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行为目的类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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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管理》(第四版)第11章——国际税收管理

《税务管理》(第四版)第11章——国际税收管理
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管理
➢ 本章要点
➢ 1 国际税收协定 ➢ 2 国际反避税方法 ➢ 3 《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 ➢ 4 《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标准》 ➢ 5 BEPS行动计划 ➢ 6 双支柱方案
C目 录 ONTENTS
11.1国际税收概述 11.2国际税收协定 11.3国际反避税法规与措施 11.4国际反避税合作
➢ 20世纪20年代以来,联合国的前身——国际联盟即开始组织世界各国的经济专家和税 务专家对双边税收协定进行研究。20世纪60年代以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税收协 定范本》(以下简称《经合组织范本》)和《联合国税收协定范本》(以下简称《联 合国范本》)相继产生,几经修改成为目前具有最广泛影响力的两个税收协定范本, 这标志着国际税收关系的协调活动进入了规范化的阶段。
11.1国际税收概述
➢ 11.1.1国际税收的概念
➢ 国际税收是在开放的经济条件下因纳税人的经济活动扩大到境外以及国 与国之间税收法规存在差异或相互冲突而带来的一些税收问题和税收现 象。
➢ 国际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之间的税收关系,主要表现为国与国之间的税收 分配关系和税收协调关系。
➢ 11.1.1国际税收的概念
➢ 11.3.1针对转让定价的税务管理
➢ 单边预约定价协议是一国税务部门与本国企业就其与境外关联企业进行 受控交易所使用的转让定价方法等达成的协议。跨国企业首先根据其自 身经营战略和内部管理要求,向本国税务部门提出本企业的转让定价方 法,税务部门则对此进行审批,若双方达成一致,即可签订预约定价协 议。单边预约定价协议的签署使纳税人和税务部门双方都在转让定价问 题上做到了心中有数,可以稳定纳税人与主管税务部门之间的关系。但 是,单边预约定价协议没有对方国家税务部门的参与,一旦该转让定价 方法不被对方认可,很可能造成国际双重征税问题。

第十一章行为目的类税法

第十一章行为目的类税法


按章操作莫乱改,合理建议提出来。2 020年1 0月下 午1时29 分20.1 0.1413:29Octo ber 14, 2020

作业标准记得牢,驾轻就熟除烦恼。2 020年1 0月14 日星期 三1时29 分29秒 13:29:2 914 October 2020

好的事情马上就会到来,一切都是最 好的安 排。下 午1时29 分29秒 下午1 时29分1 3:29:29 20.10.1 4
11.3.3.2 城建税的征收管理
1. 城建税的纳税地点。 2. 城建税的纳税期限。
11.4 教育费附加
11.4.1 教育费附加基础理论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 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 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种附加费。
11.4.2 教育费附加基本内容
11.4.2.1 教育费附加的计征办法
1.印花税的纳税办法。
(1)自行贴花办法。 (2)汇贴或汇缴办法。 (3)委托代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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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车辆购置税法
11.2.1 车辆购置税法基础理论
11.2.1.1 车辆购置税法的概念
车辆购置税是在中国境内购买应税车辆的 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11.2.2 车辆购置税法基础内容
11.2.2.1 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
1.车辆购置税的免税项目。 2. 车辆购置税免税车辆的管理。
11.2.3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 管理
11.2.3.1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11.2.3.2 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
11.2.3.3 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

课程资料:税法0529-【税法·习题】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课程资料:税法0529-【税法·习题】第十一章 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章个人所得税法(课后作业)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是()。

A.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对出租车驾驶员采取单车承包或承租方式运营,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B.出租车属个人所有,但挂靠出租汽车经营单位或企事业单位,驾驶员向挂靠单位缴纳管理费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C.出租汽车经营单位将出租车所有权转移给驾驶员的,出租车驾驶员从事客货运营取得的收入D.从事个体出租车运营的出租车驾驶员取得的收入2.个人因从事彩票代销业务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

A.劳务报酬所得B.工资、薪金所得C.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D.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3.根据个人所得税的有关规定,在计算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时,下列费用准予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的是()。

A.实际支付给从业人员的、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B.税收滞纳金C.个体工商户业主的工资薪金支出D.赞助支出通过4.商品营销活动中,企业对营销业绩突出的雇员甲某以工作考察的名义组织旅游活动,免收差旅费、旅游费对其实行营销业绩奖励,则企业应根据所发生费用按照()项目代扣代缴甲某的个人所得税。

A.工资、薪金所得B.劳务报酬所得C.偶然所得D.其他所得5.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下列关于每次收入的确定,说法不正确的是()。

A.劳务报酬所得,属于同一事项连续取得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B.财产租赁所得,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C.同一作品在报刊上连载取得收入的,以每次连载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D.同一作品在出版和发表时,以预付稿酬或分次支付稿酬等形式取得的稿酬收入,应合并计算为一次计征个人所得税6.中国公民张某是某高校的一名教授,同时担任某公司的独立董事,2014年10月取得董事费收入52000元,当即拿出10000元通过国家机关捐赠给遭受严重自然灾害的地区。

国际税收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协定_

国际税收第十一章 国际税收协定_
南开大学经济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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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我国国际税收协定的签订
• 我国国际税收协定的缔结始于20世纪60年代。1966年,我国 政府同巴基斯坦政府签订了海运企业运输协定,其中包含了有关两国 间海运的税收问题,标志着中国同其他国家和地区通过协商解决双方 税收问题的开始。1973年和1974年,又分别与南斯拉夫、日 本签订了双边互免海运企业运输收入所得税和互免空运企业运输收入 所得税的税收协定。1979年,同英国签订了关于互免空运企业运 输收入所得税的税收协定。同年,又与法国在巴黎签订了《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和法兰西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航空运输企业税捐的协定》 。这一时期签订的税收协定范围比较窄,内容仅限于某一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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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特别规定
• 在国际税收协定的特别规定中包括了“无差别待遇”、“互相协商程 序”、“情报交换” 等多方面的内容。税收的无差别待遇,又称国民 待遇,是为了避免税收歧视而采取的处理国家间税收关系的一项重要 原则。一般包括国籍无差别待遇、常设机构无差别待遇、支付无差别 待遇和资本无差别待遇四个方面。建立相互协商程序,是指通过缔约 国双方税务当局的行政协助,达到消除双重征税以及减少国际间偷漏 税和避税行为的目的。协商的内容包括纳税人提出的不符合协定的征 税问题和执行协定过程中所发生的困难或疑义。税收情报交换,是指 缔约国双方对协定所需情报内容、国内法律以及偷税漏税情报的交换 ,另外还要明确对税收情报交换内容的限制,对税收情报内容的安全 处理以及税收情报交换的方法等多项附加事宜。
• 我国对营业利润的征税,以是否设有常设机构为标准。凡是按照税收协 定规定,构成或者视为设有常设机构的,其营业利润由常设机构所在国 征税;没有构成或者视为常设机构的,其营业利润由居民国征税。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章节详细讲解 带思维导图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注册会计师 CPA 税法  章节详细讲解 带思维导图 第十一章 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

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考情分析:1.本章地位:非重点章。

相对重要的税种:印花税;2.题型:以客观题为主,每个税种题量1~2小题,分值1~3分;印花税分值略高些,可能单独出计算问答题;3.分值:5~10分左右。

内容介绍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第二节车船税法第三节印花税法第一节车辆购置税法说明:新的车辆购置税法2019年7月1日实施。

由于教材编写相对混乱,新旧交替,经过业务组沟通,决定统一按照车辆购置税法新政策来讲解。

车辆购置税:以在中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的环节向车辆购置者征收的一种税。

就其性质而言,属于直接税的范畴。

知识点:纳税义务人与征税范围**(一)纳税人在我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购置是指:(掌握)1.购买并自用行为;2.进口并自用行为;3.自产并自用行为;4.受赠并自用行为;5.获奖并自用行为;6.以拍卖、抵债、走私、罚没等方式取得并自用的行为。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车辆购置税应税行为的有()A.购买并自用行为B.进口并自用行为C.受赠并自用行为D.获奖并自用行为『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上述选型均属于车辆购置税的应税行为。

(二)征税范围**以列举的车辆作为征税对象,未列举的车辆不纳税。

其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例题·多选题】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

A.汽车B.有轨电车C.汽车挂车D.排气量超过100毫升的摩托车『正确答案』ABC『答案解析』车辆购置税的征税范围包括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

知识点:税率与计税依据**(一)税率统一比例税率10%(二)计税依据应税车辆的价格知识点: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购买自用计税依据: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含增值税款。

计税依据的具体范围:1.含购买者随购买车辆支付的工具件和零部件价款;2.含支付的车辆装饰费;3.代收款项应区别征税:用代收单位(受托方)的票据收取的,计入计税依据;用委托方票据收取的,不计入计税依据;4.不含增值税税款;5.含销售单位开展优质销售活动所开票收取的有关费用。

第十一章 行为目的税

第十一章 行为目的税

四、税率
比例税率:0.05‰、0.3‰、0.5‰、1‰、
3‰。 定额税率:5元。
五、税收优惠




(一)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如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 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行贴花纳税。 (二)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免税。 (三)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 合同免税。 (四)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五) 外国政府或者国际金融组织向我国政府及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 款所书立的合同免税。 (六) 房地产管理部门与个人签订的用于生活居住的租赁合同免税。 (七) 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八) 特殊货运合同免税。这类合同包括:军事物资运输、抢险救灾物资 运输,新建铁路的工程临管线运输合同。

五、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城建税税额=
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 消费税、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11-1】某市区一企业2006年8月份缴纳 增值税6万元,同时缴纳营业税2万元。请计 算该企业应纳城建税的税额。
六、征收管理
(一)纳税环节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二节 印花税
第十一章 行为目的税类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二、印花税 三、车辆购置税 四、土地增值税
第一节 城市维护建设税
定义: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国家对缴纳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的单位 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 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特点: (一)具有附加税性质。它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 “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附加于“三税”税额, 本身并没有特定的、独立的征税对象。 (二)具有特定目的。城建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 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人民大2024蔡昌税收筹划:理论、实务与案例(第4版)PPT第十一章

人民大2024蔡昌税收筹划:理论、实务与案例(第4版)PPT第十一章
作为货物交易行为缴纳增值税;对货物性质的固定资产转让应缴纳增值税。 转让企业股权,不缴纳增值税。
3.把资产交易转变为产权交易,就可以实现资产、负债的打包出售,而规 避资产转让环节的流转税,达到了利用并购重组筹划节税的目的。
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股权转让的税收问题
1、股权的性质界定: 2、股权是财产吗? 3、股权转让缴纳流转税吗?
(三)并购会计处理方法的税收筹划
2.权益联合法
仅适用于发行普通股票换取被兼并公司的普通股。参与合并的各公司 资产、负债都以原账面价值入账,并购公司支付的并购价格等于目标公司 净资产的账面价值,不存在商誉的确定、摊销和资产升值折旧问题,所以 没有对并购企业未来收益减少的影响。吸收合并、新设合并以及股票交换 式并购采用此种会计处理方法。
(二)选择并购出资方式的税收筹划
税法规定,对企业或其股东的投资行为所得征税,通常以纳税人当期 的实际收益为税基;对于没有实际收到现金红利的投资收益,不予征税。
并购按出资方式可分为现金购买资产式并购、现金购买股票式并购、 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股票换取股票式并购。
股票换取资产式并购也称为“股权置换式并购”,这种模式在整个资 本运作过程中,没有出现现金流,也没有实现资本收益,因而这一过程是 免税的。
股权转让的税收筹划
股权转让缴纳所得税吗?
“税务机关应加强对股权转让所得计税依据的评估和审核。对扣缴 义务人或纳税人申报的股权转让所得相关资料应认真审核,判断股权 转让行为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是否符合合理性经济行为及实
际情况。 对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如平价和低价转让)且无正当理由的, 主管税务机关可参照每股净资产或个人股东享有的股权比例所对应的 净资产份额核定。——国税函[2009]285号文

第十一章 税务行政管理法《税法》PPT课件

第十一章 税务行政管理法《税法》PPT课件

11.4税务行政赔偿
★ 11.4.4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与标准
► 11.4.4.1税务行政赔偿的方式 ► (1)支付赔偿金。 ► (2)返还财产。 ► (3)恢复原状。 ► 11.4.4.2税务行政赔偿的费用标准
• 1)税务行政侵害人身权的赔偿标准。 • 2)税务行政侵害产权的赔偿标准。
• (2)税务行政诉讼的受理
► 11.3.3.4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和判决
• 1)税务行政诉讼的审理
• 2)税务行政诉讼的判决
–(1)维持判决。 –(2)撤销判决。 –(3)履行判决。 –(4)变更判决。
11.4税务行政赔偿
★ 11.4.1税务行政赔偿的概念 ★ 11.4.2税务行政赔偿的要素
► (1)赔偿的构成要件。 ► (2)赔偿的请求人。 ► (3)赔偿的义务机关。 ► (4)赔偿的请求时效。 ► (5)赔偿的特别保障。
• 1)税务行政复议参加人 • 2)税务行政复议申请的要求
► 11.3.2.5税务行政复议的受理
• 1)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条件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 2)税务行政复议受理的时限。 • 3)税务行政复议的不予受理。 • 4)上级税务机关的复议受理。 • 5)复议期间行政行为的执行。 • 6)行政复议之外的行政诉讼。
11.3税务行政争讼
► 11.3.2.6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
• 1)税务行政复议的审查。 • 2)税务行政复议的听证。 • 3)税务行政复议的决定。 • 4)税务行政复议的中止。 • 5)税务行政复议的终止。 • 6)税务行政复议的赔偿
11.3税务行政争讼
► 11.3.2.7税务行政复议的执行
• 1)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送达。 • 2)税务行政复议决定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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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行为目的类税法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我国现行的行为目的税主要包括印花税、车辆购置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

1624年,荷兰政府发生经济危机,财政困难。

于是,荷兰的统治阶级就采用公开招标办法,以重赏来寻求新税设计方案,谋求敛财之妙策。

印花税,就是从千万个应征者设计的方案中精选出来的“杰作”。

印花税的设计者可谓独具匠心,他观察到人们在日常生活中使用契约、借贷凭证之类的单据很多,连绵不断。

所以,一旦征税,税源将很大;而且,人们还有一个心理,认为凭证单据上由政府盖个印,就成为合法凭证,在诉讼时有法律保障,因而对交纳印花税也乐于接受。

正是这样,印花税被经济学家誉为税负轻微、税源畅旺、手续简便、成本低廉的“良税”。

第一节行为目的税概述一、行为目的税的性质行为目的税是政府为实现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目的和意图而设计征收的税种。

1.出于特定社会目的并有指定用途的税收。

社会保险税2.出于特定经济目的而课征的税收。

资金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3.出于特别的财政目的而课征的税收。

印花税。

二、行为目的税的特点1.政策性强,具有特定的目的。

2.税种多,税源分散,征管难度较大。

3.税负难以转嫁。

4.税种稳定性差。

三、行为目的税的发展沿革第二节印花税我国的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使用、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主要法律依据:1988年10月1日实施的《印花税暂行条例》。

一、印花税的基本法律规定(一)印花税的征税范围及税目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和使用的凭证,也包括在境外书立、领受但在我国境内使用的凭证。

征税范围由《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而定。

1、购销合同2、加工承揽合同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5、财产租赁合同6、货物运输合同7、仓储保管合同8、借款合同9、财产保险合同10、技术合同11、产权转移书据12、营业帐簿13、权利、许可证(二)纳税人1.立合同人:指合同的当事人。

不包括合同的担保人、证人、鉴定人。

2.立据人:产权转移书据的纳税人是立据人。

3.立帐薄人:营业帐薄的纳税人是立帐薄人。

4.领受人:权利、许可证照的纳税人是领受人。

5.使用人:在国外书立、领受,但在国内使用的应税凭证,其纳税人是使用人。

6.各类电子应税凭证的签订人(三)税率1.比例税率1)0.05‰—借款合同2)0.5 ‰—加工承揽合同、建筑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记载资金的账簿3)0.3‰—购销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技术合同4)1‰—财产租赁合同、仓储保管合同、财产保险合同。

2008年9月19日起,股票交易由出让方按1‰的税率缴纳,受让方不再征收。

2.定额税率—5元/件—权利、许可证照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通常为应税凭证上所记载的金额和应税凭证的件数。

1.按比例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计税金额×适用税率2.按定额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凭证数量×单位税额例11-1甲公司分别与乙公司、丙公司、丁公司签订了三份合同:一是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的以货换货合同,甲公司的货物价值400万元,乙公司的货物价值250万元;二是甲公司与丙公司签订的仓储保管合同,合同上注明货物的金额500万元,保管费用20万元,但因故合同未能兑现。

三是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记载支付租赁费80万元,计算甲、乙、丙、丁公司各应缴纳印花税多少元?【答案】(1)甲公司、乙公司各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4000000+2500000)×0.3‰=1950(元)(2)甲公司、丙公司各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200 000×1‰=200(元)(3)甲公司、丁公司各应缴纳的印花税税额=800 000×1‰=800(元)甲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额合计为2950(元);乙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为1950元;丙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为200元;丁公司应缴纳的印花税为800元。

三、税收优惠(一)、法定免税项目(二)、其他免税项目自2008年11月1日起,对个人销售或购买住房暂免征收印花税。

四、征收管理(一)纳税方法1.自行贴花纳税办法2.汇贴或汇缴纳税办法3.委托代征纳税办法注:纳税人不论采用哪一种纳税办法,均应对纳税凭证应妥善保存。

印花税应税凭证的法定保管年限为10年。

(二)纳税环节和纳税申报印花税应当在书立或领受应税凭证时贴花,具体是指在合同签订时、书据立据时、账簿启用时和证照领受时贴花。

如果合同是在国外签订,并且不便在国外贴花的,应在将合同带入境时办理贴花纳税手续。

(三)纳税地点——一般实行就地纳税(四)违规处罚第三节车辆购置购置税我国的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的应税车辆为课税对象、在特定环节向车辆购置者一次征收的一种特种财产税。

由原来交通部门收取的车辆购置附加费,通过“费改税”演变过来。

2001年1月1日,实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

一、车辆购置税的基本法律规定(一)征税对象和征税范围应税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5大类征税对象征税范围汽车各类汽车摩托车轻便摩托车、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电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挂车全挂车、半挂车农用运输车三轮农用运输车、四轮农用运输车(二)纳税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义务人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

注:这里的“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行为。

(三)税率税率:10%二、车辆购置税法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车辆购置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它的计税依据是车辆的计税价格。

1.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3.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计税价格×税率例11-2张某2009年3月8日,从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购买一辆厂牌型号为桑塔纳轿车供自己使用,支付含增值税车价款189 000元,另支付代收临时牌照费150元,代收保险费2 850元,车辆装饰费2 650元。

支付的各项价费均由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和有关票据。

计算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

【答案】(1)计税价格=(189000+150+2850+2650)÷(1+17%)=166367.52(元)(2)应纳税额=166367.52×10%=16636.75(元)三、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在国外留学生回国服务,购买1辆国产小汽车免税。

来华定居专家进口自用的1辆小汽车免税。

2009年及2010年,购置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分别减按5%和7.5征收。

四、车辆购置税的征收管理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是国家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税。

它是一种附加税,同时也属于特定目的税,税款专门用于城市的公用事业和公共设施的维护建设。

1985年2月8日国务院发布并于同年1月1日实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基本法律规定(一)征税范围城市维护建设税在全国范围内征收,不仅包括城市、县城、建制镇,而且包括了广大农村。

只要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税的地方,都属于其征税的范围。

(二)纳税人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注意:对外资企业2010年12月1日(含)之后发生纳税义务的“三税”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之前,不征收。

(三)税率城建税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三档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即:1. 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2. 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3.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l%。

(四)税收优惠城市维护建设税原则上不单独减免,其减免规定与“三税”的减免息息相关。

具体规定如下:1) 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计征,即随“三税”的减免而减免。

2) 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三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 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4) 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l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

5) 对“三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三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一)计税依据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纳税人违反“三税”有关规定而加收的滞纳金和罚款,不作为城建税的计税依据,但纳税人在被查补“三税”和被处以罚款时,应同时对其偷漏的城建税进行补税、征收滞纳金和罚款。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税额)×适用税率三、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比照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执行,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同时征收。

例11-3某市区一企业2008年12月份缴纳增值税300000元,缴纳消费税400000元,被查补消费税10000元、增值税6800元,处以罚款8000元,加收滞纳金500元。

本月还缴纳了城镇土地使用税126000元,房产税108000元,计算该企业应纳的城建税税额。

【答案】应纳城建税税额=(300000+400000+10000+6800)×7%=716800×7%=50176(元)第五节教育费附加一、教育费附加的基本法律规定(一)计征范围教育费附加对负有缴纳“三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征收。

但目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缴纳的“三税”不征收教育费附加。

(二)征收率:3%(三) 减免规定二、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和计算方法(一)计征依据纳税人实际缴纳的“三税”税额。

(二)计税方法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实际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实际缴纳的营业税)×教育费附加率三、教育费附加的征收管理比照“三税”有关规定执行,与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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