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集团_112人才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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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文件

大唐集团制〔2010〕65号

关于印发《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的通知

集团公司各分、子公司,各直属企业,本部各部门:为全面实施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规范集团公司“112人才”评价遴选及考核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修订《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二○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主题词:集团公司人才工程细则通知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总经理工作部2010年9月17日印

附件: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

“112人才工程”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实施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规范集团公司“112人才”评价遴选及考核工作,依据《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工程”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章遴选程序

第二条“112人才”评价遴选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报人到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拷取或下载个人申报软件。

(二)申报人组织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并递交所在部门。

(三)申报人所在部门审查申报材料并同意申报后,将申报材料送交所在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四)企业人力资源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认其是否完整、齐全和符合规范,并将审核通过的申

报材料送交本企业人才评价中心。

(五)企业人才评价中心依据量化积分标准,对满足相应申报类别、级别条件的人员进行量化积分。

(六)企业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C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本企业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

(七)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本企业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上一级人才评价中心。

(八)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

(九)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B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排序拟定B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

(十)分、子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B、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名单在分、子公司管理范围内公示5日。无异议后,将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

(十一)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对报送的各类各级“112人才”申报材料进行复审汇总,确认申报材料齐全、符合遴选条件要求、量化积分计算合理,并转送本部相关部门复核。

(十二)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组织召开A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依据量化积分结果以及相应人员对企业发展的重要程度和贡献大小,进行综合评价,拟定A级及其他各类各级“112人才”名单。

(十三)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将拟定的各类各级“112人才”名单,在集团公司范围内公示5日后,报请集团公司党组批准,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文确认各类各级“112人才”名单。

(十四)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回传通过人员数据,由申报人员所在企业人才评价中心打印《“112人才”评价遴选表》,并送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归入申报人员人事档案(有技术档案的,还应归入技术档案)。

第三条集团公司各直属企业人才评价中心在完成本细则第二条遴选程序(一)到(七)项后,直接将本企业拟定的C级和拟推荐的“112人才”申报材料报集团公司人才评价中心。

第四条A、B级“112人才”人选如分别在A、B级“112人才”评价遴选会议未通过,应分别降为B、C级“112人才”,同时B、C级“112人才”末位人选应分别降为C级和淘汰。

第五条申报材料主要以电子版形式逐级报送,其内容和要求如下。相关证书及材料原件在遴选期间暂时存放于本企业人力资源部门,以备集团公司以及分、子公司随时调用查看。

(一)本人工作业绩报告,电子版1份。

(二)《中国大唐集团公司“112人才”评价遴选表》,电子版1份。

(三)能证明本人工作能力、专业或技能水平的证书等相关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

(四)在刊物上公开发表的、或能代表本人真实业务水平的专业报告、论文等材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1份。

第三章积分计算

第六条申报人员的遴选量化积分按下列公式计算得出:量化积分=∑(αβX)

其中α为时间权重。业绩的取得时间为最近两年内的,α=1;为最近3-5年间的,α=0.6;为最近5年外的,α=0.2。

β为空间权重。业绩的取得在集团公司系统内的,β=1;在集团公司系统外的,β=0.8。

X为单项积分,具体分值参见相应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表1、2、3)。

同一业绩或成果以最高分进行积分,不得重复积分。

第四章遴选条件

第七条企业管理类“112人才”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认真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群众威信高。

(二)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掌握市场经济所必备的金融、工商管理等知识,懂经营、善管理,有丰富的管理实践经验,具有较高的组织领导、科学决策、市场应变、协调沟通和改革创新能力。

(三)所分管的工作最近连续2年完成上级单位或部门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和工作任务。

(四)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年龄原则上在45岁以下。

(五)具备集团公司副处级及以上职务,即集团公司本部副处长及以上职务,分、子公司本部部门负责人副职及以上职务,基层企业(含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副职及以上职务。

(六)最近连续2年完成个人年度教育培训任务,并担当过职业导师或承担过人才培养和培训工作。

(七)所申报专业与现工作岗位一致,并连续工作过2年及以上。

第八条企业管理类“112人才”除满足本细则第七条基本条件外,还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所对应的遴选量化积分标准见附表1。

(一)管理创新

1.组织实施的企业体制创新、管理创新通过有关部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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