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知识分享
地方志书编纂基本要求

• 2.述。旧志使用亦不多,有也较简略。新志 对这一体裁运用较多,且渐趋完备,成为 不可或缺的部件,且是画龙点睛的部件, 使志书的整体性更强,贯注其中的“识” 是灵魂,无“识”则难驾驭。
• 3.志。这是志书的主体。志书志书,实际是 由不同的分志或专志组成,每一专志的任 务是记述某一特定事物的历史与现状。在 旧志中,分有不同的门类,分类记述,这 些门类的划分,便是现代志书的专志或分 志。一部综合志如……一般都由若干专志 组成。怎样分设专志,是制订篇目的任务。 怎样记述,下面将作专门介绍。
• 4.传。即人物传。这是史志同有的体裁,也 是十分重要的内容。志书人物志一般分传 录表三个层次,要注意的事项有: • 生死、籍贯、标准等。记述的内容,首先 以履历为基础,在此基础之上丰富内容、 丰满个性……
• 5.图。旧志虽技术手段不能与今天相比,但 对图的重视有过于今人。特别重舆地图 (图经的传承),价值很高。今人多注重 图片,舆地图份量相对弱些。今志之图大 致有地图、示意图、图画(少),照片 (多)。注意的是:与正文的呼应,有机 的整体性,各图要素齐全,画面,说明文 字的准确等。
(四)方志的功能
• 志书三大功能:存史、资治、教化。 • 这是古今学者对地方志长期研究形成的广 泛共识,是对方志功能、作用的科学总结。 民国于乃仁称:“一曰备行政官吏省阅,发政施 令得其宜;二曰资学者治史之史料;三曰启发 后进敬恭桑梓之心。”
• 任何事物的实际功能,是由该事物本身内在品质 所决定的,人为地贴上什么功能什么功能的标签 是没有用的。功能能发挥多少,既与事物本身内 在品质有关,也与外在的环境或使用者有关。但 是否具备某种功能,功能强弱程度,只与事物本 身内在品质有关。 • 志书的三大功能是对志书属性的理论总结,而对 于任何某一部具体的志书而言,是否具备这三大 功能,情况则千差万别。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 能,实际就是对志书质量的考量。如何判断具体 某志书是否具备这三大功能,我们可先看看这三 大功能所需要的最基本条件:
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各县(市、区)地方志工作机构:现将《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
请各地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办公室2013年4月2日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实施办法为了贯彻落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印发的《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制度》,做好地方志资料年报(以下简称资料年报)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地级以上市、顺德区、县(市、区)资料年报工作。
一、主要任务与总体要求(一)主要任务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上级驻地单位,按照当地政府部署与要求,全面搜集本行政区域最近一轮地方志书下限年(以下简称志书下限年)以来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方面的资料,进行整理、汇编、撰写,按时报送地方志工作机构。
(二)总体要求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立场、观点和方法,存真求实,全面、真实、准确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体现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行业特色。
二、工作职责与任务地级以上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加强对资料年报工作的领导,将资料年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将资料年报工作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
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资料年报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资料年报工作实施细则与编写要求,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年报工作;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确定承报单位,制定年报资料总体纲目;组织业务培训和研讨交流;组织对年报资料的审查验收与整理、汇编;实施资料年报工作的政府购买服务;保管年报资料并组织开发利用;对资料年报工作进行年度总结与具体布置。
承报单位组织开展并按时按质完成资料年报工作,将资料年报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保障工作经费与条件;明确分管领导、职能部门与工作人员,建立本行业(事业)资料年报网络;拟定本行业(事业)资料年报详细纲目报地方志工作机构审定,并按纲目搜集、整理、汇编、撰写年报资料;组织年报资料内部审查,按时报送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查验收,并按审查验收意见修改完善。
地方志资料年报培训辅导材料

地方志资料年报培训辅导材料(提纲)一、建立资料年报制度是修志制度的进步与完善地方志书最基本的属性是资料性。
资料缺失和齐备与否,是能否修出良志的前提,是编纂出高质量的志书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预先收集、积累地方志编修资料,是修志实践的促成,也是前人想做而未能实现的举措,是修志制度的进步与完善。
二、资料年报应该以尽最大可能满足修志需要为目标建立年报制度是为修志作资料准备,资料年报应以修志的需要作为最终目的。
要从修志的角度去考虑年报工作,从根本上是要领会修志的目的,领会地方志的独特性和对地方志资料的特殊要求,并以此为依据,对资料年报工作进行规范。
1、年报纲目应充分考虑志书篇目设计的需求地方志具有连续性以及我们对当今事物的把握具有发言权,决定了可以在很大程度上使征集的年报资料做到全面、系统、适用。
2、年报资料内容必须具备存史价值应以存史价值作为衡量资料是否有必要收集的标准。
《地方志工作条例》规定:编纂地方志应当做到存真求实,确保质量,全面、客观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
地方志年报资料的质量标准也是存真求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当年状况。
3、年报必须具备资料性资料是年报最基本的单元,要用原始资料来反映,要注意保留“原生态”的成分,要重视资料长编的作用。
资料性越强,越有利于将来修志之选择使用。
摘录的资料应具有完整性,资料的出处应规范、清楚。
4、年报资料与年鉴资料有所区别地方志资料年报:按照地方志书编纂要求,按年度全面搜集、整理上一年度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发展情况的资料,报送地方志工作机构集中保存。
地方综合年鉴: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年报与年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相同:同是反映一年的情况,同是涵盖面很广,同是资料性文献。
不同:是指导思想上的趋时性不同,年鉴更着重于时效性;观察用材的着眼不同,记述时限在年鉴是一年,而年报是20年左右;形式不同,即在篇幅的长短、详略上不同。
地方志编纂的工作要求

地方志编纂的工作要求要是搞地方志编纂啊,得有这么几个要求。
一、资料收集方面。
1. 广撒网。
就像渔夫捕鱼一样,资料来源得广泛。
不能只盯着几个地方找资料,不管是当地图书馆里那些落灰的古籍,还是街头巷尾那些老爷爷老奶奶嘴里的传说故事,都得当成宝。
政府档案里的官方文件得扒拉,民间那些家族族谱之类的也不能放过,要做到“一个都不能少”。
2. 求真实。
资料这东西,可不能瞎编乱造。
就好比你不能把猫说成狗一样。
每一个数据,每一个事件,都得有根有据。
要是听到一个说法,得反复考证,找好几个不同的来源印证,要是有点可疑,就像侦探查案一样,打破砂锅问到底,直到确定是真的才能用。
3. 挖细节。
不要只满足于大概其的内容。
比如说写当地一个传统节日,不能光说哪天过,大家很高兴这种笼统的话。
得深挖细节,像节日那天大家都做啥特色美食啦,有啥独特的仪式啦,小孩子玩啥特别的游戏啦,这些细节才能让地方志鲜活起来。
二、编写内容方面。
1. 条理清晰。
写的时候得像盖房子一样,有个框架。
先把大的板块确定好,比如地理环境、历史沿革、人物传记、风俗文化等等。
每个板块里面也得有条理,按照时间顺序或者重要程度来写。
可不能东一榔头西一棒槌的,让人看了云里雾里。
2. 语言通俗。
地方志可不是只给那些大学问家看的,得让当地普通老百姓也能读懂。
别整那些文绉绉的词儿,除非是引用古代文献啥的,平常的叙述就用大白话。
比如说“该地民众”就不如说“咱们这儿的人”来得亲切好懂。
3. 特色突出。
每个地方都有自己的独特之处,这得在地方志里显摆出来。
要是你们那儿有个独一无二的手工艺,那得大书特书,从这个手艺的起源、制作过程、传承情况,一直到它为啥这么特别,都要写清楚。
别把你们那儿写得和别的地方一个样,那就没意思了。
三、团队协作方面。
1. 互相通气。
编纂地方志不是一个人能搞定的事儿,是个团队活。
大家得互相通气,不能各干各的。
就像接力赛一样,前一棒得把情况跟下一棒交接好。
搞历史的得跟搞文化的说说,自己这块儿有啥情况可能对对方有用,别到时候写出来的内容自相矛盾。
广东省省级地方志年报资料编写要求

广东省省级地方志年报资料编写要求一、总体要求(一)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搜集、整理、汇编、撰写和报送反映年度内本行业(事业)发展的资料,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内容全面、分类科学。
(二)年报资料分为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人物资料、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其中,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文献资料、图片资料属必报内容,人物资料属符合条件才报送的内容,音像资料和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属选报内容。
(三)年报资料以资料长编形式为主。
(四)年报资料征集纲目撰写要求:1.概况资料纲目依据第二轮《广东省志》各分卷基本篇目或本单位三定方案中的工作职责拟定,以两级层次为宜;2.大事记资料纲目可略;3.专题资料纲目写明拟报送的条目名称;4.人物资料纲目写明拟报送的人物名单;5.图片音像资料和文献资料纲目写明拟报送的条目目录。
(五)主要原始资料和引文要注明出处。
注放在每类资料之后,做到要素齐备。
1.档案资料:注明收藏单位、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标题、作者等。
2.文件资料:注明发文单位、时间、文件名、文号等。
3.书籍资料:注明作者、书名、页码、出版单位、出版年月等。
4.实地调查资料和口碑资料:注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5.报刊资料:注明报刊名、年月日及版次(期序)、作者、标题等。
6.音像资料:注明作者、内容、时长、拍摄时间、格式等。
7.网络资料:注明网站、网址、文章标题、作者、发布时间等。
(六)军事部门报送内容参照本规范执行。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一)概况资料收录本行业(事业)的概况性资料及主要统计数据。
1.主要内容(1)本行业(事业)的发展情况及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等。
(2)本行业(事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2.撰写要求(1)采用记述体编辑。
(2)要体现发展脉络、主要特点。
(二)大事记资料收录本行业(事业)较大事件的资料。
1.收录范围(1)重要法规、方针政策、决策、决议、规划的颁布。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11.21•【字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施行日期】2008.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档案管理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0号《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已经2007年11月5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26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省长黄华华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广东省地方志工作规定第一条为了全面、客观、系统地编纂地方志,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根据国务院《地方志工作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地方志的组织编纂、管理和开发利用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地方志,包括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
地方志书,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地方综合年鉴,指系统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情况的年度资料性文献。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的领导,将地方志工作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地方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健全地方志工作机构,保障地方志工作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本行政区域地方志工作规划,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和省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备案。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主管本行政区域的地方志工作,履行下列职责:(一)拟订地方志工作规划和编纂方案,制定地方志工作制度;(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地方志工作;(三)组织编纂地方志书、地方综合年鉴和地方志文献;(四)组织地方志书的审查验收;(五)组织培训地方志编纂人员;(六)搜集、整理、保存地方志文献和资料;(七)组织整理旧志,推动地方志理论研究;(八)组织地情调查研究和开发利用地方志资源。
第六条本省各级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中直驻粤、省驻各地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的地方志工作规划,确定机构和人员,参与地方志编纂,并接受所在地人民政府地方志工作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专项资料的编写要求

刘新峰
专项资料的分类
(二)大事记的作用
1、主线作用,大事记通贯古今,称为“一志 之经”。 2、补充作用,大事记概括记述一地要事,与 各志的内容既互为详略,又互为补充。 3、启示作用,大事记提纲挈领,便于理解各 志内容。 4、检索作用,大事记多采用写成条目式,便 于检索。
(三)大事记选材原则 1、“常事不记,非常则记”。 2、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要记,特 事专记。
5、报送的大事过多、过细 大事记的选取应当从全市角度,每个单 位原则上不超过20条。
二、人物资料编写要求
(一)人物资料分类 编写人物资料遵循“生不立传”的原则,根据 其事迹、贡献和影响分为人物传、人物录、人 物表。 1、人物传资料。全面记述上一年度及以前去 世的本行业(事业)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的生 平事迹。 2、人物录资料。着重记述在世的本行业(事 业)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的主要事迹。 3、人物表资料。以表格的形式反映本行业 (事业)中符合收录标准的人物的基本情况。
(三) 规范整理辑录
1、附录资料可收录全文,也可摘录与记述主 题相关的部分内容。
2、附录资料应尽量报送原件或复印件,以保 留资料的原貌。
3、摘录原文,对原文中的错字、漏字、生僻 字,要加括注(),注明是编者加注的。原文 中看不清的字用方格号(□)表示,一个方格 号表示一个字。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范标准

地方志基础知识和编写规一、地方志的概念(一)什么是地方志地方志是地方志书及地方志类书的总称。
关于“地方志”的定义,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有各种不同的解释。
宋朝的大史学家司马光称地方志为“博物之书”;清朝的方志大师章学诚认为地方志是“一方之全史”;中国历史博物馆研究员、原中国地方史志协会学术顾问傅振伦称“方志是以行政地区为主的历史”,“以地区为主的历史书,名曰方志”;南开大学来新夏教授主编的《方志学概论》中称“方志,或称地方志,是记载一定地区(或行政区划)的自然和社会各个方面的历史与现状的综合性著述”;《辞海》和《辞源》中称“志”为“记事的书或文章”;还有许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称地方志为“一方古今览”、“地方之百科全书”等等。
因此,直至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地方志仍无一个统一的、确切的、为各方各界都接受的概念和定义。
只能说在社会主义新方志第一轮志书编纂初期及以前,人们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从各个不同的角度对地方志有各种不同的认识。
尽管如此,这些认识还是有一定的共同之处:(1)地域性和记述性。
地方志主要指的就是这一点,“地方志”也称“方志”,“方”就是地域性,说明它有一定的区域围;“志”就是记述性,古人说“志者,记也”,说明它是以记述为主的。
(2)时间性。
地方志书有一定的断限,但又不同于历史的分期。
(3)门类性。
地方志书按事物的性质分门别类地进行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常说的“横排竖写”。
(4)综合性。
即地方志书要进行综合记述,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志书记述的整体性。
自开展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后,经过20余年的理论探讨和具体实践,至2006年5月18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67号主席令所颁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中,才正式对地方志书(地方志)有了统一的科学的定义,《地方志工作条例》第三条规定:地方志书,是指全面系统地记述本行政区域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历史与现状的资料性文献。
(二)地方志的作用第一轮社会主义新方志编纂之初,人们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还停留在旧方志编纂者对地方志作用的理解上,即地方志的作用是“存史、资政、教化”,“存史”是第一位的,随后才是“资政”、“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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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省级地方志资料年报编写要求
一、总体要求
(一)坚持存真求实的原则,搜集、整理、汇编、撰写和报送反映年度内本行业(事业)发展的资料,做到观点正确,资料翔实,内容全面、分类科学。
(二)年报资料分为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人物资料、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及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其中,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文献资料、图片资料属必报内容,人物资料属符合条件才报送的内容,音像资料和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属选报内容。
(三)年报资料以资料长编形式为主。
(四)主要原始资料和引文要注明出处。
注放在每类资料之后,做到要素齐备。
1.档案资料:注明收藏单位、案卷号、目录号、全宗号、标题、作者等。
2.文件资料:注明发文单位、时间、文件名、文号等。
3.书籍资料:注明作者、书名、页码、出版单位、出版年月等。
4.实地调查资料和口碑资料:注明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5.报刊资料:注明报刊名、年月日及版次(期序)、作者、标题等。
6.音像资料:注明作者、、内容、时长、拍摄时间、格式等。
7.网络资料:注明网站、网址、文章标题、作者、发布时间等。
(五)军事部门报送内容参照本规范执行。
二、报送内容及要求
(一)概况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的概况性资料及主要统计数据。
1.主要内容
(1)本行业(事业)的发展情况及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及其实施情况等。
(2)本行业(事业)发展的主要统计数据。
2.撰写要求
(1)采用记述体编辑。
(2)要体现发展脉络、主要特点。
(二)大事记资料
收录本行业(事业)较大事件的资料。
1.收录范围
(1)重要法规、方针政策、决策、决议、规划的颁布。
(2)做出重要决定的会议的召开。
(3)行政区划调整。
(4)主要机构变动以及主要负责人的任免。
(5)重要企(事)业单位的成立、改组、改制、重组、
破产等。
(6)重大改革与创新的提出及实施。
(7)重大专项工作、活动的开展以及重大工程、项目、设施建设。
(8)重大发明创造、科研成果的公布及获奖(获省级三等奖以上奖项)。
(9)党和国家领导人、著名人士在本行业(事业)的重要活动。
(10)对外及港澳台重要交流活动。
(11)工作中的重大失误及事故、重大传染病的发生及防治。
(12)重大自然灾害及防灾抗灾情况。
(13)主要物产的盛衰和重大环境的变化;珍贵文物的挖掘与重要名胜古迹的保护和兴废。
(14)其他重要事件。
2.撰写要求
(1)应做到大事突出、要事不漏、常事不记。
所记事件必须在本行业(事业)范围内有较大影响。
(2)时间、地点、人物(单位)、经过、结果等基本要素齐全。
(3)采用编年体编辑,以月、日为序排列,一事一条。
日期不明者置于月末,称“是月”;日期、月份均不明者置于年末,称“是年”。
(4)每承报单位每年原则上控制在20条以内。
(三)专题资料
收录在本行业(事业)具有重大影响或代表性、典型性事件的资料。
1.收录范围
(1)具有广泛性、综合性、开创性的重大决策、法规、决定、规划、改革、创新。
(2)重大事件、案件、专项工作、重要活动、自然灾害。
(3)影响较大的社会热点问题。
(4)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工程或项目。
(5)其他具有时代特色、地方特色与行业(事业)特色的重要事件和活动。
2.撰写要求
(1)采取记实和以事系人的编辑方法,以纪事本末体为体例,一事一条。
(2)基本要素:包括事件(活动)、事物、问题发生的背景、时间、地点,涉及范围,以及经过、结果、特点和影响等,体现事件发展变化结果,突出所记事件(活动)、事物、问题的独特性、典型性。
(3)跨年度事件原则上在完结的次年报送。
(四)人物资料
收录在本地区工作,对本地区、本行业(事业)、本单位发展有较大贡献、影响的各界人物(籍贯不限)及其事迹;或在外地各个领域中有国际性、全国性影响的本籍(或在本地出生的)人物及其事迹。
人物资料分设人物传、人物表两部分。
1.人物传
(1)收录范围
①担任本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副职以上,广东籍在省外担任相应副职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
②战斗英雄、在历次革命战争和反侵略战争中的著名将士和爱国志士,及经省或国家认定的烈士。
③教育、文艺、科技、卫生、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等领域在学术、科研和创作上卓有成就、有重大贡献者和主持重大工程设计的人物;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级以上(含省级)科学技术突出贡献奖的获得者。
④影响重大的企业家、慈善家。
⑤具有突出的独特技艺的人物。
⑥对体育事业有突出贡献、重大影响者。
⑦少数民族、宗教著名人物。
⑧华侨、华人、港澳台同胞中,对广东有重大贡献和影响者;祖籍广东,长期寓居海外的侨领或各界著名人物。
⑨有重大影响的反面人物。
⑩其他对社会各方面有重大贡献和影响者。
(2)撰写要求
①坚持“生不立传"的原则,报送年报收录时限内去世者。
②基本要素。
包括姓名、性别、生卒年月、籍贯、学历、政治面貌、履历、主要事迹、主要成果(如重大改革、学术思想、主要著作、
科技及发明成果等)、曾获荣誉、组织结论等。
突出传主一生的主要事迹、主要思想观点。
③对入传人物的政治立场、思想观点,历史上的功过是非,作实事求是的编辑,不作评论。
所记资料力求全面、真实、准确。
凡有分歧的,应作必要的考证;无法确定的,选择一说,余说存疑待考。
④人物排列以卒年月日先后为序。
2.人物表
人物表分名录表、任职表两项,具体收录范围和标准以及各类表格的栏目设置要求如下:
(1)名录表
①符合入人物传收录标准,年报收录时限内仍在世的人物;
表设姓名、性别、籍贯、工作单位、职务(职称)、主要事迹与成就等栏目;人物排列以生年月日先后为序。
②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模范烈军属、拥军模范;
表设姓名、性别、工作单位、职务、荣誉称号、授予时间、授予单位等栏目;人物排列以获得荣誉时间的先后为序。
(2)任职表:
省委省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直属部门,法院,检察院,人民团体以及省属企业事业单位、中央驻粤单位副厅以上负责人;
表设姓名、性别、籍贯、党派、职务、任职时闻等栏目;人物排列以任职时间先后为序。
3.已经报送过的人物末发生重大变化的不重复报送。
(五)文献资料
1.本行业(事业)具有重要存史价值的重要文献,如全省性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工作总结、主要业务项目总结、专题调研报
告、重要会议纪要、省级以上媒体专题报道,影响重大的官方网络资料等资料全文。
2.尽量报送原件,摘录的可采用复印件。
3.文献资料应制作目录。
(六)图片音像资料
1.图片资料
(1)综合要求:
①反映本行业(事业)基本面貌、发展变化以及时代特色、地方特色和行业(事业)特色,具有存史价值的照片、地图、规划图、示意图;照片只收录工作活动照,每年不少于10张。
②人物传每人附正面免冠照1张。
③根据内文配置适量的照片、地形图、行政区划图、交通图、分布图、规划图、示意图等。
(2)质量要求:
①图照选材准确、主题突出、纪实性强,重点反映行业(事业)主体业务,无广告色彩,无版权争议。
②扫描图片使用24位真彩色模式扫描,彩色分辨率应大于300dpi,黑白分辨率应大于400 dpi。
数码相机拍摄的照片不低于800万像素。
③照片文字说明,必须注明照片的时间、地点、主要人物(标明身份和位置)、主要内容,括注拍摄者或供稿人姓名、单位、拍摄时间等。
④地图采用国家测绘部门和有关部门绘制或审定的,并配有审图号。
2.音像资料
(1)综合要求:
①有关大事、要事、重要活动、人物等,可配置音像资料,要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主体、结果等基本要素;
②根据行业(事业)发展情况,可制作综合类的音像资料。
(2)质量要求:
①原始音频、视频资料或其复制件。
②运用编辑技术应无损于客观事实。
③内容无广告色彩和评论性内容。
(七)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料。
三、报送格式
(一)除原件、复印件外,年报资料一律用A4纸打印。
(二)年报资料文本一式三份,并附送电子版(采用一次性光盘刻录)。
电子版内容应与纸介质完全一样。
各项资料依次为概况资料、大事记资料、专题资料、人物资料,文献资料、图片音像资料、其他具有存史价值的资辩。
(三)电子文档格式要求采用Microsoft Office或WPS Office,扫描图片采用TIFF格式,数码相片采用RAW或JPEG格式,音频资料一般采用MP3格式,视频资料一般采用原始的AVI格式。
(四)每份材料均要标注名称、报送时间、作者、单位,并填报《广东省地方志资料年报报送表》(由省地方志办统一制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