1发明的概念和特征 21.1.2发明的分类
21.1.1发明的概念和特征
最方便的作法是在专利法中对发明规定一个明确的定义。如日 本专利法规定:发明是指“利用自然规律所作出的高水平的技 术创造”
法所称的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 或者其组织所作出的富于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 新设计”
外观设计是指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 案的结合的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是对产品的外表所作的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是适合于工业上应用的设计 外观设计必须能够产生美感
外观设计与实用新型的区别
实用新型与发明,是技术方案或技术思想,而外观 设计则是一种美学设计
实用新型涉及产品的形状或者构造,都必须具有功 能作用,而且既可以涉及产品的外形和外部构造, 也可以涉及产品的内部构造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方案体现于产品本身,与产品本 身的性能、制造设计的技术有关
实用新型的产品必须以固定的产体形态存在,而外 观设计所针对的产品则可以是平面状的
21.4专利法的排除对象
21.2.2实用新型与发明的区别
实用新型的创造性水平较发明低 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较发明窄 实用新型申请专利的手段简便 实用新型保护期短 申请专利文件要求不同
21.3外观设计
1806年法国颁布了比较完整的外观设计法 883年3月20日签订的《巴黎公约》把外观设计列
入了工业产权保护范围 我国原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条第3款规定:“专利
21.1.2发明的分类
我国专利法从国际惯例和我国实际情况出发,规定 作为专利权客体的发明有两种,即产品发明和方法 发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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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 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二、专利权的归属
❖ 同一发明主题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先申请原则) ❖ 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若无约定,属于发明人、设计
人所在单位) ❖ 非职务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属于发明人、设计人) ❖ 合作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若无约定,属于共
❖ 著作权主体: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的作者以
外的其他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国家
❖ 著作权的对象应具备条件
1. 作品具有独创性
2. 作品必须以法律允许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或固定 下来。
3. 作品的思想内容不得违反法律及公共利益
二、著作权的内容和保护期限
著作人身权
发表权(除外) 署名权 修改权 保护作品完整的权利
专利权的保护
一、专利权的行政保护 二、专利权的行政诉讼保护 三、专利权的民事诉讼保护 四、专利权的刑事诉讼保护
第三节 商标法
一、商标的概念、种类和功能
❖ 商标的概念:商标是一种能够将一生产经营着的
商标或服务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同种商品或服务区 别开来的标记或标记组合。
❖ 商标种类: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证
同完成的单位和个人) ❖ 委托开发完成的发明创造专利权的归属(若无约定,属于研
究开发人) ❖ 外国人也可以成为专利人 ❖ 专利申请权可以有偿转让和赠与
三、专利权的申请和审批
❖ 专利权的申请应遵循原则
1. 单一性原则 2. 先申请原则 3. 优先权原则
❖ 专利申请应提交的文件
❖ 专利申请的审批
1. 初步审查
未提
申请 6月宽展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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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普及和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和方式,加强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 普及和宣传,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和保护意 识。
03
知识产权的申请与保护
专利的申请与保护
01
பைடு நூலகம்02
03
04
专利申请流程
包括申请、受理、初步审查、 公布、实质审查、授权等步骤。
专利保护范围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 种类型。
专利侵权行为
在外观、包装、装潢等方面模仿他人知识产权,造成消费者混淆。
知识产权的维权途径
01
02
03
行政投诉
向相关行政机关投诉侵权 行为,如商标局、专利局 等,请求其进行查处。
司法诉讼
通过法院起诉侵权行为, 要求停止侵权、赔偿损失 等。
协商和解
与侵权方进行协商,达成 和解协议,解决纠纷。
知识产权侵权的法律责任
知识产权转让的形式
包括买卖、赠与、继承等。
知识产权转让的程序
一般包括协商、签订合同、办理手续等步骤。
知识产权的许可
知识产权许可的定义
知识产权许可是指知识产权权利人允许他人在一定条件下使用其知 识产权的行为。
知识产权许可的类型
包括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等。
知识产权许可的程序
一般包括协商、签订合同、支付使用费等步骤。
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加强知识产权维护 及时申请、维护和更新企业的专利、 商标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确保其有
效性和稳定性。
建立知识产权信息库 建立企业知识产权信息库,收集、整 理和分析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信息,为 企业决策提供支持。
打击侵权行为 积极打击侵犯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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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权的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
总结词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包括未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侵权商品等,侵权者需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详细描述
商标权的侵权行为是指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相同或相 似商标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侵权者需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如
果构成犯罪,侵权者还需承担刑事责任。
01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 表其作品的。
02
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 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 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 品发表的。
03
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 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 上署名的。
04
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 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 为。
05
不正当竞争与知识产权保 护
不正当竞争的定义与类型
总结词
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法律规定, 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 秩序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与法律责任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不正当竞争的侵权行为包括直接侵权和间接侵权两种类型 ,经营者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直接侵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直接使用、复制、发行其 知识产权成果的行为;间接侵权是指为直接侵权提供帮助 、教唆或便利条件的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经营者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需要承担停止 侵害、赔偿损失等法律责任。对于情节严重的不正当竞争 行为,相关责任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知识产权是一种专有权,通常受到法律的保护,以确保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
知识产权的范围
专利权
保护发明创造,包括发 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
计。
商标权
保护商业标识,如商标 、服务标志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