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3112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2021-02-19
300622博士眼镜: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

证券代码:300622 证券简称:博士眼镜公告编号:2021-048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完成的公告重要内容提示:●限制性股票上市日期:2021年6月30日●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57.00万股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规则的规定,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1、2021年4月20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1年4月21日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通过内部OA系统公示了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021年5月7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瞧见,符合《博士眼镜连锁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603259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特别授予2021-03-02

证券代码:603259 证券简称:药明康德公告编号:临2021-009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暨股份上市公告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数量:34,843股●本次解除限售的股票上市流通时间:2021年3月5日一、2019年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特别授予部分批准及实施情况1、2019年7月19日,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中作为激励对象的Edward Hu(胡正国)已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其他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对《激励计划(草案)》进行了审核,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上海市方达(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法律意见书》。
2、2019年7月20日至2019年7月29日,公司对激励对象名单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激励计划(草案)》项下的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
2019年9月13日,公司监事会发布了《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3、2019年9月20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19年第二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19年第二次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审议<无锡药明康德新药开发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2019年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689009九号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2021-02-24

135
孙昌亮
136
徐振华
137
李一山
138
王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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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凡
140
杨佳胜
141
张洋子
142
彭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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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海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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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亚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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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书影
146
张靖
147
王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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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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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栋新
150
王盟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台湾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中国
九号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性
激励对象类别
性股票对应 股票对应存托 存托凭证数 凭证总份数的
量(万份) 比例 一、关键业务人员(非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关键业务人员(5 人) 二、其他激励对象
88.9940
22
韦活成
23
李利锁
24
殷音
25
刘泽勇
26
殷恺
27
谈玲
28
李硕பைடு நூலகம்
29
胡志诚
30
王昶
31
何瑞玲
32
李晶
33
董振
34
董焕梅
35
戴红伟
36
张燕
37
郭丽芳
38
刘雪松
39
宁佐瑭
40
大华股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调整) 2010-07-08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调整)序号 姓名 职务 获授股票数量(股)获授股票占标的股票总数的比例(%)获授股票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1 吴坚 董事会秘书、副总经理260,000 4.380.19462 魏美钟 财务总监、副总经理260,000 4.380.19463 应勇 副总经理 260,000 4.380.19464 张兴明 副总经理 240,000 4.040.17965 陈雨庆 副总经理 150,000 2.530.11236 沈惠良 副总经理 100,000 1.680.07497 吴云龙 副总经理 90,000 1.520.06748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580,20077.11 3.4283合计 5,940,200100.00 4.4463附: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名单及职务序号姓名职务1 陈建峰 图形图像总经理2 王火强 系统集成销售总监3 黄祖衡 产品中心副总经理4 童永忠 生产保障部总经理5 朱广虎 智能交通研发总监6 方国忠 系统集成区域经理7 刘方建 研发中心系统工程部总监8 朱伟平 国内销售中心大区销售总监9 燕刚 质量管理部总监10 董广川 国内销售中心大区销售总监11 安静锋 国内营销中心行业线副总监12 刘龙 国内销售中心行业线副总监13 金洪强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14 吴新华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15 楼锦辉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副经理16 王宏 系统集成区域经理17 袁益斌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18 郜春山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19 张哲斌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20 王小强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21 鲁丹丹 人力资源部总监22 邓立新 IT部总经理23 陶军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24 叶智斌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25 詹云狄 国内销售中心行业线总监26 王恒文 图形图像研发经理27 梁磊 内审部总监28 孙广新 研发中心系分工程师29 张煜电 研发中心系统工程师30 周洪涛 研发中心系统工程师31 张全 研发中心产品经理32 冯航英 生产保障部副经理33 高松全 智能交通研发主管34 李渊 研发中心系分工程师35 王海丰 研发中心系分工程师36 张辉 研发中心主管37 江小来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38 苏胜林 国内销售中心省市级销售主管39 方培根 研发中心产品经理40 楼琼宇 总裁办项目外联部经理41 周珏 国内销售中心渠道总监42 张燕燕 系统集成销售部副经理43 高迎军 研发中心主管44 林伟 总裁办总务部经理45 叶卫青 总裁办客户接待部经理46 郑洁萍 人力资源部副经理47 徐巧芬 财务部经理48 包军 产品中心产品部经理49 钟维保 研发中心主管50 袁士勇 研发中心主管51 楼晓景 研发中心主管52 张帆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53 吴江忠 智能交通结构工程师兼测试组主管54 黄柏霞 智能交通产品部总监55 任耀强 研发中心产品经理56 俞先印 研发中心产品经理57 王友波 系统集成主管58 黄根仕 智能交通PCB工程师59 沈怡 研发中心系分工程师60 徐耿 研发中心项目经理61 朱建堂 研发中心项目经理62 胡孙辽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63 江勇 图形图像总经理助理64 戴勇 智能交通大区经理65 张积洋 智能交通区域经理66 吴益青 系统集成主管67 陈玉龙 系统集成区域经理68 甘百新 系统集成销售代表69 汪雄军 研发中心产品经理70 王飞 海外销售中心主管71 蒋红丰 国内销售中心主管72 周鉴刚 研发中心系分工程师73 陈涛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74 毛宇欣 海外销售中心区域销售经理75 周蔚 产品中心副总工76 王秦 研发中心项目经理兼副主管77 周灵 海外销售中心区域销售经理78 张平 海外销售中心区域销售经理79 石爱凤 国内销售中心主管80 唐冬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81 吴文标 图形图像项目经理82 安鹏洲 智能交通软件工程师83 徐海涛 智能交通产品方案部经理84 徐锡芳 研发中心主管85 阮亚君 生产保障部副主管86 陈剑 研发中心产品经理87 王贺 国内销售中心主管88 王继 国内销售中心区域经理89 惠天峥 产品中心项目经理90 徐文雄 产品中心副总工91 杨斌 研发中心副主管92 袁征 财务部主管93 周国栋 IT部主管94 陆剑 IT部主管95 程兵 生产保障部主管96 陈晓峰 质量管理部主管97 张丽丽 产品中心总监助理98 李晓明 证券事务代表99 李占良 国内销售中心主管100 钱晓萍 财务部主管101 任群 系统集成实施工程师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0年7月7日。
601633长城汽车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杜蓉 杜作庆 段洪亮 段景辉
段琼 段仰圣 范海涛
范淼 冯东升 冯高峰 冯静帅 冯伟志 符月辉 付道超
付灵 付帅 高丙托 高定伟 高荣成
职务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核心骨干人员
序号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321
序号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姓名 牛建国 牛少松 牛晓普 钮微龙 潘荣荣 庞宏力 庞建勇
韵达股份: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20 证券简称:韵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6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公告韵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韵达股份”)2020年5月11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第三期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认为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首次授予350名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390.38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为2020年5月11日,授予价格为15.63元/股,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现将本次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事项公告如下: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1、限制性股票的种类和来源: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 股普通股股票。
2、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中层管理人员以及核心业务(技术)人员,合计350人。
3、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1)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最长不超过48个月,自首次授予日期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注销)完毕之日止。
(2)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锁定期和解锁期限制性股票授予后即锁定。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适用不同的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均自授予完成登记之日起计算。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锁安排如表所示:4、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原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423.0000万股公司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222,628.6468万股的0.1900%。
002405四维图新: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
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
2、限制性股票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二、核心骨干人员名单
(注:重名员工已用员工编号标识)
北京四维图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7月8日。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持续信息披露公告类别索引表
g∣o友于定向发行优先股完成股份初始登记的公否
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关于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处理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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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翔股份”、“公司”)监事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等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审核情况
2021年2月3日,华翔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激励计划》,根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情况如下:
1、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于2021年2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了《激励计划》等公告,并于2021年2月4日通过公司内部OA系统公示了《华翔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
(1)公示内容:《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
(2)公示时间:2021年2月4日至2021年2月18日
(3)公示方式:公司内部OA系统
(4)反馈方式:以书面反馈、电话反馈或当面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间,激励对象中有1名员工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除该员工不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外,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
2、公司监事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监事会核查了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在公司担任的职务。
二、监事会核查意见
监事会根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除个人原因不再参与的1人以外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确认:
1、列入本次激励计划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2、激励对象的基本情况属实,不存在虚假、故意隐瞒或引起重大误解之处。
3、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实施本次激励计划时在任的公司(含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人员。
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公司以外的人员担任的外部董事,无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公司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文件所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