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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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工程机械管理制度

路面工程机械管理制度

路面工程机械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路面工程机械管理,提高工程施工效率,保障工程安全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路面工程机械的运行、维护管理。

三、机械管理部门公司设立机械管理部门,负责路面工程机械的管理工作。

机械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严格执行各项机械管理规定,做好机械使用记录和维护保养工作。

四、机械使用及维护管理1. 机械使用:机械管理部门根据工程需要,组织编制机械使用计划,并根据计划进行机械调度和使用,保证机械的有效利用。

2. 机械检查:机械管理部门应每日对机械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确保机械的正常运行。

3. 机械维护:对机械进行定期的维护保养,保证机械的安全可靠运行。

维修部门应根据维护计划,对机械进行维护,并建立维护记录。

4. 机械保养:机械管理部门应每月制定机械保养计划,对机械进行保养工作,检查机油、液压油、水箱等液体,保证机械的正常运转。

5. 机械更新:机械管理部门应根据机械的使用寿命和工程需求,及时更新升级机械设备,保证施工效率和施工质量。

6. 机械保险:对机械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并按照规定购买保险,确保机械设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性。

五、机械使用人员资格要求1. 机械使用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格证书和相关岗位经验,确保对机械设备的操作安全。

2. 机械使用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操作规定,遵守操作规范,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

3. 机械使用人员应具备一定的团队协作精神和责任意识,保证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和施工进度。

六、机械事故及应急处理1. 机械管理部门应根据相关规定建立机械事故处理流程和应急预案,提高机械事故处理的效率和准确性。

2. 机械事故应由机械管理部门负责调查、处理,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相应的整改和预防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3. 机械事故应急处理应根据事故的严重程度和现场环境采取相应的措施,并通报公司领导部门和有关部门。

公路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设备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设备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和提高公路工程设备的管理水平,确保公路建设工程按照质量、安全、进度等要求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设备的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购置、验收、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处置等全部环节。

三、管理机构1.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公路工程设备的统一管理工作,制定设备管理制度和标准,监督设备的使用情况,协调设备问题的解决。

2. 使用部门:负责公路工程设备的具体使用,按照管理部门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使用。

3. 维护部门:负责公路工程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四、设备购置1. 设备购置前,需经过技术评估与报批程序,确定设备种类、规格、数量和采购渠道。

2. 设备采购应选择正规的厂家和经销商,签订正规的采购合同,明确设备质量、交付时间等事宜。

3. 购置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设备的出厂合格证、说明书等相关资料齐备,并按程序进行验收。

五、设备验收1. 设备验收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验收人员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认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后才可验收。

2. 验收不合格的设备,应立即通知供货方处理,直至设备符合要求为止。

3. 验收合格的设备,管理部门应对设备进行登记,编制设备档案,并将设备交到使用部门进行使用。

六、设备使用1. 设备使用人员需经过培训合格方可操作设备,不熟悉设备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

2. 设备使用时,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违规操作或改变设备性能。

3.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进行必要的清洁和保养工作,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七、设备保养1. 设备的保养工作由维护部门负责,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制定保养计划,并按时进行保养。

2. 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调整、更换易损件等内容,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3. 对于长时间停用的设备,应进行特殊保养,以确保设备在重新启用时正常运转。

八、设备维修1. 设备维修工作由维修部门负责,设备出现故障时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急需公路工程机械管理制度

急需公路工程机械管理制度

急需公路工程机械管理制度一、管理制度的目的及依据为了规范和完善公路工程机械的管理工作,提高公路施工效率和质量,减少事故损失,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是公路工程机械的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项目中使用的各类机械设备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挖掘机、推土机、压路机、装载机、搅拌站、输送带等。

三、管理职责1. 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机械设备的调配、使用和维护管理工作;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要求。

2. 机械管理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领用、归还、保养和维修等。

3. 操作人员:负责机械设备的操作工作,按照规定操作程序进行作业,确保安全生产。

四、机械设备的管理1. 领用和归还:机械管理员负责机械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使用流程清晰明了,防止错乱使用。

2. 使用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使用机械设备,严禁擅自调整机械设备的参数和功能。

3. 维护保养:机械管理员负责机械设备的定期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机械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4. 安全管理: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作服等个人防护用品,严禁饮酒、吸烟等影响操作安全的行为。

五、机械设备的保险机械管理员负责为机械设备购买保险,确保机械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的风险得到有效的保障。

六、紧急情况处理1. 发生损坏或事故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并通知项目经理和机械管理员进行处理。

2. 机械管理员应及时组织维修和修复工作,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使用。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根据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纪律处罚。

2. 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八、监督检查项目经理负责定期对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和使用效率。

九、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补充或修改,需经项目经理批准。

对于特殊情况,可进行适当调整。

以上是关于公路工程机械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确保机械设备的安全使用,保障施工进度和质量。

高速公路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管理模版

高速公路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管理模版

高速公路工程中的机械设备管理模版如下所示:机械设备管理是高速公路工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合理的机械设备管理可以有效提高施工效率,保障工程质量。

为了规范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确保施工顺利进行,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模板:一、机械设备清单1.1 根据工程总体进度计划,编制详细的机械设备清单,包括每台设备的型号、数量、使用范围等信息。

1.2 确保机械设备清单与实际施工需求相符,及时调整和更新。

二、机械设备购进与验收2.1 严格按照采购程序和标准选购机械设备,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2.2 对购进的机械设备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其性能、外观等指标。

三、机械设备使用与维护3.1 制定机械设备使用计划,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时间和顺序,并做好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

3.2 严格执行使用规程,禁止超负荷使用机械设备,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3 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维护,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的工作状态。

四、机械设备安全管理4.1 设定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操作人员具备相关技能和证照,并加强安全培训和教育。

4.2 组织专人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日常巡检和监测,确保设备工作环境安全。

五、机械设备台账管理5.1 建立机械设备的台账系统,记录设备的型号、规格、主要技术参数、购买日期、保养记录等信息。

5.2 定期更新台账信息,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六、机械设备退场处理6.1 对不再使用或需要更换的机械设备,及时制定退场处理计划,合理处置设备。

6.2 对退场设备进行清理、维修和回收等工作,确保设备的合理利用。

以上是高速公路工程中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模板,我们将结合实际情况和工程要求,细化完善管理措施,确保机械设备的高效利用和安全运行。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公布日期】2018.03.02•【文号】交公路发〔2018〕33号•【施行日期】2018.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发〔2018〕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和效益,部对《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交公路发〔2001〕327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交通运输部2018年3月2日公路养护工程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工程管理,提高养护质量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收费公路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规定的公路养护工程是指在一段时间内集中实施并按照项目进行管理的公路养护作业,不包括日常养护和公路改扩建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国道、省道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县道、乡道、村道和专用公路的养护工程管理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养护工程应当遵循决策科学、管理规范、技术先进、优质高效、绿色安全的原则。

第五条养护工程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交通运输部负责全国养护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地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依据省级人民政府确定的对国道和省道的管理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养护工程管理工作。

第六条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和从事公路养护作业的单位应当根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公路管理机构提出的养护管理目标,按照标准规范、有关规定及本办法要求组织实施养护工程,并接受其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和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应当筹措必要的资金用于养护工程,确保公路保持良好技术状况。

非收费公路养护工程资金以财政保障为主,主要通过各级财政资金解决。

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办法

****市公路局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确保国有资产完好,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指产权属于****市公路局的养护机械设备,包括养护施工机械、养护运输设备、生产动力设备、仪器试验设备等.第三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设备的购置、使用、维修、保养、更新改造及报废进行综合性管理,使其处于完好技术状态,充分发挥效能,取得良好效益。

第四条设备管理应坚持购置与使用相结合,日常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的原则。

应从生产实际出发,加强设备管理,不断提高设备管理水平.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单位.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六条市公路局负责全局的设备管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订设备的管理办法。

2、负责建立完善的设备信息技术档案;负责编制、上报本地区发展规划和年度设备更新改造计划;负责设备购置、出让、报废、更新等的审批,并对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出租(借)进行监督管理。

3、负责设备的管理、检查和考核以及推广应用新设备和先进的管理经验。

4、负责下达设备的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计划及经费。

5、负责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处理重特大设备事故。

第七条局属各单位具体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主要职责如下: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省、市设备管理办法。

2、负责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和详细的设备信息技术档案,并明确设备的管理部门,指定专(兼职)人员负责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出租(借)的管理.3、负责编制、上报设备的年度购置、更新、报废计划和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教育培训计划.4、负责对日常设备管理的检查、考核、整改。

特别要加强分局出租(借)给养护公司使用机械设备的监督管理,办理相关手续,明确双方对设备使用与维修的责任与义务,制定细致具体可操作的管理办法,对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完整完好。

公路养护机械规章制度范本

公路养护机械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养护机械管理,提高养护机械作业效率和质量,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道路通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路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所称公路养护机械,是指用于公路养护作业的各类机械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路面清扫车、路面养护车、路面修补车、油石喷洒车等。

第三条公路养护机械管理应坚持预防为主、保障安全、必须安全的方针,加强技术管理和维护保养,提高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和运行效率。

第四条公路养护机械管理范围包括机械设备的购置、登记、使用、保养、维修、更新等全过程。

第二章公路养护机械的购置第五条公路养护机械的购置应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按需采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机械设备。

第六条公路养护机械的购置程序包括需求确认、立项申请、招标采购、验收交付等环节。

购置过程中应加强对设备质量的监督,确保购置的设备符合技术要求。

第七条公路养护机械的设备资料应建立档案,包括设备名称、型号、生产厂家、购置日期、保修期限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八条公路养护机械的保管地点应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巡查和维护,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公路养护机械的登记和管理第九条公路养护机械应进行登记管理,建立台账,记载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记录。

第十条公路养护机械的登记内容包括机械设备的名称、型号、车牌号、价格、购置日期、领用人员等信息。

第十一条公路养护机械的使用人员应熟悉机械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按照规定操作,不得私自改动设备结构和参数。

第十二条公路养护机械的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

第四章公路养护机械的使用和维护第十三条公路养护机械的使用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方可操作机械设备。

第十四条公路养护机械的使用人员应按照作业要求进行操作,保证机械设备作业安全。

第十五条公路养护机械的使用过程中,应注意遵守交通规则,保持机械设备与其他车辆的安全距离,确保道路通行畅顺。

路面工程机械化管理制度

路面工程机械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道路施工机械的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保障道路施工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道路施工机械的选用、管理和使用等工作。

第三条道路施工机械应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要求和安全标准,经过质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由道路施工单位负责执行,道路施工机械管理员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级领导部门应加强对道路施工机械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本管理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二章道路施工机械的选用第六条为适应道路施工的需要和要求,道路施工机械的选用应符合以下原则:(一)机械性能齐全,能够胜任道路施工的各种任务。

(二)具有高效、节能的特点,提高施工效率。

(三)具有可靠性高,使用寿命长的特点,保障施工质量。

(四)符合安全生产要求,降低施工风险。

第七条道路施工机械的选型和配置应结合工程实际需要和设计要求,经专业人员论证和定案。

第八条在选用道路施工机械时,应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保证机械的合法使用。

第三章道路施工机械的管理第九条道路施工机械的管理包括机械的使用、保养、检修和停放等方面。

第十条道路施工机械管理员应具有相关的技术资质和管理经验,负责指导和监督机械的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道路施工机械的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来进行,不得超负荷使用或违章操作。

第十二条道路施工机械的保养和检修应定期进行,保证机械的良好状态和性能稳定。

第十三条道路施工机械在施工完成后应及时停放在指定的区域,加强安全防护和保护措施。

第四章道路施工机械的安全管理第十四条为保障道路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的安全和秩序,应加强机械的安全管理。

第十五条道路施工机械使用过程中,应加强安全防护和保护,确保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

第十六条道路施工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开展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十七条道路施工机械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技能,能够及时应对突发事件和事故。

第五章道路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第十八条为提高道路施工机械的质量和效率,应加强机械的质量控制。

公路工程设备物资管理制度

公路工程设备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路工程设备物资的管理,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障施工质量和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路工程领域设备物资管理,包括设备、工具、材料等。

第三条公路工程设备物资管理应遵循节约资源、合理配置、安全使用、清理维护的原则。

第四条全体从事公路工程设备物资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绝不得私自挪用、浪费设备物资。

第二章设备物资采购管理第五条公路工程设备物资的采购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进行,确保采购透明公开、合理合法。

第六条设备物资采购应当编制采购计划,并按照需要进行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不得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

第八条采购验收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采购的设备物资质量符合要求。

第九条采购后的设备物资应当及时入库,建立完整的档案,确保入库记录真实完整。

第十条采购设备物资的采购单位负有对设备物资的安全保护责任,采取必要措施确保设备物资的安全。

第三章设备物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设备物资的使用应当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不得私自挪用、转让设备物资。

第十二条设备物资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物资台账,明确设备物资的流向和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设备物资的使用单位需要借用设备物资时,应当填写借用申请书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十四条使用设备物资的单位应当做好设备物资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物资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设备物资使用单位负有对设备物资的安全管理责任,确保设备物资的安全使用。

第四章设备物资维修管理第十六条设备物资的维修工作应当由特定的维修人员或者单位完成,不得私自擅自进行自行维修。

第十七条设备物资维修管理单位应当建立设备物资维修档案,记录设备物资的维修情况。

第十八条设备物资维修过程中需要更换零部件或者进行维修保养时,应当使用正规渠道购买零部件,防止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第十九条设备物资维修管理单位应当做好设备物资的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养护机械管理办法

同三高速公路日照管理处养护机械管理办法第—章总则第一条公路机械设备是完成公路修建和养护的主要生产工具,是保证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提高经济效益的手段,是实现施工和养护机械化的物质基础。

为切实加强全处养护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改善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保证安全生产,充分发挥机械设备的最佳效能,根据交通部《公路筑养路机械管理制度》和《山东省公路养护机械管理办法》,结合我处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机械设备是指构成固定资产的运输起重机械、筑养路机械及生产动力等其它设备。

第三条机械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的装备规划、选购、安装、调试、使用、经营、维护、修理、改造、更新及报废等实行全过程的综合管理,保持设备的完好,改善和提高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促进机械资源的有效利用和优化配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

第四条机械设备的管理实行管理处以及养护工区二级管理。

养护工区配备相应的技术管理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机构与职责第五条管理处养护科在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机械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我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规定和设备综合管理过程中各有关部门的职责。

2、负责全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对养护工区设备管理和使用等方面进行技术指导,确定设备管理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

3、加强设备资产管理,严格实施机械设备购置计划,组织购置、验收和分配。

并认真办理机械设备购置的批复、调拨、报废、变卖、封存等工作。

4、负责编制、审查机械设备的更新计划和改造方案,负责引进、消化、吸收进口机械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工作。

5、负责推广和采用现代化设备管理方法,积极探索新路子、新办法、新措施,并组织实施。

6、负责组织机械管理、操作人员的业务学习、技术培训工作,做到持证上岗。

7、负责组织机务工作检查,督促机务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

8、负责组织做好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和节能降耗工作。

第六条养护工区在机械设备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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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综合管理,提高机械设备使用效率和降低机械设备维修费用,保证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生产,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服务需要,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明确相关责任,确保公司对公路养护机械设备的有效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公路养护机械设备(以下简称“设备”),是指产权属于***公司用于公路养护的设备,包括养护管理用车、养护机械、工程机械、运输设备、生产动力设备、专用检验检测设备、维修保养器械以及相关设备的检验检测仪器等。

第三条设备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对设备的最初规划方案、选型、购置、安装、使用、调拨、租赁、保养、修理、更新、改造、封存、转让、报废处置等环节全过程的技术经济综合管理,防止购、用、修、改、废相脱节。

从技术、经济、组织各方面采取措施,科学合理、经济有效地使用设备,优化设备配置,维护其完整与安全,依靠技术进步,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使设备管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系统化。

目标就是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服务工作需要。

第四条设备管理要依靠技术进步、促进生产发展和预防为主,坚持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维护与计划检修相结合,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的原则。

第二章设备管理职责第五条****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负责全市高等级公路的运营,**公司下设设备管理部,各养护单位应设立设备管理机构,配备熟悉机械管理业务的专职管理人员,逐步建立健全我市高等级公路的设备管理体系。

第六条**公司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地方、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

2、负责制定、修订本公司相关设备管理制度、办法。

3、负责对各高等级公路养护管理机构所制订的设备规划与计划、设备资金使用、设备的购置、使用、维修、保养、出租、出让、报废、封存、更新等工作进行审核及监督管理;负责对设备的采购申请、分配、调拨和报废等事项进行审核,掌握机械设备的技术状况和台账,处理设备管理的相关业务工作。

4、负责公司设备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

5、制定设备管理、操作和维修人员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检查、考核,总结、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

6、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处理重特大设备事故。

7、负责组织对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科学研究,推广使用先进的管理方法和科学技术新成果,积极推行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采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高设备管理现代化水平和维修技术水平。

8、配合全区、全市的公路养护检评工作,着重检查机务管理工作情况。

9、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使用单位合理使用设备的情况,定期组织设备的检查,实行设备定期普查制度,掌握设备的技术状况和使用动态。

10、负责全面开展设备管理使用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和推广设备管理的先进经验和修理保养技术。

11、在极端天气及突发事件情况下,负责对辖区内的机械设备应急调配,以保证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直属工区及养护公司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以及区、市设备管理办法及相关细则。

2、建立专门的设备管理机构,配备相应的设备管理和技术人员,制定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

3、对辖区内设备的年度购置计划和执行情况、资金安排及使用、设备的维修保养、出租、出让及报废、更新等进行管理。

4、认真做好设备的基础管理和专业管理工作,对辖区内设备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负责落实整改措施。

5、有计划的组织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检验人员参加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意识、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6、负责组织和协调有关部门对本单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类、处理并及时上报。

7、准确及时建立健全本单位设备的固定资产账、设备台账(价值0.5万元以上)、登记卡和设备技术档案(价值1万元以上),并及时上报年度养护机械一览表。

8、对本单位设备在生产运行期间的动态进行考核,检查其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并及时上报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

9、配合区、市两级公路养护质量检评工作。

10、各直属工区、养护公司负责制定其管辖范围内机械手的岗位职责、操作规范。

第八条设备管理人员职责1、熟悉相关设备管理的规章制度。

2、掌握本单位设备的技术性能、用途和工效等。

3、掌握本单位设备的施工工艺和配套作业方法。

4、掌握相关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熟悉机动车交通安全法规。

5、能够进行设备统计报表汇编和进行单车、单机核算工作。

6、掌握设备折旧费、大修理基金的提取方法。

7、了解本单位设备的相关保养维修知识。

8、能够较科学地安排日常设备的调度工作,编制作业程序表。

9、配合组织制定机械化施工工艺程序、生产流程。

第三章计划与购置第九条各养护管理单位根据工作实际和发展需要,遵循技术先进、成龙配套的原则,及时编制次年年度购置计划并于每年第四季度上报公司,公司将根据各单位实际需求和各单位设备配备情况,下达年度设备购置计划。

第十条根据生产经营服务工作要求、市场情况和资金状况等因素,本着质量优、性价比高、技术先进、实用性强、零部件来源广泛、通用性好、标准化高、售后服务到位的原则选型,基本做到同类设备选用同一系列产品,同一设备选用同一品牌,同一使用单位选用同一生产厂家,便于零部件及易损件通用及采购、储备。

第十一条设备采购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招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实行市场公开招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干预。

各单位自有资金购置设备,必须将经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招投标,中标结果报公司备案。

第十二条新购设备要有严格的到货、验收、安装、调试、试运行手续。

大型进口设备必须由权威鉴定部门共同参与验收,并在索赔期内处理完相关事宜。

自制或改造设备必须经过3至6个月生产试用期,通过技术鉴定和验收后再作价入账、交付使用。

第十三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严禁购买淘汰产品和未经质量检验机构认证的产品。

对新研发的设备,必须经过相应等级的质量检验认证;涉及计量的设备还必须经过计量检测单位鉴定合格后方能采用。

第四章设备管理第十四条新购或调入的设备验收合格后,需做好固定资产的编号登记、建账立卡等工作,办理财务入账手续后正式列入单位的固定资产。

设备卡片应保证一机一卡,一式二份,主管单位和使用单位各留一份。

特种设备需经相应特种设备检验中心检验合格后方能投入使用。

第十五条各单位的设备对外租赁使用时,必须明确设备使用与维修的责任、义务及结算方式,租费标准原则上参考市场定价及设备台班费标准,并将各项相关事宜上报公司批准后方可签订租赁协议。

出租单位应对设备的技术状况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的完整完好,使设备资产保值增值。

第十六条对于单位闲置和不适用的设备,可申报公司在本市内进行调拨使用,调拨时须办理调拨手续,调出单位要保证设备完好,随机附件、专用工具备件和技术档案要一并移交。

不得将闲置和不适用的设备擅自处置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第十七条凡含有区、市两级拨付养护经费购置的设备,用其固定资产进行对外投资或作为股权转让的,必须报公司审核,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按国有资产处置相关程序执行。

第十八条各设备使用单位对设备计提折旧费,按相关国有企业财务制度执行,折旧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如确需变更,应经相关部门批准后,并在会计报表附注中说明。

未使用的、封存的、临时租入的设备可不计提折旧。

设备提足折旧后,不论能否继续使用,均不再计提折旧。

提前报废的设备,也不再补提折旧。

第十九条各单位应对设备每年进行一次清查,清查内容包括:上级设备补助费的使用、设备的账、卡、物是否相符、设备的经济核算、租赁、出资协议签订情况、设备使用情况、设备的技术状况、设备事故报告等。

清查工作以各单位自查为主,公司将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进行核查。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数据库,及时维护设备档案信息,原始记录、台账及相关报表等,要做到及时、准确、齐全、规范,提高设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第二十一条设备台账、卡片和档案须由专人负责按规定内容填写。

设备调出本单位应撤销台账,卡片和档案移交调入单位。

设备报废时,账卡均应撤销,档案按管理规定保存一定年限;设备因进行技术改造而使技术性能或用途发生变化时,应及时更换账卡,重新登记。

第二十二条设备的历史技术资料都应归入其技术档案,设备技术档案由设备验收登记卡和相关的设备技术资料组成,由设备使用单位负责建立和保存。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必须于每月5日前向公司报送上月设备使用情况月报表,每年12月5日前报送年度养护机械一览表。

第五章使用与维修保养第二十四条设备的使用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类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做到科学合理,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保养,尽力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特种设备必须办理相关使用证照,坚决杜绝无证使用。

第二十五条各相关单位要重视设备的存放和保管工作,建立相应的存放库房,有条件的单位应逐步建设设备存放暖库,库房应符合安全、干燥、通风等要求。

第二十六条各单位需制定合理可行的设备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和故障排除制度,使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二十七条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养护和施工需要正确选配设备,按照设备的技术规范和维修保养要求,做好设备的定期检查、维护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提高设备的完好率。

第二十八条设备操作人员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设备的日常维护,负责填写各项原始记录,各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操作人责任制,操作人员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生产作业,重要设备实行专机专人制,对于多班作业的机械,必须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第二十九条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不得操作与证件不符的设备或将操作证转借他人。

第三十条对连续停用两个月以上且技术状况完好和停用待技术改造的设备,经上级主管单位批准后可予封存。

对于没有车库的单位,需给设备配置防护套。

启封时,需由批封单位办理启封手续,并进行维护及试车后,方可交付使用。

设备封存期间,必须设专人负责,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状况,并做好防火、防雨、防潮、防蚀、防冻等工作。

第三十一条如因管养不当、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引起的设备非正常损坏或损失,造成设备及附件的精度或技术性能下降,使用寿命缩短,不论对生产有无影响,均视为机械事故。

第三十二条机械事故发生后, 设备使用单位的设备主管人员应立即到事故现场积极组织抢修,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或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和损失情况,进行技术鉴定,确定事故等级,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者未经处理和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并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损失程度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六章更新与报废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应结合生产需要和实际情况合理制定设备的更新和报废计划,对设备产权的变动和处置按管理权限进行报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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