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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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

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

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工作,加强对工程项目的监督,保障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监督效率,经过全体监管人员的共同努力,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和企事业单位以及社会组织等从事各类建设工程项目的监理单位。

第三条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职责分工、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和各项管理制度等。

第四条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的基本原则是依法监督、全面监督、科学监督、独立监督、及时监督。

第五条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的目标是建立一套完善的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监督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

第六条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执行主体是监督管理机构,负责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的最高决策机构是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对工程监督信息化管理制度进行审定和监督。

第二章监督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监督管理机构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性质设立相应的监督管理组织,确保对工程项目的全面监督。

第九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职责分工制度,明确各级监督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十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定期进行监督管理工作的考核和评价,确保监督管理人员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十一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工程项目信息化管理系统,对工程项目的各项信息进行全面、准确地记录和管理。

第十二条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有效的信息共享机制,与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建立信息共享渠道,确保信息畅通。

第三章监督管理工作程序第十三条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包括项目前期调研、工程监理、施工监督等环节,应当进行全程监督。

第十四条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应当明确各监督管理环节的工作流程和标准,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严密性和有效性。

第十五条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应当建立有效的风险预警机制,对工程项目的风险进行及时识别和提示。

第十六条监督管理工作程序应当建立有效的工作记录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监督管理工作的可追溯性和证据性。

工程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理细则

工程信息化项目建设监理细则

《智能建造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339-2003 )《电气装置安装及验收规范》( SL60-94 )《电气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SDJ63-82 )《建造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GBJ303-8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96-92 )《低压电气基本标准》 ( GBJ497-7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171-92 )《电气装置安装电缆路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60168 )《水位观标准》 ( GBJ138-90 )《工业企业通讯设计技术规定》( GBJ42-81 )《微型数字电子计算机通用技术条件》( GB2887-2000 )《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 SL61-2003 )《水利水电工程水情测报系统设计规定》( DL/T5051-96)《计算机软件开辟规范》( GB8566-88 )《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 GB/T 12504-90 )《计算机软件配置管理计划规范》( GB/T 12502-90 )《建造物防雷设计规范》( GB50057-2000 )《电子计算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22 )《电子设备雷击保护导则》( GB7450-87 )《全国信息化规划》。

《关于开展大型灌区水利信息化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农水灌[2002]9 号)。

本细则合用于工程信息化建设施工监理控制工作。

⑴为了确保现场仪器及设备安装按合同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如承包人自行采购仪器及辅助装置),承包人应根据合同文件、设计文件、施工进度以及仪器设备供货所需的时间要求,编制仪器及辅助装置的“采购计划”,报监理部批准。

“采购计划”主要内容应包括:①项目简况。

②供货厂家情况(包括厂名、厂址及其资信情况)。

③采购仪器件申报表(包括埋设部位、仪器名称、规格型号、本批采购数量、计划进场日期、供货价格、承运方式与到货地点 )。

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制度

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理效益,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工作制度适用于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进行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的过程中,具体监理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工作制度。

第三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按照《信息化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和《信息化工程监理细则》的要求进行,确保信息化工程的顺利完成。

第四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专业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真实性和严谨性。

第五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不得有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当行为。

第六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循合理、经济、高效的原则,确保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七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工作组织结构,明确监理工作分工和职责,确保监理工作有序进行。

第八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配备专业、熟练的监理人员,确保监理工作的专业性和水平。

第九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对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监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素质。

第十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工作档案和信息化系统,便于监理工作的记录和管理。

第十一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建立健全监理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对监理人员进行绩效评定,激励监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十二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应遵循“计划-实施-监控-验收”四个阶段的工作流程,确保监理工作全面、及时、有效进行。

第十三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合同签订后,编制监理计划和监理方案,明确监理目标和监理内容。

第十四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理管理,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合法合规。

第十五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报告,汇报监理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确保监理工作的透明和公开。

第十六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在施工结束后,组织对信息化工程进行验收,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

第四章质量管理第十七条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应确保监理工作的质量,把控监理质量关键点,提高工程质量和监理效益。

{工程文档}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工程文档}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19668.1-2005>目录第一部分总则21.范围22.规范引用文件33.术语34.规范框架65.监理支撑要素76.监理阶段及其目标87.监理工作9第一部分总则1.为了提高信息化工程监理水平,规范信息化工程行为,编制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信息化工程工程的立项、实施、评测等方面的监理工作。

3.实施信息化工程监理前,监理单位必须与信息化建设单位签订书面信息化工程委托监理合同,合同中应包括监理单位对信息化工程技术要求、费用、进度进行全面控制和管理的条款。

b5E2RGbCAP4.信息化工程监理应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任。

5.监理单位应公正、独立、自主地开展监理工作,维信息化建设单位承建单位的合法权益。

6.信息化工程监理除应符合本规范外,还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要求和方法——确定了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基本原则——给出了信息化工程监理工作实施指南——适用于从事信息化工程监理的单位、个人,从事信息化工程的建设单位、承建单位和相关的培训单位也可参照使用。

p1EanqFDPw2.规范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规范中引用而构成为本规范的条文。

在规范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DXDiTa9E3d《信息技术软件生存期过程》GB/T8566-2001《软件工程术语》GB/T11457-199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3.术语3.1工程监理是指信息化工程监理单位,接受信息化建设单位的委托,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信息化工程建标准和信息化工程承建、监理合同,对信息化工程的质量、进度和投资方面实施监督和控制。

即从技术和管理的角度,对信息化工程工程的实施过程进行控制和管理,确保信息化工程能够按照信息化建设单位需求,高效、经济的按时完成,实现预期的建设目标。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

目次1 范围 (1)2 总则 (1)3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1 法律法规 (1)3.2 信息系统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规范 (1)4 术语 (1)5 监理机构及设施 (3)5.1 项目监理机构 (3)5.1.1 项目监理机构设置 (3)5.1.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 (3)5.2 项目监理人员 (3)5.2.1 项目监理人员的构成 (3)5.2.2监理人员的职责 (3)5.3 监理设施和设备 (5)6 监理规划及监理实施方案 (5)6.1 监理规划 (5)6.1.1 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 (5)6.1.2 监理规划的内容 (5)6.2 监理实施方案 (6)6.2.1 监理实施方案的编制程序与依据 (6)6.2.2 监理实施方案的内容 (6)7 信息系统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 (6)7.1 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阶段划分与方法 (6)7.1.1 监理阶段划分 (6)7.1.2 监理工作方法 (6)7.2 系统设计阶段的监理工作 (6)7.2.1 设计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7)7.2.2 设计阶段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9)7.3 项目实施阶段的监理 (9)7.3.1实施阶段监理的依据、程序 (9)7.3.2软件系统的监理 (11)7.3.3硬件系统的监理 (11)7.3.4网络工程的监理 (11)7.3.5业务应用系统的监理 (11)7.3.6系统安全的监理 (12)7.4 工程验收阶段的监理 (12)7.4.1验收阶段监理的依据和程序 (12)7.4.2 信息系统初验监理 (14)7.4.3 信息系统试运行监理 (14)I7.4.4 信息系统竣工验收监理 (14)7.5 工程质量保修期的监理 (15)8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 (15)8.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管理原则 (15)8.1.1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的特点 (15)8.1.2 信息系统工程合同管理的原则 (16)8.2 工程变更的管理 (16)8.2.1 工程变更处理程序 (16)8.2.2 工程变更处理要求 (16)8.3 工程暂停及复工的管理 (16)8.3.1 工程暂停的条件: (16)8.3.2 工程暂停管理 (16)8.3.3 工程复工管理 (17)8.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17)8.4.1 工程延期管理 (17)8.4.2 工程延期时间的确定 (17)8.4.3 工程延期费用的索赔 (17)8.5 费用索赔的处理 (17)8.5.1 费用索赔的依据 (17)8.5.2 受理费用索赔的条件 (17)8.5.3 索赔处理程序 (18)8.5.4 索赔的具体处理 (18)8.6 合同争议的调解 (18)8.6.1 合同争议的调解程序 (18)8.6.2 合同争议的处理 (18)8.7 违约处理 (18)8.7.1 项目承担单位违约的管理 (18)8.7.2 承建单位违约的管理 (19)8.7.3 其它违约的管理 (19)9 文档管理 (19)9.1 监理资料 (19)9.2 监理月报 (19)9.3 监理工作总结 (20)9.4 监理资料的管理 (20)II北京市信息系统工程监理规范1 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监理的机构、个人,从事信息系统工程的建设机构、开发机构和相关的培训机构也可参照使用。

监理实施细则模板(信息化、软件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模板(信息化、软件工程)

监理实施细则目录一、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 (4)二、监理工作流程 (4)2工程需求阶段监理 (7)1.工程前期阶段监理 (4)1.1监理方应完成的任务 (4)1.2承包方应提交的文档 (4)1.3建设方应提交的文档 (4)1.4监理方应提交的文档 (4)2.1监理方应完成的任务 (7)2. 2承建单位应提交的文档 (7)2. 3监理方应提交的文档 (7)3.工程设计阶段监理 (7)3.1监理方应完成的任务 (11)3. 2承建单位应提交的文档 (16)3.3监理方应提交的文档 (17)4.工程实施阶段监理 (19)4.1监理方应完成的任务 (19)4.2承建单位应提交的文档 (21)4.3监理方应提交的文档 (21)5.工程验收阶段监理 (24)5.1监理方应完成的任务 (24)5.2承建单位应提交的文档 (25)5.3监理方应提交的文档 (25)三、监理工作要点 (30)1.工程启动阶段的控制要点 (30)2.设计阶段的控制要点 (30)2.1需求调研监理控制点 (32)3.施工阶段的控制要点 (33)3.1软件编码监理控制点 (34)3.2软件测试监理控制点 (35)3.3数据迁移及转换监理控制点 (37)4.验收阶段的控制要点 (39)4.1验收流程 (40)4.2验收的前提条件 (41)4.3验收方案的审核与实施 (41)四、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42)1.网络工程的监理 (42)1.1 设备采购的监理 (42)1.2 机房工程的监理 (43)1.3 综合布线的监理 (43)1.4 隐蔽工程的监理 (44)1.5 布线系统测试 (44)1.6 网络系统安装调试的监理 (47)2.软件工程的监理 (48)2.1软件项目计划工序监理主要内容的方法 (48)2.2软件质量管理体系建立及执行监 (50)2.3软件质量保证监理主要内容及方法 (50)2.4软件配置管理监理主要内容及方法 (51)2.5需求说明书评审监理工作方法 (52)2.6软件分包合同监理工作方法 (53)2.7概要设计说明书评审监理工作方法 (54)2.8软件编码规范评审 (55)2.9软件编码监理的内容及方法措施 (58)2.10.软件测试监理的内容及方法措施 (61)2.11数据迁移转换监理方法及措施 (66)3.验收阶段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69)3.1.验收的前提条件 (69)3.2.验收方案的审核与实施 (70)3.3.监理的主要工作 (70)3.4.验收测试 (71)3.5.验收评审 (71)3.6.验收报告 (72)3.7.验收未通过的处理 (72)3.8.系统移交和系统保障监理 (72)一、工程概况及专业工程特点根据实际建设项目填写,主要参考《设计方案》、《实施方案》。

监理工作信息化标准

监理工作信息化标准

监理工作信息化标准1. 引言监理工作是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环节,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顺利完成。

为了提高监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信息化技术在监理工作中得到广泛应用。

本文档旨在制定监理工作信息化标准,规范监理工作信息化的应用和管理。

2. 监理工作信息化的意义2.1 提高监理工作效率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简化监理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数字化的方式记录和管理监理工作数据、文件和报告,监理人员可以更快地获取所需的信息,减少繁琐的人工操作,节省时间和精力。

2.2 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有效提升监理工作的质量。

利用数字化的数据管理系统,监理人员可以更加方便地对监理过程中的问题进行追踪和整改。

同时,信息化技术还可以实现对施工过程的实时监控和预警,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确保施工质量。

2.3 加强监理工作透明度与监督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可以提高监理工作的透明度和监督效果。

通过信息化系统的建立,监理人员的工作可以被实时记录和跟踪,监理过程中的关键数据和信息也可以进行公示和共享。

这样可以增加监理工作的透明度,有效监督监理人员的工作,减少潜在的违规行为。

3. 监理工作信息化标准3.1 信息化设备和软件标准监理工作所需的信息化设备和软件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要求。

监理人员应使用合法、有效、安全的信息化设备和软件进行工作,确保工作的正常开展和数据的安全性。

3.2 数据库建设和管理标准监理工作的信息化系统应建立合理、完整的数据库,用于存储和管理监理工作的相关数据。

数据库应具备安全、备份、恢复等功能,保障监理数据的可靠性和完整性。

3.3 监理报告和文件标准监理报告和文件应采用数字化的形式,具备易保存、易传递、易查询的特点。

报告和文件的格式、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并应统一命名、分类、归档,以便后续的查询和审阅。

3.4 远程监控和调度标准监理信息化系统应具备远程监控和调度功能,实现对工程施工过程的实时监控和调度。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5

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5

××××-××-××实施××××-××-××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 ××××—×××× ICS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第5部分:软件工程监理规范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a) 前言软件工程监理规范范围术语及定义软件监理方法计划的审核a) 监理机构应要求承建单位为各阶段的活动的实施制订实施计划。

如果必要,可以制订彼此独立的计划,这些计划应形成文档。

计划应包括但并不仅限于下述内容。

1)及时完成任务的进度表;2)工作成果的评估;3)执行任务所需充分的资源;4)任务的分配;5)责任的指定;6)与任务或过程自身有关的风险的量化;7)过程执行过程中采用的质量控制度量;8)与过程执行有关的费用;9)环境和基础结构的保证。

b) 监理机构应评价实施计划,评价时要考虑下列准则,评价结果应形成文档。

1)计划内容与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的符合性;2)计划内容的合理性和可行性;3)计划内容与合同、总体计划的符合性;4)计划执行的组织结构。

过程的跟踪a) 监理机构应验证过程的执行,并形成文档,向业主单位提供过程进展的报告。

b) 监理机构验证时要考虑下列准则:1)为项目选定的过程是适当的,已实施按计划执行并满足合同要求;2)项目过程所采用的标准规程和环境是适当的;3)根据合同要求为项目配备经过培训的人员。

确认a)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单位制定确认计划并形成文件b) 监理机构协助业主单位为分析测试结果准备选定的测试需求、测试用例和测试规格说明。

c) 业主单位实施确认过程,并形成文档。

测试包括:1)代表性用户使用软件产品能够成功地完成预期任务的测试;2)强度边界和异常输入测试;3)测试软件产品隔离差错影响和使差错影响减到最小的能力,也就是说:失效发生时适度降级处理,在过载、边界和异常状态下请求操作者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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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总则
5.监理阶段及其目标
5.1 一般要求
监理工作可分为工程招标、工程设计、工程实施和工程验收四个阶段,宜采用全过程监理。

本规所确定的各阶段监理目标可根据实际情况加以调整。

监理工作起始和结束的具体时间可由业主单位与监理单位根据工程实际情况,依据监理合同中有关条款执行。

5.2工程招标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2.1 协助业主单位明确工程需求,确定工程建设目标。

5.2.2促使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所签订的承建合同在技术、经济上合理有效。

5.3工程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3.1 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工程需求和设计进行规化的技术描述,为工程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5.3.2促使工程计划、设计方案满足工程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工程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5.3.3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工程实施前町预见的缺陷。

5.4工程实施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4.1 加强工程实施方案的合法性、合理性、与设计方案的符合性。

5.4.2促使工程中所使用的产品和服务符合承建合同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5.4.3 明确工程实施计划,对于计划的调整应合理、受控。

5.4.4促使工程实施过程满足承建合同的要求,并与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计划
相符。

5.5工程验收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5.5.1 明确工程测试验收方案(验收目标、责任双方、验收提交清单、验收标准、验收方式、验收环境等)的符合性及可行性。

5.5.2促使工程的最终功能和性能符合承建合同、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5.5.3推动承建单位所提供的工程各阶段形成的技术、管理文档的容和种类符合相关标准。

6.监理容
6.1工程招标阶段
6.1.1 工程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招标阶段的质量控制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了解业主单位的业务需求,并将其作为监理工作的依据之-;
b)监理机构宜参与招标书的编制;
c)监理机构应对招标书的下列容提出监理意见:
1)技术和质量的要求,
2)工程所涉及的主要产品和服务的要求;
3)投标单位资格的要求;
4)验收方法、接收准则;
5)时间进度的要求;
d)监理机构可参与招标答疑工作,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所涉及的功能、技术指标向投标单位解
释,并保存会议纪要(参见表C.6)和相关文件;
e)监理机构宜对评标的评定标准提出监理意见;
f)监理机构可协助评标,对投标书与招标书的符合性及投标书的合理性提出监理意见。

6.1.2工程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
工程招标阶段的进度控制容如下:
a)监理机构宜参与业主单位招标前的准备工作,协助业主单位编制本工程的工作计划。

工作计
划应包含如下容:
1)工程建设容;
2)组织管理;
3)工程建设的准备工作;
4)总包、分包方式;
5)工程建设的阶段划分及验收;
6)质量管理计划;
b)监理机构应分析工程的容及过程,应对工程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c)监理机构可对招标书中工程进度安排及工程进度控制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d)监理机构应对本阶段的工作进度提出监理意见;
e)监理机构应要求对工程合同中涉及的产品和服务的提供时间做出说明,并对业主单位的安排提出监理意见。

6.1.3工程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招标阶段的投资控制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对工程的目标、围和功能进行界定,并确定工程的预算;
b)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根据工程预算,在招标书中对工程的目标、围、容和产品及服务的技术要求做出明确说明。

6.1.4工程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招标阶段的合同管理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参与承建合同的签订过程,在承建合同中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接受监理机构的监理;
b)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规定工程所包含的功能、技术要求、测试标准、验收要求和质量责任;
c)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在承建合同中明确工程阶段划分及其质量和进度要求,并以此作为工程阶段性付款的依据。

6.1.5工程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
工程招标阶段的信息管理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及相关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保持各方对工程目标、围和业务需求
等理解的一致性;
b)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提供与工程建设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等信息;
c)监理机构应妥善管理工程招标阶段所产生的与监理相关的文档资料,包括需求说明、招投标文件和监理文档等;
d)监理机构应向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明确应提交的文档要求。

6.1.6工程招标阶段的协调
工程招标阶段的协调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确定相互间工作协调的机制;
b)监理机构应对工程招标阶段协调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
c)工程合同签订后,业主单位与承建单位有关工程的协调工作应通过监理机构进行。

6.2工程设计阶段
6.2.1 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质量控制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建议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充分考虑目标系统与现有系统的兼容性和互操作性;
b)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1)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如下容:
1)与项目需求的符合性,
2)工程关键技术的实现方法、流程及技术保障措施的合理性;
3)工程实施的质量保证措施的可行性、合理性及其文档的完整性;
4)其他必要的容;
容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程设计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工程设计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c)必要时,监理机构应协助业主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评审工程设计方案,工程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时,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
建单位整改,并跟踪承建单位对“评审整改意见”的落实;
d)监理机构应根据业主单位设计方案,确定对工程进行阶段性质量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容;
e)承建单位提交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参见表B.6)后,监理机构应组织业主单位及相关人员对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工程阶段性测试验收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测试验收方案报审表中(参见表B.6)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6.2.2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进度控制容如下:
a)承建单位提交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后,监理机构应依据承建合同对设计阶段进度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设计阶段进度计划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b)承建单位提交工程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后,监理机构应审核工程进度计划的可行性、合理性和各阶段工作成果的判定依据及其可操作性,审核后签署监理审核意见。

工程进度方案无问题时,监理机构应在进度计划报审表(参见表B.1)中签认;否则,监理机构应签发监理通知单(参见表C.8),责令承建单位整改;
c)监理机构应根据承建单位工程进度计划,确定阶段性进度监督、控制的措施及方法,作为监理细则的容。

6.2.3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
工程设计阶段的投资控制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依据招投标文件、承建合同,审核工程计划、设计方案中所说明的工程目标、围、容、产品和服务,对可能的投资变化,向业主单位提出监理意见;
b)监理机构应控制设计变更,变更应由三方达成共识,并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

6.2.4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
工程设计阶段的合同管理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及时处理业主单位或承建单位合同变更的申请,协助保持合同、协议及其附件容的时效性、一致性;
b)监理机构应及时对合同的变更结果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

6.2.5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
工程设计阶段的信息管理容如下:
a)监理机构应与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并要求各方在项目工作中贯彻执行;
b)监理机构应对设计阶段三方共同参与的过程和活动做工程备忘录(参见表C.5),并由三方签认;
c)监理机构应要求业主单位和承建单位妥善保管有关的文档资料;
d)监理机构应妥善保管工程设计阶段的文档,如工程计划、设计方案及监理文档,并监督检查工程文档的时效性和可用性;
e)监理机构应对工程中各方提出要求的信息实施,尊重各方的知识产权。

6.2.6工程设计阶段的协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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