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常见违法违规情况处罚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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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行政处罚案由分类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由分类

化妆品格政处罚案由分类化妆品格政处罚案由分类一、案由概述化妆品格政处罚案由是指涉及化妆品领域违反相关法规、法律或者法规规定的行为所引起的行政处罚案件。

根据涉及行为的性质和违法程度的不同,可以将化妆品格政处罚案由分为以下几类。

二、生产过程违法案由1. 违规生产行为该类案由包括未取得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生产许可证过期未续、未按照许可证标准生产等行为。

2. 生产质量不合格案由该类案由涉及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如生产过程不符合卫生标准、产品质量检验不合格、使用非法添加物等。

3. 生产虚假宣传案由该类案由涉及化妆品生产商对产品性能、功效等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三、销售环节违法案由1. 无证销售案由该类案由指销售化妆品的经营者未取得销售许可证或者销售许可证过期未续等行为。

2. 销售配方违规案由该类案由指销售者销售未经批准或者违规使用的化妆品配方的行为。

3. 销售假冒伪劣案由该类案由指销售假冒化妆品、盗用他人注册商标、销售标注虚假信息的化妆品等行为。

四、广告宣传违法案由1. 虚假广告宣传案由该类案由指发布虚假或者误导性的广告宣传,包括虚构产品功效、故意隐瞒质量问题等行为。

2. 广告违规行为案由该类案由指未按规定标注广告审批文号、使用未获得许可的明星代言人等违规行为。

五、其他违法案由1. 进口违规案由该类案由指进口化妆品未经批准或者不符合进口标准的行为。

2. 法律、法规违反案由该类案由包括化妆品生产经营者、销售者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附件:1. 化妆品格政处罚案由分类统计表2. 相关案例分析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指化妆品生产企业经过审批获得的合法生产许可证书。

2. 化妆品销售许可证:指化妆品销售企业经过审批获得的合法销售许可证书。

3. 卫生标准:化妆品生产过程中应遵循的卫生与安全标准。

4. 化妆品配方:化妆品创造商生产产品所采用的配方,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5. 商标注册:企业对其品牌商标进行注册保护的行为,以确保其品牌的合法权益。

侵权“爆款”、顶格赔偿,违规化妆品处罚案例“曝光”

侵权“爆款”、顶格赔偿,违规化妆品处罚案例“曝光”

曝光台Disclosure侵权“爆款”、顶格赔偿,违规化妆品处罚案例“曝光”2022年6月至7月,在各级监管部门对化妆品行业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了一些违法违规的现象。

其中,既有产品抽检不合格这类“老问题”发生,又有“蹭商标”被顶格处罚这类“新情况”出现。

文/白嘉懿侵权“爆款”吃罚单2022年6月27日,广州市白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显示,广州奥希尼化妆品有限公司因侵权完美日记旗下产品“小细跟”口红,被罚50万元。

据行政处罚内容显示,经过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多渠道的推广宣传,完美日记“小细跟”口红产品迅速成为具有很高影响力的市场爆品。

而涉案企业委托第三方生产、销售了一批货值84万元的唇膏,与广州逸仙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2020年10月初推出的名称为“PERFECTDIARY/完美日记恣意出色丝绒细管口红”的产品在包装、装潢方面高度近似。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定广州奥希尼化妆品有限公司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规定所指的混淆行为。

无独有偶,一家专“蹭”知名矿泉水“怡宝”商标的化妆品公司,最近因商标侵权、构成不正当竞争被判赔513万元,系近年来化妆品行业首例顶格赔偿案件。

据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的官方微信号文章介绍,被告洁士宝公司(原怡宝化妆品公司)成立于2013年5月23日,主要从事化妆品批发、零售等。

24China Cosmetics ReviewChina Cosmetics Review原告怡宝公司[隶属于世界500强企业华润(集团)有限公司]发现被告在网络宣传、经营场所、参加展览及其他商业活动中使用了“怡宝”“C'estbon”“C'estbon 怡宝”等标识,并且存在购买、注册及使用以“cestbon”为主体部分的5个域名等行为,涉嫌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故诉至上海知识产权法院。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由分类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由分类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由分类一、案由分类之一:生产环节违法行为1.1 未按规定进行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登记1.2 未按规定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1.3 未按规定申报、发布产品信息1.4 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产品1.5 未按规定进行产品标签标识或标签标识不合规1.6 检查发现产品包装、容器材料不符合规定1.7 未按规定上报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二、案由分类之二:销售环节违法行为2.1 未按规定销售证明文件销售产品2.2 销售未取得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登记的产品2.3 销售无检验合格报告的产品2.4 销售过期、变质、劣变的产品2.5 销售虚假广告宣传的产品2.6 销售未上报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产品2.7 销售未进行产品追溯的产品三、案由分类之三:经营环节违法行为3.1 经营未取得《化妆品经营许可证》的产品3.2 经营未进行产品安全监督检验的产品3.3 经营未按规定销售(移交)禁用物质的产品3.4 经营未按规定报告重大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产品3.5 经营未按规定停用或下架产品3.6 经营未格式化保存经营凭证的产品3.7 经营未按规定进行产品召回的产品附件: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登记申请表2.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报告3.化妆品产品信息申报表4.化妆品标签标识规范5.化妆品包装、容器材料规定6.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表7.销售证明文件样本8.生产许可证或备案登记查询报告9.检验合格报告10.虚假广告宣传样本11.产品追溯报告12.《化妆品经营许可证》申请表13.产品安全监督检验报告14.禁用物质销毁证明15.产品质量安全事故报告16.停用或下架产品通知书17.经营凭证保存格式规定18.产品召回通知书法律名词及注释:1.生产许可证:指化妆品生产企业依法取得的许可证,用于合法生产经营化妆品。

2.备案登记:指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企业按照规定,在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登记,取得备案证书。

3.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指化妆品生产企业按照国家相关标准进行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的行为。

化妆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docx

化妆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docx

化妆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docx化妆品行政处罚种类、依据一、罚款罚款是化妆品行政处罚的一种常见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违法生产、销售、广告等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可以处以罚款。

罚款数额多少一般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影响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并以违法所得或者可以追究的利益为基础。

二、责令停产停业对于违法生产、销售等行为严重的化妆品企业,行政部门可以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处罚决定。

此处罚决定以确保消费者生命安全和健康为主要目的,对违法行为进行停止并暂时关闭企业,以期迫使企业履行相应的法律法规要求。

三、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物品对于从事违法生产、销售等行为的企业或个人,行政部门可以对其违法所得及非法物品进行没收。

违法所得是指通过违法行为获得的利益,非法物品则是指从事违法行为所使用的设备、原材料、成品等。

没收违法所得及非法物品旨在削减违法行为的利益,惩罚违法者并保护消费者权益。

四、责令改正对于违法生产、销售等行为存在一定程度的违法情况,行政部门可以作出责令改正的处罚决定。

责令改正是要求违法行为的企业或个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整改。

行政部门还可以对改正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五、吊销许可证对于持有许可证的化妆品企业,如果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行政部门可以作出吊销许可证的处罚决定。

吊销许可证意味着企业无法继续从事化妆品生产、销售等活动,是一种严厉的处罚措施。

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吊销许可证来遏制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

本文涉及附件如下:1.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件处理办法2.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3. 化妆品销售许可证4. 化妆品广告审查标准本文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化妆品:指用于涂抹、喷洒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撒布于人体表面或者口腔,以达到清洁、保护、修饰或者改变人体外观以及调节人体气味的物品的总称。

2. 行政处罚:行政主管部门对违法行为者作出的处罚决定。

3. 违法行为: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包括生产、销售、广告等方面的违法行为。

化妆品处罚条例

化妆品处罚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1、没收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十七条第(一)项。1、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者,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30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的处罚。2、经停产处罚后,仍无改进,确不具备化妆品生产卫生条件者,处以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处罚。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七条第一款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七条第四款
1、没收违法所得;2、没收产品;3、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7
进口产品的进货人、销售者弄虚作假案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一款
《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三款
同上
14
拒绝卫生监督案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项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七)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同上
15
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
化妆品经营单位和个人销售的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规定案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

化妆品处罚法条

化妆品处罚法条

化妆品卫生监督处罚相关法条一、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处罚种类: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擅自生产化妆品的,责令该企业停产,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3到5倍的罚款。

”二、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处罚种类:警告、责令停产三十天以内、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法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警告的处罚,并可同时责令其限期改进:(四)涂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者;”《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六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停产或停止经营化妆品三十天以内的处罚,对经营者并可以处没收违法所得及违法所得二到三倍的罚款的处罚:(一)经警告处罚,责令限期改进后仍无改进者;”三、转让、伪造、倒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处罚种类:吊销卫生许可证法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七条“具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以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处罚:(二)转让、伪造、倒卖《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者;”四、生产未取得卫生部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的处罚种类: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吊销卫生许可证法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五、使用禁用原料和未经卫生部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生产化妆品的处罚种类:没收产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产、吊销卫生许可证法律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生产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的化妆品,或者使用化妆品禁用原料和未经批准的化妆品新原料的,没收产品及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并且可以责令该企业停产或者吊销《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由分类

化妆品行政处罚案由分类化妆品行政处罚案由分类1. 假冒伪劣产品假冒伪劣化妆品是化妆品市场的一大问题。

一些不良商家为了谋取暴利,会仿制知名品牌的化妆品,并将其以原装商品的名义进行销售。

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往往质量低劣,可能含有有害物质,会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威胁。

针对这样的行为,监管机构会对相关企业进行行政处罚,例如处以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措施。

2. 误导宣传一些化妆品企业为了提升销售额,会使用虚假宣传手段,误导消费者。

常见的误导宣传手段包括夸大产品功效、虚构产品疗效、故意隐瞒产品的副作用等。

这些虚假宣传行为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

监管机构会对涉嫌误导宣传的化妆品企业进行处罚,例如发出警告函、罚款等。

3. 生产环境不符合标准化妆品的生产需要符合一系列的质量要求和生产标准,而一些不法商家为了降低成本,会违反规定,不按要求进行生产。

不符合清洁卫生要求的生产车间、无证生产等行为,这些都是违反化妆品生产标准的行为。

监管部门会对这些不符合标准的化妆品企业进行处罚,例如责令整改、罚款等。

4. 使用非法添加物为了降低成本或改善产品的外观、质感等,一些不良商家会非法使用添加物。

这些非法添加物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潜在的风险,如过敏、皮肤炎症等。

监管机构会对使用非法添加物的化妆品企业进行处罚,例如暂停销售、罚款等措施。

5. 销售过期产品销售过期产品不仅是一种不诚信行为,也对消费者的健康构成威胁。

一些不法商家为了获利,会将过期的化妆品重新打包、重新销售,而这些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已经无法保证。

监管机构会对销售过期产品的化妆品企业采取行政处罚措施,例如罚款、吊销执照等。

6. 违反广告法规定化妆品广告是企业推广产品的重要方式,但一些化妆品企业在广告宣传中存在不合规的情况,违反了相关的广告法规定。

例如,未经审批或虚假夸大广告效果等。

监管机构会对违反广告法规定的化妆品企业进行处罚,例如罚款、下架广告等。

以上是化妆品行政处罚案由的主要分类。

化妆品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详解

化妆品行业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详解化妆品行业作为消费品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受到严格的监管。

行政处罚是对违反法律法规的化妆品企业或个人实施的一种惩罚措施。

针对化妆品行业的行政处罚,我将详细介绍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法规的内容、违规行为及惩罚措施。

1.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化妆品行业行政处罚的基础法律法规。

该条例规定了化妆品的生产、销售、进口等环节的卫生监督要求,明确了行政处罚的依据和范围。

1.1 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是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的违规行为:1) 生产、销售未经批准或备案的化妆品;2) 生产、销售标签或说明书中虚假的化妆品;3) 生产、销售化妆品时使用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物质;4)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5) 未按规定保存化妆品样品;6) 违反规定进行广告宣传。

对于以上违规行为,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要求停止生产、销售化妆品;2) 没收违法所得;3) 处以罚款;4) 撤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5) 暂扣或撤销相关经营许可证;6) 取缔非法经营场所。

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核心法律法规。

在化妆品行业中,如果企业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可能会面临消费者的投诉和行政处罚。

2.1 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是可能导致行政处罚的违规行为:1) 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2) 向消费者提供不合格的产品或服务;3) 违反约定,拒绝、阻挠消费者享受合法权益;4) 泄露、出售消费者的个人信息;5) 违反价格法规定,搞垄断经营行为。

对于以上违规行为,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要求停止虚假宣传、欺骗消费者行为;2) 要求退还消费者所支付的费用;3) 处以罚款;4) 暂停、撤销相关的经营许可证;5) 公开曝光行为严重的企业。

3. 《食品安全法》化妆品作为一种外用的消费品,也要受到食品安全法的监管。

化妆品常见违法违规情况处罚一览表

违法行为违反条款处罚依据法律责任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1、没收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并且可以处违法款。

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规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1、没收产品;2、没收违法所得;3、并且可以处违法款。

格标记的化妆品《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以处违法所得2到3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产品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停止销售,处10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

化妆品常见违法行为及相应法律后果


(三)化妆品非法标识行为
绝对化:特效;全效;强效;奇效;高效; 速效;神效;超强;全面;全方位;最; 第一;特级;顶级;冠级;极致;超凡; 换肤;去除皱纹等。
•(2)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 和效果的词语
医疗术语:如处方;药方;药用;药物;
医疗;医治;治疗;妊娠纹;各类皮肤病
名称;各种疾病名称编辑等ppt 。
•6、案例
•“鼻螨清A+B”产品包装上标示 “【产品功效】用于各型酒糟鼻、脂 溢性皮炎、酒糟鼻、红鼻头、毛孔粗 大、鼻部红斑、丘疹、脓疱、毛细血 管扩张、红血丝、发红、发亮、发痒、 鼻赘等”。
•表明该产品能够有编辑pp目t 的地调节人的 34
(三)化妆品非法标识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依照 本法必须批准而未经批准生产、进口 的,按假药论处。
•根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 条第二款,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用于 育发、染发、烫发、脱毛、美乳、健 美、除臭、祛斑、防晒的化妆品。
编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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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生产、销售未经注册化妆品
2、注意
•染发类特殊用途化妆品必须一色一 号。
•日常检查发现,一些企业的染膏色
板是按色系来归类的,一个特证对应
一个色系,有六七个颜色。这种情形
(一)造成他人容貌毁损或者皮肤严重损
伤的;
编辑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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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化妆品非法添加行为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不 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化妆品 罪的案件,符合以下情形,应予以移 送:
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的;
尚未销售,货值金额十五万元以上的;
产品销售金额不满五万元,但将已销 售金额乘以三倍后编辑,ppt 与尚未销售的伪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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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
5
销售未取得《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所生产的化妆品;未取得批准文号的特殊用途化妆品;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

销售者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不能提供产品检验报告或者检验报告复印件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
1、没收产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
3
销售无质量合格标记的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八
责令其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2到3倍的罚款。
4
销售的化妆品标签、小包装或者说明书不符合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五条第二款
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销售的产品,并处货值金额3倍的罚款;
7
销售者发现其销售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未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通知生产企业或者供货商,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03号《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第九条第二款
停止销售,处1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许可证照
序号
违法行为
违反条款
处罚依据
法律责任内容
1
销售未经批准或者检验的进口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1、没收产品;
2、没收违法所得;
3、并且可以处违法所得三到五倍的罚款。
2
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规范)》的化妆品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十一条、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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