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和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和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和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和消毒药械管理制度

一、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进行监督管理。

二、医院感染管理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具体负责对全院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汇报。

三、医院使用的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必须由医院设备科统一集中采购,使用科室不得自行购入。

四、设备科应根据临床需要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

五、设备科在采购消毒药械和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时,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填写购入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登记表,一式二份,由设备科签字后到医院感染管理科进行审核签字,然后才能进医院设备科。

六、每次购置上述物品时,医院采购部门必须进行质量验收,订货合同、发货地点及货款汇寄账号应与生产企业经营企业相一致,并查验每箱(包)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或灭菌日期及产品失效期等,进口的一次性导管等无菌医疗用品应具有国务

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产品包装上有灭菌日期、失效日期等中文标识。

七、医院采购或保管部门应有专人负责建立登记账册,记录每次订货与到货时间、生产厂家、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单价、产品批号、消毒或灭菌日期、失效日期、出产日期、卫生许可证号、供需双方经办人姓名等。

八、购入的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物品发放至使用科室。

九、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发现有其中之一不得使用。

十、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若发生热源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品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及时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等有关闭门。

十一、医院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十二、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不能重复使用。用后须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使用和回流市场。

滑县新区医院

二O一六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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