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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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深度解析

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深度解析

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深度解析个人所得税是国家对个人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所得征税的一种税收制度。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方法和纳税义务人享有的各种扣除项目。

专项附加扣除是个人所得税的一项重要政策,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在教育、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和赡养子女等方面的支出予以一定的免征或抵扣,从而减轻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本文将从个人所得税六大专项附加扣除深度解析,为大家详细介绍各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内容和申请条件。

一、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纳税人每个纳税年度在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高中及以下学历普通教育阶段和中等职业教育阶段的支出,每个子女每年累计不超过1000元的部分,可以在教育费用总额中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还规定,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的纳税年度从纳税人在该年度取得的所得开始计算。

这项扣除对纳税人的教育支出给予了一定的减免,有利于家庭教育的发展。

二、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继续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是指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在接受继续教育期间的支出,在总额内按规定比例予以扣除。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取得毕业证书后第一年至第二年的支出,每年累计不超过3600元;在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位后的支出,每年累计不超过24000元。

对于在职继续教育的纳税人来说,这项专项附加扣除可以减轻他们的教育成本,鼓励他们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识和技能。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对于购买只住房的纳税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在偿还住房贷款利息时的支出可以在收入总额中按规定比例予以扣除。

此项扣除的条件为,购房贷款已被规定金融机构贷款,用于购买住房;且取得的住房为唯一住房,且未满五年。

对于大部分购房者来说,这项扣除可以有效减轻其贷款利息支出和税收负担,对于鼓励人民购房和改善居住条件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四、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已取得租赁住房的情况下,相应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在总额内按规定比例予以扣除。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

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汇总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中国税收制度中的一项重要调整,旨在减轻纳税人的负担,提高个人收入的净支配率。

为了更好地了解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具体解释和规定,以下是对最新版政策的汇总解释。

1.扣除项目范围的扩大: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将扣除项目范围扩大至包括子女教育、大病医疗、房贷利息及租金等。

这意味着纳税人可以享受更多的扣除优惠,在减税方面得到更多的实惠。

2.子女教育扣除项目:最新版政策对子女教育扣除项目进行了相应的规定。

纳税人可以扣除子女教育相关支出,包括学费、书籍费、住宿费等。

家庭每个子女教育支出每年可享受最高1.2万元的扣除额度。

3.大病医疗扣除项目:最新版政策新增了大病医疗扣除项目,纳税人可以扣除大病医疗相关支出。

具体扣除额度根据医疗费用情况确定,最高限额为8万元。

此项扣除适用于纳税人本人以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等直系亲属。

4.房贷利息及租金扣除项目:最新版政策允许纳税人扣除房贷利息及租金支出。

对于自己和配偶共同购买的首次购房贷款,可以在还款利息中扣除每年的利息支出。

此外,租金支出也可以作为扣除项目,但具体扣除限额需要根据当地租金水平进行规定。

5.扣除限额及报销方式:最新版政策规定了各个扣除项目的具体限额。

纳税人需要在年度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中提供相关扣除项目的证明材料,并在纳税申报中申报具体的扣除金额。

相关部门将在纳税人纳税申报后进行核查,并将扣除金额直接退还给纳税人。

总的来说,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解释和规定明确了各项扣除项目的范围和限额,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的减税优惠。

纳税人在申报个人所得税时需要准备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按规定报销相关的扣除金额。

这将有效地减轻纳税人的负担,增加个人收入的净支配率。

此外,这一政策也将促进子女教育、大病医疗及住房消费等方面的积极需求,对推动经济发展具有积极意义。

全文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全文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

全文最新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个人所得税是指个人取得的各种形式的收入征税的税种,其计征依据主要是个人收入的大小来确定缴税比例。

个人所得税作为一种直接税,对于社会的财富重新分配、促进经济公平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促进消费、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府陆续推出了多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近期,最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正式实施,让纳税人拥有更多的扣除项目,减轻个人所得税负担,增加居民可支配收入。

这些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支出、继续教育支出、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赡养老人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范围涵盖了很多方面,为纳税人提供了更多的减税机会。

首先,子女教育支出是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一大亮点。

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自行填列子女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等教育支出的金额,每月累计不超过1000元,年度累计不超过12000元。

这一政策主要是为了减轻纳税人在子女教育方面的负担,鼓励家庭投入更多资源用于子女教育,同时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其次,继续教育支出也是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纳税人参加经教育部门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所产生的合理支出,可以按规定填列在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中,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这一政策不仅鼓励纳税人不断提升自我素质,还可以提高整体人才素质,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此外,住房租金、住房贷款利息等方面的支出也可以在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中得到部分减免。

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既能减轻纳税人在住房方面的经济负担,又能促进住房租赁市场的发展,为广大租房者和房贷者提供更多的实惠。

赡养老人支出、大病医疗支出等也是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重点内容。

这些支出旨在保障纳税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其在养老和医疗方面提供必要的援助。

政府通过这些政策的实施,能够更好地关心和保障广大纳税人的生活水平,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在实际操作中,纳税人在享受新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保留好相关票据和证明材料,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方案(最新调整)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方案(最新调整)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方案(最新调整)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调整方案①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②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

③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

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④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涉及的其他事项,按照《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有关规定执行。

⑤上述调整后的扣除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

个人所得税内容一般会向公民的工资、薪金所得,个人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等)所得,还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及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税如何计算个人企业所得税的计税公式是:应纳税额=应纳税收入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人企业所得税的起征点为5000元。

应纳税收入额=月度收益-5000元(增值税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减-依规确认的其他扣减。

(一)工资税的计算方法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乘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三险一金)-5000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二)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1.每次收入不足4000元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800)乘20%2.每次收入在4000元以上的: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每次收入额乘(1-20%)乘20%财产转让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收入总额-财产原值-合理税费)乘20%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应纳税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乘适用税率 =每次收入额乘20%个人所得税征税对象1、法律规定目标:中国个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扣缴义务人是在中国地区定居有一定的得的人,及其没有中国地区定居而从中国地区获得个人所得的个人,包含中国公民,在华获得个人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们;2、住户纳税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地区有居所,或是无居所而在国内定居满1年的个人,是住户纳税扣缴义务人需要承担无理由纳税责任,即就其在中国地区和海外获得的所得的,依规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3、非居民纳税扣缴义务人:在中国地区无居所又不定居或是无居所而在中国国内定居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住户纳税扣缴义务人,担负比较有限纳税责任,仅从总体上从中国地区获得的所得,依规缴纳个人企业所得税。

2023年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说明

2023年新个税专项附加扣除说明
大病医疗
一个纳税年度内,在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包括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和医保目录范围外的自费部分)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为大病医 疗支出,可以按照每年60000元标准限额据实扣除。
扣除项目与标准
01 02 03
住房贷款利息
纳税人本人或配偶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 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 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 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08
总结与展望
年新个税改革的意义和影响
减轻纳税人负担
通过增加专项附加扣除, 使纳税人可以更充分地享 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从而 减轻税收负担。
促进社会公平
专项附加扣除考虑了纳税 人的实际情况和支出压力 ,有助于缩小收入差距, 促进社会公平。
推动经济发展
降低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可以增加其可支配收入, 进而刺激消费和投资,推 动经济发展。
住房贷款利息专项
05
附加扣除
扣除标准和方式
扣除标准
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 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
照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方式
经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其贷款利息支出,婚后可以选择其 中一套购买的住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由夫妻双方对各自购买
申报流程和材料
申报流程
纳税人需要向扣缴义务人或者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其个 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由个人 负担的医疗费用支出凭证(包括医疗机构的收费票据 、医保部门提供的报销结算单等)、医疗费用明细清 单或处方、身份证(本人和配偶)等相关资料。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新调整(2023)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新调整(2023)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新调整(2023)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最新调整国务院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生育养育和赡养老人负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有关规定,国务院日前印发《关于提高个人所得税有关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的通知》,决定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

自2023年1月1日起,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由每月2000元提高到3000元,其中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通知发布后,纳税人在9月份纳税申报期可按提高后的扣除标准执行,也可以在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执行。

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哪些?个税6项专项附加扣除是指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和赡养老人等六项专项附加扣除。

个税附加扣除可以抵扣多少钱?专项附加扣除可以抵扣最多6万元一年。

专项附加扣除包括6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租房租金、赡养老人,税前扣除标准分别是1000元一月、300至400一月、6万一年(据实扣除)、1000元一月、800至1200元一月、2000元一月。

专项附加扣除费用计算方法这6项专项附加扣除费用并非直接抵扣个税,而是抵扣应纳税所得额,抵扣后可以少缴税或者不交税,比如月收入1万,那么最终的应纳税所得额等于1万减去专项扣除(起征点减五险一金)减专项附加扣除,那么专项附加扣除部分越多,应纳税所得额就越少,最终纳税额就会越少,具体抵扣多少个税需要按实际情况计算得出。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专项解读继续教育专项:具体规定:纳税人接受学历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教育期间按照每年4800元(每月400元)定额扣除;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年度,按照每年3600元定额扣除。

个税之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最新标准)

个税之专项附加扣除(2023年最新标准)

个税之专项附加费用扣除(2023年度最新标准)2023年起,依据《个人所得税法》个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有新的变化,以下是截止目前最新的标准:一、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支出。

每名婴幼儿每月可以定额扣除2000元。

可以选择由夫妻一方按照标准的100%税前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夫妻双方分别按照标准的50%扣除。

(注:只有这两个选择,一方扣或均分,确认好后一个纳税年度不能变更)二、年满3岁子女教育纳税人子女接受全日制学历教育以及学前教育。

每个子女每月可以定额扣除2000元。

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选择父母每月各扣除标准的50%。

(注:学历教育:小、初、高、中职、技工、专、本、硕、博。

学前教育:满3周岁的当月至小学入学前)三、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60周岁(含)以上父母,或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每月定额扣除3000元。

独生子女按照每月3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3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

(注:其中一个老人60岁即可开始扣除,不按人数增加)四、住房贷款利息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单独或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其配偶购买的在中国境内的符合首套住房的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出的年度,按照每月1000元的定额标准扣除,最长扣除期限不超过20年。

若纳税人本人和其配偶在婚前均有符合条件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婚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是夫妻双方各自根据自己名下住房按照扣除标准的50%扣除;二是选择其中一套住房由其贷款人按照扣除标准的100%税前扣除。

(注:不能同时享受住房租金扣除)五、住房租金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且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根据租房城市按照一定的标准定额扣除。

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除了以上城市,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是指在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基础上,根据个人的特殊支出状况,减免相应金额的个人所得税。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如下:一、住房租金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是指纳税人为在合法拥有的住房中居住,支出租金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1.条件(1)纳税人须为租赁住房,并在城镇居住。

(2)合同租期满6个月及以上。

(3)租房人与房东签订正式的租赁合同并按时缴纳相应的租金。

2.标准住房租金扣除标准为纳税人每月租金的20%,但扣除额不能超过每月800元。

二、子女教育扣除子女教育扣除是指纳税人为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普通高中学历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支出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1.条件(1)纳税人应为子女的法定监护人。

(2)子女年满3周岁至本科毕业(含)期间。

(3)支出的教育费用必须为纳税人自己支付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标准子女教育扣除的标准因地区和教育阶段而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每个子女每月扣除额度为500元。

三、继续教育扣除继续教育扣除是指纳税人参加职业资格培训、成人高等教育、网络教育、培训班等继续教育形式支出费用的情况下,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个人所得税的政策。

1.条件(1)纳税人自主选择参与培训或学习。

(2)培训或学习内容与纳税人所从事的工作或岗位有关。

(3)支出的费用必须自行支付并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标准继续教育扣除标准为实际支出金额,但不超过每年4万元。

以上是个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条件和标准的相关内容。

请纳税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和标准,申报和使用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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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版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解释
及填表问题汇总
一、扣除时间及方式
(一)除大病医疗以外,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继续教育,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单位发放工资薪金时,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二)首次享受时,纳税人填报《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表》给任职受雇单位,单位在每个月发放工资时,像“三险一金”一样,为大家办理专项附加扣除。

一般有以下情形之一,可选择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自行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申报时扣除:
1.不愿意将相关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报送给任职受雇单位的;
2.没有工资、薪金所得,但有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的;
3.有大病医疗支出项目的;
4.纳税年度内未足额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其他情形。

(三)一个纳税年度内,如果没有及时将扣除信息报送任职受雇单位,以致在单位预扣预缴工资、薪金所得税未享受扣除或未足额享受扣除的,大家可以在当年剩余月份内向单位申请补充扣除,也可以在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向汇缴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汇算清缴申报时办理扣除。

二、专项扣除政策解释
(一)子女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不论是否在幼儿园学习;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教育(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教育、技工教育);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大学专科、大学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教育)。

上述受教育地点,包括在中国境内和在境外接受教育。

2.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扣除1000元。

多个符合扣除条件的子女,每个子女均可享受扣除。

扣除人由父母双方选择确定。

既可以由父母一方全额扣除,也可以父母分别扣除500元。

扣除方式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3.备查资料:境内接受教育:不需要特别留存资料;境外接受教育:境外学校录取通知书、留学签证等相关教育资料。

(二)继续教育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包括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职业资格具体范围,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为准)
2.扣除标准: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每月400元;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

例外:如果子女已就业,且正在接受本科以下学历继续教育,可以由父母选择按照子女教育扣除,也可以由子女本人选择按照继续教育扣除。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入学的当月至教育结束的当月。

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最长不能超过48个月。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相关职业资格继续教育证书上载明的发证(批准)日期的所属年度,即为可以扣除的年度。

需要提醒的是,专扣政策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该证书应当为2019年后取得。

3.备查资料:学历(学位)继续教育:信息共享。

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技能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等。

(三)住房贷款利息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本人或者配偶,单独或者共同使用商业银行或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为本人或配偶购买中国境内住房,而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

2.扣除标准:每月1000元,扣除期限最长不超过240个月。

扣除人:夫妻双方约定,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扣除。

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变。

贷款合同约定开始还款的当月——贷款全部归还或贷款合同终止的当月(扣除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0个月)。

3.备查资料:住房贷款合同及贷款还款支出凭证等。

(四)住房租金专项扣除
1. 享受条件:在主要工作城市租房,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的城市没有自有住房;已经实际发生了住房租金支出;本人及配偶在同一纳税年度内,没有享受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政策。

2.扣除标准: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
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每月1500元。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的,只能由一方扣除,且为签订租赁住房合同的承租人来扣除;
如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且无房的,可按规定标准分别进行扣除。

租赁合同(协议)约定的房屋租赁期开始的当月——租赁期结束的当月。

提前终止合同(协议)的,以实际租赁行为终止的月份为准。

3.备查资料:住房租赁合同或协议等,不需要提供租房发票。

(五)赡养老人专项扣除
1.享受条件: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含),被赡养人——父母(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2.扣除标准:纳税人为独生子女:每月2000元。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可以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但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

具体分摊的方式:均摊、约定、指定分摊。

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签订书面分摊协议。

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确定后,一个纳税年度不变。

被赡养人年满60周岁的当月至赡养义务终止的年末。

不包括配偶的父母。

3. 备查资料:采取约定或指定分摊的,需留存分摊协议。


摊协议需要签字确认。

(六)大病医疗专项扣除
1. 享受条件:医保目录范围内的医药费用支出,医保报销后的个人自付部分,超出规定标准部分,准予扣除。

2. 扣除标准: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且不超过80000元的部分。

未超出标准的部分,不可扣除。

新税法实施首年发生的大病医疗支出,要在2020年才能办理。

每月预代扣代缴时不需要考虑这项。

3. 备查资料:患者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复印件,或者医疗保障部门出具的医药费用清单等。

三、专项扣除操作方法
(一)电子模板
1.信息表格电子模板的获取渠道:单位发放
2.把电子模板报送给单位的,单位将电子模板信息导入扣缴端软件,在次月办理扣缴申报时通过扣缴端软件提交给税务机关。

同时将电子模板内容打印,经员工签字、单位盖章后留存备查。

(二)远程办税端—APP端
2019年1月1日正式发布远程办税端: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手机APP“个人所得税”& 各省电子局网站,登录APP后,根据相
关模块进行填报。

四、填报流程
(一)电子模板填报
(二)APP填报
五、其他事项
扣缴单位根据大家提交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按月计算应预扣预缴的税款,向税务机关办理全员全额纳税申报。

如果未能及时报送,也可在以后月份补报,由单位在当年剩余月份发放工资时补扣,不影响大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需要再次提醒大家的是,如果选择在单位按月享受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是不包括大病医疗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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