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菌性痢疾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最新:细菌性痢疾诊疗方案(2023年版)

最新:细菌性痢疾诊疗方案(2023年版)细菌性痢疾(Bacillary dysentery )简称菌痢,是由志贺菌属(Shigella ) 引起的一种肠道传染病,又称志贺菌病(Shigellosis),是全球范围内引起人类腹泻的主要病因之一,是欠发达以及发展中国家儿童感染性腹泻致死的主要病种,发展中国家的罹患水平明显高于发达国家。
菌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乙类传染病。
为进一步规范菌痢临床诊疗工作,结合国内外研究进展和诊疗经验,制定本诊疗方案。
一、病原学志贺菌属于肠杆菌科,志贺菌属。
菌体短小,无芽抱,无荚膜,无鞭毛, 有菌毛,革兰染色阴性,兼性厌氧。
根据生化反应和O抗原的不同,志贺菌属分为4种血清群:痢疾志贺菌(S.dysenteria , A群I福氏志贺菌(S.flexneri ,B 群1鲍氏志贺菌(S.boydii ,C 群)、宋内志贺菌(S.sonnei , D群〉不同血清群感染引起的临床表现严重程度不一,痢疾志贺菌最为严重,可引起中毒型痢疾,而宋内志贺菌与鲍氏志贺菌感染致泻的症状则较轻。
福氏志贺菌感染后较易转为慢性。
我国以福氏和宋内志贺菌占优势。
志贺菌可以产生内毒素和外毒素。
内毒素引起全身反应如发热、毒血症及休克等。
外毒素又称志贺毒素,有肠毒性、神经毒性和细胞毒性。
志贺菌生存能力较强,最适生长温度为37 ,最适PH为7.2 ~ 7.4 ,对理化因素的抵抗力较其他肠杆菌弱,对紫外线、高温和常用化学消毒剂敏感。
二、流行病学(-)传染源。
患者和带菌者是主要传染源。
(二)传播途径。
主要经消化道传播。
通过手、食物和水等经口摄入感染,也可通过接触患者或带菌者的生活用具而感染。
(三)易感人群。
人群普遍易感。
学龄前儿童和青壮年为高发人群。
儿童、老年人和营养不良者较易出现重症和死亡。
部分成人感染后可无症状。
病后可获得一定的免疫力,但持续时间短。
不同血清群间无交叉保护性免疫。
三、发病机制志贺菌进入下消化道侵入结肠黏膜上皮细胞,进入固有层繁殖、释放毒素, 进而引起肠黏膜炎症反应,固有层毛细血管及小静脉充血,炎症细胞浸润, 血浆渗出,进而导致固有层小血管循环障碍引起上皮细胞变性、坏死。
细菌性痢疾诊断标准

细菌性痢疾诊断标准细菌性痢疾是由致病菌引起的一种肠道传染病,主要症状包括腹泻、腹痛、发热等。
正确的诊断对于及时治疗和控制疾病传播至关重要。
以下是细菌性痢疾的诊断标准,希望能够帮助临床医生正确诊断和治疗该疾病。
1. 临床表现。
细菌性痢疾患者通常表现为腹泻、腹痛和发热。
腹泻通常是水样或者黏液血性,伴有腹痛和里急后重的症状。
发热常伴有寒战和全身不适感。
有些患者还会出现贫血、乏力等全身症状。
2. 实验室检查。
(1)粪便常规检查,细菌性痢疾患者的粪便常规检查通常呈现白细胞增多,红细胞和隐血阳性。
(2)细菌培养,从患者的粪便样本中分离出致病菌,如沙门菌、志贺氏菌等,可以确诊细菌性痢疾。
3. 影像学检查。
在一些病例中,可以通过腹部X光、CT或者MRI检查,发现肠道病变,如肠壁增厚、肠腔变窄等,这些检查结果有助于诊断细菌性痢疾。
4. 免疫学检查。
(1)血清学检查,通过检测患者的血清中是否存在沙门菌、志贺氏菌等致病菌的抗体水平,可以帮助诊断细菌性痢疾。
(2)免疫组化检查,在一些病例中,可以通过免疫组化检查发现肠道组织中的病原菌抗原,从而确诊细菌性痢疾。
5. 分子生物学检查。
近年来,PCR技术的发展为细菌性痢疾的诊断提供了新的手段。
通过从患者的粪便样本中检测特定的致病菌DNA,可以快速、准确地诊断细菌性痢疾。
综上所述,细菌性痢疾的诊断主要依靠临床表现、实验室检查、影像学检查、免疫学检查和分子生物学检查的综合分析。
在临床工作中,医生应当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综合判断,及时明确诊断,以便采取相应的治疗措施,减少疾病的传播和并发症的发生。
希望本文对于临床医生诊断细菌性痢疾有所帮助。
细菌性痢疾诊疗规范

细菌性痢疾诊疗规范细菌性痢疾是由痢疾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简称菌痢。
急性菌痢的临床表现为发热、腹痛、腹泻、里急后重及排脓血样大便。
慢性菌痢一般不发热,以长期腹泻为主。
【诊断标准】潜伏期为数小时~7天。
一般为1~2天。
(一)流行病学资料本病可全年发病,以夏秋季多见;病前一周内有不洁饮食史或与菌痢患者接触史;慢性菌痢可有急性发作史。
(二)临床表现临床表现可分为以下临床类型。
1.急性细菌性痢疾(1)普通型:起病急,畏寒、发热,腹痛、腹泻,每日排便10~20次,呈脓血便,里急后重明显,左下腹有压痛。
儿童可有惊厥。
(2)轻型:主要表现为腹泻,每日少于10次,便呈糊状或水样状,含少量粘液,常无脓血。
(3)重型:起病急骤,有严重全身中毒症状,高热、恶心、呕吐等,呈脓血样便,腹痛剧烈,里急后重明显,可有脱水表现,甚至澹妄,惊厥。
(4)中毒型:儿童多见,起病急骤,重度毒血症症状,以休克和脑病(频繁惊厥、昏迷、瞳孔改变和呼吸衰竭)为主要表现,常无腹痛、腹泻等消化道症状。
中毒型菌痢又可细分为休克型、脑型和混合型三型。
2.慢性细菌性痢疾病程超过2月不愈者为慢性菌痢。
(1)慢性迁延型:急性菌痢后,腹痛、腹泻等肠道症状时轻时重,迁延不愈。
粪便可带粘液,或呈脓血便。
(2)急性发作型:类似急性菌痢,大便次数增多,呈脓血便。
可反复发作。
(3)慢性隐匿型:常无明显肠道症状,但粪便培养仍有痢疾杆菌,乙状结肠仍有明显病变。
(三)实验室检查1.血象:白细胞计数和中性粒细胞增多。
2.粪便常规检查:典型者无粪质,量少,呈鲜红粘冻状,镜检可见大量脓细胞及红细胞,并有巨噬细胞。
3.病原学检查:粪便培养有痢疾杆菌。
4.乙状结肠镜检查:急性期可见结肠粘膜普遍充血、水肿及浅表溃疡。
慢性病人可见肠粘膜增厚及息肉形成。
5.其他重型、中毒型菌痢可能会有不同程度的脱水、电解质紊乱及酸碱失衡。
【治疗原则】(一)一般治疗卧床休息,消化道隔离。
饮食以流质、半流质为主,忌多渣、不易消化食物。
细菌性痢疾临床路径B

细菌性痢疾临床路径B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细菌性痢疾的病人
(二)诊断依据
根据《传染病学》(高等医学院校统编教材,第七版,人民卫生出版)
1、畏寒,发热,腹痛,粘液脓血便。
2、白细胞数(10—20)x10% ,大便常规:粪便外观粘液脓血便镜检可见白细胞(》15个/高倍视野)、脓细胞、少数红细胞。
(三)纳入标准
1、符合诊断标准
1、畏寒,发热,腹痛,粘液脓血便。
2、白细胞数(10—20)x10% ,大便常规:粪便外观粘液脓血
便镜检可见白细胞(》15个/高倍视野)、脓细胞、少数红细胞。
(四)排除标准
1、不符合纳入标准
2、有严重毒血症状、休克、中毒性脑病者。
(五)治疗常规
1、应用喳诺酮类或三代头抱类抗菌药物。
2、补充液体,维持水电平衡。
3、腹痛剧烈者,给予颠茄或阿托品
(六)标准住院日为8--10天(七)出院标准
1、体温正常,症状消失。
2、生命体征平稳
(八)变异及原因分析
1、有合并症、病情危重不能出院
2、患者拒绝出院
细菌性痢疾临床路径B
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细菌性痢疾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门诊号:住院号:
住院日期:年一月一日出院日期:年一月—日标准住院日:7-10天。
细菌性痢疾诊疗常规

细菌性痢疾诊疗常规【概述】是志贺菌属(痢疾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
临床表现主要有发冷、发热、腹痛、腹泻、里急后重、排粘液脓血样大便。
中毒型菌痢起病急骤、突然高热、反复惊厥、嗜睡、昏迷、迅速发生循环衰竭和呼吸衰竭,而肠道症状轻或缺如,病情凶险。
菌痢常年散发,夏秋多见,是我国的常见病、多发病。
本病有有效的抗菌药治疗,治愈率高。
【临床表现】1、急性菌痢:急性腹泻,伴有发冷、发热、腹痛、里急后重、排粘液脓血便;全腹压痛、左下腹压痛明显。
2、急性中毒型菌痢(多见于2—7岁儿童):起病急骤,突然高热,反复惊厥,嗜睡、昏迷,迅速发生循环衰竭和呼吸衰竭。
肠道症状轻或缺如。
3、慢性菌痢:有持续轻重不等的腹痛、腹泻、里急后重,排粘液脓血便的痢疾症状,病程超过两个月。
【辅助检查】1、血象急性病例白细胞总数及中性粒细胞有中等度升高。
慢性病人可有轻度贫血。
2、粪便检查。
3、其他检查荧光抗体染色技术为快速检查方法之一,较细胞培养灵敏。
乙状结肠镜检查X线根剂检查在慢性期患者。
【诊断】1、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进行综合诊断。
确诊则湎依赖于病原学的检查。
2、急性菌痢应与下述疾患鉴别:阿米巴痢疾、流行性乙型脑炎。
【治疗】1、病原治疗(选用氟咤酸、氨苇青霉素、复方新诺明、丁胺卡那霉素等)。
2、中毒型菌痢治疗原则:病原治疗+循环衰竭和呼吸衰竭治疗。
3、慢性菌痢治疗原则:病原治疗+对症支持治疗+并存症治疗。
4、中药治疗。
5、对症支持治疗。
【监测指标】血象、粪便检查。
【疗效标准】1、治愈:症状体征消失,大便正常,大便培养连续3次痢疾杆菌阴性;2、好转:症状体征改善,大便不正常,大便培养痢疾杆菌阳性;3、未愈:症状体征不改善,病情反复、大便不正常,大便培养痢疾杆菌阳性。
细菌性痢疾诊断标准GB 106002

细菌性痢疾诊断标准GB 106002-1995前言细菌性痢疾(以下简称菌痢)是由志贺菌(又称痢疾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是常见多发病,其发病率在我国法定报告的甲、乙类传染病中居首位,而且往往引起暴发或流行,对劳动力影响很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法实施细则》,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的附录C、附录D是提示的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的诊断标准及防治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各级医疗、卫生防疫机构作为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痢疾的诊断及防治依据。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4789.4—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沙门氏菌检验GB 4789.5—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志贺氏菌检验GB 4789.6—94 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致泻大肠埃希氏菌检验3 细菌性痢疾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3.1 诊断原则须依据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进行综合诊断。
确诊则须依赖于病原学的检查。
3.2 诊断标准3.2.1 流行病学史:病人有不洁饮食或与菌痢病人接触史。
3.2.2 症状体征3.2.2.1 急性非典型菌痢症状轻,可仅有腹泻、稀便。
3.2.2.2 急性普通型(典型)菌痢急性起病、腹泻(除外其他原因的腹泻)、腹痛、里急后重、可伴发热、脓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部压痛。
3.2.2.3 急性中毒型菌痢发病急、高热、呈严重毒血症症状,小儿起病时可无明显腹痛腹泻症状,常需经灌肠或肛拭做粪检,才发现是菌痢。
根据主要临床表现有以下类型:休克型(周围循环衰竭型):有感染性休克症,如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细速、血压下降、皮肤发花、发绀等。
脑型(呼吸衰竭型):有脑水肿表现,如烦燥不安、惊厥、嗜睡或昏迷、瞳孔改变,甚至出现脑疝、呼吸衰竭。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诊断实用标准(ws287-2008)

细菌性和阿米巴性痢疾诊断标准(ws287-2008)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性痢疾的诊断依据、诊断原则、诊断和鉴别诊断。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细菌性痢疾和阿米巴性痢疾的诊断、报告。
第一部分细菌性痢疾2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2.1 细菌性痢疾 bacillary dysentery简称菌痢,是由志贺菌属细菌引起的肠道传染病。
2.2中毒型细菌性痢疾 toxic bacillary dysentery起病急骤,突起寒战、高热,迅速发生循环衰竭和(或)呼吸衰竭。
3 诊断依据3.1 流行病学史患者有不洁饮食和(或)与菌痢患者接触史。
3.2 临床表现3.2.1 潜伏期数小时至7d,一般1d-3d。
3.2.2 临床症状和体征起病急骤,畏寒、寒战伴高热,继以腹痛、腹泻和里急后重,每天排便10次-20次,但量不多,呈脓血便,并有中度全身中毒症状。
重症患者伴有惊厥、头痛、全身肌肉酸痛,也可引起脱水和电解质紊乱,可有左下腹压痛伴肠鸣音亢进。
3.2.3 临床分型3.2.3.1 急性普通型(典型)起病急,畏寒、发热,可伴乏力、头痛、纳差等毒血症症状,腹泻、腹痛、里急后重,脓血便或黏液便,左下腹部压痛。
3.2.3.2 急性轻型(非典型)症状轻,可仅有腹泻、稀便。
3.2.3.3 急性中毒型3.2.3.3.1 休克型(周围循环衰竭型)感染性休克表现,如面色苍白、皮肤花斑、四肢厥冷、发绀、脉细速、血压下降等,可伴有急性呼吸窘迫综合征(acute respiratory distress syndrome,ARDS)。
常伴有腹痛、腹泻。
3.2.3.3.2 脑型(呼吸衰竭型)脑水肿甚至脑疝表现,如烦躁不安、惊厥、嗜睡或昏迷、瞳孔改变,呼吸衰竭,可伴有ARDS,可校址有不同程度的腹痛、腹泻。
3.2.3.3.3 混合型具有以上两型的临床表现:3.2.3.4 慢性急性细菌性痢疾反复发作或迁延不愈病程超过2个月以上。
细菌性痢疾的治疗要点

04
并发症预防与处理
感染性休克防范措施
密切观察病情
定期监测患者的生命体征,包括体温、心率、呼吸、血压 等,及时发现休克的早期征兆。
补充血容量
对于出现血压下降、心率加快等休克症状的患者,应立即 建立静脉通道,快速补充血容量,以维持正常的血压和心 输出量。
应用血管活性药物
在补充血容量的基础上,可应用血管活性药物,如多巴胺 、去甲肾上腺素等,以改善微循环,纠正休克。
03
对症支持治疗措施
液体补充与电解质平衡
1 2 3
口服补液
对于轻度和中度脱水患者,可通过口服含有适量 电解质的溶液来补充液体和纠正电解质失衡。
静脉补液
对于严重脱水或无法口服补液的患者,应立即通 过静脉给予含有电解质的溶液,以迅速补充血容 量和纠正电解质失衡。
监测电解质
在治疗过程中,应密切监测患者的电解质水平, 如钠、钾、氯等,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补液 方案。
细菌性痢疾的治疗要点
03-19
CONTENTS
• 细菌性痢疾概述 • 抗菌药物治疗原则 • 对症支持治疗措施 • 并发症预防与处理 • 患者管理与教育 • 总结与展望
01
细菌性痢疾概述
定义与发病机制
定义
细菌性痢疾(bacillary dysentery),简称菌痢,是由志 贺菌属(痢疾杆菌)引起的肠道 传染病。
在细菌性痢疾的治疗期间,患者应调整饮食,以清淡、易消化、营 养丰富的食物为主,避免食用油腻、辛辣、刺激性食物。
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
在治疗过程中,可适当补充维生素和矿物质,如维生素C、B族维生 素、钾、钙等,以促进身体恢复。
注意蛋白质摄入
适量增加蛋白质的摄入,如鱼、肉、蛋、奶等优质蛋白质食物,有助 于提高身体免疫力和促进身体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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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菌痢的诊断,目前多采用临床诊断。
细菌培养虽为确诊标准,但很多地方未必能实行,实行了,培养的准确性也是值得怀疑的。
以下是菌痢诊断的国标,希望不至于误导你。
你主任说得也没有错,临床诊断是可以的。
3细菌性痢疾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3.1诊断原则
须依据流行病学史,症状体征及实验室检查进行综合诊断。
确诊则须依赖于病原学的检查。
3.2诊断标准
3.2.1流行病学史:病人有不洁饮食或与菌痢病人接触史。
3.2.2症状体征
3.2.2.1急性非典型菌痢
症状轻,可仅有腹泻、稀便。
3.2.2.2急性普通型(典型)菌痢
急性起病、腹泻(除外其他原因的腹泻)、腹痛、里急后重、可伴发热、脓血便或粘液便、左下腹部压痛。
3.2.2.3急性中毒型菌痢
发病急、高热、呈严重毒血症症状,小儿起病时可无明显腹痛腹泻症状,常需经灌肠或肛拭做粪检,才发现是菌痢。
根据主要临床表现有以下类型:
休克型(周围循环衰竭型):有感染性休克症,如面色苍白、四肢厥冷、脉细速、血压下降、皮肤发花、发绀等。
脑型(呼吸衰竭型):有脑水肿表现,如烦燥不安、惊厥、嗜睡或昏迷、瞳孔改变,甚至出现脑疝、呼吸衰竭。
混合型:同时出现休克型、脑型的症候,是最凶险的一型。
3.2.2.4慢性菌痢
急性菌痢者病程超过2个月以上为慢性菌痢。
3.2.3实验室检查〔见附录A(标准的附录)]
3.2.3.1粪便常规检查,白细胞或脓细胞≥15/HPF(400倍),可见红细胞。
3.2.3.2病原学检查,粪便培养志贺菌属阳性为确诊依据。
3.2.4病例分类
3.2.
4.1疑似病例,腹泻,有脓血便、或粘液便、或水样便、或稀便,伴有急后重症状,难以确定其他原因腹泻者。
3.2.
4.2临床诊断病例,具备3.2.1,3.2.2和3.2.3.1中任何一项,并除外其他原因引起之腹泻。
3.2.
4.3确诊病例,具备3.2.3.2和3.2.4.2中任何一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