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AS-CL01-A006: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2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Chemical 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前言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CNAS根据化学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本文件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在结构编排上,本文件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均采用CNAS-CL01:2018中章、节的条款号和条款名称,对CNAS-CL01:2018应用说明的具体内容在对应条款后给出。
本文中提及的“程序”,是要求实验室形成文件规定,不一定以程序文件形式存在。
本文件的附录A为资料性附录。
本文件代替:CNAS-CL10:2012。
相对于CNAS-CL10:2012,本文件按照CNAS-CL01:2018的内容进行编辑性修订,基本保留了CL10:2012的内容。
本文件的编号按照认可规范文件新的编号规则的要求进行了修改。
本文件所代替文件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CNAS-CL10:2006——CNAS-CL10:2012。
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1 范围本文件适用于CNAS对化学检测领域实验室的认可活动。
化学检测领域包括采用化学分析手段对化学成分进行的定性分析或定量检测。
2 引用标准3 术语和定义4 通用要求4.1公正性4.2保密性5 结构要求5.2实验室管理层中应至少包括一名在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化学检测范围内具有丰富知识和经验的成员,应具有化学专业或与所从事检测专业范围密切相关(以下简称化学及相关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和五年以上化学检测的工作经历。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录前言 (3)1范围 (4)2规范性引用文件 (4)3术语和定义 (4)4 通用要求 (6)4.1 公正性 (6)4.2 保密性 (7)5 结构要求 (7)6 资源要求 (8)6.1 总则 (8)6.2 人员 (8)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 设备 (9)6.5 计量溯源性 (11)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 过程要求 (12)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 抽样 (15)7.4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 技术记录 (16)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 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 报告结果 (18)7.9 投诉 (21)7.10 不符合工作 (22)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 管理体系要求 (23)8.1 方式 (23)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 记录控制(方式A) (25)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 改进(方式A) (25)8.7 纠正措施(方式A) (26)8.8 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 管理评审(方式 A) (27)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29)A.1 总则 (29)A.2 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 证明计量溯源性 (29)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
本准则包含了实验室能够证明其运作能力,并出具有效结果的要求。
CNAS-CL01-2018检验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培训教材

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培 训教材
主要内容
我国两种实验室评价制度 C N A S - C L 0 1 : 2 0 1 8 和 C M A 对 照 变 化 认可准则关注点 十二大要素
我国两种实验室评价制度
一、实验室认可
认可机构按照相关国际标准或国家标准,对从事认证、检测和检验等活 动的合格评定机构实施评审,证实其满足相关标准要求,进一步证明其具 有从事认证、检测和检验等活动的技术能力和管理能力,并颁发认可证书
a) 开发、修改、验证和确认方法; b) 分析结果,包括符合性声明或意见和解释; c) 报告、审查和批准结果。
释义:
1.授权形式包括:任命书、授权书、任命通知、上岗证、操作证、公 告…… 2.实验室从事特定活动的人员,尤其是从事a) b) c) 三类活动的人员应经 过授权后再从事相关的活动,但人员授权的形式可以由实验室自行规定。
准则关注点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设施和环境条件应适合实验室活动,不应对结果有效性 产生不利影响
f) 人员能力监控。
释义:
1.实验室可以通过制定《人员管理程序》等做出明确的规定,文件的规定应 考虑专业特点,制定有效地措施,提高可操作性。
2.制定人员程序应考虑文件思路,明确实施步骤,逐步进行实施,将人员的 风险控制好,将人员的风险降低到最低。
3.人员监督:强调上岗前应具备的能力
新人员,新授权之前,新项目运行(不仅限于这些,应包括所有人员上 岗前的监督)。
客观性的存在。
注 1:客观性意味着利益冲突不存在或已解决,不会对后续的实验 室(3.6)活动产生不利影响。
注 2:其他可用于表示公正性要素的术语有:无利益冲突、没有成 见、没有偏见、中立、公平、思想开明、不偏不倚、不受他人影响、 平衡。
CNAS-CL01-A006: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CNAS-CL01-A006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无损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Guidance on the Application of Laboratory Competence Accreditation Criteria in the Field of Non-destructiveTesting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目次1 范围 (2)2 规范性引用文件 (2)3 术语和定义 (2)4 通用要求 (2)5 结构要求 (2)6 资源要求 (2)6.1 总则 (2)6.2 人员 (2)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3)6.4 设备 (3)6.5 计量溯源性 (4)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4)7 过程要求 (4)7.1 要求、标书和合同的评审 (4)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4)7.3 抽样 (4)7.4 检测和校准物品的处置 (4)7.5 技术记录 (4)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4)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4)7.8 报告结果 (4)7.9 投诉 (4)7.10 不符合工作 (4)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4)8 管理体系要求 (4)8.1 方式 (4)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4)8.4 记录控制(方式A) (4)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4)8.6 改进(方式A) (4)8.7 纠正措施(方式A) (4)8.8 内部审核(方式A) (4)8.9 管理评审(方式A) (4)前言本文件是CNAS根据无损检测的特性而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因此,本文件采用针对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的具体条款提出应用说明的编排方式,故章节号是不连续的。
本文件需与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同时使用。
CNAS-CL01-A025: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校准领域的应用说明》

6.2 人员
6.2.2 实验室在制定影响实验室活动结果的各岗位的能力要求时,应考虑以下要 求:
a) 校准人员、校核人员、授权签字人等关键技术人员应具备所从事校准项 目或专业相关的技术知识和技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了解测量标准以及被校设备的工作原理; 2)熟悉测量标准和被校设备的使用方法; 3)掌握校准方法涉及的测量原理; 4)掌握测量结果相关的数据处理,能够正确应用和报告测量不确定度; 5)能够正确使用规范的计量学名词术语和计量单位。 b) 校准人员的培训应至少包含计量基础知识、专业技术知识、操作技能培 训三部分。培训应由具备资质或能力的机构或人员实施。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校准实验室的设施和环境条件应满足相关校准方法和程序的要求。 6.3.3 当相关校准规范、方法或程序对环境条件有要求时,或环境条件影响结果 的有效性时,实验室应监测、控制和记录环境条件。尤其是温度、湿度、振动、 供电、电磁干扰、噪声、灰尘等影响因素。对于准确度要求较高的校准活动,或 相关校准方法或程序有要求时,实验室应: a) 对于灵敏度较高的仪器,应该隔离可能影响校准结果的机械振动和冲击
——校准开始前对被校设备进行的正常性检查的要求及方法; ——校准步骤以及操作方法; ——对观察结果和校准数据记录的要求; ——校准时应遵循的安全措施; ——数据处理的要求和方法; ——需要时,应包含对符合性判定、校准间隔确定的原则和方法; ——不确定度的评定方法或程序; 注:实验室制定校准方法时可参考 JJF 1071《国家计量校准规范编写规则》。 7.2.1.7 实验室不应由于其测量标准的技术性能低于相关规范或校准方法的要求 而发生偏离;设施、环境条件、校准操作方法等与相关规范和校准方法的规定不 一致而发生偏离时,仅应在该偏离已被文件规定、经技术判断、授权和客户接受 的情况下才允许发生。
CNAS-CL01-A006:2018(无损)

应具有所从事无损检测专业的Ⅱ级人员的资格;应至少具有所从事无损检测专业的经验;应具有应用有关标准的经验和与具体的要求相适应的能力;应具有处理分析无损检测数据和结果的经验和能力;应具有保持工作记录和编制常规报告的能力。
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6.3.1
在生产车间、实验室内进行射线检测的,必须具备满足放射线卫生防护要求的曝光室。在安装工地、使用现场进行X射线或γ射线检测时,必须分别按照GBZ 117《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或GBZ 132《工业γ射线探伤放射卫生防护标准》的规定划分控制区和监督区并设置警告标志,检测工作人员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并携带剂量报警仪。
填表说明:1.“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
“自查结果说明”栏应逐个条款进行描述。2.本核查表只在CNAS-CL01-A006适用时填写。
条 款
核 查 内 容
对应的管理体系文件名称、编号及章节/条款号
自查结果说明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备注
6.2 人员
6.2.2
从事特定行业(如航空、电力、船舶、特种设备等)的无损检测工作时,应按照这些行业的法律、行政法规要求,获得该行业认可的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
7.2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7.2.1.1
实验室应根据本单位申请检测的产品,依据申请认可的检测标准,编制无损检测工艺规程。无损检测工艺规程通常包括通用工艺规程和/或工艺卡。
6.4 设备
6.4.3
实验室配置γ射线探伤源的,必须具有γ射线探伤源安全处置、安全运输、安全存放和安全使用的管理制度,管理制度应持续有效。
6.4.4
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投入服务前,应进行校准或核查;每次检测前,应进行核查或校准,以证实其能满足实验室规范的要求以及符合有关检测标准的要求。校准或核查要求执行附录A《无损检测仪器设备校准或核查要求》(规范性附录),其他行业有相关要求的执行其校准或核查要求。
CNAS-CL01-A002: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在化学检测领域的应用说明》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
2018 年 3 月 1 日发布
2018 年 9 月 1 日实施
CNAS-CL01-A002:2018
前言
第 1 页 共 17 页
本文件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制定,是 CNAS 根据化学检测的 特性而对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所作的进一步说明, 并不增加或减少该准则的要求。
2018 年 3 月 1 日发布
2018 年 9 月 1 日实施
CNAS-CL01-A002:2018
第 6 页 共 17 页
户,并征询其意见。如果发现该偏离可能影响检测结果,应通知客户。 7.4.4 检测样品应按可行方式妥善储存。实验室应规定不同类型样品,特别是易变质、 易燃易爆样品的储存条件。如果样品储存的环境条件很关键,应予以监控和记录,以 证实满足需要。 7.5 技术记录 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7.7 确保结果的有效性 7.7.1 实验室应对检测结果有效性进行监控 7.7.1.1 监控应覆盖到申请认可或已获认可的所有检测技术和方法,以确保并证明检 测过程受控以及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内部质量控制方法应包括但不限于空白 分析、重复检测、比对、加标和控制样品的分析中的一种或几种。内部质控实施时还 应考虑内部质量控制频率、规定限值和超出规定限值时采取的措施。 7.7.1.2 如果检测方法中规定了内部质量控制计划和程序,包括规定限值,实验室应 严格执行。如果检测方法中无此类计划,适用时,实验室应采取以下方法: (1) 空白 注:试剂空白一般每制备批样品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样品的检测结果应消除空白 造成的影响。高于接受限的试剂空白表示与空白同时分析的这批样品可能受到污染, 检测结果不能被接受。当经过实验证明试剂空白处于稳定水平时,可适当减少空白试 验的频次。当检测方法对空白有具体规定时,应满足方法要求。 (2) 实验室控制样品 注:实验室控制样品(LCS)可每制备批样品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LCS 应按通常遇到 的基体和含量水平准备,其测定结果可建立质量控制图进行分析评价。当经过 LCS 测试实验证明检测水平处于稳定和可控制状态下,可适当减少 LCS 的测试频率。 (3) 加标 注:应在分析样品前加标,基体加标应至少每制备批样品或每个基体类型或每 20 个 样品做一次,且添加物浓度水平应接近分析物浓度或在校准曲线中间范围浓度内,加 入的添加物总量不应显著改变样品基体。 (4) 重复检测 注:重复样品一般至少每制备批样品或每个基体类型或每 20 个样品做一次。当经过 试验表明检测水平处于稳定和可控制状态下,可适当地减少重复检测频率。 7.7.1.3 适用时,实验室应使用控制图监控实验室能力。质量控制图和警戒限应基于 统计原理。实验室也应观察和分析控制图显示的异常趋势,必要时采取处理措施。 注:适用时,实验室可参考 ISO 5725《测试方法与结果的准确度(正确度与精密度)》 第 6 部分和国际理论和应用化学协会(IUPAC)“分析化学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协调指 南”中给出的指南。 7.7.1.4 对于非常规检测项目,应加强内部质量控制措施,必要时进行全面的分析系
CNAS-CL01:2018《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

CNAS-CL01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认可准则(ISO/IEC 17025:2017)Accreditation criteria for the competence of testing and calibration laboratorie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CL01:2018 第1 页共34 页目录前言 (3)1 范围 (4)2 规范性引用文件 (4)3 术语和定义 (4)4 通用要求 (6)4.1 公正性 (6)4.2 保密性 (7)5 结构要求 (7)6 资源要求 (8)6.1 总则 (8)6.2 人员 (8)6.3 设施和环境条件 (9)6.4 设备 (9)6.5 计量溯源性 (11)6.6 外部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1)7 过程要求 (12)7.1 要求、标书和合同评审 (12)7.2 方法的选择、验证和确认 (13)7.3 抽样 (15)7.4 检测或校准物品的处置 (16)7.5 技术记录 (16)7.6 测量不确定度的评定 (16)7.7 确保结果有效性 (17)7.8 报告结果 (18)7.9 投诉 (21)7.10 不符合工作 (22)7.11 数据控制和信息管理 (22)8 管理体系要求 (23)8.1 方式 (23)8.2 管理体系文件(方式A) (24)8.3 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方式A) (24)8.4 记录控制(方式A) (25)CNAS-CL01:2018 第2 页共34 页8.5 应对风险和机遇的措施(方式A) (25)8.6 改进(方式A) (25)8.7 纠正措施(方式A) (26)8.8 内部审核 (方式 A) (26)8.9 管理评审(方式 A) (27)附录A(资料性附录)计量溯源性 (29)A.1 总则 (29)A.2 建立计量溯源性 (29)A.3 证明计量溯源性 (29)附录B(资料性附录)管理体系方式 (31)参考文献 (33)前言本准则等同采用ISO/IEC 17025:2017《检测和校准实验室能力的通用要求》。