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委员会建设和作用发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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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思考

关于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思考1. 引言1.1 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监督物业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形式,其作用至关重要。

业主委员会既是业主集体意志的表达者,也是业主权益的维护者,更是物业管理工作的参与者和监督者。

通过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可以有效提高业主自治意识,增强业主参与管理的积极性,促进小区和谐稳定发展。

业主委员会对于解决小区内部事务、改善物业管理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业主委员会可以向物业公司提出建议或意见,监督物业公司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业主委员会还可以组织业主参与社区活动,增进业主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营造和谐互助的小区氛围。

业主委员会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只有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完善其组织结构和工作机制,才能更好地发挥其在物业管理、社区建设和业主权益保护中的作用,推动小区治理的现代化进程。

2. 正文2.1 业主委员会建设现状分析业主委员会作为业主自治的重要机构,在小区管理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在现实生活中,一些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存在着一些问题和不足。

首先是选举程序不够透明公正,导致一些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合法性受到质疑。

其次是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机制不够规范,会议决策不够科学合理,导致一些重要事务无法得到有效解决。

再次是一些业主委员会存在着权力过于集中的情况,缺乏有效监督机制,容易导致腐败问题的产生。

一些业主委员会对业主权益保护不够积极,导致小区内部矛盾不断,居民生活质量受到影响。

目前业主委员会建设中存在着选举不公平、运作不规范、权力过于集中、业主权益保护不力等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作,也损害了业主的利益。

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解决存在的问题,提升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是当前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

2.2 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必要性一、增强业主自治意识。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的重要机构,通过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可以提升业主们的自治意识,让他们更加关注小区管理事务,积极参与决策,促进小区管理的民主化和规范化。

业主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业主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

业主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业主委员会建设是当今社会发展的重要标志,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以下是关于业主委员会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其对策的详细说明。

一、业主委员会机制设置不完善由于国家法律政策及行政管理慢于发展,在业主委员会建设中存在一些漏洞,如没有明确的章程、没有合理的机构设置,制度不健全,缺乏法律保障等。

这些问题使得业主委员会建设受到了一定的影响,而且这些问题可能会阻碍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发展。

对策:首先,国家应加强对业主委员会的法律制度建设和完善,实施有关政策和法律的修改和完善,使业主委员会建设的制度更加完善;其次,推行社区行政管理体制,使业主委员会有效执行职责;最后,建立业主委员会的信息系统,及时发布信息,让社会公众了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二、业主委员会面临资金短缺业主委员会建设也面临资金短缺问题,业主委员会的人员和物资都是由业主自己出资支持的,以至于大多数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相对较少,对于一些具备更高的服务要求,则难以得到满足。

对策:首先,应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合作,扩大业主委员会的资金来源。

可以通过向社会各界发起募捐活动和筹集资金,以及与政府部门和企业合作,提高业主委员会的财政收入;其次,可以加强业主委员会的自我管理能力,制定合理的经营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提高业主委员会的财政支出效率;最后,建立业主委员会的财务管理体系,完善财务报表的编制和审计,以便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三、业主委员会服务水平不高由于业主委员会主要由业主自愿参加,大多数业主委员会的成员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知识比较浅薄,服务水平不高,也没有足够的技术和经验,无法很好地保障业主委员会的正常运行。

对策:首先,应加强业主委员会成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知识和技能;其次,要加强业主委员会之间的交流,充分利用各业主委员会的经验;最后,可以招聘专业人士,建立专业的服务机构,为业主委员会提供专业的支持。

总而言之,业主委员会建设受到一定的影响,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重庆市业委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重庆市业委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引言(一)研究背景从90年代初开始起步距今已10年,重庆随着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和房地产管理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以及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住宅商品化和产权多元化格局的形成,促使物业管理快速进入社会经济生话,并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成为社区建设、城市管理和国民经济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国民经济宏观管理体制的改革,成立业主委员会是行业发展的需要。

目前,重庆多数小区、大厦还未成立业主委员会,使业主难以有组织的参与管理和表达对物业管理的看法,委托管理与受托管理的责、权、利关系难以理顺,双方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

然而,重庆市业委会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运作中存在很多的问题,需要我们去解决。

业主委员会运作的规范化是业主居住的有力保障,有利于建设和谐重庆。

(二)研究目的与意义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选举的业主代表组成,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合法权益的组织,现实中存在的问题导致业委会大多还没有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分析这些问题及其产生的原因,并找出对策,对于业委会的运作和推动我国物业管理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三)内容与方法本文研究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调查研究,了解业委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且分析这些原因,找出解决的方案、对策。

本文研究对象主要讲解重庆市业委会,拟采取的研究方法主要是文献研究。

查阅重庆市有关市场细分、管理策划等相关理论资料,然后结合重庆实际情况展现出来,进行模拟分析,形成相关的理论体系,以更好地解决相关理论问题。

通过研究,希望能够解决现有的一些业委会运作中的问题,让业委会的运作规范化,推动社会的发展。

一重庆市业委会运作的现状(一)调查目的首要目的是了解基本情况,找出业委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该如何去解决。

去制定相应的对策方案。

(二)信息来源业主委员会是全体业主基于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依照法律法规规定,通过业主大会选举产生,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合法权益的社区自治组织。

业主委员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业主委员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

业主委员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浅析随着小区建设数量的增多,业主委员会(HOA)的作用在社区管理中逐渐得到认可。

HOA是由小区内业主自组织成立的组织性质,主要负责小区内基础设施的维护、公共区域的管理、业主权益的维护等方面的事务。

但是,在实际运作的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问题。

本文将针对业主委员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进行探讨,以期为业主委员会的管理提供参考。

一、业主委员会运作中存在的问题1、业主参与意愿不高业主委员会成员主要由小区内业主自主选举产生,业主参与的意愿直接影响到委员会的生存和发展。

但是,在实际运作中,业主们往往对委员会的工作没有足够的理解和重视,参与度较低,对委员会的工作产生了一定的困扰。

2、管理能力不足由于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组成以业主自愿为主,不能保证每个成员都具备足够的管理能力,很难保证在业主委员会运作中发挥积极作用。

同时,长期缺乏管理经验的业主委员会成员,也很难适应委员会的工作方式,从而导致工作成果不尽如人意。

3、信息传递不畅信息传递对于业主委员会的工作至关重要,但是在实际场景中,由于信息传递的不畅通,经常会导致一系列的问题。

例如,业主委员会没有及时了解到业主们的需求,或者无法向业主们及时传达委员会的工作进度等情况。

二、业主委员会运作中的对策1、提高业主参与度提高业主参与度是业主委员会运作中的关键。

可以通过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增加业主与委员会的交流渠道、加强小区内部信息传递等方式加强业主的参与度。

2、提高管理能力为了提高业主委员会的运作效率,需要切实提高管理能力。

可以通过高效的培训机制,提供管理相关的课程,拓展委员会成员的知识面和技能水平,让成员逐步领悟和运用好管理理念。

3、加强信息传递信息传递是委员会运作中的重要环节。

加强信息的传递可以通过制定信息传递规范、完善信息途径、加强人力支持等模式来实现。

同时,开展业主大会、业主留言注册等形式,让业主和业主委员会实现及时交流,丰富交流形式和手段,以达到顺畅信息交流的目的。

业主合理化的建议书

业主合理化的建议书

业主合理化的建议书业主合理化的建议书篇一在居民小区组建业主委员会(后简称业委会),对于创建文明社区,稳定社会秩序,构建和谐武陵,将发挥积极作用。

据调查,目前,我区业委会建设与管理面临以下困难和问题。

1、业委会成立数量少,不规范。

目前,全区536个纯居民小区,只有126个小区成立了业委会,仅占小区总数的23.5%。

已成立的业委会中,有房管部门指导成立的仅7个,社区参与指导成立的也不到50个,有些小区往往几个人牵头组织一部分业主,炒掉物业,聘请几个人看门和搞卫生,这样的业委会根本不能代表全体业主的意愿。

2、业委会业务不熟,维权艰难。

很多业委会成员只关注小区保洁和治安,对业主共有财产的经营及其收益分配使用的责权不清楚,对代表广大业主维权没经验。

业委会维权,不外乎三个因素,房屋质量问题、财产安全问题以及其它业主侵犯公共利益问题。

这些问题往往指向物业公司与开发商,但他们面对业委会,明显占有组织、资金、智力支持等优势,业委会很容易屡屡受挫。

维权受挫后常用拒交物业费来表示不满,然后造成物业公司与业主的对立,导致恶性循环,两败俱伤。

3、业委会筹建经费无来源,筹备程序繁琐。

住建部《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明确了政府职能部门和街道、社区有牵头组建业委会的义务,但是,业委会筹建经费怎么解决,没有明确。

新东街社区历时3个月,协助部粮机小区成立了业委会,实现了小区自治。

但是2万元业委会筹建经费至今无法解决,有的费用欠着,有的费用已由社区干部垫支。

按照《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业委会的筹备工作程序有8个环节,过程相当繁杂,工作量非常大,且政策性、专业性很强。

目前我市没有规范性的指导文件,筹备人员在筹备工作初期往往是一头雾水,无从下手。

完成全部程序,一般要花几个月甚至半年时间。

4、业委会工作费用难以解决。

业主大会往往由少数业主自发筹备。

由于缺少经济实体组织的参与,筹备工作中发生的交通费、印务费、组织活动费等,只好由筹备组成员自行承担,这既增加了这些热心小区建设和公益事业业主的负担,长此以往,也容易挫伤他们工作的'积极性。

关于加强小区业委会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加强小区业委会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关于加强小区业委会建设的建议和意见
1、首先,加强小区业委会的法治意识,要求业委会的一切行为
必须遵守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2、其次,应建立小区网格化管理制度,分级管理、分层宣传,
把小区管理下放到每一个社区,减少行政性管理,加强小区民主管理。

3、严格履行业委会的责任,按照小区准则建立清洁卫生、安全
问题的日常监督制度,与当地政府应有的行为做合理的协调,保护小
区住户的合法权益。

4、重视小区业委会职能建设,在法治意识、管理水平、技能和
服务态度方面给予人员培训,完善业委会制度,更新决策方式。

5、围绕小区业务,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出可行可行的管理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

6、根据小区发展情况和住户需求,开展更多的社区活动,拓宽
住户的群体活动空间,加强社区文化建设,提高居民的归属感和责任心。

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好业委会人选关的思考和对策建议

Experience in East-central丨东中部经验发挥党建引领作用、把好业委会人选关的思考和对策建议◎ 郝云玲住宅小区业主委员会能否发挥功能作用直接关系到居民的切身利益。

上海市普陀区各居民区党组织根据相关规定,加强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建设,实行分类指导、加强宣传引导、广泛听取民意、回应居民需求、把好换届改选小组组建环节,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着缺乏相关配套细则、人员资源的分布不均衡、宣传沟通平台建设不完善、资格审查的联动机制不健全、居民对政府的信任度有所下降等不足之处。

业主委员会(以下简称业委会)是住宅小区内新兴的维护业主物权的自治力量,是党建引领基层社区治理的重要主体,业委会功能作用的发挥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

进一步加强党对业委会的领导,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新时代深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破解住宅小区综合治理难题的迫切需要。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建引领业主委员会建设的若干意见》(沪委组〔2018〕发字62号)(以下简称62号文)《普陀区关于加强党建引领推进住宅小区综合治理的实施意见》(普委办〔2018〕53号)的相关规定,上海市普陀区各街镇在区委领导和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各居民区党组织坚决贯彻市委组织部第62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大对业委会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特别在把好业委会人选关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就,但也存在着不足之处,值得我们进一步研究和探讨。

经验做法(一)加强情况排摸,实行分类指导按照“A B C”分类法,对辖区住宅小区和业委会从“三驾马车”协同、业委会人员构成、运作状况、物业管理运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摸。

A类为运作良好,有工作亮点,可作为示范推广;B类为运作正常,没有重大矛盾;C 类为无法正常运作,存在较大矛盾问题。

对于C类业委会,支撑到位。

街道分管领导亲自挂帅,自治办、房办负责人全程参与,工作人员定点包干,为居民区、业委会提供诸如法律咨询、财务评估、注册协调等支撑,帮助C类业委会“活下来”。

社区治理视角下对业主委员会治理困境的思考

社区治理视角下对业主委员会治理困境的思考1. 引言1.1 社区治理视角下对业主委员会治理困境的思考业主委员会存在的治理困境主要体现在权力不清、责任不明、决策不民主等方面。

一些业主委员会存在权力滥用、决策不透明等问题,导致了业主们对其治理效果的质疑。

从社区治理视角下来看,业主委员会应当承担起社区管理、服务业主的责任,协调解决社区内部矛盾,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一些业主委员会对于自身权力与责任的认识存在模糊不清的情况,导致了治理效果的不理想。

业主参与度不高也是业主委员会面临的困境之一。

一些业主对业主委员会的活动缺乏关注和参与,导致了业主委员会的决策缺乏民意基础,难以得到广泛的支持。

在社区治理中,建设和谐社区是至关重要的。

只有通过业主委员会的有效治理,促进业主的参与和社区的协调发展,才能够建设一个和谐稳定的社区环境。

提升业主委员会的治理能力,加强业主的参与意识,促进社区治理的协调发展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

2. 正文2.1 业主委员会存在的治理困境1. 决策效率低下:业主委员会成员之间意见不一致,导致决策困难,往往需要经过漫长的讨论和协商才能达成一致意见,影响了社区事务的高效处理。

2. 资金管理不透明:一些业主委员会存在财务管理不规范、账目不清晰等问题,导致资金使用不透明,易引发纠纷和争议。

3. 物业管理不到位:部分业主委员会未能有效监督物业公司的工作,导致物业管理水平低下,影响了业主的生活质量。

4. 业主权益保护不到位:一些业主委员会缺乏足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无法有效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导致业主权益受损。

5. 社区环境保障不足:部分业主委员会未能有效监管社区环境卫生、安全等问题,导致社区环境问题频发,影响了业主的居住体验。

业主委员会存在的治理困境需要通过加强规范化建设、提升业主委员会成员的素质和专业能力、加强与业主的沟通和互动等措施来加以解决,实现业主委员会的良好治理和社区的和谐发展。

2.2 社区治理视角下的分析在社区治理视角下对业主委员会治理困境进行分析,需要从整个社区治理体系入手。

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

社区建设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社会的进步发展,推动了人们的生活方式发生巨大改变。

社区的兴起,也成了其中的一大改变。

随着社会各方面改革的不断深化,社区在社会管理中的地位不断增强,成为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防线。

社区管理的好坏会影响城市的和谐,乃至整个社会的稳定发展。

基于此,文章针对社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改善社区的应对措施进行了探索。

标签:社区管理;角色定位;社区服务水平一、社区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社区是老百姓日常居住的场所,社区治理是社会治理的基础。

要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要不断加强与改善社区治理。

实践证明,城乡社区的服务和管理的能力越强,社会治理的基础就越实、越牢。

由于基层社区管理起步晚,总体状况较为落后,社区管理的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社区管理主体角色定位不明确。

社区管理的主体包括:居委会、物业公司和业主委员会。

这是与现代公共管理学中多元共治理论中社区管理主体多元化内容相对应的。

多元主体的共同作用利于社区居民的自我组织和自我管理,可最大限度地维护社区居民的利益。

但在具体实施中,各社区三主体间却存在着角色混乱、分工不明、权责利相互交叉的问题,给社区管理带来了不应有的麻烦。

居委会实际上承接了来自行政部门的工作权力和工作职责,现实生活中,居委会面临的“行政化困境”使其基本无暇顾及社区的自治性管理事务。

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我国大部分居民成为了住宅的业主,社区的管理亦逐渐地由单位管理转变为营利性的社会化的物业管理。

在此背景下,物业公司本应是公共服务的提供者,与业主之间是平等主体间的交易关系。

但在实际操作中,侵犯业主合法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物业公司与业主经常处于一种敌对的状态。

然后是业主委员会的角色定位存在问题。

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业主委员会无疑在社区管理的三大主体中长期处于弱势。

相关民调数据显示,人们对业主委员会表现的满意度每况愈下,至今能够充分发挥作用的不足十分之一。

目前,业主委员会的运转面临着“五难”,即业主大会召开难、业主委员会筹建难、业主委员会正常运作难、业主委员会司法维权难、对业主委员会及其成员监督难。

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5篇

业主委员会工作总结报告5篇篇1一、背景本报告旨在总结XXXX年度业主委员会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报告涵盖了过去一年中业主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目标实现情况、成员活动、与物业公司的合作以及未来规划等方面。

二、主要职责与目标1. 维护业主权益:业主委员会的首要职责是代表业主利益,监督物业公司服务质量和费用支出,确保业主权益不受侵害。

2. 沟通协调:建立并维护业主与物业公司的沟通渠道,及时解决双方在服务过程中的矛盾和问题。

3. 组织活动:组织业主参与社区文化活动,增进邻里友谊,提升社区凝聚力。

4. 提出建议:对物业公司的管理提出改进建议,促进社区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

在过去一年中,业主委员会致力于实现以上目标,取得了一定成效。

通过定期召开业主大会、建立微信沟通群等方式,加强了与业主的联系,及时反馈并解决了众多业主关心的问题。

同时,组织了多场社区文化活动,受到业主的广泛欢迎。

三、工作成效与亮点1. 维护业主权益方面:- 成功监督物业公司整改了多个服务项目,如绿化维护、垃圾分类等,提高了社区整体环境。

- 通过与物业公司的协商,为业主争取到了更多的权益,如延长电梯运行时间、增加公共照明等。

2. 沟通协调方面:- 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确保业主与物业公司的信息畅通,减少了误解和矛盾。

- 通过组织座谈会和茶话会等形式,增进了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的理解和信任。

3. 组织活动方面:- 组织了多场社区文化活动,如文艺晚会、健身比赛等,丰富了业主的业余生活。

- 通过活动,增强了业主之间的互动和友谊,营造了和谐友好的社区氛围。

4. 提出建议方面:- 针对社区管理中的问题,提出了多项改进建议,得到了物业公司的积极响应和实施。

- 通过建议的提出和实施,促进了社区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四、存在的问题与不足1. 沟通机制仍需完善:虽然建立了定期沟通机制,但在实际执行中仍存在信息传递不畅、反馈不及时等问题。

2. 活动组织需多样化:目前的活动组织主要集中在文化娱乐方面,对老年人和特殊群体的关注不够,需要进一步多样化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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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委员会建设和作用发挥问题
关于发挥业主委员会
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的建议
业主委员会,是由业主大会成员经过民主选举产生的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是业主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自治的群众性组织,是适应经济社会管理的新生事物,在社区建设乃至社会管理中都有重要的作用,加强业主委员会的建设,对于解决物业管理工作中的矛盾和投诉、提高社区
(小区)生活质量、化解矛盾纠纷、稳定社会秩序、维护业主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社区等方面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对此,我们政协“社法组”带着如何发挥业主委员会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维护业主合法权益等问题,到县建设局房管处物业管理科、永福花园小区、城南等社区进行调研。

通过调研感到,如何加强业主委员会建设,怎样发挥、规范业主委员会的作用,还存在一些问题,应引起各级政府(街道)及相关主管部门的重视。

一、城镇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建设的主要问题
据县建设局房管处物业管理科的资料表明,当前,我县小区近80余个,已建立业主委员会仅有24 个,我县业主委员会的建设相对滞后。

同时也存在一些主要问题:一是业主委员会建设难、活动难、监督难。

表现在办公用房难落实、业主参与热情不高,业主委员会积极性难调动。

从业主来说,不是关系到自己切身利益的活动参加热情不高,态度漠然;从业主委员会人员来说,基本是尽义务,业主委员会一般为兼职,没报酬、也没考核制度等,造成业主委员会形同虚设,没有积极性,调研中发现富康、杜鹃小区业委会集体“辞职”,将业委会图章交社区了事;从业委会办公用房来看,已建立的业主委员会基本的办公用房很难落实,没有办公地点,基本的制度,如财务制度、服务承诺的公开基本是虚无。

从服务企业看,不是独立的法人企业,基本属公司的项目部,大多停留在保安、保洁、绿化和收取物业管理费上,业委会对服务企业物业用房收入、车位收入的监督难,因为企业享有独立经营权。

二是业主委员会的身份有待于进一步明确。

国务院2003年公布的《物业管理条例》,对业主委员会的产生、职责进行了规定,但该条例并没明确业主委员会的身份,业委会既不是法人组织,又不是法人社团,它只是一个群众自治组织,在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时,能够承担怎样的责任、已签订的合同有多大的法律效力,都很难讲,如果一旦发生工作失误,造成业主与服务企业的利益损失,当事人很难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关于发挥业主委员会在和谐社区建设中作用的建议
一是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社会对社区业主委员会建设重要意义的认识。

政府主管部门要通过各类新闻媒体对物业管理、业主委员会、公共物业与公共权利等进行宣传,让业主逐渐成为“成熟”的消费者,进而关心、支持业主委员会,自觉参与小区的物业管理,切实提高广大业主参与的积极性;
二是要把业主委员会建设纳入和谐社区建设统筹安排。

其一,社区干部与业主委员会成员可以相互渗透,社区干部可以兼职业委会的领导,理清业主委员与社区居委会的指导与被指导、相互包容的关系,也就是说,业委会要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在社区居委会的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其二,社区居委会与业委会在职能上是相互包容的,都是为了和谐社区建设,因此,建议建立联席会议和议事等制度,定期召开由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基层房地产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片警等参加的联席会议,整合资源,研究解决小区管理中的重大事项,把业主委员会建设和管理纳入社区建设。

其三、为调动业委会成员的积极性,由社区协调共建单位、企业、街道、业务主管部门对他们进行考核(评),主要是业主的满意度测评,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其四,对一些没建立业委会和物业服务的老小区,要
尽快组织建设,以减轻政府的管理压力。

三是要对业主委员会建设予以进一步规范。

要规范业委会的选举程序,业委会成员尽量推选已离退休的老教师、老干部、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员担任,要建立健全委员分工制度、小区事务公开制度、议事会议制度、财务管理、服务承诺公开等制度。

要切实落实办公用房和必要的办公设施,并落实必要的办公经费。

建议业主委员会在建设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的同时,在民政局进行登记备案,纳入民间组织管理,逐步由群众自治组织向法人自治组织转变。

四是政府相关主管部门要发挥主管部门的权威作用,协调社区真正帮助物业区域(小区)组建一支高素质、有权威、有信誉、能正确发挥作用的业主委员会队伍。

重视对业委会主要负责人的培训工作,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水平。

业务主管部门要协调落实好业委会的活动经费、办公场所和设施,确保基层自治组织在党组织的领导和居委会的指导下依法开展工作和正常运行,为构建和谐社区发挥应有的作用。

业主委员会建设和作用发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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