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关于《上海市临港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doc

关于《上海市临港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实施办法》的制定依据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2、《“十三五”期间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的意见》3、《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的意见》附件1: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完善“双特”政策支持临港地区新一轮发展的若干意见沪府发〔2016〕4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临港地区管委会:“十三五”期间,临港地区要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上海建设“四个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战略目标,坚持高标准开发、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坚持问题导向、提高集约化开发水平,坚持功能建设、促进产业和要素集聚,坚持改革创新、完善管理体制机制,以发展智能制造为重点,加快推进创新要素集聚和产业能级提升,以深化产城融合为导向,不断促进城市服务功能和品质提升。
到2020年,基本建成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区和现代化滨海新城,成为本市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的重要承载区。
为此,在延续上一轮临港地区建立特别机制和实施特殊政策(以下简称“双特”政策)的基础上,根据临港地区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特制定本意见,政策期限为2016年至2018年。
一、深入推进政府改革和管理创新(一)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
市、区两级政府进一步向临港地区简政放权,市政府下放给浦东新区的行政审批事项,凡是临港地区具有承接能力的,全部下放给临港地区管理。
通过授权、委托或设点派驻等多种形式,实现企业投资项目区内审批;在临港人才服务中心增设公积金管理、社保办理、外国人就业、出入境办理等服务功能,实现人才服务事项区内办理。
建立临港地区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
率先在临港地区开展建设领域行政审批专项改革试点。
(二)完善市属区管体制。
进一步明确市、区两级政府的职责,市政府对临港地区重大项目的规划布局以及资源配置、专项资金投入等方面给予支持;浦东新区政府继续支持临港地区开发建设和产业发展,并按照有关事权分工,对临港地区基础设施运营维护、公共服务项目等予以财力保障。
浦东新区区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

浦东新区区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受托中介机构考核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区区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委托中介机构评审的管理,客观公正评价受托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主体为浦东新区财政局。
浦东新区财政局委托浦东新区财政专项资金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牵头负责具体考核工作。
第三条考核对象为受托中介机构。
本办法所称受托中介机构,是指浦东新区财政局通过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取得入围资格的中标供应商,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公司)、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公司)和咨询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中介机构”)。
第四条中介机构考核工作,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程序规范、标准统一”的原则。
第二章考核程序第五条中介机构完成评审任务后,区财政局根据《中介机构考核评分表》(附件1)对其进行单项考核。
具体由区财政局项目对口支出处室、评审中心和项目对口区级预算部门分别打分,三者分值权重为40:40:20,即中介机构单项评审任务得分=区财政局对口支出处室打分×40%+评审中心打分×40%+项目对口区级预算部门打分×20%。
第六条区财政局定期对单个项目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将定期考核结果通过《关于区级财政项目预算评审受托中介机构考核结果的通知》(附件2)告知中介机构。
第三章考核内容第七条考核内容包括中介机构技术力量投入及综合能力(40分),评审工作规范和评审质量(60分)两方面。
其中: 技术力量投入及综合能力包括项目负责人参与项目情况、项目负责人把控全局能力、专业技术人员配置合理性和综合能力。
评审工作规范和评审质量包括评审流程和底稿规范性、工作时效和报告质量。
第四章考核结果及应用第八条中介机构单个项目和定期考核结果均分为4个档次:得分90分(含)以上的为优秀;得分75分(含)以上至90分以下为良好;得分60分(含)以上至75分以下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定期考核得分=各评审任务总得分/任务个数第九条评审项目采取分类排序循环的方式进行分配,即采购人根据项目的不同类型从中标供应商中选取相应类型的中介机构进行评审,同一类型中介机构根据公开招投标评议分数,采取排序循环的方式分配。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申请财政扶持资格所需材料(一)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二)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报告(附件一);(三)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二);(五)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附件三);(六)其他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镇政府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盖公章,然后上传扫描件电子版至保税区管理局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系统,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一资格认定申请报告(公司名)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报要求,特此申请,并附企业相关信息作为申报依据:一、行业类型:□出版业□娱乐业□文化创意□高新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邮政电讯业□商业□物资供销业□旅游与其他饮食服务业□融资租赁□金融保险业□工业□加工修理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其他二、业务经营模式(评估扶持政策的依据,如工业、商业、物流类等。
请具体阐述企业真实业务形态及运作模式。
物流类企业列述运作流程及业务开展情况等。
)三、经营发展数据申报年度2016年度上缴工商总税收_____________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___________元;增值税__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__元;企业所得税____________元: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___元。
填报企业:(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附件二企业申报承诺书本单位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申请认定为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对象,特作如下承诺: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申请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三、我单位承诺未享受过浦东新区其他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镇的企业相关奖励;如重复享受,愿承担相应责任并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申请财政扶持资格所需材料(一)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二)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报告(附件一);(三)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二);(五)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附件三);(六)其他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镇政府要求提供的材料。
以上所有资料均盖公章,然后上传扫描件电子版至保税区管理局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系统,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附件一资格认定申请报告(公司名)符合浦东新区“十三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报要求,特此申请,并附企业相关信息作为申报依据:一、行业类型:□出版业□娱乐业□文化创意□高新技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邮政电讯业□商业□物资供销业□旅游与其他饮食服务业□融资租赁□金融保险业□工业□加工修理业□建筑安装业□交通运输业□公用事业□其他二、业务经营模式(评估扶持政策的依据,如工业、商业、物流类等。
请具体阐述企业真实业务形态及运作模式。
物流类企业列述运作流程及业务开展情况等。
)三、经营发展数据申报年度2016年度上缴工商总税收_____________元。
其中,主营业务收入___________元;增值税__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__元;企业所得税____________元: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___元。
填报企业:(公章)填报人:联系电话:填报日期:企业申报承诺书本单位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申请认定为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对象,特作如下承诺: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申请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三、我单位承诺未享受过浦东新区其他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镇的企业相关奖励;如重复享受,愿承担相应责任并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十二五”期间企业申请财政扶持告知书

“十二五”期间企业申请财政扶持告知书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经济发展政策的实施与管理。
根据新区财政局2011年12月27日下发的浦财经【2011】19号文规定,“十二五”期间,如有企业申请财政扶持资金,需严格按照规范流程进行网上申报,并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批。
为帮助企业顺利申报,确保企业财政扶持政策有效落实,特将相关内容告知企业。
一、客户端安装申请2011年度财政扶持企业须登录浦东政务网下载该客户软件,链接地址:/pudongNews_inform/Info/Detail_409371.htm 安装步骤:1、软件下载后解压;2、点击文件夹里的setup图标进行安装(此安装过程较缓慢);3、安装过程中,如遇提示选择系统操作人员时,“任何人”和“只有我”两项可任选其一,具体情况由操作人员自行决定;4、安装完成后,在电脑桌面和开始菜单中自行生成“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申报系统”图标,点击后可进入下图所示操作界面进行操作。
5、由于财政扶持申报客户端不定时更新相关内容,建议运行时连接互联网,以免因软件未能及时更新升级而造成企业无法顺利进行申报。
运行客户端时,如遇提示“更新软件”,请点击“马上更新”进行升级。
更新完成后点击“确定”并重启程序,再进入该客户端进行申报操作。
操作过程中如有困难,可在客户端主界面点击"帮助文档"按钮,查看相应解决办法。
企业也可向所联系的招商服务部门进行业务咨询。
二、申报操作根据财政扶持相关的政策法规规定,企业申请享受财政扶持政策,需通过相关认定部门的认定,取得扶持资格,然后进行资金申请。
故申请2011年度财政扶持企业,需先后就资格认定和资金申请两个步骤通过客户端进行申报操作。
(一)、资格认定1、在客户端主界面上点击"资格认定"按钮,对《浦东新区“十二五”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表》内相关内容进行录入。
2、按照界面要求依次填写相关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8.29•【字号】浦府[2011]229号•【施行日期】2011.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的通知(浦府〔2011〕229号)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直属公司,各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川沙新镇:《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九日浦东新区促进商贸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第一条为加快推进上海国际贸易中心核心功能区建设,推动浦东新区商贸、旅游业的创新与发展,进一步完善现代商品流通市场体系,拓展创新内涵,提升发展能级,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引进”的企业是指2011年1月1日以后在浦东新区工商注册且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的企业;“新认定”的企业是指2011年1月1日以前在浦东新区工商注册且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2011年1月1日以后经认定、批准享受政策的企业;“现有”企业是指2011年1月1日以前在浦东新区工商注册且税收户管地在浦东新区并存续至今的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的根据企业对新区的贡献程度的补贴,在具体实施时,需综合考虑企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经济贡献、科技创新、促进就业、节能减排、社会诚信和安全生产等因素,并经企业贡献度评价指标体系综合考核评定。
第四条聚焦高能级贸易企业,对新引进的营运中心等总部型贸易企业,经认定,根据企业对新区的贡献程度,在五年内给予一定补贴;对新认定的营运中心等总部型贸易企业,根据企业对新区的新增贡献程度,在五年内给予一定补贴。
第五条支持新型国际贸易业务发展,对现有和新引进的贸易企业,经认定,根据企业开展国际贸易新型业务对新区的贡献程度,在六年内给予一定补贴。
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

私募基金扶持政策1、对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的企业,原则上按照基金管理规模(以申报时刻计算,不得追加)的1‰给予落户补贴;视企业品牌和行业地位,可考虑适度增加。
补贴额度不超过30万元的一次性发放,超过30万元的分三年按补贴总额的40%、30%、30%发放;后两年补贴是否发放视该机构的实际贡献而定,贡献以企业税收、行业影响力、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2、对新引进的企业,在一定租赁面积范围内(不超过600平米),三年内给予500元/平方米/年的房租补贴;视企业品牌和行业地位,可考虑适度增加。
3、对新引进的企业,按其营业收入(含营改增)、利润总额形成的区级财力部分,给予不超过50%经济贡献度补贴;对有一定品牌和行业地位的企业,可考虑适度增加。
4、对存续期超过一年以上(含)、管理规模10亿(以申报时刻计算,不得追加)以上(含)的企业,或符合《关于本市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试点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重点引进的国际知名对冲基金的高管人员给予一次性住房(租房)补贴20 万元,原则上申请落户补贴的时效性为企业正式工商注册的两年以内。
5、对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骨干人员,经综合考核评定,给予一定人才补贴。
(1)给予高管其当年在该企业个人工薪所得形成全部财力40%的补贴。
所称高管人员,指在企业担任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总裁)、副总经理(副总裁)、监事长(督察长)、投资总监职务的人员。
(2)给予专业骨干人员当年在该企业个人工薪所得形成全部财力20%的补贴。
所称专业骨干人员,是指担任投资经理或项目经理职务的人员。
企业享受人才补贴的各类人员总数,不超过上年年末该企业正式员工的50%。
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浦东新区促进金融机构发展财政扶持办法实施细则第一条根据《浦东新区促进金融业发展财政扶持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办法》所称法人金融机构、法人金融子公司及人才补贴所指金融机构,是指注册地和税收户管地均在浦东新区。
上海市政务服务 企业开办精简材料

上海市政务服务企业开办精简材料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上海市作为国内经济中心和国际金融中心,吸引了众多企业的目光。
对于想要在上海创办企业的人来说,政务服务的高效便捷是非常重要的。
在过去,企业开办所需的材料繁琐且复杂,给创业者带来了不小的困扰。
然而,近年来,上海市政府积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不断简化企业开办所需材料,为创业者提供更便捷的服务。
首先,上海市政府注重提高办事效率,实行限时办结政策。
在企业开办过程中,政府部门着重缩短审批时间,提供定时预约、在线办理等便民措施。
例如,创业者可以通过上海市政府提供的网上办事大厅,随时随地进行户籍迁移、公司名称预核等前期准备工作,大大提高了企业开办的效率。
其次,上海市政府积极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减少创业者的奔波劳累。
该政策的核心在于政府部门之间共享信息,避免企业开办过程中重复提交材料、重复办理手续的现象。
通过优化行政审批流程,上海市政府打破了各个部门之间的壁垒,实现了材料的共享和传递,减少了创业者奔波劳累和时间浪费。
再次,上海市政府加大了企业开办材料的精简力度。
过去,许多繁琐的材料要求使创业者望而却步。
然而,如今,上海市政府采取了多项措施,精简了企业开办所需的材料。
例如,取消了很多不必要的行政许可和承诺材料,简化了注册的流程和材料准备的要求,极大地降低了创业的门槛,鼓励了更多人投身于创业创新的行列。
另外,上海市政府还通过推行“一网通办”平台,实现了多个业务的线上办理。
该平台整合了各个政务服务系统,只需通过一个网站和一个账号,创业者可以实现多个业务的办理。
创业者无需多次登录和填写申请表格,极大地方便了办事流程。
综上所述,上海市政府在企业开办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的进展。
通过提高办事效率、推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简企业开办所需材料、推广线上办事平台等措施,为创业者提供了更加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
相信在上海市政府的不断努力下,企业开办将变得更加简单,为更多创业者提供了更好的创新创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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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 □金融保险业 □工业 □加工修理业
□建筑安装业 □交通运输业 □公用事业 □其他
二、业务经营模式(评估扶持政策的依据,如工业、商业、物流类等。请具体阐述企业真实业务形态及运作模式。物流类企业列述运作流程及业务开展情况等。)
三、经营发展数据
2、具备功能 : 决策□管理□营运□结算□研发□ 其他
3、是否属于浦东新区鼓励发展行业? □是 □否
4、是否属于浦东新区优先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 □是 □否
5、是否属于浦东新区优先发展的高端、先进服务业? □是 □否
6、是否属于浦东新区优先发展的“四新经济”? □是 □否
经济贡献
1、年度营业总收入万元,营业总收入增长%;
企业申报承诺书
本单位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理委员会保税区管理局申请认定为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对象,特作如下承诺:
一、我单位申报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都是真实、完整、有效的;如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申请后,我单位不会以任何形式干预后续进行的项目审查、评审和确定工作。
办理浦东新区“十三五”期间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所需材料:
申请财政扶持资格所需材料
(一)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工商营业执照;
(二)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请报告(附件一);
(三)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四)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承诺书(附件二);
(五)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附件三);
(六)其他所属开发区管委会或镇政府要求提供的材料。
申报年度2016年度上缴工商总税收_____________元。其中,主营业务收入___________元;增值税___________元; 营业税___________元;企业所得税____________元:个人所得税_____________元。
填报企业:(公章)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
附件二
以上所有资料均盖公章,然后上传扫描件电子版至保税区管理局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系统,不需提交纸质材料。
“十三五”安商育商财政扶持资格认定申报要求,特此申请,并附企业相关信息作为申报依据:
一、行业类型:
□出版业 □娱乐业 □文化创意 □高新技术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5、本年度研发投入万元,更新改造投入万元
促进就业
1、本公司员工总数人,其中本地区人;科研人员人,占比%;
2、本年度有无拖欠员工工资?□是□否
3、是否执行国家要求的工时与休假制度?□是□否
4、是否定期组织员工参加技能培训?□是□否
节能减排
1、是否完成年度节能减排任务?□是□否□本单位不适用
2、本年度环保治理和绿色低碳投入万元。
安全生产
本年度是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且被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是 □否
综合评价:
2、年度净利润万元,净利润增长%;
3、产品(或服务)国际市场占有率%,国内市场占有率%;
4、产品(或服务)销往个国家,销往个省。
科技创新
1、本公司发明专利总数件,年度新增发明专利件,技术改造项;
2、本年度获得省市级以上科技创新荣誉项;
3、本年度发布新产品个;
4、最近三年承接国家级项目个,省市级项目个。
三、我单位承诺未享受过浦东新区其他委办局、开发区管委会及街镇的企业相关奖励;如重复享受,愿承担相应责任并退还已拨付的资金。
四、我单位承诺将在浦东新区持续经营十年以上,并根据要求及时报送企业经营状况、重要调整及重大变故等情况。
五、我单位在申请财政扶持期间,若出现经营期不满十年无特殊原因提前歇业关闭、注销税务登记移往区外,抽调资金空壳挂号,严重不符综合考核指标规定等情况,同意被取消财政扶持资格,并接受相关部门的调查处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附件三
浦东新区财政扶持综合评价表
(所属年度年)
企业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盖章)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企业成立日期
工商注册类型
注册资金(万元)
实际到位资金(万元)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综合评价内容
功能定位
1、所属行业 : 金融□ 航运□ 总部□ 贸易□ 高科技□ 其他
社会诚信
1、是否参加纳税信用等级评定?□A□B□C□D□未参加评定
2、本年度是否被工商、税务、财政等行政管理部门处罚?□是□否
3、是否依法纳税? □是 □否
本年度应纳税额万元,实纳税额万元(其中增值税万元,营业税万元,企业所得税万元,个人所得税万元)
4、是否及时归还银行贷款? □是 □否
本年度应还贷本息额万元,实还贷本息额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