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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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域旅游视野下体育特色小镇体育旅游资源开发策略——以尤溪镇为例

全域旅游视野下体育特色小镇体育旅游资源开发策略——以尤溪镇为例

241基金项目: 本文系2019年台州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地方特色文化”专项课题《全域旅游视域下台州体育特色小镇的开发》(课题编号:19GHWH18);2020年度台州市教科规划项目《全域旅游与运动休闲小镇融合发展研究》(课题编号:gg20011);台州学院2019年校立科研培育项目《运动休闲特色小镇体育旅游资源开发策略——以尤溪镇为例》(课题编号:2019PY037)研究成果作者简介:叶婷(1979—),女,湖南邵阳人,台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体育人文社会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李栋(1974—),男,湖南娄底人,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助理研究员,硕士,研究方向:思想政治教育。

全域旅游视野下体育特色小镇体育旅游资源开发策略——以尤溪镇为例叶婷 台州学院教师教育学院 李栋 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摘要:近年来我国体育旅游蓬勃发展,特别是“全域旅游”全新理念提出,有效助推体育特色小镇体育旅游资源开发。

本文旨在运用 SWOT 分析法来探究全域旅游背景下台州市尤溪镇旅游资源开发的优势、存在问题、机遇和挑战,为尤溪镇的体育旅游建设开发提供策略,进而促进我国体育特色小镇的发展。

关键词:全域旅游;体育特色小镇;体育旅游资源一、引言2016年我国出台了《“十三五”旅游业发展规划》(国发〔2016〕70号),首次提出了全域旅游的概念。

全域旅游是指通过全方位、系统化的优化和促进区域内广泛的经济和社会资源,特别是旅游资源、相关产业、生态环境、公共服务、体制机制、政策和法规,将旅游业作为某一地区的主导产业,实现区域内资源有机融合、加强产业整合纵深发展、引导全民参与、促进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以及社会共同建设和分享新的区域协调发展策略和理念。

文件中还提到要在我国建设一批旅游特色小镇,加强发展我国国内的旅游业,建设旅游大国的形象。

[1]近几年来我国旅游业发展迅猛,也给旅游特色小镇的发展带来了更多的机遇和挑战。

全域旅游案例

全域旅游案例

全域旅游案例一、背景介绍全域旅游是指以全域为范围,以旅游为主导,依托全域的自然、人文、历史、民俗等资源和优势,通过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和产品,实现旅游产业链的协同发展,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的旅游发展模式。

二、案例介绍本案例以中国浙江省乐清市为例进行分析。

乐清市作为浙江省温州市下辖的一个县级市,位于浙江省东南部。

该地区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和人文景观资源,如永嘉山国家森林公园、南麂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

在过去,乐清市的旅游业发展较为滞后。

但是,在2014年,乐清市政府开始探索全域旅游发展模式,并制定了《乐清市全域旅游发展规划》。

该规划明确提出要将乐清打造成为“浙江省东南沿海重要的生态文化休闲度假目的地”。

三、实施步骤1.整合资源乐清市政府将永嘉山国家森林公园、南麂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等自然景观资源和乐清古城、大荆古村等人文景观资源进行整合,形成了以“生态文化休闲度假”为主题的全域旅游产品。

2.提升服务乐清市政府加强了旅游服务的管理和监管,推出了“乐清市旅游公共服务平台”,为游客提供旅游咨询、旅游线路规划、住宿预订等一系列服务。

同时,政府还加强了对旅游从业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了他们的服务水平。

3.推广营销乐清市政府通过各种渠道对全域旅游进行推广营销。

他们在各大旅游网站上发布了全域旅游产品信息,并举办了多次推介会和展览会。

此外,政府还制作了宣传片和海报,在社交媒体上进行宣传。

四、效果分析乐清市政府通过整合资源、提升服务和推广营销等措施,成功地将全域旅游模式引入该地区,并取得了显著成效。

1.增加就业机会全域旅游发展带动了乐清市旅游业的快速发展,为当地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

根据乐清市旅游委员会的统计数据,2019年全年共接待游客超过500万人次,旅游收入达到50亿元人民币。

2.提升城市形象通过全域旅游的发展,乐清市的城市形象得到了极大提升。

该地区以其独特的自然和人文景观吸引了众多游客前来观光、度假和休闲。

3.促进经济发展全域旅游不仅为当地带来了旅游收入,还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发展。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11.19•【字号】浙政发〔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11.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正文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文化和旅游产业深度融合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发〔2022〕33号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为促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加快推动文化和旅游产业企稳回升向好,实现高质量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忠实践行“八八战略”,以数字化改革为动能,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以文塑旅、以旅彰文,推动文化和旅游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让文化和旅游产业成为人民群众感悟优秀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享受美好生活、实现精神富有的重要载体,为高水平推进文化强省建设、打造新时代文化高地、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现代文化和旅游融合产业体系基本形成,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产品供给更加丰富,品质明显提升,“诗画江南、活力浙江”品牌影响力显著增强,基本建成文化和旅游产业强省,成为国内外知名的文化旅游目的地。

到2025年,建设富有文化底蕴的世界级旅游景区2个、度假区2个,打造文化特色鲜明的国家级旅游休闲城市3个、街区10个,累计打造5A级旅游景区22个、国家级旅游度假区9个,培育千万级核心大景区42个。

75%以上县(市、区)达到省级以上全域旅游示范区标准,景区城、景区镇、景区村覆盖率分别达到100%、70%、60%。

全省文化和旅游产业增加值达到1.1万亿元、占GDP比重13%,旅游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超11%。

二、重点任务(一)擦亮文化和旅游融合金名片。

1.打造文明之源和优秀传统文化体验地。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绍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8.13•【字号】绍政发〔2021〕24号•【施行日期】2021.08.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绍政发〔2021〕24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现将《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绍兴市人民政府2021年8月13日绍兴市文化和旅游“十四五”规划为加快推进全市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实现承前启后、融合发展、创新引领,特制定本规划,作为“十四五”时期全市文化和旅游发展的纲领性文件。

一、发展基础(一)“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期间,全市文化和旅游系统以改革为动力,以融合为重点,着力文化和旅游产业结构调整及发展方式转变,文化和旅游业呈现持续、快速、健康发展良好态势。

1.主要成就(1)文化事业①公共文化服务显著提升。

6个区、县(市)全部通过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认定,乡镇(街道)文化分馆实现全覆盖,重大公共文化设施短板基本补齐。

绍兴市文化馆“文艺专家门诊”被原文化部评为“文化志愿服务项目最佳创意奖”。

“电视图书馆绍兴模式”成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项目。

14家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等文化机构完成法人治理结构改革。

平均每年实现演出下乡1300场,电影下乡2.6万场,图书下乡14.3万册。

②文化遗产保护全面推进。

全面实施《绍兴古城保护利用条例》《绍兴市大运河世界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等,设立古城保护基金。

“浙东考古基地”在我市挂牌。

宋六陵二号陵园遗址、王阳明新建伯府遗址入选2020年度浙江省十大重要考古发现。

启动越文化解码工程。

截至2020年底,全市共有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32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4项、省级名录86项、市级名录261项,国家级非遗代表性传承人21人、省级代表性传承人109人、市级代表性传承人366人。

浙江全域旅游实施方案

浙江全域旅游实施方案

浙江全域旅游实施方案
浙江省地处中国东南沿海,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悠久的历史文化,是一个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的地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浙江旅游资源的优势,提升旅游业的发展水平,浙江省制定了全域旅游实施方案。

首先,浙江全域旅游实施方案将突出生态环境保护。

浙江省地处长江三角洲地区,自然环境优美,山水相间,适宜开展生态旅游。

因此,浙江将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保护好山清水秀的自然景观,推动生态旅游的发展。

其次,浙江全域旅游实施方案将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在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方面,浙江将加大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改善旅游设施和服务设施,提升旅游的舒适度和便利度,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

同时,浙江全域旅游实施方案将加强旅游产品开发。

浙江拥有悠久的历史文化和丰富的民俗风情,将通过挖掘和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产品,吸引更多游客前来体验浙江的文化魅力。

另外,浙江全域旅游实施方案将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

浙江将鼓励旅游企业与其他产业合作,推动旅游业与农业、文化创意产业、体育产业等产业融合发展,实现多产业共赢。

最后,浙江全域旅游实施方案将加强旅游市场监管。

浙江将加大对旅游市场的监管力度,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

总的来说,浙江全域旅游实施方案将全面提升浙江旅游业的发展水平,推动浙江旅游业向着更加多元化、高品质、可持续发展的方向迈进。

相信通过全域旅游实施方案的实施,浙江将成为全国乃至全球的热门旅游目的地,吸引更多游客前来观光、度假、休闲,为浙江旅游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的通知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
县(市、区)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3.06.29
•【字号】浙政发〔2023〕18号
•【施行日期】2023.06.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区划地名
正文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命名第四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
(市、区)的通知
浙政发〔2023〕18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快推进我省全域旅游发展,经验收评定,省政府同意命名杭州市拱墅区、杭州市富阳区、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市瓯海区、嘉兴市秀洲区、海宁市、金华市婺城区、衢州市柯城区、玉环市、庆元县为第四批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

希望被命名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巩固发展创建成果,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各地、各部门要在持续推进文化和旅游深度融合中加强优质文化和旅游产品供给,优化文化和旅游发展环境,促进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为以“两个
先行”打造“重要窗口”,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浙江篇章贡献力量。

浙江省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9日。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高质量发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布日期】2019.04.29•【字号】浙文旅科教〔2019〕12号•【施行日期】2019.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旅游综合规定正文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的通知(高质量发展)浙文旅科教〔2019〕12号各市、县(市、区)文化广电旅游局,省文物局,厅机关各处室、各工作专班,厅属各单位:经厅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将《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2019年4月29日浙江省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行动计划标准是法律法规和政策的重要补充,是完善新时代文化和旅游治理体系的重要支撑,是实现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

为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建设,有力促进文化和旅游改革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现高质量发展为目标,为满足现实需求为导向,紧抓文旅融合发展新契机,拓展文化和旅游标准化工作内容,加快构建具有浙江特色的文化和旅游标准体系,提升标准化工作质量和效益,为建设全国文化高地、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全国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样板地,发挥基础性和战略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聚焦重点,服务发展。

紧扣文化浙江、诗画浙江建设的战略任务和文旅融合的重大需求,抓住薄弱环节和空白点,科学确定标准化工作重点任务,合理规划构建文旅标准体系,全力落实各项标准,以先进的标准促进文旅融合、提升发展质量,创造浙江文旅发展新优势。

(二)改革创新,打响品牌。

坚持创新驱动、动态发展,积极借鉴省内外先进标准,鼓励、引导开展标准化试点工作,推进创新成果向标准转化,根据形势发展不断推动标准创新,优化标准化管理机制,完善标准供给体系,充分发挥标准效应,打响浙江文旅标准品牌。

国家浙江全域旅游标准

国家浙江全域旅游标准

• (二十)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服务。加强城市与旅游区点之 间和各旅游区点之间的交通设施建设,形成旅游道路环线, 构建“快进慢游”旅游交通网络系统。推进一种以上快进交 通方式通达4A级景区,两种以上通达5A景区。优化旅游交 通服务,完善旅游交通标识体系,发展公共自行车、小火 车、电车等特色交通游览项目。
• 第五条 示范区管理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认定、分层负 责、动态管理”原则,成熟一批、命名一批,并建立相应 的退出机制。
第二章 创建目标
• 第六条 成为旅游业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典范,充分展现 旅游业的创新引领性、协调带动性、开放互动性、环境友 好性和共建共享性。
• 第七条 成为满足大众旅游时代旅游消费新需求的典范, 按照旅游大众化、个性化、多样化、品质化需求提供旅游 产品和服务,不断优化旅游消费环境和改善旅游供求关系, 为幸福产业发展树立标杆。
• (十八)拓展公共休闲空间。推进城市绿道、市民公园、骑行专线、 登山步道、慢行系统、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科技馆、纪念馆等 公共休闲设施建设,多渠道、多方面增加旅游公共产品供给。
• (十九)加强惠民便民服务。推动景区门票优惠、免费开放,加强老 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旅游公共服务设施,大力发展旅游志愿者服 务。
• 第十二条 推进旅游融合发展,丰富产品供给。
• (十二)丰富要素型旅游产品,推动旅游要素提档升级。 • 一是提升旅游餐饮,打造特色餐饮文化和品牌,深入挖掘
民间传统小吃,建设特色餐饮街区和村镇。 • 二是拓展旅游住宿形态,发展经济型、主题型、度假型酒
店和露营、民宿、帐篷酒店等新型住宿业态。 • 三是加强特色旅游交通产品开发,大力发展自驾车旅居车
第三章 重点任务
• 第十条 创新旅游体制机制,形成现代旅游治理体系。 • (一)建立党政统筹抓旅游的领导体制,增强旅游发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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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指南目录一、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认定办法 (5)二、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认定标准 (8)三、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评分细则 (15)四、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申报表 (30)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认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省委“两美浙江”建设和国家旅游局关于全域旅游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全省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科学发展、全面发展,培育旅游业成为万亿产业, 全面建成“诗画浙江”中国最佳旅游目的地,根据《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实施意见》(浙旅发组办〔2017〕1号)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的认定,各设区的市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创建工作的组织申报、实施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的认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对照标准,循序推进,成熟一个,认定一个。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申报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应满足下列6项必备条件:(一)体制机制。

成立党政统筹抓旅游的领导体制,建有与全域旅游发展相适应的旅游综合管理机构,建立旅游发展联动工作机制。

(二)产业地位。

旅游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达到7.2%,旅游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达到8.5%。

(三)旅游信息化。

建有旅游大数据中心。

(四)旅游安全。

旅游场所无严重安全隐患,近两年内未发生重大旅游安全责任事故。

(五)旅游产品。

至少有1个以上列入创建名单的省级旅游风情小镇或旅游产业类特色小镇。

(六)政策保障。

设立不少于3000万元的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并建立逐年增长机制。

第三章认定程序第五条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的认定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自愿申报。

由具备申报条件的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创建申请,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创建不设名额限制,凡符合要求的均可申报。

申报材料包括:申请文件、6项必备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创建申报表等。

(二)创建审核。

省级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检查,审定后公布创建名单。

通过审核列入创建名单的,应于1个月内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交创建方案。

(三)验收认定。

通过一定时期的培育创建并自检达到《创建指南》认定条件的,经设区的市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县(市、区)人民政府向省级旅游主管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提交验收台账,省级旅游主管部门会同省级相关部门和专家进行对标验收,综合评估,出具意见。

验收台账材料包括:设区的市旅游主管部门审核同意意见、验收申请文件、《创建指南》认定条件的台账资料,影像材料及其他审核所需的相关材料。

(四)公示命名。

验收合格的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在官网或有关媒体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由省政府认定命名为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六条省级旅游主管部门对所认定的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进行监督、检查和复核。

监督、检查采取重点抽查、定期明查和随机暗访等方式进行。

复核每3年开展一次,采取抽查的方式,抽查比例不低于总量的20%。

第七条在监督、检查和复核过程中,对于不达标或发生重大旅游违法案件、重大旅游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不文明旅游现象、严重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视情况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或取消称号,并向社会公告。

被取消称号的3年内不再受理其申报。

第五章附则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省级旅游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认定标准一、政策支撑1.1 政策创新。

有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有具体的创建浙江省全域旅游示范县(市、区)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有创新的旅游工作机制。

地方财政大力支持全域旅游发展, 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建设。

1.2 旅游统计。

有专业的旅游统计队伍,人员、物资和经费配备到位,建有旅游产业基础名录库。

1.3 土地保障。

强化旅游用地保障,在年度用地指标中优先支持旅游项目,积极探索旅游用地改革,优化旅游项目用地政策。

1.4 旅游项目。

建立重大旅游项目领导联系制度,有一定规模的在建旅游大项目,每年引进一批旅游项目,招商引资总额达到一定规模。

1.5 旅游投融资。

有创新的旅游投融资机制,有多元的投融资模式和融资渠道,有金融机构支持旅游发展的创新举措。

1.6 企业培育。

扶持民营旅游企业发展壮大,鼓励浙商回归发展旅游业,支持旅游企业创品牌提升综合竞争力,培育引进有实力的旅游骨干企业。

二、旅游规划2.1 将旅游发展作为重要内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等相关规划中,在实施“多规合一”中充分体现旅游主体功能区建设的要求。

2.2 城乡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产业发展中的重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设计和竣工验收等环节,就其旅游影响及相应旅游配套征求旅游部门的意见。

2.3 编制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或编制具有全域旅游理念的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并得到贯彻实施。

2.4 加强旅游规划实施管理,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及重点旅游专项规划由地方政府批准发布,提升规划实施的法律效力,并建立旅游规划评估与实施督导机制。

三、旅游交通3.1 构建有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旅游目的地可进入性良好,通往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级以上旅游度假区、省级特色小镇、省级旅游风情小镇、省级A级景区村庄的主干道路达到相应等级要求。

加快主干道路与景区之间、相邻景区之间的连接线建设。

国省道干线和通景公路沿线建有兼具观景、泊车、游憩功能的公路服务站(点)。

因地制宜建设旅游风景道,沿线进行旅游化改造提升,配套服务设施完善。

3.2 有完善的旅游交通集散体系。

交通枢纽实现“运游一体化”建设,旅游交通专线和城市公交专线延伸到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与机场、火车站、道路客运站、码头实现交通换乘无缝对接,打通“最后一公里”。

有汽车租赁网点,能提供便捷的租赁服务。

3.3 旅游交通标识系统覆盖全域,内容完整、设置规范、准确清晰,与新改建公路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3.4 绿道慢行交通系统实现全域覆盖,贯穿主要城镇、乡村和景区,线路合理,类型多样,配套设施完善。

3.5 有良好的旅游客运服务。

开往主要旅游景区的客运班线、班次合理,实现全时衔接,满足旅游市场需求。

有完善的企业票务服务系统,实现跨行业票务合作。

旅游企业开展互联网平台合作,能提供个性化的旅游客运定制服务。

四、公共服务4.1“厕所革命”覆盖城乡全域,实现数量充足、干净卫生、实用免费、管理有效。

高速公路服务区、客运交通枢纽完成“厕所革命”。

高等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客流集中的服务区、客运交通枢纽设置第三卫生间。

省级A级景区村庄、农家乐厕所实现整体改造。

因地制宜免费开放对外服务场所厕所。

有以商建厕、以商管厕、以商养厕的市场多元供给,新技术得到运用。

引导文明如厕,营造健康文明的厕所文化。

4.2 建有多层级的旅游集散咨询服务体系。

因地制宜设立功能完善、富有特色的旅游集散中心,游客集聚区域设有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咨询服务。

改造完善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旅游咨询、旅游购物等功能,推动向交通、生态、旅游、消费等复合型服务区转型升级。

4.3 合理配套建设生态停车场,规模与游客承载量相适应,分布合理、配套完善、管理科学。

4.4 主要涉旅场所规范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公共信息图形符号,位置合理、外形美观、内容完整,视觉效果良好。

4.5 公共游憩空间布局合理、空间充足、功能完备。

五、智慧旅游5.1 建立省市县互联互通的旅游大数据中心,涵盖交通、气象、环境、旅游资源、游客流量、客源地、旅游消费、游客满意度等数据。

5.2 建立地区统一的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实现全域旅游智能导览、信息查询、旅游线路推荐、线上预订等功能。

5.3 主要涉旅场所实现免费Wi-Fi、通信信号、视频监控全覆盖,主要旅游消费场所实现在线预订、移动支付。

主要旅游景区实现智能导游、电子讲解、实时信息推送,景区流量实时监控、实时发布。

开发有游客行前、行中和行后各类智能化旅游服务系统。

六、旅游环境6.1 环境卫生。

城乡地面保洁到位,干净整洁,垃圾日产日清。

区域内的湖泊、河流、水库、海岸水面清洁,没有污染,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覆盖。

重点旅游村镇实行“改厨、改厕、改客房、整理院落”,实现垃圾污水无害化、生态化处理。

6.2 景观美化。

主要旅游线路两侧全面实现景观化,做到美化、洁化、绿化,沿线两侧村庄立面整洁美观。

重点旅游村镇实行美丽田园行动。

6.3 城乡风貌。

充分挖掘和传承地方文化,城市建设个性突出,有较高辨识度,城镇与乡村景观风貌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主要旅游线路、旅游景区、旅游村镇建筑风格富有特色、乡村风貌突出,主城区休闲元素丰富,休闲设施齐全,休闲氛围浓郁。

6.4 资源保护。

生态资源环境优良并得到有效保护,倡导绿色旅游消费,推进节水节能型景区、酒店和旅游村镇建设。

七、旅游产品体系7.1 构建有丰富的旅游产品体系,有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等旅游核心产品,有全季节型、全天候型旅游产品,旅游与各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开发有多元、特色、适应消费需求的旅游新产品新业态。

7.2 旅游住宿接待设施规模与市场需求相适应,布局合理,具有面向不同消费档次和消费需求的旅游住宿产品,层次分明、类型多样。

7.3 地方餐饮文化得到深入挖掘,有地方特色小吃、美食街区,就餐环境整洁舒适,价格合理,食品安全,管理规范。

7.4 有地方特色旅游商品,类型多样,购物场所容量和游客购物需求相适应,购物环境整洁舒适、价格合理、管理规范,建有将农副产品转化为旅游商品和支持旅游商品研发的相应措施。

7.5 有丰富多彩的文化娱乐、民俗节庆活动和地方特色旅游演艺节目。

八、宣传推广8.1 营销政策。

制定全域旅游整体营销方案,把营销工作纳入全域旅游发展大局,有明确的市场开发和营销战略,有旅游宣传推广资金和奖励政策。

8.2 品牌形象。

有特色鲜明的全域旅游目的地形象,主题突出、传播广泛、社会认可度高。

8.3 营销方式。

有创新、多元的旅游营销方式,借助大数据分析,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电影、APP客户端等新兴媒体开展旅游宣传营销。

建立政府部门、行业、企业、媒体、公众等多主体参与的营销机制,建立推广联盟合作平台,形成上下结合、横向联动、多方参与的全域旅游营销格局。

九、市场秩序与安全保障9.1 旅游执法。

旅游执法队伍的市场监督执法功能得到强化,旅游执法常态化,能及时有效查处损害游客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曝光重大违法案件。

建立健全旅游联合执法机制。

有专职的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人员,旅游执法培训常规化。

9.2 旅游投诉。

建立统一受理的旅游投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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