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考勤管理制度25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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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考勤管理,督促员工养成自觉遵守纪律的好习惯,保证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例外:公司员工除下列人员外,均应按规定上下班时间打卡签到:

1、因公出差人员。

2、因故请假的人员。

3、临时事务,事后以文字形式说明事由经主管签字核准,将书面文件

交予人事行政部存档、备查(注:必须当天或次日补上书面说明)。

第二章考勤制度

第四条工作时间:1、公司规定上下班时间为:上午:08:30—11:30

下午12:30—17:00。

2、公司实行单双休制度,具体公休时间以公司排班为准。单休时的延时工作费用已经约定在员工月度工资总额中。

第五条打卡制度:1、公司实行上、下班指纹录入打卡制度,全体员工都必须自觉遵守工作时间,员工当月考勤起止日为每月1日至最后一天。次月7号前员工可以到人事部门核对考勤状况。

3、每日出勤规定打卡两次,正常打卡时间要求为早08:30 前(上班前)和晚17:00后(下班后)。

4、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因公外出不能打卡应填写《外勤登记表》,注明外出日期、事由、外勤起止时间。因公外出需事先申请,如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申请,应在事毕到岗当日完成申请、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5、员工忘记打卡者,但是有主管领导证明其工作的,处罚10元/次;否则,按照缺旷工处理。

6、因停电、机器故障未打卡的员工,上班前、下班后要及时填写《未打卡补签考勤表》,由直接主管签字证明当日的出勤状况,报人事部门备案,作为考核算依据。未及时补卡的,以忘记打卡处理。未有工作证明的,按旷工处理。

7、员工未打卡的,应及时填写《打卡补签考勤表》。

8、员工出差,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并报总经理批准,送人事部门备案;出差归来2个工作日内到人事部门确认返回日期,恢复正常考勤。

9、出差员工应填写《出差申请单》;外出办事或外派其他公司员工,其考勤应填写《外勤登记表》以及《未打卡补签考勤表》确认;外派常驻或出差分公司人员,应按照分公司上班时间上班,并且在分公司打卡考勤,月底由分公司人事或行政文员将考勤记录统一发送派出公人事部门。否则,按旷工处理。

10、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亲自刷卡或签字登记,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打卡(代签字),如有违反,代打卡人(代签字人)和被代打卡人(被代签字人)均给予罚款100元,如再次违反者予以违纪处罚并罚款200元,第三次出现此违纪行为公司将给予辞退。

第六条加班管理:本公司的加班是指:

1、员工在节假日或公司规定的休息日仍照常工作的情况。

2、员工在正常班次内已保质保量完成额定工作之后,为完成领导安排的额外工作或超前性工作而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3、员工在完成计划工作目标过程中,因个人原因而产生的加班延时不作为加班。

4、因增加非计划内工作且必须在限定时间内完成的,可申请加班。

5、加班的最终审批权为公司总经理,否则为无效加班。

第七条加班申报及补偿规定:

1、公司提倡员工提高工作效率,不允许因低效及能力原因完不成本岗位工作。

2、因员工月薪工资总额中已包括延时工作补贴,所以延时工作在4小时(不含)以下的,不再另计加班工资。因工作需要,一般员工延时工作4小时至8小时可申报加班半天,超过8小时可申报加班1天。

3、对部门主管(含)以上管理人员,一般情况下延时工作不计加班,因特殊情况经总经理以上领导批准的延时工作,可按以上标准计加班。

4、员工加班应提前申请,事先填写《加班申请表》,因无法确定加班工时的,应在本次加班完成后2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加班申请表》经直接主管领导同意,报总经理批准后有效。

5、《加班申请表》在人事部门领取,必须事前当月内上报有效;如遇特殊情况,最迟也必须在下月第5日上报至总经理批准。如未履行上述程序,不视为加班。

6、员工加班,也应按规定打卡,没有打卡记录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有打卡记录但无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加班,公司不予承认加班。

7、原则上,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培训、集体活动不计加班。

8、加班工资的补偿:员工在排班休息日的加班,可以以调休形式补休时间。个人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可报总经理批准补休。

9、加班可按1:1的比例冲抵病、事假。

10、加班费,依据员工薪资确认函上明确的加班工资计算基数,按照实际加班时间来计算。根据法律和地区规定,平时加班的,加班费以日工资*计算;公司规定的公休时间加班的,加班费以日工资*计算;节假日加班的,加班费以日工资*2计算。本条款日工资是指基本工资与津贴的总和/24天。

第八条调休

1、员工调休由公司统一安排调休时间。一般应安排在春节前后时间。

2、个人因特殊原因,需要调休的,应提前申请,并以不影响工作为前提下,在当月完成;公司原则上不支持跨月调休。

3、所有加班时间应该在当年度休假完毕或者结清加班费用,除公司安排外杜绝年度累积加班时间。

4、调休需填写《休假申请单》,由部门主管确认当月的加班实际天数签字后,交人事部门备案。

5、当月调休最小单位按天计调倒休的,公司按旷工处罚批准人,旷工天数为批准员工调休天数。

6、员工自行调休的按旷工处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按严重违纪处理,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没有任何补偿。

第三章假期规定

第九条请假制度

1、员工请假,均应提前提交《休假申请单》,并写明事由,请假人必须将工作交接清楚方可休假。

2、员工休假必须至少提前一天申请。如因紧急情况或突发急病而无法提前请假时,应在休假当天上午10:00通过电话向直接主管领导请假,并在上班后第一天完成请假审批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请假必须由本人亲自办理有关手续,电话请假或委托他人代理手续的视为无效,将按旷工处理。

4、员工请、休假,不如实反映情况,虚构请假理由,开虚假医疗诊断证明,有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发现,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合同。

5、员工请假、外出期满应在2日内到人事部门销假。因未及时销假而造成员工本人的考勤记录异常,人事部门有权不作任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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