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部门并联工作实施方案(最新)

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部门并联工作实施方案xx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部门并联工作已纳入省政府“13710”系统督办事项,为切实推进我县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部门并联工作,确保按照省、市要求的时间节点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统一规范、信息共享、高效便捷、阳光操作、全程监督,结合我县投资项目审批工作实际,制定本推进方案如下:一、服务范围平台利用互联网优势,以审批标准化为基础,实行并联限时办理。
实行审批制管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核准制或者备案制管理的企业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不含涉密项目),以及与之相关的项目报建、施工许可等审批事项全部纳入平台办理。
凡属涉密事项的项目审批,不在平台受理、办理。
国家、省、市相关部门项目需在我县相关审批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各相关审批部门提交办理过程的重要环节信息,通过平台推进至中央、省、市平台。
二、项目申报和并联办理流程项目申请人登陆平台,办理相关审批事项,各审批部门按照投资项目管理程序和要求,优化服务,提高审批效率。
(一)项目申报。
项目申请人登录平台系统填写相关信息,由平台赋予项目代码,选择所办审批事项并确定审批部门后,系统提供相关审批事项需要的全部申请材料清单,项目申请人凭项目代码分别向有关部门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
(二)项目初审。
项目申请人在平台提交的申请材料上传到系统后,系统自动分类处理,将相关材料分发各有关审批部门进行初审,初审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工作日。
(三)项目受理。
项目申请人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部门应依法依规及时出具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通过平台系统告知项目申请人。
申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部门通知项目申请人补正。
申请项目不符合法定受理办理条件或规定的,审批部门依法作出不予受理决定,并将不予受理通知书通过平台系统告知项目申请人。
(四)项目办理。
审批部门正式受理审批事项后,应依法依规及时办理。
建设工程项目并联串联结合审批实施方案立项阶段规划选址实施细则

***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串联结合审批实施方案立项阶段规划选址实施细则为贯彻落实《***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串联结合审批实施方案》的要求,指导和规范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及立项阶段规划选址工作,结合规划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市建设工程项目并联串联结合审批实施方案》规定由规划部门负责牵头开展的规划选址前期工作以及立项阶段规划选址工作,包括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储备类、非储备类用地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建设工程项目使用自有用地申请确认规划条件。
二、规划选址前期工作在建设工程项目进入正式审批流程前,由发展改革部门统筹负责开展建设工程项目审批前期工作,其中规划部门负责牵头开展规划选址的前期工作。
发展改革部门统一接受建设单位关于开展前期工作的申请并送达各部门前期工作的意见。
前期工作的总体时间为40个工作日,其中规划选址前期工作的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期间规划部门将完成征求国土资源部门意见及协调相关部门等工作,并根据核查情况,核发项目的规划选址前期工作预审意见,明确用地单位、项目名称、用地性质、用地面积(包括净用地和代征用地)、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和规划要求,并抄送发改、国土部门等其他牵头部门。
使用自有国有建设用地类项目在立项阶段前也应向规划部门申请开展规划选址前期工作,规划部门凭国有土地使用证或房地产证及用地权属界线完成项目的规划情况核查及与相关部门协调等工作,核发项目的规划选址前期工作预审意见,并抄送发改、国土部门等其他牵头部门。
以协议出让方式使用非储备用地类项目,申请单位应在用地审批阶段前向规划部门申请开展规划选址前期工作,规划部门核发项目规划选址前期工作预审意见,并抄送发改、国土部门等其他牵头部门。
三、立项阶段用地规划许可的办理程序(一)核发选址意见书类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储备类用地和非储备类用地、企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使用储备类用地和非储备类用地的划拨类项目,规划部门在立项阶段核发选址意见书(含规划条件和建设用地规划红线图)。
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设项目投资组成

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设项目投资组成清晨的阳光透过窗帘,洒在我的工作台上,我泡了一杯咖啡,打开电脑,准备着手这个“投资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建设项目投资组成”的方案。
这个方案可是个大工程,我已经有了十年的方案写作经验,这次我要用意识流的方式,让它自然流畅,充满创意。
一、项目背景及目标我们得明确项目的背景。
如今,我国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复杂,环节繁多,耗时较长,这对投资者来说是个不小的负担。
为了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我们这个项目应运而生。
我们的目标是,通过并联审批的方式,简化流程,缩短审批时间,降低投资成本。
二、项目投资组成1.政府引导资金:政府将出一部分引导资金,用于项目的启动和运营。
2.企业自筹资金:企业需要自筹一部分资金,用于项目的建设和运营。
3.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是项目资金的重要来源,企业可以通过贷款来解决资金问题。
4.社会资本:我们可以通过股权、债券等方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投资。
5.国际融资: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我们还可以尝试通过国际融资渠道,为项目筹集资金。
三、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现在,让我们来具体谈谈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1.优化审批流程:我们将对现有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将审批环节进行整合,减少不必要的环节,提高审批效率。
2.建立审批平台:我们将建立一个并联审批平台,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让审批过程更加透明。
3.明确审批责任:我们将明确各部门的审批责任,确保每个环节都有人负责,避免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
4.加强审批监督:我们将加强对审批过程的监督,确保审批工作依法、依规进行,防止出现违规现象。
5.建立奖惩机制:对于在并联审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我们将给予奖励;对于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个人,我们将进行严肃处理。
四、项目风险及应对措施当然,任何项目都存在风险,我们需要提前做好准备。
1.政策风险:政策调整可能会对项目产生影响,我们需要密切关注政策动态,及时调整项目策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2.05•【字号】宛政办〔2018〕69号•【施行日期】2018.1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宛政办〔2018〕69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高新区、官庄工区、鸭河工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12月5日南阳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实施方案(试行)为切实提高投资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投资创业环境,根据《南阳市委办公室南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阳市承接社会资本服务招商项目工作机制的通知》(宛办﹝2018﹞7号)文件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的工作部署,市政府决定以重大项目联审联批流程为基础,建立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机制。
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九大专项中的支撑项目,含中心城区列入省、市重点建设目录的项目。
二、办理模式投资项目审批采用“一网受理、一网办理、一网监管”的“一条龙”服务方式,项目单位在南阳政务网(投资审批监管平台)登录填报基本信息,获取项目代码(项目代码是投资项目整个建设周期的唯一身份标识,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信息、监管信息以及工程实施过程中的重要信息,统一汇集至项目代码),将电子资料上传到网上,纸质资料提交给综合窗口。
政府部门“一网办理”,从立项、用地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审批、施工许可审批到竣工验收实行全流程分段受理,并联审批,用“数据跑”代替“企业跑”,审批部门“各自为战”转变为“协同作战”。
推广实施“容缺办理”模式。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投资项目跨县(区)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投资项目跨县(区)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7.12.07•【字号】巴府办发〔2017〕82号•【施行日期】2017.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投资项目跨县(区)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8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巴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巴中市投资项目跨县(区)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已经四届市政府第4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12月7日巴中市投资项目跨县(区)并联审批实施方案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拓展并联审批工作,促进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重点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代办服务工作的通知》(巴府办发〔2015〕49号)、《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化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改革方案的通知》(巴府办发〔2017〕5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强服务、提效率”的总体要求,坚持以项目为支撑、以服务为保障,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按照“一窗进出、同步分发、并联审批、联合勘验、限时办结”的运行模式,进一步创新投资项目审批协作联动机制,推行全程帮办代办服务,建立投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努力营造全省最优投资营商环境,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
二、实施范围在市、县(区)审批权限内,涉及2个及以上县(区)和市级行政部门审批的投资项目。
三、平台载体依托四川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跨县(区)投资项目横向并联审批和纵向联动审批。
四、运行原则(一)“全程代办”原则。
市企业投资促进协调服务中心为跨县(区)并联审批工作牵头单位,实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全程代办制,负责对接投资项目审批事项申办单位,推介代办服务,根据企业意向、需求和项目实际,制定具体代办服务方案,一次性告知应办理的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并提出服务建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191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191号](https://img.taocdn.com/s3/m/3e9fd629b80d6c85ec3a87c24028915f804d84f6.png)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19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4年7月16日南京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根据《关于实施综合改革工程第二阶段重点任务的意见》(宁委发〔2014〕3号)精神,为切实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投资项目的审批环节,简化办事程序,实行并联审批,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根据国务院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深化行政体制改革的要求,按照“协同办理、信息共享、压缩时限”原则,科学合理地确定审批环节、优化审批流程,依托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平台,建立“牵头负责、抄告相关、限时办结、效能监控”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行机制,提高审批效率,优化投资环境。
二、并联审批范围(一)项目范围:市级权限内的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投资项目。
(二)事项范围:从项目立项至竣工验收全过程依法需要申请办理的全部许可审批事项。
三、并联审批环节依据国家和省市对投资项目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报批的不同阶段和各相关部门职能分工,将行政审批归并为立项、用地、规划、施工、验收等五大环节,并分别由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规划局和市住建委为牵头部门,负责与联办部门进一步细化方案、制定流程图等工作,市政务办依托市政务服务综合管理系统,建立并联审批协同工作平台。
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办法

附件1: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并联办理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优化审批流程,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企业投资提供优质高效服务,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就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并联审批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省管权限内的企业投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按照“减少前置、并联办理、信息互通、限时办结”的要求,凡《广东省企业投资管理体制改革方案》中保留的企业投资项目立项和报建两个阶段的审批事项,在同一审批阶段内由项目单位径向各审批部门提出申请,审批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同步办理。
二、实施范围企业投资项目立项阶段的事项包括:项目备案,环评文件审批(含环境影响技术评估),用地预审、压履矿产资源审理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结果认定,用海审批,林地审批,水资源论证和水土保持方案审查及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文物审批,地震安全性评价审批。
用地规划许可(含选址意见书审批)除外。
报建阶段的事项包括:用地审批,招标核准,占用城市绿地和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占用挖掘移动改建城市市政设施等审批,消防设施设计审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初步设计审查,节能审查,人防设施设计审查,抗震设防设计审查,防雷装置设计审查,公共场所建设项目设计卫生审查,配套建设环卫设施设计审查,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防设施设计审查。
工程规划许可(含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或开工审批除外。
三、具体要求(一)审批部门编制办理指南,在办公场所和公众网站公开审批事项及其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示范文本等。
审查内容要标准化、格式化、清晰化,尽量减少自由裁量权。
(二)审批部门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经审核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于五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三)同一审批阶段内一个部门办理多个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应设立内部牵头办理处室,优化内部审批程序,整合内部业务分工和工作流程,强化部门内设机构联动效应,实现一个窗口对外,合并办理。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大同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2.23•【字号】同政发[2012]32号•【施行日期】2012.02.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大同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同政发[2012]3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局、办,省驻同行政事业单位:《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望认真遵照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二十三日大同市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为进一步规范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办事效率,按照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创新思路、依法实施、重点突破、有序推进”的原则,按照“一窗受理、提前介入、分段实施、同步审批、限时办结”的要求,优化审批流程,突出可操作性,达到缩短审批时限、降低审批成本、强化审批监督、提高审批效率的目的。
二、并联审批范围纳入并联审批的项目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和企业投资建设项目。
三、并联审批运作机制政务大厅管理中心负责并联审批的组织、协调和监管,负责并联审批联审窗口的设立和管理,负责使用“大同市建设项目联合审图专用章”和“大同市建设项目竣工联合验收专用章”。
联审窗口由市政务大厅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和联审部门窗口代表组成。
“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主要是指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过程中,实行由联审窗口统一受理申请、统一组织协调、统一现场踏勘、统一联合审图、统一联合验收、统一验票发证,各并联审批部门同步审批,分别作出审批决定的运作模式。
四、并联审批工作流程建设项目并联审批共分5个阶段,审批时限共需45-50个工作日。
(一)建设项目前期准备阶段(10个工作日)该阶段主要是指申请单位取得土地使用权和相关部门提前介入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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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
按照中、省、市《关于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改进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X发〔X〕6号、X政发〔X〕24号、安政发〔X〕2X 号)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意见》(X发〔X〕1X号)、《关于印发X市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X政办发〔X〕1X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投资项目审批流程,提高行政服务效率,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项目建设是X实现追赶超越的有力抓手。
近年来,我县投资项目的质量和总量大幅提升,但在审批过程中,环节多、程序杂、效率低的问题依然存在,严重影响了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推行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对涉及多部门共同办理的审批事项依托网络平台实现联审联办,能够有效解决项目审批过程中重复递交材料、互为前置条件等问题,最大限度减少审批环节和流程,对于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确保重点项目科学上马、快速落地具有重要意义。
二、总体目标
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行政
体制改革有关要求,依托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建立审批时限缩短、审批流程优化、审批效率提高、监督管理强化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机制,实现非涉密投资项目“在线申报、统一受理、并联办理、依责监管、全程监察”。
探索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在合理范围内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为政府鼓励项目和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三、审批范围
(一)项目范围: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以及需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二)事项范围:投资项目报建过程中需要依法由县政府相关部门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事项。
四、审批方式
(一)全面推行投资项目在线审批。
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X年1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X 年12月31日前县级投资项目审批实现线上登记、线下办理、信息共享、全程监管;X年6月30日前实现部分审批事项线上办理;X年4月1日起不再接收纸质申报材料,所有审批事项全部实行线上运行。
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操作使用办法由县发改局负责解释(加入X县网上并联审批群492036425),联系人:王
道海;联系电话:X。
(二)建立“绿色通道”服务制度。
县政府服务中心设立“绿色通道”服务窗口,针对政府鼓励项目和对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的重点项目,明确专人提供全程跟踪代办服务。
项目申报人到“绿色通道”服务窗口提交申请后,县政府服务中心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服务名单。
凡纳入“绿色通道”的投资项目,县级权限内行政审批时限原则上在承诺时限内压缩20%。
县政务中心负责明确专人跟踪督办,定期检查审批进度。
县政府“十件实事”和公开承诺中确定的投资项目一律纳入“绿色通道”服务名单。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工作责任。
建立由县优化投资环境办公室、县发改局、县政府服务中心牵头,国土、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林科技、安监、文广、民政、气象、人防、消防等相关部门负责的投资项目并联审批运行管理机制。
县发改局负责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运行和推广使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按照平台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依法有序开展并联审批业务。
县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对各部门并联审批事项办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提供业务咨询和系统操作指导,审核、接收纸质资料,受理并联审批事项。
县级相关部门负责按照全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有关操作规程,依法履行审批职能,及时办理本部门权限范围内的并联审批事项。
各县级相关部门根据实际建立本部门审批事项办事指南。
(二)严格监督考核。
县政府服务中心负责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和“绿色通道”服务情况进行日常监管,督促检查审批进度,定期通报办理结果。
各部门执行并联审批和“绿色通道”制度情况,纳入县政府服务中心对进驻部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
县优化投资环境办公室、县督查室负责对投资项目并联审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消极应付、推诿扯皮、吃拿卡要等违纪行为,严格按照《X县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三)加大宣传力度。
县发改局要针对项目单位和审批部门深入开展平台操作培训,广泛运用各种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主要内容及实施效果,引导相关部门转变服务理念,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县级相关部门进驻县政府服务中心窗口要切实承担起宣传推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的工作职责,做好政策讲解和系统操作指导,确保新申报投资项目逐步实现线上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