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学技术厅
•【公布日期】2013.12.26
•【字号】豫财教[2013]403号
•【施行日期】2013.12.26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科技厅关于下达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
进步奖奖励资金预算的通知
(豫财教〔2013〕403号)
各省辖市、有关县(市)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财政厅关于2013年省直部门收支预算的批复》(豫财预〔2013〕77号)和省科技厅《关于建议下达2013年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的函》(豫科条〔2013〕53号),现下达你市(县、部门)2013年度科技进步奖奖励资金预算万元(列2013年“2069901-科技奖励”支出功能科目,详见附表)。
请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有关规定及时支付到获奖项目完成单位,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
2013年12月26日附件:。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科技成果奖奖励名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科技成果奖奖励名单
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
•【公布日期】2013.06.13
•【字号】教科技[2013]565号
•【施行日期】2013.06.1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科技奖励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科技成果奖奖励名单的通知
(教科技〔2013〕565号)
各高等学校:
为表彰高校科研人员对人才培养、科技创新、社会服务和文化传承创新做出的积极贡献,进一步调动广大科研人员和教师开展科学研究和科技创新的积极性,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教育系统优秀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和《关于组织开展2013年度科技成果奖评选暨遴选推荐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的通知》要求,我厅组织进行了2013年度科技成果奖评审工作。
经过学校推荐、专家评审委员会认真评审,决定授予“计算机辅助甲骨缀合关键技术研究”等177项成果科技成果奖壹等奖,授予“规模化养殖鸡舍防热降温优化方案及应用研究”等125项成果科技成果奖贰等奖。
河南省教育厅对各项获得科技成果奖的主要完成人颁发个人奖励证书,向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第一完成单位颁发集体奖励证书。
获得科技成果奖的第一完成单位应根据有关规定和单位情况,给予成果研制组一次性奖励(奖励金额参照标准为:科技成果壹等奖10000元,贰等奖5000元)。
河南省教育厅
2013年6月13日附件。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1.05.27•【字号】•【施行日期】2011.05.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评选表彰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巩义市、兰考县、汝州市、滑县、长垣县、邓州市、永城市、固始县、鹿邑县、新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全省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实施科教兴豫、人才强省战略,在重大科技专项实施、创新平台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等方面实现多项突破,取得了一批技术水平高、经济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成果,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涌现出一大批先进典型。
为表彰先进,激励我省科技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进一步做好新时期科技工作,经省政府同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技厅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全省科技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一)先进集体范围:全省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含内设机构、直属单位),省直有关单位(含省属高等院校、科研单位)的科技(科研)处。
(二)先进工作者范围:上述单位中从事科技管理工作的在职处级及以下人员。
其中,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人员不再参加此次评选。
(三)表彰名额:表彰先进集体50个,先进工作者100名(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一)先进集体条件1、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组织管理能力,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在推动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
其中,推荐县(市、区)科技管理部门时,该县(市、区)应在2005-2008年连续两次被科技部考核认定为科技进步先进县(市、区)。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法规类别】科技进步与经费【发布部门】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日期】2013.04.02【实施日期】2013.04.02【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印发,请执行。
2013年4月2日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为了做好2013年我省科技进步奖的推荐评审工作,建立公开推荐、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为了维护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保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制定本方案。
一、候选项目(一)项目范围和条件1.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授奖项目范围是:技术开发类项目(含重大工程、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含科普项目)、技术发明类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含科学专著)和软科学类项目,各类项目的具体内涵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范围》(附件1)。
2.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推荐各类一、二、三等奖候选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条件》(附件2)。
(二)项目要求1.项目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已经过实施应用。
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的整体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公开发表),但最长不超过10年(即2003年1月1日以后公开发表),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河南科技进步奖年度工作流程

(2014年)
步骤
工作内容
1下Leabharlann 推荐通知,明确推荐范围、方法和要求等。
2
推荐单位筛选、公示推荐项目,上报电子版、纸质版推荐材料。
3
省科技厅在《河南科技网》公示推荐项目。
4
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公告不合格项目,接受推荐单位复核(不受理单位、人员、类别变更等申请)。
5
受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并在《河南科技网》公告。
6
专业组评审(网评),在《河南科技网》公告通过评审的项目。
7
行业组评审(会评)。
8
评审委员会评审(会评),提出获奖建议项目。
9
省科技厅审核获奖建议项目,并在《河南科技网》公布。
10
省科技奖励委员会审议获奖建议项目,并作出是否同意的决议。
11
报省政府批准,下发授奖决定、颁发证书和奖金。
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条件

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条件
2.技术发明类项目
等级
主要技术发明支撑材料
近三年直接经济效益
一等奖
发明专利3件,或软件著作权6项,或国审(鉴)动植物新品种权1项并取得动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2亿元。附审计报告,或国家认证机构的测算分析报告,或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二等奖
发明专利2件,或实用新型专利4件,或软件著作权4项,或省审(认定)植物新品种权1项并取得植物新品种权保护。
4000万元。附支持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证明,财务证明,测算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奖
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或地方标准、规程1项,或软件著作权2项,或发表论文中有2篇在JCR 4区(SCI 论文)以上,或核心期刊发表文章3篇。
1000万元。附支持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
4000万元。附支持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如:税务证明,财务证明,测算分析报告,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三等奖
发明专利1件,或实用新型专利2件,或软件著作权2项。
1000万元。附支持数据成立的旁证材料。
3、社会公益类项目
等级
主要科技创新支撑材料
社会效益
一等奖
发明专利3件,或国家(行业)标准1项,或国家临床诊断与治疗标准1项,或发表论文中有1篇在JCR1区以上(SCI 论文)。
已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应用,并产生了显著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表彰2013年全省科技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表彰2013年全省科技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3.12.06•【字号】•【施行日期】2013.12.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研究与科研基地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表彰2013年全省科技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2013年我省科技统计工作在全省科技统计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为进一步推动我省科技统计工作,决定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郑州市科技局等15个先进集体、张建敏等80名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名单见附件)。
希望广大科技统计人员向获得表彰的集体和个人学习,进一步提高科技统计工作水平,为推动全省科技进步与创新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3年全省科技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2013年12月6日附件:2013年全省科技统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名单先进集体:15个1、郑州市科技局2、新乡市科技局3、洛阳市科技局4、濮阳市科技局5、开封市科技局6、许昌市科技局7、南阳市科技局8、信阳市科技局9、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10、郑州大学11、河南科技大学12、河南工业大学13、河南农业大学14、河南省科学院15、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先进工作者:80人1、郑州市科技局张建敏2、鹤壁市科技局郭艳3、周口市科技局王朝华4、驻马店市科技局张莉5、开封市科技局张军6、新乡市科技局刘兴甲7、许昌市科技局赵胜利8、商丘市科技局徐守民9、洛阳市科技局郭立强10、济源市科技局郑仁杰11、洛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薛志勇12、南阳市科技情报研究所张宸13、商丘市科技情报研究所郭文君14、驻马店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杨赟15、河南省农业科学研究院刘海礁16、河南省科学院孟超17、河南省中医药管理局王雷生18、中钢集团郑州金属制品研究院周瑞发19、中国农业科学院郑州果树研究所吴斯洋20、河南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徐立宁21、黎明化工研究院宋世平22、河南省科学院化学研究所有限公司曹继红23、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郑州研究院赵清杰24、河南省计算机应用技术研究所有限公司冯柏燕25、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粮食作物研究所薛华政26、河南省水产科学研究院杨兴丽27、河南省食品研究所张铁楼28、国家林业局泡桐研究中心闫艳霞29、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小麦研究中心赵淑章30、河南省正骨研究院智海燕31、河南省蚕业科学研究院张耀亭32、洛阳拖拉机研究所有限公司袁飚33、郑州铁路局科学技术研究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刘芳34、郑州磨料磨具磨削研究所耿建新35、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园艺研究所王志勇36、中国地质科学院郑州矿产综合利用研究所杨赟37、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黄岩岩宰斯蕾38、华电郑州机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吴娇龙39、洛阳矿山机械工程设计研究院郭红军40、河南省中医药研究院崔伟锋41、中钢集团洛阳耐火材料研究院有限公司陈小娟42、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段爱萍43、郑州机械研究所付家安44、中国烟草总公司郑州烟草研究院李桂贤45、洛阳轴承研究所有限公司张海鹏46、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王晓辉47、河南省水土保持监督监测总站双瑞48、河南省肿瘤研究所曹文珍49、河南省眼科研究所辛红霞50、中国农业科学院农田灌溉研究所沈菊艳51、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彭俊杰52、河南省科学院同位素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杨晓巍53、河南省交通科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王琰54、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经济作物研究所许欣然55、河南省医药科学研究院李红56、中国地震局地球物理勘探中心雷华57、河南省电子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韩惠珠58、河南省煤炭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程霞59、河南省古代建筑保护研究所张璇60、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水利科学研究院马涛61、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畜牧兽医研究所盛卫东62、河南省农业科学院农业经济与信息研究中心宋淑敏63、河南省科学院高新技术研究中心庞海岩64、河南省科学院能源研究所程玉山65、黄河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地质勘探院尹丹66、河南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李鸿基67、河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院朱爱荣68、河南省企业管理研究所王霞69、河南省教育科学研究所杨印章70、河南省商业科学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刘红伟71、许昌智能电网装备试验研究院张喜玲72、河南省煤炭地质勘察研究总院李静73、郑州大学秦毅男王猛74、河南农业大学黄宗梅75、河南大学梁丽76、河南工业大学邱超77、河南中医学院刘琦78、郑州轻工业学院黄道颖。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工作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试点县(市)科技局,国家高新区管委会,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及时全面掌握科技计划执行情况,进一步加强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决定对2013年度河南省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调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调查范围省科技厅批准立项并拨付科技经费的2013年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由项目第一承担单位填报。
二、组织实施1.省科技厅按照项目经费拨付渠道发放调查项目清单;2.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登陆河南省科技厅网站()下载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和项目调查程序并填报调查数据;3.省科技厅负责数据汇总处理及分析研究。
三、数据报送(一)报送时间项目调查表分批报送,具体安排如下:2014年 3月10日:郑州、新乡、开封、济源2014年 3月11日:信阳、南阳、驻马店、周口、商丘、焦作、濮阳2014年 3月12日:许昌、平顶山、洛阳、漯河、安阳、三门峡、鹤壁2014年 3月13日:省直有关部门、省科技厅厅属单位2014年 3月14日:省直管试点县(市)、高等院校(二)报送要求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两份并加盖公章,电子数据由调查程序生成,通过U盘报送。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保证调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报送地点和联系人报送地点:河南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二号楼9楼905室(郑州市政六街3号)联系人:李玉楠电话:65995172传真:659740752013年12月6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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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13.04.02•【字号】•【施行日期】2013.04.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正文河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省辖市科技局、省直管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现将《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印发,请执行。
2013年4月2日2013年河南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推荐评审工作方案为了做好2013年我省科技进步奖的推荐评审工作,建立公开推荐、科学评议、实践检验、公信度高的科技奖励机制,为了维护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保证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的非法干涉,制定本方案。
一、候选项目(一)项目范围和条件1.根据《河南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的规定,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授奖项目范围是:技术开发类项目(含重大工程、科学技术成果推广转化、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社会公益类项目(含科普项目)、技术发明类项目、自然科学类项目(含科学专著)和软科学类项目,各类项目的具体内涵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范围》(附件1)。
2.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推荐各类一、二、三等奖候选项目应具备的基本条件见《河南省科技进步奖项目推荐条件》(附件2)。
(二)项目要求1.项目整体技术成熟可靠,已经过实施应用。
技术开发类、技术发明类和社会公益类项目的整体技术成果推广应用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自然科学类项目提供的主要论文专著公开发表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公开发表),但最长不超过10年(即2003年1月1日以后公开发表),其重要科学结论已为国内外同行所正面引用或者应用。
软科学类项目的研究成果已影响和进入省委、省政府职能部门以上单位的决策,推广应用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以前已开始应用),且至今仍在应用,并产生了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已完成审批手续。
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完成审批手续,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食品、药品、基因工程和产品、医疗器械、农药、化肥、兽药、通信设备、压力容器、标准等批准证明),且获得批准时间必须满2年以上(即2011年1月1日前已获得审批)。
3.重大工程项目,已完成整体验收。
重大工程项目(含综合性基本建设工程、科学技术工程及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等)必须在工程全面验收后,经过2年以上的应用(即2011年1月1日前验收),且至今仍在使用。
与工程相关的单项技术成果也必须在整体工程验收2年后方可推荐。
4.项目如曾列入省级及以上计划的,应当在项目整体完成验收(结题)后推荐,并提供正规的验收(结题)证书或报告。
5.2012年度经评审未授奖(通过形式审查进入评审程序)的项目,2013年度不能以此项目科技创新内容(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主要创新点等)再次被推荐为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
6.主要工作在国外完成的项目不得推荐参评省科技进步奖,在国外工作期间发表的论文、取得的专利等不得作为推荐项目的支撑材料。
7.河南省科技进步奖不受理涉密项目,推荐材料不得填写涉及国家秘密的内容。
8.候选项目应在推荐前完成科技成果登记。
(三)项目完成人要求1.项目主要完成人是对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主要创新点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人员,或是在成果转化、推广应用、产业化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
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不得作为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国家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一般不得作为项目的完成人。
2.对项目完成人数量实行限额。
一等奖候选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数量不超过15人,二等奖不超过10人,三等奖不超过7人。
3.技术发明类项目前3位主要完成人必须是已授权知识产权的持有人(当该知识产权持有人少于3人时除外);自然科学类项目的所有完成人必须是提交的代表性论文专著的作者。
4.项目主要完成人禁止重复申报。
一等奖候选项目排名前7位、二等奖排名前5位、三等奖排名前3位的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报1个请奖项目,且投入本项目的工作量应占本人工作量的50%以上。
(四)项目完成单位要求1.项目主要完成单位是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完成单位。
除软科学项目外,各级政府部门一般不得作为省科技进步奖的完成单位。
2.对项目完成单位数量实行限额。
一等奖候选项目主要完成单位不超过10个,二等奖不超过7个,三等奖不超过5个。
二、推荐办法(一)推荐渠道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候选项目按照在地化管理和行政隶属关系等原则进行推荐。
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省直属部门(单位)科技管理机构及经省科技厅认定的其他单位(特定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等)为项目推荐单位。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科技管理部门,负责推荐本地区所在单位的项目;省直属部门(单位)的科技管理机构,负责推荐本部门所属单位的项目;其他推荐单位,负责推荐相关项目。
一个单位(法人单位)的所有项目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推荐,禁止重复推荐和多渠道推荐。
(二)推荐指标1.河南省科技进步奖实行限额推荐。
2013年推荐指标初步设定为800项,根据各单位前两年推荐情况分配推荐指标。
2.各推荐单位推荐的一、二等奖候选项目数不得超过总项数的50%,其中,一等奖候选项目数不得超过总项数的10%。
除省卫生厅、省教育厅以外,其他省直部门原则上不得推荐医疗卫生项目。
3.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分配的指标推荐项目,超指标推荐不予受理。
推荐单位确需增加推荐指标时,以公函提出正式申请,说明增加指标的理由,列出增加项目的清单和排序,并附项目简介。
经省科技厅批准方可正式推荐。
(三)推荐公示各推荐单位要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按照要求客观公正地推荐本地区、本部门的优秀项目。
推荐的项目应通过互联网等形式,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公示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推荐等级、项目简介、全部完成人排序及对项目的贡献和工作量、全部完成单位及排序。
技术开发类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还应公示推广应用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技术发明类项目还应公示主要知识产权证明目录;自然科学类项目还应公示代表性论文、论著目录;软科学类项目还应公示研究成果被省直职能部门及以上单位采用情况。
(四)推荐步骤推荐单位(或推荐单位组织完成单位)通过网络上传提交电子版推荐书。
电子版推荐书上传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联机打印纸质版推荐书,推荐单位按照要求推荐上报纸质版推荐材料。
三、推荐材料(一)推荐书填写要求推荐书是河南省科技进步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各推荐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2013年版)的格式和填写要求组织完成单位认真填写,同时提供所要求的附件材料。
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科技创新、主要技术发明、重要科学发现和主要创新点。
推荐书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要准确、客观。
推荐书所有内容应可公开。
推荐书包括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电子版推荐书和纸质版推荐书内容应完全一致,否则,将取消该项目的参评资格。
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两部分。
完成单位要按照《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书》的格式和填写要求,编制推荐书主件内容、准备相关附件材料。
推荐单位对推荐书进行审核把关,对推荐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提出项目的推荐等级和理由。
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推荐单位(或推荐单位组织完成单位)通过网络上传提交电子版推荐书(包括主件和附件)。
电子版推荐书一经上传提交,将不允许修改。
纸质版推荐书主件须在电子版推荐书上传提交后,通过网络在线联机打印。
完成人、完成单位和推荐单位应在推荐书要求的相关位置签字、盖章,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形成纸质版推荐书。
(二)报送材料1.推荐函一式两份,附电子文档1份(Word格式)。
内容包括推荐项目公示情况、项目数量和项目汇总表等,其中公示情况包括公示时间、内容、方式、范围、结果等。
没有进行推荐公示的,或没有说明公示情况的,将不予受理。
推荐函应是正式公函。
各省辖市推荐函由市科技局行文,省直管县(市)由所在县(市)人民政府行文,省直属部门(单位)由部门(单位)行文,其他推荐单位以单位法人名义行文。
2.纸质推荐书一式两份,其中原件1份,复印件1份。
3.推荐二等奖以上的项目须提供电子讲稿。
格式为PPT文件(含语音讲解),制作成光盘,作为推荐材料的一部分一并报送。
4.科普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软科学类项目需附2套项目《研究报告》。
5.有以下情况的推荐项目,应提交相应的书面报告。
(1)完成人本人不能签名的,应由推荐单位提交纸质书面说明。
(2)推荐单位对推荐项目的评审专家有回避要求的,应提交专家回避报告,详细说明提请回避的理由,并填写“回避专家申请表”,每个项目提出的回避专家不超过三人。
四、形式审查和受理(一)项目公示省科技厅把推荐项目的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项目简介、推广应用情况和主要完成人贡献等信息在《河南科技网》(网址:http://)上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30天。
(二)形式审查组织有关人员,依照《河南省科技进步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附件3)要求,对推荐项目进行形式审查。
对形式审查中发现问题的项目,在《河南科技网》上公布项目名称、存在问题和推荐单位。
向推荐单位反馈形式审查结果,接受推荐单位申诉,申诉期为10天。
推荐单位应以公函形式提出正式申诉,说明申诉的内容、理由等,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诉材料应可公开。
对《推荐书》内容进行任何改动(如:增减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调整项目完成人、完成单位顺序,改变项目类别等)的申请,将不予受理。
若确实是形式审查本身存在的失误,则予以纠正。
省科技厅按照要求对申诉请求进行审定。
(三)项目受理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予以受理并提交评审,同时在《河南科技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未通过形式审查的项目不予受理。
五、专业组评审(一)主要任务专业组评审采取网络评审的方式进行,主要任务是:根据参评项目所属专业技术领域,聘请相关领域的专家对项目进行评价,省科技厅根据评价意见,确定350项候选项目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二)项目分组把参评项目按专业技术领域分为若干个专业组,每个项目有10名左右的专家评审,每位专家评审项目数量原则上控制在20项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