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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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仑头村改造方案

海珠区仑头村改造方案

海珠区仑头村改造方案在城市发展的过程中,城市更新和改造是不可避免的重要环节。

而海珠区的仑头村改造方案,正是一个有趣而值得关注的案例。

仑头村位于海珠区的一个角落,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村庄。

然而,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仑头村的基础设施逐渐过时,居住环境也变得拥挤不堪。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海珠区政府制定了一项全面改造的计划。

改造方案的第一个重点是土地利用。

在仑头村的现状下,土地资源的利用并不合理。

有一部分土地被闲置或用作农田,而这些土地可以更好地被利用起来,用于建设更多的居住区或者公共设施。

因此,改造方案的目标之一就是通过合理的土地利用,提高土地资源的使用效率。

改造方案的第二个重点是改善居住环境。

现阶段,仑头村的住宅大多数是老旧的砖木结构房屋,居住条件较为艰苦。

为了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改造方案计划进行房屋翻新或重建,以提供更舒适和现代化的居住环境。

此外,还计划建设更多的公共设施,例如学校、医院和娱乐场所,以满足居民多样化的需求。

除了改善居住环境,改造方案还注重提升仑头村的文化价值。

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村庄,仑头村拥有丰富的历史和文化遗产。

通过保护和修复传统建筑,改造方案致力于保留村庄的独特魅力和传统风貌,提升村庄的文化吸引力。

此外,还计划建设文化活动中心和博物馆,以促进历史文化的传承和交流。

在改造方案的实施过程中,政府计划与仑头村的居民进行广泛的沟通和参与。

通过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改造方案可以更好地满足居民的需求,并得到他们的支持和配合。

此外,政府还计划提供一系列的扶持政策,以帮助居民完成改造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困难,例如提供资金支持和技术指导等。

然而,仑头村改造方案也面临一些挑战和困难。

首先,改造项目涉及到大量的资金投入和工程建设,需要政府和居民共同合作,并面对可能出现的预算和时间压力。

其次,改造过程也可能引发一些社会和环境问题,例如拆迁和土地利用冲突。

因此,政府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政策,来解决这些问题并确保改造过程的顺利进行。

强化规划导向: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探讨——以广州市海珠区为例

强化规划导向:新一轮近期建设规划探讨——以广州市海珠区为例
而近期建设规划必须在具体把握城市近期 项 目标。近期建设规划的双重目标预期必 征用的建设用地量后所得部分;增量土地 珠区内可供给土地数量。那么如何在有限
转非用地音 。 开发与远期开发、政府与市场等矛盾,对
发展 目标的前提下,设定城市规划 自身专 指规划期限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的农 土地资源约束的前提下,统筹协调好近期
. 规划专业职能要求实现规划 向 的价值取 向,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城市规 2 3
划的价值 “ 真味” 。
率为 9 .9 9 8 %,陆域未利用土地面积仅为 8 5 m,且受江水围城 的制约,未来城 .2h 2
的土地和 空间干预 区建设用地基本没有增量部分。在编制过 I S技术辅助大大提高了对土地数 20 0 2年,国务院九部委有关近期建 程 中,G 近期建设规划的价值取 向反过来也必 量、性质和空间分布分析 的效率,较准确 然要求规划意图回归至土地和空间承载平 设规划实行强制性要求的文件在制度层面 台,只有这样,近期建设规划才能成为有 上强调城市发展应该有规划导向,同时反 地体现出城市开发的时空特征,为城市分
间干预效果实际上也决定了近期建设规划 地。
供应调控直接体现社会公平,间接促进空 的生命力。 我国传统的城市规划经历 了半个多世 间开发效率的提升;空间发展引导直接体
现城市运转效率,间接促进社会公平的提 纪的锤炼,在土地和空间两方面的物质l 生
项目预申请制度,能够较系统地获得政府 各部 门具体项 目用地需求量,但是校核、
高。特别是以再开发为主的城市建设不是 规划内容上,已经具备了近乎完善的规划 甄别工作仍然需要做大量的研究分析,因 规模控制主导而是效率控制主导, 因此提 设计方法论,这也是其他专业所无法比拟 为各部 门的目标如何以项 目形式 “ 落地” , 的。土地和空间两条线不仅是城市规划发 以及其规模、选址都不会十分明确,所以 高空间发展效率应成为当务之急。 挥实效的手段,更是对近期建设规划实现 仍需要对超前 、超量的需求量进行进一步 2 2规 划与计划 目标预 期要求进 行 自身专业职能的考验。 . 规划导 向的土地 和空 间干预 新—轮近期建设规划 (0 6年 一 0 0 20 2 1 年) 有一个显著的背景特征就是与 “ 十一 五”规划基本同步,这就注定新一轮近期 建设规划在城市发展上具有显著的 目标预 3 1 . 规划导 向的 土 地供 的甄别。 市场需求在结合各单位预测和以市场 为主导的建设用地量进行历时f数据分析 生 ( 1 上把握 l较大,但是经 由城市规划 表 ) 生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24.09.15•【文号】国函〔2024〕137号•【施行日期】2024.09.15•【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国函〔2024〕137号广东省人民政府、自然资源部:你们关于报请批准《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自然资源部审查通过的《广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广州市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是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中心城市,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彰显海洋特色的现代化城市,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科技教育文化中心。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发挥国际商贸中心、全国先进制造业基地、综合性门户、国际科技创新中心重要承载地等功能,发挥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引擎优势,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广州篇章。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广州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68.03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59.81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429.15平方千米,其中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139.7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2135.00平方千米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大陆自然岸线保有率不低于上级下达任务,其中2025年不低于9%;用水总量不超过上级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45.42亿立方米;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严格无居民海岛管理。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划定洪涝、地震等风险控制线以及绿地系统线、水体保护线、历史文化保护线和基础设施建设控制线,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等安全保障空间。

总规说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总体规划(2015-2030)

总规说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总体规划(2015-2030)

第一章项目概述 (3)一、城市概况 (3)二、规划编制背景 (4)三、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4)四、规划依据与原则 (5)五、规划技术路线 (5)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 (5)一、区域关系概况 (5)二、在区域中的定位 (6)三、区域空间协调 (6)四、区域生态环境协调 (7)五、区域基础设施协调 (7)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 (7)一、区域发展背景 (7)二、内部发展条件 (8)三、小结 (9)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10)一、海珠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特征 (10)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四、产业发展策略 (10)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 (14)一、发展定位与城市性质 (14)二、城市职能 (15)三、城市规模 (18)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 (20)一、城市空间演变过程分析 (20)二、城市空间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21)三、空间扩展模式选择 (23)四、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分析 (24)五、城市空间结构 (24)六、土地利用规划 (26)八、远景布局构想 (29)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 (30)一、交通规划发展战略 (30)二、对外交通规划 (30)三、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31)四、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35)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6)一、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36)二、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36)三、公共服务规划策略 (37)四、公共服务设施级别体系 (37)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37)五、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8)六、规划管理措施 (43)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 (44)一、住房现状特征 (44)二、住房建设的原则 (44)三、住房需求 (44)四、居住片区空间布局规划 (44)六、住房政策 (45)七、宜居发展策略 (45)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 (46)一、城市绿化状况 (46)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46)三、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47)四、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8)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 (52)一、旧城更新 (52)二、“城中村”改造 (52)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54)一、分区发展指引 (54)二、近期建设规划 (58)三、规划实施配套保障策略 (60)分工第一章-项目概述张彦莎李诗桢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刘慧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刘慧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李诗桢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王哲夫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朱楠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第一章项目概述一、城市概况(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北部毗邻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西接荔湾区,南部临近番禺区,位于广州市区的中心地带。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广州市地处东经112?57′~114?3′,北纬22?26′~23?56′,是广东省省会和政治、经济、文化、科技、教育中心,辖十区两县级市。

广州市地处珠江入海口。

全市地势东北高、西南低,北部以低山丘陵为主,南部以平原为主,地貌类型丰富,用地结构“五山两田两城一分水”。

广州要建设成为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广东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国际大都市。

经过多年不断发展,经济总量和综合实力不断增强,连续多年位居全国城市前列。

2008年,全市完成国内生产总值8215.82亿元,位于广东省首位。

2005年广州市土地总面积为7286.55平方公里(土地利用变更调查控制面积),其中农用地面积为5330.75平方公里(799.61万亩),占土地总面积的73.16%。

建设用地面积为1494.53平方公里(224.18万亩),占土地总面积20.51%。

未利用地面积为461.27平方公里(69.19万亩),占土地总面积6.33%。

广州市土地利用具有以下特点:土地利用结构圈层式发展,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居于较高水平,农用地利用方式逐步向都市型农业转变,都市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区域性公共基础设施、商业服务业用地、对外交通用地不断增加,外向型产业集聚区持续发展,外向型土地利用特征明显;土地空间级差地租明显,土地利用方式逐渐多方向、多层次、全面化发展,市场化土地利用特征日趋显著;建设用地比例由中心区向近郊区,再向远郊区呈现逐渐递减趋势,土地利用空间差异较明显。

为进一步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1国策,落实《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国家法律、法规具体规定,加强政府对土地的宏观调控,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土地资源,更加科学合理指导用地、批地和管地,强化土地利用监督,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现建立现代产业体系和建设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城市发展目标。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耕地:116000/亩;园地;89267元/亩;林地:40800元/亩;养殖水面;120500元/亩;未利用地:35667元/亩。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广东省海珠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只有一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海幢街道、赤岗街道、新港街道、滨江街道、素社街道、凤阳街道、龙凤街道、沙园街道、瑞宝街道、江海街道、南华西街道、南石头街道、江南中街道、昌岗街道、南洲街道、琶洲街道、官洲街道、华洲街道。

补偿标准:耕地:116000/亩;园地;89267元/亩;林地:40800元/亩;养殖水面;120500元/亩;未利用地:35667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
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湖北省十堰市郧县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武汉市蔡甸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珠区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珠区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通告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珠区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9.05•【字号】穗府[2008]32号•【施行日期】2008.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海珠区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拆迁安置工作的通告(穗府〔2008〕32号)为加快推进官洲国际生物岛拆迁安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海珠区政府负责有关集体土地的征收拆迁工作。

广州市海珠区官洲国际生物岛范围内的集体土地,经省政府报请国务院批准同意征用,市政府于2004年4月发布《征用土地公告》(穗府征〔2004〕12号)。

官洲街官洲经济联合社、仑头经济联合社已与海珠区政府签订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协议,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已全额支付给被征地单位。

征地范围内尚未签订房屋等地上附着物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2008年10月15日前,与海珠区政府签订补偿安置协议。

逾期不签订协议、不按期交出被征收集体土地者,将被依法强制交出土地,并不得享受政府规定的各项优惠奖励政策。

二、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负责有关国有土地房屋拆迁和收回国有土地的工作。

有关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时限按照本通告第一条的规定执行。

三、征收土地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应顾全大局,积极配合和支持国家建设,不得以任何借口阻挠、破坏征地拆迁工作和施工建设的进行。

四、在官洲国际生物岛征地拆迁期间,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二)干扰征地或工程施工正常进行的;(三)造谣惑众、煽动闹事的;(四)结伙斗殴、寻衅滋事的;(五)偷窃、抢夺、破坏公私财物的。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州市人民政府二○○八年九月五日。

《荔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草案)

《荔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草案)

《荔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草案)《荔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草案,一、规划基本情况,一,规划目的通过开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贯彻“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统筹协调和合理安排规划期间各业、各类用地~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切实保护土地资源~促进土地资源集约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促进广州市荔湾区社会经济的快速、健康、有序发展。

,二,规划依据广州市荔湾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依据~主要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划。

1、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政策文件和技术标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43号,, •关于印发†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1•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关于市县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有关问题指导意见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07号,,•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4-2010),•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市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79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市县乡三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图规范等三项推荐性行业标准的公告?,2009年第29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关于印发广东省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和检查验收办法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67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关于印发县级土地利用规划数据库标准,试行,修订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0?2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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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一、海珠区概况海珠区地处广州市市区南部,被珠江广州河段前后航道所环绕,是一个“岛区”,土地总面积约92.09平方公里。

“江、涌、围、园”的江岛生态格局,为海珠区创造了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东南部的“万亩果园”是广州的“南肺”,对改善广州整体生态环境起着重要作用。

本轮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积极把握机遇,在分析海珠区土地利用特点基础上,以上位规划为指导,严格落实《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项分解指标,探索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满足建设用地需求与保护“万亩果园”和生态环境的协调机制;同时,在“保护果树,高效利用东部产业用地;优化结构,改善提升西部民生环境”的土地利用战略指导下,探索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现机制,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和谐海珠奠定基础。

二、规划基本情况(一)规划目的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确定海珠区土地利用战略,统筹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引导土地高效利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构建“五彩海珠”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划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重点将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保护“南肺”万亩果园,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围绕“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生态城区”城市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充分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规划原则1、加强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2、坚持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

3、坚持保障重点、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4、坚持规划协调。

(四)规划依据1、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1月25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3号令);《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2、相关规划《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2006-2020年)》;《广州市主体功能区规划(2008-2020年)》;《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广州2020:城市总体发展战略规划》;《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海珠区果树保护区总体规划》;《广州市海珠区城市建设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纲要》;《广州市海珠区分区规划》;《广州市海珠区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其他各类规划和计划、研究报告等。

3、规划参考《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1997-2010年)》;《海珠区近期建设规划(2006-2010)》;《果树保护区现状调查及规划实施建议》;《海珠区“万亩果园”整体征用涉及相关经济联合社留用地方案》。

(五)规划范围与期限本规划的规划范围为海珠区行政辖区,土地总面积为9209.28公顷。

本规划的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基期年为2009年,近期规划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土地利用战略在分析海珠区土地利用现状特征和问题基础上,针对现行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在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和广州市城市发展战略、海珠区城市发展战略指导下,依据《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的相关要求,制定海珠区土地利用战略。

针对海珠区现状土地利用中存在的西部(广州大道以西)城市用地结构失调,东部(广州大道以东)保护和发展存在矛盾等问题,立足于“江、涌、围、园”的江岛生态格局,根据海珠区城市发展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提出“保护果树,高效利用东部产业用地;优化结构,改善提升西部民生环境”的土地利用战略。

“保护果树,高效利用东部产业用地”是指在正确处理果树保护区保护和海珠东部地区开发的关系基础上,通过征收国有、专项经营、立法保护等措施,促进果树保护区的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提高琶洲、官洲岛等周边地区产业用地的土地利用效率,落实“东部重在创业”的海珠战略目标。

“优化结构,改善提升西部民生环境”是指通过工业用地置换、旧城改造、控制住宅建设等措施改善区内交通环境、增加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和城市公共绿地,优化西部城市用地内部结构,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改善民生环境,提高生活质量,落实“西部重在宜居”的海珠战略目标。

四、土地利用布局(一)总体空间布局在土地利用战略目标指导下,对海珠区土地利用布局进行调整。

海珠区未来的土地利用布局依托现有“江、涌、围、园”的生态格局,以轨道交通为主要发展轴,形成东西两片,并将城市与近郊的自然生态融为有机的统一整体。

全区按地域布局为“一区两片”,东片为会展商贸、信息及相关产业、生态组团,西片为居住与商业组团。

东、西片功能组团是未来全区生产力布局及土地利用布局的主要空间基础。

(二)建立生态安全格局总体构筑“绿肺+绿廊+蓝网”的楔形生态格局。

果树保护区为海珠区乃至广州市的绿肺,绿廊和水网则包括环岛生态绿廊、沿涌生态绿廊和人工生态绿廊。

通过“绿肺+绿廊+蓝网”的生态布局,结合城市公园、花园式居住小区和示范单位建设,构筑海珠与广州市常年主导风向一致的“城市风廊”,为海珠和广州旧城区源源不断输送氧气。

(三)优化建设用地布局优化区内建设用地布局,调整旧城区城市用地结构,落实重点建设项目、完善改善道路交通、落实水利用地、提出留用地建议等,将海珠区建设成为广州中心组团南部的信息产业与教育科研基地、商贸中心、生态之岛。

规划期末,海珠区主干路网结构为“三横五纵三个半环”。

“三横”为宝岗北路、昌岗——新港路、南洲路,“五纵”为工业大道、江南大道、广州大道、江海大道、科韵路,“三个半环”为内环路南环、东晓路、新滘南路——华南路形成的快速半环、环城高速南环。

在保持河流水面现状格局基础上,落实分区规划、水利设施规划以及海珠区新发展思路,确保海珠湖、龙潭涌连通水道、康乐瑞宝涌连通水道等用地需求;扩建污水处理厂1座、管道62公里以及完善污水收集系统,完善海珠水利设施布局结构。

五、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一)耕地保护1、耕地保护目标根据上位规划下达的耕地保有量指标,海珠区2020年耕地保有量为300公顷。

2、耕地保护原则(1)强化建设用地节约集约水平,引导非农建设少占耕地(农用地),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

(2)引导农业结构调整向有利于耕地保护的方向发展,确保农业结构调整不破坏土地耕作层,通过经济补偿手段提高耕地保护效益。

(3)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相结合,提高土地复合利用程度。

3、耕地占补平衡海珠区将采用收取耕地开垦费的形式,由广州市统筹进行易地开发补充,实现耕地占补平衡。

(二)基本农田保护1、基本农田保护目标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为300公顷(4500亩)。

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区条例》等规定,严禁违法占用基本农田。

2、基本农田布局海珠区基本农田分布与耕地分布一致,落实的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分布在小洲、土华、仑头、北山、石基等五个经济联合社。

(三)保护措施1、完善基本农田保护制度,强化执法,严格管理。

结合本区实际,将基本农田保护与果树保护结合,将基本农田保护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

对划定的基本农田,应设立保护标志并予以公告,对违法占用基本农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法严肃处理。

2、建立日常基本农田管理制度。

建立基本农田动态监测制度,定期监测区内果树数量、质量、周围环境变化及权属变动情况;及时进行地籍变更、建立完备的果树地块档案,对当年发生变化的果树要及时统计、汇总、上报;建立基本农田保护定期检查制度,保证基本农田保护政策及时贯彻落实。

3、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

海珠区应将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维护相结合,建设形成城市组团间的结构性生态绿地,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美化城市环境。

六、土地利用分区根据海珠区土地利用现状、城市空间结构、人口分布等特点,综合考虑广州市“南拓”及建设宜商宜居城市的要求,将海珠区分为禁止建设区(2579公顷)、限制建设区(97公顷)、有条件建设区(54公顷)和允许建设区(含水域,6479公顷),根据各区域具体情况,并按照环境友好型土地利用发展策略的要求,分别进行调控。

通过划分这四类重点地区,引导不同地区的土地开发利用,确保海珠区的整体协调发展,提升综合竞争力。

(一)禁止建设区1、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违法占用果树用地,禁止在区内进行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排放生活生产废物、挖填鱼塘等破坏农地的活动。

2、提高果树区农田质量,改良果树品种结构,推进果园深度开发。

3、对长势良好和有一定生长年限的果树应登记在册,登记在册果树的砍伐或改种应申报管理部门同意,植被的改变(指水网、水塘的填埋,开辟道路等)也必须申报批准。

4、充分发挥果树保护区在经济、环保、旅游、科研等多方面、多层次的价值和作用,首先是生态环境保护价值,其次才是经济、旅游等价值。

对于生态旅游,要限制容量,防止对果树区生态环境的破坏。

5、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严格保护河流水面等水域,并研究制定相关政策,充分发挥其航运、灌溉、排洪、景观、旅游等复合功能。

(二)有条件建设区海珠区有条件建设区指规划期内可能涉及建设的区域,位于海珠湖周边地区,总面积约54公顷,规划安排为农用地。

区内土地符合规定的,可依据程序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同时相应核减允许建设区用地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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