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0001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随着旅游业的蓬勃发展,全域旅游成为了推动地区经济增长、提升居民生活品质的重要手段。
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不仅能够整合区域内的旅游资源,实现旅游产业的全面升级,还能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强区域的综合竞争力。
为了确保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质量,制定科学合理的创建验收标准至关重要。
一、旅游规划与政策支持1、科学合理的旅游规划全域旅游示范区应具备完善的旅游发展规划,该规划要与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等相互衔接。
规划要明确旅游发展的目标、定位、空间布局和重点项目,具有前瞻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2、政策支持与保障政府应出台一系列支持全域旅游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土地政策、人才政策等。
设立专项旅游发展资金,用于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宣传推广、旅游公共服务提升等方面。
二、旅游资源整合与开发1、旅游资源普查与评价对区域内的旅游资源进行全面普查和科学评价,建立旅游资源数据库。
包括自然景观、人文景观、历史文化遗产、民俗风情等各类资源,明确资源的特色和优势。
2、资源整合与优化配置打破景区景点的边界,将分散的旅游资源进行整合,形成点、线、面结合的旅游发展格局。
通过优化配置,实现旅游资源的协同发展,提高资源的利用效率。
3、旅游产品创新与开发结合本地资源特色,开发多样化、个性化的旅游产品。
不仅要有传统的观光旅游产品,还要有休闲度假、文化体验、户外运动、乡村旅游等新兴旅游产品,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三、旅游设施与服务1、交通设施构建便捷的旅游交通网络,包括高速公路、铁路、航空、水运等外部交通,以及城市公交、旅游专线、景区内部交通等内部交通。
提高交通的通达性和舒适性,实现“快进慢游”。
2、旅游住宿提供多样化的住宿选择,包括星级酒店、经济型酒店、民宿、露营地等。
住宿设施要符合卫生、安全、环保等标准,服务质量良好。
3、餐饮服务推出具有本地特色的美食,打造美食街区和餐饮品牌。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是指对一个区域内的全域旅游资源进行评估的标准,其主要目的是评价该区域内旅游产业的成熟度、差异性和可持续发展性等。
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是国家对全域旅游产业的发展提供的切实保障,通过此标准的制定和执行,能够推动全域旅游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以下是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的主要步骤:第一步:评估旅游资源及旅游环境旅游资源是全域旅游发展的核心,评估旅游资源可以有效地衡量全域旅游项目的质量。
在评估旅游资源方面,需要考虑该区域内的自然风光、人文景观、特色产业等,以及该区域内的旅游环境、旅游基础设施等。
这些方面将成为评估全域旅游的关键指标。
第二步:制定旅游规划及旅游产品开发制定旅游规划以确定全域旅游发展的方向和目标,包括了旅游资源的利用、旅游景点布局、旅游产品的开发等。
旅游产品开发是指在区域内结合旅游资源,设计出独具特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
第三步:促落实和投资落实和投资是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的重要一环,需要动员和整合各方面资源和力量,推进全域旅游建设的落实和投资。
这一步的实施需要全方位、多渠道的投资,以确保全域旅游项目的壮大和发展。
第四步:推动整合和联动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不是单独的制定和执行,而是需要各个城市、景区之间的整合和联动。
这一步需要在多方面、多领域,推动旅游资源的整合和联动。
第五步:制定制度规范制度规范是保障全域旅游示范区持续、长远发展的关键法规,只有制定和落实有效的制度规范,才能推动全域旅游产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总之,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是全域旅游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其制定和执行是促进全域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
各个城市、景区要充分利用验收标准,不断优化整合旅游产品,推动全域旅游产业的繁荣发展,为我国经济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一、总则。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是为了规范和指导各地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确保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建设达到统一标准,提升旅游服务质量,促进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可持续发展。
二、验收范围。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验收标准适用于各地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包括景区规划建设、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旅游服务水平、旅游宣传推广等方面。
三、验收标准。
1. 景区规划建设。
(1)景区规划合理,景区布局科学,景点分布合理,交通便利,游客出行便捷。
(2)景区建设符合环保要求,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保护自然资源。
2. 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1)景区内部基础设施完善,包括停车场、卫生间、餐饮、住宿等设施。
(2)景区交通便利,道路畅通,交通标识清晰,交通秩序良好。
3. 旅游服务水平。
(1)景区内服务设施齐全,服务人员热情周到,服务态度好,服务效率高。
(2)景区提供多样化的旅游产品和服务,满足不同游客的需求。
4. 旅游宣传推广。
(1)景区宣传推广工作到位,宣传内容真实准确,宣传渠道多样化。
(2)景区形象良好,口碑良好,游客满意度高,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验收程序。
1. 申报验收。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在完成相关建设工作后,向主管部门递交验收申请材料,并提出验收申请。
2. 验收准备。
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将组织验收人员进行准备工作,包括验收计划的制定、验收人员的培训等。
3. 现场验收。
验收人员按照验收标准,对全域旅游示范区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景区的规划建设情况、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旅游服务水平和宣传推广情况。
4. 验收评定。
验收人员根据现场检查情况,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情况进行评定,形成验收评定报告。
5. 验收结果。
主管部门根据验收评定报告,对全域旅游示范区的创建情况进行评定,确定验收结果。
五、验收结果处理。
1. 合格验收。
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经过验收合格后,可获得相应的证书和标识,向社会公布。
2. 不合格验收。
全域旅游 验收标准

全域旅游验收标准全域旅游验收标准。
全域旅游是指以整体旅游目的地为核心,以地域文化、自然资源、旅游设施等为基础,通过整合各类旅游资源和产品,提供全方位的旅游服务,实现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确保全域旅游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的验收标准,以保障游客的权益,提升旅游体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首先,全域旅游的验收标准要求景区的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完善。
包括道路交通、停车场、卫生间、餐饮、住宿等各项设施的完备和良好的维护状态。
景区内的服务设施要能够满足游客的基本需求,保障游客的安全和舒适。
其次,验收标准要求景区的环境卫生和安全保障工作到位。
景区的卫生状况直接关系到游客的体验和健康,因此要求景区内的环境卫生保持良好,垃圾及时清理,卫生间、餐饮等场所要保持清洁卫生。
同时,景区要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游客的人身安全,加强对景区内各项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检查,确保游客的安全。
再次,验收标准要求景区的旅游资源和产品丰富多样,具有吸引力和竞争力。
景区要充分挖掘和利用地域文化、自然资源等特色资源,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吸引力的旅游产品,丰富游客的旅游体验。
同时,景区要注重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地方资源,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环境。
最后,验收标准要求景区的管理和服务水平达到一定标准。
景区要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规范景区内各项服务和经营行为,保障游客的合法权益。
同时,景区的服务人员要接受专业的培训,提升服务意识和水平,为游客提供优质的服务。
总之,全域旅游的验收标准旨在提高景区的整体质量,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旅游体验,促进地方旅游业的可持续发展。
景区要严格按照验收标准进行自查和整改,不断提升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实现全域旅游的可持续发展。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的部署安排,不断深化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大力促进旅游优质发展,切实加强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工作的管理,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5号)、《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导则》等有关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示范区是指将一定行政区划作为完整旅游目的地,以旅游业为优势产业,统一规划布局,创新体制机制,优化公共服务,推进融合发展,提升服务品质,实施整体营销,具有较强示范作用,发展经验具备复制推广价值,且经文化和旅游部认定的区域。
第三条示范区聚焦旅游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以旅游发展全域化、旅游供给品质化、旅游治理规范化和旅游效益最大化为目标,坚持改革创新,强化统筹推进,突出创建特色,充分发挥旅游关联度高、带动性强的独特优势,不断提高旅游对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
第四条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工作,遵循“注重实效、突出示范,严格标准、统一认定,有进有出、动态管理”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通过竞争性选拔择优认定。
第二章职责及分工第五条文化和旅游部统筹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单位(以下简称创建单位)的验收、审核、认定、复核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牵头负责本地区县级和地级创建单位的验收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第七条各级创建单位的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创建、申请验收,及时做好总结、整改等相关工作。
第三章验收第八条文化和旅游部制定《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基本项目总分1000分,创新项目加分200分,共计1200分。
通过省级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初审验收的最低得分为1000分。
全域旅游验收标准

全域旅游验收标准一、前言。
全域旅游是指以全域范围内的旅游资源为依托,以全域范围内的旅游产业为支撑,以全域范围内的旅游环境为保障,通过全域范围内的旅游开发、管理和营销等综合手段,实现旅游全要素、全链条、全流程的统筹协调和高效运行,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加丰富、多样、便利、舒适的旅游体验。
为了规范全域旅游的发展,提高旅游质量,加强旅游服务管理,制定全域旅游验收标准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围绕全域旅游验收标准展开讨论。
二、全域旅游验收标准的内容。
1. 旅游景区设施设备验收标准。
旅游景区设施设备是旅游者游览的重要基础设施,其验收标准应包括景区内道路、停车场、卫生间、安全设施、导览标识、游客中心等设施设备的完好程度、安全性能、清洁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 旅游服务质量验收标准。
旅游服务质量是影响旅游体验的关键因素,其验收标准应包括旅游接待、旅游咨询、导游服务、餐饮住宿、购物娱乐等方面的服务态度、服务质量、价格合理性等要求。
3. 旅游环境卫生验收标准。
旅游环境卫生是保障游客身体健康的重要保障,其验收标准应包括景区内卫生情况、垃圾处理、食品安全、环境整洁等方面的要求。
4. 旅游安全管理验收标准。
旅游安全是旅游者出行的首要关注点,其验收标准应包括景区内安全隐患排查、安全警示标识、应急预案、安全管理人员配备等方面的要求。
5. 旅游营销宣传验收标准。
旅游营销宣传是吸引游客的重要手段,其验收标准应包括宣传内容真实性、宣传方式合法性、宣传效果等方面的要求。
三、全域旅游验收标准的实施。
1. 制定全域旅游验收标准的管理机构应当明确,建立完善的标准制定程序和标准修订机制,确保验收标准的科学性和时效性。
2. 各地旅游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结合全域旅游的发展需求,制定相应的地方性验收标准,并加强对验收标准的宣传和培训。
3. 旅游景区经营管理者应当严格按照全域旅游验收标准的要求,加强设施设备维护和更新,提升服务质量,保障环境卫生和安全管理,规范营销宣传行为,确保旅游质量。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课件.doc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序号验收指标及分值(总分1200分。
其中,基本项1000分,创新项加分200分)总体要求评分标准1 体制机制(90分)建立适应全域旅游发展的统筹协调、综合管理、行业自律等体制机制,现代旅游治理能力显著提升。
1.领导体制:建立全域旅游组织领导机制,把旅游工作纳入政府年度考核指标体系。
(20分)2.协调机制:建立部门联动、共同参与的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25分)3.综合管理机制:建立旅游综合管理机构,健全社会综合治理体系。
(20分)4.统计制度:健全现代旅游统计制度与统计体系,渠道畅通,数据完整,报送及时。
(15分)5.行业自律机制:建立各类旅游行业协会,会员覆盖率高,自律规章制度健全,行业自律效果良好。
(10分)2政策保障(140分)1.产业定位:旅游业被确立为主导产业,地方党委或政府出台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的综合性政策文件和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出台专项支持政策文件。
(20分)2.规划编制:由所在地人民政府编制全域旅游规划和相应专项规划,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等配套文件,建立规划督查、评估机制。
(20分)。
旅游业在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中具有重要地位,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实现有机衔接,全域旅游发展支持政策配套齐全。
3.多规融合:旅游规划与相关规划深度融合,国土空间等规划满足旅游发展需求。
(20分)4.财政金融支持政策:设立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统筹各部门资金支持全域旅游发展,出台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旅游发展奖励补助政策,制定开发性金融融资方案或政策。
(30分)5.土地保障政策:保障旅游发展用地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在年度用地计划中优先支持旅游项目用地。
有效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促进土地要素有序流动和合理配置,构建旅游用地保障新渠道。
(30分)6.人才政策:设立旅游专家智库,建立多层次的人才引进和旅游培训机制,实施旅游人才奖励政策。
(20分)3公共服务(230分)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健全,各类设施运行有效。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2020年最新修订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修订印发《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的通知
办资源发〔2020〕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域旅游工作的部署,进一步规范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工作,文化和旅游部对2019年印发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进行了修订。
一是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第十五条第4点“供给体系”中“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修订为“具有不少于1个国家5A级旅游景区,或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或国家级生态旅游示范区;或具有2个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或具有2个以上省级旅游度假区;或具有1个国家4A级旅游景区和1个省级旅游度假区”。
二是将《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公共服务”中的“游客服务中心”项分值由25分修订为20分,“智慧旅游”项分值由30分修订为35分。
将“扣分事项”中的“一票否决项”修订为“不予审核项”。
现将修订后的《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认定和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
2020年4月8日
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2020修订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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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验收标准试行)
.营销保障:设立旅游营销专项资金,制定旅游市场开发奖励办法。
(分) .品牌战略:实施品牌营销战略,品牌体系完整,形象清晰,知名度和美誉度高 (分) .营销机制:建立多主体、多部门参与的宣传营销联动机制,形成全域旅游营销 格局。
(分) .营销方式: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品牌营销,创新全域旅游营销方式。
(分) .营销成效: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游客数量稳定增长。
(分) .体制机制创新:具有示范意义的旅游领导机制创新 (分)、协调机制创新(分)、 市场机制创新(分)、旅游配套机制创新(分);旅游综合管理体制改革创新(分); 旅游治理能力创新(分);旅游引领多规融合创新(分);规划实施与管理创新 (分)。
(小计分) .政策措施创新:全域旅游政策举措创新(分);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创新(分); 旅游投融资举措创新(分);旅游土地供给举措创新(分);人才政策举措创新 (分)。
(小计分) .业态融合创新:旅游发展模式创新(分);产业融合业态创新(分);旅游经营 模式创新(分)。
(小计分) .公共服务创新:旅游交通建设创新(分);旅游交通服务方式创新(分);旅游 咨询服
务创新(分);“厕所革命”创新(分);环境卫生整治创新(分)。
(小计 分)
品牌影响
(分)
实施全域旅游整 体营销,品牌体 系完整、特色鲜 明。
创新示范
(分) 创新改革力度 大,有效解决制 约旅游业发展瓶
颈,形成较强的
示范带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