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石,其人,荆公新]王安石其人与荆公新学
王安石荆公新学的主要内容

王安石荆公新学的主要内容
王安石在北宋时期创立了荆公新学,这是他哲学、经济、教育、伦理等思想体系的总称。
其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哲学思想:王安石以“气”一元论为基础,提出了以“天人不相干”为核心的唯物主义自然观。
他反对汉唐以来流行的守旧、迂腐的思想学说,并在此基础上建立了自己的宇宙生成理论,即“元气—阴阳—五行—万物”的宇宙发展过程。
王安石认为,宇宙的起点不是空间上相互间断的物质微粒,而是一种绵延连续的物质——“元气”。
2.经济思想:王安石主张变法革新,改变大地主阶级垄断土地、税收等资源的现状,以实现国家的富强。
他提出了“均天下之财”的经济思想,主张通过国家宏观干预,实现财富的平均分配。
同时,他也强调了商品经济的重要性,认为商品流通和市场调节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3.教育思想:王安石非常重视教育的作用,认为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
他主张以经世致用为目标,摒弃汉唐训诂笺注的旧传统,提倡以义理注经的方法。
同时,他也强调了实践和思考的重要性,提倡学以致用、勤思好学的教育理念。
4.伦理思想:王安石认为道德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的基础,主张通过道德教化来改善社会风气。
他强调了个人修养和家庭伦理的重要性,提倡孝顺、忠诚、信义等美德,认为这些是构成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
总的来说,王安石荆公新学是一个完整的思想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教育和伦理等多个方面。
其核心思想是变法革新、经世致用和道德教化,这些思想为后来的中国思想和文化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宋代新儒学(二)‖王安石变法与荆公新学

宋代新儒学(二)‖王安石变法与荆公新学【原创:中国通史栏目组】宋神宗熙宁二年,宋神宗任命江西抚州临川王安石为参政知事,历史上著名的王安石变法开始了。
两年后,朝廷颁布了改革科举制度的法令,法令要求废除用诗赋词章和帖经墨义取士的旧制,专以经义、论策取士,科举改革体现了王安石“法先王”的政治思想。
王安石认为,圣人之学湮没千年,先王之政废歇不举,其根源在于人才凋敝,风俗败坏,因此,解决问题的根本方法是“尊师儒,兴学校,明经术,变科举”,培养选拔精通圣人之学和先王之道的人才,从而革除时弊,移风易俗。
为了同风俗,一道德,以经术选士,培养支持变法的人才,熙宁六年,由王安石负责编撰,训释《诗》、《书》、《周礼》的《三经新义》颁行天下,这既是新儒学发展的自然产物,也是配合变法的政治产物,王安石创立的学术流派,被称为“荆公新学”,在新儒学的发展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讨论新儒学,总离不开心性、性理之类的名词,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传统的儒学重伦理而轻本体,重文献而轻架构,重经验而轻思辨,宋人在疑传注、辩义理之余,转而浸淫于心性、性理和天道的讲求与探究,既反映了宋儒们形而上的思辨冲动,更体现了他们重构天人之际,捍卫儒家道统的强烈使命感,而这种风尚的形成,也是中国思想史上儒、释、道三家长期融合与激荡的必然结果。
“不畏浮云遮望眼,自缘身在最高层”,王安石志向高远,他认为研究经术的目的在于经世致用,主张用先王之道来打破当时迷信祖宗家法的风气,推行广泛的社会政治改革,实现富国强兵。
北宋后期,除了哲宗元祐年间以外,《三经新义》一直是官方法定的学校和科举教材,荆公新学也长期居于官方显学的地位,但也因为如此,新学便带上了某种文化专制主义的色彩。
天下士人虽然都必须唯新经是读,但真正能够深究其旨并发扬光大者微乎其微,再加上政治斗争等复杂因素,荆公新学也与熙宁变法也一样,成为历史上聚讼纷纭,莫衷一是的焦点。
到南宋后,在理学家们不遗余力的挞伐下,王氏新学成了异端邪说,其影响力归于歇绝。
对宋代诗人王安石的评价有哪些

对宋代诗人王安石的评价有哪些王安石是中国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和改革家。
那么在经历这么多年以后,对这位诗人的评价有哪些呢?如果你想了解就千万别错过了这篇文,赶紧和小编我一起来了解吧!人物评价1) 颜元:①荆公廉洁高尚,浩然有古人正己以正天下之意。
及既出也,慨然欲尧舜三代其君。
②且公之施,亦彰彰有效矣。
用薛向、张商英等治国用,用王韶、熊本等治兵,西灭吐蕃,南平洞蛮,夺夏人五十二砦,高丽来朝,宋几振矣。
2) 蔡上翔:荆公之时,国家全盛,熙河之捷,扩地数千里,开国百年以来所未有者。
3) 梁启超:①若乃于三代下求完人,惟公庶足以当之矣。
悠悠千年,间生伟人,此国史之光,而国民所当买丝以绣,铸金以祀也。
距公之后,垂千年矣,此千年中,国民之视公何如,吾每读宋史,未尝不废书而恸也。
②以不世出之杰,而蒙天下之诟,易世而未之湔者,在泰西则有克林威尔,而在吾国则荆公。
4) 蔡东藩:①上有急功近名之主,斯下有矫情立异之臣。
如神宗之于王安石是已。
神宗第欲为唐太宗,而安石进之以尧、舜,神宗目安石为诸葛、魏徵,而安石竟以皋、夔、稷、契自况。
试思急功近名之主,其有不为所惑乎?当时除吴奎、张方平、苏洵外,如李师中者,尝谓其必乱天下。
②新法非必不可行,安石非必不能行新法,误在未审国情,独执己见,但知理财之末迹,而未知理财之本原耳。
当安石知鄞时,略行新法,邑人称便,即哓哓然曰:“我宰天下有余。
”不知四海非一邑之小,执政非长吏之任也。
天下方交相诟病,而安石愈觉自是,黜陟予夺,任所欲为。
至若登州妇人一案,较诸斗鹑少年,尤关风化,同僚谓不宜减罪,而彼必欲减免之,盖无非一矫情立异之见耳。
夫朝廷举措,关系天下安危,而顾可以矫情立异行之乎?我姑勿论安石之法,已先当诛安石之心。
5) 吕思勉:王安石的变法,旧史痛加诋毁,近来的史家,又有曲为辩护的,其实都未免有偏。
王安石所行的政事,都是不错的。
但行政有一要义,即所行之事,必须要达到目的,因此所引起的弊窦,必须减至极少。
历史上王安石的简介

历史上王安石的简介王安石是北宋著名的文学家,其在文坛上有着不可撼动的地位。
王安石不仅在诗歌,词等涉猎更是在散文上也颇有成就。
下面是店铺搜集整理的历史上王安石的简介,希望对你有帮助。
历史上王安石的简介王安石(1021年12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谥文,世人又称王荆公,汉族江右民系。
北宋抚州临川县城盐埠岭(今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封荆国公,中国历史上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学者、诗人、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北宋丞相、新党领袖。
宋仁宗嘉佑三年(1058年)上万言书,提出变法主张,要求改变“积贫积弱”的局面,推行富国强兵的政策,抑制官僚地主的兼并。
宋神宗熙宁二年(1070年)任宰相,实行变法,支持五取西河等州,改善对西夏作战的形势。
保守派反对,新法遭阻碍,熙宁七年辞退。
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其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
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王安石小时候的故事王安石是江西临川人氏,从小生活在那个地方,在其居住的街口有一家面馆。
王安石每每上学的时候都会路过这家面馆并在里面吃早饭,街里街坊的一回生二回熟王安石与面馆的老板伙计都很熟。
一天,王安石照例去到这家面馆吃饭,没想到老板伙计突发奇想要考验下王安石的聪明。
王安石点完面后发现久久不见上面,其他比他晚来的客户都吃上了面,这让王安石很是好奇,于是就问,师傅我的面好了吗?伙计不一会就拿了一双筷子出来,告诉王安石,这个面要自己去厨房端才有的吃。
王安石走到厨房后,看在在桌子上放了一碗刚出锅的肉丝面,但是这碗面特别满面汤都要溢出碗外了,师傅告诉王安石说,这碗面是特意为王安石做的,里面有着很丰盛的料和肉,如果能徒手将面端到外面还不撒一滴面汤那么这碗面就不收钱了。
王安石听完后就拿起快起,将碗里的面用筷子夹起,然后碗里只有半碗汤了,然后很轻松的就将面端到了大堂,让所有的人都诧异王安石的机智与聪明。
王安石

王安石王安石(1021年1月18日-1086年5月21日),字介甫,号半山,封荆国公。
世人又称王荆公。
汉族,北宋临川江右人(今江西省抚州市临川区邓家巷人),中国北宋著名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欧阳修称赞王安石:“翰林风月三千首,吏部文章二百年。
老去自怜心尚在,后来谁与子争先。
”传世文集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
其诗文各体兼擅,词虽不多,但亦擅长,且有名作《桂枝香》等。
而王荆公最得世人哄传之诗句莫过于《泊船瓜洲》中的“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
”(一)人物事略人物出身:王安石出身于临江军(今江西樟树),生活在地方官家庭,自幼聪颖,读书过目不忘。
而且他从小随父宦游南北各地,更增加了社会阅历,开阔了眼界,目睹了人民生活的艰辛,对宋王朝“积弱”的局面有了一定的感性认识,青年时期便立下了“矫世变俗”之志。
恳辞入朝:皇祐三年(1051),任舒州通判,颇有政绩。
宰相文彦博推荐他为群牧判官,先仕常州知州,后出任江东刑狱提典。
嘉祐三年(1058)任度支判官时,向宋仁宗上万言书,对官制、科举以及奢靡无节的颓败风气作了深刻的揭露,请求改革政治,加强边防,提出了“收天下之财,以供天下之费”的理财原则,但并未引起朝廷的重视。
改革运动:公元1067年宋神宗继位,起用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1068年,神宗召王安石“越次入对”,王安石即上书主张变法。
次年任参知政事,主持变法。
为指导变法的实施,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物色了一批拥护变法的官员参与制订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变法运动。
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同时,改革科举制度,为推行新法培育人才。
王安石变法:由于深得宋神宗赏识,熙宁二年(1069年),王安石出任参知政事,次年,又升任宰相,开始大力推行改革,进行变法。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王安石变法开始于宋神宗熙宁二年,即公元1069年,王安石变法是中国历史上针对北宋当时“积贫积弱”的社会现实,以富国强兵为目的,而掀起的一场轰轰烈烈的改革,下面是由店铺为你整理的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相关资料,希望能帮助到你。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1:改革初衷及主导方治平四年(1067年)北宋神宗即位,立志革新,然遍询老臣富弼等人图强之策,得到的答复都是守旧之计,遂招仁宗时有改革主张的王安石入朝。
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确定革新方法”,主张效法尧舜,简明法制,深得神宗认同。
王安石(1021年-1086年),1042年进士及第,历任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著。
王安石为官勤政爱民,遵纪守道,不嗜酒色财利;不贪慕权势,朝廷曾屡次委以重任,均固辞不就;文章立论高深,深通经术,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是史上惟一不坐轿、拒奢华、拒纳妾的宰相,死后无任何遗产,名列“唐宋八大家之一”。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2:全面改革社会各个方面1069年,王安石被任命参知政事,设立制置三司条例司,指导变法实施,开始颁行新法。
1070年王安石任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位同宰相,在全国范围内开始大规模的推行新法。
改革机构:推行市易法,官府设“市易务”,在平价时收购商贩滞销货物,到市场缺货时再卖出,同时向商贩发放贷款;推行保甲法,按照乡村住户,每五家组一保,逐级设各保,平时耕种,闲时军训,战时入伍。
改革税制:推方田均税,清查土地,按土地均摊赋税;推均输法,调节物资供需关系、平抑物价打击商人投机;推青苗法,农民在播种的正月和青黄不接的五月,可向政府借贷钱物,待收成之后归还谷物或现钱。
推募役法,由州县官府雇人应役,所需经费,按户分摊。
改革科举:推三舍法,以学校的平日考核取代科举考试,选拔人才。
推贡举法,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
另设“明法科”,考察律令和断案。
此外,还改革军队,兴修水利。
王安石的主要历史事件3:改革自始就饱受争议变法的目的就是富国强兵,说白了就是光开财源、增加国家税收,而这些财源过去都是大地主阶级掌握,故从一开始就遭到大地主阶级反对。
唐宋八大家之王安石

唐宋八大家之王安石唐宋八大家之王安石,字介甫,号半山,汉族,临川人,北宋著名的思想家、政治家、文学家、改革家。
庆历二年,王安石进士及第。
历任扬州签判、鄞县知县、舒州通判等职,政绩显着。
熙宁二年,任参知政事,次年拜相,主持变法。
因守旧派反对,熙宁七年罢相。
一年后,宋神宗再次起用,旋又罢相,退居江宁。
元祐元年,保守派得势,新法皆废,郁然病逝于钟山,赠太傅。
绍圣元年,获谥“文”,故世称王文公。
王安石潜心研究经学,着书立说,被誉为“通儒”,创“荆公新学”,促进宋代疑经变古学风的形成。
哲学上,用“五行说”阐述宇宙生成,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古代朴素唯物主义思想;其哲学命题“新故相除”,把中国古代辩证法推到一个新的高度。
王安石在文学中具有突出成就。
其散文论点鲜明、逻辑严密,有很强的说服力,充分发挥了古文的实际功用;短文简洁峻切、短小精悍,名列“唐宋八大家”。
有《王临川集》、《临川集拾遗》等存世。
嘉佑三年,调为度支判官,王安石进京述职,作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系统地提出了变法主张。
在此次上疏中,王安石总结了自己多年的地方官经历,指出国家积弱积贫的现实:经济困窘、社会风气败坏、国防安全堪忧,认为症结的根源在于为政者不懂得法度,解决的根本途径在于效法古圣先贤之道、改革制度,进而提出了自己的人才政策和方案的基本设想,建议朝廷改革取士、重视人才。
治平四年,宋神宗即位,因久慕王安石之名,起用为江宁知府,旋即诏为翰林学士兼侍讲,从此王安石深得神宗器重。
熙宁元年四月,宋神宗为摆脱宋王朝所面临的政治、经济危机以及辽、西夏不断侵扰的困境,召见王安石。
王安石提出“治国之道,首先要确定革新方法”;勉励神宗效法尧舜,简明法制。
神宗认同王安石的相关主张,要求其尽心辅佐,共同完成这一任务。
王安石随后上《本朝百年无事札子》,阐释宋初百余年间太平无事的情况与原因,指出当时危机四伏的社会问题,期望神宗在政治上有所建树,认为“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王安石诗歌特点

王安石诗歌特点王安石诗歌“王荆公体”的特点是重炼意,又重修辞,在用事、造语、炼字等方面煞费苦心,既新奇工巧又含蓄深婉,主要载体是其晚期雅丽精深的绝句。
一、王安石其人—一代名相坎坷的人生经历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号半山,江西临川人,世称荆公。
出身官宦世家,自幼读书,从小受到良好的儒学教育。
北宋庆历二年(1042)考中进士,之后历任签书淮南节度判官厅公事、知鄞县事、舒州通判等职务,长期的基层任职使他积累了丰富的政务经验,同时也使他了解到了北宋王朝政治积弊、人民困苦的现状,树立了投身改革为国兴利除弊的理想。
宋神宗即位后深受赏识,在熙宁二年(1069),被任命为副宰相(参知政事),主政期间王安石颁布施行了青苗法、免役法、保甲法、市易法、养马法、方田均税法、将兵法并改革科举考试,对北宋王朝经济、政治、文化、军事等领域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王安石改革的初衷是为了富国强兵,在改革的初期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由于性格偏执、用人失察、手段不当,造成在改革中违背民意、虚报成绩、腐化和争权夺利的现象不断发生,加之宋神宗的摇摆不定和保守势力的激烈反对,改革最终失败。
王安石变法虽然失败,但其对中国历史发展进程产生了重大的影响,王安石也因此成为当之无愧的一代名相。
王安石不仅仅是一位政治家,他还是一位杰出的文学家,在散文、诗歌方面都有杰出的成就。
王安石的诗歌,继承了杜甫的“咏今怀古”的现实主义传统,并在此基础上融入了宋诗特有的“论事辩理”的特色,同时将自身在政坛荣辱浮沉的人生经历熔铸其中,开创了凄恻中寓悲壮、整饬中显慷慨、婉转中展雄浑的独特风格,这种风格,虽兼有悲情与乐观精神,杂糅感性理性成分,出入儒家佛老之间,但为其核心仍是儒家思想的、积极用世的、乐观感性的,这种风格也为其后宋诗的发展形成奠定了基础。
二、王安石其诗—三重风格熔铸的艺术创造(1)婉转中展雄浑—咏今怀古的现实主义风貌如果把王安石的诗歌创作分为早中晚三期的话,早期的王诗有着比较鲜明的模仿杜甫诗歌的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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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安石其人与荆公新学在宋代历史上,王安石是一个大名鼎鼎的人物。
尤其是他曾经被列宁誉为“中国十一世纪的改革家”,更使他在现代走红。
如果我们撇开对王安石的评价中裹挟的政治因素,就有可能发现,他的管理思想依然值得重新发掘。
他所创立的荆公新学和主持的熙丰变法,在儒家管理思想的发展演变上是一个明显的转折点,是管理思想史探究中绕不过去的一道坎。
王安石,字介甫,抚州临川人,由于曾封荆国公,后人往往尊称为王荆公。
王安石的祖上数代为官,官虽不大,学问却不浅。
他的叔祖和父亲都由进士起家,王安石兄弟七人,登进士第者四人,连他家的女子也个个文采出众。
同时代人魏泰在《临汉隐居诗话》中称:“近世妇人多能诗,往往有臻古人者,王荆公家最众。
”在这样的家庭中,王安石自幼发奋读书,号称“过目终身不忘”,“属文动笔如飞”,在北宋的儒生中是出类拔萃的。
他所写的《伤仲永》,在一定意义上可以看作后来的自我警诫。
由于他文才出众,很早就得到了范仲淹、欧阳修等文坛大腕的赏识和推荐。
庆历二年中进士,授淮南节度判官。
在范仲淹等人推行新政之时,王安石在地方上得到了主政一方的磨炼,先后担任过鄞县知县、舒州通判、常州知州等职,尤其是在鄞县治绩斐然,“起堤堰,决陂塘,为水陆之利;贷谷与民,出息以偿,俾新陈相易,邑人便之。
”朝野一片赞誉,奠定了他的事业基础。
地方主政的经历,使王安石萌生了主宰天下的大志。
他不愿意按照宋代文人从政的常规做谏臣或者做循吏,所以当宰相文彦博向宋仁宗建议提拔王安石时,他拒绝了;当名谏欧阳修举荐王安石为谏官时,他又拒绝了。
直到嘉v三年升任度支判官主管财政时,他觉得有必要向朝廷展示自己的才能,就在进京述职时奏上长达万言的《上仁宗皇帝言事书》,主张彻底整顿朝政。
后人一般认为,这份万言书就是王安石的改革宣言。
但是,宋仁宗以宽厚著称,不是大刀阔斧改革的主儿,对这样的进言不以为然。
可能王安石也感到了仁宗对自己的不信任,所以他多次拒绝提拔。
这种不断拒绝,反而使他名气越来越大,礼聘敕令一个接一个。
朝廷聘他修起居注,他照旧推辞;送聘任敕文的小吏施以拜礼,王安石入偏房躲避;小吏把敕文放在书案上就走,他又追上去退还敕文;经过多此推辞,王安石终于接受了知制诰的任命,负责纠察京师刑狱。
由于他对刑律条文的理解与开封府、大理寺和审刑院不一样,又因他主张舍人院有权上奏任免官员的文字建议,以避免宰执推荐官员的权力独大,与执政发生冲突。
正好他的母亲去世,王安石便以丁忧辞职。
守制期满后,朝廷屡召而不应,只是与名士重臣诗文交往。
有着极大影响力的韩绛、韩维兄弟以及吕公著等人,不断在英宗朝的太子(即后来的宋神宗)面前夸赞王安石。
宋神宗即位后,王安石认为大显身手的时候到了,于是重新出山。
宋神宗想干一番大事业,对王安石寄予厚望,一召用就给予他“三级跳”的超迁礼遇,先任命王安石为江宁知府,数月之间便召为翰林学士兼侍讲。
王安石奏称“大有为之时,正在今日”。
神宗大喜过望,认为王安石所奏“此皆朕所未尝闻,他人所学固不及此”(《长编纪事本末》卷59,下同)。
神宗想以唐太宗作为楷模,王安石却说:“陛下当法尧舜,何以太宗为哉?尧舜之道,至简而不烦,至要而不迂,至易而不难。
但末世学者不能通知,以为高不可及尔。
”在如此豪迈的愿景面前,神宗担心无人辅佐,说:“唐太宗必得魏徵,刘备必得诸葛亮,然后可以有为,二子诚不世出之人也。
”王安石则对答道:如果皇帝想做尧舜,则肯定有皋陶、后稷之类辅佐;如果皇帝想做武丁,则肯定会有傅说。
魏徵和诸葛亮属于“有道者所羞”、不足以成大业的人物,何足道哉!神宗下定决心,要求王安石“悉意辅朕”,变法大业拉开序幕。
熙宁二年,宋神宗提拔王安石任右谏议大夫参知政事。
王安石一进入执政行列,就立即请求设立专门主持变法的制置三司条例司,与知枢密院陈升之共同主持,任命吕惠卿承办具体事务,派遣数十名提举官员分行诸路考察农田水利赋役事项,陆续推出青苗法、均输法、农田水利约束等新法。
熙宁三年,韩琦、司马光对新法提出异议,王安石向神宗辞职,不允,韩琦反而被外放。
那篇有名的《答司马谏议书》,就是王安石在这次争论中写的。
此后,王安石升任礼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由执政变为宰相,更不遗余力地推行新法,除青苗法外,贡举考试改革、法官选拔考试、免役法、常平仓法、市易法、保甲法、保马法、方田均税法、太学三舍法等新法得以全面展开。
熙宁年间推行新法过程中争议不断,王安石一概不听。
由于神宗对王安石高度信任,反对变法者都被陆续贬斥出朝。
由此,不同意见的争论,逐渐变成了派系之争。
王安石重用的吕惠卿和韩绛,这两人被他人称为“护法善神”和“传法沙门”。
在关于新法的争议中,大臣的对立日趋激烈;新法实施中引发的利益冲突,也使社会的不安定因素大大增加,到熙宁七年,旱灾导致饥民流离,监安上门的郑侠给神宗献上《流民图》,以展示民间之苦,加上“去安石,天必雨”的社会传言,两宫太后“安石乱天下”的告诫,最终使神宗下定了决心,免去王安石宰相之职。
作为补偿,将王安石的行政级别由礼部侍郎“超九转”为吏部尚书,以观文殿大学士知江宁府。
王安石罢相,神宗并未废除新法,而是继续重用吕惠卿和韩绛推进变革。
也许,神宗以为变法出现的各种问题不过是由于王安石性格过于执拗引发的,新法并无大错。
但吕惠卿很快就显示出小人得志的一面,利用执政的权势排挤他人,任用私人,与韩绛也发生了矛盾。
在韩绛的建议下,神宗于熙宁八年召回王安石再度拜相,加衔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
但此时神宗与王安石之间的关系已经不再像熙宁初年那样君臣相得,更不可能再推心置腹,而是互有芥蒂。
加上吕惠卿与王安石之间互相揭发,使神宗大失所望。
王安石的爱子王陷入这种互相攻讦之中,不遗余力地要彻底放倒吕惠卿。
王安石自己逐渐对功业心灰意冷,尤其是王在33岁上就疽发身亡,更使他受到极大打击。
熙宁九年,王安石二次罢相,以镇南军节度使头衔判江宁府,赐蒋山太平兴国寺常驻。
次年不再判江宁府,以集禧观使养老,彻底退出政坛,封舒国公,元丰二年改封荆国公,元v元年去世。
其时哲宗即位,太后高氏垂帘听政,重用司马光等反对变法的旧臣,尽废熙宁新法,史称元v更化。
王安石变法在当时就争议极大,在推行变法过程中他辅之以党同伐异的组织手段。
元v更化废除新法的举措,又把政见之争变成贤佞忠奸之争,有矫枉过正之嫌。
待宋哲宗亲政后,推崇其父神宗,改元绍圣,贬斥司马光等,立元v党人碑,新旧党争变成水火不容的人事之争。
此后,这种政策翻烧饼以及官吏大换班的党争,一直持续直到北宋亡国。
所以,南宋就有人把北宋之亡归咎于王安石变法。
此后,关于王安石的评价成为历史上争论最激烈的话题之一,有人把王安石与西汉王莽、南宋贾似道相提并论,多数对王安石评价不高,但也有一些人认为王安石是一世之伟人。
明代正德时的杨慎,把王安石与商鞅相比,认定“宋之南迁,安石为罪之魁”;“合莽、操、懿、温为一人者也”(《丹铅总录》卷9)。
清代王夫之在《宋论》中更是全面否定王安石,认为所谓变法不过是小人推行苛政。
而明代嘉靖时的章衮,清代乾隆时的蔡上翔,则都肯定王安石变法的正面作用。
到近代,在社会动荡的大变局中,有些学者重新审视北宋的熙丰变法,以梁启超为代表,声称王安石是三代以下之完人,并把他比作英国的克伦威尔(《王荆公》,载《饮冰室合集》第7册)。
至今,关于王安石的评价,依然在学界见仁见智。
王安石不同于单纯的政客官僚,他的本质是一个学者。
“某自百家诸子之书,至于《难经》《素向》《本草》、诸小说无所不读,农夫女工无所不问。
”(《临川集?答曾子固书》)神宗选择宰相时,韩琦就有不同意见,“安石为翰林学士则有余,处辅弼之地则不可。
”所言正是相信其学问文字而怀疑其辅政能力。
在任命王安石为参知政事时,神宗还说:“人皆不能知卿,以为卿但知经术,不晓世务。
”在信任中透露出下意识地对书生从政的疑虑。
王安石则回答道:“经术正所以经世务,但后世所谓儒者,大抵皆庸人,故世俗皆以为经术不可施于世务尔。
”理直气壮地强调儒学的经世一面。
不管外界对熙丰新法如何评价,在王安石自己看来,变法正是把儒学推向治国实践的手段。
所以,探究王安石变法的思想本原,对儒学管理思想的实践层面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王安石的变法,有其完整的指导思想,即新学。
荆公新学的代表,是由王安石主持修撰的《三经新义》。
王安石自己精通儒学,在变法中,为了统一思想,由朝廷设置经义局,由王安石主持,吕惠卿、王具体修撰,训释《诗》《书》《周礼》三部经典,为新法提供理论依据。
熙宁八年,由朝廷颁布王安石编撰的三经义,作为统编教材和科举标准。
王安石治学的特点是重视儒家经典的义理内涵和精神实质,反对繁琐支离的注疏训诂。
在儒家经典中,他不是五经并重,而是有所选择。
据说他对《春秋》就非常蔑视,称其为“断烂朝报”,对《礼记》也挑剔其不当之处,“数难之”,而对《周礼》《尚书》则特别推崇。
他曾强调:“惟道之在政事,其贵贱有位,其后先有序,其多寡有数,其迟数有时。
制而用之存乎法,推而行之存乎人,其人足以任官,其官足以行法,莫盛于成周之时;其法可施于后世,其文有见于载籍,莫具于《周官》之书。
”(《周官新义》序)荆公新学把“道”作为最基本的哲学基础,在社会治理方面强调变革。
在《周礼》《易经》等儒家经典中,他特别抽取其中的变革思想大加发挥。
“三十年为一世,则其所因,必有革。
”“世必有革,革不必世也。
”(《周官新义》附《考工记》上)把变革上升为天道,“尚变者,天道也”(《河图洛书议》)。
知常而不知变,来自于人的认知局限。
“天下事物之变相代乎吾之前,如吾知恒而已,则吾之行有时而不可通矣,是必度其变而时有损益而后可。
”(《九卦论》)并以此为据批评北宋的因循守旧,推动变法。
新学中的哲学思想内容,已经有众多研究,本文从略。
王安石读书非常广泛,儒法道释无所不包。
为了变法所需,他对儒家思想有所取舍,给出自己新的解释,对儒家以外的学说也取己所需,为己所用。
特别是在理财方面,儒家的传统一直强调重义轻利,甚至主张义利对立。
而王安石则称:“理财乃所谓义也。
一部《周礼》,理财居其半,周公岂为利哉?”(《答曾公立书》)并以其作为变法中推行各种经济新法的依据。
他的新学,新就新在放弃了汉代以来的经学套路,对儒学的解释以义理为先,带有一定的思辨色彩,以“疑经问古”的姿态,不守训诂,独出己意,强调对先王圣贤“法其意”而不是拘泥于具体字句。
总体来看,荆公新学在宋初儒学转型的基础上,已经接近于理学,但与同期的理学家二程和张载相比,王安石缺少了学问上的沉潜和中立,却增添了济世从政的方略和对策。
他强调:“经术者,所以经世务也。
果不足以经世务,则经术何赖焉?”再进一步,张载二程的理学也并非只论学问不谈世事的书呆子,但他们议论世事时总以理想化的社会构建(如复井田、倡封建等论说)来保持与现实权力的一定距离,而王安石的新学则以迎合朝廷“富国强兵”的愿望来消弭学术与政治的分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