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2020海珠区总体规划
海珠区最新康乐村规划方案

海珠区最新康乐村规划方案1. 引言康乐村位于广州市海珠区,地理位置优越,生态环境良好,被称为珠江上游的绿洲。
为了更好地发挥康乐村的资源优势,满足居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海珠区政府制定了最新康乐村规划方案,旨在提升村庄的整体形象和生活品质。
本文将详细介绍该规划方案的具体内容。
2. 规划目标该康乐村规划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使康乐村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宜居宜业的乡村示范点,同时保留其独特的生态特色和历史文化底蕴。
3. 规划内容3.1 城乡融合发展规划方案中提出,康乐村将实施城乡融合发展的战略,通过优化交通网络、改善公共服务设施、引进现代农业科技等方式,促进城镇和农村的互动和融合,实现村庄现代化的同时保持其农耕文化的传承。
3.2 产业升级规划方案中强调,康乐村要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扶持力度,推动产业升级。
通过引进先进的农业技术、培育优质农产品品牌、发展农村旅游等方式,提升农民收入水平,促进村庄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3.3 生态环境保护为了保护康乐村的生态环境,规划方案提出了一系列措施。
例如,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改善水体质量;推动农业绿色发展,减少化肥、农药的使用;加强农田防护林的建设,保护农田生态系统等。
这些举措将有效提升康乐村的生态环境质量,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3.4 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方案指出,康乐村将加大对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
包括改善道路交通状况,提升供水、供电等基础设施的能力,建设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学校、医院、文化娱乐设施等。
这将有助于提升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3.5 文化和旅游业发展康乐村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独特的自然景观,规划方案提出将发展文化和旅游业,利用康乐村的资源优势吸引更多的游客。
通过举办传统文化活动、开展农村旅游、打造特色民宿等方式,提升康乐村的知名度和吸引力,促进当地经济的发展。
4. 实施计划为了有效推进康乐村规划方案的实施,计划分为三个阶段进行,分别是近期发展规划(3-5年)、中期发展规划(6-10年)和远期发展规划(10年以上)。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年-2020年)2012年3月30日《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获国家住建部批复,按照住建部要求,《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以下简称《总规》)成果编制工作正式启动。
本次《总规》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个市辖区以及增城、从化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
二、发展目标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城市发展理念。
大力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实现重大突破。
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将广州建成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三、城市规模根据国家住建部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的批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管理服务人口20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
四、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在全国层面,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与竞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在泛珠江三角洲层面,加强区域合作,拓展腹地,成为广东服务泛珠江三角洲的集聚辐射中心。
在珠江三角洲层面,深化粤港澳合作,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广佛肇经济圈层面,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
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
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总规说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总体规划(2015-2030)

第一章项目概述 (3)一、城市概况 (3)二、规划编制背景 (4)三、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4)四、规划依据与原则 (5)五、规划技术路线 (5)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 (5)一、区域关系概况 (5)二、在区域中的定位 (6)三、区域空间协调 (6)四、区域生态环境协调 (7)五、区域基础设施协调 (7)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 (7)一、区域发展背景 (7)二、内部发展条件 (8)三、小结 (9)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10)一、海珠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特征 (10)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四、产业发展策略 (10)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 (14)一、发展定位与城市性质 (14)二、城市职能 (15)三、城市规模 (18)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 (20)一、城市空间演变过程分析 (20)二、城市空间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21)三、空间扩展模式选择 (23)四、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分析 (24)五、城市空间结构 (24)六、土地利用规划 (26)八、远景布局构想 (29)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 (30)一、交通规划发展战略 (30)二、对外交通规划 (30)三、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31)四、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35)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6)一、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36)二、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36)三、公共服务规划策略 (37)四、公共服务设施级别体系 (37)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37)五、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8)六、规划管理措施 (43)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 (44)一、住房现状特征 (44)二、住房建设的原则 (44)三、住房需求 (44)四、居住片区空间布局规划 (44)六、住房政策 (45)七、宜居发展策略 (45)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 (46)一、城市绿化状况 (46)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46)三、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47)四、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8)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 (52)一、旧城更新 (52)二、“城中村”改造 (52)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54)一、分区发展指引 (54)二、近期建设规划 (58)三、规划实施配套保障策略 (60)分工第一章-项目概述张彦莎李诗桢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刘慧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刘慧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李诗桢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王哲夫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朱楠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第一章项目概述一、城市概况(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北部毗邻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西接荔湾区,南部临近番禺区,位于广州市区的中心地带。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计划的通知【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珠府[2011]36号【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4.21【实施日期】2011.04.2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计划的通知(珠府〔2011〕36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计划》已经市人大七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珠海市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2011年计划2010年是珠海经济社会发展的升温之年。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指导下,全市上下以庆祝珠海经济特区成立30周年为契机,紧紧抓住《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和《横琴总体发展规划》全面实施、经济特区范围扩大至全市的有利时机,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港珠澳大桥建设和横琴新区开发为抓手,加快构筑交通、产业和城市三大格局,推动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
一、2010年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2010年珠海经济运行保持良好态势。
全市生产总值达1202.58亿元,比上年增长12.8%,高于年度预期目标3.8个百分点。
(一)经济保持快速增长,产业发展势头良好。
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卓有成效。
修订印发《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10年本)》,出台《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意见》、《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加快发展的意见》、《珠海市装备制造业规划》和《“7·50工程”项目(企业)培育目录》等文件,引导现代产业发展。
航空产业园被评为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成为我市首家国家级产业示范基地。
软件与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入选广东省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银通新能源产业园认定为省部新能源产学研结合示范基地,高新区的软件、斗门井岸镇的计算机及通信设备产业集群被认定为省级产业集群示范区,11家企业入选省首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
(完整版)纲要: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

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第1章总则 (3)第2章城市发展目标与策略 (4)第3章城市性质 (6)第4章城市规模与城镇化水平 (7)第5章城市发展的不确定性及其对策 (8)第6章市域资源保护与利用 (9)第7章城市发展结构与用地布局 (11)第8章城市住区发展与居住用地规划 (15)第9章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17)第10章城市工业和仓储用地规划 (21)第11章城市对外交通规划 (23)第12章城市道路交通规划 (25)第13章城市园林绿化规划 (28)第14章城市景观风貌与历史保护规划 (30)第15章城市旅游规划 (32)第16章城市市政基础设施规划 (33)第17章城市环境保护规划 (39)第18章城市防灾规划 (41)第19章主城区规划指引 (43)第20章城市近期建设规划 (51)第21章城市远景发展构想 (53)第22章实施规划的措施 (54)第23章附则 (56)附录一城市建设用地平衡表 (56)附录二城市总体规划用地汇总表 (58)附录三城市主要道路一览表 (60)附录四主城区公园一览表 (63)附录五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图纸目录 (65)附录六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20)强制性内容 (68)第1章总则第1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为适应新的发展需要,更好地指导城市各项建设活动,对珠海市上一版城市总体规划进行修编。
第2条规划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4、国务院“国发【2002】13号”文件及建规【2002】204号文件5、《珠江三角洲经济区规划研究(1995年)》6、《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与2010年远景发展目标纲要》、《珠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五计划》7、国家、省、市相关的其他法规第3条本次规划在地域空间上分为市区、主城区两个层次:1、市区范围为珠海市行政辖区范围,全境约7653平方公里。
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广州市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下称《珠三角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的重要时期,也是海珠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海珠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当广州市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和示范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发展基础“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海珠区全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成功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抢抓广州市举办亚运会和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机遇,以建设琶洲、新中轴线南段、白鹅潭地区等三大核心功能区为引领,大力促进产业转型、城区转型和社会转型,取得了突出成就,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2010年,我区生产总值实现710.15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速14.3%,高出“十一五”规划目标4.3个百分点。
经济发展效益显著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01亿元,年均增速15.8 %,高出“十一五”规划目标8.8个百分点。
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GDP产出由“十五”期末的5.17亿元预计提高到2010年的11.41亿元;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55%。
(二)产业转型取得新突破把握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三旧”改造的机遇,坚持推进产业高端化,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得以确立并不断发展。
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五”期末的0.6:35.9:63.5优化调整为“十一五”期末的0.5:18.6:80.9。
新型工业化战略成效明显,优势企业产能得到提升,产品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会展经济异军突起,2008年“广交会”整体搬迁至琶洲展馆,借助“中国会展名区”品牌效应,海珠区已成为珠三角会展经济中心区。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
划(2004-2020)》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05.08.31
•【字号】粤府〔2005〕76号
•【施行日期】2005.08.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法
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
(2004-2020)》的通知
粤府〔2005〕76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珠江三角洲城镇群协调发展规划(2004-2020)》已经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省建设厅反映。
广东省人民政府
二〇〇五年八月三十一日。
总规说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总体规划(2015-2030)

第一章项目概述 (3)一、城市概况 (3)二、规划编制背景 (4)三、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4)四、规划依据与原则 (5)五、规划技术路线 (5)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 (5)一、区域关系概况 (5)二、在区域中的定位 (6)三、区域空间协调 (6)四、区域生态环境协调 (7)五、区域基础设施协调 (7)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 (7)一、区域发展背景 (7)二、内部发展条件 (8)三、小结 (9)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10)一、海珠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特征 (10)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四、产业发展策略 (10)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 (14)一、发展定位与城市性质 (14)二、城市职能 (15)三、城市规模 (18)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 (20)一、城市空间演变过程分析 (20)二、城市空间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21)三、空间扩展模式选择 (23)四、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分析 (24)五、城市空间结构 (24)六、土地利用规划 (26)八、远景布局构想 (29)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 (30)一、交通规划发展战略 (30)二、对外交通规划 (30)三、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31)四、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35)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6)一、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36)二、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36)三、公共服务规划策略 (37)四、公共服务设施级别体系 (37)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37)五、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8)六、规划管理措施 (43)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 (44)一、住房现状特征 (44)二、住房建设的原则 (44)三、住房需求 (44)四、居住片区空间布局规划 (44)六、住房政策 (45)七、宜居发展策略 (45)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 (46)一、城市绿化状况 (46)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46)三、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47)四、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8)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 (52)一、旧城更新 (52)二、“城中村”改造 (52)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54)一、分区发展指引 (54)二、近期建设规划 (58)三、规划实施配套保障策略 (60)分工第一章-项目概述张彦莎李诗桢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刘慧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刘慧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李诗桢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王哲夫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朱楠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第一章项目概述一、城市概况(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北部毗邻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西接荔湾区,南部临近番禺区,位于广州市区的中心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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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10-2020年)》的公告
海府〔2011〕5号
为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和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我区编制了《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已于2011年4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中主要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公告如下:
一、规划的总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落实广州市“中调”战略,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总目标,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重点将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保护万亩果园,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挖掘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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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潜力,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
规划范围为海珠区行政辖区。
规划基期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近期规划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规划主要指标
到2020年,实现耕地保有量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57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866公顷。
四、依法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六、加强果树和村庄用地管制。
相对保护线内的“果树村”纳入限制建设区,限制“果树村”用地的进一步扩展;绝对保护线内的果树用地纳入禁止建设区,禁止与果树保护不相符的各项建设活动。
七、积极推进土地整治工作。
搞好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八、本规划业经依法批准,必须严格执行,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修改。
本规划是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利用和政府相关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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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管理的依据,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开发等各项土地利用活动都必须符合本规划。
海珠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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