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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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集团《安装工程管理办法

(试行版)》意见的通知

各单位、各部门:

现将集团《安装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版)》意见征求稿发给你们,请组织讨论,并将反馈意见于11月10日前报集团办公室。

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二O一三年十一月四日

浙江省长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装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版)

(意见征求稿)

第一章总则

一、为推进集团安装专业化发展,规范安装施工管理,努力做强做优做精,提升盈利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所有承建的安装项目。

三、集团对安装项目实行统一管理,安装分公司承担集团安装项目管理职能,负责安装项目服务指导、监督检查、考核管理等工作。

四、集团对安装分公司发展实行扶持政策,承担成立初期启动资金和注册建造师等人力资源统筹调配,要求安装分公司在发展过程中及时培养招聘管理和技术专业人员。

第二章市场管理

五、集团承建的所有安装工程统一纳入安装分公司管理,包括建设单位指定安装分包单位施工的安装项目。

六、集团公司安装、消防资质统一由安装分公司管理和维护,协助项目部处理所有安装项目对外关系,协调安装项目内部管理和信息沟通。

七、安装分公司代表集团公司参与安装项目招投标,土建、安装一起招标的项目,由安装分公司进行成本分析后报集团市场经营部。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安装项目由安装分公司参加投标,其它土建分公司不得承接。

八、集团公司所承接的安装项目由安装分公司负责落实和实施、直管项目的安装业务原则上由安装分公司负责落实和实施,土建分公司总包范

围内的安装业务在同等条件下由安装分公司负责落实和实施,安装业务的管理费由安装分公司负责向集团交纳。

第三章安装分包单位和班组准入评价

九、集团公司对安装分包单位和班组实行合格评审准入制度,安装分公司负责对安装分包单位和班组的资格评审和动态管理。

十、安装分公司每年一季度对新进入和已进入安装单位和班组进行准入和重新评价,特殊情况可即时评价。具体由安装分公司牵头组织初审,初审合格的安装单位和班组报集团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市场经营部在集团内网上发布实施。

十一、安装单位准入和重评需提供以下资料: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筑安装单位资质证书》、《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以及管理人员参保证明。

十二、安装班组准入和重评需提供以下资料:安装班组曾参建过的工程证明(包括工程竣工报告、获奖证书、业主证明);曾参建工程的面积、造价、层数及操作人员上岗证等情况。

十三、进入安装合格分包方名录的安装单位和班组有资格参与集团工程项目安装分包施工。

十四、各单位、项目部的安装项目必须选择安装合格分包方名录中的单位和班组组织施工,签订集团统一的安装分包合同,安装分包合同须经安装分公司审核,集团合约管理部审定盖章后才有效。

十五、安装分公司对管理人员不足、现场用工管理不到位、质量、安全检查隐患较多或整改不力的安装分包单位和班组,将予以黄牌警告,并根据其实际管理规模和能力情况,限制其承包范围和工作量规模。

第四章施工管理

十六、安装分公司管理职责:

1、对集团所有安装工程涉及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产值进度、材料物资、班组劳务、技术质量进行全面管理。

2、负责与安装工程签订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核查交底;落实安装工程安全生产费用投入和使用管理,重大危险源辨识、控制和管理;组织安装工程管理人员培训、取证的管理;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和事故调查处理。

3、组织安装工程定期检查,结构施工阶段的预埋工程每三个月检查一次,安装阶段每月检查一次。对于安装工程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上报集团生产安全部、技术质量部开具整改单或处罚单,落实整改和消除安全质量隐患。

4、编制分公司年度生产和科技进步计划,定期上报月度生产计划和产值报表(非安装分公司施工完成的产值不列入安装分公司产值)。

5、协助集团技术质量部进行所有安装工程的基础验收、结构验收、隐蔽工程验收、竣工预验收以及质量创杯。

十七、项目部管理职责:

1、项目部要为安装分包单位和班组提供必要的现场办公场地和宿舍,安装负责人纳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成员,接受集团和分公司生产安全部门管理,参加现场安全生产例会。

2、项目部应督促安装分包单位和班组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完整员工花名册,落实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建立考勤制度,未经培训或没有持证上岗的,禁止在施工现场从事安装作业。

3、项目部负责将安装工程量单独核算,每月填报工程量统计报表上报项目所属的分公司,集团生产安全部汇总各分公司安装工程量月报表。

4、按集团信息化要求,输入相应的安装工程模块数据。

十八、安装分包单位和班组接受项目所属分公司的监督管理,项目经理、经济责任人是安装分包管理直接责任人,对安装分包管理全面负责。

第五章考核奖惩

十九、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安装分包单位或班组予以清退;

1、提供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符合要求;

2、对安装用工管理不规范、不服从集团管理或在安装分包管理检查中评分不合格;

3、安装管理不规范给集团造成不良影响,被媒体曝光或被行业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或网上通报;

4、不服从安装分公司管理的,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多次提出未整或整改不到位三次以上者,无条件清退并更换安装队伍。

二十、对安装项目的定期检查和奖罚按集团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二十一、安装分公司每年对安装分包单位和班组进行评比,对创杯、创标化工地有贡献的安装分包单位和班组给予5000-10000万元的奖励。

第六章附则

二十二、本办法由集团办公室负责解释,在实施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集团办公室反馈,以便进一步修订完善。

二十三、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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