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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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范本

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范本

管理人员工作制度范本一、工作时间和考勤要求1.管理人员的工作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工作8小时,具体工作时间由所属部门负责人安排。

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并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2.管理人员必须打卡签到,签到时间应在上班开始时间前10分钟到上班开始时间内完成。

签到迟到超过三次,则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3.管理人员应按时签退,签退时间应在下班时间后10分钟到下班时间内完成。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加班,需提前向所属部门负责人请示并经批准。

二、工作职责和要求1.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的经营目标和战略规划,制定部门的工作计划和任务,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2.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下属、同事之间进行有效的沟通和协作,提高工作效率。

3.管理人员应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决策能力,能够及时解决问题和处理突发事件。

4.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地学习和更新自己的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1.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执行工作,不得违反公司的规定和法律法规。

2.管理人员应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和客户隐私。

3.管理人员应端正工作态度,严禁迟到早退、偷懒打瞌睡等不端行为。

4.管理人员应着装整洁,严禁穿着不符合公司形象的服装。

四、考核和奖惩制度1.管理人员每月将接受一次绩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完成情况等。

考核结果将纳入绩效评定体系,作为晋升、薪酬调整和奖励的依据。

2.管理人员如有不合理解释、逃避工作、工作成果不达标等不良行为或者工作成绩不佳的情况,将接受相应的处罚,包括降职、停薪留职、辞退等。

五、培训和发展机会1.公司将定期组织培训和学习活动,提供给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和专业知识学习的机会。

2.管理人员可以根据自身的发展需求和公司的需求,申请参加相关的培训和学习机会。

六、其他1.管理人员应依法纳税,不得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管理人员应遵守公司的其他规定和制度,如有违反将依法进行处理。

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模版(3篇)

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模版(3篇)

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模版(一)管理人员岗位职责1、管理人员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服务态度。

2、新到书刊及时登记、验收、分类、上架、建立相关台帐。

3、保证每周向农民开放的时间不少于____天(农忙除外)。

4、书刊丢失率全年不得超过____%。

5、开展多种形式的书刊宣传、推荐工作。

(二)内部管理制度1、书刊实行分类排架。

2、接收书刊后要及时上架,保证新书刊迅速投入借阅。

3、书刊每年清点一次,并做好注销登记工作。

4、印制、发放借书证,对持证读者进行年度复核验证,并根据农民的需要经常发展新读者,不断提高藏书利用率。

5、做好图书借阅归还的记录6、保持室内整齐、清洁。

7、书架等公物要妥善保管,丢失或因过失损坏按原价双倍赔偿。

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模版(2)一、引言工作细则是为了统一管理人员行为规范,提高管理效率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本工作细则旨在明确管理人员的职责、权益以及工作流程,以确保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发展。

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细则,确保其工作的高效性和效果。

二、岗位职责1. 管理人员应全面了解公司的组织结构、业务范围和发展目标,并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2. 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团队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监督、协调和评估团队成员的工作进展。

3. 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和解决部门内部的问题和纠纷,提供必要的支持和指导。

4. 管理人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和问题,并提出相应解决方案。

5. 管理人员应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和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的管理水平和能力。

三、工作流程1. 管理人员应按照公司的工作流程和要求组织和安排团队成员的工作,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 管理人员应定期召开团队会议,分享工作进展和经验,并及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

3. 管理人员应与其他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调,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协同性。

4. 管理人员应定期汇报工作进展和成果,以便公司高层做出及时的决策和调整。

四、工作要求1. 管理人员应具备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地调度团队成员的工作。

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管理人员工作细则

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管理人员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工作(2010年1月19日经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保证:(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四)接受董事会,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认真履行职责.第三条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第四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管理人员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可以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第七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第八条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三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因辞职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第九条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第十条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并适用第八条,第九条的规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定.第^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第十二条公司应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5个交易日之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送下述资料:(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内容;(二)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三)候选人取得的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上交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的,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第十三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上交所提交下述资料:(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和相关董事会决议;(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箱地址等;(三)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箱地址等.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第十四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第十五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辞职有关的情况,向董事长,董事会,证券监管机构和上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第十六条董事会秘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一)出现本细则第二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失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第十七条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或被解聘,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上交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第十九条公司在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任职资格第二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诚信勤勉,廉洁奉公,民主公道;(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三)能够知人善任,集思广益,具有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四)年富力强,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第二十一条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同时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专业理论知识,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二)在本公司主管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三)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任何股东无权直接委派或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同时具备下列任职资格:(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理,法律,金融等专业理论知识,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金融,财务审计,工商管理,法律或相关方面的工作经验;(二)在本公司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三)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处理事务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四)经过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上交所公开谴责或者3次以上通报批评;(四)公司现任监事;(五)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六)证券监管机构或上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第二十五条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进行与董事会决议相关的投资,资产处置等经济活动,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二)组织拟定,实施公司战略,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设置方案;(五)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投资的审批;(六)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七)在预算范围内,有权批准项目的实施计划,资金支付计划及公司财务支出款项;(八)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九)拟订公司的基本工资制度和工资考核标准,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方案;(十)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十一)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十二)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十三)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负责管理人员;(十四)决定公司副总经理以下职工的奖惩;(十五)根据需要,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在必要时,可对董事会决议要求复议一次;(十六)负责检查,监督,协调,考核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工作;(十七)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第二十七条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上没有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决权.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部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超过两个月时,应提请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主要职权:(一)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二)全面负责分管的各项工作;(三)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相应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的变更等事项须事先与总经理沟通,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四)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分管部门业务单元的相关事项;(五)日常工作中的重大情况,及时报告总经理并提出相关建议;(六)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部分或全部职权;(七)总经理委托的其他事项.第三十条财务负责人主要职权:(一)分管公司的财务部门,主管公司的财务及资产,成本,投资评价工作;(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三)按照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财务预决算,业务资金运用,费用支出进行审核;(四)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披露信息,并承担直接的领导责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任;(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六)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七)总经理委托的其他事项.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下列职责:三^一条(一)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二)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三)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四)负责协调组织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为公司股东及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员提供有关记录和文件;(五)协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六)协调向公司监事会及其他履行监督职能的审核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七)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上交所的联系,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相关机构所要求的文件和报告;针对证券监管机构及上交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所的问询拟定处理意见,经董事长,董事会同意后,及时回复;(八)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为其了解有关信息披露规定提供意见;(九)在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提醒相关人员,并按规定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和上交所报告;(十)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及《公司法》,证券监管机构和上交所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当按照要求参加上交所组三十二条织的业务培训.第三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应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并有权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和上交所报告•第五章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第三十四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三十四条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第三十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并保证:(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二)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得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五)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七)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八)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九)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十)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十一)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提供该信息;1,法律有规定;2,公众利益有要求;3, 按高级管理人员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第三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持有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企业的股份(股权)时,应按本公司关于持股管理的相关规定向董事会申报.第三十第三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论董事会是否应当知道,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一)涉及刑事诉讼时;(二)成为人民币5万元以上(含5万元)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诉讼被告时;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三)被行政监察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立案调查时•第六章报告制度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一)定期报告定期报告由公司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处组织编制,在董事会的要求期限内提交•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等•(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三)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四)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五)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六)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七)董事会要求的其它专题报告•第三十九条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第四十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总经理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听取职工代表意见•第四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同时报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如果总经理与审计委员会有意见分歧,上报董事会•第七章投资和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第四十二条总经理负责组织拟定公司的投资,融资,担保,固定资产处置等计划及年度预算,在报董事会审批后组织实施.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计划的实施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计划内执行固定资产的处置事项•第八章人事和薪酬管理权限第四十四条所属全资和控股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程序选派•第四十五条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发•第四十六条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其他人员,经行政人事部考核并征求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签发•第四十七条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制度,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批准后执行•第四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批具体年度发放情况,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总经理和董事会• 第九章文件签发第四十九条报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审批的文件,按文件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办理•第五十条第五十条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由总经理签发•(一)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1,关于资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2,关于劳动人事制度,工资分配制度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3,关于财务会计的制度;4,董事会要求拟订的其他重要管理制度•(二)公司的具体规章:1,根据公司的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单项或者多项具体实施办法,实施细则;2,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第五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性文件由董事长签发,报送董事会审议的重要文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出•第五十二条公司发文,由总经理签发部门发文,凡涉及重要或全局性事项,部门负责人签发前须报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核准•第十章董事会授权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以及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谈判,签署法律文件等;超出上述范围的事项,董事会或董事长另行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授权•被授权人将被授权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授权人报告•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可以书面形式向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或业务单元负责人转授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秘书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转授权•第十一章第十一章总经理办公会议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是研究决定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工作会议•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问题有:(一)关系公司经营管理全局的方向性,政策性的问题1,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方案;2,拟订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合资,兼并,吸纳方案;3,拟订的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4,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承包方案;5,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和市场营销策略• (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1,拟订的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和工资考核标准,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内部分配形式的方案,工资调整方案;2,其他生活福利的事项•(三)关于人事安排和职工奖惩1,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副经理(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除外)的聘任或者解聘及其奖惩;2,公司职工招录,调入,分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的人事调配;3,公司定编定员方案和富余人员的安置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4,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5,公司职工奖励和处分;6,公司向上申报推荐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科技人才等,应由公司审定的因公出国人员•(四)关于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1,拟订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2,制订的公司具体规章;3,其他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 (五)拟订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变更方案(六)决定公司的基建,技改项目的计划(七)其他应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事项未列入的事项,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处置,比较重要的可与总经理研究决定,向其他副总经理通报情况•第五十六条总经理办公会召开的程序:(一)总经理根据各方面的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总经理办公会的议题,内容,参会人员,时间,地点•(二)总经理办公室将会议议题,地点,时间至少提前一天以电话通知应参会人员,并做好电话通知记录,通知记录除包括上述内容,还应包括被通知方接话人,接话日期等•(三)总经理办公会应当由二分之一以上的应参会人员出席方可举行.总经理办公会议题逐项审议,由出席会议的总经理及其他出席会议人员充分发表意见,由总经理作最后决定•总经理决策与表决结果不一致时,应在会议纪要中阐明总经理的决策依据.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有建议权和质询权•(四)会议纪要经总经理办公室审查后,呈送总经理审阅.如有必要,可以编发会议纪要分发相。

2024年管理工作考核细则(3篇)

2024年管理工作考核细则(3篇)

2024年管理工作考核细则1、热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客,做到三米微笑服务,否则罚款____元。

2、熟练掌握各种饲料的销售价格,按公司规定开票,保证不错不乱,要求字迹清楚、工整、地址、电话写详细,否则罚款____元,三次出现失误,辞退、扣除当月工资。

3、每日填写销售日报,分品种、数量、单价、金额向有关部门报送,做到帐表清楚,没有按时填写,罚款____元。

4、每月结完帐后要和保管员核对销售数量,与现金核对销售金额,核对无误方可结帐,没有及时核对,罚款____元。

5、严肃财经纪律、忠于职守、勤奋踏实、秉公办事、不谋私利、不串岗、不聚众聊天,违者罚款____元。

6、加强学习、刻苦钻研、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7、经常与部门经理及会计进行业务上的沟通,并接受部门经理及会计对其工作监督、检查和指导,共同做好财务工作。

8、下午____点要与保管员、会计、现金、运输内勤对帐,无误后方可下班,否则罚款____元。

9、及时将开完票送到运输部,否则罚款____元。

10、凡认真执行上述规定的,年末奖励____元。

2024年管理工作考核细则(2)一、考核目的与原则1.1 考核目的2024年管理工作考核的目的是为了对组织的管理层进行绩效评估,以便发现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并提出改进措施,以实现组织的整体目标。

1.2 考核原则(1)客观公正:考核过程要公开、公平、公正,遵循事实和数据,不得有主观偏见。

(2)导向性:考核旨在激励和引导管理层不断提升管理能力和绩效,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3)全面性:考核要全面评估管理层在组织战略、目标、团队建设、执行力等方面的表现。

(4)周期性:考核按年度进行,建立起持续的改进机制和激励机制。

二、考核内容与权重2.1 考核内容(1)组织发展目标:评估管理层在组织发展目标制定、实施和达成方面的表现,包括战略规划、目标管理等。

(权重30%)(2)团队管理与发展:评估管理层在团队建设、激励与发展方面的表现,包括组织架构设计、人才选拔与培养、绩效管理等。

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三篇)

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三篇)

管理工作考核细则一、考核目的及原则1. 考核目的管理工作考核的目的在于评估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提供参考依据,以便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和激励措施,促进管理人员的个人成长和组织效能的提升。

2. 考核原则(1)公正、客观、公开原则:考核结果应该公正客观,考核过程应透明,(2)奖罚分明原则:优秀的管理人员应得到适当的奖励,平庸或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应负担相应的责任。

(3)综合考核原则:综合考核管理人员的业绩、能力、素质和职业操守等多个方面的表现。

二、考核内容和权重分配1. 业绩考核(权重30%)业绩考核是衡量管理人员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1)目标达成情况:完成个人及团队工作目标的情况;(2)工作成果:完成的重要项目或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3)卓越表现:对工作中的难题和挑战的解决情况;(4)贡献度:对组织发展的贡献程度。

2. 能力考核(权重30%)能力考核是评价管理人员在工作中所展现的各项能力的重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1)组织与协调能力:对团队工作进行组织和协调的能力;(2)决策与执行能力:对问题进行分析和决策,并有效执行的能力;(3)沟通与协作能力:与他人有效沟通和协作的能力;(4)创新与改进能力:对工作进行创新和改进的能力;(5)学习与适应能力:适应新工作环境和新要求的能力;3. 素质考核(权重20%)素质考核是评价管理人员的综合整体素质和职业操守的重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1)职业道德: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2)团队合作:能够与他人良好合作,尊重和信任团队成员;(3)自我发展:具备自我学习和自我提升的能力和意愿;(4)责任意识:对工作有较强的责任感和担当精神。

4. 行为考核(权重20%)行为考核是评价管理人员在工作中的行为表现的重要指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内容:(1)工作态度:对工作的积极态度和认真程度;(2)沟通能力:积极主动地与同事和下属进行沟通;(3)决策能力:能够在工作中做出正确的决策;(4)团队合作: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合作,并发挥团队精神;(5)服务意识:能够积极为他人提供有效的服务。

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范文(3篇)

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范文(3篇)

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范文一、工作目标达成情况考核1. 完成年度工作目标的实际达成情况;2. 完成月度和季度工作目标的实际达成情况;3. 完成个人工作计划的实际达成情况。

二、工作质量评估1. 工作执行的准确性和效率;2. 工作成果的质量和达到预期效果的情况;3. 工作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团队管理能力考核1. 团队目标的制定和实施情况;2. 团队成员的工作动力和激励措施效果;3. 团队协作和沟通的效果;4. 团队目标的达成情况。

四、工作创新与改进能力考核1.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提出创新和改进的方案;2. 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的改进措施;3. 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提升工作效能。

五、问题解决能力考核1. 针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能够迅速分析并解决;2. 解决问题的方案和措施的实施效果;3. 防止问题再次发生的措施和改进。

六、绩效评估1. 工作绩效的量化评估;2. 工作成果的重要性和影响力;3. 个人在工作中的贡献度。

七、沟通协调能力考核1. 与团队成员、上级和其他部门的沟通效果;2. 解决工作中的协调问题的能力;3. 管理工作中的冲突和矛盾解决。

八、自我学习与提升能力考核1. 进一步提升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的情况;2. 参与培训和学习活动的积极性和效果;3. 自我学习能力的提升和成果。

九、工作态度与职业道德考核1. 对工作的积极性和投入程度;2. 遵守工作纪律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情况;3. 以身作则,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

十、客户导向能力考核1. 以客户为中心,关注客户需求的情况;2. 解决客户问题的能力和满意度;3. 关注市场动态和客户反馈,提出改进措施。

以上为管理工作的考核细则范本,用于评估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能力水平。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适当增加或调整考核指标。

考核结果旨在提供参考,为管理人员的发展提供指导和帮助。

管理工作考核细则范文(2)可以根据具体的管理职位和公司的情况进行调整,以下是一般适用的管理工作考核细则:1. 目标达成情况:考核管理人员是否能够按照公司的目标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包括完成工作计划、达成销售目标、提高生产效率等。

员工管理制度细则(3篇)

员工管理制度细则(3篇)

员工管理制度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员工行为,提高员工管理水平,增强公司竞争力,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员工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和临时员工。

所有员工应遵守本制度,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公司将依法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维护员工的工作权益,在员工管理和安排上不得歧视员工。

第二章入职管理第四条员工入职前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和相关证明材料,如有虚假信息或不实证明材料,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五条员工入职后需接受一定期限的试用期,试用期的具体时长由公司根据岗位性质和员工能力而定,并在试用期结束前进行绩效评估。

第六条试用期内,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指导,了解员工的能力水平和工作表现,以便确定是否转为正式员工。

在试用期内,员工享受公司规定的相应待遇和权益。

第三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七条员工在公司内需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完成工作任务。

具体工作时间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和员工岗位而定,一般为每周40小时,具体工作时间安排由公司确定。

第八条员工应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上级汇报并得到批准。

第九条员工享有带薪年假、病假和产假等假期。

具体假期天数由公司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员工工龄而定,具体细则由公司制定。

第四章薪酬制度第十条公司将根据员工所在的岗位和所承担的责任,制定相应的薪酬制度。

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组成。

第十一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和员工绩效评估结果,确定员工的绩效工资。

绩效工资将根据公司业绩和员工绩效等因素进行调整。

第十二条公司将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员工每月需按照公司规定的时间提交工资单和银行账户信息,公司将通过银行直接向员工银行账户支付工资。

第五章员工评价和晋升第十三条公司将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质量等方面。

中层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中层人员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中层人员的管理,确保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提高管理效率和团队协作能力,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包括部门经理、副经理、主管等。

第三条中层人员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德才兼备、任人唯贤;(二)明确职责、强化责任;(三)公平公正、奖罚分明;(四)培训发展、提升素质。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中层人员应明确自身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一)执行公司战略目标和业务计划;(二)组织协调本部门工作,确保部门目标的实现;(三)指导、监督、评价下属员工的工作;(四)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意见。

第五条中层人员享有以下权限:(一)根据公司规定,对本部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二)对下属员工进行考核、奖惩、培训等工作;(三)在本部门范围内,合理调配人力资源;(四)参与公司决策和重大事项讨论。

第三章考核与评价第六条中层人员考核分为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具体考核内容如下:(一)工作业绩:包括完成公司及部门目标、创新成果、团队协作等方面;(二)工作态度:包括责任心、敬业精神、团队精神等方面;(三)工作能力:包括业务能力、管理能力、沟通能力等方面;(四)廉洁自律:包括遵守公司纪律、廉洁从业等方面。

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根据考核结果,公司将对中层人员进行相应的奖惩和培训。

第四章培训与发展第八条公司将为中层人员提供以下培训与发展机会:(一)内部培训:包括管理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二)外部培训:根据个人需求,推荐参加外部培训;(三)轮岗交流:鼓励中层人员在不同岗位间轮岗,丰富工作经验。

第五章职务晋升与调整第九条中层人员晋升需满足以下条件:(一)工作业绩突出,连续两年考核优秀;(二)具备较高的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三)具有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

第十条公司将对中层人员进行定期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进行调整。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细则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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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管理人员工作细则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工作(2010年1月19日经第四届第三次董事会批准后生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精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治理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以公司总经理为代表的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对公司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高级管理人员应以公司利益为出发点,应当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权利,保证: (一)依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授权行使职权; (二)以诚信原则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三)执行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 (四) 接受董事会, 监事会对其履行职责的监督, 认真履行职责. 第三条本细则对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有约束力. 第四条公司控股子公司可参照本细则执行.第二章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与聘用第五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管理人员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干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正常选聘程序. 董事可受聘兼任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兼任总经理, 副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可以和高级管理人员签订聘任合同, 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六条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名,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对总经理负责. 公司设财务负责人一名,财务负责人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对总经理负责. 第七条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每届任期三年,连聘可以连任. 第八条总经理在任职期间,可以向董事会提出辞职,但应于三个月前向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待董事会批准后离任.如果在不利于公司的时候辞职和在董事会未正式批准前因辞职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害的,总经理应负赔偿责任. 第九条董事会无正当理由,应于收到总经理辞职报告之日起三个月内给予正式批复. 第十条总经理班子其他成员提出辞职,需向总经理提交辞职报告,由总经理签字同意后报董事会批准,并适用第八条,第九条的规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定. 第十一条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 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协助董事长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十二条公司应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5个交易日之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报送下述资料: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候选人)符合上市规则规定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说明,现任职务和工作表现等内容; (二)候选人的个人简历和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 候选人取得的上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 上交所对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的, 公司可以召开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三条公司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上交所提交下述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和相关董事会决议;(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 住宅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箱地址等; (三)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箱地址等. 上述通讯方式发生变更时, 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第十四条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 要求董事会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第十五条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有充分的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辞职有关的情况, 向董事长,董事会,证券监管机构和上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六条董事会秘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董事会应当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出现本细则第二十四条所规定情形之一的;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失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给公司或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第十七条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项. 第十八条公司董事会秘书辞职或被解聘,公司应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当及时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并报上交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的人选. 第十九条公司在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第三章任职资格第二十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诚信勤勉,廉洁奉公, 民主公道; (二)具有较丰富的经济理论知识,管理知识及实践经验,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 (三)能够知人善任,集思广益,具有协调各种内外关系和统揽全局的能力; (四)年富力强,有强烈的使命感和开拓进取精神. 第二十一条财务负责人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同时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金融等专业理论知识,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二)在本公司主管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两年. (三)熟悉国家的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方针,政策,掌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 (四)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和综合分析能力. (五)身体状况能够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担任公司的公司总经理, 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因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被判处刑罚,执行期满未逾 5 年,或者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 5 年; (三)担任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或者厂长,经理,对该公司,企业的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 3 年; (四)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该公司,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 年; (五)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六)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期限未满的. 国家公务员不得兼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任何股东无权直接委派或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 公司违反前款规定委派,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该委派或者聘任无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并同时具备下列任职资格: (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理, 法律, 金融等专业理论知识, 具有三年以上从事金融, 财务审计, 工商管理,法律或相关方面的工作经验; (二)在本公司管理岗位工作5年以上,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三)具有良好的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处理事务的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四)经过证券监管机构或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 组织的专业培训和资格考核,取得相关资格证书. 第二十四条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一) 《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上交所公开谴责或者3 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公司现任监事; (五)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 证券监管机构或上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第四章高级管理人员的职权高级管理人员的职第二十五条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全面工作,其他人员协助总经理工作,分工负责,各司其职. 第二十六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进行与董事会决议相关的投资, 资产处置等经济活动,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二)组织拟定,实施公司战略,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四)拟定公司子公司,分公司设置方案; (五)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投资的审批; (六)在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决定公司固定资产处置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审批; (七)在预算范围内,有权批准项目的实施计划,资金支付计划及公司财务支出款项; (八)拟订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九)拟订公司的基本工资制度和工资考核标准,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水平的方案; (十)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十二)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十三) 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公司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公司负责管理人员; (十四)决定公司副总经理以下职工的奖惩; (十五)根据需要,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列席董事会会议.在必要时,可对董事会决议要求复议一次; (十六)负责检查,监督,协调,考核各部门,各业务单位工作; (十七)公司章程或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二十七条非董事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在董事会上没有表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决权. 第二十八条总经理因故暂时不能履行职权时,可临时授权一名副总经理代行部分或全部职权,若代职超过两个月时,应提请董事会决定代理人选. 第二十九条副总经理主要职权: (一)受总经理委托分管部门工作,对总经理负责,并在职责范围内签发有关的业务文件;(二)全面负责分管的各项工作; (三)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相应岗位人员的任免,组织机构的变更等事项须事先与总经理沟通,按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四)按公司业务审批权限的规定,批准或审核所分管部门业务单元的相关事项; (五) 日常工作中的重大情况, 及时报告总经理并提出相关建议; (六)受总经理委托代行总经理部分或全部职权; (七)总经理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条财务负责人主要职权: (一)分管公司的财务部门,主管公司的财务及资产,成本,投资评价工作; (二)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工作; (三)按照公司会计制度规定,对财务预决算,业务资金运用, 费用支出进行审核; (四)审核公司财务报告和财务披露信息,并承担直接的领导责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任; (五)定期或不定期的向董事会及专业委员会,总经理提交公司财务状况分析报告; (六)负责建立健全会计核算体系; (七)总经理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下列职责: 三十一条(一)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主动掌握有关决议的执行情况.对实施中的重要问题,向董事会报告并提出建议,确保公司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负责协调和组织实施公司信息披露制度; (三)负责保管公司股东名册,董事名册,大股东及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票资料,以及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文件和会议记录等; (四)负责协调组织公司投资者关系工作,为公司股东及有权得到公司有关记录和文件的人员提供有关记录和文件; (五) 协助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境内外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六) 协调向公司监事会及其他履行监督职能的审核机构提供必要的信息资料,协助做好对有关公司财务负责人,公司董事和总经理履行诚信责任的调查; (七)负责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及上交所的联系,确保公司依法准备和递交相关机构所要求的文件和报告; 针对证券监管机构及上交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所的问询拟定处理意见,经董事长,董事会同意后,及时回复; (八)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并为其了解有关信息披露规定提供意见; (九)在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或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策时,提醒相关人员,并按规定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和上交所报告; (十)履行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以及《公司法》,证券监管机构和上交所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应当按照要求参加上交所组三十二条织的业务培训. 第三十三条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应向董事长,董事会报告并有权直接向证券监管机构和上交所报告.第五章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第三十四条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三十四条的规定,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 第三十五条高级管理人员在自身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相冲突时,应当以公司和股东的最大利益为准则,并保证: (一)在其职责范围内行使权利,不得越权; (二)公司的商业行为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各项经济政策的要求,商业活动不得超越营业执照规定的业务范围; (三)除经公司章程规定或者股东大会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同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四)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五) 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同类的业务或者从事损害本公司利益的活动; (六)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七)不得挪用资金或者将公司的资金借贷给他人; (八) 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侵占或者接受本应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 (九)未经股东大会在知情的情况下批准,不得接受与公司交易有关的佣金; (十) 不得将公司资产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储存; (十一)不得泄露在任职期间所获得的涉及本公司的机密信息; 但在下列情形下,可以向法院或者其他政府主管机关提供该信息; 1,法律有规定; 2,公众利益有要求; 3,按高级管理人员本身的合法利益有要求. 第三十六条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子女持有本公司或公司关联企业的股份(股权)时,应按本公司关于持股管理的相关规定向董事会申报. 第三十第三十七条高级管理人员遇有下列情形之一时,不论董事会是否应当知道,高级管理人员均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直接报告; (一)涉及刑事诉讼时; (二)成为人民币5 万元以上(含5 万元)到期债务未能清偿的民事诉讼被告时;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三)被行政监察部门或纪律检查机关立案调查时.第六章报告制度第三十八条总经理应定期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工作,并自觉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 (一)定期报告定期报告由公司财务部,董事会秘书处组织编制,在董事会的要求期限内提交.定期报告包括年报,半年报,季报等. (二)公司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和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三)公司重大合同签订和执行情况;(四)资金运用和盈亏情况; (五)重大投资项目进展情况; (六)公司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 (七)董事会要求的其它专题报告. 第三十九条在董事会和监事会闭会期间,总经理应经常就公司生产经营和资产运作日常工作向董事长报告工作. 第四十条公司应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由总经理报告公司经营管理工作,听取职工代表意见. 第四十一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报告应同时报总经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如果总经理与审计委员会有意见分歧, 上报董事会.第七章投资和资本运作等重大事项第四十二条总经理负责组织拟定公司的投资,融资,担保,固定资产处置等计划及年度预算,在报董事会审批后组织实施.总经理定期向董事会汇报计划的实施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第四十三条总经理在董事会批准的固定资产处置计划内执行固定资产的处置事项.第八章人事和薪酬管理权限第四十四条所属全资和控股非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解聘,由公司根据有关规定程序选派. 第四十五条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负责人,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由总经理批准签发. 第四十六条聘任或解聘公司部门其他人员,经行政人事部考核并征求部门负责人意见后,报总经理签发. 第四十七条总经理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员工的薪酬和福利制度, 经总经理办公室会议批准后执行. 第四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由董事会审议批准后,薪酬委员会负责审批具体年度发放情况,行政人事部负责实施,重大事项及时报告总经理和董事会.第九章文件签发第四十九条报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审批的文件,按文件审批程序和领导分工办理. 第五十条第五十条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由总经理审核并经董事会批准后,由董事长签发;公司的具体规章制度由总经理签发. (一)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1,关于资产经营和监督管理的有关制度; 2, 关于劳动人事制度, 工资分配制度和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3,关于财务会计的制度; 4,董事会要求拟订的其他重要管理制度. (二) 公司的具体规章: 1,根据公司的各项基本管理制度,制订单项或者多项具体实施办法,实施细则; 2,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制订有关的规章制度. 第五十一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性文件由董事长签发,报送董事会审议的重要文件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发出. 第五十二条公司发文,由总经理签发;部门发文,凡涉及重要或全局性事项,部门负责人签发前须报分管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或董事会秘书核准.第十章董事会授权第五十三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董事会授予的职权. 总经理执行董事会决议, 以及日常经营管理所需的经营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对外谈判,签署法律文件等;超出上述范围的事项,董事会或董事长另行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授权. 被授权人将被授权事项的办理过程和结果及时向授权人报告. 第五十四条总经理可以书面形式向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或业务单元负责人转授权,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秘书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向部门负责人转授权.第十一章第十一章总经理办公会议第五十五条总经理办公会是研究决定实施公司董事会决议和公司经营管理工作中重大问题的工作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的主要问题有: (一) 关系公司经营管理全局的方向性,政策性的问题1,公司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方案; 2,拟订的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合资,兼并,吸纳方案; 3,拟订的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 4,公司内部生产经营承包方案; 5,公司的产品开发,技术进步和市场营销策略. (二) 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1,拟订的公司基本工资制度和工资考核标准,年度职工工资收入水平,内部分配形式的方案,工资调整方案; 2,其他生活福利的事项. (三) 关于人事安排和职工奖惩1,公司职能部门经理,副经理(董事会聘任的高级管理人员除外)的聘任或者解聘及其奖惩; 2,公司职工招录,调入,分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人员, 中层以上领导人员的人事调配; 3,公司定编定员方案和富余人员的安置计划;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细则4,公司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聘工作; 5,公司职工奖励和处分; 6,公司向上申报推荐的劳动模范,先进人物,科技人才等,应由公司审定的因公出国人员. (四) 关于公司的重要规章制度1,拟订的公司基本管理制度; 2,制订的公司具体规章; 3,其他加强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规章制度.(五) 拟订的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变更方案(六) 决定公司的基建,技改项目的计划(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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