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行业)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
电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

电力公司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工作票、操作票的管理,防止人身事故、电气误操作,确保电力安全生产,使我公司电气工作票、操作票、线路工作票管理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1.基本要求与规定1.1操作票的实施按XX省电力公司颁发的《电气操作票、工作票实施规范》、《电力线路操作票、工作票实施规范》执行。
1.2停电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必须经过“两票”培训,并经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上岗。
1.3.工程项目部在申请办理停电工作票前,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方案,并上报公司安监部门审核。
安监部门审核合格后,向运行单位开出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工作班人员状况的介绍函。
2.电气工作票2.1.一份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一个电气连接部分是指配电装置的一个电气单元中用刀阔与其它电气部分截然分开的部分。
该部分无论引伸到发电厂的其它什么地方,均视为一个电气连接部分。
2.2.工作票应由管辖该设备的单位(发电厂或变电所或工区)签发,并履行许可手续。
工作票签发人对工作票上所填写工作任务的必要性和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施工单位对工作班人员情况、精神状态以及施工作业中的安全负责。
2.3.在不变更或不增设安全措施的情况下,若需扩大工作任务,可由工作负责人通过工作许可人,并在工作票备注栏的“其他事项”内填入扩大的工作任务。
若须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时,则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工作许可手续。
2.4电气第一种工作票中工作任务全部完成,解锁的设备已恢复闭锁,工作现场己清理完毕,经工作许可人验收,工作班组人员全部撤离现场后。
由工作许可人盖“工作己结束”章;工作票所列临时遮栏、标示牌己拆除,恢复常设遮栏,拆除(断开)全部接地线(接地刀闸)后,由工作许可人盖“工作终结”章,并留一份给施工单位存档。
3.电气工作票填写的基本要求3.1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填写,由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填写,工作票签发人不能兼任本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4篇)

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和工作票制度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制度是指针对变电站电气设备进行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进行授权和规范,确保操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变电站电气操作票制度的内容:1.制度目的:确保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操作、检修、试验等工作。
3.操作票的编制:a.操作票由资质合格的电气操作人员编制,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后使用。
b.操作票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并附上相关的图纸和说明。
4.操作票的使用:a.操作票应按照工作实际,有序、及时、准确地使用。
b.操作票的使用人员应按照操作票的要求进行工作,并记录操作过程中的关键内容和问题。
5.操作票的管理:a.操作票应由变电站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b.操作票应定期进行审核和更新,保证其及时有效。
6.违规处理:a.对违反操作票制度的人员,将依照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b.对于操作票内容错误、缺失等问题,将及时进行纠正,并对失误人员进行培训教育。
工作票制度是指针对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检修、试验等工作过程中,对工作人员进行授权和规范,确保工作的安全和顺利进行的制度。
下面是一个可能的工作票制度的内容:1.制度目的:确保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检修、试验等工作符合安全要求,保障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
2.适用范围:适用于变电站电气设备的检修、试验等工作。
3.工作票的编制:a.工作票由资质合格的电气工作人员编制,必须经过审核和批准后使用。
b.工作票应明确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人员、安全措施等信息,并附上相关的图纸和说明。
4.工作票的使用:a.工作票应按照工作实际,有序、及时、准确地使用。
b.工作票的使用人员应按照工作票的要求进行工作,并记录工作过程中的关键内容和问题。
5.工作票的管理:a.工作票应由变电站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并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
变电所两票管理制度(5篇)

变电所两票管理制度一、目的:加强变电所两票管理,保证安全运行。
二、职责:当班值长是受理两票的第一责任者,对两票审核正确性负责;值班员负责填写操作票;所长负责两票的管理工作。
段长、工程技术人员、运行主任对两票监督检查。
三、管理要求:工作票1、工作单位应至少提前一天将工作票送到变电所或将工作任务、停电范围以及安全要求通知变电所。
2、变电所收到工作票后必须按顺序编号。
3、工作票填写应工整、清楚,不得任意涂改,若需更改时,在写错处划两横线,并加盖修改人名章,每张工作票涂改不得超过三处(工作票签发人只允许涂改一次),否则应重新填写。
4、变电所值班长接到第一种工作票后,应根据工作任务、停电范围认真审核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善并符合现场条件,确认无误后方可受理。
5、工作票执行后在工作任务栏内加盖“已执行”章。
6、使用过的工作票一张由变电所保存,每月由所长统一整理、收存;另一张由工作负责人交回签发单位收存。
工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工作票保存期为五年)操作票1、一切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并严格执行监护复诵制和第二监护制。
2、除事故处理外的一切倒闸操作,均应使用操作票。
事故处理的善后操作也应使用操作票。
3、操作票使用前应统一编号,每本操作票不得重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
4、操作票应按值移交,复查人检查后签名,每月由所长进行整理后收存,操作票保存期为一年。
(操作票保存期为五年)5、操作票在执行过程中不得颠倒顺序,也不能增减步骤、跳项、隔项,如需改变应重新填写操作票。
6、操作票若需更改时,在写错处划两横线(严禁涂),一页操作票涂改不得超过两处,否则应作废重写。
7、若一个操作任务连续使用几张操作票,则在前页“备注”栏内写接下页,在后一页的“操作任务”栏内写“接上页”,也可以写页的编号。
8、操作票因故作废应在“操作任务”栏内盖作废章,若一个任务页操作票均作废,则应在作废各页均盖“作废”章,并在操作票页“备注”栏内注明作废原因,当作废页数较多且作废原因注明内容较多时,可自第二张作废页开台只在“备注”栏中注明“作废原因同上页”。
供电安全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办法

供电安全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第一章工作票第一节变电、线路工作票通用部分第一条:在电源设备的正常维护工作期间,凡需要做安全措施者,应使用工作票。
第二条:普通工作票分为:变电第一、二种工作票,电力线路第一、种工作票。
使用格式依据《安规》规定如下:1、填写工作票:第一张工作票的工作是:(1)在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切断全部或部分电源的人员;(2)高压室二次接线和照明电路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填写第二张工作票的工作是:(1)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作业;(2)控制面板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3)二次接线电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4)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步电容器励磁电路或高压电机转子电路的工作。
(5)下班人员使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进行相位测量,或使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电路的电流。
2、使用电力线工作票:填用第一张工作票的工作是:(1)在停电线路(或双回线路中的一回电源故障线路)上的工作;(2)在配电变压器机架上或配电变压器室中发生全部或部分电源故障的情况下工作。
所谓全部停电,指所有供应至变压器架或配电变压器室的电源线均已断开。
(1)带电作业;(2)电线杆塔上的工作;(3)在世界其他地区或配电变压器室的配电变压器架上工作。
第三条:工作票由签发人填写。
有时为了减轻工作票签发人的工作量,也可由工作负责人填写本班(组)的工作票。
第四条:工作票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一式两份,应正确填写不得任意修改,如有个别字需要修改,应字迹清楚。
一张工作票修改不得超过3个字。
第五条:用能准确表达意思的工作票填写工作票,符合普通话规范的语言文字。
第六条:工作票上列出的人员应根据其职责进行审查,签名完整,书写工整。
第七条:工作票发行人是公司批准并公布的人员。
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第八条:签发工作票。
1、工作票由签发人签发,工作负责人填写的工作票也必须由签发人签发。
2、一般情况下,工作票上的工作地点仅限于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以刀闸断口为界)。
【制度范例】省电力公司两票管理规定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

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1 总则1.1 依据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国家电网安监[2009]664号),结合公司系统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删除内容:工作票制度是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核心,是保证工作人员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重要组织措施之一。
任何人不得违反,严禁无票工作)1.2 变电工作票(含发电厂电气部分,以下统称变电工作票)是允许在电气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终结等安全组织措施的书面依据。
在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必须严格按《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要求,认真执行变电工作票制度。
禁止无票、搭票工作。
1.3 监控中心及无人值班变电站的变电工作票管理,在本规定中未尽事项参照《江西省电力公司监控中心管理办法》执行。
1.4 本规定适用于江西省电力公司系统内变电站(发电厂)、开闭所、高压配电站内电气设备上及相关场所的工作。
(删除内容:检修申请票)2 填用变电工作票的工作2.1 填用变电工作票方式有下列几种:(删除内容:在变电站(发电厂)电气设备上的工作应填用变电工作票(包括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或事故应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几种:)2.1.1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A)。
2.1.2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B)。
2.1.3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F)。
2.1.4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G)。
2.1.5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变电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I)。
2.1.6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事故应急抢修单(见附录E)。
2.1.7 填用江西省电力公司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见附录M)。
2.2 填用变电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工作前设备无论处何种状态,一律视为运行状态):2.2.1 高压设备上的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如高压设备检修、试验等工作。
2.2.2 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如:2.2.2.1 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使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作票、操作票管理,依据电力行业标准DL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1994),结合本公司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工作票是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进行检修作业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是检修、运行人员双方共同持有、共同强制遵守的书面安全约定。
操作票是在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的书面依据和安全许可证。
第三条在电力生产现场、设备、系统上从事检修、维护、安装、改造、调试、试验等工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工作票制度、工作许可制度、工作监护制度以及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
在电力生产设备及系统上进行操作,必须执行危险点分析预控制度、操作票制度和操作监护制度。
第四条公司应注重操作票和工作票(以下简称“两票”)使用和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工作。
加强对“两票”执行过程的管理,杜绝无票作业现象。
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内蒙古华电辉腾锡勒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第二章工作票第六条下列工作应填用工作票:(一)以下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3、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需要做安全措施者。
(二)以下工作应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1、带电作业和在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须将高压设备停电者;4、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5、更换生产区域及生产相关区域照明灯泡的工作;6、在变电站、电缆夹层、电缆隧道、电缆沟,配电室、控制室、蓄电池室区域内进行动土、植(拔)草、粉刷墙壁、屋顶修缮、搭脚手架等工作,或在配电间进行粉刷墙壁、整修地面、搭脚手架等工作,不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
第七条下列工作项目可以签发一份工作票:(一)电气工作,工作票上所列的工作地点,以一个电气连接部分为限。
电力生产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5篇)

电力生产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1总则1.1工作票制度是电力生产企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防止设备检修过程中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必要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1.2本制度规定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作票管理的内容,要求与方法,检查与考核.1.3本制度适用于所有项目建设单位,公司所属技术部,发电部及外包单位生产现场检修作业所使用的工作票管理.1.4本制度的所有条款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____年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____年版)的有关规定,并且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1.5施工现场,生产现场的任何工作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的有关规定(可不必办理工作票的作业项目见本制度2.1.9条),要求各施工单位,公司各部门认真执行.2管理要求2.1工作票使用范围____公司的工作票分为四种,即:发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和动火工作票.其中,电气工作票又分为电气第一种工作票和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又分为热控第一种工作票和热控第二种工作票;动火工作票又分为一级动火工作票和二级动火工作票.2.1.2填用热力机械工作票的工作范围2.1.2.1锅炉本体,过热器,再热器,省煤器和空气预热器的清扫和检修;2.1.2.2烟道的清扫和检修;2.1.2.3炉墙和燃烧室的检修;2.1.2.4送风机,引风机和一次风机的检修;2.1.2.5主要汽,水,油,瓦斯,氢,风,烟系统上的设备及承压管道或阀门的检修;2.1.2.6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输灰系统的检修;2.1.2.7磨煤机,旋风分离器,给煤机及煤粉管道的检修;2.1.2.8斗轮机,,运煤皮带,除铁器,原煤及煤粉取样装置,称重及测量装置等运煤系统设备的检修;2.1.2.9在煤斗,原煤仓,各种水箱,井沟道内,容器内,槽箱内及管道上的检修或焊接工作;2.1.2.10汽轮机,给水泵,凝结水泵,循环水泵及各油泵,水泵,阀门,各种热交换器及其热力系统的检修,凝汽器的清洗和检修;2.1.2.11化学生产设备的检修;2.1.2.12需要运行方式,操作调整上采取保障人身安全,设备运行安全措施的工作.2.1.2.13设备卫生清扫.2.1.3填用电气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2.1.3.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2.1.3.2高压室内的二次接线和照明等回路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1.3.3检修发电机和高压电动机者;2.1.3.4在高压室遮栏内或导电部分小于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表1中规定的安全距离,进行继电器和仪表等检查时,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2.1.3.5检查高压电动机和起动装置的继电器或仪表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2.1.3.6高压电气试验工作;2.1.3.7电力电缆的停电检修工作;2.1.3.8使用携带型仪器在高压回路上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1.3.9继电保护校验,需要做整组与一次设备联动试验时,若未与有关的一次设备检修或试验相配合者;2.1.3.10在厂用380V母线及进线开关等处工作.2.1.4填用电气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2.1.4.1带电作业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2.1.4.2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柜,电源干线上的工作;2.1.4.3二次接线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2.1.4.4运行中的发电机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2.1.4.5非当值值班人员用绝缘棒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形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2.1.4.6一次电流继电器有特殊装置可以在运行中改变定值的;2.1.4.7对于连接电流互感器或电压互感器二次绕组并装在通道上或配电盘上的继电器或保护装置,可以不断开所保护的高压设备的;2.1.4.8进入变电站或各配电室进行土建,油漆或清扫,通讯,装校表计等工作,且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者;2.1.4.9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范围.2.1.4.10设备卫生清扫.2.1.5填用热控一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2.1.5.1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需要停运热力设备或降参数运行者;2.1.5.2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需要停运热力设备,倒换热力系统或者降参数运行者;2.1.5.3涉及机,炉,电大联锁保护的装置及其回路检修维护和试验.2.1.6填用热控二种工作票的工作范围2.1.6.1检修维护温度,压力,流量,物位,氧量等测点一次元件和二次仪表,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2.1.6.2检修维护调试热控自动,保护装置和数据采集设备,不需停运热力设备或倒换热力系统者.2.1.6.3备用设备及其控制回路的检修维护和试验.2.1.6.4化学补给水,凝结水除盐及其废水处理,输煤,除灰装置,除尘器及冲灰(渣),胶球清洗,输灰系统,制氢装置等热工程序控制系统及仪表检修工作.2.1.6.5汽包水位电视,炉膛火焰监测器,高能点火装置等热工装置的检修.2.1.6.6热工组态的在线修改工作.2.1.6.7全厂消防报警系统检修维护.2.1.6.8全厂工业电视检修维护.2.1.6.9热控设备上(内)从事照明工作.2.1.6.10设备卫生清扫.2.1.7一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以动火工作票制度要求为准)2.1.7.1油泵房和油罐区防火堤内;2.1.7.2卸油站,污油池,油处理室.2.1.7.3直接与油罐,氢罐内系统连接的管道,设备;2.1.7.4汽轮机透平油储油罐及管道;2.1.7.5制氢站内;2.1.7.6锅炉燃油系统管道;2.1.7.7汽轮机油系统周围____米内;2.7.7.8氢冷发电机及氢系统周围____米内;2.7.7.9油浸变压器内部.2.1.8二级动火工作票动火区域2.1.8.1油罐区内的水,汽设备及管道;2.1.8.2汽机房零米,____米,____米层;2.1.8.3煤粉仓,原煤斗;2.1.8.4蓄电池室,电缆沟,电缆竖井,电缆夹层;2.1.8.5易燃易爆品仓库,油库;2.1.8.6柴油发电机房内;2.1.8.7集控室,网控室,工程师站,电子间,保护间,通讯计算机房;2.1.8.8档案室.2.1.9其他采用口头或电话命令的工作范围电力生产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2)一、工作票管理的目的和依据电力生产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工作票的编制和使用,保障工作人员的安全和生产的顺利进行。
(电力行业)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

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贯彻执行好变电工作票制度,依据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11月颁发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以下简称《安规》),结合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变电工作票是准许在变电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的书面依据。
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等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系统各级单位(含控股、代管公司)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含用户设备)上及相关场所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严禁无票作业。
凡填写、签发、许可和执行工作票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学习、掌握和执行本规定。
各控股、代管公司参照执行。
本规定所指变电站含升压站、开关站及换流站一、二次设备。
第二章填用变电工作票第四条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或系统内生产场所的其它工作,应选择填用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6种:1.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1);2.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2);3.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见附录3);4.填用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4);5.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7);6.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8);注:(1)电力电缆工作票的相关规定见线路工作票管理规定。
(2)以下无特别说明的工作票均属于以上六种方式。
第五条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4.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
5.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6.换流阀冷却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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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公司变电工作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地贯彻执行好变电工作票制度,依据国家电网公司2013年11月颁发的《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变电部分》(以下简称《安规》),结合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变电工作票是准许在变电设备上工作的书面命令,是履行工作许可、工作监护、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制度的书面依据。
也是明确安全职责,向工作人员进行安全交底,以及履行工作许可手续、工作间断、转移和终结手续,并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等的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公司系统各级单位(含控股、代管公司)运用中的变电设备(含用户设备)上及相关场所工作的一切人员(包括基建安装、农电人员),严禁无票作业。
凡填写、签发、许可和执行工作票的所有人员都必须学习、掌握和执行本规定。
各控股、代管公司参照执行。
本规定所指变电站含升压站、开关站及换流站一、二次设备。
第二章填用变电工作票第四条在电气设备上的工作或系统内生产场所的其它工作,应选择填用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其方式有下列6种:1.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1);2.填用变电站(发电厂)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2);3.填用变电站(发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见附录3);4.填用变电站(发电厂)带电作业工作票(见附录4);5.填用电力电缆第一种工作票(见附录7);6.填用电力电缆第二种工作票(见附录8);注:(1)电力电缆工作票的相关规定见线路工作票管理规定。
(2)以下无特别说明的工作票均属于以上六种方式。
第五条填用第一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高压设备上工作需要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者。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高压电力电缆需停电的工作。
4.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
5.直流保护装置、通道和控制系统的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6.换流阀冷却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需要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7.其他工作需要将高压设备停电或要做安全措施者。
第六条填用第二种工作票的工作为:1.控制盘和低压配电盘、配电箱、电源干线上的工作。
2.二次系统和照明等回路上的工作,无需将高压设备停电者或做安全措施者。
3.转动中的发电机、同期调相机的励磁回路或高压电动机转子电阻回路上的工作。
4.非运行人员用绝缘棒、核相器和电压互感器定相或用钳型电流表测量高压回路的电流。
5.大于《安规》规定的“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表1)”的相关场所和带电设备外壳上的工作以及无可能触及带电设备导电部分的工作。
6.高压电力电缆不需停电的工作。
7.换流变压器、直流场设备及阀厅设备上工作,无需将直流单、双极系或直流滤波器停用者。
8.直流保护控制系统的工作,无需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9.换流阀水冷系统、阀厅空调系统、火灾报警系统及图像监视系统等工作,无需将高压直流系统停用者。
第七条填用带电作业工作票的工作为:带电作业或与邻近带电设备距离小于《安规》表1、大于《安规》表4规定的工作。
第八条填用事故紧急抢修单的工作为:事故紧急抢修可不用工作票,但应使用事故紧急抢修单。
非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应使用工作票。
连续进行的事故修复工作原则上从设备停运到故障处理完毕,时间不超过24 小时;超过24 小时的,应及时办理工作票。
第九条运维人员实施不需高压设备停电或做安全措施的变电运维一体化业务项目时,可不使用工作票,但应在生产管理系统中记录相应的操作和工作等内容(暂时未开通生产管理系统的变电站或运维站可以书面形式记录;变电运维一体化业务具体实施项目及所采取的记录形式另文下发)。
第十条除按上述规定使用工作票外,第一种工作票可采用总、分工作票:1.一份第一种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超过两个,或有两个及以上不同的工作单位(班组)在一起工作时,可采用总、分工作票。
2.大型、复杂工作分组作业,工作票签发人认为必要时,可采用总、分工作票。
3.总工作票填写整个工作的所有工作内容和对应的安全措施;分工作票填写总工作票范围内,不同作业地点或作业班组的工作内容和对应的安全措施。
4.总、分工作票在格式上与第一种工作票一致,并由同一个工作票签发人签发。
5.使用总、分工作票时,应填写相应的分工作票统计表格。
不使用生产管理系统开票时,分工作票统计表格可按附录6格式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单独附页在总工作票后,并在结束后由总工作票负责人返回运行许可人一份留存;也可在总工作票备注栏“其他事项”中按附录6格式填写。
使用生产管理系统开票时,分工作票统计表格直接使用系统提供的表格。
第十一条检修中遇有下列情况,除填用对应的工作票或事故紧急抢修单外,还应填用二次安全措施票:1.在运行设备的二次回路上进行拆、接线工作。
2.在对检修设备执行隔离措施时,需拆断、短接和恢复同运行设备有联系的二次回路工作。
第十二条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符合安规规定的条件并经考试合格,由各单位发文公布,资格适用于工作(分工作)票、事故紧急抢修单、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
一张工作票中,工作许可人与工作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
若工作票签发人兼任工作许可人或工作负责人,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并履行相应的安全责任。
第十三条工作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也可由工作票签发人填写;事故紧急抢修单由工作负责人根据抢修任务布置人(班组长及以上人员)的布置填写;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由工作负责人填写。
第十四条工作执行班组所属单位(部门)具备工作票签发人资格时,工作票及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由工作执行班组所属单位(部门)签发;签发单位(部门)不是设备运维管理单位(部门时),签发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及工作负责人名单应事先送设备管理单位(部门)备案。
工作执行班组所属单位(部门)不具备工作票签发人资格时,工作票及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由设备管理单位(部门)签发。
供电单位或施工单位到用户变电站内施工时,工作票应由有权签发工作票的供电单位、施工单位或用户单位签发。
第十五条承、发包工程中,若承包单位具备工作票签发人资格,则承包单位在非本单位负责运维的变电站或设备上工作时,工作票可实行“双签发”:签发工作票时承包单位与设备管理单位的签发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签名,各自承担《安规》规定的工作票签发人安全责任,其中第一签发人应是设备管理单位人员,作为主要签发人,是整个票面控制的依据;第二签发人为承包单位的签发人。
第一签发人对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的正确完备负责,第二签发人对其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充足负责。
设备管理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工作票签发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并复印留存。
若承包单位不具备签发工作票的资格,则该工作的工作票只能由设备管理单位签发,不实行“双签发”。
第三章变电工作票填写规范第十六条变电工作票(含事故紧急抢修单、分工作票、二次工作安全措施票,下同)可采用生产管理系统制票、微机制票和人工制票三种方式,三种方式应使用统一的票面格式。
人员签名部分,生产管理系统生成的工作票可按权限使用电子签名,但现场必须打印纸质票进行许可、终结等工作,无特殊情况应亲笔签名,并及时回填相关信息,回填信息必须与现场填写的纸质工作票内容一致;微机制票、人工制票无特殊情况应亲笔签名。
第十七条人工制票的工作票应使用黑色或蓝色的钢(水)笔或圆珠笔填写与签发,内容应正确,填写应清楚,不得任意涂改;如有个别错、漏字需要修改,应使用规范的符号,字迹应清楚。
设备双重编号、接地线组数编号、动词(如拉、合、拆、装设等)、时间等重要文字严禁出现错误和涂改;其它的错字应以“×”划掉,在后(上)面另写,漏字写在增补处上方,并在下方作“∧”记号,但每张工作票涂改填补不应超过三处。
生产管理系统制票、微机制票的工作票不允许在打印出的票面上进行修改。
第十八条工作票上的日期、时间、设备编号、接地线编号、人员数等采用阿拉伯数字(国标要求的特殊写法除外,母线采用罗马数字); 填写日期时,年用4位数字,月、日均用两位数字表示;填写时间时,时用24小时制,时、分均用两位数字表示;接地线组数等使用简化汉字(一、二、三…十);计量单位按国标执行;一次设备相别使用英文字母大写(ABC),二次设备相别使用英文字母小写(abc)。
第十九条工作票应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操作术语。
第二十条总工作票上所列工作内容应包括所有分工作票的工作内容,工作班成员栏内只填明各分工作票的负责人;分工作票所列工作内容只包括本分工作票所列工作地点的具体作业内容,工作班成员栏内应填写本分项工作全部工作班人员姓名。
第二十一条在原工作票的停电及安全措施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征得工作票签发人和工作许可人同意后,在工作票上增填工作项目,运维人员还应在工作票登记簿上注明;如工作票签发人无法当面办理,应通过电话联系。
若采用生产管理系统生产的工作票进行现场工作,应在打印出的纸质工作票的备注栏手工填写注明,并由工作许可人回填进生产管理系统中的工作票备注栏。
若需变更或增设安全措施者应填用新的工作票,并重新履行签发、许可手续。
运维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
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第二十二条变电站(发电厂)第一种工作票填写要求:1.“单位”栏:填写检修单位名称。
2.“编号”栏:(1)采用生产管理系统制票时,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2)人工或微机制票的工作票,编号规则应与生产管理系统一致,但序号从800开始,使用800-999序号;(3)人工或微机制票的工作票采用总、分票时,总工作票编号应为:总(n)号含分(m);分工作票编号为:总(n)号第分(n)。
如:总XXXX号含分04,表示“第XXXX 号工作票含4张分票”;总XXXX号第分04,表示“第XXXX号工作票的第4张分票”。
3.“工作负责人(监护人)”栏:(1)不采用总、分工作票时,填写检修工作负责人姓名;(2)采用总、分工作票时,总工作票填写总工作负责人姓名,分工作票填写分项工作负责人姓名。
4.“班组”栏:填写具体工作班组名称;同一张工作票有多个工作班组时,应填写所有班组的名称。
5.“工作班人员”栏:(1)经安规考试合格的职工和经过安全知识教育后的非全日制用工、生产厂家及外来调试人员可作为工作班成员。
(2)不采用总、分工作票形式时,工作班成员少于或等于10人时,应填写所有人员姓名;工作班人员多于10人时至少应填写10个成员的姓名,其余可采用填写“等”的方式,如:“张×、李××、罗××、徐×、赵××、……等共1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