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管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二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第二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引言: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二十多年中,居民收入分配的格局发生了很大变化。
在“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目标下,确实有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了,居民之间收入分配的差距明显扩大了。
这个差距到底有多大呢?有关媒体刊登了这样一条新闻:一位富商请客,12个人一顿吃了36.6万元。
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家庭一个月的伙食费是1000元的话,那么这36.6万就足够这个家庭吃上30年。
这个例子足以说明,社会分配上巨大的差距是存在的。
请同学们思考一个问题:前面我们学习的关于我国的分配制度公平吗?资料:“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深圳人提出的口号。
(略)改革开放初期,深圳人提出“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口号,勇敢地担当中国改革开放的领头羊。
短短十几年时间,昔日默默无闻的小渔村已成为现代化的大都市。
林立的高楼、繁华的街道、充满活力的企业、快速增长的经济令世界震惊。
第一目:坚持效率优先活动一:改革之前,李家庄实行“大锅饭”式的记工分的分配方式,村民收入没多大差别,但普遍处于贫困状态。
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后,村民收入普遍提高,同时拉大了收入差距。
退伍军人大李除种好自家承包地外,还承包鱼塘,建起养鸡场,年收入达十几万元。
他家建起了楼房,买了汽车,还坐飞机出国旅游。
与丈李同龄的老吴,情况就不同了。
老吴患病花了不少医药费。
全家靠几亩承包地,只能解决温饱。
*大李迅速致富说明了什么?(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极大地调动了人们靠劳动和经营致富的热情,大李的迅速致富就是在这种收入分配机制激励下的结果。
)*如何认识致富路上村民之间的收入差距?(由于人们之间存在着身体条件和能力水平的差异,难免会形成村民之间的收入差距,这种差距在市场机制的作用下是不可避免的。
)材料补充一:民谣《大呼隆》一队打钟二队喊,三队四队往外撵,五队猛敲生铁板,六队地头把名点,喊破嗓子砸烂钟,社员迟迟不上工,树边候,路边等,蹭到地头坐个坑。
我国正确地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简答题 (1 分)

我国正确地处理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必须遵循的原则有哪些简答题(1 分)
答案要点:(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2)平等原则;(3)公平分配的原则;(4)机会均等、能者优先的原则。
(1) 公共行政的目的是效率,公共行政的价值是公平;
(2) 公平和效率历来就是一个矛盾的统一体。
一方面,说两者矛盾是指在追求效率的同时,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平的实现, 相反,追求公平时又会或多或少妨碍效率的提高; 另一方面,说两者统一则是因为效率是最终实现事实上公平的基础和主要途径, 公平是效率的保证。
公平程度愈高,社会愈稳定,也就愈能提高效率。
(3)长期以来,我国虽然也十分重视效率和公平问题,但却把公平放在了优先地位,并且对其错误的理解为平等、“平均主义”的同义词,致使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效率的提高。
所以,就我国目前的情况而言, 如何正确地处理效率愈公平的关系, 效率,就必须遵循以下的原则:第一,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公平分配的原则;第四,机会均等、能者优先的原则;
(4)效率和公平的关系的问题涉及到社会发展与稳定的大问题势必会影响到发展和稳定, 一些发展屮国家的倒退甚至解体, 无不在说明这一问题的重要性。
因此,正处于发展中的我国,更要重视这一问题并要积极采取一定措施来正确有效地处理两者的关系。
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注重效率,也注重公平”

从“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到“注重效率,也注重公平”自从党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一新的伟大历史任务以后,国人对效率与公平的论争再度达到高潮,有主张舍弃“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的,例如,2005年10月有人在《社会科学报》上撰文疾呼:“必须重新确立…公平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取向”;但也有对此明确表示反对的,如某华侨大学教授在《理论前沿》上撰文,提出四点反对的理由。
我认为这两派观点虽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但都失之偏颇,并且对于解决目前我国效率与公平严重失衡的社会问题是于事无补的。
所以,我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原则的提法作适当调整和改动是必要的,即把“兼顾”二字改为“注重”,既维护了“效率优先”原则,又坚持了社会主义的公平原则,理由如下:1.它是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
社会主义发展的历史经验告诉我们: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以后,需要我们在多方面有超越资本主义的表现,尤其在效率与公平上超越资本主义。
这样,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才能体现出来,社会主义制度也才能够巩固发展。
在社会主义社会,效率与公平是辩证统一的,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是效率的保证,必须坚持二者的辩证统一;没有效率,算不上社会主义;没有公平,连资本主义都不算,更算不上社会主义。
效率与公平是社会主义的两大原则,就好像一个人的两条腿,不能有任何偏废。
过去,我们在这方面曾有过深刻的教训,例如,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开始以后,一度实行的平均主义和“大锅饭”,就是为了公平而牺牲效率的做法,因而是不明智和不可取的,其结果是导致国运不昌和共同贫穷。
改革开放后,我们对此作了根本性的纠正,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原则。
毋庸置疑,这一原则对推动我国经济突飞猛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各项建设取得巨大成就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但正是在这一原则指导下,由于我们始终把效率放在“优先”和第一的位置,而把公平放在“兼顾”和次要的位置,更由于一些地区和部门为了片面追求经济增长速度和所谓的“效率”,长期实行一条腿走路的政策,使公平问题一直得不到重视,结果积累了大量的社会矛盾和社会问题。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一、案例:“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提法,从十四届三中全会决议开始,每次中央重要会议文件都这么提,直到如今。
所以,它是我国在收入分配政策领域的正式精神。
共产党向来主张社会公平和公正。
为什么一个共产党领导的国家,在分配政策上要把公平与效率相比放在“兼顾”的次要地位呢这与我国经济长期落后,难以迅速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解决众多社会矛盾,有密切的关系;与我国在九十年代到二十一世纪初叶面临的国内外形势的深刻变化和发展趋势,给我国带来巨大机遇与挑战,也有密切的关系。
这种情势迫使我们积极进取,尽一切努力增大我国的国民财富和综合国家实力,所以邓小平南方讲话要求,“思想更解放一点,改革与开放的胆子更大一点,建设的步子更快一点,千万不可丧失时机”,强调“发展是硬道理,是解决中国所有问题的关键”。
这样就把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和国家经济实力的问题突出地提出来,效率成为第一位的问题。
另一方面,制约我国提高效率的主要因素,当时仍然是过去计划经济时代遗留下来的平均主义的影响。
为了更快地提高效率,增加国民财富总量,就必须进一步“打破平均主义,合理拉开差距,坚持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先富起来的政策”。
这一句话也正是十四届三中全会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时所作的说明。
所以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效率与公平关系的新提法,是适合我国当时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的,是完全正确的。
经济理论界阐述和宣传这一分配政策的精神,也是正确的。
在这个过程中,随着中国经济发展,中国社会阶层结构逐渐发生变化,经济理论界也出现代表不同利益的声音。
有些人借“优先”和“兼顾”之差异,有意无意地贬低,轻视社会公平和社会公正,单纯为一切敛聚财富的过程辩护,这就不符合改革的精神了。
因为在这一时期,中央一再强调,“先富要带动和帮助后富”,“要注意防止两极分化”,丝毫没有忽视社会公平的意思。
二、个人发言提纲:(1)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论述。。

从1993年中央在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文件中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到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强调“更加注重社会公平”,经济界、学界对效率与公平问题的讨论再掀热潮。
赞成“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人认为它符合邓小平所说的发展是硬道理的思想,现在我们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就是要改变低效率的增长方式,就是要坚持效率优先。
反对“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人认为目前我国的贫富差距过大,原因是讲效率多了而不重视公平,这与我国的基本制度安排以及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相抵触,妨碍和谐社会的建设。
也有人提出效率和公平同等重要,两者并非此消彼长的关系。
7月29日,由北京开达经济学家咨询中心、中国管理科学研究院金融发展研究所、北京城市学院等单位联合召开讨论会,对“公平与效率”关系进行了进一步的梳理。
本报记者柏晶伟效率优先增进公平黄范章(中国改革开放论坛副理事长):最近几年,中央文件开始的提法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后来提法变为“更加注重社会公平”。
这在思想界、理论界引起了一些误解,认为效率优先不能提了。
也有人公开讲改革初期提“效率优先”可以,现在已经不合适了。
我的观点是,效率优先,增进公平。
我不否认“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在改革初期是起到过重大作用的,没有这个提法就没有小平同志讲的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我们就不可能有经济发展,不可能有市场经济。
当然,现在发展到一定阶段有些公平问题突出了,因此这些年文件里没有提。
虽然没有提效率优先,但提了更加重视社会公平。
我很赞成坚持效率优先,然而仅仅提重视公平我感觉还是不足,因为重视公平只是表明市场经济有缺陷的一方面,而且对于政府的操作性不很明确,如何重视没有明确的操作性。
因此我提出来要增进公平。
我认为效率优先、增进公平表明效率与公平不仅有负的相关关系,还有正的关系,效率优先是增进公平的前提和条件,而增进公平是效率优先的归宿和目的,效率优先的结果是增进社会公平。
为了实现以人为本,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增进公平可以给我们的政策操作提供一个原则性的导向。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①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一个原则。
效率优先,实质就是发展生产力优先,有两层含义:一、把个人劳动报酬同劳动效率挂钩。
二、把生产要素的收益和各要素的经济效率挂钩。
坚持效率优先,就必然要求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
当然,强调效率优先的同时,也要兼顾社会公平,不能出现两极分化,这是效率优先原则实现的社会条件。
②我国现阶段的收入政策时,既要有利于善于经营的企业和诚实劳动的个人先富起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要防止贫富悬殊,坚持共同富裕的方向,在促进效率的前提下体现公平。
效率,是指人们工作中所消耗的劳动量与所获得的劳动成果的比率。
公平,是伦理学的概念,是指如何处理社会经济中各种利益关系,也就是所谓合理分配。
提高效率主要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来实现,实现公平则主要依靠政府对收入的宏观调控。
效率与公平上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从统一性来看,效率是公平的基础,公平的最终实现要以效率的较大提高为基础。
另一方面,公平是提高效率的重要条件,公平合理的收入分配有利于形成稳定的社会环境,从而调动各方面的生产积极性,促进效率的提高。
从对立性方面看,两者存在着此长彼消,此消彼长的一面。
收入差距较小,固然公平了,但对经济社会中的主体刺激作用不大,不利于效率的提高。
收入差距过大,固然能刺激效率的提高,但又会出现社会的不稳定与不和谐,反过来又会影响效率。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处理好三个关系:(1)、既要提倡奉献精神,又要落实分配政策的关系;(2)、既要反对平均主义,又要防止两极分化的关系;(3)、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的关系。
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应注重效率,发挥市场的作用,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国民收入再分配应注重公平,加强政府对收入分配的调节职能,调节差距过大的收入。
具体措施:①保护合法收入,②取缔非法收入,③整顿不合理收入;④调节过高收入。
通过以上措施逐步形成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占少数,中等收入者占多数的收入分配格局。
7.2 效率优先 兼顾公平

7.2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在现代社会中,效率和公平一直是人们关注和追求的重点。
在各个领域,我们都希望能够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保持公平。
本文将探讨在不同情景下如何实现效率优先并兼顾公平,并提出一些实践建议。
1. 效率优先与公平的关系首先,我们需要明确效率优先和公平之间的关系。
在某些情况下,为了追求效率,可能会存在某些个体或群体受到不公平待遇的情况。
例如,在市场经济中,为了高效运作和竞争,可能会造成收入分配不均的现象。
而在某些其他情况下,为了保证公平,可能会导致效率的降低。
因此,效率和公平之间存在一种平衡和折衷的关系。
2. 效率优先的例子在某些情景下,我们追求效率的目标可能会比公平更加重要。
以下是一些示例:2.1 经济领域在市场经济中,效率是实现资源有效配置和经济增长的关键。
通过竞争和创新,我们能够提高生产力和效率。
例如,企业通过提高生产线的自动化程度和优化流程,可以提高生产效率并降低成本。
然而,这可能会导致某些岗位的消失,因此在劳动力市场中可能会出现不公平的现象。
2.2 教育领域在教育领域,我们追求高效的知识传授和学习成果。
为了提高教育效率,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实施选拔制度,例如通过考试来选拔优秀学生进入高中或大学。
虽然这种选拔制度可以提高教育质量和效率,但也可能导致其他学生受到不公平对待。
3. 公平兼顾的例子在某些情境下,我们认为公平比效率更重要。
以下是一些示例:3.1 环境保护在环境保护方面,我们追求公平的资源分配和环境质量。
例如,在水资源短缺的地区,政府可能会实施水资源配额制度,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享受到公平的用水权益。
尽管这可能会增加一定的管理成本和效率损失,但可以保证资源的公平利用。
3.2 医疗领域在医疗领域,我们追求公平的医疗资源分配和医疗服务。
例如,在一些国家,政府会提供普遍的医疗保健服务,以确保每个人都能够获得基本的医疗照顾。
尽管这可能会增加一些财政压力和降低医疗服务的效率,但可以实现公平的健康资源分配。
当前中国的改革,是效率优先兼公平还是公平优先兼效率

当前中国的改革,是效率优先兼公平还是公平优先兼效率效率用在经济学上就是劳动生产率。
我国的劳动生产率高还是不高?实际情况是,虽然经济的盘子很大,但是效率低下。
为什么有人现在反对效率优先,主要的问题是没有把效率和经济增长区别开来,把经济发展、经济增长作为效率优先来看待,因此认为现在只重经济增长不注重社会公平。
事实上,GDP的增长不等于效率优先,效率优先可以和经济发展同步。
也可以不同步,我国现在是经济发展了,但是效率没有优先,各级政府只注重经济增长,而不注重效率优先。
公平指的是什么?是社会公平。
社会公平比分配公平范围广得多,社会公平是指社会权利平等,不公平首先是指社会利用资源的机遇上不平等、不公平,由于政府的设计和政策的制定而造成社会成员在资源利用上不公平,结果造成收入差距扩大,最主要的是垄断行业收入过高。
行政垄断行业的设置使行业收入差距扩大,城乡二元结构使城乡收入差异扩大,对于这些社会不公平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而不是废除效率优先。
现在一些不公平现象,即便是将公平放在优先地位也解决不了,这个问题是再分配的问题。
初次分配由市场来决定,再分配由政府来做。
所以我认为要想解决分配不公不是兼顾效率优先,而是应当对政府进行改革,深化政府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垄断行业市场化,舆论监督社会化,这才是解决当前分配不公的最根本的办法。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个提法在改革开放初期具有重要价值。
但如今的中国改革已经结束了初期的启动阶段,而进入现代制度建设时期,在这样的时期这个提法就逐渐显示出局限性。
第一,这一提法没有区分价值观和具体政策这样两个层面上的公正。
第一层面是作为基本价值观的公正,这个公正直接影响着一个社会基本制度的设计和安排,正是从这样的意义上讲,现在社会在基本制度建设安排方面必须以公正这样的价值观为基本的依据,在这样的层面上公正是最为重要的,不存在公平和效率谁是优先的问题。
第二层面上的公正问题是具体的政策制定,这涉及到我们经常谈论到的“效率与公平”问题,也就是在不同的历史时段经济效率和再分配两者的分量谁轻谁重的问题,在这样的情况下有必要解决公正和效率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要不要改?改革收入分配制度,是建立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方面。
从十四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到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在收入分配问题上都提出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
这一条一点没有错,也不是权宜之计,没有什么已经过时的问题。
它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相适应的收入分配制度的一个基本特征,是正确处理收入分配问题的一条重要原则。
它的基本含义是,收入分配的制度、机制首先要具有足够的激励作用,首先应是能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能激发活力,能促进社会经济效率的动力机制、激励机制,同时,在保证效率目标的前提下,又要以恰当的方式实现一定程度的收入均等化,即通过适度的调节,将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所造成的收入差距控制在一定的限度内,并通过一定范围、一定限度的“保底”式的社会保障或救济,形成起“安全网”作用的一种稳定机制、“保险”机制。
收入分配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就是按劳分配、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是第一位的,对其结果进行适当的再分配以防止收入差距过大是第二位的;就是为效率目标服务的市场分配是第一位的,为保证必要的收入公平而进行的政府调节是第二位的;就是收入分配的激励作用是第一位的,其保障或“保险”作用是第二位的。
形成这样的收入分配制度,目前仍是一个尚未达到的目标,仍需我们去努力争取。
现在引人瞩目的收入差距问题,有一些是分配方式市场化带来的,但主要还是分配方式没有充分市场化造成的,特别是与很多非市场、反市场因而损害市场经济效率的因素如特权、行政垄断及由此形成的寻租、腐败、权力与资本非法结合并侵害民众权利等等有更直接的关联。
简言之,现在主要的问题是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两者都还没有通过有效的机制得到充分的实现。
那么不少同志为什么反而把问题归咎于这个原则本身呢?这首先是由于误解。
一方面,这些同志把效率一词理解得过于狭隘,以为效率优先就是主张、倡导不管什么人用什么手段最大限度地谋取自身利益,没有弄清楚在分配问题上讲效率优先是指收入分配的制度、方式首先要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效率。
另一方面,又把公平一词理解得过于宽泛含混,不仅把它与公正相混淆,而且把机会均等、地位平等、经济与社会权利平等这种种概念都一古脑地归入其中,以至这些同志把他们自己的看法弄得十分混乱。
实际上,收入分配应兼顾的公平指的就是一定程度的收入均等化,是可以用基尼系数来衡量的收入公平。
因此,我们如果把中央的决定在什么问题上、在什么含义上讲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学懂弄通,就应当不至于对这个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逻辑地联系在一起的重要原则产生怀疑。
既不能将二者的关系颠倒过来,也不能改为所谓“并重”。
至于有同志提出“西方国家没有这样的提法”,那就更不是要修改这个重要原则的恰当的理由了。
中国的很多“提法”,西方国家不是都没有吗?在我们看来,一些同志在这个问题上的怀疑,还有很值得深思的社会原因。
一方面,由于中国缺乏市场经济的历史与文化传统,因而要深刻地、逻辑一贯地理解市场经济是很困难的。
另一方面,由于中国的改革是由浅入深、由易到难地渐进的,因而当改革到达一定阶段以后,各种矛盾和困难就会凸显出来,社会中的一些不满情绪(不满意、不满足的情绪)也会因此滋生出来。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缺乏战略思想与全局目标上的清醒和坚定,一些同志(包括有的专家和媒体工作者)就容易在一些早已明确的重大原则、方针上出现动摇反复,甚至不自觉地在带有某种民粹化倾向的思想支配下,或多或少地向旧体制的意识形态后退。
有的提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不对了,要改;有的提出国企改革的方向错了,要改;也有的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以逐步实现共同富裕过时了,要改;甚至还有的提出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提法”也有问题了,要改。
不是说这种修改已成为一种思潮,但这样一些议论还是值得注意和澄清的,特别是要防止以这些不正确的看法去误解关于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思想。
中国的改革和现代化进程正处于非常紧要的半途,犹豫不得,动摇不得。
建立并完善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一定要坚持,不能改;蔡继明委员:贯彻按贡献分配原则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到底是什么?这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学界长期争论的一个重大理论问题。
中共十三大召开之前,理论界的分歧主要表现为对按劳分配理论本身的不同理解。
中共十三大以后,争论的焦点转向如何从理论上阐明以按劳分配为主的多种分配形式,特别是如何看待非劳动要素参与分配,主要分歧是能否把按生产要素分配确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原则。
在中共十五大提出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以后,经济学家在按生产要素分配这一点上,基本取得了共识,但究竟是按生产要素的所有权分配,还是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经济学界仍存着两种对立的观点。
中共十六大明确指出: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这是对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确立劳动、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首先,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的原则,是以各种生产要素(包括非劳动要素)都参与了社会财富的创造为前提的。
我们知道,各种生产要素都参与了物质财富即使用价值的创造,这是不言而喻的,所谓“土地是财富之母,劳动是财富之父”,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但在不同的生产方式下,物质财富总是采取相应的社会形式,而作为分配对象的财富,也只能是社会财富。
根据内容和形式相统一的辩证法,参与物质财富创造的各种生产要素,同样参与社会财富的创造。
在商品经济中,财富的社会形式就是价值。
而所谓按生产要素的贡献分配,就是按生产要素在社会财富即价值的创造中所做的贡献进行分配,根据这一原则,只要各种生产要素的报酬与各自在社会财富的创造中所做的贡献相一致,就不存在剥削关系。
更确切地说,根据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贡献所获得的非劳动收入,不应被视为剥削收入。
不仅如此,由于剥削从一般意义上说,不过是对他人生产要素所创造的社会财富的无偿占有。
所以,严格地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恰恰是对剥削关系的否定。
这也就为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和私有财产,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反过来,只有像十六大报告所强调的,既要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又要保护私有财产,才能真正贯彻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
因为,合法的非劳动收入是根据非劳动要素的贡献所得到的合理收入,而作为大多数非劳动收入源泉的非劳动要素,都属于私有财产。
所以,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与保护合法的非劳动收入和保护私有财产,在逻辑上是完全一致的。
其次,按生产要素贡献分配与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平等的原则,也是并行不悖的。
只有按生产要素的贡献进行分配,允许和鼓励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并承认根据非劳动生产要素的贡献所获得的利润、利息、股息等收入是合理的,而不再简单地把它们斥为剥削收入,这在实践中不仅能够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而且能够调动非劳动要素所有者的积极性,有助于促进资本积累、技术进步和企业家阶层的形成,做到人尽其才,特尽其用,地尽其力。
只有这样,才能提高资源配置的效率和社会生产力,才能保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如期实现。
完全按贡献分配,必然造成不同生产要素所有者之间的收入差别。
但由贡献差别所造成的这种收入不平等,通常是可以被人们接受的。
因为只有当社会财富越来越充足,全体社会成员包括贫困阶层的绝对生活水平才能逐步提高,而只有当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可供再分配的蛋糕越做越大,人们的相对收入差别才能逐步缩小,从而逼近共同富裕的美好理想。
中共十六大提出,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平等),这就使效率优先、兼顾平等的原则具有了可操作的形式。
我们要通过广泛的宣传和教育,提高人们对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合理性的认识,增强人们对由于贡献差别所造成的收入差别的心理承受力,以便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妥善处理好平等和效率的关系,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
当然,即使是完全按贡献分配,收入差别也不能扩大到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地步,否则会造成社会的有效需求不足,消费结构乃至产业结构畸形发展,从而导致效率下降,严重的话,还会导致社会的动乱。
当前人们对收入分配状况的不满,主要是由两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一是根据贡献大小应该拉开的收入差距没有拉开,这主要表现在公有制内部,包括国有企事业单位;其二是收入的差别偏离或超过了贡献的差别,这主要表现在政府垄断的行业与非垄断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过大以及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过大。
至于腐败分子,其高额收入是与其腐败程度相联系的,他们搜刮民脂民膏和侵吞国有资产的数量与其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危害成正比,这更是人们所深恶痛绝的。
这两个方面无疑都违背了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既损害了平等,又丧失了效率。
因此,当务之急,既不是笼统地缩小收入不平等,也不是简单地扩大收入差别,而是要在保证贫困阶层绝对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前提下,全面贯彻按贡献分配的原则,深化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从制度上消除产生上述收入分配不公现象的根源,理顺分配关系,规范分配秩序,以便“让一切劳动、知识、技术、管理和资本的活力竞相迸发”,“让一切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
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收入分配是否合理,直接关系到全体社会成员的经济利益,也关系到一种社会经济制度的生存和巩固。
党的十六大报告强调要“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鼓励一部分人通过诚实劳动、合法经营先富起来”。
这一收入分配原则,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收入分配理论的创新,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收入分配方面的具体体现。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客观要求出发,在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上,实行的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共同发展。
多种所有制的并存,必然使企业之间竞争加强。
竞争的优胜劣汰规律,使企业经营者必须把生产效率和收入分配的效率放在核心地位。
我国国有企业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主力军,为了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其生产经营效率,也要求对其实行战略性改造,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进行资本经营和运作。
这对于多数国有企业而言,就要求通过“减人增效”来优化配置企业资源,同时用效率工资薪酬制来取代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大锅饭”平均主义分配体制、形成一整套促进企业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的经营机制和收入分配机制。
在我国农村实行的集体土地的家庭承包制,之所以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很大程度上就是其独特的收入分配机制的效率原则得到贯彻而来的。
在个体、私营等经济成分的企业及经济组织中,利益驱动既反映在生产经营及生产要素配置的效率之上,为协调劳资关系,也在很大程度上对劳动要素的投入和报酬要用效率高低来加以衡量,以便有效地发挥劳动要素在财富创造上的主动性和创造性。
由此可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各种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效率很大程度上是由劳动要素的收入分配的效率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