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章程(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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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的工作章程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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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促进幼儿的全面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幼儿园家委会的组建、运行及管理。

第三条家委会是幼儿园与家长之间沟通的桥梁,主要职责是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参与幼儿园管理,反映家长意见,促进幼儿园教育质量的提升。

第二章家委会的组成及职责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由各班家长代表组成,每班推选2名家长代表参加。

第五条家委会成员的产生方式:1. 各班家长自愿报名,经班级教师推荐;2. 家长代表需具备良好的家庭教育理念,热心参与幼儿园工作,具有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

第六条家委会的职责:1. 协助幼儿园开展家庭教育指导,组织家长学习科学育儿知识;2. 参与幼儿园重大决策,对幼儿园发展规划、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提出意见和建议;3. 负责收集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幼儿园反映;4. 协助幼儿园开展家长学校、家长开放日等活动,增进家长对幼儿园工作的了解;5. 组织家长间的交流与合作,分享育儿经验,提高家庭教育水平;6. 协助幼儿园开展公益活动,促进幼儿全面发展;7. 完成幼儿园园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三章家委会的运行与管理第七条家委会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全体会议,特殊情况可由家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第八条家委会会议纪要由家委会秘书记录,并及时向全体家委会成员通报。

第九条家委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家委会工作,按时参加家委会会议,履行职责。

第十条家委会成员如有变动,应及时向幼儿园园长报告,并按程序进行补选。

第四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幼儿园家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五章家委会工作流程第十三条家委会工作流程如下:1. 家委会成员接到工作通知后,积极参与相关活动;2. 家委会召开会议,讨论工作计划,明确分工;3. 家委会成员按照分工,组织开展各项活动;4. 家委会成员定期向家委会主任汇报工作进展;5. 家委会主任定期向幼儿园园长汇报工作情况;6. 家委会根据幼儿园园长的意见和建议,不断调整工作计划,提高工作效率。

中小学家委会章程(最新版)

中小学家委会章程(最新版)
家委会成员有权参与家委会会议,提出议案,参与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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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性质
家委会是由学生家长自愿组成的非营利性组织,代表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和教育活动,维护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 益。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成员 家委会成员由家长自愿报名,经家长会议选举产生。成员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条组织结构 家委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由家委会成员选举产生。家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 第五条职责 家委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收集家长意见和建议,及时反馈给学校。 .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组织和监督。 .协助学校组织家长教育活动,提高家长教育意识和能力。 .监督学校执行家长权益保护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三章会议制度 第六条会议召开
中小学家委会章程(最新版)
中小学家委会章程
(最新版)
目录
中小学家委会章程(最新版)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组织机构
2
第三章会议制度
3
第四章权利与义务 3
第五章监督与执行 4
第六章附则 4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宗旨Fra bibliotek本章程旨在明确家委会的组织结构、职责、权利和义务,以促进学校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为学生的成 长和发展提供支持。

家委会章程(修改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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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委会章程(修改版)第一篇:家委会章程(修改版)红岭中学南园部家长委员会章程(试用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

家长委员会是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

第二条:中学生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

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机构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意见、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

3.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富有奉献精神,工作之余能贡献出时间和精力,关心教育,热心教育事业,关心学校,能为年级和班级工作出主意、提建议,参与学校活动。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组织办法:家委会成员产生由家长自荐、班级家长会民主选举,学校根据行业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第六条:家委会由校级、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三级组成:班级家委会由班主任和5名家长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余为委员。

年级家委会由年级主任和班级家委会正、副主任组成,共计成员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1名,秘书长1名,其余为委员。

校级家委会由学校学生处主任和班级家委会主任组成,共计成员1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秘书长1名,其余为委员。

三级家委会分别在学生处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协调下开展学校管理工作。

第七条:召开家委会会议由家委会负责人召集,各级家委会每学期要召开1-2次会议,如遇重大事宜可召开有针对性的主题会议。

家委会章程模板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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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充分发挥家长在幼儿园教育中的作用,特成立幼儿园家长委员会(以下简称“家委会”)。

第二条:家委会是幼儿园与家长沟通的桥梁,是参与幼儿园管理、监督幼儿园工作的重要组织。

第三条:家委会的宗旨是:1. 促进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形成教育合力。

2. 提高家长对幼儿园教育工作的了解和支持。

3. 反映家长的意见和建议,推动幼儿园工作的改进与提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家委会由幼儿园园长、各班班主任、部分家长代表组成。

第五条:家委会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成员若干名。

第六条:家委会成员的产生:1. 园长、班主任由幼儿园提名。

2. 家长代表由各班家长推选,经幼儿园审核批准。

第三章职责第七条:家委会的主要职责:1. 参与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 组织开展家长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

3. 加强家园沟通,及时反馈家长意见,协助幼儿园解决实际问题。

4. 协助幼儿园做好招生、收费等工作。

5. 参与幼儿园的评优评先工作。

第八条:家委会的具体职责:1. 定期召开家委会会议,研究幼儿园的教育教学工作。

2. 参加幼儿园组织的家长活动,了解幼儿园的教育教学情况。

3. 协助幼儿园开展家长学校活动,提高家长的教育水平。

4. 收集家长意见,及时向幼儿园反映,推动幼儿园工作的改进。

5. 参与幼儿园的招生、收费等工作,确保幼儿园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章工作制度第九条:家委会会议:1. 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家委会会议。

2. 家委会会议由主任主持,园长、班主任、家长代表参加。

3. 家委会会议的议题由主任提出,经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条:家长活动:1. 家委会组织家长开展亲子活动、家长学校等活动。

2. 家长活动的内容和形式由家委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幼儿园家委会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章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本章程旨在为幼儿园家委会提供规范化的组织和管理框架,以促进幼儿园与家庭之间的良好合作,共同为幼儿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家委会章程(修改版)

家委会章程(修改版)

家委会章程(修改版)引言概述:家委会章程是指家庭委员会的规章制度,旨在规范家委会的组织结构、职责分工、运作机制等方面,以确保家委会的正常运转和有效发挥作用。

本文将对家委会章程进行修改,以更好地适应当前社会环境和家庭需求。

一、家委会组织结构的调整1.1 确定家委会主席和副主席的产生方式:由家长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为两年,可以连任一次。

1.2 设立家委会秘书处:负责记录会议纪要、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等。

1.3 增设家委会部门:包括教育部、卫生部、文体部等,分工明确,便于协调家庭教育工作。

二、家委会职责分工的明确2.1 定期召开家委会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讨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家庭教育计划等。

2.2 组织开展家庭教育活动:如家长学校、家庭讲座等,提升家长教育水平。

2.3 协助学校管理工作:监督学生学习生活情况,积极参与学校活动。

三、家委会运作机制的完善3.1 建立家长信息交流平台:通过微信群、邮箱等方式,及时传达学校和家委会相关信息。

3.2 设立家委会经费管理制度:明确经费来源和使用范围,定期公布经费收支情况。

3.3 加强与学校沟通协调:建立家委会与学校领导的定期沟通机制,共同推动学校发展。

四、家委会成员权利和义务的规定4.1 家委会成员有权参与家委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4.2 家委会成员有义务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支持学校教育事业。

4.3 家委会成员应当遵守章程规定,维护家庭和学校的和谐关系。

五、家委会章程的修改程序和生效规定5.1 家委会章程的修改需经家委会全体成员讨论通过,并报学校领导审批。

5.2 家委会章程修改后,应当及时向全体家长通报,并在学校网站等途径公布。

5.3 家委会章程自通过之日起生效,家委会成员应当按照新章程执行。

通过对家委会章程的修改,可以更好地规范家委会的运作,提升家庭教育工作的质量,促进学校与家庭的良好互动,共同推动学生全面发展。

希望家委会成员能够共同遵守章程规定,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为孩子的成长和发展贡献力量。

家委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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汶南中学家长委员会章程一、家长委员会宗旨: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密切学校与家庭的联系,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宣传国家的有关教育政策法规,加强学校的管理,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的结合起来,提高家长教育子女的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二、家长委员会成员:1、家长委员会由关心孩子成长,热心教育,热情支持学校或班级工作的我校在校学生的家长组成。

学校设立各年级家长委员会和班级家委小组,年级家长委员会由年级家长代表组成,班级家委小组由班级的家长代表组成。

2、家长委员会成员的组成必须能代表各个层面家长,由级组或班主任推荐候选人,经学校行政研究,征求个人意见后确定。

3、年级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秘书长1人,主任、副主任、秘书长由学校提名经家长委员会成员举手表决通过。

学校家长委员会机构设主任1人,副主任2人。

4、家长委员会成员聘期为一年,每年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中途学生转学或毕业离校,其成员资格自动取消,同时补充新的人选。

5、家长委员会成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①了解和关心教育,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关心学校,能为学校工作出主意、提意见。

②具有比较丰富的家庭教育经验,并有较好的教育效果。

③能为学校工作和改善办学条件提供一定帮助。

④具有某方面特长,能为学校开辟课外教育渠道提供帮助。

6、家长委员会每学期考试前后召开例会。

三、家长委员会职责:1、及时反馈家长对学校的合理意见与建议,定期召开家长会议,交流家庭教育的情况和经验。

2、通过参与学校的重大活动,关心、了解学校工作,宣传学校教育工作成果,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质量、教师工作、行政管理等方面提出建设性意见,做出适当的评价,实行必要的监督。

3、大力支持学校工作,对学校开展的重大教育、教学活动提供可能的帮助,协调家长和学校对学生教育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矛盾。

4、配合学校用正确的教育思想、方法去影响家长、影响社会、使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与学校教育相一致。

2024年学院路小学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范文(五篇)

2024年学院路小学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范文(五篇)

2024年学院路小学家委会制度章程及职责范文第二条:家委会的根本宗旨在于强化学校、教师及家长之间的沟通与联系,全力支持与配合学校及班级的各项工作,旨在提升家校教育的协同效能,并策划举办一系列有益的社会实践活动,核心目标聚焦于促进孩子的快乐学习与健康成长。

第二章组织与制度第三条:班级家委会在班主任的悉心指导下开展工作,并接受全体家长的严格监督。

第四条:家委会成员的选拔遵循自愿参与、推荐提名、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家长投票选举产生。

实行换届制度,原则上每学年改选一次,鼓励学生家长通过自荐或他荐方式参与选举,支持连选连任。

第五条:家委会成员需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 思想积极向上,作风严谨正派,对教育事业充满热情,具备强烈的责任心;2. 直接负责孩子的家庭教育,拥有丰富的教育实践经验与深刻感受;3. 能在班级和学校需要时,合理安排时间参与各项活动;4. 具备一定的组织管理经验、协调能力与社会活动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活动。

第六条:家委会设主任、副主任、宣传委员、生活委员、组织委员、财务委员及父亲俱乐部负责人若干名,具体人数视实际情况而定。

第七条:家委会的工作形式包括:1. 与班主任协商制定并落实家委会工作计划;2. 对班级工作的意见与建议,首先直接向班主任提出,若无法解决再上报学校;3. 活动经费实行AA制,由财务人员组织家长自愿筹集,遵循公平、公开、节约原则,开支后留存相关票据或证明,供全体家长监督与公示;4. 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全体会议,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参加,一般事项半数以上同意即通过,重大事项则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同意;5. 家委会分工由全体会议通过,成员因故连续两次未参加活动且未请假者,视为自动离职。

第三章家委会成员岗位职责第八条:主任职责(具体人数待定):1. 明确家委会成员分工;2. 统筹协调家委会工作,督促各项任务落实;3. 召集家委会会议;4. 制定工作计划与总结,审定会议纪要及其他决议;5. 协助班主任完成其他任务。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3篇)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3篇)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家长委员会职责一、定期召开家长委员会会议。

听取学校关于发展规划、教育教学工作安排等方面的情况介绍,就学校发展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

二、建立家长委员会和学校定期沟通协调的议事机制,就学生家长、学生、社会等反映的有关问题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协商。

三、为学校发展创设有利环境。

家长委员会要发挥全体家长的优势和特长,与学校紧密协作,在依法治校、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建设、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开展校外教育实践等方面,积极为学校和学生办实事、办好事,切实帮助学校解决办学中遇到的实际问题和困难,为学校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

四、帮助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积极向家长和社会宣传解释学校工作制度和工作措施,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做好家长思想工作,动员所有家长,积极学习教育知识;动员和组织家长参与学校活动和家长培训,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协调一致。

在学校领导和班主任协助下,以班级为单位,每学期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家庭教育讲座活动,可与家长会合并举办,也可单独组织。

五、选派家长委员列席学校校务、教务等会议,与学校一起组织家长听课、家长接待日,参与对学生和教师的评价,帮助学校改进和完善教育教学工作。

六、尊重教师劳动,在精神上关心、鼓励、支持教师依法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大力宣传教师教书育人的先进事迹,宣传学生家长尊师重教典型事例,宣传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先进班集体。

七、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八、家长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由其常务委员会代行其职责。

学校家长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密切家庭和学校的沟通协作,体现家长充分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家庭教育水平,努力构建和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有机结合的教育体系,特设立学校家长委员会,并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订本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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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岭中学南园部家长委员会章程(试用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家长委员会是学校的参谋和咨询机构,是家长会议的常设机构,是民主办学的重要形式。

家长委员会是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
度的重要内容,是发挥家长在教育改革发展中积极作用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的重大举措。

第二条:中学生健康成长是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共同目标。

建立家长委员会,对于发挥家长作用,促进家校合作,优化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第三条: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团结全校学生家长,充分发挥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参谋、监督作用,把学校教育与家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学校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

第二章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家长委员会委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有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懂得一定的教育规律。

2.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善于听取意见、办事公道、责任心强,能赢得广大家长的信赖。

3.家长委员会成员应富有奉献精神,工作之余能贡献出时间和精力,关心教育,热心教育事业,关心学校,能为年级和班级工作出主意、提建议,参与学校活动。

第五条:家长委员会组织办法:家委会成员产生由家长自荐、班级家长会民主选举,学校根据行业分布等因素综合考虑后确定,并由学校发给聘书。

第六条:家委会由校级、年级、班级家长委员会三级组成:班级家委会由班主任和5 名家长组成,设主任一名,副主任一名,其余为委员。

年级家委会由年级主任和班级家委会正、副主任组成,共计成员12 名,设主任1 名,副主任1 名,秘书长1 名,其余为委员。

校级家委会由学校学生处主任和班级家委会主任组成,共计成员12 名,设主任1 名,副主任2 名,秘书长1 名,其余为委员。

三级家委会分别在学生处主任、年级组长、班主任的协调下开展学校管理工作。

第七条:召开家委会会议由家委会负责人召集,各级家委会每学期要召开1-2 次会议,如遇重大事宜可召开有针对性的主题会议。

在会议前一天准备好提交讨论的事项并通知各委员。

校级家委会由校长召集,年级家委会由年级组长召集,班级家委会由班主任召集,会议内容可与家委会商定。

第八条:家委会由学校负责主持日常事务工作,如保管家委会成员名单和会议记录,制定有关工作计划,提交委员讨论通过并执行。

第九条:各级家长委员会每一学年为一届,期间可根据情况进行增减委员。

学生毕业或转学,其家长的家长委员会成员资格自动取消。

第三章职责
第十条:家长委员会的职责1.每学期听取一次学校的工作报告,了解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学年工作计划、对学校有关工作提出咨询或者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2.讨论家长委员会学期工作方案,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家长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和意见,每学年至少一次向全体家长报告家委会工作。

3.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的经验,共同探讨解决当前学生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的有效途径与方法。

4.积极整合各种教育资源,发挥家长的作用,开展校内外的教育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

促进学校与社会、家庭建立更加密切的联系。

促进社会教育,支持和帮助学生的校外实践活动,为学校和学生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提供方便。

协助学校开展家庭教育工作,增进家长对学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家校共建共育和谐机制。

5.以多种形式呼吁社会各界在财力、物力上支持学校,帮助学校改善办学条件。

6.协助学校调解家长与学校、教师之间的争议和矛盾。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章程由学校家长委员会会议通过后即生效,修改和解释权属校家长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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