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学思考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2篇)

听《法理学》心得体会《法理学》是一门研究法律的理论基础和原则的学科。
通过学习这门课程,我对法律的本质和意义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也对法律的规则和道德有了全新的思考。
以下是我对《法理学》课程的心得体会。
首先,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定义有了更加明确的认识。
在平时的生活中,我们常常将法律与法规、制度等划等号,认为法律只是一种规范行为的规则而已。
然而,通过学习《法理学》,我意识到法律是一种具有权威性和强制力的社会规范,它不仅仅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存在,更是为了实现公正和正义的目标。
法律的本质是一种规范行为的优先、约束行为的原则,它要求人们在行为中遵守规则和原则,以达到社会秩序和公正的目标。
其次,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规则和道德的关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之前,我常常将法律与道德划分开来,认为法律只是为了维持社会秩序而存在,而道德则是人们行为的准则。
然而,在学习《法理学》课程中,我了解到法律和道德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
法律既包含了一定的道德规范,又有其独特的规则和制度。
法律和道德的区别在于,法律具有强制力和可执行性,而道德则更多地依赖于人们自觉的遵守。
法律的规定往往是通过立法过程来形成的,而道德则更多地是一种普遍认可和遵循的准则。
法律和道德共同组成了社会规范体系的两个重要方面,它们相互影响、相互补充,共同实现社会公正和个人幸福的目标。
此外,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对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有了更深入的思考。
法律的正当性指的是法律是否符合公正和正义的标准,是否得到人们的认可和尊重;而法律的合理性是指法律是否能够实现其制定的目标,是否能够保障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在这门课程中,我们学习了众多法律理论家的观点和论述,了解了不同的法律理论和思潮。
通过比较和分析,我意识到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并非是一成不变的,而是随着社会的不断变化和发展而变化的。
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需要不断地与社会的需要和价值观相适应,才能真正发挥法律制度的作用。
法理学思考题

2.法律权利与权力的区别。
第五章 法律行为
思考题:
1.法律行为是否等同于合法行为?
2.法律行为分类的研究在立法上的意义。
第二编 法的价值理论
第六章 法的价值概述
思考题:
1.如何理解法的价值属性。
2.价值研究在法理学中的意义有哪些?
第七章 法的秩序价值
第三编 法的运行理论
第十四章 法的运行概述
思考题:
1.制定法律时应当进行哪些权衡?
2.试述不同的法学流派对法的实效的观点。
第十五章 立 法
思考题:
1.试述我国的立法体制以及立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2.法律规范系统化在法治中的作用。
3.从应然的角度谈谈你对现行中国立法体制改革的看法。
思考题:
1.谈谈你对效率优先与兼顾公平的看法。
2.以你掌握的知识,谈谈你对法效益实现的社会代价的认识。
第九章 法的自由价值
思考题:
1.法与自由的关系如何?
2.试分析自由与秩序两种价值的关系。
第十章 法的平等价值
思考题:
1.平等与合理差别是否矛盾?
2.在理论上平等价值的基本含义应如何界定。
第二章 法的功能
思考题:
1.简要分析法的功能与法的作用在理论上差异。
2.试述法的功能与法的实效的关系。
3.谈谈你对法律功能有限性的认识。
第三章 法律文化
思考题:
1.试述法律文化与法律传统的关系。
2.谈谈你对法律意识对一国法治建设的意义的认识。
第四章 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 思考题: 第十六 Nhomakorabea 法的适用
法理学思考题

1、张某与李某是某大学同班同学且为好友。
一日李某主动请张某星期天到电影院看电影。
到了星期天,张某首先乘车至电影院门口等候李某。
但李某突然改变主意,直到电影散场也没有来电影院。
张某为此愤愤不平,提出与李某“断交”。
问:李某的行为具有法律意义吗?2、张某在开车上班途中,发现赵某被汽车撞伤,倒在地上。
张某将张某扶进自己的汽车,闯过六个红灯,将赵某送到医院。
后张某由于违反交通管理条例的规定被交通警察罚款200元。
问题分析:(1)交通警察对张某罚款200元,体现了自然法理论的基本立场,还是法律实证主义的基本立场?(2)假如你为张某的行为辩护,那么应当站在什么样的法学立场上?3、请运用法的形式特征分析如下案件:一对夫妻在自家的房子中观看黄碟,是否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为什么?(提示:这里关键要分析“在自家的房子中观看黄碟”是关系行为,还是个体行为)4、在有关法系的问题上,学生甲与学生乙有一些不同的认识。
甲认为:(1)法系就是指法律体系;(2)法系的划分标准是单一的、绝对不变的;(3)在英美法系,制定法不是法的正式渊源。
乙认为:(1)法系是比较法学的概念,它与法律体系不同;(2)法系的划分标准具有相对性,因此是没有意义的;(3)在英美法系,制定法和判例法一样,都是法的正式渊源;但是,在大陆法系,判例则不是法的正式渊源,判例也没有什么作用。
你认为上述哪一种或哪些观点有道理?为什么?5、某地来一外商投资,在宾馆住的时候,碰到小偷偷了钱包,外商报了案,党委和政府知道了以后责令公安机关要限期抓到小偷,公安机关抓住小偷以后,党委和政府责令要严肃处理,严惩不贷,然后把钱包还给为外商,结果外商带着外资走了,没有在这投资,这个案例说明了什么问题?外商为什么走了?6、以下关于权利义务的说法是否正确?为什么?(1)“诉讼当事人要求法院依法公开审理的权利是对世权。
”(2)“法律规定不得侵犯他人的自由,这一义务属于对人义务和消极义务。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公序良俗原则之法理学思考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公序良俗原则之法理学思考公序良俗原则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法律原则之一,旨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
作为法学专业毕业论文的话题之一,本文将对公序良俗原则进行法理学思考,并探讨其在法学领域中的重要性和应用。
一、公序良俗原则的定义与特点公序良俗原则,简称公良原则,是法律适用中的重要原则之一,涵盖了社会公共秩序和道德规范两个方面。
公序指的是社会公共秩序,即维护社会安定、和谐和正常运转的秩序,是社会的基石。
良俗指的是道德规范,即有关社会行为、道德风尚的传统、习俗和观念。
公序良俗原则的特点在于其广泛的适用范围和灵活的实施方式。
它具有概括性、全面性和弹性三个方面的特点。
概括性指的是公序良俗原则覆盖了各个领域、各个层面的社会行为;全面性指的是公序良俗原则对于法律适用具有普遍性,不受特定法律领域的限制;弹性指的是公序良俗原则在实践中的应用具有灵活性,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和平衡。
二、公序良俗原则的法理学基础公序良俗原则的法理学基础可以从经验主义和实用主义两个角度进行分析。
1. 经验主义视角:公序良俗原则可以从社会实践和经验中汲取道德规范和社会行为准则,以此来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基于社会经验和传统习俗的积累,公序良俗原则对于法律的制定和适用起到了基础性的作用。
2. 实用主义视角:公序良俗原则强调法律的实用性和合理性,以此来解决社会矛盾和冲突。
公序良俗原则是从社会实践中总结出的一套法治原则,它以实用主义的思维方式来解决社会问题,使法律更加贴近社会需求。
三、公序良俗原则的法学理论与应用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学领域中具有广泛的理论和应用研究。
在理论研究方面,学者们从不同的视角探讨了公序良俗原则的内容、特点和意义,不断完善和深化了公序良俗原则的理论体系。
在应用研究方面,公序良俗原则在法律实践中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它在判例法和解释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能够填补法律的空白和虚位,为司法实践提供了灵活的法律适用准则。
司法正义的法理学思考

司法正义的法理学思考司法正义是指法律正确、公正、公平地适用于每一个案件和个体,使社会得到公平和谐的稳定状态。
法理学作为对法律思想和法律运作的理论研究,对于理解和思考司法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从法理学的角度,对司法正义进行深入思考。
首先,法理学思考司法正义需要关注法律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法律作为社会规范的基础,需要具有合理性,即法律的内容和制定过程应当符合理性的标准。
只有合理的法律才能够真正保障人们的权益和维护社会正义。
同时,法律也需要具有公正性,即法律的适用和执行应当既不偏袒特定利益群体,也不对一些群体进行不当歧视。
只有公正的法律才能够确保每个人的权利平等受到保护。
其次,法理学思考司法正义需要关注判决的公平性和普遍适用性。
判决的公平性是指法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判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适用,不受外界干扰和利益驱使。
只有公正的判决才能够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和满足公众对于正义的诉求。
而普遍适用性是指法律的适用不应当受到个别因素的影响,而应当根据普遍适用的原则和规则进行。
只有普遍适用的法律才能够保证每个人都受到平等对待,真正实现司法正义。
此外,法理学思考司法正义还需要关注对法律的正确理解和正确运用。
法律的正确理解是指法官在适用法律时应当准确把握法律的本意和目的,不应当将私心或个人意见混入其中。
只有正确理解法律才能够保证判决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而正确运用法律则需要法官在判案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法律规定,以实现最佳的司法正义。
法理学思考司法正义应当着眼于如何准确理解和运用法律,以达到最好的司法效果。
最后,法理学思考司法正义还需要关注法律与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反馈。
法律不能够脱离社会和公众的需要而独自存在,它应当体现公众的利益和价值观。
法理学思考司法正义应当鼓励公众对法律进行监督和评价,以推动法律的修正和完善。
同时,法官在判案过程中也需要考虑社会公众的期待和诉求,以尽量满足公众对司法正义的期待。
法理学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5篇)

法理学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通用5篇)法理学的学习心得体会范文篇11. 重在理解。
法理学的学习切忌死记硬背,尽量多思考,用书上所举例子、其他课程中相应的知识或已掌握的现有知识来理解法理学,使抽象的内容变成具体问题。
不要单纯地把法理学看成是独立的部分,而应该将法理学与其他部门法有机地结合起来。
法理学可分成两大部分,一部分是抽象的法理,也就是一般考试教材中放在最前面的那些内容;另一部分是具体的法理,即是教材中的宪法、刑法、民法等内容。
了解了法理学,便于学习其他的法律知识,而学习了其他法律知识再反过来可以验证一下法理部分讲的对不对、有没有用。
如果能做到这样学习和思考,就会在法理学复习中产生兴趣,使整本教材所列的内容前后呼应、融会贯通。
2. 高人指点。
法学理论博大精深,对于法学专业人士常常也会感觉拿捏不准,更别说那些初来乍到的非法本零基础司考考生了。
这种情况下,最大的忌讳应该是闭门造车了。
想必任很多朋友捧着本法理学教材,看上几天几夜,也不见得能参透其中的要领。
此时名师的指点,高人的点拨是相当有必要的。
我当时就报了独角兽司法考试网的VIP保过班,不仅法理学老师讲得精彩,其他学科名师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精到的分析,都让我受益匪浅!记得扣扣是800086007,大家一定要听听看哟!3. 对选择、判断这类题型,一定要明白为什么选择这个或这几个答案,而选其他的就错。
判断题要知道错在哪里、怎么改是对的,千万不要背辅导书上的答案。
出题主要考察是否掌握了一般与特殊、绝对与相对的关系,分类标准与结果之间的一致性。
因此,遇到一个问题有不同划分标准(如法律规范的分类、法的分类),一种行为大多数情况下是怎么样、特殊条件下是怎么样的(如违法的构成一般要求行为人有过错,但特殊侵权行为则不要求;外国人在中国境内一般适用中国法律,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这类知识时,需格外注意,要弄清搞懂,不能存在“差不多是”、“好像是这样”的模糊认识。
4. 对分析题,注意将所学到的法律知识和基本原理与现实问题结合起来,复习时自己可以设计若干具体说法,然后从法理学角度进行分析;答题时冷静考虑出题者的用意和角度,把与之有关的原理一一对照,从中找出合理的根据。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法理学学习心得总结
一、法理学的核心地位
在学习法学的过程中,我逐渐认识到法理学作为法学基础学科的核心地位。
法理学不仅为我们提供了理解法律现象的基本工具,还帮助我们构建了分析和解释法律问题的框架。
通过对法的概念、法律规范的形成以及法律关系的本质等方面的学习,我对法律有了更为深刻的理解。
二、法理学对思维方式的塑造
法理学的学习对我个人的思维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
它教会了我如何运用逻辑推理和批判性思维来分析问题。
在学习法理学的过程中,我学会了从不同角度审视法律现象,理解法律规则背后的价值取向和目的,这使我在面对复杂问题时能够更加理性和全面地进行思考。
三、法理学与实践的结合
法理学的学习不仅停留在理论层面,更重要的是将其与实践相结合。
通过对具体案例的分析,我学会了如何将法理学的原则和理论应用到实际问题中,如何在法律实践中寻求平衡和公正。
这种理论与实践的结合,极大地提高了我的法律实务能力。
四、法理学对法律职业的指导意义
作为一名法学专业的学生,我深知法理学对于未来法律职业的重要性。
法理学的学习使我更加清晰地认识到法律职业的责任和使命,也为我未来成为一名合格的法律工作者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无论是在律师、法官还是其他法律职业中,法理学的知识和思维方式都将发挥重要作用。
五、持续深化法理学学习的计划
随着法律领域的不断发展,法理学也在不断地丰富和完善。
我计划在未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持续深化对法理学的学习,不断更新自己的知识体系。
同时,我也希望能够通过实践,进一步探索法理学在解决现实问题中的应用,为推动法律进步和社会正义贡献自己的力量。
关于告密者案的法理学思考

法律制度是社会秩序的基石,但 在告密者案中,现行法律制度存 在缺陷,导致无法有效保护告密
者的合法权益。
法律制度需要与时俱进,不断完 善,以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完善法律制度需要充分考虑各方 利益,平衡各方诉求,确保法律
制度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公民应增强法律意识与道德观念
告密者案反映出部分公民法律 意识淡薄,缺乏对法律的尊重 和信仰。
公民应增强法律意识,了解自 身权利和义务,自觉遵守法律 ,维护社会秩序。
公民应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 遵循社会公德,尊重他人权益 ,不以个人利益损害公共利益 。
社会应重视法律程序正义的重要性
告密者案中,由于缺乏公正的程序正义保障,导致告密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社会应重视法律程序正义的重要性,确保法律程序公正、透明、合法。
案件结果
判决结果
告密者案的判决结果,体 现了法律对正义的追求。
社会反响
案件判决结果对社会产生 的影响和反响,反映了社 会的价值观和法治观念。
后续影响
告密者案对后续类似案件 的处理具有重要的参考价 值。
02
法理学角度的深入思考
法律与道德的关系
法律与道德相互依存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保障社会秩序和 公共利益;道德则是法律的基础,引 导人们自觉遵守社会规范。
平衡法律与道德的必要性
为了维护社会公正和公共利益,需要 在法律与道德之间寻求平衡,既保障 公民权利,又维护社会秩序。
法律与道德的冲突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与道德可能存在 冲突,如告密者案中,揭露违法行为 与保护个人隐私的矛盾。
公民的知情权与保密义务
知情权的重要性
知情权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保障公民了解政府和公共机构的运作 情况,促进民主监督和公共参与。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读谷春德主编的2000年版的《西方法律思想史》,使我对西方法律思想家又增加了一重认识,从他们的思想中个人总结出:人的权利满足、完善的过程是法律发展的映射,虽然不是一一对应,但其内在联系是显而易见的,法律是权利的有力表现形式,二者相互影响,而个人权利是在政治、经济、文化、宗教等社会因素中逐渐成长的。
所有这些启发我对法律的外部影响因素进行了思考。
从法律发展的历程来看,它是在不断的克服外在环境,提升内在的价值,以争取存在的空间,这样以来通过外在因素理解法律就透彻多了。
正如法学前辈陈守一先生所讲的:学习法律,从法律本身来理解法律是很难的,就法律理解法律,结果是理解不了法律的。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之理在法外。
因为法律是人类社会的一种文化现象,于此同时我们在研究宏观法律时也要强调法的外部联系。
从法的外部环境了解法的精神,更高程度的发挥法的作用。
一、孟德斯鸠思想之认识孟德斯鸠是法国著名的启蒙思想家和古典自然法学派的主要代表,对于孟德斯鸠的政治法律思想,提到的最多的是他的“三权分立”,而对于他在法学方法论方面的贡献则没有足够重视或进行系统的概括。
事实上个人认为,孟德斯鸠的法律思想得以长盛不衰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他采用了新颖的法学研究方法。
孟德斯鸠从地理角度对法律的解读的确值得我们去研究,孟德斯鸠有关地理法学思想表明他是从物质原因中去探寻历史的必然性,尽管在具体论述中有许多局限,但这种研究方法在当时是难能可贵的,直到今天对我们立法仍有很大启迪。
孟德斯鸠地理方法解读法律主要是指自然地理与法律的关系,这集中体现在《论法的精神》一书第三卷的相关论述中。
在第三卷中,孟德斯鸠详细论述了法律与气候的关系、法律与土壤的关系。
非常有趣的是孟德斯鸠在论述“法的精神”的过程中也论述了法律与一些人文现象的关系。
因此,在无意中他将“地理”说完善到了一个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的水平。
他说,“法律应该同国家已建立或将要建立的政体的性质和原则有关系……和国家的自然状态有关系;和寒、热、温的气候有关系;和土地的质量、形式与面积有关系;和农、猎、牧各种人民的生活方式有关系。
法律应该和政制所能容忍的自由程度有关系;和居民的宗教、性癖、财富、人口、贸易、风俗、习惯相适应”。
种种外部因素是我们在立法、司法、执法过程中都要注意的。
从法律与自然地理环境关系角度探讨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法律思想的重要特色之一。
孟德斯鸠在法律思想史上首次系统的研究了自然地理环境对法律的影响作用,学术界有人认为,孟德斯鸠是地理环境决定论者,这种看法虽然未免有些绝对化,但是,孟德斯鸠的确特别强调自然地理环境对法律的影响作用,他甚至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法律的样态、制定和变革等具有决定性的影响。
具体说,孟德斯鸠认为,自然地理环境对法律的影响包括三个方面:其一,气候条件对法律有重要影响。
孟德斯鸠说:“如果精神的气质和内心的感情真正因不同的气候而有极端差别的话,法律就应当和这些感情的差别以及这些气质的差别有一定的关系。
”比如,炎热和寒冷的气候对法律的影响是不同的,在炎热的气候条件下,人们大多懒惰、怯懦、心神不定而不能维持自己的自由,这种气候实行暴君制,并且制定较多残酷的法律维护统治,而寒冷的气候则使人意志坚强、刚毅、勇敢、自信、豪放,人们善于捍卫自己的自由,在这种气候条件下,适合建立民主共和制,并且利用法律维护自由,这时,“快乐的气候产生了坦率的风俗,带来了柔和的法律”。
孟德斯鸠并据此武断地认为,亚洲多专制政体,法律多苛刻,而欧洲多共和政体,法律多轻缓,完全是由于二者处在不同的气候条件下。
气候对人性情的影响很大,举个简单的例子,我国南北方人们的性格及饮食就有很多差别,我觉得很多因素是因为气候条件影响的。
一时的天气因素都会对人的心情有重要影响,长期的气候因素所产生的效应我们就可想而知了。
其二,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地理格局和土壤条件对法律制度有重要影响。
孟德斯鸠认为,肥沃的土壤,平坦的地势,使人缺乏毅力、眷恋生命、不易防守、易被征服,这种地理环境下,适合实行君主专制,在这样的国家,法律的内容比较简单与残暴;相反,在多山的地方,土地贫瘠,有险可守,人们多艰苦勇敢,崇尚自由,因此,容易建立民主共和制度,法律的基本内容多是规定投票权利、选举方式、人民参政等事项。
先不从世界各国去理解这一点,但从地大物博的我们国家就可以了解到。
辽阔的大地上生活着不同民族的人们,因地理位置及构造造就了不同的民族风格,每个地方的习俗不同,有些习俗时间长了就成了习惯,久而久之就成了人们所应用的法律的一部分了,这也是中国法治发展当中遇到的困难之一,对我国而言形成统一的法律水准是有难度的。
其三,人们的谋生方式对法律有重要的影响。
孟德斯鸠认为,法律同各民族谋生方式关系密切,不同的谋生方式需要法律的多少、程度是不一样的。
一般说来,从事商业和航海业的民族比从事耕种土地的民族更多的需要法律,也更容易实行民主、共和、法治;而从事农业的民族就比从事畜牧业的民族更需要法律;从事畜牧业的民族比从事狩猎的民族更需要法律。
孟德斯鸠认为,不耕种土地的民族由于常常会因为狩猎、捕鱼等发生争执乃至战争,所以他们更加需要民法。
这如我们常讲的国有国法、家有家规,行业特色要求我们在制定法律时应注重各个部门的差别,真真正正做到有法可依,且是准确有效的依法。
除此之外人类社会的法律还受一个国家的地理面积、资源状况、水文条件、地质地貌、植被、大气环流、海洋等自然条件、现象、因素的影响。
如雅典城邦领土狭小是其直接民主制形成的一个重要的条件,因为人们可以朝出暮归参加公民大会;而这在地理面积广阔的我们国家是比较有难度的。
又如一个国家所处的地理位置也往往影响着法律,沿海且有贸易精神的民族容易形成海商法,在北海、地中海、波罗的海沿岸很早就出现了国际性的海商法;但对于一个深居内陆的国家,统治者如果下决心制定一部海商法,那一定会被自己本国的人民所嘲笑。
基于自然地理与法律的这些关系,如自然地理通过影响人们的心理、生理和行为方式从而影响了法律,那么不同民族法律存在差异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此了。
因此法律一般应适应自然环境,但是当自然环境对一个民族的发展极为不利的时候,立法者便应考虑通过立法处理好这些关系,制定出适合需要、展现民族精神的法律。
二、日本实例析地理环境对法律的作用对日本的研究分析,要从各典型性地域进行认识,以了解其地域特征的特殊性对法律的作用。
从形状上看,日本列岛如一把长弓,置于太平洋的西侧,弓身的内侧是日本海。
如此地理位置对其国内行业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对国内的部门法发展中提供了实践条件。
从气候上讲,日本是亚洲东部的一个群岛国家,东濒太平洋,北沿鄂霍次克海,西隔东海、南海与我国相望。
且日本除本州北部和北海道较寒冷多雪外,其他地方四季温和,雨水充沛,总的来说,日本属温带海洋性季风气候。
如此温适的气候对日本人民的性格产生了微妙的作用,对今天大和民族的成绩是不可忽视的,另外基于日本岛自然条件优越,生存资源丰富,日本民族自古生活较为安逸自足。
总之其地理环境是本土易守难攻,同时民族成份较为单纯朴素,有利形成统一完善的法律体系,谈到今天日本法律的巨大成果这些因素值得我们再去认真研究。
对前述几种基本地理因素进行分析,某种角度上是为了我们能够对其地域特征尤其是最上层的法律制度能够有一系统化的认识。
那么,从归纳推理这种方法入手,根据前述的因果链条进行分析,我们对日本的法律制度可以进行几点较为宏观的总结。
第一,皇权至上的集权制思想。
天皇在日本历史上一直具有至高无上的地位,成为中央集权统治的象征。
以孟德斯鸠理论分析日本的地形来看以往日本的政体,似乎是有矛盾。
其实不然。
日本本土山地是比较多,资源也较丰富,但是日本人口比较多这就会出现平原上人们以强欺弱的现象,当时这种政体是有存在的空间的。
第二,纠纷处理中的通融色彩严重。
据统计,在本世纪20年代初,社会动荡,阶级关系激烈变动,各类纠纷不断发生,但日本的诉讼案件却并无增加,而同期美国的诉讼案件却增加了二三倍。
另外,即使提出诉讼,日本人也不愿经审判分出青红皂白,而往往通过私人调解或在诉讼过程中达成和解。
我想这是与日本人的民族性格是有关系的,在这方面促使了日本诉讼程序的发展。
日本人的民族性格与其地理环境是分不开的,日本法律在各方面取得的成绩自然就受地理环境的影响了。
以一个单纯的个体来认定方法的实用性,或者对同一类型的客体进行一般性的概括是比较牵强的。
但是,从日本的各种地理因素的相互逻辑关系中进行分析,我们已能够比较清楚地看到各因素之间的互动性。
如果能够再对其他的个体(如分析英国、欧洲大陆一些国家等)进行同样的分析,那么,我们一定可得到一些比较一致的科学规律,从地理环境中找到对法律的有用之处,指导现代法律的发展。
三、对我国的启发中国法的地理学视野也是非常广阔的,在此从两个方向去阐述:法律移植问题;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与国家制定法的关系问题。
(一)法律移植问题刚开始法律为一定区域的人们所接受,是因为他们生活在相同的自然地理环境和人文地理环境中,这时地理环境对一地区法律的影响力是最大的。
随着人们改造能力的提高,自然因素对人们的制约作用变小,各地区地理环境的影响力发生了不同变化。
而人们对于先进文化的接受,使得很多民族的人文地理中的一些因素趋于相同或相似。
在这种背景下,地理环境的影响力减弱,法律移植从不行变为可行。
我们在分析中国法律移植问题之前首先看看日本明治维新时期的法律移植。
日本明治维新时期,选择以大陆法系为模式创建自己的法律体系。
最初,模仿法国法制定了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典等,史称“旧法典”。
但是由于两国的地理环境特别是政治状况、文化传统存在较大差别,“旧法典”在实施中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虽然地理环境作用在减弱但是如果没有透彻理解它,移植就会出现大问题,日本转而模仿与其政治状况相似的德国,成功地建立起了完整的“六法体系”。
为此这给我国法律移植提了个大大的醒。
对于中国而言,在接受西方先进的器物、技术、经济方式、生活方式之后,便产生了新式法律的要求。
如果时间足够长久的话,这种法律是可以在民族内部自发形成的。
但现实是,我们的生活已经对这种法律提出了如此迫切的要求,致使我们不得不去考虑那些现成的法律了。
中国长达一百年的法律移植工程一直是在探索中进行着。
尽管中国在经济、文化、社会生活很多方面都褪去传统的色彩而呈现着很多的西方色彩,但是不可否认中西民族特质的差异还依然存在着。
借鉴日本明治维新后的法律移植的经验教训,我们的法律移植需要坚持这样几点原则:第一,在进行法律移植前应充分考虑两国地理环境的异同;第二,在刑法、诉讼法、以及民商法领域与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应该大胆移植;第三,涉及较强的伦理色彩的领域,法律的移植应该谨慎,充分考虑我国的地缘特色不能一蹴而就;第四,法律移植的过程不仅仅是立法移植的过程,还是新的司法制度、法治理念建立、展现民族精神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