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立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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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电子商务立法基本情况介绍简版

世界电子商务立法基本情况介绍简版

世界电子商务立法基本情况介绍世界电子商务立法基本情况介绍1. 电子商务的定义电子商务(Electronic Commerce, 简称 e-commerce)是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电子化手段进行商务活动的一种商业模式。

它不受地域限制,通过网络使买卖双方实现线上交易,包括网上购物、在线支付、电子合同等。

随着电子商务的迅猛发展,各国纷纷开始进行电子商务立法。

2. 国际电子商务立法情况2.1 美国电子商务立法美国作为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之一,其电子商务立法体系相当完善。

美国主要依靠通用法和规章制度来保护电子商务的合法性,在税收、隐私保护、数据保护等方面都有相应的法律法规。

2.2 欧盟电子商务立法欧盟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较为注重消费者权益的保护。

欧盟颁布了一系列法规,包括“电子商务指令”和“电子商务豁免令”等,旨在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电子商务跨境发展。

2.3 中国电子商务立法中国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也有一系列的法律法规保护电子商务的合法权益。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等。

这些法律法规主要涉及到电子合同、电子支付、网络安全等方面,旨在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保障。

3. 电子商务立法的重要性电子商务立法对于推动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电子商务立法可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防范网络欺诈和不正当竞争行为。

其次,电子商务立法可以规范电子商务活动,促进市场秩序的形成。

最后,电子商务立法可以提升国家的竞争力,推动产业创新和发展。

4. 电子商务立法面临的挑战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立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

首先,跨境电子商务带来了多国法律法规的协调问题。

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存在差异,而电子商务的跨境特性使得国际合作和法律协调变得更为复杂。

其次,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也是电子商务立法的难点之一。

大规模的数据流动和信息交换,使得数据安全和隐私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

电子商务安全法律制度
➢ 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照治安管理
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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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 《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目
的是为了加强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的保密管 理,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它是进行国际联网的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互联单位和接入单位, 都应当遵守的规定。
行为。
➢ 利用互联网破坏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管理秩
序的违法行为。
➢ 利用互联网侵犯他人(个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的合法权利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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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概论
2000年12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 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的《关于维护互联 网安全的决定》,其目的是为了保障互联网 的运行安全和信息安全,促进我国互联网的 健康发展,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保 护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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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坏互联网安全的违法行为有下面四类。
➢ 破坏互联网安全运行的违法行为。 ➢ 利用互联网破坏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违法
电子商务概论
一. 电子商务的安全问题
▪ 电子商务是20世纪90年代才出现的新生事物,
世界各国都没有形成成熟的安全运营模式,在 技术、管理和法律规范等方面都需要进一步完 善。当前亟需解决好电子商务安全的若干问题。 除了技术防范和管理体制问题外,电子商务的 立法配套更是不可忽视的问题。
2
二. 电子商务安全的法律制度
为了加强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的安全保 护,维护公共秩序和社会稳定,适用于中华人 民共和国境内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 保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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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惩罚
➢ 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有违法所得的,没
收违法所得,对个人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 的罚款,对单位可以并处一万五千元以下 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给予六个月 以内停止联网、停机整顿的处罚,必要时 可以建议原发证、审批机构吊销经营许可 证或者取消联网资格

世界电子商务立法基本情况介绍

世界电子商务立法基本情况介绍

世界电子商务立法基本情况介绍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成为了全球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

为了保障电子商务的合法性、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各国纷纷制定和完善电子商务立法。

本文将介绍世界各国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基本情况。

一、美国电子商务立法美国是全球电子商务发展最为成熟的国家之一,其电子商务立法也较为健全。

1998年,美国制定了《数字千年版权法案》(Digital Millennium Copyright Act,DMCA),以保护数字版权。

另外,美国还有《电子签名法》(Electronic Signature in Global and National Commerce Act,E-SIGN Act)和《消费者隐私保护法案》(Consumer Privacy Protection Act),以加强在线交易的安全和隐私保护。

二、中国电子商务立法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电子商务市场之一,为了促进电子商务的健康发展,中国也加大了电子商务立法的力度。

2004年,中国通过了《电子签名法》,明确了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2013年,中国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规范和管理。

三、欧盟电子商务立法欧盟各成员国在电子商务领域也有一系列的法律和规章,为欧盟内的电子商务提供了一致的法律环境。

2000年,欧盟通过了《电子商务指令》(Directive on Electronic Commerce),规定了各成员国在电子商务方面的义务和责任。

另外,欧盟还有《数据保护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GDPR),用于加强对消费者个人数据的保护。

四、日本电子商务立法日本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也积极作出了一系列的措施。

2002年,日本通过了《电子商务推进法》,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政策和法律支持。

此外,日本还有《个人信息保护法》(Act on the Protection of Personal Information),用于保护个人数据的安全和隐私。

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电子商务立法现状

电子商务立法现状电子商务立法现状⒈引言电子商务(e-commerce)在现代社会已经成为商业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全球化趋势的增强,电子商务在全球范围内得到了广泛应用,为消费者和企业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和机遇。

然而,电子商务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挑战和问题,因此各国纷纷出台相关的电子商务立法,以规范和保障电子商务活动的正常进行。

⒉国际电子商务立法⑴世界贸易组织(WTO)规则世界贸易组织制定了与电子商务相关的规则,包括《关于电子商务和贸易的新议程》和《关于电子商务的多边贸易协定》等。

这些规定旨在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并提供了电子商务相关争端解决机制。

⑵欧洲联盟(EU)法律框架欧洲联盟通过《电子商务指令》和《电子签名指令》等法律文件,规定了电子商务中的合同形成、电子合同的效力、电子商务经营者的责任等内容。

此外,欧洲联盟还制定了与个人数据保护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

⑶美国电子商务立法美国通过《电子签名法》、《电子交易法》和《电子通信隐私法》等法律,对电子商务活动进行了规范。

这些法律规定了电子签名的有效性、电子合同的法律效力以及个人隐私的保护等方面的问题。

⒊中国电子商务立法⑴电子商务法中国于2018年颁布了《电子商务法》,该法规定了电子商务经营者的权利和义务、电子合同的成立与效力、电子商务监管等内容。

此外,该法还设立了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保障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⑵个人信息保护法中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正式生效,并对电子商务中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存储等行为进行了规范。

该法要求电子商务经营者必须经过用户同意,合法、公正、必要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权益进行了明确规定,包括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保证、虚假宣传的禁止、退换货的规定等。

该法为消费者提供了法律保障,促进了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 立法现状

请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你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立法现状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及建议1. 简介电子商务是指利用互联网和信息技术进行商业活动的方式,它已经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

本文旨在论述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现状,并提出相应的建议。

2. 电子商务立法现状2.1 互联网法律法规我国已经制定了一系列互联网相关的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

这些法规主要涉及网络信息安全、网络服务管理等方面,为电子商务的发展提供了基础保障。

2.2 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为了规范电子商务的市场行为,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电子商务相关法律法规。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实施办法》等,这些法规主要涉及电子合同、网络消费权益保护等方面,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和市场秩序。

2.3 电子商务税收政策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我国也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政策来规范电子商务的纳税行为。

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明确了电子商务纳税的原则和程序,并对电子商务平台的纳税义务做出了具体规定。

3. 对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建议3.1 强化个人信息保护随着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问题引起了广泛关注。

我国应该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立法,规定电子商务平台必须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制度,加强对个人信息的收集、存储、使用和安全保护的监管。

3.2 完善电子合同法律框架电子合同是电子商务的核心环节之一,对于电子商务市场的健康发展至关重要。

我国应该进一步完善电子合同的法律框架,明确电子合同的有效性、可证明性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规定,为电子商务交易提供更加清晰和可靠的法律依据。

3.3 加强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随着电子商务交易的增加,电子商务纠纷也随之增多。

我国应该加大力度推进电子商务纠纷解决机制的建设,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纠纷解决的各个环节,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公正性。

论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论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

论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已经深入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

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在为经济增长带来新动力的同时,也给传统的税收法律制度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为了确保电子商务领域的税收公平、合理和有效征管,建立健全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势在必行。

而在构建这一制度的过程中,明确并遵循一系列基本原则至关重要。

一、税收法定原则税收法定原则是现代税收制度的基石,也是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应当首要遵循的原则。

这一原则要求税收的征收和缴纳必须基于法律的明确规定,没有法律依据,政府不得征税,公民也无需纳税。

在电子商务环境下,由于交易的虚拟化、数字化和跨地域化等特点,税收法律的确定性和可预测性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对于电子商务中的各种交易行为,应当在法律中明确其是否属于应税范围、适用何种税种和税率。

不能因为电子商务的新形式而模糊税收的界限,导致纳税人无法清晰知晓自己的纳税义务。

其次,税收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应当遵循严格的程序,确保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不能随意出台临时性的税收政策,以免破坏税收法律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二、税收公平原则税收公平原则是指纳税人在相同的经济条件下应当承担相同的税收负担,不同经济条件的纳税人应当承担不同的税收负担。

在电子商务领域,实现税收公平面临着诸多挑战。

一方面,电子商务与传统商务在交易方式上存在差异,但在经济实质方面并无不同。

因此,不能因为交易形式的不同而给予电子商务企业特殊的税收优惠或歧视性待遇,应当保证电子商务企业与传统企业在税收负担上的公平。

另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的跨地域特点,不同地区的税收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这就需要在制定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时,充分考虑地区之间的税收平衡,避免出现税收竞争和税收洼地,以维护全国统一的市场秩序和税收公平。

三、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税收行政效率和税收经济效率两个方面。

在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中,提高税收行政效率意味着降低税收征管成本,简化纳税程序,方便纳税人申报和缴纳税款。

10_电子商务法律

10_电子商务法律

第一节电子商务法的产生背景和任务第二节电子商务法概述第三节电子商务重点法律问题和相关的法律第十章电子商务法律制度制度第四节国内外电子商务立法的现状及对策第一节电子商务法律的产生背景电子商务的特点电子商务与传统法律的冲突电子商务立法的必要性电子商务的特点无国界性•以Internet 为载体,以计算机处理为特征,面对全球市场•各国的法律制度、文化传统的差异信息的数字化•流动性,无限复制性,•表现为一种虚拟化运作形式。

•电子商务双方的谈判记录、身份、交易权限、交易流程、使用的资金、签订的电子合同甚至是交易标的本身都是数字化的,并以电子信息的形式存在和传输,这就与当前建立在实体化形态上的传统法律观念和体系相背离,产生了新的问题。

技术进步的速度快与传统法律的冲突传统法律观念的实体要求与电子商务交易主体虚拟化之间的矛盾现行合同法承认的法律文书与虚拟的电子合同之间的冲突传统法律的国家性与电子商务全球性之间的冲突电子交易安全的法律保护缺失电子商务立法的必要性电子商务的发展需要法律的保障,现有的法律不适用于网络环境下的商务活动,电子商务立法可以为电子商务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促进电子商 保证电子商务交易的安全性,促进电子商务的发展鼓励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促进交易活动第二节电子商务法概述一、电子商务法的概念二、电子商务法的调整对象三、电子商务法的性质四电子商务法的地位四、电子商务法的地位五、电子商务法的主体六、电子商务法的内容七、电子商务法的特征(国际性、技术性、安全性、开放性、协作性、程序性)八、电子商务法的基本原则(交易自治原则;证据平等原则;中立原则;保护消费者的正当权益;安全性原则)电子商务法的概念电子商务法是指调整电子商务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电子商务法是一个新兴的综合法律领域。

内涵•广义与狭义之分:与广义电子商务相对应,狭义:交易•可分为调整以电子商务为交易形式的和调整以电子信息为交易内容的两大类规范。

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措施_关于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五种说法

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措施_关于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五种说法

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措施_关于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五种说法电子商务立法方面的措施: 关于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五种说法1. 背景介绍电子商务在中国的快速发展,为了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以及促进经济发展,中国政府开始重视电子商务立法。

本文将从不同观点的角度,对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五种说法进行分析和讨论。

2. 说法一: 加强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有人认为,中国应加强对电子商务领域的监管,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泛滥以及虚假广告的误导消费者。

这种观点认为,通过制定更加严格的电子商务法规,能够提高市场的透明度,保护消费者利益,促进电子商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3. 说法二: 引入行业自律机制另外一种观点认为,除了政府的监管,行业应该自发建立起相应的自律机制。

一些行业组织可以协调行业内企业,制定行业标准、规范行为,提高市场竞争力。

通过行业自律机制,促使信用体系建设和行业规范化发展。

4. 说法三: 鼓励创新发展还有一种观点认为,电子商务立法应当鼓励创新发展。

在法律层面上,要降低电子商务企业创新的壁垒,加快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鼓励技术创新和业务模式创新,推动电子商务的发展。

5. 说法四: 促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一些人认为,电子商务立法应着重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的发展。

通过制定相关政策和法规,促进国际间电子商务贸易的顺利进行,降低跨境电子商务的地理和法律障碍,推动中国电子商务企业走向世界,提升国际竞争力。

6. 说法五: 加强数据安全保护最后,有人认为电子商务立法应加强数据安全保护。

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大量的个人和企业数据被收集和处理,保护数据安全成为当务之急。

通过制定相关法律和政策,规范数据收集、使用和存储行为,加强数据安全监管,提升用户信任度。

7. 总结通过对中国电子商务立法的五种观点进行讨论和分析,我们可以看到不同的声音都凸显了电子商务发展的重要性以及立法的必要性。

加强监管、行业自律、鼓励创新、促进跨境发展以及加强数据安全保护,都是中国电子商务立法应考虑的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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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归纳《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的主要 内容。 《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由广东省第九届 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02年12月 6日通过,自2003年2月1日起施行,共7 章34条,其内容包括总则、电子签名与电 子记录、电子合同、认证机构、电子交易 服务提供商、法律责任及附则。(参加附 录D 《广东省电子交易条例》)
(2) 试述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 美国的电子商务立法分为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两大 部分,而以各州的立法行动为先导。 美国大部分州在电子商务立法方面都有正式的法 律文件出台,例如,犹他州最早进行电子商务立法, 1995年,该州颁布了《数字签名法》(Utah Digital Signature Act);伊利诺斯州制定了《电子商务安全法》 (Illinois Electronic Commerce Security Act)和《金融 机构数字签名法》(Financial Institutions Digital Signature Act);佛罗里达州制定了《电子签名法》 (Electronic Signature Act)和《数字签名与电子公证法》 (Digital Signature & Electronic Notarization)等。 联邦电子商务立法进程较为缓慢,1997年至1999 年提出的有关电子商务的议案就有17个,但还没有一 部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法问世。
2. 电子商务法律框架的形成时期 1996年6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 《电子商业示范法》,2001年3月通过《电子签 字示范法》 国际商会于1997年11月6日通过《国际数字保 证商务通则(GUIDEC)》 1998年10月,经合组织公布《O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CD电子商 务行动计划》、《有关国际组织和地区组织的报 告:电子商务的活动和计划》、《工商界全球商 务行动计划》 欧盟于1997年提出《关于电子商务的欧洲建 议》,1998年发表了《欧盟电子签字法律框架指 南》和《欧盟关于处理个人数据及其自由流动中 保护个人的指令》,1999年发布了《数字签名统 一规则草案》
2. 网络管理立法
1996年2月,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 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 行规定》。 2000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维护 互联网安全的决定》。 2002年8月1日,信息产业部发布了 《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
3. 若干法律中涉及电子商务的规定 1999年3月颁布的《合同法》明确了数据电 文为书面合同形式。 2001年10月27日修正并发布的《著作权 法》)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明确了作品通过 网络传播在著作权中的基本定位。 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 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 法》,自2005年4月1日正式开始实施。 2005年1月28日,信息产业部通过《电子认 证服务管理办法》,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
4. 地方规章
2000年4月,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发布 了《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上经营行为备案 的通告》;2000年5月又颁布了《关于对网络 广告经营资格进行规范的通告》,同时还出台 了《关于对利用电子邮件发送商务信息的行为 进行规范的通告》。 1999年1月,上海市颁布了《上海市国际经 贸电子数据交换管理规定》,2001年11月又颁 布了《上海市数字认证管理办法》。 2003年2月1日,广东省开始施行的《广东 省电子交易条例》是我国第一部直接涉及电子 商务交易的地方法规。

1998年10月,经合组织公布了3个重要文件: 《OECD电子商务行动计划》、《有关国际组织和地区 组织的报告:电子商务的活动和计划》、《工商界全球 商务行动计划》,作为OECD发展电子商务的指导性文 件。 欧盟于1997年提出《关于电子商务的欧洲建议》, 1998年又发表了《欧盟电子签字法律框架指南,1999年 发布了《数字签名统一规则草案》。2000年,欧盟将电 子商务立法作为它启动欧洲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计划完成电子商务的立法。 世界贸易组织(WTO) 于1997年达成3个协议,为电 子商务和信息技术的稳步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这3个协 议是:《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 《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
5) 德国 1997年8月,德国制定了《信息与通讯服务 法》。该法涉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各个方面, 其中包括:《通讯服务使用法》、《通讯服 务中个人信息的保护法》、《电子签名法》、 《刑法典修正案》、《行政违法修正案》、 《禁止对未成年人传播不道德出版物修正 案》、《版权法修正案》、《价格标示法修 正案》等。 6) 俄罗斯 1995年1月,俄罗斯联邦颁布《俄罗斯联邦信 息法》,调整所有电子信息的生成、存储、 处理与访问活动。
思考题答题要点
(1) 试评国外电子商务法律框架形成时期的立法。 1996年6月,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通过 了《电子商业示范法》,成为各国制定本国电 子商务法规的“示范文本”。2001年3月通过 的《电子签字示范法》,为各国电子签字的立 法奠定了基础。 国际商会于1997年11月6日通过的《国际数 字保证商务通则(GUIDEC)》。另外,国际商会 目前正在制定《电子贸易和结算规则》等交易 规则。
电子商务立法制度
1 国外电子商务立法 1.1 国外电子商务立法概述 电子商务早初期立法 早期国际电子商务立法主要围绕电子数据交换 (EDI)规则的制定而展开 。1979年,美国标准化 委员会制定了ANSI/ASC/X12标准。1981年,欧 洲国家推出《贸易数据交换指导原则》(GTDI)。 1990年3月,联合国正式推出UN/EDIFACT标准, 此后又制定了《联合国行政商业运输电子数据交 换规则》、《电子数据交换处理统一规则 (UNCID)》等文件。1993年10月,联合国国际贸 易法委员会全面审议了《电子数据交换及贸易数 据通信有关手段法律方面的统一规则草案》,形 成了国际EDI的法律基础。
2.1.2 主要国家电子商务立法简介 1. 美国电子商务立法 分为联邦立法和州立法两大部分,而以各州 的立法行动为先导。犹他州于1995年颁布了 《数字签名法》(Utah Digital Signature Act);伊 利诺斯州制定了《电子商务安全法》(Illinois Electronic Commerce Security Act)和《金融机 构数字签名法》(Financial Institutions Digital Signature Act);佛罗里达州制定了《电子签名 法》(Electronic Signature Act)和《数字签名与 电子公证法》(Digital Signature & Electronic Notarization)等。联邦电子商务立法进程较为缓 慢,1997年至1999年提出的有关电子商务的议 案就有17个,但还没有综合性的电子商务法问世。
(3) 试述我国法律中涉及电子商务的规定。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主要涉及计算机系统安全 立法、网络管理立法、若干法律中涉及电子商 务的规定以及地方规章。 其中,1999年3月颁布的《合同法》明确了 数据电文为书面合同形式,规定了采用数据电 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地点。 。 2001年10月27日修正并发布的《著作权 法》)中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明确了作品通过 网络传播在著作权中的基本定位。 2004年8月28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 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 名法》。 2005年1月28日,信息产业部通过 《电子认证服务管理办法》。
2. 加拿大电子商务立法 1999年3月15日,加拿大统一法律 委员会提出《统一电子商务法(草 案)》,主要调整商务通信中电子 签名的使用问题。另外,加拿大还 起草了《个人信息保护与电子文件 法案》 ,其中涉及电子签名、电子 表格的使用与提交等法律问题。
3. 欧洲主要国家的电子商务立法 1)英国:从1996年到1999年,英国先后提出 了5份关于电子商务的立法动议,但未有综合 性的电子商务法问世。 2) 法国:1997年8月,法国首相曾向国家委员 会提交了一份题为“因特网的发展所提出的法 律问题”的报告,但还没有一部综合性的电子 商务法问世。 3) 意大利:1997年,意大利制定了《意大利数 字签名法》。又于1998年和1999年制定了《数 字签名技术规则》。 4) 瑞典:1996年,瑞典曾发布过一份《电子文 件处理报告》,允许以电子方式进行官方文件 的受理与管理,但还没有一部综合性的电子商 务法问世。
2000年,欧盟将电子商务立法作为它启动欧洲 网络经济发展的重要环节 世界贸易组织(WTO) 于1997年达成3个协议: 《全球基础电信协议》、《信息技术协议》、 《开放全球金融服务市场协议》 作为电子商务的主导国家,美国 1997年7月1日 颁布《全球电子商务纲要》,正式形成美国政 府系统化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和立法规划; 1999年7月通过了《统一电子交易法》;2000 年9月29日,全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发布了《统一 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另外,美国还制定颁布 了《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字法》。

美国是电子商务的主导国家。1997年7月1 日颁布《全球电子商务纲要》,正式形成美国 政府系统化的电子商务发展政策和立法规划。 1999年7月通过了《统一电子交易法》。2000 年9月29日,全国统一州法委员会发布了《统 一计算机信息交易法》。另外,美国还制定颁 布了《国际与国内商务电子签字法》。 从美国犹他州的《数字签名法》和俄罗斯 的《联邦信息法》至今,短短五、六年时间, 就有几十个国家和地区、国际组织相继制定或 正在制定电子商务的单行规则和综合法规。
公安部于1997年12月发布《计算机信息 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2000年4 月又发布了《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办法》。 公安部、中国人民银行于1998年8月颁 布了《金融机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 作暂行规定》。 1999年10月7日,国务院颁布《商业密 码管理规定》。 2000年1月1日国家保密局发布的《计算 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开始实 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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