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化内镜诊疗规范标准

合集下载

消化科专科技术操作规范

消化科专科技术操作规范

消化科专科技术操作规范一、目的为规范消化科疾病的诊疗,保证患者的安全和健康,制定本操作规范。

二、适用范围本操作规范适用于消化科诊室的医生和护士,以及参与消化内镜检查和治疗的医务人员。

三、操作流程1.术前准备(1) 检查患者的病历、体征、病史、药史及过敏史。

(2) 检查消化内镜设备及附件是否完好,准备内镜镜头、生物钳、注射器等工具。

(3) 阐明内镜检查的目的、过程及注意事项,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2.消毒准备(1) 内镜及工具清洗:使用洗涤剂和蒸馏水清洗内镜和工具,去除污渍和细菌。

(2) 内镜及工具消毒:选择适当的消毒方法,如高压蒸汽灭菌或化学药品消毒。

消毒后使用无菌纱布覆盖内镜、生物钳等工具,保持其无菌状态。

3.操作步骤(1) 局部麻醉:给患者口腔内或直肠内注射局部麻醉药物,减轻疼痛。

(2) 内镜检查:将内镜插入患者口腔或直肠,检查消化道腔道。

(3) 活检或治疗:如发现异常病灶,可进行活检或治疗操作。

4.操作注意事项(1) 操作人员应熟悉消化内镜检查和治疗的操作流程和步骤,做好术前准备工作。

(2) 对患者进行全面的评估和检查,明确适应症和禁忌症,确保操作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3) 严格遵守内镜及工具的消毒和无菌操作规范,防止交叉感染。

(4) 操作过程中,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反应,掌握良好的操作技巧和操作节奏,尽量减轻病人的痛苦和不适。

四、操作效果评估和记录(1) 对操作效果进行评估,记录内镜检查或治疗的结果和发现,如病理学检查结果等。

(2) 对术后患者进行完善的护理和观察,记录术后病情及治疗效果。

(3) 记录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情等信息,保持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五、操作风险及应对措施(1) 内镜检查及治疗操作的术前准备和操作流程一定要严格执行,否则会增加操作风险。

(2) 操作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应立即停止操作,并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应对措施。

(3) 如出现内镜穿孔、出血或感染等并发症,应及时进行处理和抢救,并进行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消化内镜诊疗规范标准

消化内镜诊疗规范标准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治理原则〔〕为强化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治理,原则消化内镜临床诊疗行为,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平安,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治理办法》,制订本原则。

本原则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根本规定。

本原则所称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包含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内镜技术、胶囊内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消化科涉及腹腔镜和胆道镜等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考《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治理原则》执行。

一、医疗机构根本规定〔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效、任务相适应。

〔二〕含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有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规定:1.临床科室。

〔1〕三级医院设有消化内科或者普通外科。

〔2〕其它医疗机构应含有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或协作转诊机制。

2.消化内镜诊疗室。

〔1〕包含术前打算室、内镜诊疗室和术后观察室。

〔2〕有满足消化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有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效〕、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三〕有通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有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含有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它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单独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房间、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治理符合规定。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治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 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根本条件的状况下,还应满足下列规定:1.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同时含有消化内科和普通外科或含有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近 5 年累计完毕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 5000 例,其中,累计完毕按照四级手术治理的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 例或累计完毕按照三级手术治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 2〕病例不少于 1000 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在领先地位。

消化内镜_工作制度

消化内镜_工作制度

消化内镜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消化内镜的诊疗工作,提高诊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从事消化内镜诊疗工作的医护人员。

三、工作原则1. 严格遵守医疗法律法规,遵循医疗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知情同意权。

2. 严格按照内镜诊疗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诊疗安全。

3. 不断提高内镜诊疗技术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4. 加强内镜设备的管理和维护,保障内镜诊疗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工作内容1. 内镜诊疗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患者病情,评估患者内镜诊疗的适应症和禁忌症。

(2)向患者及家属解释内镜诊疗的过程、风险和可能的并发症,取得患者及家属的同意。

(3)完善相关检查,如心电图、血常规、凝血功能等。

(4)确认内镜设备和器械的正常运行,准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和设备。

2. 内镜诊疗过程中的操作规范(1)医护人员应穿着整洁的工作服,戴好口罩、帽子,严格执行无菌操作。

(2)患者取正确的体位,确保内镜的顺利进入和退出。

(3)内镜进入时,应轻柔操作,避免损伤患者口腔、咽喉等部位。

(4)内镜下观察时要全面、细致,必要时进行活检或治疗。

(5)内镜诊疗过程中,要注意观察患者的生命体征,如心率、血压、呼吸等,发现异常及时处理。

3. 内镜诊疗后的处理(1)内镜诊疗结束后,对患者进行必要的休息和观察,评估患者的病情和不适感。

(2)对内镜进行清洁、消毒和灭菌,确保内镜的卫生和安全。

(3)及时记录内镜诊疗的过程和结果,为诊断和治疗提供依据。

(4)向患者及家属解释内镜诊疗的结果和后续的治疗方案。

五、培训与考核1. 从事消化内镜诊疗工作的医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培训经历。

2. 定期组织内镜诊疗技术的培训和学习,提高医护人员的技术水平。

3. 建立内镜诊疗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质量评估和考核。

六、监督与奖惩1. 院相关部门应加强对消化内镜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制度的落实。

中国消化内镜诊疗镇静麻醉操作技术规范(二)(2024)

中国消化内镜诊疗镇静麻醉操作技术规范(二)(2024)

引言:随着健康意识的提高和医疗技术的进步,消化内镜诊疗在中国的应用越来越广泛,为患者带来了诊断和治疗的便利。

消化内镜诊疗过程中的镇静麻醉操作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对患者的安全和舒适度至关重要。

本文将重点讨论中国消化内镜诊疗镇静麻醉操作技术规范的相关内容。

概述:正文:一、合理选用镇静药物1.根据患者的年龄、身体状况、疾病类型等因素,选择合适的镇静药物。

2.注意对患者的药物过敏史进行充分询问,避免不必要的风险。

二、安全的镇静麻醉手法1.采用静脉途径给药,确保药物的快速有效吸收。

2.根据患者的镇静深度和镇静时间,调整药物的剂量和给药速度,避免过度浅或过度深的镇静状态。

三、监测和控制患者的生命体征1.在镇静过程中,对患者的呼吸、心率、血压等生命体征进行监测,并及时记录。

2.定期评估患者的镇静深度和疼痛程度,调整镇静药物的用量和控制水平。

四、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1.镇静麻醉操作需要多个专业人员协调配合,包括医生、护士和麻醉师等。

2.在镇静过程中,及时沟通和协调,共同确保患者的安全和操作的顺利进行。

五、准备和应对意外情况1.在进行镇静麻醉操作前,充分准备相关的设备和药物,以应对意外事件的发生。

2.针对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医务人员需要具备应急处理的能力和经验,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患者的生命安全。

总结:中国消化内镜诊疗镇静麻醉操作技术规范的制定和实施,对提高消化内镜诊疗的质量和安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合理选用镇静药物、安全的麻醉手法、监测和控制患者的生命体征、加强团队合作和沟通以及准备和应对意外情况,可以最大程度地保证患者的安全和舒适度,提高医务人员的操作效率和操作安全性。

希望我们的努力能够为中国消化内镜诊疗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

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为加强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儿科消化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主要包括儿科(0-18岁)胃镜、结肠镜、十二指肠镜、小肠镜、胶囊内镜等诊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相关专业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1.临床科室。

二级及以上医院,其中综合性医院设有儿科消化专业组,专科医院(儿童医院或妇儿医院)设有儿科消化科。

每年收治消化系统疾病患者不少于500例,完成儿科消化内镜诊疗不少于200例。

2.消化内镜工作室。

(1)包括术前准备室、内镜诊疗室和术后观察室。

(2)有满足儿科消化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及必要的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三)有经过儿科消化内镜诊疗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内镜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三级甲等医院,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5年以上,同时具有儿科消化内科专业,近5年累计完成儿科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2500例,其中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儿科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100例,或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儿科消化内镜诊疗(附件2)病例不少于400例。

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和外科。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儿科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需求的临床辅助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为加强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消化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内镜技术、胶囊内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消化科涉及腹腔镜和胆道镜等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11.临床科室。

(1)三级医院设有消化内科或者普通外科。

(2)其他医疗机构应具备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或协作转诊机制。

2.消化内镜诊疗室。

(1)包括术前准备室、内镜诊疗室和术后观察室。

(2)有满足消化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三)有经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单独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房间、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同时具有消化内科和普通外科或具备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近5年累计完成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0例,其中,累计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例或累计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2)病例不少于100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消化内科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

消化内科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

消化内科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一、前言消化内科是临床医学的重要分支,是研究食管、胃、肠、肝、胆、胰等脏器疾病的诊断、治疗和预防,是保护人类健康的重要领域。

为了更好地推进消化内科的发展,规范临床操作和提高诊疗水平,制定本指南。

二、临床诊断原则1、详细询问、体格检查消化内科疾病病情复杂、症状多样,临床医生在开展诊疗工作时,必须认真询问病史,包括既往病史、现病史、家族史,重点询问病人的主述症状、生活作息等情况。

同时,密切观察病人的体征,了解病情变化。

2、结合辅助检查结果在基础检查结果(例如血常规、电解质、肝功能、胰腺功能等)基础上,必要时还需要排除肿瘤、溃疡、息肉等病变影像学检查。

对于消化性溃疡、食管癌等疾病,应及时行内镜检查明确诊断。

3、综合分析确立病因针对患者不同的疾病,要对症下药,结合病情及病因,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因为很多疾病都可以通过适当的药物治疗来控制病情。

三、操作规范1、消化内镜检查操作规范(1)准备工作A、双人操作:①首先要进行术前清洁,用清水擦拭皮肤和粘膜,以增加检查的准确性和亲和力;②应留意病人术前引导,使病人安心,减少不适感;③必要时应提前信息告知病人、家属,增加病人信任感、安全感。

B、器械准备,包括内镜、镜头、成像设备等。

(2)操作技巧A、内镜检查主要是通过内镜直接观察上消化道、下消化道及肝胆系统等器官的病变情况或取样,其中要掌握良好的病变边缘控制能力;B、在入端进入食管的时候,应切换到高清镜头,以增加检查的准确性;C、检查完毕后应进行立刻清理和消毒,以便下一组病人检查。

2、消化系统用药规范(1)对于消化系统疾病的诊疗,要严格按照规定法定药品名、用药剂量、用药时间。

(2)在治愈过程中,要随时注意病人的用药反应和生命指征等情况。

(3)对于不同的疾病,应有针对性地选择用药,需要药物联合使用时,应注意相互干扰、副作用等问题。

(4)特殊注意事项:A、对于需要长期服药的患者,应注意药物的不良反应,如出现过敏反应、药物副作用,应及时停药或调整剂量;B、对于同时患有其他疾病的患者,应注意与其他药物的干扰和交互作用;C、对于老年患者、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应特别小心用药。

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要点

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要点

(3)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的适应证选择符合要求 (3)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的适应证选择符合 (3)近5年累计完成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 。近3年未发生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的与呼吸内 要求。近3年未发生二级以上负主要责任的与儿 2000例,其中每年独立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 镜诊疗相关的医疗事故。 科呼吸内镜诊疗相关的医疗事故。 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50例。
3.开展全身麻醉(含基础麻醉)下呼吸内镜诊疗 技术的医疗机构,设有麻醉科或具有麻醉专业医 师,具备呼吸内镜相关的麻醉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并发症的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3.开展全身麻醉(含基础麻醉)下儿科呼吸内镜 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设有麻醉科或具有儿科麻 醉专业医师,具备儿科呼吸内镜相关的麻醉技术 临床应用能力、并发症的综合处理和抢救能力。
(2)在三级医院从事呼吸内镜诊疗工作不少于 10年,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或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 以上。近5年累计独立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 呼吸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100例。
(2)在三级医院从事儿科呼吸内镜诊疗工作不 少于5年,具有副主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2)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从事消化内镜诊疗 任职资格。近5年累计完成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 工作不少于8年,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 术操作不少于500例,其中独立完成的按照四级 职资格3年以上。 手术管理的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100例 。
2.具备满足危重病人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儿科重症监护室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呼吸内镜诊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儿科呼吸内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 疗技术需求的麻醉科、医学影像科等临床科室、 镜诊疗技术需求的麻醉科、医学影像科等临床科 疗技术需求的临床辅助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设备和技术能力。 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4.开展消化系统肿瘤相关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医 疗机构,还应当具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 的肿瘤科与放射治疗科的诊疗科目。 二、人员基本要求 二医师。 (一)医师。 (一)医师。 1.开展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 1.开展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应当同时 1.开展消化内镜手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 以下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 条件: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展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展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 的呼吸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的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展消化内镜诊疗工作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2)具有5年以上儿科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工作经 (2)具有3年以上临床工作经验,目前从事呼吸 (2)有5年以上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经验,目 验,目前从事儿科呼吸系统疾病诊疗相关工作, 系统疾病诊疗相关工作,累计参与呼吸内镜诊疗 前从事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累计参与完成消 累计参与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操作不少于50例 技术操作不少于50例。 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200例。 。 (3)经过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 (3)经过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 (3)经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 格。 核合格。 格。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儿科呼吸内镜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呼吸内镜诊疗 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 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 技术的医师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应满足以下条件: 足以下条件: (1)开展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5年,取 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累 计独立完成呼吸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300例;其 中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呼吸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 100例。 (2)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呼吸内镜诊 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本规范实施前,符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 定的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 但须经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而开 展按照三级及以下手术管理的呼吸内镜诊疗工作 。 4.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 经过培训,但须经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 力审核而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呼吸内镜诊疗 技术。 (1)开展儿科呼吸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5 年,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累计独立完成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200 例;其中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儿科呼吸内镜诊疗 操作不少于100例。 (2)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儿科呼吸内 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本规范实施前,符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 定的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 但须经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而开展按照三级及以下手术管理的儿科呼吸内镜 诊疗工作。 4.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 经过培训,但须经儿科呼吸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 用能力审核而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儿科呼吸 内镜诊疗工作。 (1)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8年,取 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累 计独立完成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500例;其 中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 少于300例。 (2)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消化内镜诊 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本规范实施前,符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 定的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 但须经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而开 展按照三级及以下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工作 。 4.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 经过培训,但须经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 力审核而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 工作。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2013年版)为加强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与管理,规范消化内镜临床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

本规范所称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包括胃镜技术、结肠镜技术、十二指肠镜技术、小肠镜技术、超声内镜技术、胶囊内镜技术、腹腔镜技术、子母镜技术、胆道镜技术等诊疗技术。

消化科涉及腹腔镜和胆道镜等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参照《普通外科内镜诊疗技术管理规范》执行。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一)医疗机构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具有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适应的诊疗科目,有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辅助科室和设备,并满足下列要求:1.临床科室。

(1)三级医院设有消化内科或者普通外科。

(2)其他医疗机构应具备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或协作转诊机制。

2.消化内镜诊疗室。

(1)包括术前准备室、内镜诊疗室和术后观察室。

(2)有满足消化内镜诊疗工作需要的内镜设备和相关器械、耗材。

(3)配备心电监护仪(含血氧饱和度监测功能)、除颤仪、简易呼吸器等急救设备和急救药品。

(三)有经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具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执业医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单独的消化内镜清洗消毒房间、内镜清洗消毒灭菌设施,医院感染管理符合要求。

(五)拟开展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1)的医疗机构,在满足以上基本条件的情况下,还应满足以下要求:1.二级及以上医院,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同时具有消化内科和普通外科或具备与从事消化内镜诊疗相适应的临床科室,近5年累计完成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0例,其中,累计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500例或累计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附件2)病例不少于1000例,技术水平在本地区处于领先地位。

2.具备满足危重患者救治要求的重症监护室。

3.具备满足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需求的临床辅助科室、设备和技术能力。

4.开展消化系统肿瘤相关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还应当具备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肿瘤科与放射治疗科的诊疗科目。

二、人员基本要求(一)医师。

1.开展消化内镜手术的医师,应当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工作相适应的临床专业。

(2)有5年以上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经验,目前从事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累计参与完成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200例。

(3)经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2.拟独立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医师,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还应满足以下条件:(1)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8年,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

累计独立完成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500例;其中完成按照三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病例不少于300例。

(2)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的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3.本规范实施前,符合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确定的相关条件和标准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但须经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而开展按照三级及以下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工作。

4.本规范实施前,具备下列条件的医师,可以不经过培训,但须经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而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工作。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同行专家评议专业技术水平较高,并获得2名以上本专业主任医师书面推荐,其中至少1名为外院医师。

(2)在二级甲等及以上医院从事消化内镜诊疗工作不少于8年,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

(3)近5年累计完成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2000例,其中每年独立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50例。

(4)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适应证选择符合要求。

近3年内未发生过二级以上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相关的负主要责任的医疗事故。

(二)其他相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应当经过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一)严格遵守消化系统疾病诊疗行业标准、规范、消化内镜诊疗技术行业标准、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严格掌握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开展由具有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实施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由取得主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3年以上的本院在职医师决定,术者由符合本规范要求的医师担任。

术前应当确定手术方案和预防并发症的措施,术后制订合理的治疗与管理方案。

(三)实施消化内镜诊疗操作前,应当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诊疗目的、诊疗风险、术后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四)加强消化内镜诊疗质量管理,建立健全消化内镜诊疗术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五)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将准予开展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的医疗机构报国家卫生计生委备案。

四、培训拟从事消化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接受系统培训并考核合格。

其中从事按照三、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工作的医师应当分别接受不少于6个月的系统培训。

(一)培训基地。

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本辖区三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并组织开展相应培训工作。

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基地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三级甲等医院。

2.开展消化系统疾病诊疗工作不少于10年,具备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

同时具有消化内科和普通外科,合计开放床位不少于100张。

3.近5年内累计收治消化系统疾病患者不少于10000例,每年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700例。

4.有不少于4名具备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临床应用能力的指导医师,其中至少2名具有主任医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5.有与开展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培训工作相适应的人员、技术、设备和设施等条件。

6.近3年举办过全国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专业学术会议或承担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相关的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

(二)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医师培训要求。

1.在指导医师指导下,参与完成按照四级手术管理的消化内镜诊疗操作不少于50例,并经考核合格。

2.在指导医师的指导下,接受培训的医师应参与对患者全过程的管理,包括术前评价、诊断性检查结果解释、与其他学科共同会诊、消化内镜诊疗操作、操作过程记录、围手术期处理、重症监护治疗和术后随访等。

在境外接受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培训6个月以上,有境外培训机构的培训证明,并经国家卫生计生委指定培训基地考核合格后,可以认定为达到规定的培训要求。

附件:1. 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目录2. 三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附件1四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目录一、胃镜诊疗技术(一)胃镜下食管粘膜剥离术(二)胃镜下胃粘膜剥离术二、结肠镜诊疗技术结肠镜下结肠粘膜剥离术三、十二指肠镜诊疗技术(一)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术(二)内镜下乳头括约肌切开术(三)内镜下胆管括约肌切开术(四)内镜下胰管括约肌切开术(五)内镜下壶腹气囊成型术(六)内镜下胆管结石取石术(七)内镜下胰管结石取石术(八)内镜下胆管结石机械碎石术(九)内镜下胆管结石激光碎石术(十)内镜下胆管结石液电碎石术(十一)内镜下胆管扩张术(十二)内镜下胰管扩张术(十三)内镜下胆管支架植入术(十四)内镜下胰管支架植入术(十五)内镜下副乳头括约肌切开术(十六)内镜下副乳头支架植入术(十七)内镜下鼻胆管引流术(十八)内镜下胆管内超声检查术(十九)内镜下胰管内超声检查术(二十)内镜下胆管射频消融术(二十一)内镜下胰管射频消融术(二十二)内镜下十二指肠乳头腺瘤内镜切除术(二十三)内镜下鼻胰管引流术(二十四)胆管镜下光动力或氩气治疗术(二十五)胆管镜下电切治疗术四、超声内镜诊疗技术(一)超声内镜细针穿刺术(二)超声内镜下放射粒子植入术(三)超声内镜下肿瘤标记术(四)超声内镜下放射免疫治疗术(五)超声内镜下肿瘤注射治疗术(六)超声内镜下射频消融术(七)超声内镜下血管栓塞术(八)超声内镜下假性囊肿引流术(九)超声内镜下胆管穿刺引流术(十)超声内镜下胰管穿刺引流术(十一)超声内镜下脓肿穿刺引流术(十二)超声内镜下光动力治疗术(十三)超声内镜辅助胰胆管造影术五、经口经隧道消化内镜诊疗技术(一)经口经隧道内镜下贲门括约肌切断术(二)经口经隧道内镜下间质瘤摘除术六、胆道镜诊疗技术(一)经皮胆道镜参照四级普通外科内镜手术目录(二)经口胆道镜下胆管结石激光碎石术(三)经口胆道镜下胆管结石液电碎石术(四)经口胆道镜下胆管活检术七、胰管镜诊疗技术(一)经口胰管镜检查和治疗术(二)经口胰管镜下活检术八、经自然腔道内镜诊疗技术(一)经胃腹腔探查术(二)经胃腹膜活检术(三)经胃腹腔淋巴结活检术(四)经胃肝囊肿开窗术(五)经阴道胆囊切除术九、腹腔镜诊疗技术参照四级普通外科内镜手术目录十、小肠镜诊疗技术小肠镜下治疗术附件2三级消化内镜诊疗技术参考目录一、胃镜诊疗技术(一)胃镜下食管粘膜切除术(二)胃镜下胃粘膜切除术(三)胃镜下食管狭窄扩张术(四)胃镜下食管支架置入术(五)胃镜下食管静脉曲张硬化剂套扎治疗术(六)胃镜下胃底静脉曲张组织胶注射治疗术(七)胃镜下食管射频消融术(八)胃镜下光动力治疗术(九)胃镜下经皮胃、空肠造瘘术(十)胃镜下异物取出术(十一)胃镜下止血治疗术二、结肠镜诊疗技术(一)结肠镜下结肠粘膜切除术(二)结肠镜下结肠支架治疗术(三)结肠镜下异物取出术(四)结肠镜下止血治疗术三、十二指肠镜诊疗技术(一)内镜下十二指肠息肉切除术(二)内镜下十二指肠支架置入术(三)十二指肠镜下止血治疗术四、超声内镜诊疗技术环扫及扇扫超声内镜检查术五、小肠镜诊疗技术小肠镜检查术(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