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并购若干法律问题及中国律师的工作
涉外律师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应具备的能力

涉外律师岗位职责、任职条件以及应具备的能力
涉外律师岗位职责:
1. 为客户提供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贸易等相关法律咨询服务;
2. 参与跨国企业交易、各类国际合作项目的谈判及起草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
3. 参与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如涉及WTO争端解决机制等;
4. 参与跨境投资、并购、重组等法律事务,包括尽职调查、合规审查、交易结构设计等;
5. 参与国际仲裁、诉讼等争议解决方式的选择及代理。
任职条件:
1. 拥有法律本科及以上学历,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书;
2. 具备扎实的国际法、国际商法、国际贸易等领域专业知识;
3. 能够熟练运用英语进行法律文件的翻译和撰写;
4. 具备较强的法律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5. 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和沟通能力;
6. 具有跨文化交际能力,能够应对不同国家文化和法律制度的差异。
应具备的能力:
1. 良好的法律分析能力:能够快速准确地理解案件事实,并根据相应的法律条件分析、评估风险和提出解决方案;
2. 出色的沟通能力:能够用简洁明了、规范准确的语言与客户进行沟通;
3. 优秀的跨文化沟通和适应能力:在跨文化和多语言环境下能
够迅速适应、理解和沟通;
4. 精通英语:作为涉外律师,需要精通英语,能够熟练阅读、
书写、口语表达;
5.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积极地参与到团队中,以合作的方
式解决问题;
6. 创新和学习能力:能够不断学习和掌握新的法律知识和技能,以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涉外法律服务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随着全球化的深入发展,跨国并购已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
然而,跨国并购过程中,由于文化差异、法律法规差异等因素,往往会产生各种纠纷。
本文将以一起跨国并购纠纷为例,探讨涉外法律服务在解决此类纠纷中的作用。
二、案情简介甲公司(以下简称“甲”)是一家中国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乙公司(以下简称“乙”)是一家德国知名企业,主要从事家电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2016年,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并购协议,甲公司以10亿欧元的价格收购乙公司。
在并购过程中,双方签订了一份详细的并购协议,明确了并购的条件、程序、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
然而,在并购完成后,双方在以下问题上产生了分歧:1. 乙公司原高管团队的安置问题:乙公司原高管团队在并购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甲公司认为其能力不足以适应新公司的管理体系,要求更换部分高管。
2. 乙公司部分资产评估问题:甲公司在并购过程中对乙公司部分资产进行了评估,但乙公司认为评估结果偏低,要求重新评估。
3. 乙公司员工安置问题:乙公司员工对并购后的新公司管理方式存在担忧,要求甲公司给予更多保障。
三、涉外法律服务介入面对上述纠纷,甲公司聘请了一家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律师所”)为其提供涉外法律服务。
1. 调查分析:律师所首先对纠纷原因进行了调查分析,了解了甲乙双方在并购过程中的沟通情况、协议条款等,为后续谈判提供了依据。
2. 法律咨询:律师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进行了梳理,为甲公司提供了法律咨询。
3. 谈判协调:律师所代表甲公司与乙公司进行了多次谈判,就高管团队安置、资产评估、员工安置等问题进行了协商。
4. 法律文书起草:在谈判过程中,律师所起草了相关法律文书,如和解协议、补充协议等,确保了甲公司的合法权益。
四、纠纷解决结果经过律师所的努力,甲乙双方在以下问题上达成一致:1. 高管团队安置:甲公司同意保留乙公司部分原高管团队,并对其进行培训和调整,使其适应新公司的管理体系。
律师在企业并购中起到的作用

律师在企业并购中起到的作用
律师在企业并购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法律策划:律师可以提供目标企业所在地的法律环境评估,综合研究相关法律法规,理顺并购法律关系,从法律上对并购行为的可行性进行论证。
2. 尽职调查:律师代表收购方参与尽职调查,准备尽职调查清单,进行具体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出具法律尽职调查报告。
3. 谈判支持:在公司并购谈判中,律师可以就尽职调查中所发现的法律问题向目标企业进行质询,参与谈判方案的拟定,起草相关法律文件,提出解决方案和咨询意见。
4. 审批手续:律师可以协助办理公司并购的审批手续,解决可能遇到的技术或法律障碍。
5. 交接手续:并购成功后,律师可以参与目标企业的交接手续,保障并购活动的规范性和严密性,保障交易安全。
6. 整合活动:目标企业交接完成后,律师可以参与目标企业并购后的企业整合活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建议。
总的来说,律师在企业并购中起到了关键的作用,他们的工作确保了并购过程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保护了各方的利益,促进了并购交易的顺利完成。
高素质涉外法律服务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跨国并购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深入推进,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参与到国际并购的浪潮中。
然而,跨国并购涉及的法律问题复杂,风险较高,如何有效进行法律风险管理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
本案例以A公司与B集团的跨国并购为例,探讨在跨国并购过程中如何进行法律风险管理。
二、案例概述A公司是一家国内知名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要从事研发、生产和销售电子产品。
为了拓展国际市场,A公司计划收购B集团,B集团是一家在英国注册的电子元器件制造商。
经过前期接触和谈判,双方达成初步意向,但并购过程中出现了诸多法律问题,使得并购进程受阻。
三、法律风险分析1. 法律适用问题跨国并购涉及的法律问题众多,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法、公司法、反垄断法、劳动法等。
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存在差异,如何选择合适的法律适用成为关键。
在本案例中,A公司与B集团的并购协议中约定适用英国法律,但由于A公司为中国企业,部分条款可能不符合中国法律的规定。
2. 反垄断审查跨国并购往往需要经过反垄断审查,以确保并购不会导致市场垄断。
在英国,反垄断审查由竞争与市场管理局(CMA)负责。
A公司与B集团的并购交易规模较大,可能触发CMA的审查程序。
3. 税收问题跨国并购涉及跨国税收问题,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
不同国家的税收政策差异较大,如何进行税务筹划成为企业关注的焦点。
在本案例中,A公司与B 集团的并购交易涉及高额的税收问题,需要专业税务律师进行风险评估和筹划。
4. 劳动法问题B集团在英国拥有大量的员工,劳动法问题成为并购过程中的重要风险。
如何处理员工的安置、补偿等问题,以及如何确保并购后员工的合法权益,都需要进行详细的法律评估。
5. 知识产权保护A公司收购B集团的主要目的是获取其先进的电子元器件技术,因此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关键。
如何确保并购过程中知识产权的完整性,以及如何应对潜在的知识产权侵权风险,都需要进行专业评估。
涉外律师岗位职责

涉外律师岗位职责
涉外律师是指负责处理国际贸易、跨境投融资、海外并购等领
域中出现的法律问题的律师。
其主要职责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提供法律咨询和意见:涉外律师需要为客户提供有关法律和
法规的咨询和意见。
他们需要了解当地法律和政策,能够给客户提
供详细和实用的建议和指导,帮助客户合理规避风险。
2. 签订和审核合同及法律文件:在涉外交易中,各方需要签署
不同的合同,涉外律师需要审核所有的合同文件,并确保其符合当
地法律法规。
同时,涉外律师需要为客户撰写合同和法律文件,并
审核其他法律文件。
3. 处理商业纠纷:涉外律师需要处理所有与商品贸易、投资、
知识产权等相关的商业纠纷。
例如,担任仲裁员、代理客户参加仲裁,出庭代表客户解决纠纷等等。
4. 法律研究和分析:涉外律师需要对涉外法律进行研究和分析,以提出有关当地法律概述和解释,用于指导客户在涉外交易中的处
理方式。
5. 参与国际谈判:涉外律师可能被委任参与国际谈判,代表客
户与外国商业伙伴和政府机构进行协商和交涉。
6. 建立良好的客户关系:涉外律师需要建立和维护良好的客户
关系,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并与客户合作解决问题。
7. 做好风险管理:涉外律师需要在涉外交易中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风险问题,提高客户在国际交易环境中的安全
性和可持续性。
综上所述,涉外律师是一个需要具备法律知识和商业意识的综合型人才,需要了解国内外法律制度、市场环境和商业文化,能够为客户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和建议,帮助客户在国际市场中更好地竞争和发展。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主要法律问题

来 说 却还 是 失 败大 于成 功 , 主要 还 是
因为 中 国 的大 多数 企业 现 阶段 还 不 熟
悉海 外 的商 务 和法 律环 境 ,没 有 足够
的跨 国 企业 并购 经 验 ,缺 乏相 应 的 管
理 人员 。
括 企 业 曾有 、现 有 和可 能 会有 的诉 讼
( o — i lsr ge m n )。保密 N nD s o ueA re e t c
律 尽 职审 查 和财 务尽 职 审 查 。在 大 型 的并购 案 中 ,可 能还 会 有 商务 尽 职 审 查 、 文化 尽 职审 查等 。尽 职审 查 的 目
的在 于对 目标企 业进 行 全 面 的评 估 ,
及 其 风 险 )等各 方 面进 行 。在 进 行 尽
方 的保密 义务 和 并购 交 易进展 时 间表 等 。需要 注 意 的是 ,意 向书 一般 没有
法律 强制力 。
职 审 查前 ,买方 的律 师和 会计 师 会 向 卖方 提供尽职 审查资料清 单。
现 在 ,越 来 越 多 的企 业并 购 交 易
Di g n e l e c )。 尽 职 审 查 通 常 分为 法 i
下几个阶段 : 首 先 , 企业 制 定海 外 并购 计 划 ,
搜 索 可 能 的 目标企 业 , 并与 可能 的 目
果认为并购是可行 的,那么并购 双方开
始对 并购协议进行 谈判。
标 企 业 进行 前 期 的接触 。当 并购 双 方
用 目标 企业 所在 国法和 诉 讼地 或仲 裁 地 )也需要在 并购 协议 中约定 。 从 签 署 并 购 协 议 到 最 终 交 割 ( ls g C oi )的这段 时 间 内,并购 双方 n 履 行 自 己或 者 因为 法 律规 定 、或 者 因 为 并购 协 议 的规定 ,还 需要履 行 的义 务 。 因为法 律 规定 而 需履 行 的义 务包 括 各项 审批 程 序和 同意 ,例如 : 目标 企业 工 会对 并 购 的 同意 。如果 并购 达 到 了一 定 的规 模 ,买 方通 常 需要 到相 应 国家 的 反垄 断机 关 进行 企业 并 购 申 报 。在 一 些 国家 ,涉 及外 商 投 资的 并 购 案可 能 还会 因为 外 商投 资 的原 因而 需要到相应 的政府部 门申报 。
涉外律师总结

涉外律师总结引言涉外律师是指专门处理跨国法律事务的律师。
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涉外法律事务越来越多,对涉外律师的需求也逐渐增加。
本文将对涉外律师的工作内容、技能要求以及发展前景进行总结。
工作内容涉外律师的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跨国公司法律顾问:涉外律师扮演着跨国公司法律顾问的角色,帮助公司制定和执行国际业务策略,处理跨国合同、知识产权和商业争议等法律事务。
2.跨国交易支持:涉外律师在跨国交易中发挥重要作用,负责审核合同、解决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并确保交易合规性。
3.法律研究与分析:涉外律师需要对不同国家的法律体系进行研究和分析,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和解决方案。
4.外国投资与并购:涉外律师参与外国投资与并购交易,负责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风险评估以及各类法律文件的起草和谈判等工作。
技能要求涉外律师需要具备以下几个方面的技能:1.跨文化交流能力:涉外律师需要与来自不同国家和文化背景的客户进行沟通和交流,因此他们需要具备跨文化交流的能力,包括英语或其他外语的流利口语和写作能力。
2.法律专业知识:涉外律师需要具备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熟悉国际法和国际商法,并且不断更新和提升自己的法律背景。
3.解决问题的能力:涉外律师需要具备良好的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准确识别问题、独立思考,并给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团队合作能力:涉外律师经常需要与其他律师、财务顾问和企业高层合作,因此他们需要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能力,能够与他人协调合作,确保项目顺利进行。
发展前景涉外律师的发展前景广阔。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深,跨国企业和个人的国际法律需求将持续增长。
同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也开始走出国门,进行海外投资和并购。
这些都为涉外律师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会。
此外,涉外律师在国内外大型律师事务所、国际组织、跨国公司等单位都有广泛的就业机会。
他们可以通过参与一些国际知名案件,积累丰富的经验和声誉,从而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国际法律商法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推进,跨国并购已成为企业拓展国际市场、实现产业升级的重要手段。
然而,跨国并购过程中涉及的法律风险也日益凸显。
本案例以某中国企业并购某外国企业为例,探讨跨国并购中的法律风险及应对策略。
二、案例简介某中国企业(以下简称“买方”)拟并购某外国企业(以下简称“卖方”),该外国企业主要从事某高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双方就并购事宜进行了多次谈判,并签署了初步并购协议。
在并购协议签署后,买方聘请了国际知名律师事务所对卖方进行了尽职调查,发现卖方存在以下法律风险:1. 专利权纠纷:卖方所拥有的核心技术专利在海外市场存在侵权争议,可能面临诉讼风险。
2. 劳动争议:卖方部分员工在并购前已与卖方签署了竞业禁止协议,可能引发竞业禁止纠纷。
3. 合同纠纷:卖方与部分供应商、客户存在合同纠纷,可能影响并购后的业务运营。
4. 税务风险:卖方在并购前存在偷税、漏税行为,可能面临税务处罚。
三、案例分析1. 专利权纠纷针对专利权纠纷,买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聘请专业律师对卖方专利权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其合法、有效。
(2)与卖方协商,要求其在并购协议中承担专利权纠纷的法律责任。
(3)在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如因专利权纠纷导致买方遭受损失,卖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劳动争议针对劳动争议,买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在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卖方员工在并购后的竞业禁止期限、范围及补偿标准。
(2)与卖方协商,要求其在并购前解决劳动争议,确保并购后的业务运营不受影响。
(3)在并购后,加强对员工的管理,防止因劳动争议导致企业损失。
3. 合同纠纷针对合同纠纷,买方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1)在并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卖方应承担因合同纠纷导致的损失。
(2)聘请专业律师对卖方与供应商、客户的合同进行全面审查,确保并购后的业务运营不受影响。
(3)在并购后,加强对合同的管理,防止因合同纠纷导致企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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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并购若干法律问题及中国律师的工作近十年来,中国企业(尤其是大型国有企业)的海外并购举措频频,其中不乏重量级交易。
海外并购的操作是一项系统工程,牵涉到细致的调查与谈判、复杂的交易结构设计、境内与境外政府审批等方方面面,通常会有诸多国际国内中介机构(包括财务顾问、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行业咨询机构等)参与其中。
近年来,本人参与了多起海外并购。
其中,一年多前我们作为中国某大型国有化工类集团的国内律师,为其收购欧洲某化工集团100%股份(以下称“化工收购项目”或“本项目”)提供了包括尽职调查、融资、反垄断(包括国内反垄断与欧盟反垄断)等法律服务。
本项目收购总金额约20亿美元,提供中介服务的其他机构还有苏格兰皇家银行(RBS)、普华永道、美迈斯(OMM)、高伟绅(CliffordChance)、金杜等。
结合本项目及我们参与的一些其他海外并购案例,我简要介绍一下海外并购涉及的若干法律问题及中国律师在海外并购中提供的法律服务。
一、尽职调查详尽的财务与法律尽职调查是作出并购决心、确定收购价款以及股权交割后尽快接管目标公司的前提与关键。
海外并购涉及的目标公司往往在全球拥有子公司、机构或资产,由于各国法律与财务制度的差异,收购方通常会在涉及的相关国家聘请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该国(或地区)范围内的尽职调查,也通常会有一个牵头律师事务所与一个牵头会计师事务所(或该事务所在某地的办公室)分别协调法律与财务尽职调查工作。
(一)卖方尽职调查(Vendor Due Diligence)在收购方对目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前,一些目标公司会聘请律师事务所与会计师事务所对自身进行尽职调查,以评估自身价值与存在的风险。
有些情况下,目标公司股东会将该尽职调查报告(Vendor Due Diligence Report,以下称‘VDD Report’)提交收购方作前期尽职调查之用。
之所以有这个程序,主要是因为并购谈判漫长而充满变数,转让方不愿一开始就把目标公司的信息与资料全盘披露给潜在的收购方,而会根据谈判进展逐步披露。
VDD Report 包含的信息全面但间接,适于在正式尽职调查之前向收购方披露。
收购方的律师与会计师研究、审查VDD Report后,会将发现的问题及需补充的资料清单提交给转让方,同时向收购方出具一个Red Flag Report(法律风险报告),提示从VDD Report中发现的重大风险。
(二)正式尽职调查1. Data Room(数据库)跨国并购中的尽职调查通常采用Data Room的方式。
转让方会将尽职调查涉及的相关资料按类别置于一个Data Room中,收购方参与尽职调查的顾问提供自己的企业邮箱进行网上注册,凭借注册后获得的用户名与密码进入该Data Room浏览其中的所有资料。
Data Room一般有开放期限(如一个月),过期关闭,而且非经转让方特别授权,其中的资料无法下载或打印。
Data Room也会根据调查的进展随时添加资料。
采用Data Room而非现场尽职调查的方式,原因一方面在于节省跨国往返的开支与时间;另一方面使尽职调查在一种秘密状态下进行,不至于影响目标公司正常的运转;更重要的是如前面所述,转让方不愿意将目标公司所有信息毫无保留地披露给一个仅仅是潜在的收购方,而更愿意采用逐步披露的方式。
当然,采取这种方式获得的信息是间接且未必全面的,因而收购方顾问会在其尽职调查报告中特别指出报告仅依据Data Room、VDD Report及转让方对收购方问题所作的回答做出,并假设Data Room中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详尽。
其后,在股权收购协议(SPA)中,收购方会要求转让方保证Data Room中的资料均为真实、准确、详尽,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Question & Answer阶段浏览数据库中的资料时,收购方顾问应将需要转让方解释或进一步说明的问题以清单方式提交于转让方,问题根据重要程度分为高/中/低三类,其中重要程度为高的问题不宜超过一定比例(如25%),以便优先处理重要问题。
转让方应及时对清单中的问题作出解释、说明,或向Data Room添加进一步资料供收购方审核。
3. 制作尽职调查报告最终,收购方顾问会根据尽职调查结果出具尽职调查报告。
报告通常分正文与附件两部分,正文包括定义、背景、总体概要及报告,对目标公司历史沿革、股权状况、资产、负债、保险、员工、合同、争议与诉讼、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竞争与反垄断、税收等事项出具审查意见;附件包括调查范围与程序、假设与限制、未回答问题及其他。
其中,员工与环境保护事宜是最易被中国公司忽视,但在国外法律环境下对公司的发展前景与估值关系重大的两类事项。
尽职调查报告的主要目的在于描述目标公司的现状,说明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解决该等问题的思路。
对于存在的问题,收购方顾问通常会以清单方式列出事项(Issue)、存在的风险(Implication)及解决建议(Action)。
事项可细分为五类:·估价事项(Valuation Issues): 与购买价格有关的事项;·确认事项(Verification Issues):需要进一步确认或调查的风险/事项;·分隔事项(Separation Issues): 在交易文件签署前需要处理的事项;·交易文件事项(SPA Issues):可能需要在交易文件中由转让方提供担保或赔偿的事项;·交割后事项(Post Closing Issues): 可推迟至交割后处理的事项。
同时,收购方顾问会特别列出关键事项(Key Issues)与关键发现(Key Findings)供收购方决策时参考。
中国公司在从事海外并购时往往不太重视尽职调查工作。
然而,海外市场对中国公司而言意味着陌生的法律环境与监管体系、全新的公司治理结构与运作模式,只有与其顾问紧密合作,通过专业的尽职调查,尽可能全面、深入地掌握目标公司的各类信息并发现其中存在的风险与问题,才能为收购决策及收购价款提供依据,并在并购实施后尽快接掌目标公司。
二、融资化工收购项目的收购资金(总计约20亿美元)小部分为自有资金,大部分来自国内某银行的贷款。
出于税收方面的考虑,收购方在海外设立了两个层级的子公司,由第二层级的海外子公司收购目标公司股权,收购资金亦通过该子公司支付至目标公司的股东。
来自银行贷款的收购资金一部分以股权转让金的方式支付给目标公司的股东,另一部分以债务替换资金的方式支付给目标公司的股东以偿还目标公司所欠股东债。
除收购资金外,收购方还向另一个国内银行的海外分行申请了部分流动资金贷款。
银行与借款人均聘请了中国律师与国外律师,中国律师负责贷款主协议(分为股权收购贷款协议Acquisition Facility Agreement与债务替换贷款协议Debt Substitution Facility Agreement)、担保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谈判,外国律师负责国外法项下股权质押协议及相关文件的起草、谈判及股权质押登记的办理。
我们以收购方的中国律师身份参与了此次融资。
(一)贷款合同标准的贷款合同正文包括释义、贷款额度、用途、期限、利息、先决条件、提款、本息的偿还、提前还款、增加成本、还款顺序、陈述与保证、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财务承诺、担保、违约、补偿和利差成本、费用、信息披露、抵销、管辖法律、执行等条款。
附件通常还包括提款先决条件和后续条件、提款请求格式、还款计划等内容。
鉴于上述条款目前在国际国内融资中运用已较为成熟,本文不再一一赘述,仅简要介绍一下本项目贷款合同中谈判难度较大的几个条款。
1. 交叉违约 (Cross-default)这是银行方面坚持放在贷款合同中的一个条款,其内容如下:保证人或者任何借款人集团成员发生任何下述事件,则构成违约:(a) 其任何财务负债在到期时(任何原先适用的宽限期过后)未能得到支付;(b) 其任何财务负债:(i) 提前到期和应付;(ii) 被要求支付;或者(iii) 可以被债权人宣布为提前到期和应付或者被要求支付。
(c) 任何承诺额基于一项违约事件或具有类似效力的其他规定(不论如何表述)而被取消或中止。
除非前述(a) 至(c) 款项下的财务负债的总额少于美元(USD )或其它等值金额。
也就是说,即使保证人、借款人集团成员(包括借款人、借款人为收购目的设立的子公司、目标公司)在本贷款合同项下不存在违约行为,但一旦该等成员在其他财务负债项下出现未及时偿还等违约情形,则银行有权宣布借款人违约并行使其权利(包括要求借款人提前还款)。
银行方面坚持这个条款的基本考量在于,一旦借款人集团成员产生其他财务负债项下的违约行为,表明借款人集团成员的资信状况与履约能力出现问题,出于最大限度降低风险的考虑,银行要及时采取行动,避免在主张债权时其受偿顺序劣于其他银行或债权人。
2. 清理期(Clean-up Period)清理期条款是我们为保护借款人利益而设置的一个条款。
在贷款合同中,银行要求借款人集团成员就其主体资格、披露信息的完整与真实性、收购交易的合法性、名下资产的权属、无重大诉讼仲裁等诸多事项作出承诺与保证。
然而,贷款合同签订时,借款人就目标公司有关事项向银行作出的承诺与保证并非基于借款人本身的确信,而是基于目标公司及其股东向借款人(收购方)所作的承诺与保证,如该等承诺与保证不实,亦并非借款人的本意。
因而,我们主张在贷款合同中添加清理期条款,约定在交割日后一定期限(如60日)之内,借款人违反其对目标公司(及其子公司)有关事项的承诺与保证,不视为违约。
经反复谈判,银行方面接受了此条款,但对此条款设定了若干前提:(a) 其仅因仅与目标公司或目标公司任何子公司有关的情形(或就目标公司的成员进行促使或确保的任何义务)的原因(如无本规定)本应构成对陈述或保证的违反、或对承诺的违反;且(b) 其能够补救,且已经采取合理措施进行补救;(c) 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且(d) 产生该等事项的情形非经任何借款人集团成员的促使或批准。
3.提款先决条件银行与借款人商定,提款日确定在股权交割日前数日。
在提款日前,借款人应满足各项提款先决条件,这些条件也是双方谈判时争议的焦点。
银行方面提出了多达60多项的提款先决条件,包括借款人集团对收购与融资的批准与授权文件、各政府机构的审批文件、转让方出具的收购方义务全部得到满足或豁免的状态证明、股权质押手续全部办理完毕的证明等,并设置了一个兜底条款:借款人应满足的其他条件或提交的其他文件。
考虑到在交割日之前,收购方应处理/提交接近千份交割事项/交割文件,而银行方面提出的提款先决条件中有些并非十分必要,有些因为各种原因未必能及时提交(如股权质押手续的办理可能出现延期),有些提交难度很大(如经与转让方律师沟通,转让方律师告知届时无法出具一个关于收购方义务已全部满足或豁免的证明),我们提出删除部分提款先决条件或将其移至后续条件(可在提款日后一段时间内提交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