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中等职业学校教育质量报告

一、学校情况

(一)学校概况

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的前身是以培养单一戏曲人才为主的戏训班, 1985年4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山东省菏泽艺术学校,相继开设舞蹈、音乐、美术、群众文化等专业。举办单位为菏泽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县级编制,公益二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2012年,学校为改善办学条件向市政府申请改扩建。学校现有土地43.5亩,建筑面积约7430平方米,新增土地26亩(已完成土地新增手续)。新增建筑面积可达19960平方米。目前学校仅存教学、住宿两座楼,正等待市委、市政府关于学校改建或搬迁计划方案落实。

几十年来,学校为社会培养各类艺术人才近万名,毕业生遍布各级各类文艺团体、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文工团和学校,并有数百名学生先后考入中国音乐学院、中央音乐学院、中央美术学院、北京舞蹈学院、山东艺术学院等高等艺术院校。2002年7月被国家教育部“十五规划“课题组命名为《创新教育与职业指导》实验学校;同年9月,被国家教育部授予《社会公认特色教育成功育人单位》。

近年来,我校在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开放的推动下有了长足发展。学校一贯倡导“育人为本,人人成才”的教学理念,遵循艺术教育规律,规范教学管理,在现有的办学条件下,加强队伍建设,强化管理,突出教学,踏踏实实致力于培养一流艺术人才。我校学生在省级各类教学节目汇演、比赛、展览中获奖比率名列前茅,多次受到表彰和奖励。2013年我校成功举办了"艺苑新春"大型文艺公益演出,2014

年参加“家乡美、菏泽颂”全市大中专学校汇演并取得好成绩。相继获得2015年第19届、2016年第20届中国少儿戏曲小梅花金奖。

学校高度重视师资队伍建设,师资建设是学校发展的关键。学校现有在编教职工41人,为适应教学任务,聘用专业教师32人,才能满足目前的教学需要。同时,学校还通过不同的培训形式,提高教师综合业务水平。

学校现设有音乐、舞蹈表演、工艺美术、美术绘画、社会文化艺术及戏曲表演等专业,其中戏曲表演专业为我校特色专业。菏泽是戏曲之乡,群众对地方戏曲有着浓厚的感情,戏曲在基层有广阔的市场。由于各种原因,戏曲人才的断层现象相当严重,培养地方戏曲后继人才尤为重要。2012年,学校被市委、市政府指定为全市唯一剧团后继人才培养学校,已经为社会培养了大批戏曲毕业生,他们正在各自的岗位上为戏曲艺术发挥特长,学校根据社会需求,依据现有条件,预计增设幼儿教育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两个专业,届时,学校将有8个专业,在校学生预计能达到800人。今后我校还将担负起培养更多艺术人才的重担,为建设菏泽文化大市作出应有的贡献。

三、质量保障措施

(四)规范管理情况

后勤管理

1、夜间值班制度

为了完善学校管理制度,确保我校安全,达到时时、处处、有人负责,有章可循,严格要求,强化管理的目的,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组织:

由校领导及全体教职工组成轮流值班小组,值班名单中居首者为值班组长,负责值班的具体工作,并作详实记录。

二、职责:

1、负责检查监督、管理全校师生的生活秩序和教学秩序。

2、纠查学生(兼及教职工)有失风纪的一切不良活动和违纪现象,

并注意发现和表扬好人好事。

3、检查并记录外出和内访人员及车辆(主要是早、晚和夜间)情况。

4、负责检查各班就寝,关门、熄灯等情况。必要时,还要进行夜间

巡视。

5、每班责任时间是:从当日下午5点至次日上午9点。

6、值班人员与班主任的关系要处理好。班主任要根据《职责》管好

本班,同时也有监督值班人员是否尽责的义务;值班人员责任在全校,且有监督、协调、支持各班主任工作的责任,但不可代理或扰乱班主任的工作。

7、值班设“值班记录簿”一本,带班领导详实记录各项情况。

8、遇重要或紧急的事情,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9、夜间值班人员因本人原因不能坚持值班者可提出书面申请,经学

校同意后每月上交400元,不参加夜间值班。校支部成员对值班情况不定期抽查,正常值班无故不到者,一次罚款100元,一学期累计3次不到者,作停职停薪处理。

2、用水用电制度

一、提倡文明用电、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二、严禁师生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制冷等,违者除没收电器外,一次罚款50元。对屡教不改或造成后果者,视情节轻重,加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三、严防偷电及破坏供电设施的行为,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一次罚款10—1000元。

四、严禁乱接电源,以防触电出事,有事者报告电工处理。如不按规定用电,一次罚款30元,出现事故自负。

五、教室、宿舍、琴房等,灯泡不能超过60W,违者一次罚款20元。严禁长明灯,做到室内人走灯灭,违者一次罚款10元。

六、严禁校外人员接用学校电源,违者交有关部门处理。

七、在校住户,实行电表管理,按表数计费。

3、考勤值班制度

根据市纪委有关规定,按照市文广新局党组关于严守工作纪律的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制度,加强对教职员工的管理,强化学校工作纪律,根据学校现状和工作需要,制订本规定:

一、学校实行坐班制。凡在职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集体或规定范围内的活动,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甚至旷工。学校采用不定时集中点名和不定天签到相结合的考勤方法。考勤结果与当月工资挂钩,并与次月公布。当月内上满点不迟到不早退为满勤,工资全额发放;考勤不到,又无履行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扣除当天工资;迟到、早退者,扣除半天工资;当月考勤次数内全部未到者,扣除当月工资,每月按30天

计。学期内旷工一次给予批评教育,旷工二次,系统内通报批评,旷工三次以上者,给予停职停薪处理,本人写出书面检查,待学校研究同意后计发工资。年内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累计旷工超过30天,按有关规定给予解聘处理。

二、教职工患重大疾病住院期间不扣工资,但须向学校提供真实完整的住院手续及交费单据,并履行有关请假手续。

三、教职工本人突发疾病不能坚持正常工作,根据医院诊断又不需要住院者,或直系亲属患病确需陪护的,履行请假手续,经学校查实后,请假期间每天扣除日工资的30%(因重大疾病确需休养康复或亲属确需陪护,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党支部集体研究同意后,另作处理)。

四、教职工遇有急需待办事情,在不耽误正常工作的前提下,每月给予教职工一天事假时间,请假不扣工资,但需提前履行请假手续,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主要领导批准,超过一天的其它事假,每日扣除日工资的30%。

五、本人或直系亲属遇有婚、丧、嫁、娶等重大事情,履行请假手续后不扣工资(原则上婚假三天,丧假一到七天)。

六、教职工产假按照人社局有关规定执行,逾期不按时上班,即视为旷工。

七、任课教师有以上所述情况时,须遵循教务科调课制

度。

八、每月底由学校办公室公布每位缺勤人员应扣工资数额,由本人于下月5日前以现金形式上交学校财务室。逾期不交者,学校将上报市财政支付中心停发其下月工资。

九、每月所扣款项,用于外聘教师工资发放等。学校建立专门账户,月清月结,公开账目。

十、严禁利用病、事假时间从事经商、教学等谋取个人利益的活动,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者给予停薪停职处理。对于极个别不服从管理胡搅蛮缠者,经校党支部研究报主管部门批准予以辞退。

十一、集体或规定范围的组织活动,由活动召集人负责考勤,上课教师由教务科负责考勤。

十二、本规定自2016年9月1日起执行。

安全管理

一、学校餐饮安全保障制度

1、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爱本职工作,积极主动、任劳任怨,搞好饮食服务。

2、饭菜品种要多样化,讲究味道和营养,保证师生吃热吃好。对饭菜要明码标价。

3、端正态度,对师生一视同仁,耐心和气,热情周到,尽可能给以方便。虚心听取师生意见,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4、努力学习炊事技术和先进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5、大公无私、先人后己,生活上不搞特殊。

6、搞好食堂卫生,严防食品变质或食物中毒,食堂环境卫生要天天打扫,每周大扫除一次,餐具要洗刷干净。经常消毒。

7、搞好个人卫生,衣服要保持清洁,工作前要洗手,勤剪指甲。

8、爱护炊事用具及食堂各种设备,平时要加强保管维修。

9、坚守工作岗位,按时开饭,没有特殊原因不准提前或推迟开饭。

二、菏泽艺术学校安全保卫制度

1、本校教职工上午9:00上班,11:30下班;下午2:30

上班,5:00下班。上课时间内(含晚自习)学生不准

外出,课余时间外出由生活老师、班主任、学生科批条

方可离校。

2、学校实行封闭管理,外来人员出入要进行登记,外来车

辆不经允许不能进入校院。

3、小商小贩、收废品者不得进入校院。

4、严禁在校院内抽烟、喝酒、打架斗殴、骂人、寻衅闹事,

违者按校纪校规或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

5、加强夜间巡逻,防火防盗。对玩火或用电造成火灾者,

轻者包赔损失,给予罚款和纪律处分,重者追究刑事责

任。

6、校内和学校大门前不准打场、晒粮,保证交通畅通无阻。

7、学校内物品外出必须经办公室或校长批准后方可。

科研管理和管理队伍建设

(六)党建工作

相关主题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